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與地理環境
Ⅰ 如何論述法律與自然地理環境的關系的
法律上的環境與自然科學上的環境既有密不可分的聯系,又有所區別。法律上內的環境定義必然是以自然科學容上的環境定義為依據,尤其是環境立法必須遵循環境自然科學的原理和規律。因此,二者在質的規定性方面是一致的,也是將「環境」定義為影響人類生
Ⅱ 法國的自然地理環境如何
法國本土面積為平方公里,包括海外領土面積為632834平方公里。邊境線總長度為5695公里,其中海岸線為2700公里,陸地線為2800公里,內河線為195公里。位於歐洲西部,與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德國、義大利、西班牙、安道爾、摩納哥接壤,西北隔拉芒什海峽與英國相望,瀕臨北海、英吉利海峽、大西洋和地中海四大海域,地中海上的科西嘉島是法國最大島嶼。
Ⅲ 法屬蓋亞那的地理環境
法屬蓋亞那位於南美洲東北部赤道附近,北臨大西洋,海岸線長320公里。地勢北低南高,東南有600公里與巴西接壤,西與蘇利南毗鄰。沿海地勢低平,為寬16-48公里的沖積平原,多沼澤;內陸屬於蓋亞那高原,多丘陵、河谷。東南有600公里與巴西接壤,西與蘇利南毗鄰,交界處的米塔拉卡峰海拔690米,為全境最高點 。
河流眾多,主要有馬羅尼河、馬納河、奧亞波克河等,水量豐沛,多急流瀑布。地近赤道,屬熱帶雨林氣候。沿海地區年平均氣溫25-26℃,年降水量達3,500毫米。森林佔全境面積80%以上。有鋁土、金、鉭、鐵等礦藏。
內陸平均氣溫80F(27℃),濕度很大,然而,信風使得海岸一帶氣候非常舒適。每年兩個雨季—11月到1月和4月到6月,多為驟雨,陰雨在這里是看不到的。法屬蓋亞那位於南美洲的東北海岸上,面積堪比愛爾蘭或美國的印第安納州。東部和南部毗鄰巴西,北臨大西洋,西面是蘇利南,沿馬羅尼(馬羅韋納)和利塔尼河一線為邊界區域。全國約90%的人口幾乎不生活在同巴西接壤邊疆上的熱帶雨林,而是從沿海的長灘,逐漸地向低緩的塔馬克-哈馬克山增加。大多數的蓋亞那人,沿著大西洋海岸居住,此區域包含國家大多數有限的道路網。海岸主要與紅樹屬植物沼澤地連成沙灘。
動物包括猴子,中南美洲的鱷魚、南美貘、美洲豹、美洲豹貓和食蟻獸。
此地氣候濕熱,甚至當不下雨時,空氣中濕度也重。因國家處於赤道雨林帶上,氣溫徘徊於30°C左右,且年雨量超過2500mm。雨季是從1月到6月,5月雨最多。首府卡宴和大西洋海岸一帶較適合居住,大部分的內陸區域較悶熱。
Ⅳ 孟德斯鳩是如何論述法律與自然地理環境的關系的
孟德斯鳩在社會歷史觀方面是一個唯心主義者,認為人類歷史的命運歸根專結底要以個屬別政治活動家(主要是立法者)的意志為轉移。孟德斯鳩特別強調地理因素在人類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認為地理環境,特別是氣候、土壤和居住地域的大小,對於一個民族的性格、風俗、道德、精神面貌、法律性質和政治制度,有著決定性的影響作用。孟德斯鳩這種地理環境決定論雖然不一定正確,但卻具有反宗教神學的性質,它證明:社會的歷史發展進程不是由上帝的意志決定的,而是由自然界本身的原因決定的。
Ⅳ 論述宗教和地理環境的關系
宗教是社會因素和地理因素的綜合產物。宗教在其產生、發展和傳播的過程中,與人文地理環境發生了相互融合、相互促進、相互影響、相互依存的密切關系。
宗教地理關系:
1、宗教的起源地、分布和傳播。探討宗教起源地與古代文明起源地的關系以及宗教傳布的地理背景。宗教的現代分布反映其過去的興衰和傳布。傳布伴隨交通貿易、移民以及軍事征服。傳布方式既有自願的,也有帶一定強迫性的。某些宗教因交通條件的改善,交往的增多而加速傳布。
例如,伊斯蘭教隨著穆斯林帝國的強盛和穆斯林商人的商業活動及移民的增加,擴展到亞洲、歐洲、非洲;基督教隨著歐洲人移民傳布到美洲。
2、宗教文化景觀。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信仰、禮儀和習俗,從而形成特殊的環境感應和文化景觀。如宗教朝覲活動、禁忌、宗教建築等造成的特殊的區域景觀。
