地質調查項目預算原則是什麼
『壹』 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管理
項目預算是項目設計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地質調查項目目標任務的資金保證,是衡量工作單位項目經費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據。項目預算是根據技術方案所確定的工作任務與技術要求,按照預算標准和預算編制要求,對地質調查項目經費進行的分配和使用作出的預先安排的經濟方案。
項目預算管理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項目管理部門頒布的預算管理辦法的要求,對地質調查項目資金的籌集、分配和使用進行的組織、協調、監督與檢查等管理活動。預算管理活動貫穿於地質調查項目預算工作中的全過程。
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管理的內容是指對項目預算的編制、審查、認定、執行、調整、監督檢查和竣工決算等環節實施全過程的管理和控制。預算編制是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管理的核心,是預算管理的起始點;預算執行是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管理的中心環節,最終體現項目預算的強有力的約束作用;決算是對地質調查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的總結,正確的決算可以全面反映預算執行的結果,是進行項目績效考核和追蹤問效的重要依據。
預算管理在地質調查項目經濟管理過程中始終處於中心地位,地質調查項目各項經濟管理工作都是緊緊圍繞著地質調查項目經費預算的編制、執行和決算而開展工作。預算管理是地質調查項目經濟管理的關鍵。
一、預算標准
預算標準是指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的生產技術條件下,完成一定計量單位的地質調查工作,在人、財、物的利用和消耗方面應達到的標准。包括預算標準的名稱、工作內容、施工條件劃分依據、計量單位、技術指標與要求、施工條件、預算標准指標、注釋和說明等。
2000年4月20日中國地質調查局正式頒布了「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暫行標准」,該標准包括工程手段預算標准、地區調整系數、地質調查信息化建設預算標准、地質調查綜合研究預算標准、項目設計預算綜合費率標准。其中,工程手段價格是預算標準的主體。
工程手段包括:地形測繪、地質測量、遙感地質、物化探、鑽探、山地工程(坑探、淺井、槽探)、岩礦實驗、其他地質工作、工地建築等預算標准。
地區調整系數:影響地區調整系數的因素很多,預算標准確定的地區調整系數,主要考慮野外施工期、工資水平、野外運輸條件等主要因素。地區調整系數適用范圍是:地形測繪、地質測量、物化探、鑽探、山地工程等野外工程手段預算標準的調整以及其他地質工作中的野外工作,如礦點檢查、地質勘查工作測量、地質編錄、采樣、岩心保管等工作要進行地區系數調整。其他地質工作中的綜合研究報告編寫及印刷出版工作等工作項目預算標准,均不適用本區調整系數。
調整工程手段預算標準的計算公式為: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1.預算標準的費用構成
預算標準的費用構成分為兩大系列。一是地質調查工程系列,如地形測繪、地質測量、物化探、探礦工程和其他地質工作等,按照「地質勘查單位財務制度」規定的全成本費用項目制定;二是地質調查綜合研究按照「地礦部科技項目經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費用項目分別制定了全成本和單位預算費用標准。
(1)地質調查工作項目預算標准費用的構成
地質調查工作項目預算標准均為全成本,即包括直接費、間接費和管理費三大部分(圖5-1)。
圖5-1 地質調查預算標准工作項目費用的構成
(2)地質調查綜合研究預算標准費用項目的構成
地質調查綜合研究項目預算標准費用構成分成3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全成本,即人年預算標准中的合計數,如基礎地質研究人年4.0萬元,綜合找礦研究人年4.1萬元等;第二個層次是各單項費用預算標准,即勞務費、設備使用費、材料費、燃料動力費、業務費、公務費、其他費用和管理費用的預算標准;第三個層次是勞務費中工資及津貼、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勞務酬金的預算標准(圖5-2)。
圖5-2 地質調查綜合研究預算標准費用項目的構成圖
在地質調查項目預算標准費用構成中不含利潤和稅金;不含應由事業單位基本支出中列支的社會上繳費用包括住房公積金、各種社會勞動保險等費用;不含應由項目工作單位承擔的設備購置費用。
二、預算的編制
編制科學合理的項目預算,對於保證地質調查項目經費合理使用,確保地質調查項目資金的安全運行,維護項目工作單位的經濟利益,提高項目資金的使用效果,確保地質調查項目預期成果的實現,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1.預算的編制要求
編制預算有以下幾方面的要求:
(1)編制預算執行下列文件
「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的編制辦法」;
「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審查辦法」;
「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暫行標准」。
(2)項目設計的預算由編制說明和預算表組成 預算編制說明是項目預算文件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工作地區的基本條件、預算編制依據、採用的費用標准和計算方法、工程技術經濟指標分析、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等。預算編制人員應根據要求認真編寫預算編制說明。項目設計預算表分甲、乙類表式。甲類包括項目設計預算匯總表、項目設計預算表、單項工程手段費用標准構成表。單項工程手段費用標准構成表包括地形測量、地質測量、物化探、探礦工程。乙類包括項目設計預算匯總表,項目設計預算表和項目外協工程量表。
