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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入什麼會計科目

發布時間: 2021-03-01 22:37:54

1.  地質災害受災體價值分析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核心目標是定量化評價地質災害的破壞損失程度。要實現這個目標,不僅要反映各種受災體遭受破壞的數量和程度,更重要的是將各種受災體的破壞效應轉化成貨幣形式的經濟損失。要完成這項工作,除了調查分析評價區受災體類型和分布情況外,還必須在此基礎上統計分析受災體的價值及其分布情況,根據它們遭受災害損失的機會核算價值損失。因此,地質災害受災體價值分析是研究社會經濟易損性的重要內容。

地質災害受災體價值分析的中心工作就是調查統計受災體的分布情況,核算受災體的價值,並以單元價值額或價值密度等為指標,反映評價區受災體價值分布。

一、地質災害受災體價值核算方法

以上劃分的14類地質災害受災體,雖然它們的功能各異,但除了人的生命健康、風險觀念難以用貨幣價值衡量外,其它類受災體都可以用貨幣形式反映它們的價值。這些受災體的價值類型可以歸結為兩類:房屋、鐵路、公路、橋梁、設備、室內財產等,是人類勞動創造的有形財富,屬於資產價值;土地、地下水等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基礎,屬於資源價值。

(一)資產價值核算

資產價值可採用資產評估方法進行核算。在各種資產類受災體中,除個別受災體需考慮效益價值外,大部分受災體價值為成本價值或成本價值疊加利潤價值,即市場價值。核算的基本途徑有兩種: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財會管理的部門和單位,可根據賬面反應的固定資產凈值確定固定資產價值;對於沒有會計核算的固定資產,可根據資產項目的實際性狀評估價值,或者根據資產項目原值、使用年限及相應折舊率核算資產凈值。

資產實際性狀主要指資產外觀、結構、整體完整性和穩定性、性能完好程度等。不同資產的具體表現不同。例如評估房屋價值時,主要依據為:房屋結構——地基基礎、承重構件、非承重構件性狀;裝飾部分——門窗、頂棚等完好程度;設備部分——上下水設備、衛生設備、照明設備等的完好程度。從而評定其新舊成數,進一步核算房屋的價值(表6-1、6—2、6-3)。

除現場調查評估外,可根據資產實際使用年限與壽命年限的比值大致估算資產凈值。表6-4、6-5、6-6給出了房屋、部分構築物和通用設備的壽命參考值,供評估使用。

資產原值指新置資產的價值。由於受災資產的購制時間不同,受物價因素影響,同幣額資產實際價值不同,所以應根據價格指數將評價區所有受災資產價值折算成同一年份的可比價值。

因資產購制時間久遠或其它原因,難以確定資產原值時,可根據評價區當年物價水平,採用重置成本方法或市場價值類比方法核算資產現值。所謂重置價值是指在現實技術設備、工藝水平和材料價格、人工費用條件下,重新建造或製造與評估對象相同結構、質量、性狀的建築物、構築物、設備、工具、儀器、儀表等物品所需的費用。所謂市場價格類比方法是以市場上類似的資產交易價格為參照物確定評估對象的資產價值。如果考慮受災體的折舊和災後的殘值,評估對象的現值按下式核算:

表6-1鋼筋混凝土結構房屋新舊程度參考標准

據呂發欽,1993。

表6-2磚結構房屋新舊程度參考標准

據呂發欽,1993。

表6-5部分構築物壽命年限

據呂發欽,1993。

表6-6主要通用設備壽命年限

據呂發欽,1993。

受災體現值=重置價格×[(1-殘值率)×成新度+殘值率]

殘值率是指建築物及其它受災體遭受災害破壞後所剩餘的殘留價值與受災體造價的比值。不同受災體的殘值率不同。我國對建築物等的殘值率已有技術規定,如鋼結構建築為0%,磚混結構為27%等。沒有專門規定的可比照同類物體確定殘值率。成新度指的是評估對象的新舊程度,其中房屋可參照表6-1、6-2、6-3取值,其它受災體可參照國家標准或比照同類物體標准確定成新度。