3、宗教對自然環境的影響。一些學者認為:一些原始宗教神化和崇仰自然界,含有自然保護的信條;而有些宗教教義強調利用自然,忽視人類對環境的破壞作用;有些宗教的教義、習俗客觀上起到保護生態平衡的作用,如佛教。中國的宗教勝地往往是植被保護較好的地區。
4、宗教對領土和疆界變動、戰爭、人口分布、聚落形式以及地區經濟結構等方面的影響。
如一些國家和地區因宗教或教派的不同,引起的沖突和分裂;天主教儀式中飲紅葡萄酒的需要,為葡萄種植和釀酒業的傳播發展起到一定作用等。
(5)法與地理環境擴展閱讀:
各宗教教眾分布:
宗教信仰是人類社會生活方式之一,由宗教信仰聚集的社會集團在地球上佔有一定的空間,因此成為一種區域現象。目前世界上信仰各種宗教的人數達26億,約佔世界人口的60%。
其中信基督教的約有10億人,分為天主教、新教(或稱基督新教、耶穌教)、東正教;信伊斯蘭教的約有6億人,分為遜尼、什葉兩教派;信佛教的約為2.6億人,分為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
這三大宗教在世界上都有較廣泛的分布區,屬於超民族的世界性宗教。在民族宗教中,人數最多的是印度教,教徒約5億人。此外還有日本的神道教。這些宗教集中分布於一定的民族和地域范圍內。
信猶太教的人數雖不多,但隨猶太人的流散,廣布於歐洲、北美以及亞洲的以色列等地,聖城位於巴勒斯坦地區的耶路撒冷【與阿拉伯人信仰伊斯蘭教聖城有爭議】。
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南美亞馬孫河流域、大洋洲以及北極附近的居民中,還存在著多種形式的當地傳統宗教(原始宗教)。
宗教作為地域現象,很早即為地理學家所重視。宗教地理學以探討地理環境對宗教信仰的影響為研究開端。如孟德斯鳩(Montesquieu)認為地理條件決定一個民族的神權思想,他在《論法的精神》中第一次將東方各國的宗教起源歸因於氣候影響人的生理特點導致的「惰性」精神。
19世紀末,美國地理學者辛普爾(E.C.Semple)認為地理環境對人類的精神氣質影響直接反映在人們宗教活動的差異之中。20世紀50年代後,在西方一些國家,側重宗教地理學的文化精神因素分析,並將傳統的宗教地理學、無神論地理學和通俗地理學納入意識形態地理學作專題研究。
索弗的著作《宗教地理學》(1967)和論文「地理學與宗教」(1981),為宗教地理學研究內容的確立打下了一定基礎。
國際地理聯合會(IGU)1980年在紐約設立了由聯邦德國地理學家布塔納(M.Bttner)任組長的國際宗教地理組,著重於宗教傳播的地理背景、宗教信仰的轉變和宗教活動的壞境效應等課題的研究。
Ⅵ 簡述法律上的環境與自然科學上的環境的關系
法律上的環境與自然科學上的環境的關系如下:
(1)環境科學上環境的定義具有無限性。 即不受人類支配能力的限制,而法律上的環境定義受法律的目的和調整適用范圍的限制。
首先,環境科學是以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自然界和宇宙空間為研究對象,因此具有無限性。
而作為法律保護的客體則局限於人類的行為和活動所能夠影響和支配的范圍內, 對那些人力所不及的自然科學環境因素(如太陽、 自然力作用等,盡管它與人類生存有關,但人類不能對它產生影響),不能成為法律保護的對象, 因為法律是通過調整規范人的行為來達到保護某些客體的。
其次,作為國內法的環境定義,受一國法律的空間適用范圍的限制。
(2)自然科學上的環境定義具有抽象性且比較一致,而法律上環境的定義大都是具體的,且各國在立法上的表述並不一致。
這種差異的原因首先是由於各國的環境立法取決於各國不同的經濟制度、政治制度和社會生產力發展的水平,其次,由於法律上環境定義是有限的,只有通過具體列舉的方法,才能准確地劃定法律調整和保護的范圍。
(3)法律上的環境的結構具有相關性。把人類環境作為法律保護的客體,其最根本的目的是在於,從整體上保護由各種環境要素之間相互聯系和制約形成的一個人類生命維持系統——生態系統,從而保護的改善人類生存的環境。
因此,人類是以自然物在維持生態平衡和維護環境功能中的作用,而決定對其取捨的,並不一定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條件地、絕對地加以保護。
例如,當某些生物瀕臨滅絕時,就嚴加保護,當其數量過多影響其他生物的生存時,則可能人為地減少其數量;當某些自然物脫離自然界失去環境要素的功能時,就不再屬於環境法保護的客體了(如馬戲團里的馴獸、人工飼養的各種動物、人工莊稼果樹等)
