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煤田地質局改企業
『壹』 有內蒙古煤田地質局的嗎,發展前景和待遇如何
不怎麼好,看你要去那個系統
『貳』 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怎麼樣
雖然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
但是我是內蒙人。
內蒙現在的煤田很多
全國山西完了就數內蒙了。
所以我覺得你說的那個單位是個好單位
『叄』 關於內蒙古自治區地勘單位改革發展調研報告
2007年5月30日~6月4日,國土資源部地質勘查司王赤兵副司長率領調研組一行四人赴內蒙古自治區就地勘改革發展進展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調研組在深入赤峰地勘十院、地質二中等單位進行點上調研後,赴呼市就內蒙古自治區地勘改革新進展情況進行了面上的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內蒙古自治區直屬地勘單位企業化改革的基本情況
內蒙古自治區直屬地勘單位企業化改革(以下簡稱內蒙古地勘改革)是2005年3月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將地勘單位列入直屬事業單位改革試點而推動的改革,同年4月12日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了《自治區地勘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質局推進內部企業化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改革意見》),對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地勘單位企業化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一)內蒙古地勘改革的背景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建設快速發展,資源需求迅猛膨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資源轉換戰略,大力發展能源、化工、電力等優勢特色產業,努力推進資源優勢向產業優勢轉變,經濟建設呈現出持續高速發展。然而,與此大環境產生的巨大反差是自治區內地質找礦主力軍———國有地勘單位卻處於體制轉型、觀念滯後、視野封閉、經濟實力不強、企業化改革舉步維艱的困境,根本滿足不了自治區經濟發展提供資源保障能力的需要。2004年,地質礦產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質局共有二級單位42 個,職工26793人,其中離退休人員12710人,下崗人員6394人,國有凈資產54921萬元,人均僅有20499元,地勘費35535萬元,人均13000元,三個局預算外經營性收入50100 萬元,人均18670 元。資產水平、市場經營收入水平以及職工收入水平遠遠落後於全國其他省(區、市)地勘單位。三個地勘局的情況,引起了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先後委派政府調研室、黨委政研室、自治區機構編制辦公室、財政廳、人事廳和國土資源廳等部門,圍繞地勘單位深化改革的主題進行考察調研,決定在內蒙古地質礦產局、有色地勘局和煤田地質局開展企業化改革。
(二)內蒙古地勘改革的特點
內蒙古地勘改革的特點體現在:政府推動、全員參加、目標明確。即:第一,從這次改革方案的制定,改革思路的確立,到改革方案的組織實施都是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下推進的;第二,改革是以自治區內三支省級地勘局為單元、全員參加的,改革面比較廣;第三,改革的總體目標是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組建三個集團公司,企業化經營的起點較高。
(三)改革的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
