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級地理省級行政中心
① 初中地理 (1)圖中填寫各省級行政區的簡稱和省級行政中心
渤海 黃海 東海 南海
日本 韓國 菲律賓 馬來西亞 印度尼西亞 汶萊
② 八年級上冊地理須知省級行政單位的名稱簡稱和行政中心
北京(京來)、天津(津)、重慶源(渝)、上海(滬)、河南(豫)、河北(冀,石家莊)、內蒙古(內蒙古,呼和浩特)、山西(晉,太原)、新疆(新,烏魯木齊)、西藏(藏,拉薩)、安徽(皖,合肥)、江蘇(蘇,南京)、四川(蜀,成都)
③ 急求8年級上冊地理34個省市行政區與簡稱的表!
省份簡稱,指中國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的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回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答使主權為止,劃分為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共計34個一級行政區,之後數量一直穩定不變。表如下圖:
(3)八年級地理省級行政中心擴展閱讀:
簡稱來源
1、北京市;簡稱:京
由來:以省、市、區名稱的第二個字為簡稱的北京有據可查的第一個名稱為「薊」,是春秋戰國時燕國的都城。遼金是將北京作為陪都,稱為燕京。金滅遼後,遷都於此,稱中都。元代改稱大都。明成祖朱棣從南京遷都於此,改稱「北京」。中華民國時期稱為北平,後復稱北京。1949年設為直轄市。
取全稱中的「京」字作為簡稱。
2、天津市;簡稱:津
由來:以省、市、區名稱的第二個字為簡稱的唐宋以前,天津稱為直沽。金代形成集市稱「直沽寨」。元代設津海鎮,這是天津建城的開始。明永樂2年(1404年)築城設衛,始稱天津衛,取「天子經過的渡口」之意。1949年設為直轄市,1965年與河北省合並,1967年,天津恢復設為直轄市。
取全稱中的「津」字作為簡稱。
④ 八年級上冊地理課本中的第9頁 我國省級行政區劃單位的名稱、簡稱和行政中心 有沒有簡單好記的方法啊
巧記34個省級行政區
⑤ 八年級上冊地理須知省級行政單位的名稱簡稱和行政中心(書上的)
名稱 簡稱 行政中心
北京市 京 北京
浙江省 浙 杭州
天津市 津 天津
安徽省 皖 合肥
上海市 滬 上海
福建省 閩 福州
重慶市 渝 重慶
江西省 贛 南昌
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 香港
山東省 魯 濟南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 澳門
河南省 豫 鄭州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 呼和浩特
湖北省 鄂 武漢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 烏魯木齊
湖南省 湘 長沙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 銀川
廣東省 粵 廣州
西藏自治區 藏 拉薩
海南省 瓊 海口
廣西壯族自治區 桂 南寧
四川省 川或蜀 成都
河北省 冀 石家莊
貴州省 貴或黔 貴陽
山西省 晉 太原
雲南省 雲或滇 昆明
遼寧省 遼 沈陽
陝西省 陝或秦 西安
吉林省 吉 長春
甘肅省 甘或隴 蘭州
黑龍江省 黑 哈爾濱
青海省 青 西寧
江蘇省 蘇 南京
台灣省 台 台北
⑥ 八年級上冊中國各省、市、區的位置,輪廓,簡稱以及行政中心。