(3)正確地選擇預算標准 按照工作項目、工作方法、技術要求、施工條件等,選擇相應的預算標准,不得高套或降低預算標准。預算標准中缺項的,採用其他預算標准或根據有關定額確定的費用標准,要做詳細的說明。
(4)數據計算要准確 編制預算時每項費用預算的計算要准確無誤。
(5)鉤稽關系要正確 鉤稽關系是指項目預算文件的自身結構和預算文件之間的相互銜接關系。項目預算表中的工作項目、費用項目、應按照預算編制辦法規定排序;各預算表的相關數據應對應一致;單項工程手段費用標准構成表(項目外協工程量表)中合計數、費用標准,應與項目預算表中對應的工作項目(費用項目)總預算一致。
(6)預算不得重復和遺漏 在預算編制過程中,應嚴格按項目設計預算編制辦法中的工作項目目錄(甲類)、費用項目目錄(乙類)進行編寫。尤其要注意每項工作內容的邏輯關系和費用預算,不得重復和遺漏。如鑽探要按照鑽探進尺預算經費,其他地質工作中的地質編錄、采樣和岩心保管都要預算費用,地區調整系數不僅要調整主體工程手段的預算標准,也要調整其他地質工作中的野外工作預算標准等。重復或遺漏在項目設計預算編制過程中是經常發生的,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否則將影響項目設計預算的質量。
(7)其他有關規定和要求 項目預算書為項目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與技術設計方案裝訂在一起,不能作為設計的附件處理;項目設計預算的編制與地質技術方案的編寫同時進行;項目設計預算要由取得資格證書的預算人員進行編制;預算人員要在預算書上簽字或蓋章。
2.預算的編制方法
預算編制前,認真審閱項目任務書、設計書、了解工作區的自然地理、氣候特徵、經濟發展水平、以往地質工作情況、項目經費使用情況,收集與設計預算有關資料如基礎定額、工資水平、材料價格等,確定項目的工作性質,選擇適用的項目預算表。中國地質調查局將地質調查項目預算分為甲、乙兩類預算:甲類預算表適用於基礎地質調查計劃、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工程、地質災害預警工程中的地質調查項目;乙類表適用於數字化國土工程項目、資源調查與利用技術發展工程項目以及基礎調查計劃、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工程、地質災害預警工程中的獨立科研項目。
以甲類項目設計預算表為例,其預算編制步驟如下:
(1)根據項目設計書填寫技術指標
填列工作項目:根據設計投入的工程手段,按照預算編制辦法中規定的目錄順序依次填寫。
在一個工作項目中可能需要使用不同的工作方法和比例尺,應一一填寫清楚。特別是物探,往往要採用幾種方法和不同比例尺的網度,應依次填寫,不要漏項。
填列技術條件:技術條件是指網度、密度、點距、AB距、地形等級、岩石級別、地質復雜程度、鑽孔深度、坑探深度、槽探的地層分類等。
填列計量單位:面積性的地質工作計量單位一般為平方千米,線性的(地質剖面和地化剖面)地質工作計量單位一般為千米,物探工作有的計量單位為點。岩礦實驗計量單位一般為項或件。總之,要與預算標准中的計量單位相一致。
填列工作量:工作量應按照工作項目中所列的方法、比例尺、網度以及各種岩礦實驗樣品逐項填寫。在填寫工作量時,預算人員一定要閱讀設計安排的工作手段和技術要求,准確地把握各工作階段安排部署實物工作量,同時,還要落實以往項目安排的工作量和經費的使用情況,防止技術方案提交的實物工作量不全面。因此,要認真審閱項目設計方案,才能編制高質量的項目預算。
(2)選擇預算標准
選擇預算標准要參考地形等級、地質復雜程度、岩石級別、孔深、孔徑、斷面等因素,按規定適當選擇預算標准。
(3)選擇地區調整系數和工地建築費率
地區調整系數:預算標準是全國的平均水平,為適應各地區項目預算的需要而制定了地區調整系數。由於地區調整系數是根據外業施工條件確定的,因此,只對野外工作費用進行調整,室內工作所發生的費用不進行調整。如果一個較大項目跨兩個或幾個地區,應分別選擇地區調整系數。
工地建築費率:工地建築是指外業工作的修建臨時住房、簡易公路等發生的費用。根據有關文件規定費率10%。其提取費用的范圍是指外業工作項目的費用。內業工作不提取工地建築費。
(4)計算和匯總
採用的方法是逐項計算,分級匯總。逐項計算即對工作項目中所列的各項任務和工作量,按規定的方法和公式計算總預算和本年度預算。計算公式: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分級匯總即先按照工作項目進行匯總,然後計算項目總預算。工作項目費用預算等於工作項目中各單項預算之和。即: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項目費用總預算等於各工作項目預算之和,即: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5)填制各類預算表
3.預算的審查
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的審查是預算管理過程中的重要環節,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布的「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審查辦法」,規定了項目設計預算的審查組織原則、審查形式、審查程序、審查方法、審查要求、審查內容和預算的綜合評價標准。
三、預算的認定、執行、監督與檢查
1.認定
為了保證國家財政預算資金的合理使用,中國地質調查局和項目管理部門要對預算工作進行復核、把關和最終確認。審核的主要內容是:經濟監審專家審查的預算方案是否合理、准確;對於經費的安排使用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中國地質調查局預算管理要求;項目工作單位是否按照審查的要求進行了全面的修改等。只有經過審查認定的設計預算才具有法律效力,項目工作單位才能執行項目設計預算。
2.執行
執行環節是對預算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支出過程,是項目工作單位為實現設計方案確定的工作任務而提供的資金支出保證,執行環節最能體現預算的約束作用。
預算執行環節的主要內容有:
(1)國家財政部門應及時、足額和合理地撥付項目預算資金,保證用款單位的工作需要。目前,國家財政採取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兩種方式。地質調查項目資金的撥付大部分採取直接支付。