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資產種類十分繁多,其中大部分資產可採用上述通用方法核算價值,但還有一些具有特殊性質的資產,採用上述方法評估其價值時需要進行適當的變通,甚至採用其它一些方法進行價值核算。對於在建(在制)工程,不存在原值與凈值以及折舊的核算問題,其資產價值為已經形成的建製成本。對於庫存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產成品、半成品等資產價值,可根據不同情況採用歷史成本法、現時重置成本法、清理變現價值法核算價值;其中清理變現價值法是按庫存物資目前可變現凈值估算其價值。對於企業的大型、精密稀有設備,可根據國家物資部門或工業主管部門的相應價值目錄(如《機電產品價格目錄》、《紡織機械行業出廠基準價目錄》等)核算其價值。對於某些難以找到可靠依據的特殊資產,可採用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即以相近似資產價值為參考,並徵求有關技術經濟專業人員意見,然後核算其價值。

(二)資源價值核算

1.自然資源的基本屬性與價值核算的基本方法

地質災害對自然資源具有多方面破壞作用,但最主要的是破壞土地資源和地下水資源。因此,在災情評估的易損性評價中,主要分析這兩種資源價值核算方法。

自然資源是人類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基本來源,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自然資源是一種物質,它和其它物質一樣對人類具有兩種屬性:一是實物屬性,供人類各種活動的物質消耗;二是環境屬性,各種自然資源與人類結合在一起,營造了人類生存發展的環境。因此,自然資源在社會經濟中也具有兩方面作用:一是為人類提供物質原料;二是影響人類的環境質量。

自然資源可以分為有限資源和無限資源。有限資源可進一步分為可再生資源和不可再生資源。對於有限資源來說,無論是不可再生資源還是可再生資源,它們都不是取之不絕用之不盡的。特別是隨著地球人口數量的迅速增長和經濟活動的持續發展,人類對各種資源的需求數量和開發程度不斷提高,有限資源的「有限」性特徵越來越鮮明。土地資源和地下水資源是對人類有直接關系的重要資源。它們雖然都屬於可再生資源,但它們遭受破壞以後的再生恢復過程不但需要一定的自然環境和不同方式的人為良化再造,而且需要一定的時間周期。因此,土地資源和地下水資源的破壞,不但降低或者喪失了它們的利用價值,而且在恢復中還需要投入必要的再造成本。

自然資源的可利用性決定了自然資源是有價值的。由於自然資源的價值表現十分復雜,所以,目前國內外對自然資源價值的認識還很不完全。特別是在我國,長期以來片面強調只有人類勞動創造的成果才具有價值,忽視自然資源的價值屬性。不但在有關研究領域基本處於空白,而且在社會生活中基本上是無償地佔有和使用各種自然資源,所以普遍缺乏資源價值觀念,更沒有資源價值核算方法。

從一般意義上說,自然資源價值的高低主要取決於三個方面,即:資源與人類的相關程度或可利用程度;資源的豐度或稀缺程度;資源開發利用條件和再生恢復的難易程度。根據上述特點,自然資源價值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自然資源本身的價值,它是資源所固有的,具有「潛在」性質的價值,故暫稱為潛在價值或固有價值;二是人類為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成本,它是非自然的,具有「成本」性質的價值,故暫稱為成本價值。對兩種價值分析的基礎也不完全相同:前者可根據地租理論進行研究核算;後者可根據生產價格理論進行研究核算。研究中可參考國際上比較流行的市場定價法、凈價法(逆演算法)、成本法等進行分析評價。

自然資源價值核算實質上是對自然資源定價。自然資源定價可根據自然資源再生產過程中的價值構成進行定性分析和定量計算。如上所述,為人類開發利用的自然資源的再生產過程是自然再生產過程和社會再生產過程的結合。按照生產價值理論,在對自然資源定價時,必須考慮自然資源價值的這兩方面構成,即按完全生產價格等於地租加成本再加利潤的原則來確定資源價格。基於這種認識,在考慮地租、社會投入、平均利潤、資源稀缺程度(供求關系)、資金時間價值等因素基礎上,建立了確定自然資源價值(價格)的基本理論公式: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理論與實踐

