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三避讓是指
⑴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解讀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主要確立了如下三項原則:
一是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 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由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治理;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
三是地質災害防治的統一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管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了以下五項主要的法律制度:
一是地質災害調查制度。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全國的地質災害調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本主管區域的地質災害調查,在調查的基礎上編制相應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二是地質災害預報制度。預報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成災范圍和影響程度等。地質災害預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氣象主管機構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地質災害預報。
三是地質災害易發區工程建設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報告。
四是對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單位,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其資質條件進行審查合格,並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
五是與建設工程配套實施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時制度。即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應當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同時進行。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還就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必須採取的五項防災措施:
一是,國家建立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和預警信息系統。
二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並公布實施。
三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公布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
四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五是,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村應當加強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 此外,條例還明確了違法責任的追究。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主要規定了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一)刑事責任。
條例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列的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違法行為,建設單位的違法行為,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違法行為以及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違法行為,可能分別觸犯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二百八十條、第二百七十五條的規定,構成受賄罪、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大安全事故罪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以及故意毀壞財物罪。對此,草案明確,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民事責任。
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建設單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個人的違法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對侵佔、損毀、損壞地質災害監測設施或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施的,應當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三)行政責任。
條例第四十條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違法行為,根據情節輕重規定了三種行政處分,分別是降級、撤職、開除;條例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對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違法行為,規定了責令限期改正、罰款、責令限期治理、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頒布實施,必將使我國的各項地質災害防治活動更加規范,必將有利於保障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必將有助於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必將更好地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⑵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對出現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予以公告,並在地質災害危險區的邊界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爆破、削坡、進行工程建設以及從事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採取工程治理或者搬遷避讓措施,保證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報告。 