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應急監測三大件是什麼
Ⅰ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與監控
一、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避讓措施
就目前人們認識自然與改造自然的能力而言,對於某些地質災害的產生(如新構造運動、地震、岩崩等)是無力抗拒的,對這類能量巨大的惡性地質災害通常只能是避讓,即對已有建築物、居民及交通線路予以拆遷和繞道,在國民經濟宏觀規劃布局時盡量予以迴避,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二)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主要指植樹造林、種草護坡及合理的耕作,通過這種種植結構的調整和森林覆蓋率的提高,可以減少雨水入滲、保持水土,使坡面得以保護,免遭侵蝕,從而達到穩固坡體的目的,是一種既經濟又有成效的治理措施,可以達到防治地質災害和提高經濟效益的雙重目的。但其發揮效益需較長時間,可作為改善、保護自然環境和抑制地質災害發生的長期措施。
(三)工程措施
在預防無效或不能避讓的情況下,對已有險情的地質災害體,宜採用工程措施防止災害的發生或擴展。
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可行性論證
重大地質災害的治理,首先是對地質災害體的綜合勘查研究,在此基礎上,對災害治理的必要性、技術可行性、風險性及災度預測等進行綜合分析,便於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立項,同時也為工程治理提供技術資料。
1)災害治理的必要性分析:根據災害所處位置、災害程度、災害的經濟損失預測與受威脅人數多少,論證災害治理的必要性。
2)災害治理的經濟合理性分析:對比分析地質災害體經濟損失概算和治理工程投資估算,確定災害治理的經濟合理性,一般治理費用應小於總經濟損失概算的50%為宜。
3)災害治理的技術可行性分析:對災害治理的多項防治方案進行對比、分析和試驗,選用經濟上合理、技術上可行,又能達到治理目標的設計方案。這是一項十分重要、必不可少的工作,決不能圖省事忽略技術可行性分析,而為災害的治理留下隱患。
4)災害治理的風險性分析:任何技術和社會問題的整治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風險。尤其是地質災害的治理,由於其客觀存在的地質環境處於不斷的變化之中。目前對地質災害的治理尚處於探索階段,而每一處地質災害區(點)的條件各異,因此災害治理存在一定的風險性。
2.地質災害工程治理
地質災害治理的基本原則是要針對致災主控因素施治,治理措施需強調環境適應性,治理方案要考慮全局,滿足切實有效、技術可行、經濟合理、施工簡便的要求。目前,對地質災害的治理通常採用的方法有:削(削坡、清方、減載)、排(截、排水溝、地面防滲)、護(護牆、護坡、拋石反壓)、擋(擋土牆、抗滑樁、錨桿、錨索)、灌漿及限制工程經濟活動(如礦山停采)。這些工程治理方法可酌情一種或多種同時使用,只要應用得當,即可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地質災害主要防治措施見表2-4-46:
表2-4-46 地質災害主要防治措施
二、地質災害群策群防體系的建設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突出「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群策群防體系即是靠當地各級政府和廣大人民群眾建立完善的群策群防地質災害的防災預警系統。一方面,當地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管理和地質災害知識有關法制、法規的宣傳和教育,合理控制和規范人類工程活動,採取綜合措施防止地質環境的惡化和破壞,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各類地質災害的產生;另一方面,對一般性地質災害危險點,應落實監測責任人,並由專業人員布設監測點,傳授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知識;對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則要編制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形成一個相對完善的群策群防、防災預警網路。
三、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2006年3月,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負責,各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務、建設、氣象、民政、公安、醫療等相關部門加緊組成應急系統,成立應急分隊。每年汛前對應急預案中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險情巡查,汛中加強監查,汛後進行復查;發現險情或接到險情報告要在最短的時間趕到現場,進行險情鑒定,提出應急處理對策、措施;發生地質災害後,市、區政府要立即啟動並組織實施相應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應急預案中確定的職責分工做好應急工作。
四、地質災害監測與氣象聯合預報機制
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和管理工作,每年汛前,會同交通、水利、建設等部門,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制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每年訊前,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自管轄范圍內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現場踏勘檢查,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對那些危險性大、危害嚴重的災害體的現狀和發展趨勢作出分析評價,落實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專人專職,定時全天候監測,隨時匯報,發現問題及時發出臨災警告,並指明災害發生時所採取的對策、撤離轉移路線和安置地點等。根據已有地質災害數據,結合氣象台(站)的氣象資料,在對降水量預報的同時,對由降水誘發的地質災害易發等級作出科學預報,實現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概率的預報預警。