(2)促進項目工作單位管好用好預算資金,提高項目資金的使用效果。地質調查項目資金是國家的財政資金,一定要保證資金支出的使用安全和合理安排,避免國家預算資金的截流、挪用、擠占、違規使用資金和亂攤費用的現象發生。
(3)對變動地質項目設計方案,要及時地申請調整項目經費預算。項目預算一經批准,就具有剛性。在執行過程中體現著經費預算的嚴肅性和合理性,保證預算方案的貫徹執行。但是地質調查工作具有探索性、風險性和高投入的特點,在項目的組織實施過程中,要遵循地質規律和客觀條件的變化,當地質條件和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時,需要相應地調整經費預算。因此,預算單位要按照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履行報批手續,批准備案後才能調整項目預算。
3.監督與檢查
(1)項目設計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 為了使項目管理部門及時、全面和准確地掌握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建立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制度,定期以報表和文字的形式反映項目預算資金的撥付和預算執行情況,保證項目預算執行信息的暢通無阻。採用的主要手段是統計報表、財務報表的監控和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抽查。
(2)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的檢查分析 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的檢查分析是保證設計預算任務的實現、加強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管理,促進預算單位項目資金的分配和合理使用的一個重要環節。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的檢查分析是項目管理部門通過採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對國家預算資金的撥付、分配和使用的活動情況進行的檢查和分析。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預算政策的實施情況,如項目預算標準的水平,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經濟政策的影響;項目國家預算資金的撥款和預算單位項目資金支出使用情況等。預算執行檢查分析的方法有兩種,一是比較分析法;二是因素分析法。檢查形式有定期檢查分析、專題檢查分析和典型檢查分析。
『貳』 地質調查項目
一、地質調查項目的定義
我國承擔地質調查項目的單位全部是事業單位,計劃體制管理的色彩濃厚。因此,我國的地質工作實行項目管理較之工程建設等其他領域起步較晚,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有人探索在地質工作的管理中引進項目的概念和項目管理,到了80年代末,在實際的管理中才正式實行了項目管理。當時正值地勘體制改革的過程,盡管實行了項目管理,但是在項目管理的理論、原則、技術和方法的探索上缺乏系統性,多是採取借鑒或跟進的方式,並且項目的管理與單位組織的管理沒有從理論和實際操作兩個層面進行梳理和整合。因此,地質調查項目的管理並沒有形成能夠堅持始終的主線條、主思路的管理框架。
地質調查項目是項目分類中的一類,首先應符合廣義項目的定義,然後才是地質調查的特性和規律,不能以地質調查的特殊性而否定了地質調查的項目廣義定義,否則,地質調查無法運用項目管理的理論、技術和方法,更沒有必要僅僅借了項目和項目管理之名,而實質仍然是按照單位組織管理的方式和制度進行著項目的管理。
如果給地質調查項目下一個定義的話,筆者認為用項目的廣義定義就夠了,至多套用廣義的項目定義總結出地質調查項目的定義,即:
根據國家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求,經過規定立項程序形成的,在批準的總體設計、一定的周期、一定的預算范圍內,需要達到質量要求的一次性地質調查任務。
二、地質調查項目的特徵
地質調查項目具有項目的普遍特徵,作為一類特殊的項目,具有自身特有的一些特徵。其具體表現為:
(1)地質調查項目的結果(或產品)表現形式不同於一般的項目,如基建工程項目的結果是一棟樓、一條路、一座橋,而地質調查項目的結果是圖、表、數據和文字表達的地學信息。如對礦產資源的勘查項目,就是使用工程技術手段探明地下埋藏的礦產的賦存狀態(位置和礦體的形態)、數量和質量,並用地質報告表述出來。因此,地質調查項目的完工,地質報告包括圖件和數據是有形的,但是報告所表達的地質內容是無形的,在圖上標記的礦體,在沒有開采之前是看不見也摸不著的。地質調查項目成果的這一特徵,表明地質調查工作的超前性質,其成果是為需要這種資料的用戶提供一個基礎的信息依據。
(2)地質調查項目實施過程的針對物是自然或自然的衍生物,是自然存在的客觀地質體,是利用地質理論、技術和方法對這種地質體的認知。通俗地講,是把已經存在但人們尚未認識了解的地質體通過地質調查項目的實施把它具體地表述出來。確切地講,地質調查項目的實施過程,是對自然地質體和地質體生成發展規律的認識和發現的過程。這一特徵表明,地質調查項目與一般的工業項目是有區別的。
(3)地質調查項目所使用的資源具有非普遍性特點,因此成本較高。地質技術人員需要專門培訓的專業人員,才能從事地質調查項目工作,實驗測試需要滿足對地質現象和岩石礦物的鑒定、分析,工程施工、物探、化探等技術、方法、手段都是為探知地質體而專門設計的工藝技術,無法從社會上獲得,也無法提供社會共享。
(4)地質調查項目的實施過程往往是一次性的,無法運用常規的監控技術和方法來保證項目成果的質量,因此,對地質技術人員的從業職業道德有較高的要求。如在海拔5000m以上的地質調查路線,地質技術人員所走過的路,觀察和描述的地質現象,採集的地質樣品,可能是人類歷史上的第一次,以前沒有、今後也不會有人重復進行類似的調查研究。