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應當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主要確立了如下三項原則: 一是"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 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由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治理;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 三是地質災害防治的"統一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管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一是地質災害調查制度。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全國的地質災害調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本主管區域的地質災害調查,在調查的基礎上編制相應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二是地質災害預報制度。預報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成災范圍和影響程度等。地質災害預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氣象主管機構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地質災害預報。 三是地質災害易發區工程建設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報告。 四是對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單位,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其資質條件進行審查合格,並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 五是與建設工程配套實施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時"制度。即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應當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同時進行。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五項防災措施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還就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必須採取的五項防災措施: 一是,國家建立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和預警信息系統。 二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並公布實施。 三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公布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 四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五是,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村應當加強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
⑶ 地質災害防治的主要手段和內容是什麼
地質災害防治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專群結合、群測群防;誰引發、誰治理;統籌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地質災害防治手段大致可以分為四類:事前預防、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
⑷ 地質災害共分幾級,分別指向什麼程度
地質災害預報來預警等級劃分源為五級
一級 提醒級, 24小時內,災害發生可能性很小。 啟動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測群防巡查。
二級 提醒級, 24小時內,災害發生可能性較小。 預報預警時間內對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 24小時監測。
三級 注意級, 24小時內,災害發生可能性較大。 預報預警時間內啟動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 ,並24小時監測; 採取防禦措施,提醒災害易發地點附近的居民、廠礦、學校、企事業單位密切關注天氣預報,以防天氣突然惡化。
四級 預警級, 24小時內,災害發生可能性大。 啟動受地質災害隱患點 威脅區居民臨時 避讓方案; 暫停災害易發地點附近的戶外作業,各有關單位值班指揮人員到崗准備應急措施。組織搶險隊伍,轉移危險地帶居民,密切注意雨情變化。
五級 警報級, 24小時內,災害發生可能性很大。 啟動不穩定危險斜坡威脅區居民臨時避讓方案,緊急疏散災害易發地點附近的居民、學生、廠礦、企事業單位人員,關閉有關道路,組織人員准備搶險。
⑸ 地質災害黃色預警是什麼意思
地質災害黃色預警信號是指24小時內地質災害發生的風險較高。地質災害黃色預警信號是地質災害預警信號中的第一級。
地質災害預警級別分為五級,但預警信號為四級,即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分別代表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黃色預警是指未來24小時內發生地質災害的可能性較大,應及時通知監測人員和受威脅住戶注意避險。
(5)地質災害三避讓是指擴展閱讀:
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信息每年汛期(5-9月)在中央電視台天氣預報節目中和中國地質環境信息網上發布,目的是提醒被預警區的幹部和群眾防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災害。可以分為以下等級:
一級提醒級,24小時內,災害發生可能性很小。 啟動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測群防巡查。