1、北京市 初稱薊,春秋戰國時為燕都,遼時為陪都,稱燕京,金、元、明、清至民國初期為都城。先後有中都、大都、北平、北京等稱呼,1928年設市,簡稱京。
2、天津市 金、元時代稱直沽,後設海津鎮,明初取天子津渡之間稱天津並設衛,清為天津府治,1928年設市,簡稱津。
3、河北省 因位於黃河以北而得省名。漢、晉時設冀、,幽二州,唐屬河北道,元屬中書省,清為直隸,1928年始稱河北省,簡稱冀。
4、山西省 位於太行山以西,春秋時為晉國,元屬中書省山西道,清為山西省,簡稱晉。
5、內蒙古自治區 清為內蒙古地區,其版圖的一部分或全部在民國年間曾分屬遼、吉、黑、寧等省區及已不復存在的熱河、察哈爾和綏遠三省。1947年成立內蒙古自治區,簡稱內蒙古。
6、遼寧省 因境內有遼河而得名,元為遼陽行省,清初為盛京,後改奉天省,1929年改遼寧省,簡稱遼。
7、吉林省 因境內吉林城得省名,唐為渤海地,明為女真地,清末置吉林省,簡稱吉。
8、黑龍江省 因邊境大河黑龍江得省名,清初為黑龍江將軍轄區,清末置黑龍江省,簡稱黑。
9、上海市 相傳吳淞江近海一段古稱滬瀆,戰國時為楚國春申君封邑,宋設鎮,始稱上海,1920年設市,簡稱滬或申。
10、江蘇省 清初屬江南省,後取江寧(南京)和蘇州各一字置江蘇省,簡稱蘇。
11、浙江省 因境內有大河錢塘江(舊稱浙江)得省名,唐置浙江東西兩道,始稱浙江,元屬江浙行省,明置浙江布政使司,清為浙江省,簡稱浙。
12、安徽省 西周時皖山(今桂山)附近為皖伯封地,清初取安慶和徽州各一字置安徽省,簡稱皖。
13、福建省 唐取福州和建州(建甌)各一字,設置福建觀察使,南宋福建路置1府5州2軍,故有八閩之稱,元初為江浙行省福建道,後改設省,因境內的大河閩江,故簡稱閩。
14、江西省 唐屬江南西道,宋屬江南東西兩路,元置江西行省,清為江西省,因其境內有大河贛江,故簡稱贛。
15、山東省 古稱太行山以東的地區為山東,春秋戰國時為齊、魯等國地,金為山東東西兩路,明字置山東布政使司,清為山東省,簡稱魯。
16、河南省 大部分位於黃河以南,古屬豫州,元代置河南省,簡稱豫。
17、湖北省 位居長江中游,洞庭湖之北,漢時屬荊州,宋為荊湖北路,元屬河南北行省,清置湖北省,古代部分地區屬鄂州,故簡稱鄂。
18、湖南省 大部分在洞庭湖之南,唐置湖南觀察使,元屬湖廣行省,清置湖南省,因境內有大河湘江,故簡稱湘。
19、廣東省 春秋戰國時為百越(粵)地,宋為廣南東路,明清為廣東省,簡稱粵。
20、廣西壯族自治區 秦置桂林郡,宋為廣南西路,清為廣西省,1958年成立廣西壯族自治區,簡稱桂。
21、海南省 三國時始稱海南,明設瓊州府,清為瓊崖道,1988年由廣東省析置海南省,簡稱瓊。
22、四川省 春秋戰國時為蜀國地,北宋置川峽四路,元置四川行省,明清起為四川省,簡稱川或蜀。
23、重慶市 隋唐屬渝州,1997年從四川省析出後,設中央直轄市,簡稱渝。
24、貴州省 秦置黔中郡,唐置黔中道,明置貴州布政使司,清為貴州省,簡稱貴或黔。
25、雲南省 舊以雲嶺以南得省名,戰國楚時為滇國地,元代置省,簡稱雲或滇。
26、西藏自治區 唐宋為吐蕃地,元為宣政院轄地,清分前藏、後藏、喀木、阿里四部,總稱西藏,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區,簡稱藏。
27、陝西省 古時在陝原(今河南省陝縣)以西,周初稱陝西,春秋戰國時為秦國地,宋初置陝西路,元設陝西行省,清為陝西省,簡稱陝或秦。
28、甘肅省 秦置隴西郡,元取甘州(張掖)、肅州(酒泉)兩地首字設甘肅行省,清置甘肅省,簡稱甘或隴。
29、青海省 因境內有青海湖得省名,隋置西海,河源等郡,1928年建青海省,簡稱青。
30、寧夏回族自治區 宋為西夏和秦鳳路地,元置寧夏路,明清置寧夏府,1928年置寧夏省,1958年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簡稱寧。