(5)地質調查項目受地質規律、地質工作規律和經濟規律的三重製約。實施地質調查項目,毫無疑問要按地質規律辦事,如在火成岩體上不可能部署找煤的地質調查項目,受層控的礦產不能沿構造帶布置探礦工程等等,更重要的是要按地質工作規律立項和實施項目。如前所述,地質調查是對未知地質體和地質現象的調查研究過程,應遵循「從點到面、由表及裡、由淺部到深部、由已知到未知」的認識規律部署實施地質調查項目,否則會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僅有地質規律和地質工作規律還不行,還要符合經濟規律,才能保證地質調查項目的技術、經濟和社會效果。首先是地質調查項目的需求調研,沒有需求的地質調查項目,成果質量無論多好也沒有價值,項目的所有投入都是無效投入,是資源的最大浪費,因此,杜絕或減少沒有需求的地質調查項目是今後地質調查項目管理的首要職責之一。其次是在目前的經濟技術條件下項目的技術經濟可行。超出了經濟承受能力和時間的要求,再好的科學設想和技術設計也無法進入實施,沒有科學、創新的技術設計和路線,再多的投入也不會做出先進的成果。第三是項目的成本控制,以最低的投入取得最好的成果,應是始終遵循的一條經濟原則。
三、地質調查項目與區域經濟
經濟全球化是當今世界經濟發展的重要特徵之一。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國界的概念在商品生產、流通和經濟的交流上漸漸模糊起來,相應地,區域經濟的概念突顯得重要起來。珠江三角洲經濟區、長江流域經濟區、環渤海經濟區等在地緣經濟和資源經濟上佔有明顯的優勢,由於持續的高速經濟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個經濟區域的概念。在同一個經濟區域內,社會經濟的發展階段基本處於同一水平,而互補性的發展要求,使得經濟區內的不同地區和企業加強相互之間的聯系與合作。環渤海經濟區市長聯合會就是在這種形勢下成立的區域性地方政府之間建立溝通聯系的一個協作組織。
地質調查的經濟屬性決定了地質調查規劃和部署應與區域經濟的規劃發展相一致。因此,地質調查工作應按經濟區域進行規劃,形成項目體系,按需求的專業設置次一級的項目來開展具體的工作,形成「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地質調查規劃部署格局。
四、地質調查項目的體系
項目體系就是項目樹,或者稱之為項目群、項目束。總之,是項目的有機分解和構成。任何一個項目都可以形象地想像為一棵樹,由樹干、支幹,一直到枝葉構成了一棵完整的樹的有機體。在這個有機體中,樹干有樹乾的功能,枝葉有枝葉的作用,各自功能的有效發揮,保證了樹的正常生長。項目的分級節點就是項目的管理點,一級項目構成項目的一級管理。地質調查項目樹的構成如下(圖3-1):
圖3-1 項目樹示意圖
在項目樹構成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個環節的問題:
(1)項目樹的分解實際上是項目任務目標的分解過程,一直分到無法構成項目為止。對於地質調查項目而言,一般能夠分解到三級或四級。
(2)用綜合研究項目的設立來實現不同級次項目之間的連接。
(3)為項目任務目標的完成所需的配套、輔助或研究,在同一級次下單獨設立配套的項目,如在二級項目級次下設立的配套專題研究項目,在一級項目的管理下開展工作,與同級次下的其他項目不存在橫向上的管理關系。
『叄』 項目經費核算對象和原則
一、項目經費核算對象
地質調查項目經費核算對象是財政預算下達的國土資源地質調回查工作項目。工答作項目既是地質調查的預算項目,也是地質調查的單元,是指獨立編制設計,開展調查和研究工作,完成既定任務,並獨立提交成果報告的地質調查單元。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中的地質調查項目名稱,一般應與上級下達的地質調查項目計劃的名稱一致,不能隨意更改、合並、拆分。
二、項目經費核算原則
地質調查項目經費核算以滿足地質調查項目管理、預算管理和內部管理的需要為前提,按照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嚴格劃分各種費用開支界限,以實際發生的業務和合法的原始票據為依據。
『肆』 地質調查項目預算標准2010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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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一、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簡單地講,項目管理就是對項目進行管理,如果讓項目經理回答這個問題,他會簡答為:「按項目設計的工期、按預算、按要求完成任務。」美國項目管理學會(PMI)給項目管理下的定義是:項目管理就是把各種知識、技能、手段和技術應用於項目中,以達到人們的需要和期望。
項目管理與傳統的按部門或專業分工管理相比,其最大的特點是注重於全面綜合管理,注重項目的目標、整體效益、領導和團隊建設,其特點有:
(1)項目管理是以項目為對象的系統集成管理方法,通過組建專門的、柔性的、高效的團隊組織,對項目進行高效率的計劃、組織、指導和控制,以實現項目全過程的動態管理和項目目標的綜合協調與優化。比如項目管理中使用的三維管理即是一例:時間維管理——把整個項目的生命周期劃分為若干個階段管理;知識維管理——針對項目生命周期的各個不同階段,採用和研究不同的管理技術方法;保障維管理——對項目人、財、物、技術、信息等的後勤保障管理。
(2)項目管理貫穿於項目的整個生命周期,對項目的整個過程進行管理。它是一種運用既有規律又經濟的方法,對項目進行高效率地計劃、組織、指導和控制的手段,以便進行精確的時間、費用和人力的預算控制,並對技術、風險進行管理。
(3)項目管理是以項目經理負責制為基礎的目標管理。通過合理的目標分解,使得組織的戰略目標以從來未有的方式深入人心,落實到組織中每一個成員身上。而合理的授權、分工與合作是確保這些目標能夠實現的根本保障。
(4)項目管理的柔性組織提高了靈活性和效率。項目管理的另一個明顯特徵就是其組織的特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項目管理的突出特點就是項目本身作為一個組織單元,圍繞項目需求來組織資源,避免了資源的閑置和浪費;二是項目管理一般採用矩陣型的組織結構,與傳統的直線職能結構相比,有利於組織各部分的協調與控制,提高了靈活性和效率;三是項目管理的組織和管理方式是柔性的,即是可變的。項目組織打破了傳統的固定建制的組織形式,而是根據項目的生命周期在各個階段的具體需要,適時地調整組織的配置,採用非正式的管理模式,以保障工作和組織的高效、經濟運行。
(5)項目管理通過創建高效率的團隊和經常性的團隊建設,創造和保持一種使項目順利進行的環境,使置身於其中的人們能在集體中一起工作,以完成預定的使命和目標。這一特點說明了項目管理是一個管理過程,而不是技術過程,處理各種沖突和意外事件是項目管理的主要工作。
二、地質調查項目管理的基本內容
