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產生岩溶地質災害
『壹』 為什麼在山頂會有岩溶地貌
稱喀斯特地貌(岩溶地貌)、岩鹽等)進行以化學溶蝕作用為主、石膏專,流水的沖蝕,(KARST)的意屬思就是岩溶,以及由這些作用所產生的現象的總稱。由喀斯特作用所造成地貌。 「喀斯特」(Karst)原是南斯拉夫西北部伊斯特拉半島上的石灰岩高原的地名,是水對可溶性岩石(碳酸鹽岩這是外國人取名字,那裡有發育典型的岩溶地貌、潛蝕和崩塌等機械作用為輔的地質作用
『貳』 常見地質災害是怎樣形成的
舉個例子吧,
設想一個場地,要建一個高樓。
擬建場區地質條件變化較大,地質結構較復雜,岩土層性質變化較大,對其場地的地質環境條件應進行詳細的勘察和論證,尤其探明灰岩的分布和岩溶的發育情況,避免由於基岩地質條件、工程地質條件的不明而引起岩溶地面塌陷、軟弱土層地面沉降、基坑失穩破壞、基坑降水誘發地面沉降、基坑突涌、地基土浸水膨脹和失水收縮等災害的發生,從而對建築基礎造成破壞。
3、針對基坑降水地面沉降地質問題,可根據周邊環境設置有效的止水帷幕,如不能設置有效的止水帷幕,可採取回灌井方案,同時需注意進行地面沉降監測及周邊影響區域內的建築物變形監測。
4、基坑開挖面積及深度較大,開挖土方量大,堆放在評本區內可能造成堆積土邊坡失穩,施工時應注意選擇棄土堆放場所並注意控制堆放邊坡角度處於自穩范圍內。
5、在岩溶地面塌陷危險性中等區進行工程建設時,應對可溶性岩層的分布、特徵、是否存在溶洞、是否造成岩溶地面塌陷災害進行分析、論證或查明,以避免隱伏性岩溶地面塌陷災害的發生;岩溶區施工灌注樁宜選用對地基擾動和影響小的成孔工藝,如回轉鑽進成孔。灌注樁施工前應進行專門的施工勘察,查明岩溶洞隙及其伴生土洞的位置、規模、埋深等情況;當採用嵌岩樁時,應進行專門的樁基勘察;對一柱一樁的基礎,應逐樁布置勘探孔,直徑大於1m的樁應布置2-3個勘探孔。勘探孔如發現溶洞或土洞應跟蹤注漿充填。
6、本區域土層中夾有高嶺土,在施工過程中注意高嶺土與地下水作用產生的危害。基坑開挖和基礎施工時,應防止地表水及地下水浸泡地基土,也不宜暴曬地基土,保持地基土的天然濕度。
7、針對基坑涌水地質問題,需進行次重點防治。應對基坑內水量進行必要監測,同時採取合理的降水措施,並配合相應的截水和排水措施,如修建截水溝、排水井等,避免發生基坑突涌。工程建設時採取合理防排水措施,及時疏排地表水,防止浸泡沖刷地基。
8、本區內樁端持力層局部高差較大,基礎施工時應加強樁端持力層的驗收工作,確保樁端進入持力層一定深度。另外,樁身過長時樁長細比過大,在進行設計及施工時應避免過大的彎曲變形造成的建築物不均勻沉降危害。
9、場地現有的地面高度有一定的高差變化,如果本區工程建設出現或存在人工邊坡,應根據具體邊坡工程地質條件,設置相應的擋土牆的防護措施。
『叄』 喀斯特地貌形成的原因是什麼
喀斯特地貌形成為石灰岩地區地下水長期溶蝕的結果。石灰岩的主要成分是碳酸鈣(CaCO3),在有水和二氧化碳時發生化學反應生成碳酸氫鈣[Ca(HCO3)2],後者可溶於水,於是空洞形成並逐步擴大。這種現象在南歐亞德利亞海岸的喀斯特高原上最為典型,所以常把石灰岩地區的這種地形籠統地稱之喀斯特地貌。
喀斯特地貌區,地表崎嶇不平,多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1、村莊多數位於山腳山坡下或災害點下游,滑坡、崩塌十分發育; 2、岩石裸露的山區。由於植被退化,岩石風化、節理、裂隙發育,導致岩石碎裂,山體(危岩)崩塌較發育; 3、各類采礦區。露天採石場不規范的開采方式,給崩塌的形成創造了條件。井下開采,由於地壓影響和廢碴、尾礦的隨處堆放,常造成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發生; 4、大、中型水庫的環山渠道。