基本原則:一是堅持事企分開的原則和企業化改革的方向。通過劃開離退休人員和剝離地勘單位社會的職能,精幹主體,壯大主業,使地勘單位輕裝前進,集中經力搞經營,一心一意搞發展。二是堅持尊重歷史,照顧現實的原則。體現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確保職工的合法權益。三是堅持統籌兼顧、穩步推進的原則。先從內部改革入手,轉換經營機制,實行企業化經營,逐步向現代企業過渡。四是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為扶持地勘單位的發展,維護職工利益,改革在保留事業單位的牌子、性質和人員退休事業的基礎上進行。
主要內容:一是將三支地勘隊伍所屬學校的人員、資產、經費,下劃到所在地管理;二是離退休人員與在職人員經費分開管理;三是在職人員經費包干,自負盈虧;四是擴大用人自主權;五是地勘單位內部要實行企業化管理,整合優良資產,發展優勢產業,適時組建企業集團;六是國土資源廳要加強對地勘單位的領導和管理。
(四)內蒙古地勘改革的政策保障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給予地勘單位企業化改革政策支持,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三不變」政策。即改革後地勘局的事業牌子不摘、地勘費基數繼續保留和使用,截止到改革時在編在冊職工,改革後的事業身份不變。這項政策是內蒙古地勘改革得以推動和成功的關鍵,不僅解決了改革的定位問題、歷史遺留問題和身份問題,更重要的是為改革順利推進構建了一個得以安生的「避風港」。
(2)礦業權的取得和流轉政策。過去和現在由國家、自治區出資並由地勘單位勘查形成的礦產地,在有償出讓時按評估價款10%提取勘查基金,統籌用於支持地勘工作,並隨著企業化改革的深入逐步提高比例。所提取的勘查基金由自治區財政列收列支,專款專用。在企業化改革的過程中,地勘單位申請出讓或轉讓已取得的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礦產地的探礦權、采礦權,符合規定並經批准,其價款的部分或全部轉增為國有地勘單位的國家資本金。
(3)財政政策支持。一是積極爭取中央財政的支持,今後凡屬中央財政安排的對屬地化地勘單位的政策性補貼,繼續用於地勘單位;二是由自治區政府財政每年安排的地勘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自治區地勘單位承擔。三是將從2005年地勘經費預算中切出的1600萬元專項資金分別歸還原渠道,納入經費基數。
(4)離退休人員經費管理政策。即將離退休人員與在職人員分開管理,經費單列,專項核撥,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仍由各地勘局承擔,不再新增管理離退休員的機構和編制。這一政策為地勘單位企業化經營減了負。
(5)養老統籌和住房政策。在改革前,地勘單位在編在冊正式職工的養老保險、住房改革支出,與自治區其他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對待,同步實施。
二、內蒙古地勘改革的新進展
(一)成功地剝離了地勘單位辦社會職能
在國土資源廳、財政廳、機構編制辦公室的協調下,按改革方案要求,三個地勘局先後與學校所在盟市簽訂了協議,成功地將6所學校成建制地移交地方管理,另外2所學校因某些原因尚未移交,目前正在商談中。
(二)實現了離退休人員與在職人員經費分開管理
為確保離退休人員老有所養、老有所醫,根據「離退休人員與在職人員分開管理,經費單列,專項核撥」的改革要求,2005年已將三個地勘局12710名(其中:離休335人,退休12305人,退職50人)離退休人員經費(共計23486萬元,佔地勘費的67%,人年均1.85萬元)劃出單列管理。另外,2005年以來新增政策性調資、補貼、遺屬生活費等近5000萬元已由自治區財政追加撥款;355名離休幹部自治區政府已同意納入自治區本級離休幹部醫療保障統籌管理。離退休人員經費單列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仍由各局承擔,不再新增管理離退休員的機構和編制。
(三)完成了在職人員經費包干、自負盈虧的制度構建,執行情況良好