項目的管理,主要是項目的技術和經濟兩大部分的管理。項目的技術管理,是將項目任務目標轉換成項目的技術路線和技術方案,而經濟方案則是技術方案的經濟表達。在項目管理過程中,項目過程的控制構成了項目管理的基本內容。依據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對項目過程的控制進行管理,其地質調查項目由7個主要過程組成:
●立項與初審
●設計編寫與審查
●野外作業與綜合研究
●報告編制與審查
●資料歸檔與匯交
●項目終結
●信息反饋
上述7個過程中,其管理的關鍵點有以下幾個方面:
(1)項目設計 包括項目的技術設計和經費預算,二者是相輔相承的,是項目的兩種表述形式。一般情況下,技術設計在前,根據技術設計的要求編制經費的預算設計。
(2)項目人員組成 確定項目技術、經濟負責人,根據項目需要擇優選擇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管理人員,項目團隊是保質保量完成項目的關鍵要素。如建築類工程項目部對其人員組成就有明確的規定,除項目經理外,必須配備具有資格證書的技術員、測量員、材料員、安全員、預算員等「五大員」,方允許承攬項目施工。
(3)項目預算控制 項目批準的預算是項目經費控制的主要依據。作為承攬項目的單位,承擔項目是以盈利為目的,因此,根據項目設計質量要求,項目單位往往根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定額標准制定項目的執行預算,即確定項目的成本費用,並對其進行控制管理。
(4)項目周期控制 項目周期是項目管理中的一個重要指標,必須在設計的時候將各項工作按照一定的技術進行時間的合理安排,並實施控制管理,即所謂的工期。
(5)項目實施過程的控制 重點保證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客觀性、代表性,整個項目實施的規范性,最終目的是保證成果的質量。
(6)成果控制 由於地質調查成果的特殊性,地質調查項目管理的成果控制是管理要素中的關鍵環節。項目成果包括三大部分內容:
●原始資料(包括收集整理的資料)
●成果報告(包括資料庫)
●實物資料(包括應用軟體)
『陸』 地質調查項目撥款與支出
一、國家財政撥款
隨著國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財政部門在國家財政資金的管理上,初步建立了「以預算編制為核心、以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購為主要執行手段」的預算管理模式。中央各部門預算單位實行部門綜合預算,即「一個部門一本預算」。針對財政資金安排的項目管理,在政策制度上頒發了「中央本級項目庫管理規定」、「中央本級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辦法」和「中央單位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資金支付管理辦法」以及「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會計核算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在立項申報程序上對立項申報、專家審查、論證篩選、合理排序、資金撥付、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績效考核等方面作了比較明確具體的規定和要求,建立了國庫單一賬戶體系,規范了支出撥款程序,制定了比較科學完整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預算編制方法,實行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制度的改革試點。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國家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之一,是對我國財政資金賬戶設置和支付方式的根本性的變革。作為國家財政資金安排的國土資源大調查中地質調查項目的管理工作,也要適應這一改革的形勢,嚴格執行這些制度和辦法。
1.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國庫集中支付又稱為國庫單一賬戶制度,是指對財政資金實行集中支付的制度,其核心內容是通過建立國庫單一賬戶對財政資金進行集中管理。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以後所有財政性資金都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收入直接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支出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 3個基本特徵:一是財政統一開設國庫單一賬戶,各單位不再設有銀行賬戶;二是所有財政支出根據部門預算均由財政集中支付到商品和勞務的提供者;三是財政設立專門的國庫現金管理和支付執行機構。
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構成:
(1)財政部門在中國人民銀行開設國庫單一賬戶(簡稱國庫單一賬戶);
(2)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零餘額賬戶(簡稱財政部零餘額賬戶);
(3)財政部門為預算單位在商業銀行開設零餘額現金賬戶(簡稱預算單位零餘額賬戶);
(4)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的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簡稱預算外資金專戶);
(5)經國務院批准或國務院授權財政部批准為預算單位在商業銀行開設的特殊賬戶(簡稱特設專戶)。
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中的國庫單一賬戶和預算外資金專戶按專用存款賬戶管理。財政部對於財政性資金銀行賬戶、國庫單一賬戶、零餘額賬戶、預算外資金專戶的設立、使用和管理作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這些賬戶構成了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內容。
