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質災害防治什麼時候
❶ 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步驟
1.查明地質災害的特徵及致災的地質環境條件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不同於一般建築工程,它是控制地質作用和改造地質體的特殊工程。工程措施的選擇、工程布置、結構設計和施工要求等都要以地質災害的發育情況及其防治要求為依據,所以必須做好勘查工作,准確查明地質災害的特徵及致災的地質環境條件,包括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原因、變形機制、邊界、規模、活動狀態、穩定狀況、危險程度,以及所處的地質環境條件(如岩土體特性、地下水及降雨情況、地震情況等),並預測評價可能造成的危害(包括可能受災的人、物或設施的位置、數量、規模、價值及可遷移程度等)。
2.確定地質災害防治目標
地質災害防治目標包括形象目標和安全目標。形象目標是指防治對象的部位、范圍;安全目標是指經過工程防治所應達到的安全標准。明確防治目標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環節。
確定防治對象的范圍,一般應以致災地質作用的活動單元為界,作整體考慮,不宜隨便切割取捨。但在總體范圍內,則應視地質災害險情的輕重緩急劃分出重點與一般,或主要與次要的不同部位,並加以區別對待。
對於防治工程應達到的安全標准,應根據所欲保護的受災對象的重要性及可撤離程度,國家的財力水平和有關的工程規范合理確定。關鍵是適度,既不能標准過低、治而無效,又不能過分追求高標准,浪費國家資金。但對一個防治對象的不同部位或不同影響方面,也可以區別對待。
3.經多方案比選確定防治工程方案
對任何一處地質災害的防治,為達到穩定變形地質體和控制致災地質作用的目的,常有多種工程方案可供選用。工程方案的選擇是否合理常常影響到防治工程的效益。因此,必須進行多方案的慎重比選,從中選出最好的方案。方案比選的依據是地質有效性、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所謂地質有效性,是指能有效地達到穩定變形地質體或控制致災地質作用的目的,而又不會引起其他不良地質後果。所謂技術可行性,是指在技術方法、施工設備、材料及施工條件等方面不存在大的困難。經濟合理性是指投資相對較低,較易承受。這三者要相互結合,綜合考慮。對於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需進行專門的可行性論證。
4.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選擇合適的施工方法,既能順利地完成本身的施工任務,又不至於因施工擾動而對變形地質體造成新的破壞。對每種新的或有破壞性的施工方法,採用之前都要進行方法(工藝)試驗。
施工程序包括防治工程總體的階段程序和具體防治工程單元的施工程序。每處防治工程的效果並不是都能一次性預見的,防治工程對變形地質體的長期擾動效應也不一定能很快暴露出來,有時需要通過局部或前期工程實踐才能有把握地確定下一步工程的做法。所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要分階段進行,以便根據前期效果修改後期工程設計。在施工中遇到地質情況與設計所預計的不同或發生新的變化時,應及時修改設計,使施工設計或工程結構設計能適應新的地質情況。
5.地質災害及其防治工程的監測
地質災害的發展情況需要通過監測才能較准確地掌握,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效果也需要通過監測對比才能反映出來。因此,必須重視和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工作,使之貫穿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始終。監測內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性質及防治措施而定,監測方法以經濟實用為原則。監測網一經建立,就要按預定計劃持之以恆地監測,並及時整理、分析監測資料,定期進行動態評價,發現險情及時上報。
❷ 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貼近民生
2006~2009年,水文地質調查關注民生。四川紅層地區找水緩解百年罕見旱情;在雲南、貴州、廣西、湖南等岩溶石漠化地區實施打井、岩溶水庫等工程,解決了當地的灌溉用水短缺問題;在吉林通榆縣、寧夏平羅、河北唐縣、甘肅張掖市甘州區、青海貴德縣等地方病嚴重區,找到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的地下水,建立了一批供水示範工程;完成了長江三角洲、淮河流域、華北平原、珠江三角洲等平原區地下水污染調查。
2006~2009年,環境地質調查成效顯著。完成15省(區、市)196個地級以上城市環境地質調查評價,建立了188個城市地質環境資料庫,為177個城市的規劃、建設、管理提供了地質依據;完成了全國礦山地質環境調查,並以省為單元,綜合集成全國礦山地質環境調查成果,出版了全國不同類型礦產資源開發區地質環境問題評價圖,建立了完善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信息系統。
2006~2009年,地質災害調查監測進展順利。開展了西北黃土地區、西南山區及湘鄂桂山區的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基本建成了長江三角洲、華北平原和汾渭盆地地面沉降立體綜合監測體系;建立了以專業的地質災害監測和群測群防相結合的雅安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區和以區域地質災害監測為基礎的江西省地質災害氣象預警系統;完成了三峽庫區三期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項目的水下工程;2008年積極開展「汶川」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排查,地震災區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取得初步進展。
❸ 地質災害防治級別
