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地質隊什麼時候轉企改制
①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 國辦發 []37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土資源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和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的 《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
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形成了一支具有優良傳統和作風、技術力量雄厚的地質勘查隊伍,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但現行的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也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政企 ( 事) 不分,責權不明; 隊伍臃腫,力量分散; 工作重復,效率不高。這些問題的存在,既削弱了國家對礦產資源的管理,又影響了地勘單位自身活力的發揮,也使得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勘查工作得不到充分保證。因此,必須對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進行改革。
一、改革的目標和原則
改革的目標是: 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利於礦產資源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利於礦產資源嚴格管理和有效保護,政企 ( 事) 分開,統一、協調、有序、高效的管理體制。
改革的原則是: 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實行有效的宏觀管理,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促進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有效保護; 實行政企 ( 事) 分開,強化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地質和礦產資源執法監督的職能,中央和省一級保留一部分承擔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勘查任務的骨幹力量,將其餘地質勘查單位逐步改組成按照市場規則運行和管理的經濟實體; 正確處理好中央與地方、部門與部門之間的關系,充分調動各種積極因素,發揮各方面的作用。
二、改革的具體方案
( 一) 將原地質礦產部所屬的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質勘查單位統一劃歸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歸口管理,並逐步實行企業化經營。地質勘查單位的資產、債權債務、人事、勞動工資關系一並劃轉。地質勘查單位下放到省一級後,不得再層層下放。地質勘查單位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工作在今年內完成,具體事宜由國土資源部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定。
地質勘查單位企業化需要有一個過程,要創造條件加快改革的步伐。地質勘查單位主要從事資源勘查、開發和工程勘查工作,同時積極開展多種經營和服務創收,逐步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濟實體。
地質勘查單位實行企業化過程中,要將從事資料信息、圖書檔案、博物展覽、環境與災害監測等公益性工作的單位劃出來,繼續作為國土資源管理的事業單位,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理。
在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保留一支技術素質較高、精乾的地質勘查隊伍,以滿足國家及區域經濟發展對地質勘查工作的需要。對由原地質礦產部代行出資人權益的中國新星石油有限責任公司的問題,另行研究。
( 二) 各工業部門所屬地質勘查隊伍要根據不同情況積極推進改革。冶金、有色、輕工、化工、建材等部門所屬的地質勘查單位,可以從各自部門的實際情況出發改組為企業或進入企業集團,具體實施方案由國家經貿委與各工業局研究確定。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可以從所屬地勘隊伍中保留一支從事放射性礦產勘查的精幹隊伍,其餘與原地質礦產部所屬地質勘查單位同步進行屬地化、企業化改革,具體實施方案由國防科工委研究確定。武警黃金地質勘查部隊的改革,按照中央軍委和國務院的有關決定執行。
( 三) 組建中國地質調查局,作為國土資源部所屬的組織實施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和礦產勘查工作的事業單位。具體職能和編制由國土資源部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審定。
( 四) 分流人員,減人增效。針對地質勘查隊伍人員過多、效益不高的狀況,要加大人員分流力度。通過改革,地質勘查隊伍要面向市場,面向區域經濟,發揮自身優勢,因地制宜,積極構築新的經濟增長點,開辟非地質勘查業生產門路,安置富餘人員和下崗職工,提高經濟效益,改善職工生活。
三、改革的政策措施
目前,地質勘查單位可用於經營的凈資產少,設備陳舊老化,離退休人員多,改革難度較大。中央和地方都要對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和政策扶持。
( 一) 原地質礦產部和各工業部門地質勘查隊伍的地質勘查費均以 1998 年預算為基數 ( 不含一次性補貼) 保持不變。劃轉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質勘查隊伍的地質勘查費,由財政部統一劃轉給各省級地方財政,在省級財政預算支出科目中單列,繼續用於地質勘查單位離退休人員、地質勘查工作和經常性費用支出等。各地應在首先確保離退休人員經費的前提下,將餘下的經費分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經費和地質勘查單位 ( 地質勘查企業) 經費兩塊管理,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或挪作他用。
( 二) 地質勘查單位在屬地化、企業化改革的過程中,可以繼續將國家劃定的地質勘查費基數中10%左右的勘查費轉增國家資本金; 地質勘查單位轉讓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時,允許其將部分或全部價款轉增國家資本金。
( 三) 對地質勘查單位用於組織隊伍轉產,安排職工再就業等工作的銀行貸款,財政繼續給予貼息扶持。
( 四) 地質勘查單位在由事業單位轉為企業的過程中,繼續享受事業單位的各項稅收政策。
( 五) 地質勘查隊伍實行屬地化管理後,各地應將實行企業化經營的地質勘查單位下崗職工與當地下崗職工同等對待,領取地方印製發放的下崗證,享受國家和當地有關再就業的優惠政策。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六) 要千方百計確保地質勘查單位離退休職工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尚未進入地方養老保險統籌體系的地質勘查單位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標准和有關待遇不變,費用從劃轉省級財政的地質勘查費中列支,待國家行政事業單位的養老統籌辦法出台後,再按統一辦法執行。
四、改革的組織領導
推進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對地質勘查單位實行屬地化管理並逐步實現企業化經營,是促進地質勘查事業改革和發展的重大措施,對於增強地質勘查隊伍活力,加強國土資源行政管理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地勘隊伍改革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這項改革,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方案要求,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落實各項改革措施。國土資源部和目前仍管理地勘隊伍的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組織專門班子,與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周密細致地做好各項工作,及時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請財政部、勞動保障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等有關部門給予積極的配合和支持。
