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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坡地質災害工程效益

發布時間: 2021-02-28 22:20:32

① 滑坡造成的經濟損失評估

一、滑坡災害經濟損失計算方法

滑坡災害給人類社會造成的經濟損失主要受到兩方面因素的影響:一是致災體本身的破壞力和活動程度、危害范圍等;另一方面是取決於受災體本身。其中,受災體方面因素又分為兩部分:一由自身條件決定的受災體類型、抗破壞能力、數量情況;二由社會經濟條件所決定的人口分布、城鎮分布、交通通訊設施等。

滑坡災害經濟損失從三個方面來分析可以得到三種計算方式:滑坡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直接計演算法;防治滑坡所造工程的費用———防護工程法;滑坡整治後的經濟效益———機會成本法或效益分析法。

滑坡地質災害經濟損失評價指標體系包括人員損失、財產損失、社會經濟損失和資源與環境損失這四個方面,並且每個方面均可以再細分為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這兩種類型(圖6-3-1)。直接損失主要是指由災害直接造成的影響和破壞,間接損失是在前者基礎上所產生的後續效應,具有潛在性和滯後性的特點,往往在短期內不易被馬上發覺。在災害研究中,對於人員損失和救災投入費用出於評價方便我們一般只分析其直接損失,而不考慮間接損失,但財產損失不同,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災害導致的間接損失對社會的影響程度在不斷加深,甚至超過了直接損失的總和。因此,在進行泥石流災害經濟損失分析中,除了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部分。

二、王家半坡滑坡災害經濟損失

1.王家半坡滑坡簡介

王家半坡滑坡位於天水市秦城區北山,其西臨玉泉觀,南依玉泉中學,北靠中梁山公路,東以王家半坡東沖溝為界。地理坐標為:東經105°42༽″~105°43ཊ″,北緯34°35ཅ″~34°35ཌ″。

該滑坡坡體地面嚴重變形,滑坡壁、滑坡剪出口已出現明顯的剪切裂縫和拉張裂縫,對附近建築物造成了毀壞,威脅著當地居民安全(彩圖4~彩圖7)。滑坡面積達13000m2,岩土體總體積為50000m3,滑坡下滑的最大滑移距離為250m,受威脅面積達37500m2,影響范圍約為37500m2(圖6-3-2)。

圖6-3-1 地質災害社會經濟損失評價指標體系

圖6-3-2 王家半坡滑坡影響范圍圖

2.王家半坡滑坡危害與經濟損失核算

2.1 威脅人員安全

人員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主要包括因災死亡損失和因災傷害損失。前者是指因滑坡造成人員死亡而帶來的損失。後者是指滑坡造成的除死亡以外的受傷、疾病、醫療等損失。間接損失主要指人員精神損失或心理傷害。

2.1.1 人員死亡或失蹤造成的損失X1

採用人力資本法計算,事實上,我們可以通過個人在社會中所創造的經濟財富來近似替代「人的價值」。因此,對於死亡個體,可以表示為他(她)作為生產者的時間(一般為30年)與其當年人均GDP的乘積。計算公式為

城市地質環境風險經濟學評價

式(6-3-1)中,γ為當年當地的人均GDP,萬元/人;P1為滑坡造成死亡的總人數,人。據資料統計,沒有人員死亡記載。

2.1.2 人員傷殘X2

對於傷害個體,其損失包括治療、恢復、誤工等費用。為評價方便,可採用當年、當地的人均GDP的損失值來粗略估算。用公式表示為

城市地質環境風險經濟學評價

式(6-3-2)中,γ為當年當地的人均GDP,萬元/人;P2為滑坡引起受傷疾病的總人數,人。據統計,受威脅人數約50~100人,計算時按80人計。

X2=γ·P2=0.4萬元/人×80人=32萬元

2.1.3 人員精神損失或心理傷害X3

在一般災害研究中,對於人員損失出於評價方便一般只分析其直接損失,而不考慮間接損失,如進行計算,採用在直接損失基礎上乘上一個修正系數α。

2.2 財產損失

財產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其中直接經濟損失包括四個方面。

2.2.1 建築損失X4

建築損失主要包括被損毀、破壞、掩埋的房屋、商店、住宅、辦公樓等建築物。也包括城鎮居民住宅、農村住宅、賓館、飯店、公寓、商廈、學校、醫院、機關、部隊營房、工業廠房、倉庫、車站及碼頭等各種房屋建築。每種建築物都可以通過其具體的建築結構造價來進行量比。影響房屋抗災性能、決定其使用年限的主要是結構特徵。據此將房屋分為:鋼結構房屋、鋼筋混凝土結構房屋、磚木結構房屋、土木結構房屋等四類。

房屋建築單價可參照表6-3-1進行取值,並且按照損壞程度的大小進行估算。房屋建築破壞等級劃分標准參考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工作規定。房屋破壞按棟評定,一般劃分為五個等級,其宏觀標準是:

(1)基本完好(含完好):房屋承重構件完好,個別非承重構件輕微破壞,不加修理可繼續使用———10%

(2)輕微破壞:個體承重構件出現可見裂縫,非承重構件有明顯裂縫,不需修理或稍加修理可繼續使用———30%

(3)中等破壞:多處承重構件出現輕微裂縫,部分有明顯裂縫,個別非承重構件破壞嚴重,要一般修理———50%

(4)嚴重破壞:多數承重構件破壞嚴重,或局部倒塌,需要大修,個別房屋修復困難———100%

(5)毀壞:多數承重構件嚴重破壞,結構瀕於崩潰或已倒塌,已無修復可能———100%

在破壞等級劃分標准描述中,三個模糊量詞的大致范圍是:個別5%以下;部分30%以下;多數50%以上。

表6-3-1 房屋建築單價(參考建築標准)

王家半坡滑坡直接受害住戶14戶,學校一所,清真寺一座,民房72間,樓房(包括清真寺大殿)4幢。其中住戶民房50%按磚木結構房屋計,50%按土木結構房屋計。其中4間民房毀壞廢棄,其餘按中等破壞計;學校清真寺大殿按鋼筋混凝土結構房屋,中等破壞計。

表6-3-2 王家半坡滑坡建築損失表

X4=(2×50%×450+2×50%×250+34×50%×450+34×50%×250)×20+4×750×1000×50%=175.2(萬元)

2.2.2 資產損失

資產損失主要指泥石流災害造成的農產品損失、牲畜損失、室內外財產損失和其他損失。用公式表示為

城市地質環境風險經濟學評價

式(6-3-3)中,Sn為農產品損失,萬元;Sl為牲畜損失,萬元;Ss為室內外財產損失,萬元;Sq為其他損失,萬元。

農產品損失情況可採用市場價值法進行估算。牲畜的市場價格各地有所不同。為便於統一計量,取平均價為羊300元/只,豬500元/頭,馬1500元/匹,牛1300元/頭,雞、鴨、鵝30元/只。各按其具體損失數目進行估價。室內財產損失一般先調查被損毀和損壞的房屋數量(間),再計算具體損失。由於所處地區不同,室內財產損失差異也較大。為評價方便,根據其所處地域損毀房屋的室內財產損失計為3000元/間。室內財產損失也存在計算房屋破壞率的問題。其他損失包括被泥石流破壞的溝渠、堰塘、防洪堤等,一般採取估價的方法。

X5=Sn+Sl+Ss+Sq=54.31萬

其中Sn=14×2.5元/kg×500kg×50%=8750元

Sl=14×30×5×50%+14×300×2×50%+14×1300×1×50%=14350元

Ss=14×20000×50%=140000元

Sq=8萬元(溝渠)+20萬元(學校)+10萬元(清真寺)=38萬元

2.2.3 交通損失X6

泥石流暴發常常給當地交通狀況造成嚴重影響,因此,交通損失是經濟損失中一個重要方面。交通損失主要指在泥石流災害中公路、鐵路、橋梁等重要交通設施的損失情況。

用公式表示為

城市地質環境風險經濟學評價

式(6-3-4)中,Sg為公路損失(萬元);St為鐵路損失(萬元);Sq為橋梁損失(萬元)。

公路損失是被泥石流損毀公路的長度與其相應單位工程造價的乘積。經資料,公路的基本工程造價見表6-3-2。由於地質地貌條件不同,即使同等級的公路其工程造價也有較大差異,需視其具體情況而定。鐵路的基本工程造價見下表。其計算方法與公路損失的計算方法相同。橋梁按用途分有人行便橋、公路橋、鐵路橋等多種類型,所用建築材料也不一樣。因此,在計算橋梁損失時需根據災區實際情況再做具體分析。

表6-3-3 等級公路的單位工程造價

表6-3-4 不同地形鐵路工程造價

X6=Sg=20萬元/km×0.2km=4萬元

在王家半坡滑坡中,滑坡沒有造成鐵路和橋梁損失。

2.2.4 管線損失

管線損失X7是指在災害中遭受破壞的通信、供電、供水、供氣等重要管線的損失費用,單位為萬元。管線損失也常常被視之為生命線工程損失。管線不同,其相應的每公里工程造價就不同。為便於計量,管線造價採用100元/m的統一價格,再與受損管線長度相乘即得所需的管線損失。

2.3 社會經濟損失

社會直接損失主要指社會救災投入。

救災投入費用也是災害損失評價中不可忽視或缺的部分。它是指為了保持災區穩定,政府廣泛動員社會進行緊急救援、醫療衛生、物資發放、工程治理等所需費用。事實上這部分費用就是損失的機會成本。如果有相關數據,我們就可以直接應用到損失評價中。如果沒有或者缺乏該項統計資料,可以參照《地震災害損失評估評定》中的相關計算方法,通過直接經濟損失來計算救災投入費用。用公式表示為

城市地質環境風險經濟學評價

式(6-3-5)中,Sz為直接經濟損失(萬元);政府投入救災費用及物資約100萬元。

社會發展影響損失和政治穩定影響損失微乎其微,可忽略不計。

2.4 土地資源與土地環境影響損失

在泥石流災害損失評估中,我們考慮的資源損失主要指受泥石流災害影響或破壞的土地資源。而在土地資源的量化過程中,判斷土地是否遭受永久性破壞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大部分土地資源在災後是可以通過一定的措施加以部分甚至完全恢復的。因此,在評價資源損失時只需要考慮對其進行清理恢復的費用,具體計算時用災害破壞面積與該種土地類型基價的1%來進行估價。土地資源基價見表6-3-5。當部分土地資源由於嚴重破壞以至於在災後很難甚至無法恢復時,這種損失直接按照土地基價估算。計算公式如下:

城市地質環境風險經濟學評價

式(6-3-6)中,i為某種土地類型;Ai為土地面積;Pi為單位價格,元/m2

在實際評價中,土地資源基價可根據當地情況做適當調整。

表6-3-5 我國土地資源基價估算表

土地資源價值為

X9=300(元/m2)×37500(m2)=112.5(萬元)。

2.5 間接損失

地質災害導致的間接經濟損失非常復雜。包括生態環境、社會穩定、經濟持續發展能力、旅遊業、生產和服務性活動等諸多方面。其損失非常抽象,一般很難用公式直接量化。因此,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這一重要內容常常被忽略。我們注意到,直接經濟損失與間接經濟損失之間存在密切聯系。直接經濟損失越嚴重,往往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也越大,災害影響力越持久。因此,可通過兩者的一定比例關系來進行粗略估算。這也得到部分學者的認可。比例系數λ(一般取直接損失的整數倍)的確定往往通過典型案例的統計分析得出,與實際災害情況並不一定完全相符。但只要能在數量級上不出現較大誤差,就是比較可行的評價。在泥石流損失評價中,取比例系數λ=4,用公式表示為

城市地質環境風險經濟學評價

式(6-3-7)中,SJ為間接經濟損失,SZ為直接經濟損失。

表6-3-6 直接經濟損失核算表

三、結果

將上述計算總和,得到王家半坡若發生滑坡,將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478.01萬元,間接經濟損失為1912.04萬元,總計為2390.05萬元。