依據國土資源部發布的有關技術要求,地質災害防治按三級劃分:即重點防內治(區)段容、次重點防治(區)段、一般防治(區)段,根據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結果,確定地質災害危險性大的區段為重點防治(區)段;地質災害危險性中等的區段為次重點防治(區)段;地質災害危險性小的區段為一般防治(區)段。
輸油管線重點防治段3段,長19.3m,占線路總長的4.0%;次重點防治段8段,長58.9km,占線路總長的12.2%;一般防治段7段,長404.4km,占線路總長的83.8%。
根據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結果,擬建工程遭受或引發、加劇的危險性大和中等的地質災害均需防治,危險性大的災害點作為重點防治點,危險性中等的災害點作為次重點防治點,防治災點詳見表6-12。
表6-12 擬建工程地質災害防治點統計表
❹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4)江西省地質災害防治什麼時候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❺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今年災情及我部防範工作情況
今年,我國氣候極端異常,部分地區前旱後雨,瞬時暴雨,持續強降雨,導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群發。1至6月,全國發生19522起,造成464人死亡和失蹤,直接經濟損失18.61億元,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932.3%、177.8%和190%。
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範工作,今年上半年作出60多次重要批示,為我們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部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年初開始早研判、早部署、早檢查、早落實,採取多種手段嚴防嚴控。一是精心部署,先後8次召開全國和重要地區的汛期防範工作會議,多次發文和聯合相關部門發文,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二是檢查督促,近百次派出由部領導和司局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組檢查指導。三是強化應急,派出88名專家長期駐守18個重點省(區、市),指導排查、監測預警和群測群防等。多次啟動應急響應,在玉樹地震和關嶺滑坡等災害發生後,第一時間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協助和指導防範次生災害。四是重點防範,把地震災區和三峽庫區作為重中之重,派出150名專家協助四川、青海、重慶、湖北四省(市)開展排查和巡查,並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人口密集地區、交通幹道和重要工程周邊災害點再排查。五是聯控聯防,加強與氣象、水利、鐵路、交通運輸、教育等部門的協作配合,發揮部門優勢,落實防災責任,提升防控能力。
通過以上工作,今年上半年地質災害防範取得了顯著成效。轉移受威脅群眾20多萬,成功避讓477起,避免人員傷亡14839人。僅6月一個月,全國共成功預報320起,避免人員傷亡11014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1.38億元,為歷年來單月最多。與2009年1至6月相比,今年同期地質災害發生數量增長了近10倍,而造成的人員死亡失蹤人數同比大幅減少。
重點地區防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成功預報和避免多起重大地質災害。三峽庫區已連續7年未因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汶川地震災區2年多來,雖然地質災害多發頻發,但災民安置點未因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實現了主汛期地質災害無重大群死群傷的目標。玉樹地震災區隱患排查迅速完成,重要隱患均被嚴密監控或應急排危除險。
二、以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主要成效和存在問題
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地質環境隊伍(工程地質隊、水文地質隊)作為地勘隊伍的組成部分連同地勘費一並下放地方。地質災害作為地質環境工作的一部分,是在機構改革之後的10年來逐步成為一項重要職能,越來越受到重視,三定規定我部的職能是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近年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歷了調查、普查、工程治理從無到有的過程,初步形成了以地質災害調查為基礎,以三峽庫區、地震災區為重點的,少數隱患點實施專業隊伍監測,絕大多數採取群測群防監測,逐步開始重大隱患點工程治理的格局。
1、在山區縣地質災害調查基礎上形成了群測群防體系
從2003年至2008年,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部署完成了1640個縣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基於此項成果初步建立了以群測群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網路體系。現在全國24萬處隱患點均已納入群測群防體系,有10萬群測群防員。實踐證明群測群防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一大創舉,是在現行條件下最為有效的監測體系,創造了無數的奇跡,挽救了大量生命,取得了巨大成功。
1640個縣的調查評價程度很低,每個縣只安排20萬元經費,只能做一些地表肉眼觀察工作,基本查清了房前屋後小開小裂小縫,但對較遠距離的、具有隱蔽性的、比較復雜的地質災害隱患還沒有查清楚。群測群防體系不健全,主要依靠兼職,缺少必要的經濟待遇和設施配備。原因是地質災害多數分布在山區,大多數都是貧困縣,縣鄉政府在財政上都比較困難。
