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局於明
Ⅰ 雲南省地質局第二勘察院是事業單位還是企業單位
屬於事業單位,省直屬事業單位,省地質局的下屬單位。
Ⅱ 地礦局是干什麼的
地礦局屬於行使行政權利的事業單位的,地礦局(無論是省級地市級或縣內級)都是管理礦山采容礦的辦理證件審批的,在審批的過程中,要求很嚴格,設置了許多障礙和條件,比如需要做地質調查報告、每年需要開採的數量,還需要繳納稅收,水土保持費、林業費、工商費等等,業主要辦完一個開采證,跑斷了腿,燒香拜佛,在這期間,有許多漏洞和腐敗的機會。
逢年過節,都要燒香,否則明年或下次就不給你辦理。
話又說回來,這些黑心礦主也賺了很多錢。
地質調查隊的福利比地礦局差得多。
現在地礦局只稍微次於稅務、工商、交通等部門。
Ⅲ 河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的機構設置
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管理機關行政事務;履行局黨委辦公室職能,履行對外宣傳職能,負責政法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和有關文件;承辦、催辦局領導決定的事項;籌辦有關會議;制訂實施機關工作規則,管理機關文秘、信息、信訪、檔案、保密、通信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和有關接待工作;負責局綜合調研工作和新聞發布;負責外事、外經、節能減排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內部保衛工作;負責電子政務,指導局信息化建設;歸口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的業務工作;指導局發展研究中心的相關業務工作。
主 任:吳孔軍
副主任:李建平 李順海
局政治部
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局地礦文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局機關「文明單位」創建工作;負責局機關、駐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指導駐鄭以外地勘單位黨的建設;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機關處級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僑務、民族宗教事務和統戰工作;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及局屬單位處級幹部的人事檔案;局直機關黨委與局政治部合署辦公。
主 任:岳錚生
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萬秀林
副主 任:王東然
局財務資產處
組織財務會計制度的實施和檢查;負責各類財政出資的地質項目資金監管和經費編審工作;管理國撥地勘費、基本建設費和省核撥的地質勘查基金及其他專項資金;編制財務預、決算;負責全局國有資產的經營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局預算資金、投資計劃和有關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負責基地開發與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土地資源統一規劃管理,負責編制局屬單位新老基地的開發規劃,對相關開發方案進行審定並對實施工作進行指導。
處 長:楊曉華
副處長:高 傑 許 政
局發展合作處
負責編制局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制定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目標;負責全局經濟運行情況統計分析;負責產業結構和隊伍結構調整,擬定地勘單位改革改制規劃和方案,負責全局商業性地質勘查市場主體建設工作,指導和管理局屬國有企業(含國有控、參股企業);負責制定全局礦產資源開發規劃,下達局屬各單位年度礦產開發目標任務,對目標完成情況實施跟蹤監督、指導、考評,負責組織新建礦山的立項論證,指導各類礦山企業及其它類型企業的建設與生產經營;負責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走出去」工作;負責經濟發展研究工作,指導局發展研究中心的相關業務工作。
處長:萬秀林
副處長:古 斌 馬 濤
局人事勞動處
負責全局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管理全局勞動工資及統計工作;負責職工教育培訓、專家管理、人力資源開發與職工就業工作;負責社會保險及職工離退休審批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局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的監督管理。
處 長:楊慶貴
副處長:楊冠洲 黃湘平 柏 峰
局地質勘查和科技管理處
負責全局地質勘查資質管理和礦業權管理工作,擬定地質勘查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負責全局地質勘查(含省外、國外)項目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及其審批、質量監督和成果驗收、評審、發布;承擔科技管理職能和科技人才管理職能,負責局地質技術專利管理工作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建設工作;指導局地質資料的匯交和管理;指導局發展研究中心的相關業務工作。
處 長:李興國
副處長:焦守敬
局地質環境和地質工程處