(6)法與地理環境擴展閱讀:
法學與自然科學:自然科學是研究自然界的各種現象、性質及其發展規律,以及如何利用這些規律來指導人們改造自然的科學。
它包括基礎科學和應用科學及技術兩大類。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法學與自然科學之間的關系越來越密切。一方面,自然科學技術的發展極大地影響法所調整的范圍和方法。
首先,科學技術的發展導致了交通法、太空法、核法、環保法等一些新的法律部門的出現,從而促進了法學研究范圍的不斷擴大;其次,在立法和司法實踐中,由於引進科學技術的物質成果和運用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因而改善了法律調整機制並提高了法律的調整效果。
再次,科學技術的發展對人們的法律意識也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如隨醫學技術的發展,人們對傳統的死亡學說提出了異議。
另一方面,法調整自然科學技術的活動,並對其起促進或限制的作用:首先,法律可以用來組織科學技術活動,如設置科學技術的領導機構、編制科研計劃等;其次,法是鼓勵科學技術發明創造的重要手段,從而充分調動科學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再次,法律可以把有關生產操作、環境保護等技術性規范納入自己的調整范圍,使之成為法律規范,為人們嚴格遵守這些規范提供了法律保障。
最後,法可以確認科學技術的發展方向,不同社會性質的國家和法把科學技術的成果用於不同的目的,為不同的階級服務。如原子能既可用來開發自然資源,造福於人類;又可用來製造進行侵略戰爭的殺人武器,威脅人類和平。
社會主義國家的法一般都把為人類造福作為發展科學技術的宗旨。當然,法學與自然科學的區別也很明顯,法屬於上層建築范疇,是以法律現象及其規律為研究對象的,而自然科學技術屬於生產力范疇,它主要研究自然現象及其發展規律以及如何利用規律來改造自然等。
Ⅶ 法國地理和環境5000字
法國全稱法蘭西共和國,國名源於中世紀前期的法蘭克王國。自從法蘭克王國分裂後,西部法蘭克王國沿用其名稱並演變為法蘭西。「法蘭西」(France)這一稱呼最早出現於11世紀的《羅蘭之歌》中。現為法蘭西第五共和國。在漢字文化圈中,中國稱其為法蘭西,簡稱法國。法國是西歐面積最大的國家。領土呈對稱的六邊形,三邊臨海,三邊靠陸。
法國本土面積為543965平方公里,包括海外領土面積為632834平方公里。[3] 邊境線總長度為5695公里,其中海岸線為2700公里,陸地線為2800公里,內河線為195公里。位於歐洲西部,與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德國、義大利、西班牙、安道爾、摩納哥接壤,西北隔拉芒什海峽與英國相望,瀕臨北海、英吉利海峽、大西洋和地中海四大海域,地中海上的科西嘉島是法國最大島嶼。地勢東南高西北低。平原占總面積的三分之二。主要山脈有阿爾卑斯山脈、比利牛斯山脈、汝拉山脈等。法意邊境的勃朗峰海拔4810米,為歐洲最高峰。河流主要有盧瓦爾河(1010公里)、羅訥河(812公里)、塞納河(776公里)。
法國本土西部屬海洋性溫帶闊葉林氣候,南部屬亞熱帶地中海氣候,中部和東部屬大陸性氣候。平均降水量從西北往東南由600毫米遞增至1000毫米以上。[4] 1月平均氣溫北部1-7°C,南部6-8°C;7月北部16-18°C,南部21-24°C。
法國主要礦藏為鐵礦,次為鋁礬土和鉀鹽礦。鐵礦蘊藏量約10億噸,但品位低、開采成本高,煤炭儲量幾近枯竭,所有鐵礦、煤礦均已關閉,所需礦石完全依賴進口。有色金屬儲量很少,幾乎全部依賴進口。能源主要依靠核能,約78%的電力靠核能提供。此外,水力和地熱資源的開發利用比較充分。森林面積約1556.5萬公頃,覆蓋率28.6%。[
法國的行政區劃分為大區、省和市鎮。省下設專區和縣,但不是行政區域。縣是司法和選舉單位。法本土共劃為22個大區,其下又分為96省,4個海外省(即1個海外大區轄有1個海外省)、4個海外領地和2個具有特殊地位的行政區。全國共有366679個市鎮。[2] 其中人口不足3500人的有3.4萬個,人口超過3萬人市有231個,人口超過10萬的市有37個。