2、組建了部級和省級及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機構
目前全國已形成了由1個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院、32個省級監測總站、233個市級監測分站和166個縣級監測站組成的全國地質環境監測體系。初步建立了三峽庫區滑坡崩塌專業監測網。在典型地區開展了突發性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示範工作。
問題是全國地質災害行政管理人員太少,越到基層越少,絕大多數縣一個專職人員也沒有。香港的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土力工程處有700多人從事地質災害管理,我們全國都算上專職管理人員也不到他們的一半。市、縣級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監測機構建立的還很不普遍,絕大多數市、縣沒有地質災害監測機構,現有的機構也還存在著人員少,技術人員更少的問題。經費普遍沒有保障,少數機構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多數是自收自支,與其公益性服務機構性質很不相宜。
3、法規規章逐步完善,管理工作逐步加強
國務院於2003年頒布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全國已有29個省(區、市)頒布了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國務院先後發布《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各省(區、市)和大部分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市、縣均發布實施了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9年我部印發了《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機制。建立了部省兩級應急專家隊伍。2009年,在全國開展以縣(區、市)為對象的群測群防 「十有縣」 (有組織、有規劃、有經費、有預案、有制度、有宣傳、有預報、有監測、有手段、有警示)建設,已建成321個。在全國推進地質災害防治行政管理、事業支撐、應急處置、專家咨詢、中介服務「五條線」建設,努力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和水平。2007年以來,在全國先後開展「農村地質災害防治知識萬村培訓行動」和「縣、鄉、村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培訓基層幹部、監測人員和群眾、學生300多萬人。2010年,正在在全國開展針對基層國土所和群測群防員的地質災害防治評估、巡查、宣傳、預案和人員「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培訓10萬人。
4、各相關部門的工作配合逐步加強
從2003年起,我部與氣象局合作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截至2009年,國家、30個省(區、市)、223個市、1035個縣開展了這項工作。今年我部與氣象局又共同研究進一步提高預警預報的精度,聯合發文要求所有市、縣都要開展這項工作。我部與建設、交通、鐵道等部門聯控聯防,相關部門對建設工程區、交通幹道等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逐步加強。今年我部與交通部、鐵道部聯合發文,就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共同部署, 2次邀請10多個部委聯合召開視頻會議,共同開展汛期檢查,取得較好效果。
三、今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加強的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地質災害防治已經是中央領導高度重視、社會各界普遍關注、人民群眾充滿期盼的大事。我們一方面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加強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一方面積極探索深化改革完善地質災害防災減災體系。
1、進一步開展地質災害調查、普查、排查等基礎工作
為建立完善的地質災害防災減災體系,必須加大基礎工作力度。全國應開展全面的地質災害調查,重點地區(300萬平方公里)詳查工作應加快進度,地震災區、三峽庫區等應做到普查,排查工作應納入基礎工作由專業隊伍承擔,並每隔一年排查一次,人員集中區附近2000米范圍要提高工作程度,部署一批必要的工程勘查。
2、建立市、縣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
建立市、縣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是必要的,地下水、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礦山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等都需要監測,各地的監測機構可以根據不同地區特點有所側重。監測機構承接地質災害調查、普查、排查等基礎工作成果,可以根據成果、根據群測群防員分布,劃定每個群測群防員的監測區域、監測隱患點、巡查路線等,使地調成果發揮作用。
3、以村支部書記、村長、村民小組長為主加強群測群防員隊伍
實踐證明村支部書記、村長和村民小組長擔當群測群防員是最合適人選,他們了解當地情況、熟悉村民、富有責任心。他們當群測群防員遇有災情險情最方便報告鄉鎮政府,立即就能使基層政府直接組織搶險救災。應該給這支群測群防員隊伍統一的經濟待遇,應由中央財政承擔他們的補助經費,這樣就能把群測群防的水平提高到現階段最高水平。
4、國家級和市、縣級地災防治指揮協調能力建設是當前應該加強的兩個重要環節