Ⅱ 汛期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包括哪些內容
降雨是引發地質災害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每年汛期來臨之前應該對可能發生災害的隱患點進行排查,制定專門的防災預案;在汛期,特別是暴雨期間應該進行應急調查。
(1)滑坡前緣宏觀調查。當滑坡前緣出現地面鼓脹、地面反翹或者建築物地基出現錯裂時,應注意詳細查看滑坡整體的變形拉裂情況,並應向當地主管部門報告異常情況,請具有滑坡知識的專業人員到現場進一步察看。
滑坡前緣隆起
滑坡前緣擋土牆下地基冒水,阻滑力差,易於破壞
(2)滑坡中部宏觀調查。當滑坡穩定性較差時,可能在滑坡中部出現地面拉裂縫、次級台階,並使建築物出現有規則的拉裂變形。但是,應注意由於局部地形起伏或由於人工堡坎和擋牆未坐落在穩定的地基體上而出現地面裂縫,或由於建築質量差而開裂,不要誤判為滑坡的變形滑動。
滑坡中部變形導致建築物鼓脹錯裂
堡坎未坐落在穩定地基上,局部滑坍
(3)滑坡後部宏觀調查。當滑坡後緣出現貫通性的弧形拉裂,並出現向後傾斜的下座拉裂台階時,必須盡快採取避讓措施,將滑坡區的居民盡快轉移,並及時向當地主管部門報告。
後緣新出現弧形貫通下錯裂縫,顯示滑坡將發生整體滑動(四川丹巴,2006)
(4)崩塌宏觀調查。當高陡斜坡危岩體後緣裂縫明顯拉張或閉合,出現新生的裂縫,應該進一步進行地面調查,橫跨裂縫布置若干簡易監測剖面,了解變形拉裂情況,並向當地主管部門報告。當危岩體下部出現明顯的壓碎張裂帶,並形成與上部貫通的裂縫時,表明發生崩塌的危險極高,應該及時採取避讓措施,並及時向當地主管部門報告,請具有地質災害知識的專業人員到現場進一步察看。
(5)泥石流宏觀調查。泥石流溝口通常是發生災害的重要地段。在應急調查時,應該加強對溝口的調查。仔細了解溝口堆積區和兩側建築物的分布位置,特別是新建在溝邊的建築物。調查了解溝上游物源區和行洪區的變化情況。應注意采礦排渣、修路棄土、生活垃圾等的分布,這些物質在暴雨期間可能會形成新的泥石流物源。
民居建於泥石流溝邊,特別是上游滑坡堵溝潰決時,非常危險
(6)地質災害高發區房屋的調查。要按照「以人為本」的原則,針對地質災害高發區點多面廣的難題,集中力量對有災害隱患的居民點或村莊的房屋和房前屋後開展調查。
對建於山區的已出現地面開裂房屋,要加強監測
位於崩塌隱患前緣的房屋,汛期應納入地質災害預案
汛前應開展房屋周邊地質災害巡查,及時發現隱患
Ⅲ 地質災害應急設備有哪些
地災應急裝備比較先進,包括數碼攝像機、數碼照相機、電子羅盤、望遠鏡、手持GPS、激光測距儀等多種調查監測裝備,在這些應急設備中,有兩大類值得我們去關注。望遠鏡和激光測距儀。
Ⅳ 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有哪些
一、為科學規范、協調有序、快速高效地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結合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國土資源部應急響應依據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等信息情況,設置A、B、C、D和E(常規方案)等5個級別的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別由部長、副部長、地質環境司司長、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和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帶領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三、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等信息來源主要是:國務院領導批示指示,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國務院其他部門商請,地方速報信息,媒體及其他信息等。
四、啟動各級工作方案的決策程序是: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預案,我部自動啟動A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其他納入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日常決策程序,由地質環境司匯總信息,提出建議,按程序報部領導決策。
五、A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成立或不成立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兩種情況,B級以下均不成立,成立領導小組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工作,不成立的由地質環境司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六、各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由應急響應組織、應急響應行動和應急響應保障等構成。
(一)應急響應組織
1.A級方案
由部長帶隊組成部應急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等。
專家組由院士帶隊,7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2.B級方案
由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和有關單位負責人等。
專家組由正高職級專家或院士帶隊,5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3.C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有關人員等。
