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進行地質復勘
Ⅰ 單體建築地質勘探在什麼情況下,每個基礎都要鑽孔一般鑽孔間距和布置是怎樣的
根據設計具體明確的勘探要求,設計會根據地質情況及結構物特點,走向給你明確勘探點坐標,深度。
Ⅱ 工程前為什麼要進行地質勘測
工程前地質勘測是來為了在對自礦產普查中發現有工業意義的礦床,為查明礦產的質和量,以及開采利用的技術條件,提供礦山建設設計所需要的礦產儲量和地質資料,對一定地區內的岩石、地層、構造、礦產、水文、地貌等地質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工作。
「地質勘探」即是通過各種手段、方法對地質進行勘查、探測,確定合適的持力層,根據持力層的地基承載力,確定基礎類型,計算基礎參數的調查研究活動。
其中物理勘探簡稱「物探」,是以各種岩石和礦石的密度、磁性、電性、彈性、放射性等物理性質的差異為研究基礎,用不同的物理方法和物探儀器,探測天然的或人工的地球物理場的變化,通過分析、研究獲得的物探資料,推斷、解釋地質構造和礦產分布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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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主要有坑、槽探、鑽探、地球物理勘探等方法。
坑、槽探
就是用人工或機械方式進行挖掘坑、槽、井、洞。以便直接觀察岩土層的天然狀態以及各地層的地質結構,並能取出接近實際的原狀結構土樣。
鑽探
是指用鑽機在地層中鑽孔,以鑒別和劃分地表下地層,並可以沿孔深取樣的一種勘探方法。鑽探是工程地質勘察中應用最為廣泛的一種勘探手段,它可以獲得深層的地質資料。
Ⅲ 礦井在哪些情況下應當進行水文地質補充勘探工作
《煤礦防治水規定》
第三章 水文地質補充調查與勘探
第四節 水文地質補充內勘探
第二十九條容 礦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水文地質補充勘探工作:
(一)礦井主要勘探目的層未開展過水文地質勘探工作的;
(二)礦井原勘探工程量不足,水文地質條件尚未查清的;
(三)礦井經採掘揭露煤岩層後,水文地質條件比原勘探報告復雜的;
(四)礦井經長期開采,水文地質條件已發生較大變化,原勘探報告不能滿足生產要求的;
(五)礦井開拓延深、開采新煤系(組)或者擴大井田范圍設計需要的;
(六)礦井巷道頂板處於特殊地質條件部位或者深部煤層下伏強充水含水層,煤層底板帶壓,專門防治水工程提出特殊要求的;
(七)各種井巷工程穿越強富水性含水層時,施工需要的。
Ⅳ 一般什麼情況下要進行地質勘探
一般都是在對礦產普查中發現有工業意義的礦床進行勘探,為查明礦產的質和量,以及開采利用的技術條件,提供礦山建設設計所需要的礦產儲量和地質資料。
Ⅳ 一般什麼情況下要用到地質勘察報告
開展找礦勘探,區調、礦調、采礦等。
Ⅵ 什麼情況下應該實行鐵路建設工程地質勘察監理制度
正常情況下凡是經過招投標中標地勘單位進行地質工程勘察都是需要監理進行旁站的。
Ⅶ 地質勘察中,在什麼情況下會遇到軟弱下卧層,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地質勘來察只要是現場取樣分析改地區源(部位)地下土質類型、結構得出結論為設計提供設計依據,設計根據地勘報告對基礎及相關結構進行荷載設計············,至於你說的遇軟弱層的情況,這個是自然原因,不須解釋什麼原因。
Ⅷ 買房定金已交,現在才了解到定購的房子這棟樓旁邊50米左右因地質溶洞塌陷過幾十米,據地質復勘說地下地
肯定不安全啊,在地質溶洞附近是不能建房子的,但是建築商為了黑心錢把房子建了,再賣了掙了錢跑了,這個事兒很多。這種地質問題肯定前期項目調研、實地勘察都能查明的,這是嚴重的地質問題。
Ⅸ 什麼情況下需要基坑支護。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 號文規專定
《危險性屬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
一、基坑支護、降水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或雖未超過3m 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
(槽)支護、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工程。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
一、深基坑工程
(一)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
程。
(二)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
響毗鄰建築(構築)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以上兩種情況都必須做深基坑支護安全專項方案,應有經審圖部門通過的合格基坑支護設計,後一種超過一定規模的,安全專項方案還要經專家組論證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