在法國本土,國家鐵路網通往除科西嘉島以外的各個地方,鐵路總長31939公里,其中電氣化鐵路14176公里,高速鐵路2000公里,雙線或多線鐵路12132公里。高速火車技術居世界領先地位,2014年仍保持每小時574.8公里的火車速度世界紀錄。2011年鐵路旅客周轉量為1040億人公里,貨物周轉量為342億噸公里。
法國公路網是世界最密集、歐盟國家中最長的,總長度超過90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2000公里。2011年公路旅客周轉量為8638億人公里,其中使用私家車的旅客周轉量為8127億人公里,公共汽車為511億人公里。公路貨物周轉量為3159億噸公里。
內河航道總長8500公里,其中可通行1500噸級以上船舶的航道約1900公里。巴黎是主要內河港口。2011年貨物周轉量為79億噸公里。主要海港有馬賽港、勒阿弗爾和敦刻爾克港。2011年法國本土海港總吞吐量5億噸。
2011年航空旅客周轉量近1.54億人次。153個為民用機場通達134個國家和地區的529個城市。主要航空公司為法航,主要機場有巴黎戴高樂機場和奧利機場、尼斯機場等。
法國全國總人口6600萬(2014年1月1日),其中法國本土6390萬,2013年法國人口增長率為0.4%。[8] 通用法語。居民中64%信奉天主教,3%信奉伊斯蘭教,3%信奉新教,1%信奉猶太教,28%自稱無宗教信仰。(2009年《十字報》調查數據)
法蘭西民族是由多個民族混合構成的,除了主體法蘭西民族外,邊境地區還有阿爾薩斯、布列塔尼、巴斯克、科西嘉、佛蘭芒等少數民族,大約佔了總人口的7.9%。
現行第五共和國憲法系1958年9月公民投票通過,10月4日生效,是法國歷史上第16部憲法。曾進行過多次修改。憲法規定,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任期5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任免總理並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有權解散議會,但一年內不得解散兩次;可不經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決;在非常時期,總統擁有「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全權。在總統不能履行職務或空缺時,由參議院議長暫行總統職權。
實行國民議會和參議院兩院制,擁有制定法律、監督政府、通過預算、批准宣戰等權力。國民議會共有577名議員,任期5年,採用兩輪多數投票制,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本屆國民議會於2012年6月選舉產生,議長克洛德·巴爾托洛內(Claude BARTOLONE),屬社會黨。參議院共348席,由國民議會和地方各級議會議員組成選舉團間接選舉產生,任期為6年,每3年改選一半。本屆參議院於2011年9月改選產生,左翼獲得多數席位,其中社會黨佔128席(2012年12月3日),該黨成員讓-皮埃爾·貝爾(Jean-Pierre BEL)當選參議長。[3] 法國歷史性地由左派全面執掌政權。
法國實行多黨制,目前共有30多個政黨。
(1)社會黨(Parti Socialiste,簡稱PS):執政黨和議會第一大黨,左翼政黨。前身是1905年成立的「工人國際法國支部」,1920年發生分裂,多數派另組共產黨,少數派則保留原名。1969年改組成立社會黨,1971年與其他左翼組織合並,仍用現名。黨員近20萬人,多為公職人員和知識分子。第一書記哈萊姆·德西爾(Harlem DESIR),2012年10月當選。該黨對內注意體現左翼政黨色彩,主張維護勞工利益,同時採取務實的經濟政策;對外主張維護法國獨立核力量,推動歐洲一體化建設,並加強南北對話。歷史上曾多次執政。2010年3月在大區議會選舉中獲勝,2011年3月和9月,先後贏得省議會部分選舉和參議院改選,並與其他左翼力量共同贏得參議院多數席位。2012年5月,社會黨候選人奧朗德當選法國總統。2012年6月在立法選舉中獲勝,在國民議會中占據296席(2012年12月10日)。[3]