負責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地(熱)能勘查開發工作(簡稱水工環工作,包括水文地質勘查、水文地質監測、工程地質勘察與施工、地質災害預防與治理、地質環境評估和監測、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地質遺跡保護、地質公園和礦山公園規劃設計、農業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城市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土地質量評估、土地污染生態修復、地(熱)能勘查開發等)的規劃制定和項目組織實施、成果質量管理工作;對局屬企業從事的水工環項目進行技術業務指導;負責全局水工環資質規劃、建設、維護與管理。負責局探礦工程施工項目的組織實施、成果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局地質工作施工設備管理工作。
處 長:董富強
副處長:劉新麗
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室)
負責全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規、法令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全局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全局黨風廉政教育和監察對象廉政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財務審計工作。
書 記:何莉
監察室主任:郭新生
監察室副主任:祝長安 張麗玲
省地質工會
負責全局職工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工作,指導基層單位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指導基層單位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活動,負責勞模先進人物的推薦、評選和管理工作,動員和組織廣大職工在地質找礦和經濟建設中建功立業、多做貢獻;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反映職工呼聲,關心職工生活,組織開展送溫暖活動,負責扶貧幫困工作,促進和諧職工隊伍建設;組織和指導基層單位開展職工群眾文化體育等精神文明建設活動,促進職工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的提高,培養「四有」職工隊伍;負責管理基層工會組織建設,按有關規定做好工會幹部的協管工作。
主 席:許兆龍
副主席:王萍艷
Ⅳ 國有地質勘查單位改革與發展
一、國有地質勘查單位改革發展沿革與現狀
(一)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地勘隊伍的建立和發展
1.我國地質勘查隊伍的建立(1950年~1957年)
1949年,新中國誕生,開始了經濟恢復和建設,迫切需要礦產資源的支撐。1950年8月25日,我國政府決定成立中國地質工作計劃指導委員會,成為全國地質勘查統一領導機構。隨著地質工作不斷發展和國民經濟建設的需要,局部性的充實人力和改進管理已遠遠不夠。於是,1952年8月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地質部(1954年改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部,負責管理全國地質勘查工作)。1953年,全國地質工作計劃會議討論制定1953年地質勘查計劃,這是我國地質工作首次納入了國家計劃的軌道。這時,還明確了地質部和有關工業部門在統一規劃全國地質工作的前提下,分工協作的比較集中的管理體制。該體制的確立,便於統一安排使用全國普查勘探力量。在國家集中財力進行經濟恢復和大規模經濟建設背景下,也推動了地質工作的發展。到1957年,全國地勘職工由新中國成立初期的800人猛增到28.62萬人,其中技術人員由300人增加到4.14萬人,建成349支野外地質隊。
2.地質勘查隊伍的調整和改組(1958年~1978年)
「大躍進」時期(即1958年~1960年),隨著中央對國民經濟管理許可權的下放,地質部門也變動了地質隊伍的建制,把專業地質隊伍分散為以專區為單位的普查勘探隊,並抽調力量建立了地、縣地質機構,省(市、自治區)地質局也下放給地方政府領導。這一變動既實現了地質勘查管理體制由高度集中向中央和地方分權的轉變,又壯大了地勘隊伍。到1960年,全國地勘隊伍規模達到34.32萬人。但是,地勘隊伍的盲目發展,也造成了隊伍結構比例失調,勘探力量增加過快,區調、普查力量沒有同步發展,而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有所下降,同時由於將一支全國統一集中領導的地質大軍分割為上千個省、專區、縣領導的地方隊伍,使地質隊伍失去了機動性,削弱了國家重點地質項目的普查勘探力量。3年調整時期(1963年~1965年),隨著國家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方針的提出,我國地勘管理體制也重新進行了調整。各省(市、自治區)地質局相繼把下放的地質隊收歸地質局直接領導,合並撤銷了一些地質管理機構和隊伍,精簡下放了大批職工。這時,地質部系統職工由1960年末的34萬人減少到1962年末的14萬人,全國地質隊伍由61.88萬人減少到29.26萬人。但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有所上升,由1960年的14.5%上升到1962年的29.5%。在行業管理分工方面,1965年4月國務院發出了《關於煤田地質、石油地質的分工和全國儲量委員會的通知》,明確了地質部門與煤炭、石油部門的分工。煤田地質工作(包括地方小煤礦的普查勘探工作)交由煤炭工業部負責……地質部的石油地質和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力量,逐步壓縮到6000人左右,協同石油工業部工作,並以部分技術骨乾重點搞石油地質科學研究工作。