按改革財政補助方式,三個局原有的在編在冊人員以2005年地勘事業費預算為基數,在分別扣除離退休人員經費和學校劃轉經費後,剩餘部分實行定額管理包干使用,自負盈虧。經測算,三個地勘局2005年地勘事業費預算基數為37136萬元,剔除離退休人員經費和學校劃轉經費後剩餘13298萬元,在職人員人均9653元。另外,對企業化管理的地勘單位,不再核定事業編制,原有的事業編制以2004年底在編在冊實有人員為基數實行注冊管理,減少一人相應減少一名事業編制;新進人員按企業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不再核定事業編制和經費。地勘單位的內設機構及其領導職數自行調整,改革前的局、處級幹部實行注冊管理,新聘任的領導幹部不再確定行政級別。
(四)內部事企分開,以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重點,組建了三大集團公司,運營良好
在自治區地勘單位改革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地礦、有色和煤田三個局相繼擬定了集團公司的組建方案。2006年5月8日,自治區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礦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自治區有色地質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06年7月28日,三大集團公司相繼正式掛牌運營,標志著內蒙古自治區地勘單位企業化改革運行到位並進入一個嶄新的階段,地質勘查工作也將開始走上市場化、企業化、集團化的發展軌道。目前三大集團公司正在著手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手續,不久將完成集團公司工商注冊登記。
(五)地勘單位內部企業化管理能力明顯加強
以增強發展活力,進一步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突出地質主業,利用現有設備、人才、技術和礦業權優勢,參與資源開發建設項目為主要企業化運作方式的內部企業化管理能力明顯增強。一是通過改革運行機制,轉換經營機制,積極探索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和現代產權制度,規范法人治理結構;二是大力推進「三項制度」改革,實行生產經營責任制,競爭上崗,績效掛鉤;三是收縮分離輔業,放開搞活小企業,將閑置或效益差的資產、企業,通過出租、拍賣、轉讓等形式進行處置,進一步整合資產各類生產要素,優化資產質量,集中力量發展優勢產業和比較優勢產業。
(六)地質勘查工作得到加強
內蒙古地勘改革2年來,在市場經濟改革大環境特別是地勘改革政策和國家財政資金的大力支持下,三個地勘局共同承擔國家、自治區和社會地勘項目1500多個,總資金達20億,取得了較好的找礦成果,煤炭新增加各級儲量1200多億噸,新發現和新探明了一批鐵、鉛、鋅、銅、銀和地下水後備基地。另外,在礦業權運作、勘查開發一體化上也取得明顯進展,涌現出地勘十院、煤田104隊等勘查開發一體化的典型。
(七)地勘經濟增長迅速,職工收入普遍提高,發展後勁明顯增強
內蒙古地勘改革2年來,2005年三個集團公司(地勘局)實現總收入20.73億元,增長239.6%;實現利潤1.6億元,增長22倍;新增經營性資產8187萬元,增長10.6%。2006年在2005年基礎上又翻了一番,實現經營總收入36.62億元,同比增長了76.66%;實現利潤4.1億元,同比增長156%,上繳稅費2.8億元;新增經營性資產6.1億元,同比增長79.4%。職工人均年收入1.95萬元,增長42%。局屬地勘單位經營規模和經濟效益整體有了提高,有9個單位的經營收入過億,有18個單位的經營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有4個單位實現利潤超過了5000萬元,有15個單位實現利潤超過千萬元。
三、內蒙古地勘改革初見成效的經驗、問題
(一)內蒙古地勘改革初見成效的經驗
(1)內蒙古地勘改革初見成效的根本原因在於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分管領導的高度重視、全力支持和政策保障,以及地勘單位主管部門——國土資源廳的組織協調得力、上下溝通及時。
(2)政策給得足、用得好。「三不變」和相關政策確保了內蒙古地勘改革的順利推進。另外,在政策應用上,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起到了「潤滑劑」的作用,只要是政策允許的,在規定范圍內國土資源廳均大力支持並「開綠燈」。同時,良好的廳局關系是內蒙古地勘改革取得成效的基本保證。
