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地質圖應當標哪些內容
Ⅰ 煤礦地質測量8種圖紙是哪些內容
1.井來田區域地形圖
2.工源業廣場平面圖
3.井底車場平面圖
4.採掘工程平面圖
5.主要巷道平面圖
6.井上下對照圖
7.井筒(包括立井和主斜井)斷面圖
8.主要保護煤柱圖
各種礦圖應按照《煤礦地質測量圖例》繪制,地形圖部分應按照國家測繪總局頒發的有關圖式規范繪制。
Ⅱ 礦井地質剖面圖中包括哪些內容煤層底板等高線圖的作用是什麼
主要是岩性和深度,還的標明斷層或破碎帶,等高線就是吧深度劃算成海拔高度
Ⅲ 礦井地質圖件編制依據是什麼
地質鑽孔岩心
Ⅳ 礦井建井地質報告主要做哪些圖
附圖
1、井田地形地質圖,1:2000~1:5000;
2、回風水平地質切面圖;1:1000~1:5000;
3、運輸水平地質切面圖,1:1000~1:5000;
4、通版過首采區的勘探線權地質剖面圖(經過修改的),1:2000~1:2000;
5、井筒(立井、斜井、平峒)地質素描圖,1:200~1:500;
6、采區上(下)山地質剖面圖,1:1000~1:2000;
7、首采區煤層底板等高線和儲量計算圖,1:1000~1:2000;
8、水文地質綜合性圖件;
9、重算儲量的基礎表和匯總表;
10、煤質、水質化驗成果表;
11、建井期間施工的鑽孔成果表。
Ⅳ 礦井地質基本圖件有哪些
看看這個吧
http://wenku..com/view/f006c6020740be1e650e9a0d.html
Ⅵ 煤礦地質報告看那些內容
1.地形地質圖'水文地抄質圖。2區域構造圖。(主要是看有沒有導水構造)。3.儲量。開採煤層。。4細則上看有沒有發生地質災害的可能 5。化驗煤質報告,看下煤爆性,自燃傾向性等。6,巷道分布情況。支護方式,開拓方式,。
Ⅶ 礦井地質剖面圖中包括哪些內容
這個一般包括深度、每個階段的岩層構成及結構成份、地下水位深度和流向、礦物儲藏量的厚度,礦井的通道走向等等。
Ⅷ 礦井地質預報有哪些內容
礦井地質工作是煤礦生產過程中最基礎的技術工作之一,其主要任務是為煤內礦的生產建設提供各種圖容紙和各種地質資料。地質預報是礦井地質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地質工作中難度最大、准確率較低的一項工作。
按礦井生產專業可以分為回採地質預報和掘進地質預報;按時間的長短可分為年預報、季預報、月預報、旬預報、周預報和隨時預報;按預報內容可分為地質構造預報、水文地質預報、煤塵和瓦斯突出預報、頂底板岩性特徵變化預報、煤層賦存特徵變化預報等。
Ⅸ 煤礦圖紙繪制規范是什麼
採用統一編號,用五個阿拉伯數字表示;
⑵第一個數字表示開采水平;
第二個數字表示采區,由井筒向井田邊界依次排列,奇數1、3、5表示東(南)翼;偶數字2、4、6表示西(北)翼;
第三、四兩個數字表示采區的各個工作面,在采區內由上而下依次排列,奇數字01、03、05表示采區上、下山東(南)翼的各個工作面;偶數字02、04、06表示采區上、下山西(北)翼的各個工作面;
第五個數字表示厚煤層人工分層工作面的層別,以1、2、3分別表示第一、第二、第三分層;單一長壁工作面的第五個數字為0。
採掘工程平面圖可根據本礦的情況採用1:1000或1:2000的比例尺。採掘工程平面圖應繪出下列主要內容:
1、井田技術邊界,保安煤柱及其它邊界線,註明名稱和批准文號。
2、本煤層以及與開采本煤層有關的巷道(主要巷道應註明名稱和月末工作面位置,斜巷應注記傾向和傾角,巷道交叉口、變坡以及平巷等特徵點,在圖上每隔50-100mm應注記軌面或底板高程)。
3、回採工作面及采空區,注記工作面月末位置、平均采厚、煤層傾角、開采方法、開采年度和煤層小柱狀;丟煤區應註明丟煤原因和煤量;注銷區應註明批准文號和煤量。