推進地勘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必須堅持既要積極又要穩妥的方針,特別要處理好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妥善安排好下崗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生活,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積極推進改革。
國土資源部
中編辦
體改辦
一九九九年四月九日
②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地質勘查隊伍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
( 國辦發 [2003]76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
地質勘查是國民經濟建設的先行性、基礎性工作,服務於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地質勘查隊伍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階段仍然擔負著重要的任務。近年來,地質勘查單位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的部署,通過廣大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改革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對地質勘查單位實行屬地化管理並逐步實現企業化經營的任務還沒有完成,在改革和發展中還存在一些困難問題亟待解決。為此,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深化地質勘查隊伍,改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 [1999] 37 號)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經貿委管理的國家局所屬地質勘查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 國辦發 [2001] 2 號) 中的各項政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的統一要求,對文件的執行情況認真進行對照檢查,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二、維護企業化經營的國有地質勘查單位的合法權益。國有地質勘查單位轉讓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礦產地的探礦權、采礦權,符合規定並經批准,其價款的部分或全部轉增為國有地質勘查單位的國家資本金。
三、對企業化經營的國有地質勘查單位的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按照有關規定,經評估後可以採取出讓、租賃、作價出資 ( 入股) 或授權經營等方式處置。
四、「十五」後兩年繼續保留已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中央直屬地質勘查單位基本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也要給予積極支持,努力解決已實行屬地,化管理地質勘查單位基礎設施建設欠賬過多問題。
五、認真落實住房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相關政策。已實行屬地化管理地質勘查單位的住房改革支出,按照當地的統一政策執行。地質勘查單位改制為企業的,依法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納入地方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職工在事業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補繳養老保險費用。未改制為企業的,仍執行國家有關事業單位離退休制度的統一規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落實增加工資政策時,要保證地質勘查單位與其他事業單位享受同等待遇。同時,地質勘查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
六、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未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工業部門地質勘查單位工作指導。支持其進行企業化改革,加大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力度,盡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七、切實加大地質勘查行業宏觀指導力度。國土資源部要繼續加強對地質勘查行業的綜合管理職能,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有關政策、法規,健全完善商業性地質工作的市場環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積極為推進地質勘查單位的改革與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和條件,指導地質勘查單位進行結構調整,幫助地質勘查單位加快改革和發展。
八、各地質勘查單位要進一步轉變觀念,堅定改革方向,主動抓住機遇,充分利用國家給予的各項優惠政策,不斷發展壯大,實現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目標,使地質勘查工作更加緊密地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結合,更加主動地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三年九月四日
③ 聽說地質隊六年以後要從事業單位改為企業單位,這消息可靠嗎依據那個文件,對員工有什麼影響
我也這么聽說過 對員工有一定影響 就是有能力的繼續干 沒能力靠關系的幾乎就拜拜
④ 漢中地質大隊改制為企業
地質隊改制是大勢所趨,一般說來,事業單位改制之後,員工能拿到手的錢會更多,你應該慶幸單位及時改制。
⑤ 事業單位改制,會對在編人員怎樣安置(我們是地質隊)
根據《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第九條地質隊屬於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改制之後地質隊將會獨立,仍然保留事業單位的編制,員工也擁有事業編制。但是事業單位將會實行部分企業制度,如實行工資獎金激勵制度,成立董事會、理事會等。
以江西省為例:省煤田地質局機關、地勘院劃分為一類公益事業單位;195地質隊、223地質隊、224地質隊、226地質隊、227地質隊、普查綜合大隊、測繪大隊7個地勘單位劃分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類別待定。全國地質隊改制與江西省基本一致。
(5)國家對地質隊什麼時候轉企改制擴展閱讀:
公益性:
公益性,是由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但在一些領域,某些產品或服務,不能或無法由市場來提供,如教育、衛生、基礎研究、市場管理等。
為了保證社會生活的正常進行,就要由政府組織、管理或委託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從事社會公共產品的生產,以滿足社會發展和公眾的需求。我國的事業單位大都分布在公益性領域中,主要從事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服務,有的雖然也從事某些物質產品的生產,但多數不屬於競爭性生產經營活動,不以營利為目的。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三、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