3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漢屬西域都護府,唐設安西和北庭都護府,1884年(清光緒十年)置新疆省,1955年成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簡稱新。
32、台灣省 南宋時澎湖屬福建路,元明設巡檢司,清初置台灣府,屬福建省,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置台灣省,簡稱台。
33、香港 舊以運送莞香得地名,清代屬廣東省新安縣(今深圳市)。1842年後被英國佔領,1997年7月1日歸還中國,並設香港特別行政區,簡稱港。
34、澳門 舊屬廣東省香山縣(今珠海市),16世紀被葡萄牙佔領,於1999年12月20日歸還中國,並設澳門特別行政區,簡稱澳。
⑦ 八年級上冊地理書上的城市的簡稱還有行政中心有哪些
北京市,京,北京。 天津市,津,天津。 河北省,冀,石家莊。
山西省,晉,太原。 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呼和浩特。 遼寧省,遼,沈陽。
吉林省,吉,長春。 黑龍江省,黑,哈爾濱。 上海市,瀘,上海。
江蘇省,蘇,南京。 浙江省,浙,杭州。 安徽省,皖,合肥。
福建省,閩(min),福州。 江西省,贛(gan),南昌。 山東省,魯,濟南。
河南省,豫,鄭州。 湖北省,鄂,武漢。 湖南省,湘,長沙。
廣東省,粵(yue),廣州。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南寧。 海南省,瓊(qiong),海口。
重慶市,渝,重慶。 四川省,川或蜀,成都。 貴州省,貴或黔(qian),貴陽。
雲南省,雲或滇(dian),昆明。 西藏自治區,藏,拉薩。 陝西省,陝或秦,西安。
甘肅省,甘或隴(long),蘭州。 青海省,青,西寧。 寧夏回族自治區,寧,銀川。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烏魯木齊。 香港特別行政區,港,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澳,澳門。 台灣省,台,台北。
⑧ 求初中地理省市、簡稱、行政中心
北京市 京 北京 湖南省 湘 長沙 天津市 津 天津 廣東省 粵 廣州 河北省 冀 石家莊 廣西壯族自治區內 桂 南寧 山西省 晉 太原容 海南省 瓊 海口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 呼和浩特 遼寧省 遼 沈陽 重慶市 渝 重慶 吉林省 吉 長春 四川省 川或蜀 成都 黑龍江省 黑 哈爾濱 貴州省 貴或黔 貴陽 上海市 滬 上海 雲南省 雲或滇 昆明 江蘇省 蘇 南京 西藏自治區 藏 拉薩 浙江省 浙 杭州 陝西省 陝或秦 西安 安徽省 皖 合肥 甘肅省 甘或隴 蘭州 福建省 閩 福州 青海省 青 西寧 江西省 贛 南昌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 銀川 山東省 魯 濟南 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 香港 河南省 豫 鄭州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 澳門 湖北省 鄂 武漢 台灣省 台 台北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 烏魯木齊
⑨ 初二地理上冊的省級行政區和簡稱如何背
