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質量評價怎麼計算
❶ 全市耕地質量評價結果的匯總
對各縣域成果進行數據質量檢查,並在全市范圍內對縣級成果進行平衡和調版整,在確保縣權級成果在全市具有可比的前提下,將各縣市成果圖件經過投影轉換、誤差校正歸並到同一尺度(1:50萬),然後進行空間數據接邊和屬性數據接邊處理,建立規范化的縣級成果資料庫。以1:50萬重慶市土地利用現狀圖為基礎,對各縣市分等成果圖進行制圖綜合,建立重慶市1:50萬分等成果資料庫,並採用GIS空間分析技術建立不同尺度下分等單元的空間對應關系。重慶市耕地質量評價結果包括市縣2級原始材料、中間成果、最終成果。原始材料包括各種圖件、調查表、選用的相關資料;中間成果為計算最終成果的中間步驟,包括光溫潛力指數、自然質量分、利用系數等;最終成果包括自然質量等和利用等相關數據和圖件(表3-14、表3-15和附圖1)。
❷ 耕地質量分多少個等級
耕地質量分15個等級。
通過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工作,中國全國耕地評定為15個質量等別,1等耕地質量最好,15等最差。
將全國耕地按照1-4等、5-8等、9-12等、13-15等劃分為優等地、高等地、中等地和低等地 。
耕地質量指耕地的質量內容包括耕地用於一定的農作物栽培時,耕地對農作物的適宜性、生物生產力的大小(耕地地力)、耕地利用後經濟效益的多少和耕地環境是否被污染四個方面。
(2)耕地質量評價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中國耕地現狀:
根據國土資源部2009年12月24日發布的中國歷史上第一份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成果《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顯示 ,中國耕地質量等別總體偏低。
調查顯示,全國耕地質量平均等別為9.80等,等別總體偏低。優等地、高等地、中等地、低等地面積佔全國耕地評定總面積的比例分別為2.67%、29.98%、50.64%、16.71%。
全國耕地低於平均等別的10至15等地佔調查與評定總面積的57%以上;全國生產能力大於1000公斤/畝的耕地僅佔6.09%。中國耕地質量總體明顯偏低。
從全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劃分的12個國家一級標准耕作制度區來看,耕地質量等別總體最優的前三位是長江中下游區、華南區、江南區;總體最差的後三位是黃土高原區、青藏高原區和內蒙古高原及長城沿線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耕地質量
❸ 什麼是耕地質量監測及評價報告
這是政府的事你要干什麼
❹ 耕地質量評價=耕地地力評價嗎
土壤中含有的有利作物生長的營養成分構成.
❺ 耕地質量評價報告怎麼寫呀
http://www.tadx.com.cn/show_info.asp?artid=949
❻ 自然質量分計算
(一)分等單元評價因素屬性值量化
計算分等單元自然質量分的前提是將每一個分等單元的分等因素屬性值量化。即地類為灌溉水田和望天田的分等單元的分等因素屬性值量化,適用「早稻、晚稻-分等因素-自然質量分」記分規則;地類為水澆地、旱地和菜地的分等單元的分等因素屬性值量化,適用「春甘薯、秋甘薯-分等因素-自然質量分」記分規則。這一過程可通過圖 3-4 來表現。
圖 3-4 分等因素屬性值量化過程示意圖
(二)計算方法
自然質量分計算採用加權平均法,其公式如下: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海南卷)
式中:
Clij——第i個分等單元第j種指定作物的農用地自然質量分;
i——分等單元編號;
j——指定作物編號;
k——分等因素編號;
m——分等因素的數目;
ωk——第k個分等因素的權重;
fijk——第i個分等單元內第j種指定作物第k個分等因素的指標分值,取值為0~100。
(三)計算結果
1.海南省農用地自然質量分分布
每個分等單元均有對應的農用地自然質量分。海南省各縣(市)內分等單元自然質量分最高分值、最低分值見表3-12;海南省農用地自然質量分分布狀況見圖3-5。
表 3-12 海南省各縣(市)農用地自然質量分統計表
註:田類包括水田和望天田;非田類包括旱地、水澆地、菜地。下表同。
圖 3-5 海南省農用地自然質量分分布圖
2.陵水黎族自治縣農用地自然質量分分布
由陵水黎族自治縣農用地自然質量分分布經計算得到該縣各鄉鎮內分等單元自然質量分最高值、最低值,結果見表 3-13 ;陵水黎族自治縣農用地自然質量分分布狀況見圖 3-6。
表 3-13 陵水黎族自治縣各鄉鎮農用地自然質量分統計表
圖 3-6 陵水黎族自治縣農用地自然質量分分布圖
3.臨高縣農用地自然質量分分布
由臨高縣農用地自然質量分分布經計算得到該縣各鄉鎮內分等單元自然質量分最高值、最低值,結果見表 3-14 ;臨高縣農用地自然質量分分布狀況見圖 3-7。
表 3-14 臨高縣各鄉鎮農用地自然質量分統計表
圖 3-7 臨高縣農用地自然質量分分布圖
❼ 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計算及自然質量等別初步劃分
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是按照標准耕作制度所確定的各指定作物,在農用地相應自然質量條件下,所能獲得的按產量比系數折算的基準作物產量之和。這個產量指數也可以解釋為是在最優土地利用水平和最有利經濟條件下,該分等單元內的農用地所能實現的最大可能單產水平。因此,也可以將其稱為農用地的「本底」產量水平。
(一)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計算方法
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根據下列公式計算: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江蘇卷)
式中:
Rij——第i個分等單元第j種指定作物的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
Ri——第i個分等單元的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
∑——連加運算符。
其中,Rij計算公式為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江蘇卷)
式中:
αtj——第j種指定作物的光溫生產潛力指數;
Clij—第i個分等單元內第j種指定作物的農用地自然質量分值;
βj——第j種指定作物的產量比系數。
(二)農用地自然質量等別初步劃分
農用地分等工作在新一輪國土資源大調查的統一部署下,根據相對統一的《農用地分等定級規程》(國土資源大調查專用)在全國各省(區、市)相繼進行,結果在全國范圍排列並具橫向可比性,因此,要求採用等距分這樣的絕對標准進行分等結果的等別劃分。但另一方面,分等結果的等別劃分也應該考慮到同一地區相同等別內土地質量的相似性、收斂性,以及不同等別間土地質量的差別性、離散性,而指數頻率直方圖方法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有效途徑。為此,江蘇省農用地分等結果等別劃分採用等距分與各市分等單元分等指數頻率直方圖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本研究江蘇省農用地自然質量等別初步劃分的步驟和方法如下:
(1)根據前述方法,按市計算各分等單元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並分別按市、分等指標區、全省繪制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結果見圖3-4~圖3-23。
圖3-4 南京市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5 無錫市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6 徐州市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7 常州市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8 蘇州市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9 南通市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10 連雲港市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11 淮安市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12 鹽城市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13 揚州市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14 鎮江市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15 泰州市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16 宿遷市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17 太湖平原區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18 寧鎮揚丘陵區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19 沿江平原區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20 沿海平原區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21 里下河平原區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22 徐淮平原區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圖3-23 全省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
(2)根據農用地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頻率直方圖上的明顯拐點,初步確定各市、各分等指標區、全省農用地自然質量等別劃分的指數界線范圍,結果見表3-17。
表3-17 農用地自然質量等別劃分對應的自然質量等指數界線范圍表
(3)對各市、各分等指標區、全省農用地自然質量等別劃分情況進行比較,可以發現各市、各分等指標區農用地自然質量等別均接近於以每200分為劃分界線,經與實地驗證,最終確定全省農用地自然質量等別以每200分為界線進行劃分,標准見表3-18。
表3-18 江蘇省農用地自然質量等別劃分標准表
(4)根據表3-18,按市對各分等單元進行自然質量等別初步劃分,繪制各市相應的1:10萬農用地自然質量等別劃分初步結果圖,供分等結果意見征詢和外業驗證之用。
❽ 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的計算
(一)計算分等單元指定作物自然質量分
1.確定分等單元各分等因素指標值
利用 MapGIS 軟體的空間分析功能,以分等單元圖為底圖,將土壤圖、坡度圖、水利圖、土地利用現狀圖等疊加在底圖上進行分析,逐一確定各分等單元各分等因素指標值,並將其賦入相應位置的分等單元屬性表中。
根據各縣(市、區)分等因素分布狀況,以縣級農用地分等單元圖為工作底圖,製作了縣級各分等因素分布圖。
2.將各分等因素指標值轉換成分等因素質量分值
根據各分等單元對應的分等因素指標區「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自然質量分」記分規則表,將各分等因素指標值,轉換成分等因素質量分值,並將轉換結果填入分等單元屬性表中。
3.計算各分等單元分指定作物自然質量分