或者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理論與實踐

式中:R0——自然資源基本租金或基本地租;

α——代表自然資源豐度和開發利用條件,即地區差別、品種差別和質量差別的等級系數;

A——支付在該自然資源上的人財物投入總額(折成資金);

Q——受益自然資源總量;

N——受益年限;

P——平均利潤率;

Qd——自然資源需求量;

Qs——自然資源供給量;

Ed——需求彈性系數,

即需求量變化率與價格變化率的比值;

Es——供給彈性系數,

即供給量變化率與價格變化率的比值;

i——平均利息率或貼現率;

Pi——自然資源第t年的價值(或價格),設P為現值,其關系是Pt=P(1+i)t

(C+V+m)——該自然資源每年因社會投入所產生的價值,它相當於

可以認為,(1)、(2)這兩個自然資源的基本價值(價格)公式,包含了決定自然資源價值(或價格)的幾項主要因素,其他有關影響因素,均可在這兩個公式的基礎上加以考慮,對公式進行擴展。

當然,要將這兩個公式付諸實際應用,需根據統計數據、實際經驗,或通過實驗確定有關參數,如a、R0、Qs、Qd、Es、Ed等。這些都是可以做到的。

2.土地資源價值核算

上面給出的基本公式可應用於土地資源價值(價格)核算。應該說明的是,無論是點評估、面評估還是區域評估,土地類型不同,土地資源價值不一。因此,首先要根據評價區實際情況,劃分土地類型,或者將評價區先分成若干評價單元,並使每個單元內的土地類型和價值相對一致。在此基礎上,確定參數,進行計算;亦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式進行修改,增刪要素項目,然後進行計算。

需要說明的是,應用理論公式雖然能夠核算土地資源價值,但公式中不少參數不容易准確地確定,所以應用時難免有一定困難。目前我國資源經濟研究剛剛起步,對這些參數的定義和取值范圍還缺少相應的標准和參考數值,因此應用於實際仍然是一種探索性的實踐。鑒於這種情況,除了採用理論公式計算土地價值外,還可以根據評價區現行土地使用費或土地出讓價,直接確定土地資源價格。當前這不失是一種簡便而又實用的方法。

近些年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日益深入,地產業逐漸興起發展。在城鎮和許多經濟技術開發區,對於行政劃撥土地實行逐年收取土地使用費或土地使用稅,對外資企業劃撥土地實行收取場地使用費或一次性收取土地開發費的辦法。為此全國有數百個城鎮對土地進行了分等定級,並結合土地估價試點和土地管理需要,評估了當地的基準地價和標定地價修正系數。這些城鎮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廣州、南京、合肥、青島、西安、重慶等大城市或特大城市,還包括泰安(山東)、德州(山東)、廈門(福建)、永安(福建)、營口(遼寧)、錦州(遼寧)、廣漢(四川)等中小城市和一些縣城、鄉鎮。此外,自1987年下半年深圳率先採取協議、招標、拍賣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來,我國土地使用權制度改革又有了新的進展。目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和以土地使用權入股參與聯建聯營等為主要形式的地產經營活動日益活躍,土地的市場價格開始逐漸形成。在哈爾濱、長春、沈陽、大連、天津、秦皇島、上海、煙台、青島、南通、連雲港、寧波、廈門、汕頭、海南、重慶等一批城市和少量鄉鎮,以不同形式陸續成交了土地出讓或轉讓交易。所有這些為城鎮土地價格提供了最直接的依據。在城鎮土地管理使用辦法改革的同時,農村土地以及荒原、荒山、沙漠等土地管理使用辦法也出現了重大改革。在一些地區開始試行長期有償使用、轉讓、出租,因此也開始萌發了土地市場,形成了相應價格,從而為確定非城鎮土地價格提供了最直接的依據。

在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易損性分析中,如果評價區內各類土地已有政府部門制定的地價標准,可直接用於土地價格核算;如果評價區內的土地沒有地價標准,可通過與其它地區同類土地地價標准類比核算土地價格;如果在類比中土地資源條件不完全相同,可根據土地資源條件採用修正系數進行調整。城鎮土地資源條件主要包括區位條件與社會環境、交通環境、供水系統、動力系統、景觀環境等(表6-7)。農村和山區土地資源條件主要包括自然地理環境(海拔高度、地形高差、氣候等)、交通環境、資源條件、地區經濟水平與產業發展前景等。修正調整土地價格的一般模型是: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理論與實踐