省級行政區名稱和簡稱的命名比較復雜,現根據有關材料匯總如下。省級行政區名稱後面( )里的字是它的簡稱。一、四個直轄市1、北京(京)北京有據可查的第一個名稱為「薊」,是春秋戰國時燕國的都城。遼金是將北京作為陪都,稱為燕京。金滅遼後,遷都於此,稱中都。元代改稱大都。明成祖朱棣從南京遷都於此,改稱「北京」。名稱一直沿用至今。1949年設為直轄市。取全稱中的「京」字作為簡稱。2、天津(津)唐宋以前,天津稱為直沽。金代形成集市稱「直沽寨」。元代設津海鎮,這是天津建城的開始。明永樂2年(1404年)築城設衛,始稱天津衛,取「天子經過的渡口」之意。1949年設為直轄市。取全稱中的「津」字作為簡稱。3、上海(滬)上海之稱始於宋代,當時上海已成為我國的一個新興貿易港口,那時的上海地區有十八大浦,其中一條叫上海浦,它的西岸設有上海鎮。1292年,上海改鎮為縣。這是上海這一名稱的由來。1949年,上海設為直轄市。古時,上海地區的漁民發明了一種竹編的捕魚工具「扈」,當時還沒有上海這一地名,因此,這一帶被稱為「滬瀆」,故上海簡稱「滬」。春秋戰國時上海是楚春申君黃歇封邑的一部分,故上海別稱「申」。4、重慶(渝)重慶古稱「巴」。秦時稱江州。隋稱渝州。北宋稱恭州。重慶之名始於1190年,因南宋光宗趙敦先封恭王,後登帝位,遂將恭州升為重慶府,取「雙重喜慶」之意。1997年,重慶設為直轄市。隋時,嘉陵江稱渝水,重慶因位於嘉陵江畔而置渝州,故重慶簡稱「渝」。二、五個自治區1、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蒙古原為部落名,始見於唐代記載。1206年,成吉思汗統一蒙古各部,建立蒙古國。元滅後,蒙古族退居塞北。明清形成內、外蒙古之稱。晚清以後,泛指大漠以南、長城以北、東起哲里木盟、西至套西厄魯特所以盟旗為內蒙古。取全稱中「內蒙古」三字作為簡稱。2、維吾爾自治區(新)轄區古稱西域。西漢設西域都護府。東漢魏晉改都護為長史。唐代設伊、西、庭三州和安西、北庭兩個都護府。17世紀中葉以後,清朝平定了准噶爾部叛亂,在天山南北設伊犁將軍。清光緒10年(1884年),改為新疆省,意為「故土新歸」。1955年,設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取全稱中的「新」字作為簡稱。3、西藏自治區(藏)元時稱西藏地區為「烏思藏」。「烏思」是藏語「中央」的意思,「藏」是「聖潔」的意思。明代設立兩個都指揮使司。清代稱西藏東部為「康」(喀木),中部為「衛」,西部日喀則一帶為「藏」(包括阿里),因其在中國西部,故稱西藏。1965年設立西藏自治區。取全稱中的「藏」字作為簡稱。另一說認為簡稱源於故稱「烏思藏」。4、寧夏回族自治區(寧)公元5世紀處,匈奴貴族赫連勃勃自以為是夏後氏後裔,故將建立的割據政權定國號為「夏」。宋代,黨項族拓拔氏首領李元昊稱帝,定都興慶府(今銀川),立國號「夏」,創立文字,建西夏王朝。13世紀,元滅西夏,取「平定西夏永遠安寧」之意,在這里設寧夏行省,始有寧夏之名。1958年設寧夏回族自治區。取全稱中的「寧」字作為簡稱。5、廣西壯族自治區(桂)宋設廣南西路,簡稱廣西路,「廣西」一名產生。元設廣西兩江道。明設廣西省。1958年設廣西僮族自治區,1965年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因自宋至清,廣西的行政中心在桂州(或桂林府),故廣西簡稱「桂」。另一說認為廣西秦時曾設桂林、象郡、南海三郡,而歷史上廣西2/3地域屬桂林郡,故廣西簡稱「桂」。三、兩個特別行政區1、香港特別行政區(港)宋代以前,這里是海上漁民捕魚歇息的地方。宋元以後,島上有個小村,叫「香港村「,為轉運南粵香料的集散港,香港因此得名。1997年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取全稱中的「港」字作為簡稱。