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防治建設體系
1. 如何建立地災綜合防治體系
狹義的地質災害來的綜合防治體系自包括調查評價、監測預警、工程治理、避讓搬遷乃至應急處置等所有防治措施的體系。《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要求建立的綜合防治體系,則是要建立廣義的綜合防治體系,即除要加強地質災害的工程治理、保證治理工程質量和效果外,更加註重對地質災害易發多發區域生態環境的綜合治理。而從實際情況考慮,筆者發現,凡是生態環境保護好的地方,包括地質災害在內的災害隱患就少,反之,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的地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隱患就多。可見,建立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勢在必行。
2. 實施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規劃的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監測的法規、制度和規范體系
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監測管理辦法、監測設施保護規定、監測資料共享、監測資料匯交制度。大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全國生態環境建設規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積極推進《地質環境監測法》、《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和《礦山環境保護條例》等的立法進程。
修改完善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做好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技術要求、地質災害監測技術要求、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技術要求、地面沉降、地裂縫監測規范、地質環境監測數據採集、錄入等一系列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的編制或修訂工作。使地質災害監測工作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的道路。
(2)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監測機構、理順體制關系
建立由中央到地方專門領導機構和專業組織實體,形成覆蓋全國的專業與群眾相結合的地質災害監測實體網路(圖)。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關部門的防治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災害防治小組應會同水利、交通、城建和氣象等部門加強配合對地質災害險情的實時動態監測,形成既有各專業獨立性,又有統一領導的監測預警體系。
建立健全國家、省(市、區)、市(地、州)和縣(市)四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明確各級監測機構作為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按照「站網管理,業務聯系,技術指導,資料匯交,成果集成」的原則,理順各級關系,加強內部機構建設,使其真正承擔起各類地質環境監測和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的技術指導工作。
(3)健全監測經費保障體系
監測經費實行分級分責任承擔。國家、省、地和縣等不同級別的監測網點建設、維護、運行和基本建設經費,應納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建立地質環境專項經費;由采礦、開采地下水、工程建設等人為因素誘發的地質災害、環境地質問題等的專門監測網點建設、維護和監測的日常運行以及試驗研究經費,應由責任人承擔;各類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承擔《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中所要求的地質環境監測研究經費。
(4)把科技進步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廣先進實用的監測設備
重視高素質人才的培養,引進先進的技術設備,加快地質環境監測的自動化進程,推廣規范化的技術規程,建設和完善地質環境信息網路,改進監測成果的發布形式,提高監測工作為社會公眾服務為政府決策服務的能力。
(5)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和借鑒國外先進技術和經驗,提高我國地質環境監測水平和國際影響
總結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成功的經驗,進一步嘗試和推進與其他公益網的合作,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互為補充和促進,不斷拓展監測領域,提高為政府、為社會服務的水平。
(6)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意識
利用電視、廣播和報紙等多種宣傳媒體,結合「世界地球日」、「土地日」、「水日」等社會活動大力宣傳我國人口、環境與資源的基本國策,宣傳生態環境建設、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提高全社會對保護地質環境的重視程度,普及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提高全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3. 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有什麼作用
我國是個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其中尤以地質災害為最。在過去幾十年裡,由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數量眾多,導致的經濟損失十分嚴重,給人們生產生活帶來極大損害。為此,亟需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
我國地質災害防治中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不合理施工現象頻繁,對生態環境干涉力度大幅增強,導致自然生態受損嚴重,極易引起地質災害。這種人為原因引發的地質災害,是可以避免的。
其次,資金投入不足。地質災害防治的資金投入不足,會無法全面預防及治理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隱患,從而制約地質災害防治整體效果。
最後,預警及應急處理機制不完善。在地質災害發生前後,有完善的地質災害預警及應急處理機制,能夠最大程度地降低損害,有效避免災害發生或繼續惡化。