(3)政府投入加大,拉動了社會資金,取得一批勘查新成果。
(4)尋求了一條改革發展的路子——勘查開發一體化。
(5)地勘經濟得到快速發展,職能收入明顯改善。
(二)內蒙古地勘改革存在和遇到的問題
(1)經濟發展不平衡。不僅三大局(集團公司)層面上存在這個問題,而且同一局(集團公司)內部地勘單位之間也存在這個問題。
(2)產業結構單一。突出表現在內蒙古煤田地質局。
(3)在對地勘改革的認識和觀念還上不盡統一。
(4)固有體制性、結構性障礙仍未化解。
(5)歷史遺留問題未解決或根本解決。比如住房問題等。
(6)人才問題。普遍存在人才斷層和人才難引進的問題。
(7)在改革中遇到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礦業權問題、享受稅收優惠問題、住房貨幣化問題等。
四、對內蒙古地勘改革的認識、思考和體會
(1)政府強化領導和推動、國土資源廳的有效組織以及各國有地勘單位自身的努力,使自治區地勘單位和職工初步分享到改革所帶來的成果,充分證明內蒙古自治區地勘單位改革的道路是正確的。
(2)各級政府、領導幹部和職工的思想觀念的轉變是內蒙古改革初見成效的催動力。特別是地勘職工對改革的承受心理和思想觀念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在思想認識上,由過去的懷疑、不理解到積極參與和支持;在發展上,由過去的「要錢」到現在的「要礦業權」、「要政策」支持;經營上,由過去要吃飯到現在要發展;等等。可以說是觀念、認識上的質的變化。
(3)內蒙古地勘改革嚴格講仍是一種內部的企業化改革,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化改革,內蒙古地勘系統自己稱之為「關起門來搞改革」。因此,對全國地勘改革來講,有其特殊性、地域性和局限性,不具克隆性、效仿和模式推介。但我們認為,內蒙古地勘改革有全國地勘改革的共性,可供其他省(區、市)地勘單位改革借鑒,特別是一些改革措施、經驗和政策措施。
(4)內蒙古地勘改革兩年來,三大集團公司發展開局良好,運行順暢,但集團公司注冊後,真正按現代企業制度運作任務十分艱巨,要做的工作還很多。比如:如何構建法人治理結構,如何明晰產權,如何合理設置股權,特別是如何進行資本經營和規模化、集團化等。為此,建議內蒙古地勘改革要在自治區政府和主管部門領導下,在明晰產權的前提下,充分吸收國內外集團公司組建的經驗,把三大集團法人治理結構建設好,一旦條件成熟時可考慮三大集團公司的整合問題,以實現規模經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5)國土資源廳作為三大集團公司的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出資人,如何管好企業資產、監督企業經營行為、考核企業績效等也有待深入研究。
(6)三大集團公司的關系、管理方式、機構設置等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後的生產要素有效整合,還有待研究。
(7)勘查開發一體化是地勘改革發展一條較為長遠的路子,但要確保其長遠,一是必須做好礦業權經營,不斷增強礦業權意識、資本意識、市場意識,抵禦風險能力和政策風險能力。二是正確處理好各種關系,如公益性和商業性地質工作二者的銜接、協調問題;礦產勘查和開發的統籌關系等。
(8)要處理好事業與企業關系。內蒙古地勘改革走的是「一塊牌子」的「雙軌制」改革之路,雖然前提是要求事業與企業分開,但並沒有做到嚴格分開,仍是事業體制下的企業化改革,在具體運行中會遇到許多難處理或相互矛盾的事情和問題,如果處理不好會直接影響企業的發展和改革成效的取得。
『肆』 內蒙古煤田地質局104勘探隊的企業簡介
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104勘探隊系國家事業單位。1954年始組建於遼寧省北票,先後隸屬回於原遼寧省煤田答地質勘探公司和東北內蒙古煤田地質局,1998年8月劃歸內蒙古煤田地質局。現有職工376人,各類專業人員108人,其中高級專業人員13人,中級技術職稱人員52人。共有技術工人268人,其中高級技師4人,技師93人。固定資產凈值0.6億元,各類大、中型生產施工設備300多台套。
『伍』 內蒙古煤田地質局勘測隊副隊長鄒銘嫻不顧國家政策,強行向職工收錢給正隊長司宏奮買金條.