2、澳門特別行政區(澳)名字最早記錄於明朝史書,叫做「蚝鏡」(濠鏡),意為海灣如明鏡,盛產「蚝」。後又稱做「澳」,即船隻停航寄泊的地方,故稱「蚝鏡澳」,因隸屬廣東香山,亦稱「香山澳」。「門」字的來歷有多種說法,一說是本地內港的媽祖廟,隔海同灣仔的銀坑相望,形成的海峽象門;另一說是本地南面的氹仔、小橫琴、路環、大橫琴四島離立對峙,海水貫流其中呈十字門狀;再一說是本地南台山(媽閣廟山)和北台山(蓮峰山)相封成門。總之,既是澳,又是門,故曰澳門。1999年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取全稱中的「澳」字作為簡稱。四、23個省1、黑龍江省(黑)1671年為抵禦沙俄東侵,清政府在黑龍江沿岸修築黑龍江城(黑河舊城),設置黑龍江將軍,管轄黑龍江流域。1907年改為黑龍江省。取全稱中的「黑」字作為簡稱。一說簡稱源於河流黑龍江。2、吉林省(吉)吉林一名源於「吉林烏拉」,滿語意為「沿松花江的城市」。1673年建城。1676年置吉林將軍。1907年將其轄區改稱吉林省。取全稱中的「吉」字作為簡稱。3、遼寧省(遼)秦漢魏晉時代,在遼河以東設遼東郡,以西設遼西郡。北宋時,在今河北、遼寧一帶,契丹族建立遼國。遼金時代設置遼陽府。元設遼陽行省。明設遼東都司。清設遼東將軍。後因遼河流域為清朝發源地,取「奉天承運」之意,改為奉天省。1929年,取「遼河流域永遠安寧」之意,改稱遼寧省。取全稱中的「遼」字作為簡稱。一說因境內有遼河,故簡稱「遼」。4、河北省(冀)戰國時,黃河以北的齊國土地稱為河北。漢設河北縣。唐設河北道。轄區與今有出入。1928年設河北省。轄區相當於我國最早的地理著作《禹貢》中的冀州,故簡稱「冀」。5、山西省(晉)戰國至秦漢時,崤山、函谷關以西的地區稱為山西。元時,稱太行山以西為山西,設河東山西道宣慰司,這是山西作為政區名稱的開始。明處設山西省。轄區為春秋時晉國地,故簡稱「晉」。6、青海省(青)因境內有青海湖,故得名青海省。據《水經注》記載,早在公元前5世紀時,這里就稱青海了,也有寫作西海的。唐以後多以青海為正名。1928年設青海省。取全稱中的「青」字作為簡稱。一說認為因境內有青海湖故簡稱「青」。7、山東省(魯)戰國至秦漢時,崤山、函谷關以東的地區稱為山東。金時,在開封以東地區設山東東路、山東西路,這是山東作為政區名稱的開始。清初設山東省。轄區為春秋時魯國地,故簡稱「魯」。8、河南省(豫)古稱古稱黃河以南地區為河南。漢設豫州部。唐置河南道。宋置河南路。元置河南江北行省。明初設河南省。轄區相當於《禹貢》中的豫州,故簡稱「豫」。9、江蘇省(蘇)清康熙6年(1667年)設江蘇省,取兩江總督駐所江寧(今南京市)和巡撫駐所蘇州(今蘇州市)兩府首字組成江蘇省。取全稱中的「蘇」字作為簡稱。10、安徽省(皖)1667年,取當時的政治中心安慶(今安慶市)和經濟都會徽州(今歙縣)二府首字組成安徽省。安慶府是春秋時皖國故地,別稱為皖,故安徽簡稱「皖」。一說認為因境內最早的名山天桂山古稱皖公山,故簡稱「皖」。11、浙江省(浙)浙江即江流盤回曲折之意。戰國時浙江指今天的富春江、錢塘江和新安江。東漢將浙江分為浙東、浙西兩個地區。唐以後這兩個地區轉化為政區名稱。明初設浙江省。取全稱中的「浙」字作為簡稱。一說認為因富春江、錢塘江和新安江古稱浙江,故簡稱「浙」。12、福建省(閩)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在此設閩中郡。漢時稱福建為閩越國。唐開元年間設福建節度使,管轄福、建、泉、漳、汀五州,福建是前兩州的名字組成的。元設福建行省。明設福建省至今。轄區古為閩越族聚居地,故簡稱「閩」。一說因境內有閩江,故簡稱「閩」。13、江西省(贛)唐代設江南西道,簡稱江西道,江西由此得名。宋設江南西路。元設江西行省。後皆設江西省。