② 地質災害防治效益分析的國內外研究現狀

12.1.1 國際研究現狀

美國是自然災害比較嚴重的國家之一,面臨的災害主要包括洪水、風暴潮、海嘯、地震、膨脹土、滑坡、強風、台風、龍卷風等。為減輕這些災害的損失,開發了很多減災技術,並通過聯邦、州和地方的公共政策付諸實施。保險機構和其他團體的資助,使災區人們的生產和生活得以維持和恢復。現以美國為例說明地質災害效益分析研究現狀。

美國由聯邦應急管理局(FEMA)和保險業牽頭,匯編並評估滑坡災害對經濟影響的信息。雖然滑坡和其他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是經常的、廣泛的,但並未經常匯總,很難查到。每逢發生滑坡或其他自然災害之後,不同的機構和組織都可以提出災情評估,但這些評估差異很大,統計的損失范圍不同,而且隨著時間不同而有變化。美國國家研究理事會在其1999年提交的《自然災害的影響:損失評估框架》中得出結論說,目前還沒有一個被廣泛接受的評估自然災害,包括滑坡和其他地面滑動災害損失的框架。由於缺乏這種信息,所以很難制定應對這些災害的政策,也很難衡量決策的成本-效益以及減災措施的效果。災害損失資料庫對於幫助政府機構掌握趨勢和查明滑坡減災的進展,是十分必要的。

現介紹Petak和Atkisson根據美國各州的統計數據建立的一套評估方法:針對以上所列9種自然災害,主要採取5類減災方法,分別為避災、區域防護、建築物加固、建築物搬遷和場地處理,每一措施都可通過制定或修改公共投資、土地利用、災害救濟、建築規范等政策予以實施。然而,對任何人、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採取的任何措施都需要有相應的投入,所以必須對每一策略進行減災效益和費用分析,以評價其綜合效果。

具體做法是對每一種災害選擇一組減災措施,估算可能的減災效果和費用,即可計算出減災率(採取措施後減少的損失值與期望損失值之比),其中損失值是指不採取任何減災措施時估算的損失值。洛杉磯市的經驗表明,推行場地平整和土壤分析規范收到了較滿意的效果(表12.1)。

表12.1 美國洛杉磯市減災率估算舉例

12.1.2 國內研究現狀

我國在一些領域進行的災害評估,已經在減災、防災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例如,我國在一些區域或城市完成的洪水災害評估、地震災害評估等,不但為國家經濟規劃和工程建設提供了重要的依據,而且直接指導了減災工作。然而,在地質災害領域,20世紀80年代以前,地質災害研究主要局限於對災害分布規律、形成機理、趨勢預測等方面的研究,基本依附於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和有關的研究工作。20世紀80年代以後,地質災害風險評估才開始起步,而防治效益評估正是地質災害風險評估的一部分。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估工作在理論和實踐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還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1)沒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效益評估指標體系。

2)由於我國各地區地質災害特徵不同,經濟發達程度存在差異,造成經濟效益統計標准不同,很難統一。

3)對已經完成的治理工程沒有很好地進行總結分析,很難對今後的規劃和防治工作起指導作用。

由此,應該說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估工作還處於探索階段。

③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經濟學原理

一、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品

在人類的物質資料生產過程中,勞動首先是人與自然之間的過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動來引起、調整和控制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過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包括預測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興工動料構築減災工程都是引起、調整和控制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過程。

在地質災害的定義中,人類的生命和財產遭受了危害,生產和生活活動受到了阻滯,資源和環境受到了破壞,這時成災區范圍內人類的生命、財產、生產及生活活動、資源和環境稱為承災體。地質災害防治活動是以提供承災體安全為產品的經濟活動。我們把通過地質災害防治活動提供的承災體安全稱為安全品。

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產出的是安全品,安全品的價值不是在市場競爭中通過價格得以實現。假設決定對某一泥石流易發區進行勘查,即決定投入資金進行勘查。經過招投標競爭,甲企業以100萬元勘查工程價款中標。經勘查得出結論,年內有暴雨,且暴雨必定引發特大型泥石流。承災體為一座工廠,其全部財產,重置價1000萬元,20戶居民,其全部財產200萬元,該區再無其他財產。經科學分析,若無防災工程,也不遷移,則暴發泥石流時,居民財產百分之百被毀,即200萬元;企業財產50%受損,即500萬元。若遷移居民和企業,需耗費500萬元,若興建防禦工程,至少需2000萬元,我們選擇轉移居民和企業財產的做法。假定甲企業得出的結論和損失分析是正確的,那麼,減災工程的經濟效益是(200×100%+1000×50%-500-100)÷(500+100)=16.66%,安全品的價值實現了700萬元。也就是說,如果不投入資金進行減災活動,承災體的損失將是700萬元,而減災活動的結果是使承災體獲得了安全,支出的是500萬元遷移費用和投入的100萬元勘查費用。以絕對數表示的經濟效益是100萬元。在這個例子中,如果承災體不是一個工廠、20戶居民的財產,而是一個城區的500戶居民,10個工廠,一所學校,其價值分別是5000萬元、10000萬元和300萬元,而遷移費用2000萬元,泥石流毀損各工廠和居民財產的百分比不變,毀損學校財產的價值為三分之二。此外,災後治理發生的費用也是災害發生的損失,設為210萬元。那麼,我們選擇興建防禦工程,這時按已有的經濟效益定義,投資的經濟效益是(5000+5000+200+210-2000-100)÷(2000+100)=386.19%。即不投資進行減災活動,承災體的損失是10410萬元,投資防禦後承災體獲得安全,這個安全是以2100萬元的投入換來的,安全品實現的價值是10410萬元,其凈效益為10410-2100=8310萬元。由此可以看到,安全品的價值就是承災體在受到地質動力作用時最大可能損失的價值;安全品的價值,不論是轉移了承災體還是通過防治工程使災害體消失了危害之勢,只要承災體獲得了安全,安全品的價值就實現了。

二、安全品生產活動的特殊性

(一)產品用途的單一性

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勞動對象是客觀地質體。人們根據已有的認識,對客觀地質體進行勘查,當然首先是可能成災的區域,尤其是成災嚴重的區域。為了保證承災體的安全,經過論證,對於極易成災,且一旦成災,則災度很高的點要興工動料建造防禦工程,改變地質體應力狀態。就過程而言,對客觀地質體的認識是勘查過程,這與地質勘查一樣。正是這一點決定了地質災害勘查企業多來自於地質勘查行業。對於興建工程,地質體改變應力狀態這一階段又類似於建築業,興工動料,生產單件性產品。雖然少數減災工程除了具有減災功能外,還可以結合具體條件綜合開發其他產品,但我們的目的是防止地質災害發生,遇有這種情況可以分開評估。

(二)安全品是一種公共物品

承災體是寬泛的概念,我們不能排除防治區域內任何人及其所有物從地質災害防治中獲得安全,也不會因為區域內多有一個人及其所有物而使另外人及其所有物的安全受到威脅。因此,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品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安全品的公共性決定了由自然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出資人必為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三)安全品生產活動中資金運動的特殊性

工業的資金,從用貨幣在市場上購進生產要素開始,經過生產過程生產出產品,再用產品從市場交換回貨幣資金,這樣一個過程又一個過程循環運動。其中一個環節受阻,整個資金運動就會停止。事實上,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也要接續不斷地完成這4個環節,防治活動才能不斷地進行下去。我們來分析資金運動過程的特殊性。

1.決定生產過程是否進行的是業主

從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企業,用貨幣資金從市場上購進生產要素,獲得具有專業知識的勞動力和勞動手段,為勘查活動做准備,這一環節與工業企業沒有差別。完成生產准備之後,資金進入生產過程。勞動力與勞動資料結合作用於勞動對象,對客觀地質體可能發生地質動力現象的情況獲得認識。一般要做出三種選擇,一是成災可能性很小,即使成災災害損失很小,不必採取預防措施;二是成災可能性較大,災害損失也較大,但種種原因使得興建工程,改變客觀地質體的應力狀態並不經濟,這時可選擇轉移承災體;三是必須興建防災工程。做出決定之前,需要進行方案比選的效益分析。做完選擇並實施後,生產過程就結束了,資金進入了產成品狀態,這一環節與工業企業也沒有差別。但在生產過程進行之前,生產要素進入企業之後,與工業企業不同,勞動對象不像工業企業那樣,購進材料加工處理,購進什麼材料,從哪裡購都由企業自己決定。地質災害防治企業對自然地質動力現象進行勘查之前,要通過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才能進行。這是資金運動過程中與工業企業的資金運動在空間位置確定上的差異,是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特有的經濟關系的反映。

2.產成品沒有實物形態

工業企業的生產過程結束,產成品有時要在企業留滯一段時間。產成品一般是實物形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企業產出的安全品不會在企業留滯,沒有實物形態,具有信息產品的特徵。

3.「驚險的一躍」在生產過程進行之前

工業企業的產成品要在市場出售換回貨幣資金。這一環節完成,資金就完成了一個循環,一個產品的物質生產過程也就完成。這一階段是價值實現階段,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馬克思說這是「驚險的一躍」。產品是否適應市場需要,產品的質量性能,產品個別勞動與社會平均勞動的差別,都要在這一環節上表現出來。如果產品不是社會所需要的產品,那麼就賣不出去,產成品就完不成「驚險的一躍」。如果產品的質量、性能不高,那麼買者就不願買,或低價賣或銷售不暢,完成「驚險的一躍」就很困難。產品的價格要以市場上的價格表現出來。售價與成本之差是產品生產者的利稅,如果售價高於成本,那麼產成品轉化為貨幣資金,也就大於投入的生產要素成本,否則轉化的貨幣資金或等於或小於投入的生產要素成本,企業就沒有利潤。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企業的產成品是安全品,一經生產出來,立即就被承災體的所有者或佔有者、使用者直接享用,看不到直接的驚險一躍過程,沒有產成品直接轉化為貨幣資金的過程,即不是用產成品直接在市場上交換成貨幣。但是地質災害防治活動要繼續下一生產過程就必須獲得貨幣資金的補充,誰來補充?這一問題涉及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特有的經濟關系:自然地質災害應由政府投入貨幣資金,人類直接誘發地質災害應由誘發者投入資金。盡管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成品沒有直接的「驚險的一躍」過程,但仍有產品質量和個別成本與社會成本的差別問題存在。顯然,對地質動力現象的產生、發展和變化認識結論常與實際不符,則必失信於人,企業要在「驚險一躍」中摔傷。如果減災投入比承災體的損失還大,那麼減災企業的繼續存在就沒有意義,「驚險一躍」之後也就難以再獲得出資人的投資了。然而,對於出資人來說,從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企業對地質動力現象的產生、發展和變化認識結論與實際相符的程度卻是投資產生效益的關鍵之一。因而從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企業的「驚險一躍」不在產品生產出來之後,而在資金投入之前。信譽程度、企業等級是地質災害防治效益的分析指標。

4.社會財富總量即時不增

在市場經濟中,一般經濟活動在「看不見的手」的指揮下,自覺不自覺地從自然界獲取物質和能量,增加社會財富。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是動用已經獲得的社會物質財富防止更大量的已經形成的社會物質財富損失,其基本出發點和歸宿是如何減少災害給社會經濟和資源帶來的破壞與損害。這個特性說明,除非結合其他以經營為目的的工程或間接影響,一般的,地質災害減災工程沒有資金迴流量,投入資金的成本都會被安全品的價值即時抵消。

三、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的再定義

按經濟效益的通常定義,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常被理解為投資者投入資源,地質災害防治企業生產出安全品的可能損失與投資者投入的資金之比。假定這樣理解准確無誤,那麼表述方式可以多樣,可以用絕對數的方式表達為可能損失減去投入資金的差額,也可以用資金利稅率、產值利稅率的方式表達為相對數。為便於與其他行業比較,採用資金利稅率的形式最好。至於地質災害防治企業本身的經濟效益,同建築企業相似,是減災投入經濟效益之外的另一回事,但減災企業是實現減災經濟效益的載體。像假定的例子一樣,針對特定的災害地點防治投入的效益是單個投資項目的效益。評價單項投資的效益,重要的是找到兩個數值,一是如果發生災害,承災體的最大可能價值損失有多大,二是項目的投資。有了這兩個指標,單項投資的效益就可以評價了。