(2)人民運動聯盟(Union pour un Mouvement Populaire,簡稱UMP):主要反對黨和議會第二大黨,屬中右政黨。前身系2002年總統大選中的競選聯盟,核心為原保衛共和聯盟(戴黨),並吸收了自由民主黨和法蘭西民主聯盟的主要力量。2002年11月17日正式宣告成立,取用現名。黨員約35萬人,多為職員、官員、自由職業者、商人、農民和工人等。屬中右政黨。[3]
(3)國民陣線(Front National):極右翼政黨,成立於1972年10月。黨員約10萬人,多為中小工商業者。1986年議會選舉中首次進入國民議會。代表極端民族主義思潮,煽動排外情緒,強調「要把法國從歐洲控制和世界主義中拯救出來」,呼籲「進行一次反對新共產主義和世界主義的十字軍討伐」。現任主席讓-瑪麗娜·勒龐(Jean-Marine LE PEN),2011年1月起擔任現職。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爆發,法民眾購買力下降,失業人數激增,極右翼思想有所回潮。國民陣線借機大打移民、安全、就業牌,影響力再次上升。2012年4月法國總統選舉第一輪投票中,該黨候選人瑪麗娜·勒龐得票率17.9%,創歷史新高。2012年6月立法選舉中獲得2席,時隔20年再度進入國民議會。[3]
(4)歐洲環保黨(即綠黨,Les Verts)。左翼政黨。上世紀70年代起,法國環保主義者開始以綠黨名義參與政治活動。2007年底,以綠黨為首的各環保組織負責人共商聯合事宜,並於2008年10月宣布成立歐洲環保黨,仍沿用綠黨稱呼。現任全國書記帕斯卡·杜朗(Pascal DURAND)。2010年3月大區議會選舉中,綠黨在首輪投票中再次位居第三。2012年4月法國總統選舉第一輪投票中,綠黨候選人若莉得票率2.31%。2012年6月立法選舉中獲得17個席位,自組黨團。[3]
(5)民主與獨立派聯盟(UDI):中間派政黨,成立於2012年9月。黨員6.4萬人。核心力量為激進黨(PR)、新中間黨(NC)以及人運盟部分退黨要員。現任黨主席讓-路易·博爾洛(Jean-Louis BORLOO)。該黨定位為「開放、富有建設性的反對派」,「平和、可信的替代力量」,歐洲建設、綠色增長和經濟競爭力是其首要關切,提出建設「人性化的自由主義」。[3]
(6)民主運動(MoDem)。前身是法蘭西民主聯盟(Union pour la Démocratie Française,簡稱UDF)中的偏左派,由法蘭西民主聯盟前主席弗朗索瓦·貝魯(François BAYROU)領導。民主運動成立後拒絕與其他政黨聯合備選,黨員一再流失。2012年4月法國總統選舉第一輪投票中,該黨候選人貝魯得票率9.13%。2012年立法選舉中僅獲2席,貝魯本人落選。[3]
(7)共產黨(Parti Communiste Français,簡稱PCF):現有黨員約7-8萬,多為工人、雇員、教員、手工業者等。現任全國書記皮埃爾·洛朗( Pierre Laurent)。1920年12月成立。二戰後初期達到頂峰,最多時擁有黨員80多萬,曾是法第一大黨。但此後,在法經濟結構發生深刻變化和國內外政治風雲變幻的背景下,法共應對乏力,力量和影響不斷下降,逐漸淪為邊緣小黨。2008年底,法共三十四大召開,決定與左翼黨結成左翼陣線,在2011年省議會選舉與參議員改選中分獲118席與21席。2012年4月法國總統選舉第一輪投票中,左翼陣線候選人梅朗雄得票率11.11%。2012年,立法選舉中在國民議會中獲7個席位。[3]
其他政黨有:
右翼:保衛法蘭西運動(Mouvement pour la France)、保衛法蘭西聯盟(Rassemblement pour la France)。[3]
左翼:左翼共和聯盟(Association pour une Gauche Républicaine)、共和與公民運動(Mouvement Républicain et Citoyen)。[3]
中間派:公民運動—共和之極(Mouvement des Citoyens-Pôle Républicain)。[3]
極右:全國共和運動(Mouvement National Républicain)。[3]