7.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劃分現有事業單位類別。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
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9.細分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六、推進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改革
14.明確改革目的。強化事業單位公益屬性,進一步理順體制、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充分調動廣大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真正激發事業單位生機與活力,不斷提高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促進公益事業大力發展,切實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公益服務。
15.改革管理體制。實行政事分開,理順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創新管理方式,減少對事業單位的微觀管理和直接管理,強化制定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准規范和監督指導等職責,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
對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積極探索管辦分離的有效實現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級別。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制定機構編制標准,合理控制總量,著力優化結構,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強化監督管理。
16.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探索建立理事會、董事會、管委會等多種形式的治理結構,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提高運行效率,確保公益目標實現。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的事業單位,要繼續完善現行管理模式。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建立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快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分類人事管理,依據編制管理辦法分類設崗,實行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18.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以完善工資分配激勵約束機制為核心,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結合規范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實施績效工資,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
對其他事業單位按照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因地制宜、穩慎推進的原則,實施績效工資。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改革進程,探索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分步實施到位。完善事業單位工資正常調整機制。
19.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完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政策,逐步建立起獨立於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險體系。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實行省級統籌,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
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妥善保證其養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合理銜接,保持國家規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統籌考慮企業、事業單位、機關離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水平。
20.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建立事業單位績效考評制度,考評結果作為確定預算、負責人獎懲與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據。加強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項和年度報告要向社會公開,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務事項要進行社會公示和聽證。
21.全面加強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及時調整黨的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選好配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進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開展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在促進事業發展、完成本單位中心任務中的領導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證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在事業單位的貫徹執行。
七、構建公益服務新格局
22.大力發展公益服務。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要,不斷拓展公益服務領域,增加公益服務品種,擴大公益服務供給總量。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不斷增強公益事業發展活力。通過改革,形成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公益服務新格局,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廣覆蓋、多層次的公益服務。
23.強化政府責任。按照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優先發展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基本需求和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公益服務,促進公益服務公平公正。加快發展農村、欠發達地區和民族地區公益事業,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公益服務水平差距,切實滿足廣大農民和城市低收入群體醫療、教育、文化等公益服務需求。
優化公益服務資源配置,合理規劃布局,科學設置事業單位,打破條塊分割和行政區劃界限,推進資源共享。創新公益服務提供方式,完善購買服務機制,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24.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完善相關政策,放寬准入領域,推進公平準入,鼓勵社會力量依法進入公益事業領域。