在確定基準作物和指定作物的基礎上,按照《農用地分等規程》的具體要求,根據各指標區確定的分等因素分值及其權重,利用Excel的公式計算功能,採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各分等單元指定作物的農用地自然質量分。計算公式為: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甘肅卷)
式中:
Clij——分等單元指定作物的農用地自然質量分;
ωk——第k個分等因素的權重;
fijk——第i個分等單元內第j種指定作物第k個分等因素的指標分值,取值為0~100;
i——分等單元編號;
j——指定作物編號;
k——分等因素編號;
m——分等因素的數目。
經各縣(市、區)分等單元計算,甘肅省各標准耕作制度三級區不同作物的自然質量分見表3-9。
表 3-9 甘肅省各三級指標區指定作物自然質量分計算結果匯總表
續表
(二)計算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
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是按照標准耕作制度所確定的各指定作物,在農用地自然質量條件下,所能獲得的按產量比系數折算的基準作物產量指數。
第 j 種指定作物的自然質量等指數由下式計算: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甘肅卷)
式中:
Rij——第i個分等單元第j種指定作物的自然質量等指數;
αtj——第j種作物的光溫(氣候)生產潛力指數;
Clij——第i個分等單元內第j種指定作物的農用地自然質量分;
βj——第j種作物的產量比系數。
光溫(氣候)生產潛力指數由甘肅省統一依據各縣(市、區)指定作物的生長期計算得出。在分等單元無灌溉條件時,使用氣候生產潛力指數;有灌溉條件時,根據分等單元的灌溉保證率,充分滿足灌溉要求的分等單元使用光溫生產潛力指數,基本滿足和一般滿足的使用兩種生產潛力指數之間的等差插值。
產量比系數是根據甘肅省標准耕作制度分區省級三級指標區內基準作物、指定作物的分區最大產量之比確定的。
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由下式計算: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甘肅卷)
式中:
Ri——第i個分等單元的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
❾ 耕地地力調查與質量評價
2002 年以來,農業部在 30 個省(市、區)開展了耕地地力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工作版,並建立了管理權信息系統。同時,啟動了全國耕地地力調查與質量評價項目。福建省荔城區、新羅區、同安區、閩侯縣承擔試點工作,並與接下來的測土配方施肥項目結合在一起,分批在全省各縣、市、區開展。耕地地力調查與質量評價工作主要是調查轄區內耕地地力,分別對耕地土壤、植株進行大、中、微量元素測試及重金屬監測,採用GPS、GIS技術,建立耕地質量管理信息系統,完成耕地地力、土壤環境綜合質量報告以及「耕地質量評價與中低產改良利用」等專題報告,為轄區內測土配方施肥、無公害綠色蔬菜選擇、提高農業綜合開發生產能力以及實現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提供了科學依據。
❿ 農用地分等指數計算
根據國家《農用地分等定級規程》(國土資源大調查專用)要求,計算出各分等單元的自然質量分值後,分別計算各分等單元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利用等指數、經濟等指數,並依據計算結果確定農用地的自然質量等別、利用等別和經濟等別。
(一)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Ri)計算
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的計算主要是根據標准耕作制度,對指定作物的光溫(氣候)生產潛力指數逐一進行自然質量分值修正後加和,得出各分等單元的自然質量等指數。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計算公式如下: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黑龍江卷)
式中:
Ri——分等單元自然質量等指數;
α——光溫(氣候)生產潛力指數,該指數由國家統一計算。其中α1為光溫生產潛力指數,即在水分條件得到充分滿足後指定作物的生產潛力,包括菜田中的溫室、大棚和水澆地;α2為氣候生產潛力指數,即在沒有灌溉條件下指定作物的生產潛力,本次分等指旱地、宜農荒地、露天菜田;
Cli——分等單元自然質量分值;
β——產量比系數,採用省技術指導組提供的數據;
λ——指定作物的輪作比,根據當地輪作制度確定。其中,一種指定作物的,其輪作比系數為1;玉米和大豆兩種指定作物的,其輪作比系數分別為0.75和0.25。
(二)農用地利用等指數(Yi)計算
農用地利用等指數即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與土地利用系數的乘積。其計算公式如下: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黑龍江卷)
式中:
Yi——第i個分等單元的農用地利用等指數;
Ri—第i個分等單元的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
Klj——分等單元所在鄉(鎮)的土地利用系數。
(三)農用地經濟等指數(Gi)計算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黑龍江卷)
式中:
Gi——第i個分等單元的農用地經濟等指數;
Yi——第i個分等單元的農用地利用等指數;
Kcj——分等單元所在鄉(鎮)的土地經濟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