地質災害現在已經成為非常重要的自然災害,今年暴雨導致人員傷亡90%屬於地質災害。建議在國家層面成立國家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我部作為辦公室單位,組建地質災害防治應急中心。
地質災害防治關鍵在基層,而我們基層最為薄弱。要加強市、縣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形成中央出資由專業的地勘單位進行地質災害調查,成果由市、縣兩級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承接,群測群防員使用,發現災情險情報告市縣、鄉政府應急處置的防災體系。
5、進一步加大重大地質災害治理資金投入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由中央和省級政府負責特大和重大地質災害治理,現在用於面上的治理資金中央每年出資僅9個億,與各地需求相比杯水車薪。如能增加到每年40個億治理進度會大大加快。三峽庫區、地震災區之所以防災工作做得好,與國家投入力度大是直接相關的。現在有些省級政府也出一些資金,但不普遍,也沒有形成制度。各省都應該每年有專項納入財政預算。市、縣兩級的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的工作經費也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❻ 關於地質災害防治階段問題
根據多年從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體會,地質災害防治可以劃分下面幾個階段:①地質災害勘察階段;②可行性研究階段,地質災害規模小時可與前階段合並;③初步設計階段;④施工圖設計階段,地質災害規模小時可與前階段合並;⑤施工階段;⑥效果檢查階段。
(一)地質災害勘察
地質災害勘察是地質勘察的一種,它有其特殊性,其主要工作內容是查清災情和成災條件。災情不僅是指現在已經發生的,更重要的是對將來可能發生災情的預測。成災條件不僅是要查清地質條件,也要查清水文、氣象、地理、地震等條件。其他幾個階段的勘察內容和工程地質勘察內容一樣。效果檢查,是十分重要的一個階段,地質工程和其他工程建設一樣,必須進行效果檢查。
目前,很多單位把地質災害勘察按一般的勘察來進行。應該明確其特殊性,作為地質災害勘察,是為地質災害防治服務的。目前,這個工作的不足在於勘察中對地質災害的研究不夠,在勘察報告中對地質災害的災情論述不夠。地質災害勘察報告中應該論述的是要防治的孕災體一旦成災,可能造成的損失是多大。要進行災情預測,這一點非常重要。
(二)地質災害防治立項
地質災害勘察必須提供地質災害防治立項所需的資料,一般應從三個方面進行論證。
1.成災可能性判斷——穩定性分析
(1)宏觀判斷:根據地質、地貌形態、生物植被特徵及其發展狀況判斷。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依據;
(2)勘察評價:通過計算分析給出穩定性系數,評價孕災體的穩定性,這項工作不應該是純理論的,必須充分地吸收經驗資料,其結論必須與宏觀分析、監測分析結果對照,綜合分析判斷;
(3)監測分析:這是極重要的依據,但是監測資料必須可靠。變形監測資料不僅可給出孕災體的穩定性,而且還可以給出變形發展階段,變形體結構特徵,必要時可以採用鑽孔傾斜儀進行監測,對地面裂縫進行專門監測。
2.防治效益分析
(1)經濟效益:投資額與災情評估額之比為經濟效益,根據國內已進行的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分析,就我國目前的經濟實力,著者認為立項防治的經濟效益取1∶20較為合適。經濟效益分析中的難點在於:災情很難搞准。原因在於災害發生影響范圍及致災時間很難預測准確。這也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沒有解決好的一個問題。
(2)社會效益:有一些地質災害如果發生的話,造成的經濟損失並不大,但是名勝古跡遭破壞產生的後果十分嚴重,如都江堰二王廟斜坡如果產生破壞將對都江堰構成威脅。都江堰灌溉面積已超過1000萬畝,不論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都很大。
(3)環境效益:環境效益常常與經濟效益密切相關。環境效益論證必須與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論證相結合進行,環境效益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數是間接的和遠景的,但在效益分析中必須考慮這個方面,而且這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
3.方針政策依據
在地質災害防治立項決策中往往受投資制約,不可能對所有提出的符合上述條件的項目都給予資助立項,必須有所選擇傾斜。立項認可後,才能考慮防治方法。地質災害防治首先是決定防治方案。從大的方面來講,防治是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防;一個是治。
目前,我國對地質災害的防治在世界上還是名列前茅的。1992年國務院撥款9000萬元防治長江三峽鏈子崖危岩體和黃臘石滑坡,這在國際上是首屈一指的。而從1991年開始國家計委每年撥款5000萬元專門用於地質災害勘察和防治,現在已經立項勘察的防治工程70多項。鏈子崖危岩體、黃臘石滑坡、豆芽棚滑坡、烏江雞冠嶺崩塌已經撥款治理。實際上,中國地質災害防治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工程防治實施階段,這是令人鼓舞的歷史階段。
❼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概況
黨和政府非常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特別是自1988年原地質礦產部門履行「對地質環境進行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職能以來,各級地礦部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1998年國土資源部成立後,始終將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工作重點之一,進一步加強對地質災害的調查、監測、治理和立法管理的工作力度,取得了顯著成績。