由於渠道開挖時,破壞了山體的完整性,加上部分渠道年久失修,遇上連續降雨,土層水份飽和,塌岸、滲漏、潰決等,容易形成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危及下游的公路、村莊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5、倚山而建的各類建築物。由於在山腳或山坡修建房屋,人為地促使山體邊坡破壞,或在岩體斷裂面上修建各類建築物,加大主動岩體的重量,從而人為地引起滑坡的發生; 6、是城鎮建設。由於歷史原因,原城鎮建設大多沒有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房屋密集,加上大量抽取地下水,常形成地面塌陷、地裂縫等地質災害
中國的喀斯特地貌主要集中在雲貴高原
『肆』 岩溶是怎樣產生的
石灰岩的主要成分為碳酸鈣,遇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和水(主要為潛水面附近的變化帶,因為有水同時有空氣)會成為溶解於水的碳酸氫鈣而流蝕。
『伍』 中國地質災害形成的原因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對環境造成破壞的地質作用或地質現象。地質災害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分布變化規律,既受制於自然環境,又與人類活動有關,往往是人類與自然界相互作用的結果。[1]
中文名
地質災害
外文名
Geological disasters
特點
突然,廣泛,區域,不可避免等
簡稱
地災
類型
滑坡、泥石流
快速
導航
基本特點
基本分類
分級標准
成因分析
危險性評估
防治知識
應用
速報制度
防禦
相關條例
中國地質災害
瑞士的地質災害
期刊
信息化建設
定義
簡稱地災。[2] 以地質動力活動或地質環境異常變化為主要成因的自然災害。在地球內動力、外動力或人為地質動力作用下,地球發生異常能量釋放、物質運動、岩土體變形位移以及環境異常變化等,危害人類生命財產、生活與經濟活動或破壞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環境的現象或過程。不良地質現象通常叫做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地質作用和人類活動造成的惡化地質環境,降低了環境質量,直接或間接危害人類安全,並給社會和經濟建設造成損失的地質事件。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層自燃、黃土濕陷、岩土膨脹、砂土液化,土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2]
地質災害的背景
影響或控制地質災害形成與發展的基礎環境和總體條件。它與地質災害形成條件既存在密切聯系又有一定區別。地質災害形成條件指的是造成地質災害的直接因素;地質災害背景指的是控制和影響地質災害的更高層次的基礎條件。地質災害背景由兩個系列組成:[2]
①以地球動力活動為核心的自然背景;
②以人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為核心的社會經濟背景。地質災害背景雖然不能直接決定一個具體災害事件的發生和發展,但從宏觀上控制了一個地區一種或多種地質災害的成災程度和變化的總體趨勢。因此研究地質災害背景條件是進行地質災害宏觀評價的重要內容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中的界定