但是,按經濟效益通常的定義,投入是對生產產品的投入,產出是生產活動的直接結果,而在上面的理解中,投入沒有疑問,可是產出就有問題了。安全品的價值獨立於地質災害防治活動過程之外,並且在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之前就已經存在了,因此在理論上說不通,這種理解還存在偏差。

補償定理及其推論從整體著眼使得資源配置更優,已經不再局限於具體的生產過程,而是對比決策的社會凈收益,而且個體資源配置優劣必須以整體資源配置優劣為前提。所以,可以依據補償定理及其推論,把經濟效益定義的內涵和外延擴大。我們把不進行投入,也沒有產出的決策稱為不作為決策或零決策。至此,我們可以把經濟效益定義為:相對於零決策的決策產生的社會凈收益。如果定義為相對於零決策的決策產生的社會凈收益和資源投入的和與資源投入的比也一樣,只是表述方式不同,在我們的評價模型中還是採用資金利稅率的形式。顯然,這樣的定義包含了通常的經濟效益定義。

這樣定義的經濟效益給出了經濟效益評價的方法。獲益者可以補償損失者,即使實際補償沒有發生。凈效益最大,也就是收益與總費用之差最大,或總收益與總費用之比最大。由此可見,上面樸素理解的經濟效益定義,雖然理論上有偏差,但計算式仍然正確。用補償定理推論來表述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十分順暢。就單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來說,把投入資源看成一種損失,沒有資源投入時的損失為可能損失X1,有資源投入時的損失為投入的資源X2,兩種政策下效益的最低水平為X1-X2≥r(r是在評價區域內與等量資金可以獲得的平均利稅額),或(X1-X2)/X2≥R(R是評價區域內的年平均資金利稅率)。

四、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區域經濟效益

補償定理及其推論,不僅為定義經濟效益提供理論基礎,而且也為我們提供了評價區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的簡單易行辦法。如果把可能損失按大小排隊,再把減災投入相應的列出來,那麼每一個項目都有一個經濟效益。現按經濟效益從大到小依次排隊,當經濟效益小到等於其他行業資源投入的平均的資金利率時,大於或等於這個經濟效益水平以上所有項目所需資源投入之和,即為當期政府應投入的資源數量。政府投入這樣的資源量在宏觀上能夠接近實現帕累托效率。這就是說,防治地質災害投入資源的邊際利稅和是遞減的,當邊際利稅和等於其他產業的平均邊際利稅和時,能夠接近於帕累托效率。

由此可以看到,雖然整體投資是由單項投資構成的,但還不能簡單相加求得整體經濟效益。此外,從地質災害防治企業資金運動過程的分析中可以看到,減災活動是否進行是由投資者決定的。按照有關的法律,責任人造成的地質災害損失要由責任人賠償,災後要由責任人治理。自然地質災害的防治要由政府投資。為了查清哪裡易發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如何,政府要組織人財物力進行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圈定不同地質災害危險等級的區域,其間發生的一切費用都構成政府防治地質災害的投入。對於有地質災害發生危險的區域,政府還要預防監測,預防監測發生的費用也是政府防治地質災害的投入。我們把上述兩項費用統稱為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基礎投入。嚴格地說,政府有關地質災害日常管理費用也屬於基礎投入,但是,考慮這部分費用不便於與其他財政支出分開,就不列入基礎投入了。政府的基礎投入加上專項投入是政府對於自然因素導致的地質災害防治的全部投入。基礎投入是地質災害防治區域經濟效益的構成因子,但卻不是單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的直接構成因子。

④ 泥石流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評價研究

張梁梁凱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河北三河,101149)

摘要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需要編寫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綜合評價,目前我國幾百個泥石流防治工程和三峽庫區200多個滑坡治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都是用定性的簡單敘述,把災害體危害范圍內的承災體價值總量作為經濟效益,不能充分說明防治工程的重要性,只能提供定性的決策依據。針對上述問題,本文研究了泥石流防治工程經濟效益定量化的評估模型和評估方法。為地質災害、設計單位使用,提高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水平。泥石流防治工程經濟效益為投資者投入資金,為災害防治企業建設防治工程,從而最大可能地減少承災體的經濟損失與投資者投入的資金之比。防治工程資金利稅率=地質災害最大可能經濟損失-防治資金投入/防治資金收入;防治工程直接經濟效益=最大可能經濟損失-防治資金投入;投入產出比=防治資金投入/最大可能經濟損失。

泥石流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評價方法為第一步進行泥石流危害范圍內的承災體調查,第二步進行泥石流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評價,評價內容包括:①防治工程概況;②經濟評價基本數據;③經濟效益計算;④經濟效益評價。並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南溪泥石流為案例,進行了經濟效益評價。

關鍵詞泥石流經濟效益模型方法案例

1泥石流防治工程效益概述

我國泥石流分布范圍廣,活動強烈,泥石流危害涉及城鎮、交通、工礦、農田等幾乎山區的各個領域和各個部門。一次泥石流災害損失少則幾萬至幾十萬元,多則幾千萬元,乃至上億元,防治泥石流成為我國山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急迫解決的問題,也是我國山區減災防災的重點之一。近幾十年來,我國已完成各類泥石流防治幾十處,建成規模不等的各類型的泥石流防治工程千餘項,大大減輕了我國山區的泥石流危害,促進了山區經濟的發展和社會進步,產生了顯著的泥石流防治效益。泥石流防治工程的效益包括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與其他效益。這幾個方面的效益是相互關聯的整體,而且比較難以量化。

泥石流防治工程的社會效益主要體現在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減少人員死亡的損失,穩定人心[1]等方面。以四川金川縣城八步黑溝泥石流防治工程為例:治理前,每逢雨季,由於擔心暴發泥石流,人們個個自危,朝不保夕,人心惶惶,嚴重危及到社會安寧,影響經濟發展和城鎮建設。而治理後,消除或減輕泥石流威脅,解除了人們的恐慌心理,消除了當地幹部、群眾的後顧之憂,使人們安居樂業,促進了生產和社會的穩定,從而也繁榮了當地的經濟。治理前該溝經常堵斷金川—丹巴公路,嚴重影響該縣與外界的經濟聯系,影響該縣與外界的社會活動,治理後,保證公路的暢通、促進社會經濟活動,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

泥石流防治工程的環境效益主要體現在:通過採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對泥石流進行綜合治理後,將使流域的森林植被得到保護和恢復,提高森林植被覆蓋率,形成一個多層結構的有機體,發揮其涵養水源,保水固土的作用,從而起到攔截降水、保護坡面、調節徑流、削減洪峰、減小地表侵蝕、增強土體的穩定性和抗蝕能力的作用,使區域內生態環境得以改善,從惡性循環過渡到良性循環。各種工程措施,又把大量固體物質,攔蓄在河道內,從而減少匯入主河的泥沙,減輕了對主河的淤積,使得主河的局部河段的水沙特徵得以改善,使主河河床向自然平衡狀態發展,減輕泥石流對主河的堵塞。攔擋工程抬高侵蝕基準,穩溝固床,消弱了泥石流形成的條件,為流域生態環境改善創造了條件。四川南坪後山進行泥石流綜合治理後,山坡植被覆蓋率從治理前的10%增加到80%以上,有效保持了水土,在發生多次暴雨情況下,都未爆發泥石流。

泥石流防治工程的經濟效益主要體現在:保護泥石流危害區內人民的物質財產。保護的對象如城鎮、村莊、農田、鐵路、風景區等,是有價值的資產。通過泥石流防治減少了對物質財產造成的經濟損失。本文即重點研究泥石流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評估模型和評估方法。以實現定量化評價泥石流防治工程的經濟效益。

2單項泥石流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評估模型

泥石流防治工程經濟效益為投資者投入資金,泥石流災害防治企業建設防治工程,而最大可能地減少承災體的經濟損失與投資者投入的資金之比。可以用絕對數的方式表達為最大可能經濟損失減去投入資金的差額,也可以用資金利稅率的方式表達為相對數。也可以用投入產出經費即防治資金投入/最大可能經濟損失。至於泥石流災害防治企業本身的經濟效益,同建築企業相似,是減災投入經濟效益之外的另一回事,但減災企業是實現減災經濟效益的載體。針對特定的災害地點防治投入的效益是單個投資項目的效益。評價單項投資的效益,重要的是找到兩個數值,一是如果發生災害,承災體的最大可能價值損失有多大;二是項目的投資。其經濟效益計算模型為:

設承災體共有n類,第i類承災體的易損性為vi,設第i類承災體的價值為Ai,則:

承災體總價值為:A=A1+A2+A3+…+An

設第i類承災體的最大可能經濟損失為Ci,則Ci=Aivi,承災體的最大可能經濟損失總值為:

C=A1v1+A2v2+A3v3+…+Anvn

設有m個備選方案(包括搬遷避讓),第k(k=1,2,3,…,m)個備選方案最大可能經濟損失為Ck,第k個備選方案的資金投入量為Dk,第k個備選方案防治效益為Bk,單項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計算模型為:

Bk=(Ck-Dk)/Dk

式中:Bk——單項泥石流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

Ck——單溝泥石流危害范圍內承災體的最大可能經濟損失;

Dk——單項泥石流災害防治工程投入。

防治工程直接經濟效益=Ck-Dk

防治工程投入產出比=Dk:Ck

3單項泥石流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評價方法[3]

3.1泥石流危害范圍內的承災體調查

(1)調查收集泥石流流域內的行政分布圖,繪制承災體分布的平面圖。

(2)調查收集泥石流流域內縣、鄉、村的社會經濟統計資料。

(3)現場調查城市鄉村居民房屋。

調查可能遭受泥石流災害作用的城市居民房屋,包括戶數、間數、建築面積(m2)。承災體的價值就是這些民房在災前一刻的重估價值。承災體受災害作用損失的價值可以按受損壞房屋殘存價值推算,比如磚、木料等還有一定的價值,那麼從承災體整體價值中減去這些有用物的價值,即為損失價值,再比如,一座房子只毀損一角,可以修復,那麼修復的價值即為損失價值。

(4)現場調查城市鄉村居民家居用品(居民戶所擁有的除房屋以外的所有物品)。

調查可能遭受泥石流災害作用的城市鄉村居民戶的家居用品,以戶為最小單位。承災體的價值即這些受災害作用的居民戶災前一刻的重估價值。其計算方法可以按主要消費品平均每戶擁有量及戶數計算,也可從其它途徑獲得。

(5)現場調查土地資源的分布,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以畝為最小單位。其價值採用當地各類型土地的基價乘以數量求得。

(6)現場調查鐵路、公路。

調查可能遭受一次泥石流災害作用的鐵路、公路的長度。計量單位為千米或米。承災體的價值為其受泥石流破壞的長度×預算價格。承災體的價值損失為修復費用減去殘值。

(7)現場調查泥石流最大危害范圍內其他各類承災體的數量(數量帶著單位,如水電站一座,涵洞一座等),承災體現價價值XX萬元。各地可根據當地情況列出承災體標准單價表。

3.2泥石流防治工種經濟效益評價

(1)泥石流防治工程概述:簡要敘述泥石流流域環境地質條件,泥石流災害發生情況,建設泥石流防治工程技術方案和實物工程量,工程投資概算等。

(2)泥石流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評價:包括基本數據的確定;泥石流最大危害范圍內承災體的價值和最大可能經濟損失值的計算;泥石流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計算。

a.泥石流最大危害范圍內承災體的價值計算為數量×單價。依據當地實際情況估算承災體價值量。

b.泥石流最大危害范圍內承災體最大可能經濟損失值計算為採用承災體價值×該承災體的易損性求得。各類地質災害相對各類承災體的易損性值可查表1「地質災害承災體易損性專家意見匯總表」求得。

c.泥石流最大危害范圍內最大可能傷亡人數計算採用危害范圍內人口總數×人口安全易損性求得。人口安全易損性根據泥石流災害死亡人數除以泥石流區域內的人口總數計算得到。

d.泥石流對土地資源的損毀,長期遭受泥石流災害威脅的地區,土地資源價值會明顯低於同類其他地區,特別是在危險度大的地段其價值基本喪失而無法利用。土地降等級使用所造成的差價損失即為泥石流災害對土地資源的最大可能損失值。