式中:Y——評價區單位面積土地價格;

k——修正系數;

y——已有定價標準的其它地區同類土地的單價;

i——影響土地價格的因素;

Qi——影響土地價格因素的作用權重;

Pi——評價區影響土地價格的某種因素的評判分值;

bi——已有定價標准地區決定同類土地價格的某種因素的評判分值。

表6-7城鎮用地地價調整基本要素

據呂發欽,1993。

對於既沒有土地價格參考信息,又難以通過比擬修正確定價格的土地,可根據土地的收益大致估算土地資源的價值。這種方法是把土地可能為人類創造的經濟收益作為它的價格。土地收益由現實收益和潛在收益兩部分組成。現實收益主要指依賴這塊土地取得的各種產業收益和直接的環境收益。潛在收益主要指這塊土地未來時期進一步開發利用可能取得的收益。各種收益可按我國一般長期租讓土地的年限——40~50a核算。

3.地下水資源價值核算

地下水資源價值核算是評估海水入侵災情的重要內容。水是人類須臾不可缺少的重要資源。不同地區水資源的豐欠程度和地下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條件有很大不同,所以地下水資源價值相差懸殊。

根據需求定價和全成本定價原理,水資源價值(價格)的核算公式為:

Yw=Ywb—Ywl

式中:Yw——評價區水資源價;

Ywb——評價區水資源市場價;

Ywl——供水成本及正常市場利潤。

這個模型雖然在理論上是成立的,但目前在我國還難以普遍應用。這是因為現在我國不但沒有形成水資源市場和相應的水資源價格體系,而且在全國范圍基本上是無償開發使用水資源。即使在實行水資源收費地區,水費價格特別低廉,遠脫離水資源的實際價值。例如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1994年幾十個城市或地區的現行水價為0.2~0.8元/m3,平均水價僅為0.59元/m3。更多的地區至今還沒有水價標准。

基於上述實際情況,可採用目標效益法和替代水資源開發成本法核算地下水資源價值(價格)。

目標效益法是根據評價區的經濟規劃,假設將地下水資源最充分、最合理地應用於產業活動所產生的效益稱為目標效益;然後再假設評價區在沒有或失去相應的地下水資源的條件下核算產業活動的可能效益;二者的差值再減去為獲取效益增值而投入的其它方面成本,代替地下水資源價值(價格)。所謂最充分、最合理的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是指對地下水資源進行最充分的開發,使評價區人民生活以及一產、二產、三產得到平衡發展,同時又能保障水資源環境質量基礎上的地下水開發活動。

替代水資源開發成本法是假設評價區沒有或者失去地下水資源情況下,為了保障現狀水資源條件下人民生活和產業發展需要,採用替代水資源所需要增加的開發成本以及因此造成的其它損失。所謂替代水資源包括地表水資源或異地水資源等。可作為替代水資源的基本條件必須是可保障水源,即替代水源的水量充足,水質合格。用其替代評價區的地下水資源不至影響新的假設水資源開發地區的正常生活和社會經濟發展,不會造成水資源環境惡化。

基本核算模型為:

Yw=(Bt-Bp)·Qm·MP

式中:Yw——評價區地下水資源價;

Bt——替代水資源開發利用成本;

Bp——評價區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成本;

Qm——評價區地下水資源開采模數;

MP——評價區面積。

不同核算方法可因地制宜選用,亦可採用幾種方法相互補充驗證。

二、受災體密度與價值分布分析

受災體數量密度與價值密度是指單位面積(每平方公里或等面積的一個評價單元)受災體數量或受災體價值。它們是標示受災體密集程度的基本指標。

如前所述,在一般情況下,災害危害范圍內受災體越多,價值越高,災害的破壞損失越嚴重。因此,在災情評估中,不僅要統計受災體的數量和價值,而且要分析它們的分布情況。這項工作是易損性評價的基礎內容。