根據2003年11月19日國務院頒發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4號)規定,地質災害,通常指由於地質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的災害。地質災害可劃分為30多種類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誘發的稱為自然地質災害,由工程開挖、堆載、爆破、棄土等引發的稱為人為地質災害。常見的地質災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六種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基本定義
地質災害是指由於自然或人為作用,多數情況下是二者協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層比較強烈地破壞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的岩土體移動事件。地質災害在成因上具備自然演化和人為誘發的雙重性,它既是自然災害的組成部分,同時也屬於人為災害的范疇。在某種意義上,地質災害已經是一個具有社會屬性的問題,已經成為制約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安居的重要因素。因此,地質災害防治就不僅是指預防、躲避和工程治理,在高層次的社會意識上更表現為努力提高人類自身的素質,通過制定公共政策或政府立法約束公眾的行為,自覺地保護地質環境,從而達到避免或減少地質災害的目的。
地質災害主要是指崩塌(即危岩體)、滑坡、泥石流、岩溶地而塌陷和地裂縫等,它們是比較公認的原地殼表層地質結構的劇烈變化而產生的,且通常被認為是突發性的。
地質環境災害是指區域性地質生態環境變異引起的危害,如區域性地而沉降、海水入侵、乾旱半乾旱地區的荒漠化、石山地區的水土流失、石漠化和區域性地質構造沉降背景下平原或盆地地區的頻繁洪災等,這些問題通常都是由多種因素引起且緩慢發生的,地質界常稱其為緩變性地質災害。
當然,不能簡單地把洪水歸類於地質災害。但長時期、大范圍且爆發頻繁的洪災是與地質環境密切相關的,是人類社會工程經濟活動或防洪治水方略與地質環境演變方向比較長期的不相適應的結果。利用考古資料恢復長江荊江河段近5000 a來洪水位的上升過程,發現近2000 a來是荊江洪水位相對荊北平原上升的主要時期,累計上升13.6 m,特別是近500 a來的洪水位上升的平均視速率達20~27 mm,/a。近500 a來的荊江走堤廈其堤基的決口破壞歷史研究表明,在兩岸干堤地基的滲漏、管涌、潰決、軟上地基變形和崩岸等工程地質問題中,洪水期以北岸的管涌和漬決占絕對優勢,干早期則以南岸的崩岸引人注意,這反映了荊江高水位與其地質環境已不相適應的關系。
『陸』 分析我國多地質災害的自然原因
例如廣西廣西地處亞熱帶季風氣候區,雨量充沛。夏季濕熱多雨,受台風影響,多暴雨。全區年平均降雨
量一般為1250mm-2000mm,多雨區多年平均降雨量則在2000mm以上。受地形的影響,區內分布有十萬大
山、大瑤山、越城嶺至大苗山三個多雨區和桂南的玉林-欽州-東興、桂北的興安-永福-大苗山、桂
東的昭平-蒙山-大瑤山及桂西的凌雲-巴馬-大明山等四個暴雨中心,暴雨中心日最大降雨量達
110mm-600mm。多雨區及暴雨中心區都是突發性地質災害多發地區。
廣西地貌單元屬雲貴高原—東南沿海丘陵過渡地帶,為以山地為主的省區,山地約占總面積71%,
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稱。大部分山體切割強烈,高差懸殊,山坡坡度大部分大於30o;在岩溶石
山區岩石裸露,陡壁懸崖,岩溶平原中有孤峰、峰林、殘丘分布。
廣西地質災害的主要災種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另外還有河岸侵蝕、礦坑突水和冒頂、海水入侵等地質災害。據不完全統計,廣西已調查發現地質災害點6000多處,其
中滑坡崩塌約4000處,地面塌陷近2000處,泥石流50多處。
1)、滑坡:主要分布在桂西、桂北、桂東南的層狀碎屑岩出露地區。在調查的滑坡中,
