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局的職位級別
⑴ 地礦局辦公室主任是什麼級別
市地礦局辦公室主任,正科級
省地礦廳
區叫地礦分局
⑵ 職務級別和職務名稱有什麼區別
一、指代不抄同
1、職稱:最初源於職務名稱,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
2、職務:指組織具有相當數量和重要性的一系列職位的集合或統稱。
二、發展不同
1、職稱:需要將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價等級與任職者分開,即「評聘分離」。職稱的概念也隨之發生了變化。
2、職位:員工的頭銜和頭銜,包括權力和責任。公務員分為不同級別,從國家級別(主席等)到文書級別(書記)。
(2)地質局的職位級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等級並行制度,按照公務員的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和職務等級。公務員的領導職務依照憲法、有關法律和制度規定設置。
領導級別分為:國家級、副部級、省級、副部級、正部級、副部級、縣級、縣級、鄉級、鄉級。
⑶ 職務級別
1:國企及企業領導人員不再確定行政級別,是國企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個重大突破和嶄新的里程碑。
2:(1)領導職務: 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 (2)非領導職務: 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3)駐外外交機構銜: 大使銜、公使銜、參贊銜、一等秘書銜、二等秘書銜、三等秘書銜、隨員銜 (4)專業技術職務: 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第三章 職務與級別 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 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范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五條 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 第十六條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第十七條 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助理巡視員、調研員、助理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務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第十九條 公務員的職務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務院規定。 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職務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職務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第二十條 國家根據人民警察以及海關、駐外外交機構公務員的工作特點,設置與其職務相對應的銜級。
⑷ 職位的對應級別~~
等級 積分 公司白領 魔法師 科舉奪魁 武將 江湖奇俠
一級 0-100 試用期 魔法學徒 童生 兵卒 初學弟子
二級 101-500 助理 見習魔法師 秀才 門吏 初入江湖
三級 501-1000 助理 見習魔法師 秀才 門吏 初入江湖
四級 1001-2500 經理 魔法師 舉人 千總 江湖新秀
五級 2501-5000 經理 魔法師 舉人 千總 江湖新秀
六級 5001-8000 高級經理 高級魔法師 同進士出身 都司 江湖少俠
七級 8001-12000 高級經理 高級魔法師 同進士出身 都司 江湖少俠
八級 12001-16000 總監 大魔法師 進士出身 參將 江湖大俠
九級 16001-20000 總監 大魔法師 進士出身 參將 江湖大俠
十級 20001-25000 副總裁 魔導師 探花 總兵 江湖豪俠
十一級 25001-35000 副總裁 魔導師 探花 總兵 江湖豪俠
十二級 35001-50000 首席運營官 大魔導師 榜眼 護軍統領 一派掌門
十三級 50001-80000 首席運營官 大魔導師 榜眼 護軍統領 一派掌門
十四級 80001-120000 首席執行官 護國法師 狀元 九門提督 一代宗師
十五級 120001-180000 首席執行官 護國法師 狀元 九門提督 一代宗師
十六級 180001-250000 董事長 魔神 大學士 驃騎將軍 武林盟主
十七級 250001-400000 董事長 魔神 大學士 驃騎將軍 武林盟主
十八級 400001- 商界領袖 魔界至尊 翰林文聖 天下兵馬大都督 獨孤求敗
⑸ 西北有色地質勘查局的級別,下屬總隊的級別是什麼
西北有色地質勘查局的級別屬於正廳級
下屬總隊屬於正處級
⑹ 職務級別和職務名稱有什麼區別
一、指代不同
1、職稱:最初源於職務名稱,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內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容就的等級稱號。
2、職務:指組織具有相當數量和重要性的一系列職位的集合或統稱。
二、發展不同
1、職稱:逐步產生了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評價與聘任崗位相分離的需要,即「評聘分離」,職稱的概念也相應發生了變化。
2、職務:職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包括職權和職責兩方面。國家公務員級別從國家級正職(國家主席等)到辦事員級(辦事員)劃分各種級別。
(6)地質局的職位級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⑺ 廣東省地質局是什麼級別
正廳級
⑻ 土地局是什麼級別
1998年3月10日,九屆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 根據這個決定,由地質礦產部、國家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和國家測繪局共同組建國土資源部。 保留國家海洋局和國家測繪局作為國土資源部的部管國家局。而地方則由土地管理局和地質礦產局合並成國土資源局。
國土資源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土資源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擬定當地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國土資源的政策和規范性文件。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開發管理的技術標准、規程、規范和辦法。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當地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審核;指導、審核縣(市、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礦產資源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規劃。
(三)監督檢查當地市縣(市、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國土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國土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 負責有關行政復議 。
(四)擬定並組織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農田保護 , 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 ; 組織實施佔用耕地補償制度。
(五 )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地籍管理辦法;組織當地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負責當地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
(六)擬定當地有關土地市場、土地資源管理辦法、規章並組織實施;負責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的權屬管理和監督檢查;按規定審核國有土地使用權處置方案;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指導當地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 , 審定從事土地評估機構的資格 , 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審批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的審批、申報、登記發證和礦業權轉讓審查、申報登記;承辦對外合作區塊的依法審核、報批事宜;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 , 協調管理地質資料匯交;協助省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當地地質勘查工作的行業管理;審查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管理地質勘查成果;審查監督評估機構從事探礦權、采礦權評估資格。確認探礦權、采礦權評估結果,並負責審核報批事宜。
(九)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跡;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采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負責大中型建設項目地質環境可行性論證報告的審查;對大中型建設項目壓覆礦床情況進行調查,並辦理申報壓覆礦產儲量登記手續;承辦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准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跡保護區認定申報事宜;依法參與開辦礦山的立項審核 , 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
(十)監督管理國家和省、地財政撥給的地勘費及其他專項資金;按規定做好礦產資源、土地稅費徵收和使用的有關工作。
(十一)開展國土資源管理宣傳教育 , 指導全市國土資源系統業務培訓;推進科學技術進步,推廣科技新成果;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行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