對此,未來需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建設。一方面,要及時跟進地質災害多發地區的隱患排查工作,將隱患扼殺在搖籃中。
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及應急處理機制。在這點上,要強化部門及設備的銜接,加強各部門及設備的溝通。同時,豐富地質災害預警手段,充分調動基層群眾,開展群測群防。
另外,由於我國地區差異較大,東西部間的地質災害數量及類型各不相同,要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綜合防治對策。例如,可加大工程治理力度,整改地質災害隱患;重點治理地震多發區及水利工程重點區域,提高監測強度。
綜上,地質災害的嚴重性不容忽視,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至關重要。在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時,既要注重地質災害的前期監測及預防,又要提高地質災害的應急及後期治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質災害發生幾率和損失。
4. 如何貫徹落實《雲南省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實施立案》
憂百姓之憂,慮百姓之慮,解百姓之困,鑄百姓之安。省委、省政府決心加大力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2010年11月,省政府率全國之先,下發了《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加大防治投入、建立健全規劃、深入開展調查評價、全面提高監測預警能力、加強隱患動態巡查排查、提高分類治理水平、提高應急能力、提高科技防災水平、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完善工作機制「十項重大措施」作了明確要求,實現由被動救災向主動防災的轉變;2011年以來,每年汛期前省政府組織召開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工作;2013年,省政府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的通知》,對群測群防工作責任分工、監測員制度、工作體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省委、省政府重點督查的20個重大事項之一。出台並實施《雲南省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13-2020年)》。力爭「十二五」期間全省地質災害年均損失比「十一五」期間降低15%,受地質災害威脅人口減少20%。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迎來了重大歷史機遇。
基本情況
山地佔全省國土面積的94%
級以上烈度地區占國土面積的84%
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和中易發區占國土總面積的78.68%
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發現地質災害隱患22469個,其中因自然因素引發的20526個,人為因素引發的1943個;滑坡約占隱患總數的75%
5. 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體系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一個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因此,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內緊密結合我國容和各地方社會經濟發展及資源環境保護的需要制定各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十分必要。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各省(區、市)相關部門,依據全國地質災害調查結果,編制全國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經專家論證後報國務院批准公布實施。各省(區、市)、各市(地、州)、各縣(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相關部門,依據上一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本轄區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實施。各級政府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及與其相關的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勘查、治理及其管理,應當以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為依據。各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經批准後,應當公告,並廣泛宣傳,接受社會的監督。
6.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6)地質災害防治建設體系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7. 煙台市地質災害防治與生態市建設
煙台市地處山東省東部沿海,是礦產資源相對豐富、水資源相對短缺的市地之一,由於不合理的礦產資源(包括地下水資源)開發日益加劇,礦區的采空塌陷、沿海地區的海水入侵等問題頻繁發生;又由於地形地質條件復雜多樣,加之人類不合理的工程經濟活動強烈和降水時空分布不均,導致突發性地質災害時有發生。地質災害已經成為阻礙煙台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影響社會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改善地質環境、防治地質災害有重大意義。
生態市建設成為新時期城市發展的主旋律,建設生態市是煙台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需要。當前,一個以可持續發展和循環經濟理論為指導的區域性生態環境建設正在全國蓬勃展開。張家港、日照、揚州、紹興、長沙、盤錦、海寧、常熟等城市率先提出了建設生態市的目標。生態市建設已成為當今中國城市發展的主流,一場前所未有的「生態市」建設熱潮正席捲21世紀初的中國,形成一道獨特的壯觀景象。在這種背景下,盡快開展煙台市的生態市建設,有計劃、有系統地指導生態環境保護,合理地發展經濟,對保護煙台市的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具有極其重要和深遠的意義。
一、地質災害的防治
1.地質災害易發區劃分
將全市劃分為3種地質災害易發區,其他為地質災害不易發區,具體劃分如下(圖13-5):
圖13-5 煙台市地質災害易發區分布
1)采空塌陷、地裂縫為主地質災害易發區;
2)崩塌、滑坡、泥石流為主地質災害易發區;
3)海水入侵為主地質災害易發區;
4)地質災害不易發區。
2.地質災害防治分區