極左:工人斗爭黨(Lutte Ouvrière)、革命共產主義同盟(Ligue Communiste Révolutionnaire)、勞動黨(Parti des Travailleurs)
分為兩個相對獨立的司法管轄體系,即負責審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普通法院與負責公民與政府機關之間爭議案件的行政法院。
普通法院有三類:1、專門法庭(包括兒童法庭、負責處理僱主和職工之間糾紛的勞資調解委員會、審理商人之間或商業公司之間爭端事件的商務法庭和社會保險法庭)。2、民事法院。3、刑事法院(包括判決輕微犯罪案件的警察法庭、判決輕罪案件的輕罪法庭、判決重大刑事案件的重罪法庭)。
普通法院系統縱向上又分為四級:初審法庭、大審法庭、上訴法院和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是最高一級司法機關,負責受理對35個上訴法院所作判決的上訴。院長居伊·加尼韋(Guy KANIVET)。
行政法院是最高行政訴訟機關,下設行政法庭。行政法院對行政法令的合法性作最後裁決,並充當政府在制定法律草案方面的顧問。
法國的檢察機關沒有獨立的組織系統,其職能由各級法院中配備的檢察官行使。檢察官雖派駐在法院內,但行使職能獨立於法院。檢察官的管理權屬於司法部。最高法院設總檢察長1人,檢察官若幹人;上訴法院設檢察長1人,檢察官若幹人;大審法院設檢察官1人,代理檢察官和助理檢察官若幹人
國慶日:7月14日(1880年議會立法確認攻克巴士底獄日為國慶節以紀念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3]
遺產日:9月的第三個周六和周日(1984年正式開始,最初的活動在9月的第三個周日舉辦,在當時的文化部長雅克·朗的推動下,諸多深宮中的歷史文化遺產敞開大門向公眾開放,目的是讓更多的人了解熱愛進而保護人類歷史和文化遺產,最初名稱為「國家文物開放日」,到1992年,開放時間延長為周六和周日兩天。)
法國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歐盟創始國及北約成員國。法國同191個國家建立了外交關系,在163個國家設有大使館,另有16個常駐代表團和83個獨立領事機構。此外,法還在海外設有161個文化與研究機構、486所法國學校。[2]
法國基本外交政策是:倡導多邊主義,反對單邊主義;致力於歐盟一體化建設,尤其是政治和防務建設,繼續發揮法在其中的核心作用;重視大國關系,注意加強同新興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聯系;努力保持並發展與非洲國家的傳統關系,推動發達國家增加對非援助;廣泛參與國際事務和熱點問題的解決;幫助法國企業開拓海外市場;保持和提高法文化的國際影響力。
資料:網路
Ⅷ 孟德斯鳩是如何論述法律與自然地理環境的
孟德斯鳩 在《論法的精神》中認為法律應該和國家的自然狀態有關系;和專寒、熱、溫的氣屬候有關系;和土地的質量、形勢和面積有關系;和農、獵、牧各種人民的生活方式有關系。法律應該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關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財富、人口、貿易、風俗、習慣相適應。最後,法律和法律之間也有關系,法律和它們的淵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為法律建立的基礎的事物的秩序也有關系。應該從所有這些觀點去考察法律。這些關系綜合起來就構成所謂「法的精神」。——摘自《論法的精神》讀後感
Ⅸ 4大文明古國與自然地理環境的關系
都在河海邊
四大文明古國一般用來指代古巴比倫、古埃及、古代中國、古印度等四個人類文明最早誕生的地區。但對由於古文明缺乏准確的文獻紀錄,其具體誕生時間學術界尚有爭論。人類今天所擁有的很多哲學、科學、文學、藝術等方面的知識,都可以追溯到這些古老文明的貢獻。
四大文明都是建立在容易生存的河川台地附近。在北半球的兩河流域、尼羅河、黃河、長江流域以及印度河、恆河流域相繼產生了世界四大文明.