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4.D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等。
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5.E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處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有關人員等。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二)應急響應行動
現場應急響應行動,分險情和災情兩種情況。
1.險情應急響應行動
(1)快速了解險情和搶險工作進展;(2)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估險情;(3)必要時,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事宜;(4)專家會商預測險情趨勢,並做好專家意見記錄備案;(5)擴大范圍調查地質災害災情隱患;(6)架設遠程通訊設備,實施遠程會商;(7)研究提出預警建議和避險排險技術咨詢方案;(8)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指導的建議;(9)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並歸檔。
2.災情應急響應行動
(1)快速了解災情以及搶險救災工作進展;(2)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價災情,預測險情;(3)擴大范圍調查區內地質災害隱患;(4)必要時,聯系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5)研究提出搶險救災技術咨詢方案;(6)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咨詢建議;(7)做出地質災害責任認定,並做好專家認定意見備案;(8)架設遠程通訊設備,實施遠程會商;(9)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歸檔。
以上是基本處置工作內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響應級別不同,可以增加或減少具體工作內容。
(三)應急響應保障
1.人員調配
一般工作人員分現場工作人員和後方工作人員。前方(現場)人員由調查處置、信息傳輸和專用設備操作等方面人員組成,具體工作時與省級應急機構工作人員聯合組隊。後方工作人員由信息、通訊、設備和後勤等方面人員組成,工作重點是為前方(現場)工作組提供保障。
專家組由地質環境司根據應急響應等級和災情險情特徵,從專家庫中遴選。
2.裝備配置
應急中心做好應急裝備配置與保障工作,定期進行檢測與維修,行前做好裝備安全性、可用性檢查和精度校準;應急結束後做好裝備清查和登記入庫工作。應急響應前,後方工作裝備配置盡可能全面。應急出發前先與省級應急機構溝通協調,根據需要,再確定遠程攜帶的具體設備,並做好備份工作。應急工作裝備配置,依據應急響應級別和應急工作實際需求,酌情而定。
(1)調查監測裝備
數碼攝像機、數碼照相機
電子羅盤、地質錘、放大鏡、望遠鏡
手持GPS、激光測距儀
三維激光掃描儀
無人駕駛飛機或輕遙飛機(配置到災害多發省市)
(2)通訊裝備
遠程視頻會商系統
衛星電話
對講機
(3)相關軟體
專業制圖及影像處理(遙感)軟體
快速模擬演示軟體
智能方案系統軟體
地質工程設計軟體
(4)車輛
車載發電機
車載應急系統
(5)勞動防護及其他
帳篷、野外工作服裝
醫葯和勞保用品
野外作業安全裝備
攜帶型計算機(帶無線網卡)
3.資料保障
應急中心做好資料整理、集成和質量檢查工作,逐步建成應急響應信息平台。應急響應資料要求彩色紙介質和電子版同時准備,精度盡可能滿足應急要求。具體應急響應工作中,資料保障依據應急響應工作需求酌情而定。
(1)背景信息
行政區劃圖(MapGIS和JPG)
地形圖(MpaGIS和JPG)
地質圖(MpaGIS和JPG)
(2)基礎地質災害資料
地質災害分布
地質災害發生區域易發程度分區圖(MapGIS和JPG)及說明書(Word)
歷史災害情況(Word)
發災點及其周邊災害發育情況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信息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信息
(3)其他資料
近期降雨預報、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
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
衛星和航空遙感圖像及數據
七、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相關機構與職責
(一)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及職責
當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時,國土資源部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部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擔任,成員由部辦公廳、地質環境司和應急中心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應急響應決策指揮,主要職責任務:1.決定國土資源部A級應急響應啟動;2.決定應急響應工作上報國務院的事宜;3.領導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4.部署國務院交辦的應急任務;5.決定對外發布的應急工作情況;6.決定國土資源部A級應急響應終止。
(二)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及職責