「文化大革命」時期(1966年~1976年),我國地質工作與整個國民經濟一樣,也遭到極大的破壞。最初幾年,地質勘查處於無政府和半無政府狀態,地質管理機構癱瘓,指揮中斷。1970年6月22日,地質部被撤銷,並入國家計劃革命委員會,改為國家計劃革命委員會地質局,人員縮編為90人。1970年8月至12月,國家計劃革命委員會地質局將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局下放,實行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主的雙重領導。直到1975年9月30日,國務院發出的《關於調整國務院直屬機構的通知》決定增設國家地質總局,同時撤銷國家計劃革命委員會地質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局也相繼恢復。1972年3月~4月,還對綜合部門與專業部門進行了分工。地質部門轉向以區域地質調查和礦產普查為主;對一般礦產大體上做到初步勘探程度,確定礦床的工業價值,求出C1+C2級儲量,就可以交給有關工業部門進行詳細勘探;石油地質勘查只搞普查,不求儲量;有些礦種如水晶、金剛石等,也可以詳細勘探或者探采結合;在普查中發現的中小礦,可以連續進行勘探。採掘工業部門的地質隊伍,轉向以詳細勘探和生產礦區的開發勘探為主,根據統一計劃也可以搞一些普查。這一時期,我國地勘隊伍經歷了第三次盲目發展。全國地質勘探職工由1966年的42.01萬增加到1976年的82.55萬人,增長近一倍。而工程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卻由1966年的19.1%下降為1976年的12.5%。
3.地質勘查隊伍改革的探索(1978~1992年)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八字方針,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逐步實現四個現代化。隨著國家經濟工作的重點轉移,國家地質總局1979年1月5日召開了地質局長會議,提出「以地質—找礦為中心」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地質工作三年調整綱要》,提出「要把國家經濟建設需要同地質客觀條件結合起來,因地制宜地部署地質勘查,加強宏觀決策管理」。同時,要求著手進行地勘管理體制改革。1979年9月13日,國家決定將國家地質總局改為地質部。1980年2月,為加強對地質工作的領導,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經委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工作的管理體制改為以地質部為主的雙重領導。從1980年開始,針對地勘傳統體制的弊端,地礦系統對地勘管理體制進行了改革探索。按專業化分工的原則,改組了地質隊,把地質和勘探分開,分別成立地質調查研究所(隊)和探礦工程公司(隊)通過經濟合同組織生產協作,以利於地質隊領導把主要精力轉到地質找礦上來。這次改革跳出了過去那種只在「條條」、「塊塊」上劃分行政管理許可權的圈子,是以專業化分工改組隊伍為起步,擴大地質隊的自主權,採取不同的方法進行管理,並在改組隊伍的同時改革管理制度。1982年5月4日,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通過決議,將地質部改名為地質礦產部,除負責礦產資源和水資源等普查勘探、地質科學研究等管理外,增加了對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進行監督管理、對地質勘查全行業的活動進行協調的職能。1983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局統一改稱地質礦產局,職能也作了相應調整。1984年10月,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我國社會主義經濟是公有制基礎上有計劃的商品經濟。1984年5月,地礦部根據全國的改革要求,相應提出增強地勘單位活力是改革的中心環節,相繼出台了《關於幹部管理許可權下放的暫行規定》和《關於簡政放權,搞活地質隊的暫行規定》,賦予了地質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及計劃、財務、勞資、人事、機構設置等自主權。隨後地礦部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1985年提出了「開拓地質市場為突破口」;1986年提出了「預算內地質勘查要全面實行項目管理」,還進行了以承包制為主要內容的地勘單位經營機制改革;1987年印發了《地質礦產部地質工作體制改革總體構想綱要》,提出了「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充滿生機活力、適應有計劃商品經濟發展的地質工作體制」,「開拓和發展地質市場、推行項目管理、發展多種經營」的改革三大主體工程以及圍繞增強地勘單位活力這個中心環節的計劃、財務、物資、勞動人事、技術管理、領導體制等方面配套改革。
(二)市場經濟體制下地勘隊伍的改革探索(1992~1998年)