根據地質災害易發區分布、地質災害對人員、財產的潛在危害程度,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將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由重到輕依次劃分為不同的防治亞區(圖13-6)。
1)重點防治區(Ⅰ):主要分布於礦產資源集中開發地段、濱海平原區及人類工程活動密集的城鎮,面積2582km2。按主要災種分為3個亞區。
2)次重點防治區(Ⅱ):主要分布於礦產資源開發分散的老礦區、低山丘陵區、海水養殖區,面積2501km2。按主要災種又可分為3個亞區。
圖13-6煙台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5~2020年)
3)一般防治區(Ⅲ):包括地質災害不易發區全部和部分威脅對象很少的地質災害易發區,面積8663.47km2。該區地質災害點少、規模小、致災輕,但由於工程、突變的自然因素(連續暴雨、地震等)引發的地質災害不可忽視。
3.地質災害防治任務
按《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山東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和《山東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要求和部署,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分階段實施的原則,從以下方面進行地質災害防治:
1)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
2)地質災害防治示範區建設;
3)地質災害監測和信息網路建設。
4.地質災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1)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強化管理,依法行政;
2)明確職責,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的投入機制;
3)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
4)完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二、生態功能區劃與生態市建設
1.生態功能區劃
生態功能分區系統劃為3級。
一級區劃根據煙台市的地理過程和生物過程的分析,結合宏觀的社會經濟狀況及海洋功能區劃,以地形地貌和土地利用方向作為分級因子,將煙台劃分為「三區一帶」,三區為中部低山丘陵生態結構性控制區、北部沿海產業經濟發展區和南部平原緩丘陵生態農業生產區3個一級區,一帶為海岸帶(圖13-7)。
圖13-7 煙台市生態功能區劃
二級區劃是根據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重要性、生態環境的敏感性等不同,以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生態環境敏感性、土地利用現狀作為分級因子,將3個陸域一級區分為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保護性利用區、引導開發區和建設開發區4類二級區,將海岸帶劃分為開發利用區、整治利用區、海洋保護區、特殊功能區、保留區。
三級區劃是在二級區劃的基礎上,以生物多樣性保護、土壤侵蝕、水源涵養、社會服務功能及視覺敏感性為分級因子,將煙台市劃分為12類、77個三級區。
2.生態市建設的主要措施
1)生態經濟體系建設;
2)資源保障體系建設;
3)生態環境體系建設;
4)人居環境體系建設。
8. 建立完善地質環境應急響應體系
在全球氣候變化影響下,我國氣候變率增大,極端性天氣氣候事件增加,氣候變化誘發的地質災害或地質環境問題呈增多態勢;我國可能進入新一輪的地震活動活躍期,地震發生後,次生地質災害將延續較長時間。同時,經過幾十年的快速發展,我國積累的社會物質財富越來越多,一旦遭遇突發性地質災害或地質環境問題,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也越來越大。因此,建立反應迅速、裝備精良、實力雄厚的地質環境應急響應管理體系勢在必行。
近年來,我國在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方面取得了顯著的進步。2006年國務院發布了《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明確了我國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的組織體系與職責、預防和預警機制、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分級、分級響應程序和應急保障措施等。國土資源部成立了地質災害應急中心,細化了應急響應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建立了部級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專家隊伍。目前正在積極推動省級應急中心和各級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已成立的地質災害應急中心和專家隊伍在汶川地震、玉樹地震、舟曲泥石流等重大地質災害防治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得到了災區各級政府和社會公眾的高度肯定。
我國地質環境應急響應體系亟待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例如,地質災害監測網覆蓋程度低,預報預警工作薄弱;應急響應技術隊伍規模小,應急能力不強;應急響應機制尚需進一步健全等。近期需要開展的重點工作主要包括:大力加強地質災害高易發區氣象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加強地下水應急供水、突發性重大污染事故、地面塌陷等地質環境應急響應體系建設;加強省、市、縣各級應急響應協調機制和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加強地質災害應急響應隊伍能力建設,提升地質災害防治應急裝備技術水平等。
9. 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的主要任務
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如圖7.1所示。
7.3.1 國家、省、市、縣級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站網建設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會同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承擔地質災害監測任務,負責業務技術管理,並可受政府委託行使部分地質災害監測管理職能,發布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地質災害監測機構是公益性事業單位。
(1)國家級地質災害監測站