在國土資源部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時,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和地質環境司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1.承辦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2.負責接收、核實地質災害信息,向領導小組報告,並保持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各級國土資源系統以及應急隊伍的聯系;3.傳達指揮部應急指令,並督促檢查指令落實情況;4.協調部工作組、各部門及地方政府之間的各項應急工作;5.及時向指揮部匯報災情和搶險救災工作進展,統一向新聞單位提供災情及應急工作等信息;6.協助、指導當地政府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7.負責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方法、技術研究項目的立項審報和組織實施;8.組織開展應急調研和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負責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9.承辦國土資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地質環境司
當啟動A級應急響應,成立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地質環境司與辦公廳聯合組成辦公室,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應急工作任務;當啟動A級方案,不成立領導小組,地質環境司承擔相當於上述辦公室職責,完成部領導交辦任務;當啟動B級以下級別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地質環境負責全部協調工作任務。
(四)應急中心
應急中心是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的技術支撐單位,在現有技術支撐機構「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加掛「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中心」,達到實體運行目的,其主要職責為:1.組建專家組,進行應急專家庫建設、管理;2.承擔地質災害應急值守、災情匯總工作及上報;3.開展現場應急調查等技術工作;4.架構地質災害事發地與部之間的遠程會商通信網路,確保現場與後方的信息暢通以及會商的順利進行;5.為現場應急工作和專家會商提供相關資料和技術支持,及時開展相關區域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和趨勢預測;6.提出重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建議措施;7.開展地質災害應急信息平台建設、運行管理與維護;8.開展相關科學技術研究和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方法;9.技術指導省級相關機構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10.協助編制年度國家地質災害預案,起草相關技術工作規程和要求,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應急處置技術培訓;11.承擔指揮部、應急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地質災害專家庫
遴選國內外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分院士專家、正高職專家和一般專家等3個層次,分級分類入庫,依據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級別,選取不同層次專家組成專家組,為部應急響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
Ⅳ 汛期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包括哪些內容
降雨是引發地質災害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每年汛期來臨之前應該對可能發生災害的隱患點進行排查,制定專門的防災預案;在汛期,特別是暴雨期間應該進行應急調查。
(1)滑坡前緣宏觀調查。當滑坡前緣出現地面鼓脹、地面反翹或者建築物地基出現錯裂時,應注意詳細查看滑坡整體的變形拉裂情況,並應向當地主管部門報告異常情況,請具有滑坡知識的專業人員到現場進一步察看。
汛前應開展房屋周邊地質災害巡查,及時發現隱患(海南三亞,2005)
Ⅵ 地質災害監測有哪些注意事項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主要確立了如下三項原則:
一是預防為主、避版讓與治理相結合,全權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
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由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治理;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
三是地質災害防治的「統一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管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隨著地質災害信息化建設,地質災害監測及預警體系(威海晶合)也逐漸建立起來。國務院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中,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的地質災害防治目標。
Ⅶ 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的主要任務