對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在設立條件、資質認定、職業資格與職稱評定、稅收政策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與事業單位公平對待,並切實加強監管,引導其健康發展。完善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捐贈公益事業。大力倡導和發展志願服務。
25.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完善扶持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在公益事業領域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為社會資本投資創造良好環境,推動相關產業加快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
八、完善支持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政策
26.加大財政對公益事業發展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系,調整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著力構建財政支持公益事業發展長效機制。制定和完善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財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籌措資金發展公益事業的投入機制。對事業單位的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考評,嚴格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7.改革和完善財政支持方式。按照國家政策和以事定費的原則,結合不同事業單位的具體特點和財力,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財政支持辦法,合理制定標准,實行動態調整,健全監管制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效用。對公益一類,根據正常業務需要,財政給予經費保障;對公益二類,根據財務收支狀況,財政給予經費補助,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支持。
28.推進預算管理、政府采購和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准體系,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編制有機結合,強化事業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管理與執行,規范政府采購操作執行行為。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嚴格收費項目和標准審批。建立健全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監督,確保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使用規范、安全和有效。
⑥ 地質隊改革是從2020年底開始還是到2020年底結束
你說的地址對改革是從2020年底開始,還是2020年底結束?這個不是全國統一的,好像因為一個地方一樣,不可能是全國統一一個進度方吧。
⑦ 地質行業馬上要改制了,事業編制還有用嗎
現在這種事情還是比較常見的。陝西省地礦系統的改革在全國是比較早的回。閑在的政策就是原事答業編制的人員保留事業編制,或者自願轉為企業身份。但是一朝皇帝一朝臣,還真是沒有一個定論。不過我覺得事業編制慢慢的對於地質行業這樣一個國家繼續甩開的「包袱」,其事業單位編制的保留會成為一個幌子,沒有多大的價值。和政府機關還是區別很大。不過今後發展的趨勢,可能你也會對這種徒有虛名將來還不知道什麼樣子的事業編制不感冒的。若果你是技術人員你大可不必擔心這個,將來的情形是:技術人員流動加大,人往高處走,各個地質隊進行改組,可能會走上兼並或者合並的道路,畢竟國家一甩開,地質隊為了生存,走聯合的道路是必須的。 還有就是溫總理要退休了,地質行業何去何從 還是未知數--------- 我也是地質隊的,兄弟珍重----------希望對你有用。 4
⑧ 新形勢下國家對地質工作和地質隊伍改革的要求
在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下,國務院先後多次發文,對地質工作的改革、發展以及地質隊伍建設,作了批示和決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文件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的通知(國辦發[1999]37號),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國辦發[2006]4號)。主要精神如下。
一、地質隊伍管理體制改革
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利於礦產資源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利於礦產資源嚴格管理和有效保護,政企(事)分開,統一、協調、有序、高效的管理體制。
(一)改革的原則
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實行有效的宏觀管理,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促進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有效保護;實行政企(事)分開,強化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地質和礦產資源執法監督的職能,中央和省一級保留一部分承擔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勘查任務的骨幹力量,將其餘地質勘查單位逐步改組成按照市場規則運行和管理的經濟實體;正確處理好中央與地方、部門與部門之間的關系,充分調動各種積極因素,發揮各方面的作用。
(二)改革的具體方案
將原地質礦產部所屬的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質勘查單位統一劃歸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歸口管理,並逐步實行企業化經營。地質勘查單位的資產、債權債務、人事、勞動工資關系一並劃轉。地質勘查單位下放到省一級後,不得再層層下放。地質勘查單位企業化需要有一個過程,要創造條件加快改革的步伐。地質勘查單位主要從事資源勘查、開發和工程勘查工作,同時積極開展多種經營和服務創收,逐步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濟實體。地質勘查單位實行企業化過程中,要將從事資料信息、圖書檔案、博物展覽、環境與災害監測等公益性工作的單位劃出來,繼續作為國土資源管理的事業單位,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理。在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保留一支技術素質較高、精乾的地質勘查隊伍,以滿足國家及區域經濟發展對地質勘查工作的需要。
各工業部門所屬地質勘查隊伍要根據不同情況積極推進改革。冶金、有色、輕工、化工、建材等部門所屬的地質勘查單位,可以從各自部門的實際情況出發改組為企業或進入企業集團,具體實施方案由國家經貿委與各工業局研究確定。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可以從所屬地勘隊伍中保留一支從事放射性礦產勘查的精幹隊伍,其餘與原地質礦產部所屬地質勘查單位同步進行屬地化、企業化改革,具體實施方案由國防科工委研究確定。武警黃金地質勘查部隊的改革,按照中央軍委和國務院的有關決定執行。
組建中國地質調查局,作為國土資源部所屬的組織實施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和礦產勘查工作的事業單位。具體職能和編制由國土資源部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審定。