2.國家財政性資金的支付方式
財政資金的支付,應當堅持按照部門預算、分月用款計劃、項目進度和規定程序支付的原則。預算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分月用款計劃,並根據批復的分月用款計劃使用財政資金。分月用款計劃是辦理財政性資金支付的依據。預算單位依據批復的年度部門預算(部門預算控制數)和項目進度,科學編制用款計劃。基本支出用款計劃按照年度均衡性的原則編制,項目支出用款計劃按照項目實施進度編制。財政資金的支付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方式:
(1)財政直接支付 是指由財政部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代理銀行簽發支付令,代理銀行根據支付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資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勞務供應商等)或用款單位(即具體申請和使用財政資金的預算單位)賬戶。
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財政性資金包括:工資支出、工程采購支出、物品和服務采購支出。
預算單位按照批復的部門預算和資金使用計劃,向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提出支付申請,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根據批復的部門預算和資金使用計劃及相關要求對支付申請審核無誤後,向代理銀行發出支付令,並通知中國人民銀行國庫部門,通過代理銀行進入全國銀行清算系統實時清算,財政資金從國庫單一賬戶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勞務供應商等)或用款單位(即具體申請和使用財政資金的預算單位)賬戶。
財政直接支付主要通過轉賬方式進行,也可以採用「國庫支票」支付。
支付對象為預算單位和下級財政部門的支出,由財政部門按照預算執行進度將資金從國庫單一賬戶直接撥付到預算單位或下級財政部門賬戶。
(2)財政授權支付 是指預算單位按照財政部的授權,向代理銀行簽發支付指令,代理銀行根據支付指令,在財政部批準的用款額度內,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資金支付到收款人賬戶。
財政授權支付適用於未納入工資支出、工程采購支出、物品服務采購支出管理的購買支出和零星支出,包括單件物品或單項服務購買額不足10萬元人民幣的購買支出;年度財政投資不足50萬元人民幣的工程采購支出(含建設單位管理費);特別緊急支出;經財政部批準的其他支出。
預算單位按照批復的部門預算和資金使用計劃,向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申請授權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額,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將批准後的限額通知代理銀行和預算單位,並通知中國人民銀行國庫部門。預算單位在月度用款限額內,自行開具支付令,通過財政國庫支付機構轉由代理銀行向收款人付款,並與國庫單一賬戶清算。
3.國土資源大調查經費的財政支付方式
國土資源大調查經費屬於國家的財政專項經費,因此,也要按照國家財政資金的撥付要求,採用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形式。2003年國土資源部作為部門預算改革試點單位,財政部授權國土資源部對所屬的行政事業單位、科研事業單位、地質事業單位等基本支出(包括工資支出、工程采購支出、物品和服務采購支出管理的購買支出和零星支出)和項目支出實行授權支付。中國地質調查局28個直屬單位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採用授權支付;各省、市地質調查院承擔的地質調查項目財政資金由財政部根據項目預算、項目工作進度和用款計劃撥付各省、市財政廳、局,由地方財政支付機構審核同意後,直接撥給項目預算單位,即財政直接支付項目經費。
按照財政部國庫管理辦法的要求,地質調查項目工作單位要按照項目實施進度按季分月編制用款計劃,向財政資金主管部門提出用款申請。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財政部有權拒絕受理支付申請:
(1)無預算、超出預算申請使用資金;
(2)自行擴大預算超出范圍申請使用資金;
(3)申請手續及提供的文件不完備,有關審核單位沒有簽署意見或加蓋印章;
(4)未按規定程序申請使用資金;
(5)預算執行中發現重大違規違紀問題;
(6)工程質量出現重大問題;
(7)出現其他需要拒付情形;
4.政府采購制度
政府采購,也稱公共采購,是指各級政府及其所屬機構為了開展日常政務活動或為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的需要,在財政的監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對貨物、工程或服務的購買。政府采購制度是指包括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在內的綜合管理制度。一般來講,政府采購制度往往以《政府采購法》的形式來體現。
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制定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的整體框架,明確政府采購的目標、原則、操作主體及其職責。政府采購要最大限度地維護公共利益,力爭做到競爭、擇優、公正、公開。政府采購范圍包括使用國家財政資金購買、租賃、委託或僱傭等方式獲取的貨物、工程或服務。
二、國家地質調查項目撥款及支出
1.國家地質調查撥款
國家地質調查撥款是指項目實施單位為完成國家地質調查任務而取得的國家財政預算撥款。從目前來看,從事地質工作的資金來源有以下幾個方面:
(1)中央財政預算撥款 是指中央財政預算撥給地勘單位的地勘工作撥款;
(2)地方財政預算撥款 是由地方各級財政預算撥給地勘單位的地勘工作撥款;
(3)礦產資源補償費專項撥款 是指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使用的礦產資源補償費撥給地勘單位的地勘工作撥款;