二級 提醒級,24小時內,災害發生可能性較小。 預報預警時間內對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24小時監測。
三級 注意級,24小時內,災害發生可能性較大。 預報預警時間內啟動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並24小時監測;採取防禦措施,提醒災害易發地點附近的居民、廠礦、學校、企事業單位密切關注天氣預報,以防天氣突然惡化。
四級 預警級,24小時內,災害發生可能性大。 啟動受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區居民臨時避讓方案;暫停災害易發地點附近的戶外作業,各有關單位值班指揮人員到崗准備應急措施。組織搶險隊伍,轉移危險地帶居民,密切注意雨情變化。
五級 警報級,24小時內,災害發生可能性很大。 啟動不穩定危險斜坡威脅區居民臨時避讓方案;緊急疏散災害易發地點附近的居民、學生、廠礦、企事業單位人員,關閉有關道路,組織人員准備搶險。
參考資料:網路—地質災害黃色預警信號
⑹ 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
搬遷避讓是傳統而有效地避免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重要措施。我國地域遼闊,廣大農村地區地質災害點多面廣,而且突發性地質災害分布較多的地區都是老、少、邊、窮地區,興建治理工程極不經濟。因此,把防治地質災害與山區脫貧致富結合起來,實施有步驟的搬遷避讓,是符合我國國情的有效減災措施。總而言之,搬遷避讓適於治理難度大、人口較為稀疏、容易發生大面積山體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的地區。
目前尚未見到有關全國搬遷避讓總體情況的完整統計資料。筆者通過對以下幾個省或地區搬遷避讓資料的介紹,說明我國地質災害搬遷避讓現狀。
3.3.1 搬遷避讓的行政管理工作
巴東縣以各滑坡體上的搬遷實物指標為依據,參照《湖北省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項目搬遷避讓處理及規劃報告》中投資計算辦法,將搬遷避讓處理投資一次性分解到鄉鎮,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出台了三峽庫區地質災害搬遷避讓處理投資測算方案和地質災害防治項目搬遷避讓農村移民安置方案,對搬遷避讓范圍、安置原則、實物指標處理、生產安置、搬遷安置、資金管理及滑坡避讓區的管理進行了具體規定。
3.3.2 搬遷避讓的實施概況
(1)北京市
北京市有兩個地質災害易發區,即北京北山泥石流易發區和北京西山礦山地面塌陷易發區。通過20世紀九十年代的大規模避險搬遷,經調查確認的北京北山與西山的潛在泥石流受害村莊和北京西山的潛在礦山地面塌陷受害村莊已基本搬遷完畢,只有少數村莊未採取減災措施,如軍餉的呂家村、齋堂的王龍口、清水的李家莊、澗昌村。另外,北京北山的雲蒙山景區和西山的清水河流域景區恰好是泥石流易發區,北京地區的旅遊避暑又恰好與降雨高峰相逢,依山溝建設的許多居住與游樂設施,絕大部分都沒有考慮防災避險的要求。
(2)山西省
采礦引發的地面塌陷、地裂縫等佔地質災害總數的60%以上。已有45個村莊舉村搬遷。
(3)福建省
已完成地質災害搬遷避讓項目近300項,搬遷人口約2萬人,尚有750處需要搬遷,搬遷人口4萬多人。
(4)湖北省
竹山縣17個鄉鎮有地質災害點451處(2000年8月),使3155戶13651人受到威脅。通過統籌規劃,縣里以「向基地靠近,向集鎮靠近」為目標,組織受威脅住戶進行搬遷,採取避讓方式防治地質災害。2002~2003年,共有429戶1778人遷出地質災害點,遷出地質災害點的農民住得安心,致富步伐加快。竹山縣計劃再用3年時間將地質災害點上餘下的住戶全部遷出。
巴東縣為防治滑坡地質災害,須對3個鄉鎮6個滑坡點的193戶759人進行避讓搬遷安置,涉及各類房屋面積3.37萬m2、圍牆61m2、混凝土曬場3658.2m2、水井7眼、沼氣池18個、豬圈74處、糞池207處、地窖211處、水池427處、節能灶193戶。目前已搬遷7戶29人。另有39戶172人正在辦理搬遷手續。
(5)廣東省
五華縣共有17個鎮存在地質災害點43處,其中嚴重危害點8處,受威脅人口達1.1萬多人。該縣在積極採取削坡減載、恢復植被、覆膜開溝、砌築防護牆等工程治理方法治理地質災害的同時,出台優惠政策,動員受災害威脅的農戶搬遷避讓。2003年,該縣共投資7萬多元幫助16戶受威脅農戶搬遷建新房。另籌集10多萬元,為地質災害嚴重的橋江鎮溜沙村征地5畝,統一規劃興建居民新村,用於解決受災農戶的安置用地。
(6)陝西省
商南縣對清油河下瓦房受滑坡威脅的3戶10人實施集體搬遷。丹鳳縣及時組織應急調查組對3處災險情進行處理,劃定危險區,安置災民,加強監測,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鎮安縣調動企業積極性,投資47萬元對礦山地質災害進行有效治理,並搬遷受災群眾。
截至2002年7月底,商洛市累計動遷227戶983人,消除了20處地質災害隱患。
3.3.3 搬遷避讓效果與效益
據對福建省257處採取搬遷避讓措施的地質災害治理點的統計,共投入避讓搬遷費用14364萬元,搬遷人口18364人,平均每人搬遷費0.78萬元,其中人均搬遷費超過1.5萬元的搬遷避讓項目共29個,占搬遷項目總數的11%。
⑺ 如何預防地質災害
1、加強宣傳,提高全社會的地質災害防治意識
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內容可包括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地質災害的種類、防治、預報、報告制度,如何安全選擇村民住宅用地防範地質災害,在雨季如何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理,災害發生時如何處置及應急救災等內容。各地可按當地實際情況,適時公開進行專題學習和培訓活動,通過報紙、廣播、電視、張貼宣傳畫等效方式,廣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防災減災的相關知識,努力提高廣大幹部群眾的防災意識和搶險救災能力。
2、建立氣象預報預警制度。
地質災害的發生大多與強降雨有關。建立氣象預報預警制度,主要起警示作用,提醒被預警區的人員在下雨的時候提高警惕,注意防範降雨引發的滑坡和泥石流災害,其作用類似於雨天提醒大家帶把傘。為此,很有必要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的建設與維護工作,強化地質災害監測,開展實際降雨量監測,一旦發現實際降雨量將要達到地質災害發生的臨界值,立即通知地質災害危險區的居民採取措施,及時預防避讓,減少損失。
3、建立群測群防體系。
群測群防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也是實踐證明的、現階段我國最直接、最有效的防災減災手段。必須動員民間力量,也就是發動群眾搞好群測群防,及時發現災情,及時上報災情,及時處理災情。群測群防如同在地災危險區增加了成千上萬個「災害預警器」,有利於地災防治工作的全方位開展,有利於提高防災減災效率和效果。要著手建立災害預防體系,逐級落實責任,明確遇到什麼情況要上報、報到哪兒。遇到緊急情況,按照事先約定的方式,比如敲鑼打鼓或高聲吶喊,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4、建立地質災害監測網路。