你應該向有關部門舉報,或是更有效的方式是通過新聞媒體。。。
『陸』 內蒙古煤田地質局104勘探隊的企業資質
104勘探來隊具有國家國土資源源部頒發的固體礦產勘查、氣體礦產勘查甲級資質、勘查工程施工乙級資質,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壹級鑽井技術資質;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廳頒發的叄級建築業企業(地基與基礎工程)資質、乙級工程勘察證書(岩土工程、水文地質、工程測量)、建設工程檢測試驗機構(樁基礎檢測)資質證書。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丙級、測繪(地形測量、礦山測量)丁級資質證書。2001年經國家有關部門評審通過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柒』 內蒙古煤田地質局104勘探隊這個單位怎麼樣!待遇之類的問題幫忙介紹一下
地勘公司最次了,經理顧自己,機長 比貪污,苦了一線人,收入低於後勤
『捌』 關於內蒙古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繼續深化國有地勘單位改革,是當前建立和完善地勘新機制的重要內容之一。內蒙古自治區近年在推進國有地勘單位改革、轉換地勘單位經營管理機制方面,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探索。內蒙古地勘單位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地勘單位由事業單位向企業法人過渡,由於改革力度大、具有體制突破性意義,一度受到廣泛關注。按照部黨組關於開展地勘新機制研究工作的要求,調研組重點對內蒙古地勘改革的情況開展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基本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內蒙古自治區有三家直屬地勘單位隸屬國土資源廳管理,共有職工26793人,其中在職職工14083人,離退休人員12710人。改革前三大地勘單位都存在體制不順、機制不活、管理落後、歷史包袱沉重等許多困難,改革發展舉步維艱。為適應進一步解放地勘生產力、支持地勘單位發展的形勢需要,內蒙古自治區於2003年開始,系統研究和設計區內地勘單位企業化改革方案,通過精心組織,廣泛調研,充分論證,逐步形成完善了地勘單位改革的基本方案。2005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決定將自治區直屬地勘單位列入直屬事業單位改革試點。2005年4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批准實施《關於自治區地勘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質局推進內部企業化改革的意見》,正式啟動了自治區屬地化管理的地勘單位的內部企業化改革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地勘單位改革的總體思路是:實行內部事業和企業職能分開,離退休人員與在職人員分開管理,推進企業化經營,探索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產權制度,增強地勘單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能力。在改革步驟上,先從內部改革入手,轉換機制,積累經驗,逐步向企業過渡;在管理機制上,堅持尊重歷史,照顧現實,體現新人新政策,老人老辦法,切實維護好職工的切身利益;在運行機制上,堅持「牌子不摘、經費不斷、身份不變」的「三不變」政策,真正實行事業與企業分體運行。
基本做法是:
1.剝離地勘單位辦社會職能
為減輕地勘單位的社會負擔,2004年,自治區政府對三大地勘單位所屬的9所子弟學校和職工技校實行屬地管理。由三個地勘局分別與學校所在盟市簽訂協議,以2004年在編在冊人員、上級撥款和各類資產為基數,成建制移交地方,現有人員與地方同類人員的工資差額,由自治區財政和原主管局各承擔50%,補貼3年,地勘單位不再承擔義務教育的社會職能。
2.離退休人員經費單列管理
將三個地勘局的12710名離退休人員與在職人員分開管理,經費單列,專項核撥。改革後新增加的政策性調資、政策性補貼等費用,全部由自治區財政撥款解決。三個地勘局共劃出單列經費23486萬元,占國撥地質勘探事業費67%,人年均1.85萬元。2005年以來,新增加的政策性調資、補貼、遺屬生活費等近5000萬元,已另由自治區財政追加撥款。同時,將其中的355名離休幹部納入自治區本級離休幹部醫療保障統籌管理,自2006年1月1日起將其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統一由自治區本級醫保中心報銷。
3.在職人員經費包干,編制注冊管理