受災體數量採用分類方法進行調查統計。在點評估和范圍較小的面評估中,首先根據評估的精度要求,將評價區劃分成面積相等的評價單元;然後採用全面實際調查或專項調查與抽樣調查相結合的方法,統計各類受災體數量,並計算受災體密度;在此基礎上採用比較適宜的核算方法計算統計單元受災體價值或單位面積的受災體價值密度,並編制評價區受災體價值分布圖,直觀地反映受災體密度分布情況。

在范圍較大的面評估和區域災情評估中,依據社會經濟統計資料和專門性調查結果,首先進行受災體分布區劃。其具體步驟是:以行政區域經緯度將評價區劃分為若干評價單元;採用系統層次分析和灰色聚類分析等方法,確定分析指標,建立分析模型,計算單元受災體密度指數;根據評價區密度指數變化幅度,劃分指數等級,進行受災體密度區劃。在此基礎上,在不同等級單元中選取典型樣本進行抽樣調查統計,核算其價值密度,並比擬到其它同類單元,反映全評價區的價值分布。

如前所述,14種受災體可歸為人、資產、資源三大類。在災情評估中,可根據實際需要,進一步進行分類分析和綜合分析。

2. 公司建廠房,發生的「市內環境監測費」、「地質災害評估」、「雷電災害評估」等費用,應計入哪個科目

計入在建工程——待攤費用明細科目下,完工後分攤至各具體建築物

3. 地質災害申報表裡的業績規模證明材料是指什麼

教師任職資格審批表業務專長那欄填自己擅長的科目。教師一詞有兩重含義,既指一種回社會角色答,又指這一角色的承擔者。 廣義的教師是泛指傳授知識、經驗的人,狹義的教師是指受過專門教育和訓練的人,並在教育(學校)中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履行教育教學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4. 用銀行存款向地震災區捐款40000元。怎麼寫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40000
貸銀行存款40000

5. 礦山地質災害治理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一)采礦權取得的核算地質勘查單位優先取得的在原勘查區內的采礦權(國家出資或自籌資金),應按實際發生的實際成本和其他支出,借記「無形資產——采礦權」,貸記「地質勘查生產——××項目」、「銀行存款」(成果鑒定登記驗收費用)。地質勘查單位和一般礦山企業通過出讓形式獲得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應按實際支付的采礦權價款及其他相關支出,借記「無形資產——采礦權」,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地質勘查單位和一般礦山企業通過轉讓即出售、作價出資、合作等形式從出讓方獲得的采礦權,應按實際支付的采礦權價款及其他相關支出,借記「無形資產——采礦權」,貸記「銀行存款」、「實收資本」等科目。

(二)采礦權後續支出的核算地質勘查單位和一般礦山企業對取得采礦權後發生的後續支出,一般應予資本化。即首先按實際發生的支出,借記「無形資產——采礦權」,貸記有關科目;然後按新探明儲量與當年的產量重新核定攤銷年限,分攤采礦權價值。

(三)采礦權價值攤銷的核算采礦權取得後,在其使用期間,按其預計使用年限分攤時,借記「管理費用」,貸記「累計攤銷——采礦權」。

(四)采礦權出售的核算一般礦山企業或地質勘查單位出售其實際佔有的由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時,應首先補交采礦權價款或按規定轉贈資本,即借記 「無形資產——采礦權」,貸記「銀行存款」或「實收資本」;轉讓時反映獲取的實際收入並結轉成本,即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業務收入」;借記「其他業務支出」,貸記「無形資產——采礦權」。一般礦山企業或地質勘查單位轉讓由其自行出資勘查形成的采礦權的,反映獲取的實際收入並結轉成本,即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業務收入」;借記「其他業務支出」,貸記「無形資產——采礦權」。

(五)以采礦權對外投資的核算一般礦山企業或地質勘查單位用其實際佔有的由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投資時,應首先補交采礦權價款或按規定轉贈資本,即借記「無形資產——采礦權」,貸記「銀行存款」或「實收資本」;投資時,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貸記「采礦權——××項目」;投資後的會計處理依照《企業會計准則——長期股權投資》進行。利用自籌資金形成的采礦權進行投資,一般應按評估確認的價款增加長期股權投資,其會計處理可參照《企業會計准則 ——長期股權投資》進行。

