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造成的地質災害的賠償問題
1. 煤礦開釆造成地災房屋賠償可抵扣稅款嗎
煤礦企業,在開采中造成地災,支付的房屋賠償款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抵扣,版但不能權抵扣增值稅稅款。
因為這是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支出。
稅前扣除是指在計算所得稅時的說法。這是會計法與稅法有差異的地方:
1.會計處理時,實際發生的費用開支是入了賬的;
2.在計算繳納所得稅時(即常說的稅法上的規定)有些不允許在稅前列支的費用,就要將利潤調增。也可以說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是要交所得稅的。
總之,平時你該怎麼處理怎麼處理,發生了的就入賬。在計算所得稅時,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不用理它,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你將會計利潤加上這部分來計算所得稅(當然還要考慮調減項目)。
2. 2015年國家對地質災害搬遷的補償價格
採煤引起的地質災害房屋倒塌搬遷補償
3. 貴州金沙安能煤礦對開發引起地質災害進行補償,賠償。其中魚塘怎樣賠
《侵權責任法》第十九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4. 法律援助我想問關於《煤礦誘發地災農民生命安全誰負責》的政府應有的解決措施及細節問題
實在想問,就去國土局的地環或地礦股或科,其它的政府人員,也不專業,問了用處也不大。
縣以上政府的國土部門地環或地礦的人員會到現場來實地了解情況(可能會帶地質災害防治的相關專家進行現場踏勘),然後會邀請專業地勘單位就災害的類型、規模、范圍、誘發原因(特別是主要原因)作出報告,經相關專家評審,如果最終確定地災由煤礦造成,則煤礦負責對其進行治理,由縣以上國土部門對治理效果進行監督,使其達到相應的標准。
煤礦所涉及的地質災害一般是地面塌陷及地裂縫、泥石流及山體滑坡等問題。
地面塌陷及地裂縫:煤礦的地下開采區域(采空區)正好位於威脅對象(比如民居)之下,引起地面塌陷或地裂縫
山體滑坡及泥石流等:礦山開采產生大量廢棄固體,在堆放過程中不規范或未採取合理措施,使廢棄固體沿山坡下滑,威脅百姓生命或財產安全,形成滑坡或被水流沖走,是水流成為夾帶大量沙泥,破壞力極強的泥石流,若威脅百姓生命或財產安全,則需要治理。
政府的原則是,非自然原因產生的地質災害,由製造地質災害的單位或個人負責治理,按威脅對象,由相關部門負責監督實施。(威脅對象為民居,由國土部門處理)。
自然原因產生的地質災害,按威脅對象,由相關部門負責處理,並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威脅對象為民居,由國土部門處理)。
說穿了,國土局的地環或地礦會管的,礦山造成的,最終礦山出錢處理,自然原因造成的,國土局出錢處理。
當然,他們會先判斷和核實,你們那是不是真受災了和受災規模。
5. 我們居住於煤礦采空區,因地質災害需遷移,請問貴州農村遷移補償的標準是多少
請問一下貴州畢節地質災害搬遷補償款是多少
6. 農民住房被煤礦采礦造成地質災害裂口下沉政府強令搬遷應得如何補償
一.拆遷補償會進行公告,公告的房屋價值補償標準是按公告之日被拆遷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二.補償范圍包括:
1.房屋價值的補償;
2.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7. 有沒有關於地質災害如何賠償的法律規定
對於地質災害如果賠償,還沒有專門的法律規定,如果是自然災害,則不內存在賠償,當地政府容或上級政府會對損失和重建給予適的的救濟與補助;如果是人為引發,則按民法通則和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以過錯推定、責任承擔的原則進行賠償。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僅有是關於地質災害防治的行政法規,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4號)
8. 地質災害搬遷補償
貴州省天柱縣遠口鎮磨山村吳展棟家受到地質災害 房屋受損 政府怎樣賠償
9. 發生地質災害應該怎麼補償清老百姓
地質災害的發生有較大的偶然性,當然也不排除人類的不適當工程活動所引發,本著回誰受益誰治答理的原則,首先要弄清楚災害發生的原因,如果是人為的不當工程活動所引發,且未採取適當的工程治理防護措施並造成人、財產損失,那理應由不當的工程實施主體善後。
10. 人為地質災害導致(地下開礦)原鄉鎮企業用地成為危險區的賠償問題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誰引發,誰治理」,因此這種因采礦引發的人為地質災回害,首先明確責答任主體,實際上責任主體即為礦山企業,即便礦權易主,新入駐的企業一樣要接納地質災害(和政府說脫手的除外)。明確了責任主體後,當事人就要通過當地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國土局、安監局等)與礦山企業要求索賠,至於賠償金額按法律規定的以及當地的賠償慣例進行賠償,無法達成共識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致當事人:有一點可以肯定的就是礦山企業對你進行賠償,除非是目前礦山無主,這種情況下,只有政府「買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