以小型滑坡為主,約佔80%,滑坡規模雖小,卻往往會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如1993年發生的
平樂縣雲盤嶺滑坡,滑坡體積僅5.7萬m3,卻摧毀房屋6間,掩埋街道及公路,導致該縣唯一進出
要道交通中斷2個月,直接經濟損失1200萬元,間接經濟損失6500萬元,治理費用550萬元。
2)、崩塌:在全區均有分布,山區公路邊坡上多見。規模較大的主要分布於桂西、桂東、
桂東北、桂東南。石山區崩塌(落石)主要分布在連片石山區,如馬山、都安、大化、東蘭、
巴馬、鳳山、忻城等地,廣西已調查的崩塌絕大多數為小型。據統計,體積小於2萬m3的崩塌
佔93%,2-20萬m3的崩塌佔6%,大於20萬m3的崩塌佔1%。發生於碳酸鹽岩山區的岩質崩塌規模更
小,多在1000m3以下,但卻造成傷亡人數較多。例如1990年6月9日發生的融安縣浮石鄉蔣村崩
塌,死亡15人,重傷6人,毀房15間,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
3)、地面塌陷(岩溶地面塌陷、礦山采空區塌陷):主要分布在岩溶地區和礦山采空區。
岩溶塌陷多發生在岩溶強發育的岩溶平原、岩溶谷地、地下水淺埋(水位<10m)地區。桂林、
賀州、鍾山、玉林、柳州、忻城等地岩溶地面塌陷十分普遍。岩溶塌陷的塌坑絕大多數為直徑
小於5m的小型塌坑,深度在10m以內。塌坑多成群出現,分布范圍多在1km2以內,最大塌陷群
在忻城縣大塘鄉金山村,塌陷群分布面積5.5km2。岩溶塌陷強發育區的塌坑密度達500-1000
個/ km2,如玉林鐵路機務段,塌陷塌坑密度達740個/ km2。岩溶塌陷的75%為自然形成,25%
是人為誘發的;但在人類活動強烈的地區,人為誘發的塌陷佔50%以上。廣西的岩溶塌陷多發
生在乾旱季節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期,或旱季末、雨季來臨時突降大暴雨而導致水位大幅度上
升時,以及強烈抽取地下水的岩溶地區。礦山采空區塌陷主要分布於南丹縣、大新縣、鍾山縣、
合山市等地下開采礦產資源地區。
4)、泥石流:全區調查過的有50多處,以溝道泥石流為主,主要分布在桂西、桂東北,
小型佔60%,中型佔20%,大型佔20%。泥石流多發生在山勢陡峻(坡度45o以上)的海相碎屑岩
和岩漿岩分布地區。泥石流在全區分布甚少,但其造成的損失較大,如1985年汛期桂北的資源
縣、桂林的海洋山等地的泥石流,受災面積1000km2,毀房3493間,死亡54人,直接經濟損失
1.6億元。
5)、海水入侵:主要分布在北海市海城區海角大道一帶和僑港鎮及潿洲島南灣鎮海邊,至
今北海市海水入侵范圍約4km2,入侵縱深距離最大達1200m(距海岸);潿洲島海水入侵范圍
較小,僅在南灣鎮海邊有幾口水井水質變咸,不能飲用。地質災害都是在一定的動力誘發(破壞)下發生的。誘發動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為的。據此,地質災害也可按動力成因概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大類。自然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規模和頻度,受自然地質條件控制,不以人類歷史的發展為轉移;人為地質災害受人類工程開發活動制約,常隨社會經濟發展而日益增多。
『柒』 多地質災害原因
1)、滑坡:主要分布在桂西、桂北、桂東南的層狀碎屑岩出露地區。在調查的滑坡中,
以小型滑坡為主,約佔80%,滑坡規模雖小,卻往往會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如1993年發生的
平樂縣雲盤嶺滑坡,滑坡體積僅5.7萬m3,卻摧毀房屋6間,掩埋街道及公路,導致該縣唯一進出
要道交通中斷2個月,直接經濟損失1200萬元,間接經濟損失6500萬元,治理費用550萬元。