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作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若干決定」,充分肯定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原地質礦產部也在多年改革探索的基礎上,提出了地質隊伍要劃分為公益性和商業性兩部分的改革思路,並相繼提出了隊伍分體的改革方案,得到了國務院領導的肯定。1994年8月,朱鎔基同志對地勘隊伍劃分為「野戰軍」和「地方部隊」的批示,初步明確了地質工作改革方向。在地礦行政職能上,繼1988年國務院頒發的地質礦產部「三定」方案所明確的四項基本職能(即對地質勘查工作進行行業管理;對地質、礦產資源進行綜合管理;對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對地質環境進行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的基礎上,1993年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地質礦產部聯合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函,對省級機構改革中地質礦產工作管理體制改革提出如下建議:實行政企(事)分開,地質礦產行政管理職能進入省(區、市)政府序列;地質礦產部直屬隊伍的主要部分組成公司,向企業轉化。1993~1994年的政府機構改革,國務院進一步明確了地礦部的四項管理職能。鄒家華副總理將地質礦產部的職能概括為找礦、管礦、護礦、地質環境管理以及國家授權的國有資產(主要是礦產資源資產)管理5個方面。1994年3月,國務院頒發的地質礦產部「三定方案」中指出地質礦產部的主要任務是:提供礦產資源和地質資料,維護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保護地質環境,實施地質勘查工作的行業管理。從1994年5月到年底,黨中央、國務院先後聯名發出批復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對地礦行政機構部分,無一例外的明確:由地質礦產部垂直管理改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工作部門。除了3個直轄市和廣東、安徽兩省外,都改稱地質礦產廳。
(三)地勘新體制的建立與完善(1998年~)
1.地質勘查新體制的建立
1998年3月,第九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1998〕5號),組建了國土資源部。主要履行對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職能。這次改革實現了政府職能轉變。一是實現了國土資源由分部門向統一、集中管理的體制轉變,有利於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統一、協調、有序、高效的國土資源管理體制。二是實現了政企、政事分開的職能轉變。這次改革明確了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和礦產勘查任務,交給直屬事業單位承擔。三是進一步明確了職能分工,理順了各種關系,強化了對國土資源特別是耕地的保護,實現了土地行政的相對統一管理,實現了地質礦產行政的集中統一管理。新「三定方案」對礦產資源管理職能進行了重新劃分:將原地質礦產部的行政管理職能、原全國礦產資源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的行政管理職能、原冶金工業部、煤炭部、化工部、核工業總公司、有色總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行使的礦產資源行政管理職能劃入國土資源部;將地下水資源行政管理職能交給水利部;將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和礦產勘查任務交給直屬事業單位承擔。但國土資源部的「三定方案」,沒有明確對地質工作的管理職能,行業管理的職能也沒有突出,以致目前全國地質工作統一管理的格局沒有形成。
國土資源部組建後不久,即按國務院機構改革的要求開始推進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分別下發了一系列有關地勘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的文件,根據中央關於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精神以及地勘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要求,組建了中國地質調查局,重組了中國地質科學院,改組了中國地質調查局地區地調中心和專業地調中心。在此基礎上,組織實施新一輪國土資源大調查。同時,於1999年6月底全面完成了地勘隊伍屬地化管理的交接工作,2000 年年底,國土資源部與原地質礦產部所屬企業完全脫鉤,隊伍約64 萬人,其中在職約36.4萬人;留中央有關部門管理的原工業部門地勘隊伍和武警黃金部隊共約9.5萬人(其中在職職工約5.48 萬人),除武警黃金部隊之外,分別改組為企業或並入企業集團。此外,為了健全完善中國地質調查局,2001年11月,將原中國地質調查局、中國地質科學院、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全國地質資料館、全國地質圖書館等單位進行了整合,健全完善了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合計在職職工約6000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地質調查院,編制合計9000人。原工業部門未屬地化的地勘隊伍在組建企業集團時,也組建了地質調查院,合計約2000人。
至此,國土資源部完全實現了地勘隊伍的政企分離,實現了公益性地質工作和商業性地質工作分體運行的機制轉換,初步完成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地質工作新體制的構建。
2.地質勘查新體制的逐步完善