國家級地質災害監測站負責全國性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網、信息網的建設與運行工作,並承擔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任務;承擔全國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和相關的調查研究工作;擬編全國地質災害監測規劃、計劃、工作規范和技術標准;開展科技交流與合作,研究和推廣新技術、新方法;承擔全國地質災害監測數據、成果報告的匯總、分析、處理和綜合研究,為政府決策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對省(區、市)級地質災害監測業務的指導、協調和技術服務。
(3)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研究試驗區
針對我國突發性地質災害具有區域性、同時性、突然性、暴發性和危害大等特點,結合國土整治規劃和資源能源開發,在代表性地區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在試驗區建立自動遙測雨量觀測站網,逐步建立試驗區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區域爆發的降雨臨界值,為突發性災害的區域預警提供依據。同時,在試驗區開展降雨期斜坡岩土體滲流觀測,研究降雨誘發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機理。
2010年前,進一步完善和建設三峽庫區立體式監測預警示範區。完成三峽庫區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的立體監測網建設,在庫區60處地質災害點實現監測數據的自動採集、實時傳輸和自動分析;完善庫區20個縣級監測點建設;完成1∶1萬航攝飛行;建立全庫區的遙感(RS)監測系統,完成全球定位系統(GPS)控制網、基準網建設。
2010年以前重點在重慶市區、北京市、甘肅蘭州市、陝西安康市、四川雅安、雲南新平、雲南東川、浙江金華市、江西宜春市等地區開展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試驗研究。
(4)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網
1)國家級地面沉降監測網選址原則:①跨省區的地面沉降災害區域;②有一定的監測工作和設施基礎;③地方政府有積極性,並提供配套資金;④具有較為完善的法規和管理體系。
2)工作部署:2010年之前,重點開展長江三角洲、華北平原、關中平原、淮北平原和松嫩平原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網的建設;2010年以後逐步開展汾河谷地、遼河盆地、珠江三角洲以及全國其他主要城市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的調查及監測網的建設。
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網包括上海市全部,江蘇的蘇錫常地區、南通地區和鹽城地區南部的三個縣(市),浙江的杭嘉湖平原,控制面積近5萬km2。
華北平原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網包括北京、天津市的平原區,河北省的環渤海平原區和山東的魯西北平原,控制面積5萬多km2。
關中平原和汾河谷地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網的覆蓋范圍自六盤山南麓的寶雞,沿渭河向東,經西安到風陵渡轉向北東,沿汾河經臨汾、太原到大同,寬近100km,長近1000km,包括渭河盆地、運城盆地、臨汾盆地、太原盆地、大同盆地等,涉及近50個(縣)市。
7.3.3 群測群防體系建設
突發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主要針對地質災害較嚴重的山區農村,以縣為單位,在專業隊伍指導下,建立由當地政府領導下的縣、鄉、村三級群測群防體系。在各級地方政府的組織和領導下,充分發揮各級監測站的技術優勢,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參與程度,完善監測預報制度,到2010年,建成1400個縣(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群測群防網路體系。
(1)群眾監測網路建設
1)監測點選定原則:①危險性大、穩定性差、成災概率高,會造成嚴重災情的地質災害隱患體;②對集鎮、村莊、工礦及重要居民點人民生命安全構成威脅的地質災害隱患體;③一旦發生將會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地質災害隱患體;④威脅公路、鐵路、航道等重要生命線工程的地質災害隱患體;⑤威脅重大基礎建設工程的地質災害隱患體。
2)監測點的建設:根據上述原則確定需要監測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後,由專業調查組及時向當地政府提出監測方案,同時協助搞好監測點的建設工作。①監測范圍的確定:除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不穩定斜坡本身的變形跡象進行監測外,還應把該災害點威脅的對象和可能成災的范圍,納入監測范圍。②監測方法與要求:對當前不宜進行治理或暫時不能進行治理的隱患點,危害大的應建立簡易監測點,同時要對宏觀地面變形、滑坡體內的微地貌、地表植物和建築物標志等進行觀察。以定期巡測和汛期強化監測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定期巡測一般為半月或每月一次,汛期強化監測將根據降雨強度,每天或24小時值班監測。③監測點的設置:簡易監測點一般採用設樁、設砂漿貼片和固定標尺,對滑坡體地面裂縫相對位移進行監測,對危害大的隱患點,如有條件也可用視准線法測量監測點的位移。
3)監測網點的管理與運行:①監測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單位與個人。被監測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所在的鄉(鎮)、村和有關單位為監測責任人,在其領導下,成立監測組,監測組由受危害、威脅的居民點或有關單位的群測人員組成。②建立崗位責任制,縣、鄉(鎮)、村應逐級簽訂責任書。調查過程中,採取多種方式進行宣傳與培訓,教會監測責任人、監測組成員和群眾,如何監測、如何判斷災害可能發生的各種跡象和災情速報及有關應急防災救災的方法。③信息反饋與處理。縣(市)國土資源主管行政部門負責監測資料與信息反饋的收集匯總,上報到市(地、州)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或地質環境監測站)進行綜合整理與分析,省國土資源廳地質環境處(或省地質環境總站)將上報的資料與信息錄入省地質災害空間資料庫,進行趨勢分析,同時對下一步監測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④預測有重大險情發生時,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應立即採取應急防災減災措施,同時應立即報告省、市、縣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派出專業人員赴現場協助監測和指導防災救災。⑤建立地質災害速報制度,按國土資發[1998]15號文附件執行。
4)資料的收集與監測數據的整理:①監測數據包括地質災害點基本資料、動態變化數據、災情等。②所有監測數據均應以數字化形式儲存在信息系統中,同時,必須以紙介質形式備份保存。③監測點必須進行簡易定量監測,並須整理成有關曲線、圖表等。應編制有關月報、季報和年報,同時,對今後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④監測數據應按有關程序逐級匯交。