表1地質災害承災體易損性專家意見匯總表

地質環境經濟論文集.第2輯

式中:Ds——土地資源價值損失;

n——完全被泥石流破壞的土地面積的塊數;

j——降級使用的土地面積的塊數;

Esi——第i塊被完全破壞的土地面積;

Esj——第j塊降級使用的土地面積;

Pei——第i塊土地的單價;

△Pej——第j塊降級使用的土地的單價差。

e.泥石流防治工程投入經費預算,根據防治工程的類別選擇水力水電工程費用定額、農業、林業工程費用定額、建築業相關費用定額等進行預算。已完成工程則直接取用工程投資概算數即可。

f.泥石流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計算採用易損性綜合化評價法,查易損性匯總表列出易損性,按C=A1V1+A2V2+A3V3+…+AnVn計算承災體的最大可能經濟損失總值,按B=(C-D)/D計算泥石流防治工程的經濟效益。

(3)泥石流防治工程經濟評價結論:要明確說明泥石流防治工程保護了多少人的生命安全,可能減少死亡人數;保障了多少萬元物質財富的安全,可能減少多少經濟損失;工程冶理的資金凈收益是多少;資金利稅率是多少;投入產出比是多大。最後提出對策和建議。

4案例: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評價

4.1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概況

4.1.1南溪泥石流環境地質條件

南溪位於郴州市北湖區南溪鄉政府所在地。2002年8月7日晚7時至8日清晨,在不到10小時內降雨230mm,其中晚8時至11時降雨量達160mm,暴雨誘發滑坡和泥石流地質災害,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其中醫院、信用社、糧站、敬老院、手工業聯社、獸醫站和中學等遭到嚴重破壞,房屋幾乎全部倒塌,直接經濟損失900多萬元。

南溪位於兩條沖溝的交匯處,周邊山坡陡峻,風化和殘坡積層厚度較大,是滑坡和泥石流地質災害易發區。

南溪地貌屬於構造剝蝕低山區,地形是山間谷地,地勢總體東高西低,附近最高點標高947.8m,最低點標高660.0m左右,山坡坡度40度左右。

區內年平均降雨量1528mm,年最大降雨量2247.6mm,降雨量年內分配不均,4~6月為豐水期,暴雨和大暴雨一般在6~8月份。

區內沖溝較發育,地表水總體流向是自東向西,南溪處於兩條沖溝交匯的洪積扇地帶。北側下東溪流量較小,沖溝坡度是0.10,匯水面積為4.7km2。南側上東溪流量較大,沖溝坡度是0.16,匯水面積為10.0km2。通過地質、水文、氣象和地貌等條件綜合分析,下東溪和上東溪是泥石流易發的沖溝,沿沖溝是泥石流的形成區和流通區;在南溪段沖溝坡度變緩,地形相對開闊,成為泥石流的局部堆積區。2003年8月7日,在南溪產生了厚1.0m左右、面積15000m2的泥石流堆積物,最大粒徑是0.5m。

區內的岩石以中粒斑狀角閃石黑雲母正長(二長)花崗岩為主,風化深度5~20m,裂隙發育,岩石破碎。表層殘坡積厚2.0m左右,為砂質粘土,鬆散,透水性強,飽水後穩定性差,易產生滑坡,破壞邊坡,同時也為泥石流提供了物質條件。見圖1。

圖1郴州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和承災體分布圖

4.1.2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概況

(1)採用攔砂壩和河道疏浚治理泥石流溝。在上東溪和下東溪分別修築攔砂壩攔截砂石,減緩沖溝坡度,削減泥石流的強度;在南溪段疏浚河道,修築護堤,保障溪水暢通,對泥石流可起到導流作用。

(2)採用擋土牆、截水溝和排水溝治理滑坡,提高山坡的穩定性,保護坡下居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4.2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評價

4.2.1經濟評價基本數據

現場調研南溪泥石流最大危害范圍內,主要承災體為南溪鄉東溪村。駐地有鄉政府11個機關單位,居民141戶,居住人口1568人,流動人口200人。駐地固定資產5600萬元,其中有商店30個。愛民新村建民房59棟;車輛15台,其中客車6台;摩托車72台;鄉衛生院1個,鄉中學1個,信用社存款600萬元;蓄牧業產值30萬元;種植業產值32萬元。公路1000米,拱橋1座。小水電站2個,裝機500kW,產值260萬元。

4.2.2經濟效益計算

南溪泥石流堆積物體積為1.5萬m3,查地質災害分類分級標准,屬於中型泥石流。根據現場調研數據,查易損性專家意見匯總表確定各類承災體的易損性。計算各類承災體的最大可能經濟損失。

(1)人口:A1=1768人,V1=0.015,C1=1768×0.015=27(人)(人口安全易損性值根據2002年8月7日南溪泥石流造成死亡23人,重傷3人,輕傷510人的資料計算得到:南溪泥石流人口安全易損性=0.015)。

表2湖南省郴州市地質災害承災體單價表

(2)城市居民房屋:A2=5600萬元,V2=0.5397,C2=5600×0.5397=3022.32萬元

(3)城市居民家居用品:A3=2.5萬元/戶×141戶=352.5萬元,V3=0.9297,C3=352.5萬元×0.9297=327.72萬元

(4)農村居民房屋:A4=15萬元/棟×59棟=885萬元,V4=0.7044,C4=885萬元×0.7044=623.4萬元

(5)農村居民家居用品:A5=1.3萬元×68戶=88.4萬元,V5=0.8853,C5=88.4萬元×0.8853=78.26萬元

(6)蓄牧業資產:A6=30萬元,V6=0.9301,C6=30萬元×0.9301=27.90萬元

(7)農業凈資產:A7=32萬元,V7=0.5096,C7=32萬元×0.5096=16.31萬元

(8)交通運輸財產:A8=8萬元×9台+5萬元×6台+0.5萬元×72台=138萬元

V8=0.5169,C8=138萬元×0.5169=71.33萬元

(9)商業財產:A9=1.0萬元×30個=30萬元,V9=0.4944,C9=14.83萬元

(10)金融單位財產:A10=600萬元,V10=0.5515,C10=330.9萬元

(11)機關單位財產:A11=2萬元×11=22萬元,V11=0.5515,C11=22萬元×0.5515=12.13萬元

(12)醫療衛生業財產:A12=20萬元,V12=0.5037,C12=20萬元×0.5037=10.07萬元

(13)學校財產:A13=20萬元,V13=0.5706,C13=20萬元×0.5706=11.41萬元

(14)公路:A14=1000元/m×1000m=100萬元,V14=0.9469,C14=100萬元×0.9469=94.69萬元

(15)小水電站:A15=260萬元,V15=0.5066,C15=260萬元×0.5066=131.7萬元

承災體的最大可能經濟損失總值:

C=C2+C3+C4+C5+C6+C7+C8+C9+C10+C11+C12+C13+C14+C15=4773.05萬元

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投入經費預算:

根據預計投入的各項勘查和治理的工作量,按國家有關費用標准,對所需經費進行預算,共需資金150.64萬元,其中勘查費用6.2萬元,治理費用144.44萬元(見表3)。

表3南溪泥石流勘查和治理費用預算表

該泥石流防治工程資金利稅率為:

B=(C-D)/D=(4773.05-150.64)/150.64=0.03

防治工程直接經濟效益:C-D=4622.41萬元

投入產出比=150.64∶4773.05=1∶31.69

4.3結論

湖南省郴州市南溪泥石流,屬於中等危險的泥石流,防治工程按20年一遇標准設計。實施工程治理後,泥石流危害范圍0.3124km2內(南溪鄉政府所在地-東溪村)的各類承災體能夠在泥石流發生時,使1768人的人身安全得到保護,減少可能死亡人口27人;減少可能經濟損失4773.05萬元。工程治理的直接經濟效益為4622.41萬元,資金利稅率為0.03,投入產出比為1∶31.69。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社會、經濟效益巨大,建議有關主管部門盡快批准實施。

參考文獻

[1]中國科學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災害與環境研究所.中國泥石流防治.成都:成都科技出版社,[出版時間不詳].

[2]國家計劃委員會編.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1987.

⑤ 地質災害防治的經濟效益研究

高興和1高世樂2

(1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河北三河,101149;2大連理工大學,大連,116024)

摘要本文著眼於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生產的產品、產品的特殊性以及產品生產活動過程的特殊性,從希克斯-卡爾多補償檢驗原理及其推論出發,分析了地質災害防治資源配置的經濟效益本質,提出了適合於包括地質災害防治在內的經濟活動的經濟效益定義,為建立地質災害防治的經濟效益評價模型奠下了理論基礎。

關鍵詞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

經濟效益被定義為產出與投入之比,或以絕對數形式表示為產出與投入之差。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投入是投資者的投資,減災投入的產出是什麼呢?

1.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品

在人類的物質資料生產過程中,勞動首先是人與自然之間的過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動來引起、調整和控制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過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包括預測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興工動料構築減災工程都是引起、調整和控制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過程。

在地質災害的定義中,人類的生命和財產遭受了危害,生產和生活活動受到了阻滯,資源和環境受到了破壞,這時成災區范圍內人類的生命、財產、生產及生活活動、資源和環境稱為承災體。我們把按照人們對地質動力運動規律的已有認識,對於有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動力現象之勢,且在地質動力現象作用范圍內有人類的生命、財產、生產及生活活動、資源和環境受威脅的地質體稱為勢地質災害體,可簡稱為勢災害體。在地質動力現象作用范圍內受威脅的生命、財產、生產及生活活動、資源和環境稱為勢承災體。勢災害體和勢承災體同時存在就稱為勢地質災害。地質災害防治活動是以提供勢承災體安全為產品的經濟活動。我們把通過地質災害防治活動提供的勢承災體安全稱為安全品。

安全品的價值就是勢承災體在受到地質動力作用時最大可能損失的價值,稱之為勢損失。安全品的價值不是在市場競爭中通過價格得以實現,不論是轉移了勢承災體,還是通過防治工程,使勢災害體消失了危害之勢,只要勢承災體獲得了安全,安全品的價值就實現了。

2.安全品生產活動的特殊性

2.1產品用途的單一性

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勞動對象是客觀地質體。人們根據已有的認識,對客觀地質體進行勘查,當然首先是可能成災的區域,尤其是成災嚴重的區域。為了保證勢承災體的安全,經過論證,對於極易成災,且一旦成災則災度很高的點要興工動料建造防禦工程,改變地質體應力狀態。就過程而言,對客觀地質體的認識是勘查過程,這與地質勘察一樣。對於興建工程,地質體改變應力狀態這一階段又類似於建築業,興工動料,生產單件性產品。雖然少數減災工程除了具有減災功能外,還可以結合具體條件綜合開發其他產品,但我們的目的是防止地質災害發生,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分開討論。

2.2安全品是一種公共物品

勢承災體和承災體是寬泛的概念,我們不能排除防治區域內任何人及其所有物從地質災害防治中獲得安全,也不會因為區域內多有一個人及其所有物而使另外人及其所有物的安全受到威脅。因此,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品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安全品的公共性決定了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出資人必為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出資的方式可以是財政撥款,也可以是政府出面,在一定區域內,按某種規則集資。

2.3安全品生產活動中資金運動的特殊性

工業的資金,從用貨幣在市場上購進生產要素開始,經過生產過程生產出產品,再用產品從市場交換回貨幣資金,這樣一個過程又一個過程循環運動。其中一個環節受阻,整個資金運動就會停止。事實上,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也要連續不斷地完成這四個環節,防治活動才能不斷地進行下去。我們來分析資金運動過程的特殊性。