2)、崩塌:在全區均有分布,山區公路邊坡上多見。規模較大的主要分布於桂西、桂東、
桂東北、桂東南。石山區崩塌(落石)主要分布在連片石山區,如馬山、都安、大化、東蘭、
巴馬、鳳山、忻城等地,廣西已調查的崩塌絕大多數為小型。據統計,體積小於2萬m3的崩塌
佔93%,2-20萬m3的崩塌佔6%,大於20萬m3的崩塌佔1%。發生於碳酸鹽岩山區的岩質崩塌規模更
小,多在1000m3以下,但卻造成傷亡人數較多。例如1990年6月9日發生的融安縣浮石鄉蔣村崩
塌,死亡15人,重傷6人,毀房15間,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
3)、地面塌陷(岩溶地面塌陷、礦山采空區塌陷):主要分布在岩溶地區和礦山采空區。
岩溶塌陷多發生在岩溶強發育的岩溶平原、岩溶谷地、地下水淺埋(水位<10m)地區。桂林、
賀州、鍾山、玉林、柳州、忻城等地岩溶地面塌陷十分普遍。岩溶塌陷的塌坑絕大多數為直徑
小於5m的小型塌坑,深度在10m以內。塌坑多成群出現,分布范圍多在1km2以內,最大塌陷群
在忻城縣大塘鄉金山村,塌陷群分布面積5.5km2。岩溶塌陷強發育區的塌坑密度達500-1000
個/
km2,如玉林鐵路機務段,塌陷塌坑密度達740個/
km2。岩溶塌陷的75%為自然形成,25%
是人為誘發的;但在人類活動強烈的地區,人為誘發的塌陷佔50%以上。廣西的岩溶塌陷多發
生在乾旱季節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期,或旱季末、雨季來臨時突降大暴雨而導致水位大幅度上
升時,以及強烈抽取地下水的岩溶地區。礦山采空區塌陷主要分布於南丹縣、大新縣、鍾山縣、
合山市等地下開采礦產資源地區。
4)、泥石流:全區調查過的有50多處,以溝道泥石流為主,主要分布在桂西、桂東北,
小型佔60%,中型佔20%,大型佔20%。泥石流多發生在山勢陡峻(坡度45o以上)的海相碎屑岩
和岩漿岩分布地區。泥石流在全區分布甚少,但其造成的損失較大,如1985年汛期桂北的資源
縣、桂林的海洋山等地的泥石流,受災面積1000km2,毀房3493間,死亡54人,直接經濟損失
1.6億元。
5)、海水入侵:主要分布在北海市海城區海角大道一帶和僑港鎮及潿洲島南灣鎮海邊,至
今北海市海水入侵范圍約4km2,入侵縱深距離最大達1200m(距海岸);潿洲島海水入侵范圍
較小,僅在南灣鎮海邊有幾口水井水質變咸,不能飲用。
地質災害都是在一定的動力誘發(破壞)下發生的。誘發動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為的。據此,地質災害也可按動力成因概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大類。自然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規模和頻度,受自然地質條件控制,不以人類歷史的發展為轉移;人為地質災害受人類工程開發活動制約,常隨社會經濟發展而日益增多。
『捌』 我國多地質災害的原因
例如廣西 廣西地處亞熱帶季風氣候區,雨量充沛。夏季濕熱多雨,受台風影響,多暴雨。全區年平均降雨 量一般為1250mm-2000mm,多雨區多年平均降雨量則在2000mm以上。受地形的影響,區內分布有十萬大 山、大瑤山、越城嶺至大苗山三個多雨區和桂南的玉林-欽州-東興、桂北的興安-永福-大苗山、桂 東的昭平-蒙山-大瑤山及桂西的凌雲-巴馬-大明山等四個暴雨中心,暴雨中心日最大降雨量達 110mm-600mm。多雨區及暴雨中心區都是突發性地質災害多發地區。 廣西地貌單元屬雲貴高原—東南沿海丘陵過渡地帶,為以山地為主的省區,山地約占總面積71%, 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稱。大部分山體切割強烈,高差懸殊,山坡坡度大部分大於30o;在岩溶石 山區岩石裸露,陡壁懸崖,岩溶平原中有孤峰、峰林、殘丘分布。 