改革財政補助方式,三個地勘局原有的在編在冊人員,以2005年地勘事業費預算為基數,在分別扣除離退休人員經費和學校劃轉經費後,剩餘部分實行定額管理,包干使用,自負盈虧。對企業化管理的地勘單位,改革前的在職在冊人員實行注冊備案,保留事業單位身份和享有事業單位退休政策。改革後不再核定事業編制,減少一人相應減少一名事業編制。新進人員按企業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不再核定事業編制和經費。地勘單位的內設機構及其領導職數自行調整,改革前的院處級幹部注冊管理,改革後新聘任的領導幹部不再確定行政級別。在勞動人事和經費、編制上,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管理機制。
4.組建三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06年5月8日,自治區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礦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自治區有色地質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06年7月28日,地礦、有色、煤勘三個集團公司相繼掛牌運營。新組建的地勘企業為自治區國有獨資公司,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自治區政府授權國土資源廳履行出資人職責,對三大公司授權經營,並負責經營業績考核和監管工作。自治區地勘局、有色地勘局和煤田地質局與各自組建的集團公司,實行事企分開管理,人員、資產、財務分開,分軌運行。進入集團公司的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原身份、職級、工資等進入檔案。
二、改革成效
從調研情況看,內蒙古地勘單位改革促進了地質工作,深化了地勘單位改革,轉換了地勘工作機制,盤活了勘查生產要素,增強了地勘單位的活力,發展了地勘單位經濟,穩定了地勘隊伍,改善了職工的生活。
(一)地質勘查工作得到切實加強
近年內蒙古地質勘查工作呈現出爆發式增長的趨勢。2005年以來,自治區共投入各類地質勘查項目專項資金29億元,政府投資的拉動效應、巨大的市場和良好的市場前景同時也吸引了近44億元社會資金投入到地質勘查市場。現在已逐步形成了以煤、鐵、有色金屬和貴金屬為主要礦種,公益性地質工作和商業性地質工作相互協調配合的地質勘查市場。三個地勘集團公司成立兩年來共承擔了各類地質項目2200多個,資金總額超過30億元,完成鑽探工作量300多萬米。形成了一批新的重要地質找礦成果。三個集團公司相繼發現和探明了白音華、烏審召、五間房、呼和諾爾等多處超大型和大型煤田,新增煤炭儲量3700多億噸。發現和評價了一批重要的礦產地,新增金屬量:金8.84噸,銀8282噸,銅27萬噸,鉛鋅317萬噸,鉬30萬噸,鐵2.3億噸。特別是拜仁達壩、維拉斯托銀鉛鋅多金屬礦,通過詳查均達到大型或超大型礦床規模。
(二)國有地勘單位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
內蒙古地勘單位改革從改革方案的出台,到集團公司的正式運營,橫跨兩年多的企業化改革,突破了地勘單位體制性、結構性的障礙,強化了地勘單位適應市場的經營機制,激發了地勘單位蘊藏的生機活力,促進了地勘生產力的發展。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建立起來的三大地勘集團公司積極探索建立現代產權制度,規范法人治理結構。在內部經營管理上,推進了「三項制度」改革,實行生產經營責任制,競爭上崗,績效掛鉤;改革分配製度,以崗位工資、績效工資、股權分紅為主,收入與業績、效益等貢獻掛鉤,調動了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對新組建的產業公司和各企業再投資公司,全部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社會融資、職工入股。各集團公司還加強了對資本運營、礦權運作、項目籌劃、產業布局和發展規劃的管理,對整合重組的地勘單位和企業賦予經營自主權,建立了以資產經營責任制為核心的生產經營考核體系,重點考核經濟效益、發展速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同時各集團公司積極探索「探采一體化」的地勘工作運行新機制,初步形成了地質勘查、礦產采選、冶煉加工一條龍的產業鏈條,建立了可持續發展的延伸產業。內蒙古地礦集團利用掌握的資料和礦業權,向礦產開發業延伸,走出了一條勘查、開發、經營一體化的新路子。地礦集團通過採取自籌資金、社會融資、項目合作、集資參股等多種方式,先後建成花敖包特鉛鋅礦、拜仁達壩銀多金屬礦、油簍溝金礦等礦山,2006年銷售收入8億多元,實現利稅4億多元;2007年銷售收入20億元,實現利稅8億元。預計到「十一五」末期年總產值可達到100億~150億元,利稅30億元以上。