2.3.1決定生產過程是否進行的是業主

從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企業,用貨幣資金從市場上購進生產要素,獲得具有專業知識的勞動力和勞動手段,為勘查活動做准備,這一環節與工業企業沒有差別。完成生產准備之後,資金進入生產過程。勞動力與勞動資料結合作用於勞動對象,對客觀地質體可能發生地質動力現象的情況獲得認識。一般要作出三種選擇,一是成災可能性很小,成災災害損失很小,不必採取預防措施;二是成災可能性較大,災害損失也較大,但種種原因使得興建工程,改變客觀地質體的應力狀態並不經濟,這時可選擇轉移能夠轉移的勢承災體;三是必須興建防災工程。做出決定之前,需要進行方案比選的效益分析。做完選擇並實施後,生產過程就結束了,資金進入了產成品狀態,這一環節與工業企業也沒有差別。但在生產過程進行之前,生產要素進入企業之後,與工業企業不同,勞動對象不像工業企業那樣,購進材料加工處理,購進什麼材料,從哪裡購都由企業自己決定。地質災害防治企業對自然地質動力現象進行勘查之前要通過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才能進行。這是資金運動過程中與工業企業的資金運動在空間位置確定上的差異,是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特有的經濟關系的反映。

2.3.2產成品沒有實物形態

工業企業的生產過程結束,產成品有時要在企業留滯一段時間。產成品一般是實物形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企業產出的安全品不會在企業留滯,沒有實物形態,具有信息產品的特徵。

2.3.3「驚險的一躍」在生產過程進行之前

工業企業的產成品要在市場出售換回貨幣資金。這一環節完成,資金就完成了一個循環,一個產品的物質生產過程也就完成。這一階段是價值實現階段,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馬克思說這是「驚險的一躍」。產品是否適應市場需要,產品的質量性能,產品個別勞動與社會平均勞動的差別,都要在這一環節上表現出來。如果產品不是社會所需要的產品,那麼就賣不出去,產成品就完不成「驚險的一躍」。如果產品的質量、性能不高,那麼買者就不願買,或低價賣或銷售不暢,完成「驚險的一躍」就很困難。產品的價格要以市場上的價格表現出來。售價與成本之差是產品生產者的利稅,如果售價高於成本,那麼產成品轉化為貨幣資金,也就大於投入的生產要素成本,否則轉化的貨幣資金或等於或小於投入的生產要素成本,企業就沒有利潤。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企業的產成品是安全品,一經生產出來,立即就被勢承災體的所有者或佔有者、使用者直接享用,看不到直接的驚險一躍過程,沒有產成品直接轉化為貨幣資金的過程,即不是用產成品直接在市場上交換成貨幣。但是地質災害防治活動要繼續下一生產過程就必須獲得貨幣資金的補充,誰來補充,這一問題涉及到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特有的經濟關系:自然地質災害應由政府再投入貨幣資金,人類直接誘發地質災害應由誘發者投入資金。盡管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成品沒有直接的「驚險的一躍」過程,但仍有產品質量和個別成本與社會成本的差別問題存在。顯然,對地質動力現象的產生、發展和變化認識結論常與實際不符,則必失信於人,企業要在「驚險一躍」中摔傷。如果減災投入比承災體的損失還大,那麼減災企業的繼續存在就沒有意義,「驚險一躍」之後也就難以再獲得出資人的投資了。然而,對於出資人來說,從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企業對地質動力現象的產生、發展和變化認識結論與實際相符的程度卻是投資產生效益的關鍵之一。因而從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企業的「驚險一躍」不在產品生產出來之後,而在資金投入之前。信譽程度、企業等級是地質災害防治效益的分析指標。

2.3.4社會財富總量即時不增

在市場經濟中,一般經濟活動在「看不見的手」的指揮下,自覺不自覺地從自然界獲取物質和能量,增加社會財富。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是動用已經獲得的社會物質財富防止更大量的已經形成的社會物質財富損失,其基本出發點和歸宿點是如何減少災害給社會經濟和資源帶來的破壞與損害。這個特性說明,除非結合其他以經營為目的的工程或間接影響,一般地,地質災害減災工程沒有資金迴流,投入資金的成本都會被安全品的價值即時抵消。

3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中資源配置的優化和經濟效益再定義

3.1資源配置的優化

資源的有效配置是我們研究經濟問題的出發點和歸宿點。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效率與個體經濟行為主體的經濟效率不同,對個體經濟行為主體來說,少消耗、多產出就可以說是高效率,這對於單個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也一樣。可是整個社會的經濟系統,如果在特定時間和資源數量給定的條件下,要產生最大社會福利才有高經濟效率。

經濟學給出了實現帕累托效率的三個充要條件:一是交易的最優條件,對於消費品,每一個人對每一種消費品的邊際替代率相等。二是生產條件,對有限的資源,每一生產者使用的各種資源的邊際技術替代率相等。三是產品替代的邊際條件,對每一種產品和對消費該產品的每一個人來說,產品生產的邊際轉換率等於消費品的邊際替代率。這三個條件也是市場的最優條件。

從這三個條件中我們可以看到社會應該分配給地質災害防治的資源是多少。但是,我們前面提到安全品,尤其是對純自然因素可能導致的地質災害防治生產的安全品近乎純公共物品,而純公共物品使得市場失靈。因此,要能在宏觀上獲得最佳經濟效益,僅靠市場去調節,上述三個條件就實現不了。上述三個條件是嚴格准確的,理論上可以進行測算分析,找到資源投入的最佳量,但是操作起來相當困難。

帕累托效率給出了邏輯嚴密的經濟效率定義,但現實中能夠實現帕累托效率的完美政策不多,大多數情況下,公共政策都會使一些人的處境變壞。為解決這一問題,產生了補償定理。如果不能實現一個人或一些人的福利增加,而任何人的福利不減,事實上還可以有更優的決策。假如政策A實施時資源利用的狀態為原狀態,引入政策B並實施後的資源利用狀態為新狀態。如果政策B的實施,使社會凈收益大於實施政策A時的原有狀態所獲得的社會凈收益,就可以認為是一次帕累托改進。受益者可以將其增加的福利轉移給福利損失者一部分用以補償其損失,如果在政策B的實施中沒有實現福利轉移稱為潛在的一次帕累托改進,如果福利轉移實現了就稱為一次實際的帕累托改進。不管是潛在的改進,還是實際的改進都使資源的配置進一步優化了,經濟效率提高了,這就是希克斯-卡爾多補償檢驗(Hicks-Kaldor Compensation Test)思想。這一思想給出的原則被稱為補償定理。

如果社會凈損失必須發生,那麼使社會凈損失可減少的一次政策改進,也應該是一次帕累托改進。假如政策A實施後的資源利用狀態為原狀態,此時,不管受損失個體成員各損失多少,社會凈損失總和為X1。當改變政策A而實施政策B後,資源利用狀態為新狀態,在新狀態下不管受損失的個體成員的損失如何變化,各是多少,社會凈損失總和為X2。如果X1-X2>0,那麼政策B就使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從政策A到政策B所受損失增加者的增加損失量可以得到補償。若這種補償在政策B實施後沒有發生,我們也稱之為從政策A到政策B是一次潛在的帕累托改進;若實際補償發生了,我們也稱之為從政策A到政策B的一次實際帕累托改進。以此為准則衡量政策的優劣,無疑是正確的。這個認識源於補償定理,我們姑且稱之為補償定理推論。

3.2經濟效益的再定義

通過上面的分析,按經濟效益的通常定義,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似乎可以理解為投資者投入資源,地質災害防治企業生產出安全品的勢損失與投資者投入的資金之比。但是,在通常的經濟效益定義中,投入是對生產產品的投入,產出是生產活動的直接結果,而在上面的理解中,投入沒有疑問,可是產出就有問題了。安全品的價值獨立於地質災害防治活動過程之外,並且在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之前就已經存在了,因此在理論上說不通,這種理解還存在偏差。

補償定理及其推論從整體著眼使得資源配置更優,已經不再局限於具體的生產過程,而是對比決策的社會凈收益,而且個體資源配置優劣必須以整體資源配置優劣為前提。所以,可以依據補償定理及其推論,把經濟效益定義的內涵和外延擴大。我們把不進行投入,也沒有產出的決策稱為不作為決策或零決策。至此,我們可以把經濟效益定義為:相對於零決策的決策產生的社會凈收益。為便於比較,經濟效益形式以資金利稅率的形式表達為宜。顯然,這樣的定義包含了通常的經濟效益定義。

這樣定義的經濟效益給出了經濟效益評價的方法。獲益者可以補償損失者,即使實際補償沒有發生。凈效益最大,也就是收益與總費用之差最大,或總收益與總費用之比最大。由此可見,已有的經濟效益定義,用於地質災害防治,雖然理論上有偏差,但計算式仍然正確。用補償定理推論來表述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十分順暢。就單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來說,把投入資源看成一種損失,沒有資源投入時的損失為勢損失X1,有資源投入時的損失為X2,兩種政策下效益的最低水平為X1-X2≥r(r是在評價區域內與等量資金可以獲得的平均利稅額),或(X1-X2)/X2≥nR(R是評價區域內的年平均資金利稅率,n是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設計壽命年限)。就地質災害防治的區域經濟效益而言,如果把勢損失按大小排隊,再把減災投入相應地列出來,那麼每一個項目都有一個經濟效益。現按經濟效益從大到小依次排隊,當經濟效益小到等於其他行業資源投入的平均的資金利稅率時,大於或等於這個經濟效益水平以上所有項目所需資源投入之和,即為當期政府應投入的資源數量。政府投入這樣的資源量在宏觀上能夠接近實現帕累托效率。這就是說,向地質災害防治投入資源的邊際利稅和是遞減的,當邊際利稅和等於其它產業的平均邊際利稅和時,能夠接近於帕累托效率。如果政策B是從無限多個方案中比選出來的,那麼,就類似於用弦位法或牛頓法解方程,其解無限接近精確解一樣,其資源配置效果無限接近於帕累托效率。

⑥ 地質災害減災工程對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實現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有安全、穩定的地質環境做基礎。由自然和人為因素形成的地質災害不僅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巨額財產損失,還對工程建設和經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也會極大破壞生態環境。為了保障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保護生態環境與進行生態環境建設,實現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需要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開展防治工作。現就地質災害減災工程對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幾個方面的重要意義和作用簡述如下:

(1)對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意義與作用

長江三峽工程、南水北調工程、大江大河上中游水利樞紐工程、內河航運通道、寶成鐵路、成昆鐵路、青藏鐵路、西電東送工程、西氣東輸工程等重大工程,由於地域跨度大,且多處在或穿過地質災害易發區,故極易誘發地質災害,並對工程建設產生一定的影響。為保障上述工程安全施工和運營,必須採取科學、有效的減災工程措施,防止或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及其造成的損失。

(2)對城市發展的意義與作用

截至2000年,我國城市數量達到663座,建制鎮20312個,城鎮總人口4.56億,佔全國總人口的36.1%。建制鎮平均規模擴大,小城鎮開始從數量擴張向質量提高和規模成長轉變。預計2020年左右,城鎮化水平將提高到45%~50%,城市數量將達到1000~1100座,建制鎮將達到29500~30500個。

城鎮建設中因人為工程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愈加突出,許多山區城市,如重慶、蘭州、大連、十堰、攀枝花等,由於城市規模擴大,嚴重破壞了山地斜坡的自然平衡狀態,成為滑坡、崩塌災害嚴重的城市。平原城市為滿足發展需要,用水量增大,從而過量開采地下水,已經有40座以上的城市發生了地面沉降。因此,需要根據城市規劃,提供安全、穩定的建築場地,對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地區採取減災工程予以治理;城市發展過程中可能引發的地質災害也需要及時給予治理。

(3)對西部大開發與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的意義與作用

西部各省(市、區),特別是陝西、甘肅、四川、重慶、雲南、貴州以及新疆、西藏的一些地區,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尤其嚴重;東北老工業基地因礦產資源開采誘發的采空地面塌陷和露天邊坡穩定等地質災害非常嚴重。因此,為實現西部大開發戰略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必須開展地質災害減災工作。

(4)對資源開發的意義與作用

礦產資源、土地資源和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既有賴於優良的地質環境,又對地質環境產生極大的影響。礦產資源開發中產生的尾礦棄石形成了滑坡、泥石流災害隱患,露天采礦形成的邊坡破壞,地下采礦引發的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十分突出,必須對礦山地質災害進行有效治理;為了充分利用國土資源,也必須對影響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的各種地質災害進行治理;此外,還需對地下水超采誘發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縫進行防治。

(5)對國土安全的意義與作用

沿國界分布的界河因塌岸災害常造成國土面積的損失,從而威脅國土安全;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的發生還使國土質量下降,可開發利用程度降低。因此,亟須對界河塌岸災害進行整治,對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實施有效的減災工程,提高國土安全度。

⑦ 建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經濟效益評價模型及標准探索

高興和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河北三河,101149)

摘要本文提出了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生產的產品是勢承災體安全,其價值是勢損失的概念,從希克斯-卡爾多補償檢驗原理推論出發,分析了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經濟效益評價內容,建立了單項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經濟效益評價模型和區域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經濟效益評價模型,提出了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經濟效益評價標准。

關鍵詞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評價標准

近些年來,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不斷得到加強。應該說,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可以預見,未來的防治任務仍然艱巨。

應該肯定,過去的防治項目有經濟效益。但具體的經濟效益多高,具體到一個項目經濟效益又是多高就是問號了。看過幾十份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多缺少有關經濟效益的具體數據和科學論證。這對於有限的政府投資來說還是一個盲點。為此,我們應該研製出科學的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經濟效益評價模型和評價標准。

1關於經濟效益評價模型

目前,還沒有見到針對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經濟效益評價模型,但費用效益分析法仍應是我們建立經濟效益評價模型的指導思想。

1.1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價的理論認識

1.1.1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品

不論多麼復雜的計算模型,經濟效益總是產出與投入之比,或以絕對數形式表示為產出與投入之差。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投入是投資者的投資,減災投入的產出是什麼呢?