文明古國在距今7000年-4000年前,相繼由新石器時代進入青銅時代,進而步入鐵器時代。社會制度大多採用奴隸制,國家政權則較晚誕生。古埃及的諾姆是迄今所知世界上最早的文明
四大文明古國都有自己的神話傳說。他們利用神話來加強自己的專制主義統治。古埃及的法老自稱是「太陽神的兒子」,古巴比倫的統治者漢謨拉比自稱「月神的後裔」,中國的君主自稱天子
四大文明古國都有自己的歷法,一年都分12個月並且有閏月。各個文明都創造了自己的文字。印度河、黃河、兩河流域的文明都使用陶輪制陶,埃及和兩河流域都計算了圓周率,巴比倫和中國都發現了勾股定理,印度則發明了阿拉伯數字
古巴比倫位於美索不達米亞平原,大致在當今的伊拉克共和國版圖內,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這里的人們建立了國家,到公元前18世紀.這里出現了古巴比倫王國。「美索不達米亞」是古希臘語,意為「兩條河中間的地方」,故又稱為兩河流域。兩河指的是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
兩河流域目前發現的最早的古文明距今已有6000多年。雖然巴比倫現巳消失,但其影響(尤其宗教方面)卻很多流存至今。成為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實在當之無愧。
巴比倫文明大致以今天的巴格達城為界,分為南北兩部分。北部以古亞述城為中心,稱為西里西亞,或簡稱亞述;南部以巴比倫城為中心,稱為巴比倫尼亞,意思為「巴比倫的國土」。巴比倫尼亞又分為兩個地區,南部靠近波斯灣口的地區為蘇美爾,蘇美爾以北地區為阿卡德,兩地居民分別被稱為蘇美爾人和阿卡德人。美索不達米亞文明最初就是由蘇美爾人創造出來的。
古埃及是指從公元前4000多年開始直到公元前332年被亞歷山大大帝征服而結束,位於尼羅河流域的埃及文明。作為一個基於灌溉的文明,它是水力帝國的經典範例。
古埃及的居民是由北非的土著居民和來自西亞的塞姆人融合形成的。公元前4000年後半期,逐漸形成了國家,至亞歷山大大帝征服埃及為止,共經歷了前王朝、早王朝、古王國、第一中間期、中王國、第二中間期、新王國、後王朝8個時期31個王朝的統治。
印度是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原來說印度有五千年的文明史,但根據最新的水下新發現推斷,印度的文明史可能會上推到八千到九千年前,這很可能超過埃及。歷史上的印度飽受外來勢力的侵擾,而且絕大多數侵略者往往是進去了就不想走,比如16世紀末,西方列強向東方擴張,荷蘭、葡萄牙、法國、英國都入侵過這個國家。最後是18世紀60年代英國人打敗了法國人,獨佔印度達190年之久。盡管印度遭受過無數次外族入侵,受到各種外來文化的沖擊,但印度的文化始終有一條綿綿不斷的主線--印度教文化。印度教包括吠陀教、婆羅門教、印度教。印度內部文化的不斷豐富和外來民族文化的不斷融入,促成了印度文化的多樣性。在世界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印度更表現出傳統與現代、貧窮與富有、宗教與世俗、落後與先進的巨大反差。
Ⅹ 宗教與地理環境的關系
宗教在其產生、發展和傳播的過程中,與人文地理環境發生了相互融合、相互促進、相互影響、相互依存的密切關系。
首先,宗教與人文環境的關系十分密切。世界上任何一種宗教都是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之下產生的,沒有一定的文化和社會背景作依託,宗教便失去了其生存的土壤。宗教在產生和發展傳播的過程中,對社會的各種文化現象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並促進了人文科學的發展和進步。本文以佛教為例來說明宗教與我國人文科學的關系。
