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防護
Ⅰ 地質災害施工中的防護措施
地質災害定義:地質作用造成的災害. 工程地質災害:在工程建設階段,由於工程本身直版接或間接的權作用而發生的地質災害.有:滑坡斜坡上的岩土體沿某一界面發生剪切破壞向坡下運動的現象. 滑體沿滑動面作整體滑動的岩土體. 滑帶滑體與滑床間的軟弱岩土夾層. 滑床滑帶下的不動岩土體. 危岩陡坡或懸崖上被裂隙分割可能失穩的岩體. 崩塌危岩體離開母岩下落的現象. 泥石流挾帶大量泥沙、石塊的間歇性洪流. 塌岸河流、水庫岸坡在水動力作用下後退的現象
Ⅱ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2)地質災害防護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Ⅲ 治理地質災害需要做好哪些安全防護措施
地質復災害的類型主要是山體崩塌制、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災害.根據我國地質災害已有案例和地質災害的物質組成、動力作用、破壞形式和破壞速率,地質災害大致可劃分10大類38亞類,考慮到關於地震災害的防禦和減輕目前已有《防震減災法》及其配套法規予以調整,而且全國各地地質災害的種類均不相同,各地可以按照立法許可權和本地的實際情況來具體界定,因此,《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僅列舉了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這些常見多發、危害較大的災害類型,並明確地震災害的防禦和減輕依照防震減災法律、行政法規執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離不開群眾的支持和參與,實行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一直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一項行之有效的重要制度.為了更好的發揮群測群防制度的功能,讓人民群眾了解和掌握有關地質災害的科學知識、先進的防治技術,是十分必要的.凡較大型山體崩塌、滑坡,要完成自身的變形破壞,都有其發生發展的必然過程,在強烈破壞之前,都顯示出一定的前兆特徵.
Ⅳ 地質災害如何防範
要想防範地質災害,就要在平時的日常生活中積極地提高防範意識,在災害來臨的時候及時撤離,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不要輕易在危險地帶停留,並且各地方要做好防治能力監測工作,進行主動防範。
一、地質災害的分類地質災害主要指的是自然或者人為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產生威脅、對環境造成破壞的地質現象。地質災害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規律與自然環境和人類活動都有密切相關的聯系。一般的地質災害主要包括崩塌、泥石流、山體滑坡、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水土流失、地震、火山等。
對於我們老百姓來說,在發生泥石流、塌方的情況下,千萬不要在危險的地方停留,一旦發現險情,應及時向地方相關部門報告。親愛的讀者朋友們,你們明白了嗎?
Ⅳ 地質災害主要防禦措施是什麼
現在世界地震科學家暫時找不到可以防禦地震的措施,只能觀察動物的不正常專行為來判斷。
現在屬只能預測地下10公里以內的正常地震范圍,但是地震區一般都在地下20公里以外開始出現地震震源。
地震的預測在全世界都是個難題,連日本這種地震預測強國也很難做到准確預測。但是有很多其他輔助的措施可以來提示風險,如動物的不正常行為。
Ⅵ 地質災害來臨時有哪些防範措施
(1)發現前兆復時,應立即制報告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通知其他受威脅的群眾。
Ⅶ 地質災害防護重點單位有哪些
人口、資源、環境是當今人類面臨的三大問題,已引起世界各國的密切關心和注意。我國政府在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中,對此非常重視,正式把控制人口,保護環境列為國策,並已取得明顯效果。地質環境是自然環境的基本組成部分, 是指人類活動所涉及的地球岩石圈的一切物質和作用的總和。它包括各種岩、土及所含礦產資源、地質地貌景觀和由內、外動力形成的各種地質作用及所造成的地質災害。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主要場所。地質環境是一個動態系統,在自然和人為活動影響下,不斷發生緩慢的或突發性的對人類有利或不利的變化。近年來,雖然在地質環境保護、預防地質災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於在地質環境開發利用與保護方面至今還沒有一部較為完善的法規來進行規范,人們對地質環境的認識及重視還停留在較為初級的階段,加之某些地區地質環境條件較差,不合理人類工程活動等日益加劇,從而導致地質環境問題日漸突出,已在一定區域、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經濟發展。
Ⅷ 地質災害防禦措施
空間嘛肯定就是要加強監測嘛(可以航空航天監測),然後通過監測得到的數據等來預防內災害發生或者做好災後容恢復措施
工程的話就要看是什麼地質災害:如果是泥石流的話就要加強護坡工程啊植樹造林啊等等;要是地震的話就沒有什麼工程了,因為地震是不可以預防的;
非工程的話肯定就是要加強法律法規等監管措施 然後就是加強地質災害的防禦知識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