(4)其他撥款 是指除上述撥款來源以外的、用於國家預算內地勘工作的其他撥款。
2.國家地質調查項目支出
國家地質調查項目支出是項目承擔單位為完成國家地質調查工作任務所發生的並由國家地質調查項目撥款核銷的全部支出。在會計核算上,把為完成國家地質調查任務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即工作項目成本)以及應分配的管理費,稱為地質項目支出。
國家地質調查支出劃分為「已完地質調查項目支出」和「未完地質項目支出」。
(1)已完地質調查項目支出 已完項目是指報告期已經完成項目設計任務、提交的地質調查報告已經評審驗收、原始資料已經匯交取得了資料驗收意見書並經過項目竣工決算審查批復的項目。已完地質調查項目支出是指工作單位為完成已完地質項目發生的所有支出,包括直接費、間接費和應分配的管理費費用。
(2)未完地質調查項目支出 未完地質調查項目是指報告期內尚未竣工完成的項目。雖提交了地質調查報告但尚未進行評審驗收,或者雖經評審驗收通過但尚未匯交地質成果資料的項目為未完地質調查項目;報告期內未完的地質項目所發生的成本費用支出為未完地質調查項目支出。
3.國家地質調查項目結余
結余是國家地質調查項目撥款與項目實際支出的差額部分,稱為結余。地質調查項目形成的經費結余主要有兩種情況:
(1)未完地質調查項目結余 工作單位按照地質調查項目設計方案和項目經費預算組織實施,根據工作進度,年度未完的地質項目的經費結余,可結轉到下一年度繼續使用。
(2)其他結余 因調整項目設計方案或未按照項目設計開展工作形成的經費結余,如工作單位中途終止工作的未完工作量、經項目主管部門審查確認須變更工作項目不再施工的工作量、因質量原因扣減的質量保證金返還數、審查確認應調減結算數等形成的結余,項目結余經費將由主管部門收回,安排以後年度的項目。
項目結余主要按照項目累計預算和實際支出計算的項目結余。未完地質調查項目一般情況下不計算項目結余,只有連續跨幾個年度實施的並按要求需要提交階段性成果的地質調查項目才能計算結余額。
三、地質調查項目經濟管理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據有關資料,自1999年以來,國土資源大調查地質調查項目已累計安排4649項次,各年度續作項目對接後,共計安排2833項。投入國土資源調查經費總額39.7億元,其中:基礎調查計劃10.69億元,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工程19.66億元,地質災害預警工程4.84億元,數字國土工程1.7億元,資源調查與利用技術發展工程2.79億元。2001~2003年,國家財政還單獨安排了天然氣水合物資源調查、西部嚴重缺水地區地下水勘查示範等4個調查專項經費4.3億元。包括國土資源調查經費和國家財政調查專項經費,5年來,地質調查工作經費總投入近44億元。
世界上任何事物尤其是新生事物都是在總結中發展,在探索中前進,在完善中走向成熟。隨著國家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地質調查項目經濟管理工作同樣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1)國家財政預算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單一賬戶體系以後,工作單位的財政預算資金要集中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進行管理,逐步取消過渡性賬戶。地質調查項目經費撥款由原來的授權中國地質調查局支付轉變為國庫直接集中支付;由中國地質調查局根據項目工作進度下撥地質調查項目經費轉變為由財政部門將資金從國庫單一賬戶直接撥付到預算單位或下級財政部門賬戶;對於地質調查項目經費的使用和管理,由中國地質調查局實施監管逐步轉變為由財政部門、財政支付執行機構和中央主管部門專門負責辦理財政直接支付和國庫現金管理的具體業務,並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和經費使用的安全運行的財政監督檢查等工作。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對於地質調查項目經濟管理提出了嚴峻挑戰。一是地質調查項目的技術管理與項目經費的監督管理相脫節。在國家財政資金撥付制度改革後,中國地質調查局和地質調查項目管理部門如何轉變觀念、採取措施積極適應國家財政體制改革變化的形勢需要;二是中國地質調查局對國土資源大調查專項經費如何進行監控,保證項目的技術與經濟管理的統一,如何採取有效手段,保證地質調查項目經費的安全運行和有效使用,都需要認真地研究和探討。
(2)國家財政預算管理體制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部門預算改革是國家財政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國家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之一。部門預算就是「一個部門一本預算」,部門支出預算實行「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基本支出實行「零基預算」。國土資源大調查安排的地質調查項目就屬於中央部門申報項目的范疇。在「項目庫」管理上,對於申報的項目進行科學論證、合理排序,擇優安排,實行項目「滾動管理」;在項目預算的編制上都要按照項目支出預算辦法編制預算;在項目資金的撥付上建立國庫單一賬戶、實行集中支付;在項目實施的過程中實行財政監督與檢查;在項目實施的結果上進行績效考核。國家財政預算管理制度的一系列的改革,對於我們正在進行的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如何進一步完善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管理制度,建立科學、規范、公開和公平的預算標准,逐步形成一套預算有標准、執行有約束、決算有考評的較為科學規范的現代預算管理制度;二是地方財政部門對於地質調查項目經費的監督檢查,主要依據工作單位的項目預算,遵循「預算—執行—決算」的工作程序,「預算就是決算」的原則,並按照項目工作進度和申報的項目用款計劃審批項目經費。工作單位要提高項目預算的編制質量,增強預算編制的前瞻性、預見性、科學性和准確性,細化項目預算、強化預算的約束、嚴格執行項目預算。