在地質災害防治的定義中,人類的生命和財產遭受了危害,生產和生活活動受到了阻滯,資源和環境受到了破壞,這時受危害的人類生命、財產、生產及生活活動、資源和環境稱為承災體。在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內,在地質動力現象只有發生之勢,還沒有發生之前,區域內的生命、財產、生產及生活活動、資源和環境稱為勢承災體。地質災害防治是以提供勢承災體安全為「產品」的經濟活動。我們把勢承災體的安全受危害程度的減輕稱為安全品。

勢承災體和承災體是寬泛的概念,我們不能排除防治區域內任何人及其所有物從地質災害防治中獲得安全,也不會因為區域內多有一個人及其所有物而使另外人及其所有物的安全受到威脅。因此,泥石流、滑坡災害防治活動的「產品」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安全品的公共性決定了泥石流、滑坡災害防治活動的出資人必為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1.1.2地質災害防治效益

安全品的價值就是勢承災體在潛在地質災害成為地質災害時最大可能損失的價值,稱之為勢損失。

地質災害防治效益是指投資者投入的資源與安全品價值之比。針對特定的災害地點防禦投入的效益是單個投資項目的效益。評價單項投資的效益,重要的是找到兩個數值,一是如果發生災害,安全品的價值或勢損失有多大,二是項目的投資。有了這兩個指標,單項投資的效益就可以評價了。雖然整體投資是由單項投資構成的,但還不能簡單相加求得整體效益。

減災活動是否進行由政府決定。為了查清哪裡易發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如何,政府要組織人財物力進行調查評價圈定不同危險等級的區域,其間發生的一切費用都構成政府防治地質災害的投入。對於有地質災害發生危險的區域,政府還要預防監測,預防監測發生的費用也是政府防治地質災害的投入。日常管理費用也是防治地質災害的投入。我們把上述三項費用統稱為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基礎投入。

1.1.3地質災害防治的區域效益

資源的有效配置是我們的出發點和歸宿。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效率與個體經濟行為主體的經濟效率不同,對個體經濟行為主體來說,少消費、多生產就可以說是高效率,這對於單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也一樣。可是整個社會的經濟系統,如果在特定時間和資源數量給定的條件下,要產生最大社會福利才是高經濟效率,也就是在給定時間和資源數量的條件下,經濟系統實現帕累托效率。實現帕累托效率的充要條件有三個:一是交易的最優條件,對於消費品,每一個人對每一種消費品的邊際替代率相等。二是生產條件,對有限的資源,每一生產者使用的各種資源的邊際技術替代率相等。三是產品替代的邊際條件,對每一種產品和對消費該產品的每一個人來說,產品生產的邊際轉換率等於消費品的邊際替代率。這三個條件也可稱為市場的最優條件。

從這三個條件中我們可以看到社會應該分配給地質災害防治的資源是多少。但是,我們前面提到安全品近乎純公共物品,而純公共物品使得市場失靈。因此,要能在宏觀上獲得最佳經濟效益,僅靠市場去調節,上述三個條件就實現不了。上述三個條件是嚴格准確的,理論上可以進行測算分析,找到資源投入的最佳量,但是操作起來相當困難。為解決這一問題,產生了補償定理。如果不能實現一個人或一些人的福利增加,而任何人的福利不減,事實上還可以有更優的決策。假如政策A實施時資源利用的狀態為原狀態,引入政策B並實施後的資源利用狀態為新狀態。如果政策B的實施,使社會凈收益大於實施政策A時的原有狀態所獲得的社會凈收益,就可以認為是一次帕累托改進。受益者可以將其增加的福利轉移給福利損失者一部分用以補償其損失,如果在政策B的實施中沒有實現福利轉移稱為潛在的一次帕累托改進,如果福利轉移實現了就稱為一次實際的帕累托改進。不管是潛在的改進,還是實際的改進都使資源的配置進一步優化了,經濟效率提高了,這就是希克斯-卡爾多補償檢驗(Hicks-Kaldor Compensation Test)思想。這一思想給出的原則被稱為補償定理。

如果社會凈損失必須發生,那麼使社會凈損失可減少的一次政策改進,也應該是一次帕累托改進。假如政策A實施後的資源利用狀態為原狀態,此時,不管受損失的個體成員各損失多少,社會凈損失總和為X1。當改變政策A而實施政策B後,資源利用狀態為新狀態,在新狀態下不管受損失的個體成員的損失如何變化,各是多少,社會凈損失總和為X2。如果X1-X2>0,那麼政策B就使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從政策A到政策B所受損失增加者的增加損失量可以得到補償。若這種補償在政策B實施後沒有發生,我們也稱之為從政策A到政策B是一次潛在的帕累托改進。若實際補償發生了,我們也稱之為從政策A到政策B的一次實際帕累托改進。以此為准則衡量政策的優劣,無疑是正確的。這個認識源於補償定理,我們姑且稱之為補償定理推論。

補償定理推論給出了費用效益評價的方法。獲益者可以補償損失者,即使實際補償沒有發生。凈效益最大,也就是收益與總費用之差最大,或總收益與總費用之比最大,這也是上面給出的效益定義。用補償定理推論來表述災害防治效益,十分順暢,不再感到是一個繞口的問題。把投入資源看成一種損失,沒有防災投入的勢損失為X1,有防災投入時,勢損失為X2,兩種政策下效益的最低水平為X1-X2>0,或X1/X2>1。由此,我們提出一個簡單易行的辦法。

人們從事減災活動首選的對象是勢損失最大的地方,如果把勢損失按大小排隊,再把減災投入相應地列出來,那麼每一個項目都有一個產出與投入之比,即效益。按經濟效益從大到小依次排隊,當效益小到等於其他行業資源投入的平均效益時,大於或等於這個效益水平以上所有項目所需資源投入之和,即為當期政府應投入的資源數量。政府投入這樣的資源量在宏觀上能夠接近實現帕累托效率。這就是說,向地質災害防治投入資源的邊際利稅和是遞減的,當邊際利稅和等於其他產業的邊際利稅和時,能夠接近於帕累托效率。

經濟效益評價除了對單項工程有意義之外,對宏觀資源投入決策也必須有重要意義,否則就會產生資源錯誤配置。因此,地質災害防治效益模型有兩個,一個是宏觀上的投資規模效益分析模型,一個是單項工程的防治效益分析模型。

1.2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評價模型

1.2.1單項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經濟效益評價模型

分析防治工程效益,就表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已經很高,我們把災害發生看作必然事件。

1.勢損失的構成因素

概括起來說,損失的構成因素有兩類,一是潛在災害體的特性指標,二是勢承災體的特性指標。

潛在災害體的特性指標。一是災害體體積,二是預計高程或落差。需要深入研究這兩個指標與勢損失的關系。

勢承災體的特性指標:①勢承災體的價值,②勢承災體的易損性,③勢承災體在潛在災害體的危害范圍內所處位置。

在這些影響因素中,勢承災體價值是獨立確定的變數,其餘因素在各個潛在危害體的不確定性中相互交織。易損性表現為各因素變數的函數。

2.現場因素評價法

承災體種類不多,且潛在危害體的危害范圍、方向、強度較明確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確定各因素的變數值,現場估計勢承災體的易損性。易損性估計模型如下:

設潛在災害體的高程(落差)為H,潛在災害體的體積(堆積物的體積)為V,勢承災體在潛在災害體的危害范圍內所處位置為P(ρ,θ)(取潛在災害體中心為原點,取與預計成災時主放射方向垂直的右側射線為始邊,θ=0°),它們對易損性影響的估計值依次為:h=h(H),w=w(W),s=s(S)。設勢承災體共有n類,第i類勢承災體的易損性為:

vi=v(h,w,s)

設第i類勢承災體的價值為Ai,則勢承災體總價值A=A1+A2+A3+……+An

設第i類勢承災體的勢損失為Ci,則Ci=Aivi,勢承災體的勢損失總值:

C=A1v1+A2v2+A3v3+…+Anvn

我們可以把這種確定安全品價值——勢損失的方法稱為單項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計算的現場因素評價法。這種方法的適用條件是勢承災體種類不多,遭受災害作用的損失程度較容易估計(例如,一般民宅、家居用品、農作物、簡易道路等),且潛在危害體的危害范圍、方向、強度較明確。這就要求有經驗的估價人員、工程地質人員和地質人員在現場進行估計計算。

3.易損性綜合化評價法

承災體的易損性是在具體的地質災害中表現的。在現場因素評價法中,我們把影響易損性的各因素具體化,並突現出來,由這些因素來具體決定易損性數值。在上述條件下,這種方法具有可操作性,計算結果的准確程度也較高。但是,當勢承災體種類較多,受災害作用的損失程度較難於估計,即使危害體的危害范圍、方向、強度明確,也難於確定承災體的易損性數值。為此我們尋求承災體多而復雜的情況下各因素與易損性的關系。

(1)易損性與各因素關系的規律性

在地質災害中,同一特定承災體,對於作用於其上的按特性參數劃分的各類各級地質災害的價值損失不同。如果我們能夠進行大量的反復試驗,就可以看到這一承災體對於各類各級地質災害價值損失的特性曲線。如果進行大量統計,統計結果也會服從某種分布。期望值即為該承災體的最大可能損失價值。如果對每一個具體的承災體都進行統計或實驗,就等於說,把承災體本身對勢損失的影響從相互交織的因素中分離出來,通過大量統計尋求按特性參數劃分的災害體與承災體價值損失的相互關系——易損性。

理論上,對於確定的災害來說,承災體易損性與其本身的自然性質、構成材料及製作工藝過程有關,使其改變的原始變數是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自身的演化。但由於實際操作中,我們不可能獲得每一承災體的價值損失曲線,只能按照承災體的自然和經濟性質進行適當分類,從而獲得各類承災體的價值損失曲線。因而易損性數值就與分類有關,與類內的物質構成內容有關,尤其是受經濟活動記錄詳細程度限制,分類較少,類內構成較復雜時,與承災體分類的關系就更大。當然,能夠怎樣給承災體分類本身是科技進步程度的客觀結果。

(2)承災體的分類

承災體的分類,有人做過研究。但其思路只限於物體的被破壞程度,從而只考慮生存資源物理性質的相似性。承災體易損性與災害體特性參數的相互關系只能在一次次的災害中得到表現,舍此,別無他路。因此,承災體的分類必須考慮經濟活動記錄和地質災害危害的經濟記錄因素。由此,承災體類別的劃分應按以下三點原則進行:一是承災體的構成材料及製作工藝過程決定的物理性質,二是承災體的價值的記錄可以獲得,一個工廠,一所學校都有一本賬,這本賬詳細到什麼程度,就可以按物理性質劃分到什麼程度。統計分類是科技發展的客觀結果。三是地質災害的歷史經濟記錄。至於如何具體分類,每類承災體的易損性如何,還有待於深入研究。