其次,佛教與地理環境的關系密不可分。宗教起源於何地,地理環境是其中不可忽視的因素。原始宗教一般是遍布世界各地的:高級形態的宗教,其發源地的地理因素可以從兩方面來分析,自然地理因素上,世界主要宗教產生於西亞與南亞地區的氣候條件適於觀察天象,且自然環境較為惡劣,人們易於產生幻想並尋求精神寄託;從文化地理因素來看,一般多為古代文明昌盛和樞紐之地,例如誕生基督教、伊斯蘭教的西亞地區,經濟發達、交通便利,且具有濃郁的文化思想氛圍及發達的哲學思想體系,這樣一種文化環境為高級形態的宗教提供了誕生的溫床。從以下幾個方面,我們可以看出宗教與地理環境的密切關系:
1.宗教的傳播路徑受自然地理因素影響很大。在擴散方向上,地理環境中的天然屏障如高山、沙漠、大海等對傳播造成了阻礙,致使宗教的傳播只能向交通通途方向發展,如山口、通航的河流等。古代發達的陸路、海上商業航路,都為宗教提供了一個傳播途徑。
2.宗教擴散受地理文化因素的影響。宗教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在空間上有一元性,傳播是文化發展的主要因素,勢必要從文化發達地區傳向不發達地區。宗教擴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種:一是政治因素,通過戰爭征服被佔領地區後,通常會首先破壞當地的宗教信仰(如破壞宗教祭祀建築、搗毀神像等),並迫使當地居民改宗,西方16世紀後對世界其他地區的殖民統治時期的傳教活動,也是帶有一定政治目的的:二是文化因素,文化上居統治或優勢地位的國家及地區,通常會有意無意的影響周邊國家及地區的宗教信仰。
3.宗教的空間分布從地理因素上說,在很大程度上受其發源地和傳播路線、播及范圍的影響。一是宗教最初的產生、發源地,對宗教早期的地理分布范圍有著決定性的作用,即使是當今世界重要宗教的地理分布,也都大致覆蓋其源起地區或在發源地周圍地區進行擴散,例如伊斯蘭教起源於阿拉伯半島,至今那裡仍是該教的核心地區:佛教雖然在其誕生地已幾盡滅亡,但其最大的勢力區仍在印度附近的東北亞、東南亞諸國、諸地區;二是宗教的傳播時間、路徑與傳入地,影響著外來宗教在本土的分布:三是播及范圍,即宗教文化的范圍,甚至可以用宗教作為劃分不同文化區的標准。
4.一些自然風景勝地經常成為宗教聖地的所在。世界各地大的如山川、河流,小的如岩石、洞穴,都有可能成為一個宗教的神聖場所。其中以山川聖地居多,究其原因之一,與山川的地理特色——高度有關,因為普遍認為神祗的居住地為人類不可及處,如天空,而山川曾是人類接近神祗的唯一自然途徑,所以山川被賦予神聖性。河流、河岸、海岸等在某些宗教中具有格外重要的地位,印度教的至聖之地在恆河,就與印度教教義中潔凈儀式的規定有關。另外,也與原始宗教階段的萬物神性有關,各種自然地景都被認為是神靈的化身,傳承下來之後,因種種原因如政治斗爭、經濟發展等,某些地方神祗地位升高某些下降或消失,造成對部分地景的重點崇拜,漸而形成宗教聖地。人為因素形成的宗教聖地,一般是宗教的誕生地、重要傳播地,宗教創始人、宗教領袖和教內重要人物的出生地、埋葬地、主要活動地等,自然地景中也有因傳說及宗教典籍中的記載而成為聖地的。宗教聖地並非一成不變,也有更替的可能。
5.某些宗教戒律也帶有一些受地理因素作用的痕跡。一些宗教中飲食方面的禁忌,其原因之一是歷史時期當地生活環境艱苦,迫於生存壓力而不得不作出相應的規定,以保障種族的繼續生存與延續。後被吸收到宗教戒律中,成為不同地區的所有信徒必須遵守的准則。
6.宗教群體的形成,除了血緣、民族、社會、語言因素以外,與地緣關系緊密。同質地理區的人們容易形成共同的文化區,因此也易形成共同的宗教信仰區。從大的空間范圍上來說,民族聚集區中同一民族的人們通常傾向於信仰同一種宗教,民族與宗教具有異常密切的聯系,但也有由於政治或其他因素而使同一民族的人分奉不同宗教的,這往往成為地區沖突的導火線:從小的空間范圍上來說,在一定地域內形成的宗教社區,會基於共同的宗教信仰、宗教生活及禮儀習俗而形成一個整體,且往往有一個宗教組織來進行整體的1力調與控制,這種宗教社區,可能是正式的宗教教區,也可能是自發形成的。
綜上所述,宗教與人文地理的關系比較密切。宗教促進了人文科學的發展,豐富了人文科學的內容,人文科學也便利了宗教思想的傳播。從宗教與地理環境的關系來說,宗教的產生和傳播也受地理環境的影響,不同的地理環境會對宗教產生阻礙或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