2.6.1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和法制建設
地質災害防治法規建設的基本框架已經建立。
(1)國家法律體系
已經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並付諸實施的相關法律有《環境保護法》、《礦產資源法》、《水土保持法》、《水法》、《防洪法》、《森林法》等。2003年3月國務院頒布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2)部門法規體系
從1993年開始,原地質礦產部及國土資源部先後頒布實行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相繼為全國各行業各部門的近千家單位頒發了各類各級資質證書1500多個,提高了地質災害勘查和治理的質量與水平;1999年初國土資源部第4號令發布了《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這些法規政策為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使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逐步走上法治化、規范化的軌道。
(3)地方法規制度
近年來,全國已有29個省(區、市)相繼出台了地質環境、地質災害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條例48件,這些法規、條例的出台,有力地推進了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的建設和地質環境管理、保護工作。
2.6.2 地質災害調查
近十多年來,在國土資源部(原地質礦產部)的組織領導下,有計劃、分步驟、由淺入深、由粗至細在全國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地質災害的形成原因、發育分布規律、危害特徵和防治方法,為今後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礎。主要調查工作及成果如下:
(1)全國地質災害現狀調查及其成果
1991年。主要採取收集、分析、整理已有的地質災害資料和成果的方法,編制了調查報告《中國地質災害》和《中國分省地質災害圖集》。該成果初步全面反映了全國各省(區、市)地質災害的類型及其發育特點、形成的地質環境背景及主要誘發因素。
(2)1∶50萬以地質災害為重點的31個省(區、市)區域環境地質調查
1992~2003年。先後概略查明了全國31個省(區、市)的環境地質背景、人類工程活動與地質環境相互作用和影響因素;初步查明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誘發的主要地質災害、特殊不良地質環境條件和環境地質問題的發育特徵和分布規律。為各級政府制定減災、防災、國土開發與整治、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地質環境監督管理提供了宏觀決策依據。
(3)以縣(市)為單元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
自1999年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部署並逐步開展的以縣(市)為單元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主要目的是查明隱患點、劃出地質災害易發區。並對重要隱患點建立縣、鄉、村三級群測群防監測預報預警體系。
每個縣(市)都分別取得了如下4方面工作成果:①編寫了《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研究報告》;②編制了《地質災害分布與易發區圖》、《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圖》等系列圖件,制定了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對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編制了防災預案;③建設了「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信息系統」;④建立了縣、鄉、村群測群防監測體系。
實踐證明,本項調查與區劃工作為下一步國家和地方進行地質災害區劃、指導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打下了良好基礎;經過項目工作建立起來的群測群防監測體系,已經發揮了良好作用,2002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703次,避免人員傷亡19120人。另外,該項工作採取了邊調查邊宣傳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眾對地質災害的認識程度和防範意識。
2.6.3 地質災害監測
(1)監測機構
截至2001年,已形成了以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全國31個省級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院、中心)和217個地級監測分站組成的全國地質環境監測體系。直接從事地質環境監測工作的人員有3000多人。對地質災害開展調查和監測工作,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院、中心)及分站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
(2)群測群防體系效益顯著
從1999年開展「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以來,在查明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同時,對重要隱患點建立了縣、鄉、村三級群測群防監測體系。目前,全國已經建立群測群防監測點7000多個,發揮了良好作用,取得了顯著效益,1998~2003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共1093起,避免人員傷亡6.4萬餘人(圖2.19)。