(3)易損性綜合化評價模型

設勢承災體共有n類,第i類勢承災體的易損性為vi,設第i類勢承災體的價值為Ai,則:

勢承災體總價值A=A1+A2+A3+…+An

設第i類勢承災體的勢損失為Ci,則Ci=Aivi,勢承災體的勢損失總值:

C=A1v1+A2v2+A3v3+…+Anvn

4.方案比選——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評價模型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都是獨立方案,因此,雖然客觀上存在著資金的時間價值,但被勢損失即時抵消,不存在凈現值、內部收益率、外部收益率及差額內部收益率等問題,只需進行絕對效果檢驗就可以了。我們的基本原則是投資凈收益最大化。

設有m個備選方案(包括搬遷避讓),第k(k=1,2,3,…,m)個備選方案勢損失為Ck,第k個備選方案的資金投入量為Dk,第k個備選方案防治經濟效益為Bk,則所選方案為:

B=max{(C1-D1/D1,(C2-D2)/D2,(C3-D3)/D3,…,(Cm-Dm)/Dm)}

1.2.2區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效益分析計算模型

設評價區內有j個潛在災害體,按單項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分析計算的結果,第j項防治工程的防治效益為Bj;設區域內的平均利稅率為R,把Bj從大到小依次排隊,設Bt≥R;第j個潛在災害體的成災概率為Pt,(1-t)個潛在災害體的平均成災概率為P=(P1+P2+P3+…+Pt)/t;設上一個評價期政府的基礎投入為E。則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評價模型為:

B=P(C1+C2+C3+…+Ct-D1-D2-D3-…-Dt-E)/(D1+D2+D3+…+Dt+E)

2關於經濟效益評價標准

2.1潛在災害體的成災可能性評價

潛在災害體的成災可能性評價應列出如下指標和內容:

1.潛在災害體名稱:××省(市、區)××縣(市、區、旗)××鄉(鎮)××村××(災害名)

2.潛在災害體作用范圍及等級

包括下列指標:

(1)高程(落差)。

(2)預計災害體體積,災變等級。繪出潛在災害體一旦成災預計的危害范圍的平面圖和立體圖,在平面圖中標出潛在災害體的位置和主放射方向。

(3)潛在災害體在幾年內成災的概率×%。

2.2潛在災害體作用范圍內勢承災體情況

(1)與潛在災害體一旦成災預計的危害范圍的平面圖一起,繪出勢承災體分布的平面圖。

(2)勢承災體所屬類別;類內勢承災體實物名(數量帶著單位,如××油漆路0.2千米,涵洞1座等。),勢承災體現價價值××萬元(各地可根據當地情況列出勢承災體標准單價表),估價負責人簽名:×××。

(3)災害體作用范圍內若有航道、鐵路和公路,且阻塞航道、鐵路和公路時間較長,則按單體車船日產值乘以利稅率計算列出勢損失;潛在災害體作用范圍若有企業,且可能造成企業停產,按企業日產值乘以利稅率計算列出勢損失。

(4)潛在災害體預計危害范圍的人口密度。

2.3投資:該防治項目所需要的投資

2.4勘察企業資質,工程施工企業資質

2.5該防治項目的效益評價

(1)採用現場因素評價法或易損性綜合化評價法的原因簡述。

(2)若採用現場因素評價法,按vi=v(h,w,s)計算第i類勢承災體的易損性,按C=A1v1+A2v2+A3v3+…+Anvn計算勢承災體的勢損失總值,按B=(C-D)/D計算項目的經濟效益。

(3)若採用易損性綜合化評價法,則按易損性評價表列出易損性,按C=A1v1+A2v2+A3v3+…+Anvn計算勢承災體的勢損失總值,按B=(C-D)/D計算項目的經濟效益。

⑧ 重慶市開縣渠口鎮滑坡防治工程減災效益評估

一、開縣渠口鎮滑坡治理工程概況

開縣渠口鎮作為三峽移民遷建集鎮,位於澎溪河與普里河交匯處的渠口滑坡體上,渠口鎮新址位於興隆橋—何家磅—巨坪一帶,高程 200~295m,面積0.36km2,港口布置在雙河砦南北兩側岸坡一帶。人口4000餘人,用地規模21.2hm2。自1997年以來,移民搬遷房、遷建房正在建設中,已完成房屋面積約1萬m2,道路(包括主幹、次幹道)已建成650m和450m,電力、供水、通訊、排水建設已具相當規模。

渠口鎮古滑坡體位於澎溪河西岸,東起澎溪河,西至王家院子,北至干溝,南抵興隆橋溝,滑坡縱向長1700m,橫向寬 620~1100m,平面分布面積1.18km2,滑坡體總體積約4711萬m3。滑坡外形上呈「舌」狀,後緣「圈椅」狀地形明顯,前緣高程147m左右,後緣高程410m,高差263m,總體坡度10°左右。柏樹灣滑坡是渠口鎮古滑坡基礎上的次一級滑坡體,滑坡體邊界清晰,長約395m,寬428m,面積16.9萬m2,體積304萬m3,總體形態為一較寬的「舌」狀,滑坡後緣標高270m左右,前緣標高147~180m,最大高差約90m,總體坡度13°,滑坡前緣斜坡坡度大,約30°左右。具有良好的臨空條件,三峽水庫蓄水後,滑坡穩定性會大幅度降低,整體處於基本穩定或欠穩定狀態。

渠口鎮滑坡治理工程納入《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總體規劃》,重慶市發展與計劃委員會批准立項。依據重慶市國土房管局批復的初步設計方案,對該滑坡進行整體治理,採用「抗滑樁支檔+排水」的治理方案。建設規模為:滑坡面積16.9萬m2,體積304萬m3。主要工程量:土石方開挖1.3萬m3,填注方量258m3,條(塊)石3637m3,砼9795m3,鋼筋723t。

批准投資概算為1157萬元。其中:治理主體工程費787萬元(阻滑工程682萬元,護坡工程10萬元,排水工程83萬元,其他工程2萬元,監測工程10萬元),臨時工程費16萬元,工程其他費用300萬元(其中設計費54萬元,工程勘查費185萬元,包括補充勘查費30萬元),基本預備費54萬元。

表3-4-1 開縣渠口鎮滑坡治理工程初步設計投資概算表單位:萬元

二、減災效益評估基本數據

滑坡體上及影響區主要實物指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開萬二級公路長1.0km,連接開縣與萬縣,是開縣重要的出境公路。集鎮道路主幹道650m,次幹道450m。

(2)人口3700餘人,房屋面積約10萬m2。投資金額3000餘萬元,家庭財產為1500餘萬元,其中滑坡體上人口1500餘人,房屋面積約4萬m2,為遷建單位和遷建移民建房,主要遷建單位有鎮政府、中小學校教學樓、廣播站、建管所、計生大樓等。

(3)渠口港布置在雙砦河南北兩側岸坡,渠口港為開縣重要的客運和貨物集散中心之一,根據開縣新縣城總體規劃,港區建設規模為:年客運量10萬人次,年貨運量60萬t。

(4)國防光纜線從滑坡體前緣通過,總長約1.6km。

(5)總耕地面積約700畝,其中水田400多畝;林木果樹較多,具較大經濟價值。

滑坡前臨澎溪河,當水位上升至176.76m時,若突發災害事件,發生大面積塌滑,將堵塞河流,直接威脅到新縣城區和移民新集鎮,若潰壩,將嚴重影響下游趙家鎮等地。

三、減災效益計算

(一)社會效益計算

社會效益評價主要評價滑坡治理工程的實施對人的影響,保障了人民生命安全。用滑坡危害范圍的人口數乘以人口安全易損性值求得最大可能傷亡人數。以此來評價滑坡治理工程可以減少的人員傷亡數。

三峽庫區地質災害人口安全易損性值,根據關於長江三峽庫區各縣區統計受地質災害影響死亡400人,當時庫區人口總數為102758人,以該兩項參數的比值作為人口安全易損性,數值為0.004。

則最大可能死亡人數為3700人×0.004=15人。

(二)經濟效益計算

根據調研的基本數據計算各類承災體的價值,查易損性專家意見匯總表可得各類承災體的易損性,二者相乘求得各類承災體的最大可能損失值。

(1)城市居民房屋:A1=300元/m2×100000m2=3000萬元,v1=0.8029 C1=3000萬元×0.8029=2408.7萬元

(2)城鎮居民家居用品:A2=1500萬元,v2=0.8809 C2=1500萬元×0.8809=1321.35萬元

(3)耕地:A3=2000元×700=140萬元,v3=0.8993 C3=140萬元×0.8993=125.9萬元

(4)公路:A4=2000元×1000+1000元×1100=310萬元,v4=0.8257 C4=310萬元×0.8257=255.97萬元

(5)國防光纜:A5=10萬元×1.6=14萬元,v5=0.7015 C5=16萬元×0.7015=11.224萬元

承災體的最大可能損失總值:C=C1+C2+C3+C4+C5=4123.14萬元

該滑坡防治工程資金利稅率:B=(C-D)/D=(4123.14-1157)/1157=256.4%

防治工程經濟凈收益=4123.14-1157=2966.14萬元

投入產出比=1157:4123.14=1:3.56

(三)環境效益計算

環境資源的生態服務價值用20年×(保護土地資源數×土地資源的生態服務價值)求得:C=20×169000×1.52元/m2=513.76萬元。

(四)減災效益綜合評價

開縣渠口鎮滑坡治理工程保護了柏樹灣滑坡體上1500人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生活;可減少最大死亡人數15人,起到了安定人心、促進社會穩定和健康發展的作用。安置移民3700人,保障了移民區的經濟發展。

開縣渠口鎮滑坡治理工程保障了移民遷建集鎮的財產安全,減少了地質災害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4123.14萬元;工程治理的經濟凈收益為2966.14萬元;資金利稅率為256.4%;投入產出比為1:3.56,具有顯著的經濟效益。

滑坡治理工程實施後的環境效益體現在:一是保護了滑坡體上169000m2土地資源沒有被破壞,等於增加了土地資源對生態的服務價值513.76萬元;二是減少該滑坡體304萬m3的水土流失對三峽庫區造成的淤積,保證水庫的有效庫容、防洪能力和使用壽命。

⑨ 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初探

毛學翠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河北三河,101149)

摘要 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正在廣泛開展,災害防治工程不僅具有經濟效益,同時具有重大的社會效益,本文提出了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的概念,並對社會效益評價的內容加以論述,以期得到專家的指點。

關鍵詞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社會效益

1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的提出

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各類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造成的損失也呈上升趨勢。僅地質災害2001年就發生約6000次,造成經濟損失約35億元,788人死亡。地質災害不僅造成了經濟損失,還嚴重威脅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在2002年召開的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江澤民同志在談到國土資源工作時提出,全面加強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繼續做好三峽庫區等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已成為國土資源部的一項重要任務。

為了防治地質災害,僅三峽庫區國家就撥出專款40億元,用於三峽庫區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防治。除此之外,國家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資金用於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及防治。2001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231次,避免人員傷亡4200餘人。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開展,不僅取得了很大的經濟效益,而且具有重大的社會效益。對國家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的地質災害防治效益如何評價,是當前災害經濟學研究的重點。

地質災害防治資金的投入不同於一般建設項目資金的投入。一般建設項目在論證階段往往將項目的經濟效益評價作為重點,只有經濟效益好的項目才能投入建設。而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投入,在注重投入的經濟效益時,其社會效益的評價往往是很重要的指標。對於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的評價已有很多專家在研究,而對於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的評價則僅僅停留在一些定性的描述上,尚有待於從理論及方法上進一步研究。本文旨在拋磚引玉,以期得到專家們的指點。

2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涵義

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雖沒有進行過社會效益評價的系統研究,但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對項目的社會效益歷來都是非常重視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由國家出資的公益性項目,是以保證人民生命安全及物質財富不受損害為目的,以創造社會效益為主的非生產性建設項目,項目的投入產出與生產項目是不一致的,因此項目的效益評價是以「負負得正」理論為基礎進行計算與評價的。社會效益評價是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價的重點。