廣西地質災害的主要災種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另外還有河岸侵蝕、礦坑突水和冒頂、海水入侵等地質災害。據不完全統計,廣西已調查發現地質災害點6000多處,其 中滑坡崩塌約4000處,地面塌陷近2000處,泥石流50多處。 1)、滑坡:主要分布在桂西、桂北、桂東南的層狀碎屑岩出露地區。在調查的滑坡中, 以小型滑坡為主,約佔80%,滑坡規模雖小,卻往往會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如1993年發生的 平樂縣雲盤嶺滑坡,滑坡體積僅5.7萬m3,卻摧毀房屋6間,掩埋街道及公路,導致該縣唯一進出 要道交通中斷2個月,直接經濟損失1200萬元,間接經濟損失6500萬元,治理費用550萬元。 2)、崩塌:在全區均有分布,山區公路邊坡上多見。規模較大的主要分布於桂西、桂東、 桂東北、桂東南。石山區崩塌(落石)主要分布在連片石山區,如馬山、都安、大化、東蘭、 巴馬、鳳山、忻城等地,廣西已調查的崩塌絕大多數為小型。據統計,體積小於2萬m3的崩塌 佔93%,2-20萬m3的崩塌佔6%,大於20萬m3的崩塌佔1%。發生於碳酸鹽岩山區的岩質崩塌規模更 小,多在1000m3以下,但卻造成傷亡人數較多。例如1990年6月9日發生的融安縣浮石鄉蔣村崩 塌,死亡15人,重傷6人,毀房15間,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 3)、地面塌陷(岩溶地面塌陷、礦山采空區塌陷):主要分布在岩溶地區和礦山采空區。 岩溶塌陷多發生在岩溶強發育的岩溶平原、岩溶谷地、地下水淺埋(水位<10m)地區。桂林、 賀州、鍾山、玉林、柳州、忻城等地岩溶地面塌陷十分普遍。岩溶塌陷的塌坑絕大多數為直徑 小於5m的小型塌坑,深度在10m以內。塌坑多成群出現,分布范圍多在1km2以內,最大塌陷群 在忻城縣大塘鄉金山村,塌陷群分布面積5.5km2。岩溶塌陷強發育區的塌坑密度達500-1000 個/ km2,如玉林鐵路機務段,塌陷塌坑密度達740個/ km2。岩溶塌陷的75%為自然形成,25% 是人為誘發的;但在人類活動強烈的地區,人為誘發的塌陷佔50%以上。廣西的岩溶塌陷多發 生在乾旱季節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期,或旱季末、雨季來臨時突降大暴雨而導致水位大幅度上 升時,以及強烈抽取地下水的岩溶地區。礦山采空區塌陷主要分布於南丹縣、大新縣、鍾山縣、 合山市等地下開采礦產資源地區。 4)、泥石流:全區調查過的有50多處,以溝道泥石流為主,主要分布在桂西、桂東北, 小型佔60%,中型佔20%,大型佔20%。泥石流多發生在山勢陡峻(坡度45o以上)的海相碎屑岩 和岩漿岩分布地區。泥石流在全區分布甚少,但其造成的損失較大,如1985年汛期桂北的資源 縣、桂林的海洋山等地的泥石流,受災面積1000km2,毀房3493間,死亡54人,直接經濟損失 1.6億元。 5)、海水入侵:主要分布在北海市海城區海角大道一帶和僑港鎮及潿洲島南灣鎮海邊,至 今北海市海水入侵范圍約4km2,入侵縱深距離最大達1200m(距海岸);潿洲島海水入侵范圍 較小,僅在南灣鎮海邊有幾口水井水質變咸,不能飲用。 地質災害都是在一定的動力誘發(破壞)下發生的。誘發動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為的。據此,地質災害也可按動力成因概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大類。自然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規模和頻度,受自然地質條件控制,不以人類歷史的發展為轉移;人為地質災害受人類工程開發活動制約,常隨社會經濟發展而日益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