因贛江縱貫全省,故簡稱「贛」。14、湖南省(湘)唐代在洞庭湖以南,包括湘姿二水流域設湖南節度使,始出現湖南一名。宋置荊湖南路,簡稱湖南路。元明兩代設湖南道。清代設置湖南省。因湘江縱貫全省,故簡稱「湘」。15、湖北省(鄂)宋代自洞庭湖以北至荊山,西包沅澧二水流域設荊湖北路,簡稱湖北路,湖北一名產生。元明兩代設湖北道。清代設置湖北省。清代湖北的行政中心宜昌,為隋以後鄂州的治所,故湖北簡稱「鄂」。16、廣東省(粵)宋置廣南東路,簡稱廣東路,由此出現廣東一名。元設廣東道。明設廣東省。轄區漢初為南粵之地,故簡稱「粵」。17、台灣省(台)台灣一名源於西拉雅族的台窩灣支族。台灣在秦漢時稱「東鯷」。三國時稱「東夷」。元時稱「瑠求」。明萬曆年間正式在公文上使用台灣一名。清光緒11年(1885年)設台灣省。取全稱中的「台」字作為簡稱。18、海南省(瓊)因其位於南中國海域,境內最大島嶼又稱海南島,故名海南省。1988年建省。因秦以後稱這一帶為瓊台、瓊州或瓊崖,故簡稱「瓊」。19、甘肅省(甘或隴)甘肅一名始於11世紀西夏王朝設置的十二監軍之一,治所在甘州(今張掖縣),轄甘州、肅州(今酒泉)二州,取二州首字組成甘肅。元設甘肅行省,明代並入陝西省,清代恢復省治。取全稱中的「甘」字作為簡稱。一說認為西夏時行政中心在甘州,故簡稱「甘」。由於甘、陝兩省間有隴山,甘肅古時別稱隴西,故又簡稱「隴」。20、陝西省(陝或秦)陝西一名,源於周代周、召二公「分陝而治」,今陝縣張汴塬一帶古稱陝塬,當時的陝西就是陝塬以西的涇渭平原。唐安史之亂後設陝西節度使,陝西始轉化為政區名稱。宋設陝西路。元設陝西行省。清設陝西省。取全稱中的「陝」字作為簡稱。又因轄區春秋時為秦國地,故又簡稱「秦」。21、四川省(川或蜀)轄區秦時設蜀郡。漢設益州部。唐設劍南道,又分劍南東川、劍南西川兩節度使。宋設西川路和峽路,後將西川、峽二路分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四路,合稱「川峽四路」,簡稱「四川路」,四川一名由此產生。元時合並四路,設為四川行省。自此,四川省治沿用至今。取全稱中的「川」字作為簡稱。又因轄區西部古為蜀國地,故又簡稱「蜀」。22、貴州省(貴或黔)宋代以前設矩州,因當地語音「貴」「矩」難分,故也寫做貴州,元初正式命名為貴州。明設貴州布政使司。清設貴州省。取全稱中的「貴」字作為簡稱。一說認為因境內有貴山,故簡稱「貴」。轄區東北部秦時屬黔中郡,唐屬黔中道,故又簡稱「黔」。一說認為境內有黔靈山、黔靈河,故簡稱「黔」。23、雲南省(雲或滇)因在雲嶺以南,故名雲南。西漢時設雲南縣。三國蜀漢時設雲南郡。元設雲南行省。明設雲南布政使司。清設雲南省。取全稱中的「雲」字作為簡稱。又因行政中心昆明一帶,屬戰國時滇國地,故又簡稱「滇」。一說因境內有滇池,故簡稱「滇」。綜上所述,省級行政區名稱的命名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類:一、地理位置命名:如河北、河南、山東、山西、湖北、湖南、西藏、海南、陝西、雲南、江西、廣東、廣西等。二、古代官府名稱或轄區名稱命名:如安徽、甘肅、江蘇、福建、四川等。三、賦予一定紀念意義的命名:如重慶、天津、新疆、寧夏、遼寧等。四、以境內中心城鎮命名:如吉林、上海、北京等。五、以境內河湖名稱命名:如浙江、青海、黑龍江等。六、與民族名稱相關的命名:如內蒙古、台灣等。七、其他:如貴州、香港、澳門等。簡稱的命名,大致可歸納為:一、以歷史名稱命名:如滬、渝、桂、冀、晉、魯、豫、鄂、粵、瓊、秦、蜀等。二、以境內河湖山脈名稱命名:如贛、湘、貴、浙、隴等。三、以全稱中的一或多個字代替。四、綜合上述幾類情況命名:如閩、皖、黔、滇、黑、遼、青、藏、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