項目社會效益評價有狹義及廣義兩種。西方國家將項目的經濟評價加收入分配分析稱為社會評價,這是一種狹義的社會評價,是一種經濟意義上的社會評價。

從20世紀70年代起,社會影響評價、社會分析等評價方法逐步發展起來,並引入到項目評價中。這種方法從社會學角度分析項目對實現國家或地方各項社會發展目標所做的貢獻和影響,以及項目與當地社會環境的相互影響。該方法著重分析項目所在地的社會環境對項目實施的影響,預測項目實施對人民生活、社區結構、健康、安全、教育、文化、風俗習慣等方面可能產生的影響及社會問題,以及如何在決策中考慮這些影響,這是一種廣義的社會評價。目前多採用廣義的社會效益評價概念。

結合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特點,我們對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社會效益評價的涵義表述為:地質災害社會效益評價是從災害學及社會學的角度出發,分析治理項目實施對減少人員傷亡,保證人民生命安全以及對當地生產、人民生活、生態環境等的影響,以及如何在項目實施中考慮這些影響。地質災害防治最大的社會效益是減少人員傷亡;對當地生產的影響包括對生產結構的影響、對農業種植方式的影響等;對人民生活的影響包括人民的收支水平、生活方式、居住條件、健康、安全、公平、穩定就業、消費、人際關系和生活環境、風俗習慣、交通、教育、移民、信仰、道德價值觀的影響等;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包括新增植被、土地、資源、減少水土流失面積等。3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方法及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社會效益評價是多學科綜合運用的結果,幾乎所有的社會科學研究方法和一些自然科學研究方法都可用於社會效益評價。常用的幾種方法有:情景分析法、清單法、矩陣法、網路法、社會學調查方法、參數評價法、多目標綜合分析法等,一般以「有無對比」(即治理與不治理對比)為基礎,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綜合評價地質災害治理的社會效益。

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的主要內容有:

3.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人口安全性評價

在一切社會財富中,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因此,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最大的社會效益就是減少由地質災害引發的人員傷亡。地質災害發生可能造成的最大死傷人數就是災害治理後可減少的人員傷亡數。計算公式為:

S=R·L

其中:S——評價區或單個災害體最大可能傷亡人數;

R——評價區或單個災害危害范圍內承災人口數;

L——評價區或單個災害體的人員傷亡概率

評價時需統計評價區的承災人口數,人員傷亡率則是根據評價區歷史災情統計數計算的或根據同類同級別災害人員傷亡概率確定的。

3.2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對當地生產和人民生活的影響評價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開展,在某種程度上會影響到當地的生產及產業結構的調整,必然會對當地的人民生活產生一定的影響,通過問卷調查、矩陣法等方法可對這些影響進行定性分析評價。評價內容主要有:

(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開展影響到的生產部門;

(2)災害防治限制和制約了哪些行業及生產方式的發展;

(3)當地居民的災害意識及對災害治理的認識程度;

(4)災害治理對當地人民就業狀況的影響;

(5)災害治理對交通、移民、居住條件、風俗習慣、人際關系等的影響。

3.3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評價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對區域環境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包括對植被、土地、資源等的影響。評價時先列出相關的生態環境因素清單,然後對治理工程與環境因素的相互作用以矩陣的形式進行分析,從而分析工程對哪些環境因素有影響、影響的范圍及程度、性質等。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本身及它引起的相關活動很多,對環境的影響也很復雜,評價時只能擇其主要因素進行分析。如破壞及新增植被面積、減少水土流失面積、破壞及新增土地面積、對地質環境的影響等。

3.4綜合評價地質災害防治的社會效益

在對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多效益評價的基礎上,對防治社會效益進行綜合評價,指出評價中的問題,提出災害防治的對策建議。

4結語

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是一門新興的研究領域,有待於從理論上加以研究,從實踐上加以完善。本文的部分觀點及理論將應用到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減災社會效益評價中,並在應用中加以完善。

參考文獻

[1]王五英等主編.投資項目社會評價方法.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1997.

[2]中國科技促進發展中心.三峽工程社會評價研究.[內部資料],1995.

⑩ 我國現有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效益評估

這里所指的防治工程包括地質災害調查、監測、治理工程等用於減少地質災害發生所做的各方面工作。

12.3.1 經濟效益評估

(1)地質災害調查

據統計,全國共發現較大規模的崩塌3000多處,滑坡2400多處,泥石流2300多處;中小規模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多達數十萬處,但災害點主要分布在廣大的農村,全國400多個縣(市)的1萬多個村莊受到這些地質災害的威脅,每年80%的地質災害發生在農村,傷亡人員中90%為農民。目前,我國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所依靠的主要是1∶50萬環境地質調查成果,由於精度不夠,大多數地質災害隱患點還沒有被調查出來,因而每年發生的地質災害90%以上不在我們的管理視線之內,而短期內建立一套先進完整的預警預報體系,不論是資金還是技術都有相當的難度。因此,群測群防是當前防治地質災害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而群測群防工作的基礎和前提是摸清「家底」,是在基本了解隱患點和危險點分布的情況下,才能進一步布設群測群防網。因此,自1999年起,國土資源部啟動縣(市)地質災害調查工作,對全國700個地質災害嚴重的縣(市)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強調「以人為本」的原則,專業人員與地方結合,大力推行群測群防體系。目前已完成545個縣(市)的調查工作,調查面積達150萬km2,共查出地質災害隱患點約5.4萬個,對4萬多處隱患點開展了群防群測工作。

在近兩年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使我國地質災害的預報成功率總體上大大提高。據初步統計,2001年全國成功預報突發性地質災害231起,避免了4200多人的傷亡。與2000年相比,2001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數量提高了2.8倍,地質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下降了29%,受傷人數下降了80%,直接經濟損失減少約14億元。2002~2003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1111次,避免了3.6萬人的傷亡(表12.2)。

表12.2 群測群防成功預報實例

(2)地質災害監測

地質災害監測主要分為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和緩變性地質災害監測兩類。

1)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監測(主要為崩塌、滑坡、泥石流)。①對於通過一定的工程措施可以消除災害隱患,並且具有明顯治理效益(治理費用與潛在損失相比)。對這類災害應及早進行勘查治理,在消除災害隱患之前必須採取可靠的監測手段對其動態變化進行實時監測,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避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②對於災害體特徵復雜、災害徵兆不十分突出、難以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避讓或治理的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點,由國家和地方政府等出資建立專業監測點。也可接受其他部門的委託,對重大工程區(沿線)的突發性地質災害建立專業監測點。

單體監測方案:建立以GPS測量法、鑽孔傾斜儀法、地下水動態監測法等監測技術方法為主體的綜合監測技術組合體系。包括滑坡地面絕對位移監測系統,滑坡深部位移監測系統,滑坡地下水動態監測系統,滑坡相對位移監測系統,滑坡誘發因素監測系統等監測體系。

目前已經對分布在13個省(區、市)的重大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點50處(其中崩塌(岸)1處、滑坡44處、泥石流5處)在治理和消除隱患之前開展監測工作。下面為3個成功預報實例:

實例1 1985年6月12日凌晨3時45分至4時20分,湖北秭歸縣境內長江西陵峽中新灘鎮發生大型滑坡。該滑坡體的體積約3000餘萬m3,堅硬的石塊、碎石及泥土快速崩滑下來,將新灘鎮全部摧毀。滑坡體前部的土石堵塞長江江面的1/3,頓時江中激起高54m的巨浪,涌浪波及上下游共42km長的江段。由於預報及時,撤離措施果斷有效,致使首當其沖的新灘鎮475戶居民1371人無1人傷亡,使一場毀滅性的地質災害帶來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減小到最低程度。

實例2 長江上游隴南、陝南片境內滑坡、泥石流災害非常發育,嚴重阻礙了地區資源開發和經濟發展。自1991年預警系統建立以來,本著「因害設防、確保重點」的原則和「防大汛、抗大災、減輕災害損失、服務於當地經濟」的指導思想,在隴南、陝南片設立了1個一級站,3個二級站,19個監測預警點,359個群測群防看守點和3個群測群防試點縣。目前已配備專業預警技術人員89人,預警設施850個,交通通訊設備32台,在監測站點建成了規范的站房、監測斷面、排樁等設施和監測預警儀器,配置了辦公設施和無線電台通訊等。監控滑坡體積達12.5億m3,監控泥石流面積達2.0萬km3,保護著40萬人口、24.5億元的生命財產安全。1991~1998年成功預報滑坡19處,避免了1085人傷亡,2920萬元財產損失;成功預報泥石流6處,避免了770人傷亡,245萬元財產損失。

實例3 重慶市於2003年5月正式啟動三峽庫區地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目前,這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預警網路監測點已密布於庫區兩岸。已確定專業監測點108個,群測群防點近1700個。該系統建成後,一旦庫區發現地質險情,就可以立即上報,為適時作出應急處理贏得時間。2003年重慶市成功預報地質災害489起,避免了4000餘人的傷亡和6600多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

2)緩變性地質災害監測(主要為地面沉降和地裂縫)。全國有16個省(區、市)、82個城市存在較嚴重的地面沉降,其中,有監測資料的14個城市沉降面積已經超過6.4萬km2。據估算,14個城市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800億元,平均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7億元。1921~2000年的80年間,僅上海市區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就達176.6億元,間接經濟損失達2943.07億元,平均每年直接經濟損失2.2億元,間接經濟損失36.8億元(據上海市地質環境監測總站)。據估算,2004~2010年,我國僅14個城市由於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將達到260億元,2010年當年經濟損失約為50億元。

僅就上海市而言,每年投入地面沉降監測網的費用為1500萬元(投入),以保證上海市年下沉量控制在2mm范圍內,可避免年均直接經濟損失2.2億元(產生的效益)。投入效益比(即投保比)約為1∶14.7。

(3)地質災害治理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2年底,全國已完成重大地質災害前期勘查可行性論證273處,完成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522處。我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大多分布在城鎮、人口集中居住區、國家重點文物區、風景名勝區、機關學校部隊駐地、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居住地、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和用於保護交通干線、重點水利電力工程等基礎設施。通過重點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實施,保護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保障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參見表3.9和表3.10)。

例如:雲南永勝縣城泥石流治理工程。在2年的前期勘查、可行性研究和設計的基礎上,2001年4~12月實施的治理工程總投資約500萬元,可保護永北鎮12270萬元的固定資產免遭泥石流的危害,投保比為1∶24.6。

又如:廣東恩平市洪滘中學滑坡治理工程。國家投入80萬元,恩平市洪滘鎮政府籌集20萬元,總投資100萬元用於滑坡綜合調查、勘探和試驗以及滑坡體治理。由於滑坡體正對洪滘中學主教學樓,直接威脅著4層教學樓和數百名師生的安全,投入少量資金進行治理可確保600餘名師生的安全,同時節省洪滘中學整體搬遷所需費用650多萬元,可見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十分顯著。

12.3.2 社會效益評估

社會效益是考核以國家投資為主的滑坡災害治理工程的重要指標,所謂社會效益就是指工程實施後對國家和地方社會發展目標的影響和貢獻,包括工程本身及其對周圍地區的影響。由於社會效益的復雜性和難以量化的特點,採用邏輯框架分析方法,如表12.3所示。

表12.3 我國部分滑坡治理工程社會效益指標分析

12.3.3 環境效益評估

環境效益的分析主要側重分析項目實施後對環境的影響,包括區域環境質量改善、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對生態平衡的影響和貢獻等。

如浙江永嘉縣甌北鎮嶼塘山滑坡治理工程完工後,美化了環境,已成為一個休閑場地。

甘肅文縣關家溝泥石流災害綜合治理工程,在實現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投保比1∶23)的同時,增加水保持治理面積1萬畝,加上穩定的溝道和山坡,新增治理面積共計1.5萬畝,摺合10km2,占總面積的26%,占水土流失面積的54%。加上原來已治理的土地面積,治理程度可達到78%;從關家溝流域每年將減少進入白水江的泥沙為8.7萬m3,這不僅對延長下游尚德和碧口電站的壽命具有重要意義,而且還能大大減輕對下游農田、村鎮和公路的危害,有利於長江流域的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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