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如圖7.1所示。
7.3.1 國家、省、市、縣級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站網建設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會同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承擔地質災害監測任務,負責業務技術管理,並可受政府委託行使部分地質災害監測管理職能,發布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地質災害監測機構是公益性事業單位。
(1)國家級地質災害監測站
國家級地質災害監測站負責全國性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網、信息網的建設與運行工作,並承擔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任務;承擔全國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和相關的調查研究工作;擬編全國地質災害監測規劃、計劃、工作規范和技術標准;開展科技交流與合作,研究和推廣新技術、新方法;承擔全國地質災害監測數據、成果報告的匯總、分析、處理和綜合研究,為政府決策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對省(區、市)級地質災害監測業務的指導、協調和技術服務。
(3)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研究試驗區
針對我國突發性地質災害具有區域性、同時性、突然性、暴發性和危害大等特點,結合國土整治規劃和資源能源開發,在代表性地區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在試驗區建立自動遙測雨量觀測站網,逐步建立試驗區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區域爆發的降雨臨界值,為突發性災害的區域預警提供依據。同時,在試驗區開展降雨期斜坡岩土體滲流觀測,研究降雨誘發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機理。
2010年前,進一步完善和建設三峽庫區立體式監測預警示範區。完成三峽庫區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的立體監測網建設,在庫區60處地質災害點實現監測數據的自動採集、實時傳輸和自動分析;完善庫區20個縣級監測點建設;完成1∶1萬航攝飛行;建立全庫區的遙感(RS)監測系統,完成全球定位系統(GPS)控制網、基準網建設。
2010年以前重點在重慶市區、北京市、甘肅蘭州市、陝西安康市、四川雅安、雲南新平、雲南東川、浙江金華市、江西宜春市等地區開展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試驗研究。
(4)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網
1)國家級地面沉降監測網選址原則:①跨省區的地面沉降災害區域;②有一定的監測工作和設施基礎;③地方政府有積極性,並提供配套資金;④具有較為完善的法規和管理體系。
2)工作部署:2010年之前,重點開展長江三角洲、華北平原、關中平原、淮北平原和松嫩平原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網的建設;2010年以後逐步開展汾河谷地、遼河盆地、珠江三角洲以及全國其他主要城市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的調查及監測網的建設。
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網包括上海市全部,江蘇的蘇錫常地區、南通地區和鹽城地區南部的三個縣(市),浙江的杭嘉湖平原,控制面積近5萬km2。
華北平原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網包括北京、天津市的平原區,河北省的環渤海平原區和山東的魯西北平原,控制面積5萬多km2。
關中平原和汾河谷地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網的覆蓋范圍自六盤山南麓的寶雞,沿渭河向東,經西安到風陵渡轉向北東,沿汾河經臨汾、太原到大同,寬近100km,長近1000km,包括渭河盆地、運城盆地、臨汾盆地、太原盆地、大同盆地等,涉及近50個(縣)市。
7.3.3 群測群防體系建設
突發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主要針對地質災害較嚴重的山區農村,以縣為單位,在專業隊伍指導下,建立由當地政府領導下的縣、鄉、村三級群測群防體系。在各級地方政府的組織和領導下,充分發揮各級監測站的技術優勢,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參與程度,完善監測預報制度,到2010年,建成1400個縣(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群測群防網路體系。
(1)群眾監測網路建設
1)監測點選定原則:①危險性大、穩定性差、成災概率高,會造成嚴重災情的地質災害隱患體;②對集鎮、村莊、工礦及重要居民點人民生命安全構成威脅的地質災害隱患體;③一旦發生將會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地質災害隱患體;④威脅公路、鐵路、航道等重要生命線工程的地質災害隱患體;⑤威脅重大基礎建設工程的地質災害隱患體。
2)監測點的建設:根據上述原則確定需要監測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後,由專業調查組及時向當地政府提出監測方案,同時協助搞好監測點的建設工作。①監測范圍的確定:除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不穩定斜坡本身的變形跡象進行監測外,還應把該災害點威脅的對象和可能成災的范圍,納入監測范圍。②監測方法與要求:對當前不宜進行治理或暫時不能進行治理的隱患點,危害大的應建立簡易監測點,同時要對宏觀地面變形、滑坡體內的微地貌、地表植物和建築物標志等進行觀察。以定期巡測和汛期強化監測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定期巡測一般為半月或每月一次,汛期強化監測將根據降雨強度,每天或24小時值班監測。③監測點的設置:簡易監測點一般採用設樁、設砂漿貼片和固定標尺,對滑坡體地面裂縫相對位移進行監測,對危害大的隱患點,如有條件也可用視准線法測量監測點的位移。