4、永久導線點和水準點,註明點號和高程,臨時點根據需要注記。
5、鑽孔、勘探線、煤層露頭線、風化帶、煤層變簿區、尖滅區、陷落柱和火成岩侵入區,煤厚點,煤樣點以及實測的主要地質構造。
6、發火區、積水區、煤及瓦斯突出區、冒流砂區等,應註明發生時間等有關情況。
7、井田邊界外100m以內的鄰礦採掘工程和地質情況,井田范圍內的小煤窯及其開采范圍。
8、根據圖面允許和實際要求,還可加繪煤層底板等高線、地面重要工業建築,居民區、鐵路、重要公路、大的河流、湖泊等。
1、井口提升方式及能力。
2、用紅、藍箭頭分別表示井筒和主要巷道的進出風流方向。
3、採掘工作面採掘隊(組)的名稱和月進度。
4、採煤工作面的回採方式和使用的機械名稱。
5、井田邊界外100米以內的鄰礦採掘工程和地質情況。
6、井田煤系地層綜合柱狀圖。
7、開拓方式示意圖。
8、標題欄和簽字欄。
井田煤系地層綜合柱狀圖及開拓方式示意圖可視圖紙具體情況放在合適位置。
ze:10e�;o���9�:仿宋_GB2312;mso-hansi-font-family:仿宋_GB2312;color:#565455;background:white'>8、根據圖面允許和實際要求,還可加繪煤層底板等高線、地面重要工業建築,居民區、鐵路、重要公路、大的河流、湖泊等。
Ⅹ 礦井地質勘探包括哪些類容
《礦井地質規程》第四章明確規定如下:
第四章 礦井地質勘探
第一節 勘探性質的劃分
第22條 由礦井建設開始,到開采結束期間所進行的一切勘探,統稱礦井地質勘探。按其目的之不同,分為礦井資源勘探、礦井補充勘探、生產勘探和礦井工程勘探等四類。
第23條 礦井資源勘探
一、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礦井資源勘探:
1、延深水平或新開拓區,因無正式批準的精查地質報告而必須進行的勘探;
2、因原勘探報告遺留有重大地質、水文地質問題,勘探程度不足和發現地質構造形態與原地質報告有重大出入,不能滿足生產建設的要求而必須進行的勘探;
3、為擴大井田范圍而進行的勘探。
二、礦井資源勘探應根據所存在的地質問題和礦井採掘工程設計的需要而進行。應遵循的原則和必須達到的標准按《煤炭資源地質勘探規范》(試行)執行。
第24條 礦井補充勘探
一、在礦井范圍內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礦井補充勘探:
1、因延深水平高級儲量的比例達不到規定標准,不能滿足設計需要而必須進行的勘探;
2、根據礦井改擴建和開拓延深工程設計等要求而進行的勘探;
3、對需要重新評定的可採煤層,為提高其儲量級別或新增儲量所進行的勘探。
二、礦井補充勘探應針對存在的地質問題和設計部門的要求進行。其勘探設計,應按附錄二的要求編制。其勘探成果原則上要達到本規程第61條的要求。並於勘探竣工後3~6個月提出相應的補充地質勘探報告(內容見附錄三)報省煤炭廳(局、公司)批准。
第25條 生產勘探
一、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生產勘探:
1、在已開拓區內為查明影響工作面劃分的地質因素,或為確定採煤方法以及找煤方向等而進行的勘探;
2、在采區內為解決影響正常採掘和安全生產的各種地質、水文地質問題而進行的勘探;
3、為探明采區范圍內煤層可采性而進行的勘探。
二、礦井生產勘探,應針對采區范圍內存在的不同地質、水文地質問題而進行。其勘探設計和成果必須滿足生產和安全的要求。勘探竣工後,應及時整理資料,根據需要編制專門的報告或說明書。
第26條 礦井工程勘探是指礦井生產建設中根據專項工程的要求而進行的勘探。勘探施工前應編制專門設計,其成果必須滿足工程的要求。勘探竣工後,應及時整理資料,根據需要編制專門的報告或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