不少地質災害由降雨誘發,為此由國土資源部門和氣象部門聯合開展的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是對地質災害進行區域性的預測預報。因此,根據降雨氣象預報,結合地質災害發生的地質條件,可以對那些主要由降雨誘發的地質災害進行預測預報。由於氣象部門的監測點多集中在市區和平原,在山區的監測點相對少。而地質災害多發在山區,建立地質部門自己的降雨監測點迫在眉睫。
5、加強地質災害工程實踐
(1)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質災害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適用條件及方式:大多數房後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質滑坡,選用滑坡後緣地表排水、前緣支擋或削方減載護坡等工程措施較為適應。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樹造林,種草護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應用范圍廣、投資省,能促進生態平衡,改善自然環境條件,防治作用持續時間長的特點,需較長時間才能發揮其效益。根據調查區地質災害特點和自然經濟條件,泥石流區,地面塌陷區及水土流失區應採取封山育林,退耕還林等防治措施,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和經濟損失。
(3)避讓措施
①雨天避讓措施。對災害隱患點和變形斜坡,採取雨天臨時避措旌,各鎮在防災預案的基礎上編制安全轉移預案,雨天對受威脅戶。一作轉移地點安排。應根據就近原則、轉移地(接受戶)不受地質災害或其它災害威脅的原則進行操作。
②搬遷避讓措施。對一些危險性大、危害性嚴重的地質災害,防治費用超過搬遷費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採用搬遷避讓措施。調查區需搬遷避讓或已搬遷的災點。
⑻ 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的實施原則與主要任務
9.6.1 實施原則
搬遷避讓是傳統而有效地避免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重要措施。在廣大農村地區地質災害點多面廣,而且突發性地質災害分布較多的地區是老、少、邊、窮地區,以及工程治理投入大於搬遷避讓投資的災害點,結合小城鎮建設和山區脫貧致富,實施搬遷避讓工程。
實施搬遷避讓工程的原則如下:
1)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工程治理投入大於搬遷避讓投資,而且具備搬遷避讓條件的災害點,實行搬遷。
2)經濟不發達、地質災害點多面廣的地區,實行搬遷避讓。對受到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居民點要及時安排村民避災、搬遷;有條件的地方應推行「移民建鎮」,使受到地質災害危害與威脅的居民點永久性地遷離危險區。在安置群眾搬遷的工作中,必須重視居民地選址中的地質環境評價工作,科學地進行場地規劃,落實地質環境保護措施。
3)對有明顯變形跡象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處的居民點,優先安排搬遷避讓。對那些災害徵兆已較明顯、面臨災難威脅的村莊,盡早選擇搬遷地點,組織群眾主動撤出危險區,以免臨災條件下陷於被動局面。
4)搬遷避讓與國家扶貧開發相結合。結合國家易地扶貧(生態移民)計劃,將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需要搬遷避讓的居民搬離地質災害危險區。
5)搬遷避讓與小城鎮建設相結合。根據全國小城鎮建設規劃,對受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的分散居民實行移民搬遷,將城鎮建設與地質災害減災結合起來。
9.6.2 主要任務
根據縣(市)地質災害調查結果,對不同類型地質災害大區,統計、類推各大區受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口數,確定需要搬遷避讓的人口數和經費數,中央財政對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境內的搬遷避讓工程按搬遷費用的1/3給予財政補貼。
(1)近期(2006~2010年)
結合國家扶貧開發和全國小城鎮建設,對有明顯跡象直接威脅分散居民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有計劃的搬遷避讓工程。優先安排威脅人員較多,且工程治理投資大於搬遷避讓投入、治理綜合效益差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搬遷避讓工程。原則上應完成急需的搬遷避讓工程。
根據全國縣(市)地質災害調查成果,對不同類型地質災害大區,統計、類推各大區受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口數,確定需要搬遷避讓的人口數。2006~2010年,因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全國實施搬遷避讓人口約160萬人,其中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境內的搬遷避讓人口約70萬。
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經費主要由地方政府投入,中央財政對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境內的搬遷避讓工程按搬遷費用的1/3給予財政補貼。2006年至2010年,全國地質災害搬遷工程費用約29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貼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境內的搬遷避讓工程費用35.2億元。各省(區、市)受地質災害威脅的規劃搬遷避讓人數和投資額見表9.2。
表9.2 2006~2010年搬遷避讓工程規劃表
續表
1)突發性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①對邊遠貧困山區受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居民點的搬遷避讓。②在經濟發達區,工程治理投資遠大於搬遷避讓投入、治理綜合效益差的突發性地質災害點的搬遷避讓。
2)緩變性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①汾渭盆地地裂縫區分散居民點的搬遷避讓;②環渤海地區地面沉降災害嚴重地區的分散居民點的搬遷避讓;③山西煤礦礦區采空塌陷災害嚴重的分散居民點的搬遷避讓;④淮北礦區采空塌陷災害嚴重的分散居民點的搬遷避讓。
(2)遠期(2011~2020年)
對遭受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的居民點全部實施搬遷避讓,搬遷人口約226.1萬人,其中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境內的搬遷避讓人口96.5萬人(表9.3)。
表9.3 2011~2020年搬遷避讓工程規劃表
⑼ 房屋選址三避讓是哪些
三避讓:避開地震活動斷裂帶、避開地質災害隱患點、避開行洪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