圖2.19 群測群防成功預報地質災害情況
(3)地面沉降監測
長江三角洲地區,僅上海市建立了覆蓋全市的較為完善的、由基岩標、分層標、GPS觀測點、地面水準點和地下水監測孔等構成的地面沉降監測網路外,2002年江蘇的蘇錫常地區也在個別地區建立了分層標。
環渤海地區只有天津市在城區建立了7組分層標,而且多興建於1985年以前。北京市的3組基岩標和分層標正在建設之中,河北和山東省沒有專門監測設施。
(4)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
截至2002年2月,三峽庫區20個市(區、縣)已建17個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已完成的主要監測工作是:建立了秭歸—巴東段(50km長)地質災害GPS監測網並投入監測運行。該網包括國家級控制網(A級)、基準網(B級)、滑坡監測(C級)三級GPS監測網,對12個單體滑坡進行監測,共建有59個GPS監測點。
(5)2003年首次開展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
2003年4月7日,國土資源部和中國氣象局簽訂了《關於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協議》。協議規定:從2003年起,每年5~9月兩部局聯合開展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2003年6~9月,進行了首次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在此期間,中央電視台於19點30分的《天氣預報》節目中,先後發布了56次「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國土資源部的中國地質環境信息網也發布了109次「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其中,兩次「5級警報」先後於7月9日和19日由中央電視台發布,警示湖南張家界、吉首、常德,湖北荊州南部、恩施南部,重慶酉陽地區,長江三峽地區居民,注意防範降雨誘發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
「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播出後,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據不完全統計,2003年汛期(6~9月)全國降雨誘發的危害較嚴重的突發性地質災害264起,其中有101起(至少878處)地質災害發生的時間和地點位於預報預警范圍內,有效減輕了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另外,此項工作也得到地方各級政府的贊同和積極響應,2003年當年即有湖南、浙江、河北、山西、山東、安徽、青海、湖北等16個省,陸續開展了「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發布工作。此項工作很快向全國各省(區、市)和縣(市)推進,推動了地方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進程。
2.6.4 地質災害治理
(1)地質災害的工程防治
1992~1998年,原國家計委和原地質礦產部安排了第一批地質災害專項治理工程項目,如長江鏈子崖危岩體、黃臘石滑坡、雞扒子滑坡、重慶豆芽棚滑坡等。累計已治理地質災害幾十處。
1999~2002年,國土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啟動了「地質災害勘查與治理示範」項目,共布置重大地質災害勘查與治理示範工程101項。另外,國土資源部還以「兩權」經費下達了一些地質災害勘查治理項目;近幾年,部分省(區、市)設立了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也投資治理了一批地質災害隱患點。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2年底,全國已完成重大地質災害前期勘查可行性論證273處,完成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522處。通過重點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實施,保護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效地維護了國家的安定團結和社會穩定,保障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在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2)搬遷避讓
我國突發性地質災害主要分布在老、少、邊、窮地區,處在這些地區的居民,大都依山建房,遠離城鎮,不僅生產生活不便,而且經常受到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威脅,對其進行工程治理既不可能也不經濟。因此,有步驟地實施搬遷避讓,且與山區脫貧致富結合起來,是符合我國國情的有效減災措施。近幾年,北京、山西、福建、湖北、廣東、陝西等省(市)已經開展大量搬遷避讓工作。
(3)地質災害應急處置
我國地質災害在每年的主汛期(5~9月)集中大量暴發。因此,國土資源部在每年汛前和汛期均採取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工作:開展地質災害巡查,編制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建立汛期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實施應急勘查及應急治理工程。
通過汛期地質災害應急處置,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政府實施「以人為本」思想的戰略舉措。現在。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已成為各級政府和科研單位關注的頭等大事,是保障地方政治、經濟發展的戰略基礎。
❽ 江西省新達地質災害防治研究院成都分公司怎麼樣