進一步完善地質勘查新體制。我國地質勘查新體制建立以來,新舊體制轉型時期,各種矛盾十分突出。我國政府順利完成地質勘查階段屬地化管理並逐步實現企業化經營的任務,解決地勘隊伍改革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在加快推進地質「野戰軍」的省級與行業隊伍建設的同時,繼續支持地勘隊伍的改革和發展。2003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地質勘查隊伍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3〕76號),經國務院同意,國土資源部印發了《關於加強地方和行業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土資發〔2003〕358號),明確了地方和行業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的性質、任務以及建設的目標、原則、具體要求和保障措施。2004年7月30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了中國地質調查局新的「三定」方案(中編發〔2004〕2號),將中國地質調查局升格為副部級事業單位,統一管理國家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對地方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承擔的國家地質調查工作實行項目聯系、業務指導,對項目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和成果管理。
健全與完善地勘運行機制。2006年初,《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國辦發〔2006〕4號,以下簡稱決定)出台,進一步明確健全中央與地方各負其責、相互協調的地質管理體制,建立政府與企業合理分工有機結合的地質勘查新機制。表現在:①在健全公益性地質工作體系方面,明確中央和省級政府的分工負責的工作體系。中央政府主要負責全國能源和其他重要礦產資源遠景調查與評價,全國性、跨區域、海域基礎地質和環境地質的綜合調查與重大地質問題專項調查。地方政府則主要負責為本地區經濟發展服務的基礎地質、礦產地質和環境地質勘探調查。②在建立礦產資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環機制方面,提出要充分發揮中央、地方和企業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質勘查機制;要加大財政對礦產資源勘查的資金投入力度,注重對社會資金的引導;建立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用於支持重點礦種和重點成礦區帶的前期勘查,降低勘查風險。③在完善礦產資源勘查機制方面,提出對於可以由企業投資的商業性地質勘查項目,政府原則上不再出資,政府主要運用政策調控,改善市場環境,發揮引導和促進作用。
二、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
在我國地質事業的不斷發展壯大中,形成了一支具有優良傳統和作風、技術力量雄厚的地質勘查隊伍,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但現行的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也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政企(事)不分,責權不明;隊伍臃腫,力量分散;工作重復,效率不高。這些問題的存在,既削弱了國家對礦產資源的管理,又影響了地勘單位自身活力的發揮,也使得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勘查工作得不到充分保證。因此,必須對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進行改革。
(一)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的目標
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利於礦產資源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利於礦產資源嚴格管理和有效保護,政企(事)分開,統一、協調、有序、高效的管理體制。
溫家寶總理的批示指出:要「深化地質工作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富有活力的地質工作新體制」。曾培炎副總理在2006年全國地質工作會議上講話中指出:「要按照企事分開的原則,繼續推進國有地勘單位改革,方向不動搖,步伐要加快,措施要到位。」
中央關於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發展的基本方針是,既要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和發展,又要切實解決好地勘單位的後顧之憂。屬地化的國有地勘單位要「逐步實行企業化經營」,同時地質勘查單位企業化需要有一個過程,要創造條件加快改革的步伐。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國辦發 〔2006〕4號)對國有地勘單位改革進一步明確要求:「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地質勘查聯合會管理體制改革的方案,按照企事分開的原則,推進國有地質勘查單位改革。」「鼓勵國有地質勘查單位與社會資本合資、合作,組建礦業公司或地質技術服務公司。鼓勵發展多種所有制的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公司和機制靈活的找礦企業。」
(二)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的主要任務
按照「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部署,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的主要任務包括:
(1)部分國有地勘單位實行屬地化管理。改革方案中明確,一是將原地質礦產部所屬的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質勘查單位統一劃歸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歸口管理,並逐步實行企業化經營。地質勘查單位的資產、債權債務、人事、勞動工資關系一並劃轉。地質勘查單位主要從事資源勘查、開發和工程勘查工作,同時積極開展多種經營和服務創收,逐步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濟實體。同時明確,地質勘查單位實行企業化過程中,要將從事資料信息、圖書檔案、博物展覽、環境與災害監測等公益性工作的單位劃出來,繼續作為國土資源管理的事業單位,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理。還明確在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保留一支技術素質較高、精乾的地質勘查隊伍,以滿足國家及區域經濟發展對地質勘查工作的需要。二是各工業部門所屬地質勘查隊伍要根據不同情況積極推進改革。冶金、有色、輕工、化工、建材等部門所屬的地質勘查單位,可以從各自部門的實際情況出發改組為企業或進入企業集團。其餘與原地質礦產部所屬地質勘查單位同步進行屬地化、企業化改革。
(2)組建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組建中國地質調查局,作為國土資源部所屬的組織實施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和礦產勘查工作的事業單位。
(3)分流人員,減人增效。針對地質勘查隊伍人員過多、效益不高的狀況,要加大人員分流力度。通過改革,地質勘查隊伍要面向市場,面向區域經濟,發揮自身優勢,因地制宜,積極構築新的經濟增長點,開辟非地質勘查業生產門路,安置富餘人員和下崗職工,提高經濟效益,改善職工生活。
三、政策措施
考慮到國有地質勘查單位可用於經營的凈資產少,設備陳舊老化,離退休人員多、社會負擔重等因素,地勘單位改革需要逐步解決歷史遺留的問題。國家明確,中央和地方都要對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和政策扶持。主要的政策措施有:
1.《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中明確的政策措施
(1)原地質礦產部和各工業部門地質勘查隊伍的地質勘查費均以1998年預算為基數(不含一次性補貼)保持不變。劃轉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質勘查隊伍的地質勘查費,由財政部統一劃轉給各省級地方財政,在省級財政預算支出科目中單列,繼續用於地質勘查單位離退休人員、地質勘查工作和經常性費用支出等。各地應在首先確保離退休人員經費的前提下,將餘下的經費分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經費和地質勘查單位(地質勘查企業)經費兩塊管理,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或挪作他用。
(2)地質勘查單位在屬地化、企業化改革的過程中,可以繼續將國家劃定的地質勘查費基數中10%左右的勘查費轉增國家資本金;地質勘查單位轉讓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時,允許其將部分或全部價款轉增國家資本金。
(3)對地質勘查單位用於組織隊伍轉產,安排職工再就業等工作的銀行貸款,財政繼續給予貼息扶持。
(4)地質勘查單位在由事業單位轉為企業的過程中,繼續享受事業單位的各項稅收政策。
(5)地質勘查隊伍實行屬地化管理後,各地應將實行企業化經營的地質勘查單位下崗職工與當地下崗職工同等對待,領取地方印製發放的下崗證,享受國家和當地有關再就業的優惠政策。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要千方百計確保地質勘查單位離退休職工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尚未進入地方養老保險統籌體系的地質勘查單位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標准和有關待遇不變,費用從劃轉省級財政的地質勘查費中列支,待國家行政事業單位的養老統籌辦法出台後,再按統一辦法執行。
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地質勘查隊伍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的政策措施
(1)維護企業化經營的國有地質勘查單位的合法權益。國有地質勘查單位轉讓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礦產地的探礦權、采礦權,符合規定並經批准,其價款的部分或全部轉增為國有地質勘查單位的國家資本金。
(2)對企業化經營的國有地質勘查單位的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按照有關規定,經評估後可以採取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或授權經營等方式處置。
(3)「十五」後兩年繼續保留已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中央直屬地質勘查單位基本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也要給予積極支持,努力解決已實行屬地化管理地質勘查單位基礎設施建設欠賬過多問題。