3)監測網點的管理與運行:①監測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單位與個人。被監測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所在的鄉(鎮)、村和有關單位為監測責任人,在其領導下,成立監測組,監測組由受危害、威脅的居民點或有關單位的群測人員組成。②建立崗位責任制,縣、鄉(鎮)、村應逐級簽訂責任書。調查過程中,採取多種方式進行宣傳與培訓,教會監測責任人、監測組成員和群眾,如何監測、如何判斷災害可能發生的各種跡象和災情速報及有關應急防災救災的方法。③信息反饋與處理。縣(市)國土資源主管行政部門負責監測資料與信息反饋的收集匯總,上報到市(地、州)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或地質環境監測站)進行綜合整理與分析,省國土資源廳地質環境處(或省地質環境總站)將上報的資料與信息錄入省地質災害空間資料庫,進行趨勢分析,同時對下一步監測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④預測有重大險情發生時,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應立即採取應急防災減災措施,同時應立即報告省、市、縣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派出專業人員赴現場協助監測和指導防災救災。⑤建立地質災害速報制度,按國土資發[1998]15號文附件執行。
4)資料的收集與監測數據的整理:①監測數據包括地質災害點基本資料、動態變化數據、災情等。②所有監測數據均應以數字化形式儲存在信息系統中,同時,必須以紙介質形式備份保存。③監測點必須進行簡易定量監測,並須整理成有關曲線、圖表等。應編制有關月報、季報和年報,同時,對今後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④監測數據應按有關程序逐級匯交。
(2)群專結合的預報預警系統建設
1)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和指導群眾監測網路,負責監測資料與信息反饋的收集匯總。
2)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地質環境職能部門應根據氣象、水文預報和監測資料進行綜合分析,預測地質災害危險點,並及時向有關鄉(鎮)、村和礦山及負有對重要設施管理的有關部門發出預警通知。
3)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鄉(鎮)、礦山、重要設施主管部門編制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編制全縣(市)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4)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質災害防治科普宣傳活動和基層幹部培訓工作。
7.3.4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網建設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與防治數據是國家與地方進行地質災害防治,保障社會與經濟建設的重要信息,具有數量大、更新快、用途廣等特點。通過信息網的建設,實現數據的採集、存儲、分析和發布,切實做到為政府、研究人員和社會提供所需的地質災害信息,為國家經濟建設宏觀決策提供基礎的科學依據。
到2010年,在完善中國地質災害信息網與各省地質災害信息網及部分地(市)地質災害信息網的同時,建成集地質災害監測、地下水環境監測等為一體的全國地質災害監測信息系統,實現地質災害監測數據的自動採集、傳輸、存儲、數據管理、查詢、應用和信息實時發布系統。
到2020年,以科學技術為先導,不斷完善全國地質災害監測信息系統,結合氣象、水文、地震等相關因素,建成多專業領域、多信息處理技術的信息系統;全面提升我國地質災害監測信息水平,滿足社會和民眾對地質災害信息的需求,實現遠程會商、應急指揮等重要決策功能。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建設依託於各級地質災害監測機構,具有統一要求、統一流程、分級管理等特點,是一個與現代計算機技術緊密結合的系統工程。本書在第11章(全國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系統建設規劃研究)全面討論了包括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在內的整個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系統的建設問題,本節不再贅述。
7.3.5 突發性重大地質災害應急反應機制建設與遠程會商應急指揮系統建設
(1)應急反應機制建設
從現在(2004年)起,國家、各省(區、市)要組建以省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為指揮中心,以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院、中心)為主體,地(市、州)、縣(市、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和地方專業隊伍協同作戰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應急反應系統。
1)應急反應系統要配置必備的應急設備,每年汛前對防災預案中地質災害隱患點的主要縣(市)進行險情巡查,重點檢查防災減災措施、群測群防網路、監測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位,並對主要災害隱患點進行險情巡查,汛中加強監測,汛後進行復查。