(三)地勘單位綜合經濟實力和市場競爭力顯著增強
改革激發了內蒙古地勘單位的活力,促進了內蒙古地勘經濟的快速發展。2006年三個地勘集團公司實現經營總收入36.62億元,同比增長了76.66%;其中經營性收入32.72億元,同比增長92.4%;實現利潤4.1億元,同比增長156%;上繳稅費2.8億元,同比增長133%;新增經營性資產6.1億元,同比增長79.4%。職工人均年收入1.95萬元,增長42%。同時地勘單位經營規模和經濟效益整體大為提高,2006年有18個院隊級地勘單位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其中9個單位的經營收入超過億元,1個地勘單位經營收入超過5億元;4個單位實現利潤超過了5000萬元,15個單位實現利潤超過千萬元。2007年三個地勘集團公司預計可完成年產值50億元,實現利稅10億元以上。三個地勘集團公司的經濟實力和市場競爭力大大增強。近年發展迅速的內蒙古地勘十院2007年礦業產值將突破10億元,成為北方地區產值最高、上繳利稅最多的地勘企業。自治區政府給內蒙古地礦集團提出了力爭到2015年打造成經濟總量達到100億美元的龍頭企業集團的宏偉目標。
(四)地勘隊伍在改革發展中保持了和諧穩定
自治區政府在設計改革方案時堅持「尊重歷史、照顧現實、統籌兼顧、循序漸進」的原則,提出了「三不變」、「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離退休人員和在職人員經費分開管理」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辦法和措施,切實維護了地勘職工的利益,消除了地勘單位幹部職工的思想顧慮,取得了廣大職工的認可和支持。隨著地勘單位改革的不斷推進,內蒙古地勘單位幹部職工的思想觀念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從被動觀望變為了積極主動參與。從地勘單位的反映來看,三個地勘局的幹部群眾對自治區黨委、政府推進地勘單位內部企業化改革的思想認識有了質的飛躍,普遍認為,企業化改革符合實際,有利於地勘單位發展。地勘單位的同志認為,改革變以前的「甩包袱」為現在的「促發展」,得到了地勘單位的支持和擁護。近三年的企業化改革,始終保持了經濟發展、隊伍穩定、職工安心,從未發生職工上訪案件。
三、借鑒與啟示
內蒙古地勘單位改革歷經數年努力,能夠取得階段性成效,根本原因在於,政府統籌主導有力、目標方向明確、支持政策到位、符合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地勘新體制、新機制的客觀要求。
(一)政府統籌主導是推進地勘單位改革的組織保障
地勘單位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有強有力的政府組織保障。內蒙古自治區領導認為,盡管地勘單位成建制企業化改革在全國尚無先例,尤其是在經濟欠發達地區率先推動地勘單位改革,可能會在行業內部引起震盪。但是,不轉換機制,積重難返;不加快改革,就難以沖破體制性的障礙,搞活地勘單位。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加強地質勘查工作和推進地勘單位改革,自治區領導親自掛帥,著力理順管理體制,協調落實改革政策,科學設計改革方案。確立了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指導思想。國土資源廳還專門成立地勘單位改革辦公室,抽調3名同志負責擬定政策、爭取政策,掌握了解改革動態,協助有關部門落實改革政策,為推動地勘單位改革發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服務支撐和政策保障。自2003年開始,在自治區政府領導下,國土資源廳、財政廳、人事廳、機構編制辦公室、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密切配合,協調落實有關政策,形成了自上而下、領導重視、各方配合、上下聯動、齊心協力促改革的局面,保障了改革的順利進行。
(二)建立地勘新機制是企業化改革的根本目標
改革不能回歸舊體制,必須堅持改革的方向不動搖。時任內蒙古自治區主席的烏雲其木格指出:「地勘單位要擺脫面臨的困境,只能轉換機制,深化改革,不改革沒有出路。」推進地勘單位企業化改革,不是甩包袱,根本目的在於轉換機制,增強地勘單位活力,解放和發展地勘生產力。內蒙古地勘單位改革的目標方向十分明確,就是堅定不移地推進地勘單位事企分開,堅定不移地推進地勘單位企業化改革,堅定不移地推進公益性與商業性地質工作分開運行,堅定不移地推進商業性地勘工作進入市場。內蒙古地勘單位改革的最大成效,在於通過改革,建立了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地勘新機制,即在事企分開、剝離負擔的基礎上,通過轉換經營機制,政府投資拉動,給予礦權等支持政策,促進了勘查開發有效銜接,引導和鼓勵地勘單位形成勘查開發良性循環機制,成為商業性地質工作和資源開發產業的市場主體。如在礦業權管理政策上,既支持地勘單位依法獲得礦業權,同時又限制「圈而不探」,規范其轉讓,目標是促進勘查開發。