(4)認真落實住房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相關政策。已實行屬地化管理地質勘查單位的住房改革支出,按照當地的統一政策執行。地質勘查單位改制為企業的,依法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納入地方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職工在事業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補繳養老保險費用。未改制為企業的,仍執行國家有關事業單位離退休制度的統一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落實增加工資政策時,要保證地質勘查單位與其他事業單位享受同等待遇。同時,地質勘查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
(5)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未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工業部門地質勘查單位工作指導。支持其進行企業化改革,加大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力度,盡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6)切實加大地質勘查行業宏觀指導力度。國土資源部要繼續加強對地質勘查行業的綜合管理職能,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有關政策、法規,健全完善商業性地質工作的市場環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積極為推進地質勘查單位的改革與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和條件,指導地質勘查單位進行結構調整,幫助地質勘查單位加快改革和發展。
Ⅳ 地質局是干什麼的
中國地質調查局是根據國家國土資源調查規劃,負責統一部署和組織實施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和礦產勘查工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地質基礎信息資料,並向社會提供公益性服務的國土資源部直屬的副部級事業單位。
中國地質調查局是地質調查、科學研究和信息服務機構,是擁有專業化地質調查隊伍的事業實體,是國家地質基礎信息資料等公益性產品的生產者和提供者,是國家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的統一部署和組織實施者,通過地質調查、地學科技創新和地質資料信息服務,為國家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基礎支撐。
Ⅵ 衛東區地質礦產局
李相晨 局長
韓勝利 副局長
王曉偉 副局長
孫佑林 紀檢組長
李相晨簡介:河南省鄢陵縣人,漢族,大專學歷。1980年10月參加工作,1980年10月~1982年12月,在裝甲兵技術學院工作;1983年1月~1986年9月,在平頂山市棉紡廠工作;1986年10月~1988年11月,在平頂山市供銷社工作;1988年12月~1989年9月,在平頂山市城市建設委員會工作;1989年10月~2001年6月,在平頂山市土地管理局工作;2001年7月~2010年10月,在平頂山市國土資源局工作;2010年10月至今,任平頂山市衛東區地質礦產局局長。
【機構設置】衛東區地質礦產局成立於1993年12月,由原郊區礦產資源管理局區劃而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賦予的職責,負責轄區礦產資源監督管理、規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治理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等工作。局現有班子成員4人,內設辦公室、財務股、人事股、紀檢監察室、礦產資源稽查隊、礦產資源股、徵收股、地環股8個職能股室。現有幹部職工65人,其中退休職工3人,在職幹部38人(包括4名羈押人員),工人24人。經費來源全部為礦產資源補償費返還款,數額為上繳國庫的礦產資源補償費的40%。
【礦產資源】礦產資源主要為工業用煤,煤層遍布全境,煤系地層厚度800米,純煤總厚度為30米,含煤層7組88層,其中庚、己、戊、丁層為可採煤層,甲、乙、丙組煤層薄,灰分含量大,無開采價值。還有礦泉水、磚瓦粘土、建築石料、煤層氣等其他礦產資源。現轄區共有中平能化一礦、十礦、十二礦、八礦、平煤天力公司吳寨煤礦和廣天煤業、福安煤業、中祥和瑞八家煤礦。其中廣天煤業、福安煤業、中祥和瑞三家煤礦屬於兼並重組煤礦。
【礦業秩序整頓和治理】自2009年新華區新華四礦「9·8」事故發生以來,按照市、區煤礦停工停產整頓的精神和要求,嚴格落實對所分包光輝煤礦、東風煤礦和興東二礦的監管工作,保持停工停產期間各項監管措施的落實。2010年興東二礦「6·21」事故發生以來,按照市、區的要求,依法對轄區所分包東風煤礦、光輝煤礦和金牛山煤礦進行了拉倒井架、填實井筒;積極開展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開采礦產資源專項整治活動,結合衛東區實際,成立了以副區長為組長,區地礦局、區發展改革委、安監局、監察局、公安分局、土地分局、工商分局、華辰供電相關單位為成員的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地礦局。依據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對轄區關閉退出的8家煤礦和納入兼並重組的兩家煤礦進行了拉網式的排查。排查的重點是退出關閉礦井是否有死灰復燃、非法轉讓礦業權、無證采礦、超越批准范圍開采資源違法行為等。通過排查摸底和集中整治,截至2010年底,衛東區關閉退出的8家煤礦,除興東二礦外,其他7家經日常巡查未發現死灰復燃現象,其中金牛山煤礦、東聯二礦二井、興東二礦和東風煤礦的采礦許可證已吊銷,另外4家已提請程序,上報市國土資源局進行吊銷。
【礦產資源監督和管理】根據市國土資源局要求,對轄區被中平能化集團兼並重組的廣達煤礦、呂庄煤礦、何庄煤礦3家企業變更采礦許可證的資料進行了預審並上報市局。並對中平能化集團吳寨煤礦采礦權的變更及轉讓依法出具、上報了初審意見。同時完成了衛東區2009年度儲量動態檢測年度報告和向編制「十二五」規劃的區發展改革委上報了《關於轄區煤炭資源勘探、開發利用現狀的情況說明》等工作。