2)發現險情和接到險情報告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現場,進行險情鑒定,同時能夠及時對災害進行動態監測、分析,預測災害發展趨勢,根據災害成因、類型、規模、影響范圍和發展趨勢,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和重要財產撤離,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接到特大型和大型地質災害隱患臨災報告,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險情,提出應急搶險措施建議。
(2)突發性重大地質災害遠程會商與應急指揮系統建設
隨著國家經濟建設規模的日益擴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日趨突出,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必須針對重大地質災害及時作出反應,提出科學的決策意見,及時指揮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性重大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及應急指揮系統,是針對突發重大地質災害的預報和應急指揮,在建立地質災害綜合資料庫的基礎上,構建連接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地質災害數據中心與重點地質災害發生區的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網路化多媒體環境及地質災害應急數據傳輸環境,形成一套信息化的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工作流程。
其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對重大地質災害預報和應急指揮相關的信息進行提取、加工、整理、集成與分析,建立地質災害綜合資料庫。信息內容包括地理、地質背景數據;氣象分析數據;地質災害調查與監測數據;地質災害情況資料;救災條件信息等。
2)建立地質災害信息發布平台。開發和建設重大地質災害信息預報與應急指揮相關的動態信息發布系統、空間信息提取與發布系統、多媒體信息發布系統。
3)構建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的網路和多媒體運行環境。包括多點、多級視頻會議系統、大屏幕顯示系統及有關音像、電話系統;國家與重點地質災害區域之間的網路信息傳輸系統;構建地質災害重點區域應急調查數據快速傳輸環境。
4)研究與制定形成一套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系統工作規范。分析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工作的特點,提出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系統工作的模式,建立一套相關的工作規范。
Ⅷ 地質災害三級應急響應需做哪些工作
公司產品
表面位移系列:GNSS在線監測儀、分體式拉線地表位移監測儀、一體式拉線地表位移監測儀、激光式地表位移監測儀、非接觸三維位移監測儀、非接觸五維位移監測儀。
深部位移\測斜儀系列:拉線式深部位移監測儀、復合式深部位移監測儀、全自動固定測斜儀、攜帶型固定測斜儀、固定測斜儀探頭。
水文監測系列:地下水位監測儀、超聲波干攤長度監測儀、超聲波庫水位測量、降雨量監測儀、廣播預警式雨量監測儀、翻斗式雨量計、紅外雨量計。
氣象站:數據採集儀、風速感測器、大氣壓力感測器、雨量感測器、紅外雨量感測器、光照強度、光輻射感測、紫外線感測器、二氧化碳(CO2)、凝露(露點)、土壤溫濕度、空氣溫濕度、PM2.5、安裝主支架、安裝懸臂支架、百葉箱。
數據採集儀:多通道無線數據採集儀、單通道數據採集儀、GPRS無線透傳DTU、射頻無線透傳模塊。
軟體系統:GNSS動態數據解算系統、數據接收系統基礎版、修改版、增加功能模塊。
專業化:在不斷借鑒其它行業的成功技術、經驗同時,也要根據地災監測的特殊性,創造性的研發專門適用於地質災害監測的產品。
智能化:能根據不同的監測數據作出對應的動作;簡化人機交互過程,降低安裝及維護難度,努力減少過多的技術人員參與,做到地災監測切實服務於大眾。
集成化:高集成度帶來的好處是:一站多參數測量、設備體積小,易於批量化安裝,同時也是設備整體水平的集中體現。
工業化:提高監測儀器的穩定性、規范性、適用性;規模化生產能保證儀器質量,大幅降低監測成本,從而擴大監測數量及覆蓋區域;
Ⅸ 地質災害應急常識有哪些
地質災害的概念:由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稱為地質災害。危害最大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有泥石流、滑坡、崩塌等。 如何識別汛期的一些常見地質災害: (1)怎樣識別可能的崩塌體? 對於可能發生的崩塌體主要根據坡體的地形地貌和地質結構的特徵進行識別。 通常,可能發生崩塌的坡體在宏觀上有如下特徵: ①坡度大於45度,且高差較大,或坡體成弧立山嘴,或為凹形陡坡;②坡體內部裂隙發育,尤其垂直和平行斜坡延伸方向的陡裂縫發育,並且切割坡體的裂隙、裂縫即將可能貫通,使之與母體(山體)形成了分離之勢;③坡體前部存在臨空空間,或有崩塌物發育,這說明曾經發生過崩塌,今後還可能再次發生。 具備了上述特徵的坡體,即是可能發生的崩塌體。尤其當上部拉張裂縫不斷擴展、加寬,速度突增,小型墜落不斷發生時,預示著崩塌很快就會發生,處於一觸即發狀態之中。 (2)怎樣識別滑坡體是否穩定? 在野外,從宏觀角度觀察滑坡體,可以根據一些外衣表跡象和特徵,粗略地判斷它的穩定性如何。 已穩定的堆積層老滑坡體有以下特徵: ①後壁較高,長滿了樹木,找不到擦痕,且十分穩定;②滑坡平台寬、大、且已夷平,土體密實無沉陷現象;③滑坡前緣的斜坡較緩,土體密實,長滿樹木,無鬆散坍塌現象。前緣迎河部分有被河水沖刷過的跡象;④目前的河水已遠離滑坡舌部,甚至在舌部外已有漫灘、階地分布;⑤滑坡體兩側的自然沖刷溝切割很深,甚至已達基岩;⑥滑坡體舌部的坡腳有清晰的泉水流出等等。 不穩定的滑坡一般情況下具有下列跡象: ①滑坡體表面總體坡度較陡,而且延伸較長,坡面高低不平;②有滑坡平台,面積不大,且不向下緩傾和未夷平現象;③滑坡表面有泉水、濕地,且有新生沖溝;④滑坡體表面有不均勻沉陷的局部平台,參差不齊;⑤滑坡前緣土石鬆散,小型坍塌時有發生,並面臨河水沖刷的危險;⑥滑坡體上無巨大直立樹木。 (3)泥石流形成一般情況下具備哪些條件? 泥石流的形成一般情況下應同時具備以下3個條件:陡峻的便於集水、集物的地形地貌;豐富的鬆散物質;短時間內有大量的水源。 遭遇泥石流時如何自救: ①沿山谷徒步時,一旦遭遇大雨,要迅速轉移到附近安全的高地,離山谷越遠越好,不要在谷底過多停留;②注意觀察周圍環境,特別留意是否聽到遠處山谷傳來打雷般聲響,如聽到要高度警惕,這很可能是泥石流將至的徵兆;③發現泥石流後,要馬上與泥石流成垂直方向向兩邊的山坡上面爬,爬得越高越好,跑得越快越好,絕對不能往泥石流的下遊走。 遭遇山體滑坡時如何自救: ①滑坡停止後,不應立刻回家檢查情況。因為滑坡會連續發生,貿然回家,從而遭到第二次滑坡的侵害。只有當滑坡已經過去,並且自家的房屋遠離滑坡,確認完好安全後,方可進入;②及時清理疏浚,保持河道、溝渠通暢。做好滑坡地區的排水工作,可根據具體情況砍伐隨時可能傾倒的危樹和高大樹木;③公路的陡坡應削坡,以防公路沿線崩塌滑坡;④救助被滑坡淹埋的人和物應將滑坡體後緣的水排開,從滑坡體的側面開始挖掘,先救人後救物。
Ⅹ 地質災害應急
第二十五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擬訂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擬訂本行政區域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
第二十六條 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包括下列內容:
(一)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二)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
(三)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
(四)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
(五)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
(六)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第二十七條 發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質災害時,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必要時,國務院可以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發生其他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由政府領導負責、有關部門組成,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第二十八條 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其他部門或者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當地人民政府。
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者災情擴大,並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關於地質災害災情分級報告的規定,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 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的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第三十條 地質災害發生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啟動並組織實施相應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將災情及其發展趨勢等信息報告上級人民政府。
禁止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地質災害災情。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分工,做好相應的應急工作。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盡快查明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影響范圍等情況,提出應急治理措施,減輕和控制地質災害災情。
民政、衛生、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商務、公安部門,應當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妥善安排災民生活,做好醫療救護、衛生防疫、葯品供應、社會治安工作;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做好氣象服務保障工作;通信、航空、鐵路、交通部門應當保證地質災害應急的通信暢通和救災物資、設備、葯物、食品的運送。
第三十二條 根據地質災害應急處理的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緊急調集人員,調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根據需要在搶險救災區域范圍內採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因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佔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後應當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地質災害災情和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統籌規劃、安排受災地區的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