分流人員,減員增效。針對地質勘查隊伍人員過多、效益不高的狀況,要加大人員分流力度。通過改革,地質勘查隊伍要面向市場,面向區域經濟,發揮自身優勢,因地制宜,積極構築新的經濟增長點,開辟非地質勘查業生產門路,安置富餘人員和下崗職工,提高經濟效益,改善職工生活。
二、完善地質工作體制改革
(一)健全公益性地質工作體系
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開展公益性地質工作。中央政府主要負責全國能源和其他重要礦產資源遠景調查與潛力評價,全國性、跨區域、海域基礎地質和環境地質的綜合調查與重大地質問題專項調查。省級政府主要負責為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基礎地質、礦產地質和環境地質調查。實施公益性地質調查,應當積極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優選項目承擔單位。中央和省級政府要按照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將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經常性支出等有關經費列為本級財政支出的重點內容,切實保障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的運行和工作的開展;項目經費按實際工作量核定。
(二)加強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建設
中國地質調查局統一部署、組織實施中央政府負責的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強化相關技術、質量、成果管理和社會化服務。以中國地質調查局直屬單位為基礎,按照人員精幹、結構合理、裝備精良、能承擔重大任務的要求,抓緊建精建強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面向社會招聘專業技術骨幹,充實野外地質調查技術力量,增強野外調查和科研能力。省級政府也要盡快建實建強地方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中國地質調查局應通過項目聯系對其進行業務指導。
(三)建立礦產資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環機制
充分發揮中央、地方和企業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多渠道投入的地質勘查機制。加大財政對礦產資源勘查的資金投入力度,注重發揮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國家建立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著重用於重點礦種和重點成礦區帶的前期勘查,主要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充分發揮各類地質勘查單位的人才和技術優勢。對地質勘查基金出資查明的礦產資源,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一律採用市場方式出讓礦業權(包括探礦權、采礦權),所得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成,主要用於補充地質勘查基金,實現基金的滾動發展。完善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和礦業權使用費政策。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礦產資源收益,按照取之於礦用之於礦的原則,確定使用方向,規范資金管理。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分成所得的礦產資源補償費、礦業權使用費和礦業權價款等收益,主要用於礦產資源勘查。省級財政的資源稅收入,也應拿出一定比例用於礦產勘查。省級政府可以根據需要,建立省級地質勘查基金。允許礦業企業的礦產資源勘查支出按有關規定據實列支。
(四)完善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機制
對可以由企業投資的商業性地質勘查項目,政府原則上不再出資,主要運用政策調控,改善市場環境,發揮引導和促進作用。對勘查風險大的能源和其他重要礦產資源,政府適當加大前期勘查力度,帶動商業性礦產勘查投資。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礦產資源勘查,培育壯大商業性勘查市場主體,確立企業在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中的主體地位。各類礦業企業新建礦山或采區,必須依法投資礦產資源勘查或有償取得礦業權,承擔投資風險,享受投資權益。鼓勵國有礦山企業實行探采結合、組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礦業公司或企業集團,增強在國內外參與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的能力。鼓勵國有地質勘查單位與社會資本合資、合作,組建礦業公司或地質技術服務公司。鼓勵發展多種所有制的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公司和機制靈活的找礦企業。
(五)培育礦產資源勘查市場
深化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競爭、開放、有序的礦業權市場。加強政策支持和信息引導,完善市場規則,建設交易平台,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培育礦產資源勘查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勘查開采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培育和規范地質勘查市場中介服務機構,完善礦業權、礦產儲量評估機制,健全礦業權評估師、礦產儲量評估師制度,建立注冊地質師執業准入資格制度。
(六)深化國有地質勘查單位改革
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的方案,按照企事分開的原則,推進國有地質勘查單位改革。省級政府和國務院相關部門要認真總結改革經驗,加大工作力度,因地制宜,區別對待,加強對改革的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從實際出發,積極探索有利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改革途徑。加強中央管理的地質勘查隊伍建設,提高礦產資源勘查技術水平和國際競爭能力。按照事業單位改革的有關規定,盡快落實國有地質勘查單位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社會保障政策。對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地質勘查單位,地方政府要按照當地統一政策,加快落實有關住房改革所需經費,解決職工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欠賬過多等問題。對其中的原中央直屬地質勘查單位,在「十一五」時期,國家繼續實行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分離地質勘查單位辦社會職能的改革。對中央管理的煤炭、核工業、冶金、有色、武警黃金、化工、建材、鹽業地質勘查單位,比照上述有關政策執行。
(七)擴大地質領域對外開放
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全面提高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效率和水平。進一步創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制和政策環境,保障外商投資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的合法權益。完善相關政策,加大鼓勵外商投資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的力度,積極引進國外資本、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鼓勵國內有條件的企業到境外開展重要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廣泛開展地球科學和地質勘查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