【地質災害防治】2010年6月3日,由區政府牽頭組織召開了衛東區2010年汛期地質災害工作會議,向相關責任單位發放了地質災害工作明白卡和防災避險明白卡,7月2日由區政府發函至市國土資源局,懇請進一步加強對轄區竹園四組新村山體滑坡地質災害的治理。目前該治理項目正在規劃設計中,治理項目資金基本到位。
【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2010年,煤礦由於受停工停產整頓和「6·21」興東煤礦事故等因素影響,煤礦處於停產狀態,征管形勢十分嚴峻。對此,加強與平煤集團的溝通和聯系,爭取企業理解和支持,克服種種不利因素影響,在市國土資源局徵收辦的大力支持下,全年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工作開展順利,並全額入庫。
(董小軍)
Ⅶ 你好,我想問一下陝西省地礦局第一地質隊和陝西省地質礦產局第一水文地質隊,是一個單位么弄不明白。。。
兩個都是 陝西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現在叫公司)的下屬獨立平行單位,一隊在安康南環路,一水在西安含光路,兩個單位幾乎沒任何來往。
Ⅷ 地礦局是干什麼的
地礦局屬於復行使行政權利的事制業單位的,地礦局(無論是省級地市級或縣級)都是管理礦山采礦的辦理證件審批的,在審批的過程中,要求很嚴格,設置了許多障礙和條件,比如需要做地質調查報告、每年需要開採的數量,還需要繳納稅收,水土保持費、林業費、工商費等等,業主要辦完一個開采證,跑斷了腿,燒香拜佛,在這期間,有許多漏洞和腐敗的機會。
逢年過節,都要燒香,否則明年或下次就不給你辦理。
話又說回來,這些黑心礦主也賺了很多錢。
地質調查隊的福利比地礦局差得多。
現在地礦局只稍微次於稅務、工商、交通等部門。
答案希望你滿意!!!
Ⅸ 河北地礦局第五地質大隊的單位簡介
河北省地礦局第五地質大隊(河北冀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隸屬於河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的事業單位,始建於1955年。歷經50多年的發展,我隊已經成為以地質勘查為主集礦業開發、地質災害勘查、施工、評估、監理、測繪、港口建設、礦山、隧道、市政等多種專業技術及施工手段為一體的綜合性地勘隊伍。
地質五隊現有在職職工573人,各類專業技術人才352人,其中教授級高級工程師4人,副教授高級工程師66人。下設地質處、地環所、礦山研究所、基樁檢測所、物探公司(國外公司)、實驗測試所、測繪處等多個專業勘查處及輔助單位和工程一、二、四、五處、基礎公司、岩土公司等地勘經濟實體。現有各類勘查、施工、測繪甲級資質13個,乙級資質11個,丙級資質5個。擁有大型設備800餘台(套),,能夠承擔國家計劃內固體礦產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及商業性礦產勘查開發、工業及民用建築工程地質勘查、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測繪、岩礦測試分析、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災害地質勘查與防治等方面的工作。於2004—2005年通過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ISO1800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地質五隊多次被唐山市國資委、唐山市委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榮譽稱號,被唐山市委評為「文明單位」,被省局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先後榮獲「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優秀企業」、「地礦部文明單位」、「河北省先進企事業單位」、「全國國土資源系統功勛集體」等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狀」、「河北省文明單位」、「AAA級河北省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河北省誠信企業」等榮譽稱號。入選2014年河北省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名單。
多年來,地質五隊堅持發揚「三光榮」和「四特別」精神,累計提交地質報告422份,發現礦產地375餘處,礦產種類20種,勘探和評價大型礦床17個,中型礦床41個,為首鋼總公司、金廠峪金礦、峪耳崖金礦、秦皇島耀華玻璃廠、唐山啟新水泥廠等大型國有企業和眾多中小型企業提供了生產材料後備基地;特別是對百年老礦山——峪耳崖金礦的接替資源勘探中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發現了大量細脈浸染型礦化類型,改變了以往該礦只在單脈型礦體找礦開採的歷史。地質五隊充分發揮專業優勢,服務地方經濟建設,拓寬服務領域,向環境地質、農業地質和地質災害防治方面延伸,先後共完成了國家或地方下達的基礎地質和礦產地質勘查項目百多項,在原有豐富的基礎地質資料的基礎上,進一步積累並形成了新的基礎地質資料,又相繼發現並評價了一大批礦產地,為國家和地方經濟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先後有幾十項成果榮獲省、部級獎勵,部分成果達到了國內同類成果先進水平。
Ⅹ 新疆地質局地質隊退休年齡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內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容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