(三)政策支持是地勘單位企業化改革的必要條件
按照「大改革給大政策、小改革給小政策、不改革不給政策」的原則,內蒙古自治區有關部門協調配合,支持措施到位,配套政策扎實,可操作性強。國土資源廳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的要求,始終堅持「實事求是、循序漸進、加強指導、多做服務」的原則,做好地勘單位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自治區政府要求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落實改革政策,在礦權設置和資源配置上扶持三大集團公司做大項目、做大產業。支持地勘單位優先取得自治區地質勘查項目,建立找礦突破激勵機制,鼓勵多找礦、找大礦,發展勘查、開發一體化產業。除了實行「三不變」政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剝離辦社會職能、離退休人員經費單列管理等減輕負擔穩定隊伍的政策外,還給予投資支持、礦權支持、用地支持等政策,優先安排地勘單位承擔自治區地勘項目,支持地勘單位爭取礦權,促進形成勘查開發一體化,同時在有償出讓國家出資礦產地價款提取10%返還地勘單位用於支持地勘工作,給予經營用地等優惠政策支持。這些配套政策,為地勘單位推進改革,加快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四)正確處理地勘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是地勘單位改革的基本方法原則
考慮到地勘行業的特殊性及其歷史形成的體制性、結構性矛盾,內蒙古地勘單位改革堅持了尊重歷史、照顧現實、統籌兼顧、穩步發展的原則,突出以人為本,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始終把握好企業化改革的力度、進度和職工的承受能力,確保了改革目標平穩推進。在切實解決好地勘單位歷史遺留問題的前提下,從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入手,轉換經營機制,實施企業化管理,使地勘單位適應市場經濟,與市場經濟接軌,進一步激活內在活力,從而放開搞活地勘單位,壯大地勘產業經濟,逐步使地勘單位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並為最終實現轉企改制創造了必要條件。
圖1 內蒙古事企分開運行的地勘管理體制示意圖
圖2 內蒙古國有地勘單位各類資金分開運行示意圖
圖2 內蒙古國有地勘單位兩類地勘工作分開運行示意圖
圖3 內蒙古自治區國有地勘單位人員管理示意圖
『玖』 內蒙古煤田地質局104勘探隊的企業業績
建隊以來,轉戰東北、華北等地區先後發現探明了元寶山煤田、平庄煤田、勝利煤田、紹根煤田、白音華煤田、巴彥呼碩煤田等大型煤炭基地。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從單一的煤勘地質向多元化、多領域進軍,先後進入建築工程地質勘查、樁基礎檢測、石油鑽井、煤層氣勘探、多金屬物探等領域,並逐漸做大做強,逐步形成多業並舉、多元化經營的格局。
建隊50多年來,截止到2007年,共提交各類地質報告160餘部,累計完成鑽探工程量153萬多米,探明煤炭儲量187.47億噸。建築工程勘查、樁基礎檢測、石油鑽井等也都有了長足的進展,為地方區域經濟的發展做出了貢獻。
隨著經濟的發展,設備裝備能力不斷提升,生產施工能力不斷增強,鑽探設備具有施工3200米的大型石油鑽機、大口徑水文鑽和潛孔錘;測繪儀器有全站儀、GPS5700、光電測距儀等。物探設備有WDFZ-10大功率智能發射機、WDJS-2數字直流激電接收機、WDJP-3多功能數字直流激電儀、WCZ-2質子磁力儀、PSJ-2型數字測井儀,可承擔煤田地球物理測井及多金屬地面物探找礦工程。地質編錄設備軟體先進、硬體齊全,各類大型掃描儀、多功能列印機等可承擔各類大型地質報告的編錄工作。建築基礎施工設備門類比較齊全,大孔徑反循環鑽機、震動沉拔灌注樁機、大口徑螺旋旋噴樁機等,可承擔工業、民用建築基礎工程。
『拾』 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屬於國家事業編可以調入另一個事業單位嗎
1、事業單位是可以來調動,需要自想上級申請,而且也需要另外的事業單位統一接收你才可以調動;
2、聘用制幹部聘用時間已滿三年並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允許調動:
( 一 ) 工作需要;
( 二 ) 解決夫妻兩地分居、照顧家庭困難;
( 三 ) 政策規定需要隨調隨遷的;
( 四 ) 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調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