(3)相關的會計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改革滯後。部門預算編制改革後,地質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地勘單位會計制度、財務制度並沒有進行相應的調整。工作單位根據單位性質執行不同行業的財務會計制度,地質調查項目的會計核算執行多種會計制度,導致了在地質調查項目財務報表、成本費用核算、成本費用劃分與歸集以及會計信息資料等方面,始終存在著制度銜接不相符合的問題。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管理制度與相關行業的會計核算制度,在會計科目設置上、成本核算內容上都存在著預算口徑不一致的問題,既增加了預算的編制難度,也導致預算與會計核算不一致。如何完善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管理制度,編制科學准確的項目預算,制定出符合國家財政部門改革要求、適合地質調查項目工作單位的成本會計核算制度,有利於地質調查項目管理的經費管理辦法,已成為當務之急。
(4)地質調查項目的設備管理在實行政府統一采購制度改革以後,面臨著機遇與挑戰。在設備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設備選擇、采購、使用、維護、保養等方面存在著許多難以逾越的體制性障礙,也存在著設備管理的觀念問題。如何加強地質調查技術裝備的管理,優化資源配置、充分合理地使用、提高設備的使用效能,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如何理順各項目承擔單位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的經濟關系等,都是我們經濟管理工作者不斷研究和探索的問題。
隨著國家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地質調查項目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也將發生深刻的變化,要逐步適應這種變化的趨勢,在項目經濟管理方面也有許多問題值得不斷地探討和總結。
『柒』 地質調查項目預算標准
沒有出,目前只有2010試用版
『捌』 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的決算
決算是項目預算單位對已經竣工的地質調查項目,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編制的,用於反映預算執行結果的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由編表說明和決算報表兩部分組成。
一、竣工決算報告的編制
項目完成野外竣工驗收,地質報告通過成果評審,按照規定的程序提交地質成果報告或成果資料,並取得資料匯交審查驗收意見書的地質調查項目,然後編制竣工決算報告。
1.編制依據
依據以下幾方面的資料,編制竣工決算報告:
(1)地質調查項目任務書和經批準的設計及項目預算;
(2)會計核算資料;
(3)野外驗收報告;
(4)地質成果報告和報告評審意見;
(5)國家和項目管理單位的有關管理規定。
2.竣工決算報告的組成
竣工決算報告由編表說明和竣工決算報表組成。編表說明包括:地質調查項目工作內容完成情況、工作內容成本節約或超支分析、成本費用核算採用的會計政策及其依據和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竣工決算報表包括:地質調查項目工作內容基本情況表、地質調查項目工作內容實物工作量完成情況表、地質調查項目工作內容經費支出情況表、地質調查項目工作內容支出明細表、地質調查項目工作內容成本費用構成表。
二、項目竣工決算審查
竣工決算的審查有自審和項目管理單位審查兩種形式。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審查。一是政策性審查。主要是從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財務制度、財經紀律等方面進行審查分析。二是技術性審查。主要是決算報表的數字關系方面進行審查。具體內容包括:
(1)竣工決算報告編制依據資料是否齊全,資料是否齊全完備。
(2)竣工決算報告編制是否符合有關的規定要求。
(3)竣工決算報告提交單位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全。主要包括任務書、設計書、審查認定意見書、野外驗收意見書、地質成果報告、地質成果報告評審意見書、資料匯交驗收意見書和其他審批手續。
(4)竣工決算報告中所列的設計工作量是否與批準的設計書中設計工作量一致;實際完成工作量是否與工作內容竣工驗收報告、地質成果報告、野外驗收報告一致。
(5)竣工決算附表中數據計算是否正確,有關數據是否與賬表一致。
(6)項目預算執行情況是否按批準的設計進行,各項內容是否嚴格按批準的預算內容執行,有無預算外或提高(降低)工作標准,增加(減少)工作量的問題,有無重大經濟損失。項目預算是否調整,變動設計工作量是否按照調整工作量要求,履行手續並應有相關資料。
(7)費用支出及結余是否與項目會計核算資料一致,是否有結余或超支原因說明。
三、項目經費結算
審查不合格的項目,經補報有關資料或重新編報決算報表仍不合格的,應建議取消其次年承擔地質調查項目的資格。
經審查認定的預算性經費結余(經批准同意中途終止工作的未完工作量、經確認變更工作項目不再施工的工作量、因質量原因扣減的質量保證金返還數、審查確定應調減結算數等形成的結余),工作單位應在竣工決算批復後10日內,將此類項目經費結余返還中國地質調查局,用於重新安排地質調查工作。
四、竣工決算報告的審查評價
在竣工決算報告審查後,經審專家要對項目的竣工決算報告進行綜合評價,編寫竣工決算審查報告,實施單位將審查通過的竣工決算報告及其審查報告送達中國地質調查局審批確認。
竣工決算報告的主要內容:
(1)項目工作的基本情況 對項目的來源、編碼、工作周期、預算總經費、安排的主要實物工作量、預期地質成果概括說明;對項目的野外驗收、成果報告評審日期、級別、實際工作周期、實際完成的主要實物工作量、主要地質成果概況說明。
(2)竣工決算審查評價 送審材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工作量的完成及變動情況評價、經費支出和會計核算情況評價;經費結余或超支情況評價;對竣工決算報告編制說明及附表數據評價。
(3)存在問題及處理建議。
(4)審查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