簡介:江西省新達地質災害防治研究院成都分公司成立於2014年03月12日,主要經回營范圍為地答質災害防治工程勘察,評價,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地基與基礎工程等。
法定代表人:胡寶玲
成立時間:2014-03-12
工商注冊號:510107000737839
企業類型:全民所有制分支機構(非法人)
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區置信北街1號
❾ 江西省國土資源廳的直屬機構
(一)江西省國土資源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承擔廳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江西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
受委託依法調查、制止和處理國土資源、部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以及省內跨地區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三)江西省國土資源廳信息中心
受國土資源廳委託承擔全省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含金土工程、數字國土工程)的組織、規劃、實施工作,承擔全省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地質環境基礎信息和資源利用情況、變化趨勢動態數據的收集、技術處理及預測分析工作,負責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提供有關基礎信息、資料信息和管理信息等。
(四)江西省國土資源勘測規劃院
在省國土資源廳的領導下,參與土地管理技術規范和省級土地利用規劃的擬定;開展土地估價、測量、土地動態監測、土地信息系統建設和土地管理科研技術服務;負責全省土地管理系統的業務培訓。
(五)江西省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受省國土資源廳和國土資源部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的委託,承擔全省財政撥款的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任務;提出全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耕地佔補平衡的措施並負責有關項目的實施。負責全省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的實施管理和現場踏勘、勘測定界、規劃設計等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六)江西省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承擔我省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的技術性、事務性等相關工作,承擔我省礦業權二級市場轉讓和鑒證服務工作。
(七)江西省建設用地事務服務中心
受國土資源廳委託承擔全省重點建設征地事務性、技術性服務工作
(八)江西省國土資源檔案館
受省國土資源廳的委託,接收、驗收國土資源資料及文書檔案;建立健全館藏國土資源資料管理和利用制度,按規定整理、保管資料;建立和維護全省國土資源資料信息服務系統;開展國土資源資料綜合研究,按規定為社會提供國土資源資料服務等。
(九)江西省國土資源培訓中心
承擔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幹部的培訓和教育工作。
(十)江西省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組織實施省地質勘查基金投資項目的立項、監管、評審驗收和成果處置;監督、管理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股權;申請登記省地質勘查基金獨資項目的礦業權;研究實施礦產資源戰略儲備制度。
(十一)江西省國土資源宣傳教育中心
按照省國土資源廳的統一部署,為組織開展國土資源宣傳活動提供服務,並參與「世界地球日」、「全國土地日」和國土資源國情國策、省情及法制等重大社會宣傳活動;負責國土資源影視、文藝、文化、音像、宣傳畫(圖片、畫冊)等宣傳品的製作、發行及展覽活動;負責國土資源宣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交流,並開展理論研究;協助省國土資源廳開展對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幹部職工廉潔自律和遵紀守法等教育工作。
(十二)江西應用技術職業學院(地址:贛州市)
隸屬於江西省國土資源廳,是一所以工科為主,工、經、管、文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專科層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09年被確定為江西省首批示範性高職學院。
(十三) 江西省地質災害應急中心
江西省地質災害應急中心是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下屬專業應急機構,是保障省國土資源廳履行地質災害防治職責的技術支撐,是由省國土資源廳管理的直屬事業單位。其職責是負責全省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技術處置和應急平台管理工作,按要求承擔地質災害調查、監測預警、巡查排查、宣傳培訓、防治工程監管等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和防治工作,是公益性地質環境專業技術單位。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團結路66號[330025]
❿ 江西省地質災害應急中心在哪裡
查了一下,顯示是在井岡山市茨坪二環路旁,你再核實一下。
地質災害一般歸各地國土廳/國土局管,不過地質災害應急中心可能設在山區地質災害嚴重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