(六)采礦權減值的核算會計期末,一般礦山企業或地質勘查單位應對已入賬的采礦權進行減值測試,如果出現明顯減值跡象的,應提取減值准備。按確定的減值數額,借記「營業外支出」,貸記「無形資產減值准備——采礦權減值准備」。由於采礦權屬於無形資產范疇,提取減值准備後一般不會出現價值轉回的情況,因此,對采礦權計提的減值准備在以後期間一般不予轉回。

6. 公司給地震災區的捐款應計入哪個科目

對,營業外支出.

分錄:捐贈時(捐款後對方會有收據),
借:營業外支出
貸:現金/銀行版存款
本月底結轉權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外支出

現行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例如,企業2007年的實現利潤10萬,那麼,該企業的捐贈扣除限額為10×12%=1.2萬元,那麼1.2萬元就不需要納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中繳稅。

7. 關於本次地震災害企業捐贈的會計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體系()的有關規定,題中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一、企業員工以現金方式捐贈,由企業集中後上交
1、收到員工捐贈的現金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2、企業匯總繳納相關政府部門或者社會團體等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二、企業員工以尚未發放的工資捐贈,在企業發工資時扣除.先由員工確定金額,再由企業匯出.
1、員工確定捐贈金額
不做會計處理

2、企業匯總繳納相關政府部門或者社會團體等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3、按照員工確定捐贈的金額,從其工資中扣除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

三、企業以銀行存款捐贈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對於所得稅問題,目前來看,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企業發生的、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但是,由於此次汶川地震比較嚴重,因此,不排除國家針對此次抗震救災的捐贈行為,在所得稅處理上,有更進一步的優惠政策。請關注。

四、企業以自產產品捐贈。(提醒:該准則對相關會計處理是有非常明確規定的)
借:營業外支出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另外,對於尚未執行企業會計准則體系(2006)、仍然執行原企業會計准則(制度)(2005前)的企業,上述相關會計處理略有區別。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制度)(2005前)的有關規定,題中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一、企業員工以現金方式捐贈,由企業集中後上交
1、收到員工捐贈的現金
借: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2、企業匯總繳納相關政府部門或者社會團體等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二、企業員工以尚未發放的工資捐贈,在企業發工資時扣除.先由員工確定金額,再由企業匯出.
1、員工確定捐贈金額
不做會計處理

2、企業匯總繳納相關政府部門或者社會團體等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3、按照員工確定捐贈的金額,從其工資中扣除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

三、企業以銀行存款捐贈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對於所得稅問題,目前來看,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企業發生的、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但是,由於此次汶川地震比較嚴重,因此,不排除國家針對此次抗震救災的捐贈行為,在所得稅處理上,有更進一步的優惠政策。請關注。

四、企業以自產產品捐贈。(提醒:該准則(制度)對相關會計處理也是有非常明確規定的)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 關於旅遊開發企業項目籌建期發生的環境評估費、土地規劃費等的會計處理

如果營業執照上有明確表示籌辦期的,那麼在籌辦期內發生的費用都可以記「長期專待攤費用——屬開辦費」,然後在正式經營後在5年內平均攤銷。
籌辦期內發生: 借: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貸:銀行存款
正式經營攤銷: 借:管理費用 貸: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補充:1、是否設置明細科目視乎你們對帳目的要求,沒有嚴格規定。
2、按規定應記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支出不能在開辦費列支,應按照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相關規定進行帳目處理。

9. 什麼是地質災害資質

要,中地集團等地質類企業,現在只要交管理費沒有不讓掛的企業,010-51095562

10. 地質災害評估費用應放入哪個科目

政府土地出讓招標時復一般制會註明,地質災害評估費由中標企業繳納,繳納後的繳款單作為辦理土地使用證的憑據之一。故其為取得土地使權的費用,應列入土地成本中,房地產開發企業應進入「開發成本 -土地成本」中,其他企業進入「無形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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