(2)群專結合的預報預警系統建設
1)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和指導群眾監測網路,負責監測資料與信息反饋的收集匯總。
2)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地質環境職能部門應根據氣象、水文預報和監測資料進行綜合分析,預測地質災害危險點,並及時向有關鄉(鎮)、村和礦山及負有對重要設施管理的有關部門發出預警通知。
3)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鄉(鎮)、礦山、重要設施主管部門編制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編制全縣(市)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4)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質災害防治科普宣傳活動和基層幹部培訓工作。
7.3.4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網建設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與防治數據是國家與地方進行地質災害防治,保障社會與經濟建設的重要信息,具有數量大、更新快、用途廣等特點。通過信息網的建設,實現數據的採集、存儲、分析和發布,切實做到為政府、研究人員和社會提供所需的地質災害信息,為國家經濟建設宏觀決策提供基礎的科學依據。
到2010年,在完善中國地質災害信息網與各省地質災害信息網及部分地(市)地質災害信息網的同時,建成集地質災害監測、地下水環境監測等為一體的全國地質災害監測信息系統,實現地質災害監測數據的自動採集、傳輸、存儲、數據管理、查詢、應用和信息實時發布系統。
到2020年,以科學技術為先導,不斷完善全國地質災害監測信息系統,結合氣象、水文、地震等相關因素,建成多專業領域、多信息處理技術的信息系統;全面提升我國地質災害監測信息水平,滿足社會和民眾對地質災害信息的需求,實現遠程會商、應急指揮等重要決策功能。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建設依託於各級地質災害監測機構,具有統一要求、統一流程、分級管理等特點,是一個與現代計算機技術緊密結合的系統工程。本書在第11章(全國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系統建設規劃研究)全面討論了包括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在內的整個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系統的建設問題,本節不再贅述。
7.3.5 突發性重大地質災害應急反應機制建設與遠程會商應急指揮系統建設
(1)應急反應機制建設
從現在(2004年)起,國家、各省(區、市)要組建以省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為指揮中心,以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院、中心)為主體,地(市、州)、縣(市、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和地方專業隊伍協同作戰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應急反應系統。
1)應急反應系統要配置必備的應急設備,每年汛前對防災預案中地質災害隱患點的主要縣(市)進行險情巡查,重點檢查防災減災措施、群測群防網路、監測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位,並對主要災害隱患點進行險情巡查,汛中加強監測,汛後進行復查。
2)發現險情和接到險情報告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現場,進行險情鑒定,同時能夠及時對災害進行動態監測、分析,預測災害發展趨勢,根據災害成因、類型、規模、影響范圍和發展趨勢,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和重要財產撤離,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接到特大型和大型地質災害隱患臨災報告,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險情,提出應急搶險措施建議。
(2)突發性重大地質災害遠程會商與應急指揮系統建設
隨著國家經濟建設規模的日益擴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日趨突出,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必須針對重大地質災害及時作出反應,提出科學的決策意見,及時指揮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性重大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及應急指揮系統,是針對突發重大地質災害的預報和應急指揮,在建立地質災害綜合資料庫的基礎上,構建連接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地質災害數據中心與重點地質災害發生區的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網路化多媒體環境及地質災害應急數據傳輸環境,形成一套信息化的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工作流程。
其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對重大地質災害預報和應急指揮相關的信息進行提取、加工、整理、集成與分析,建立地質災害綜合資料庫。信息內容包括地理、地質背景數據;氣象分析數據;地質災害調查與監測數據;地質災害情況資料;救災條件信息等。
2)建立地質災害信息發布平台。開發和建設重大地質災害信息預報與應急指揮相關的動態信息發布系統、空間信息提取與發布系統、多媒體信息發布系統。
3)構建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的網路和多媒體運行環境。包括多點、多級視頻會議系統、大屏幕顯示系統及有關音像、電話系統;國家與重點地質災害區域之間的網路信息傳輸系統;構建地質災害重點區域應急調查數據快速傳輸環境。
4)研究與制定形成一套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系統工作規范。分析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工作的特點,提出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系統工作的模式,建立一套相關的工作規范。
10. 全國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系統建設的目標和原則
11.3.1 目標
(1)總體目標
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全面開展信息系統建設。通過建立支持地質災害防治的完整數據體系,形成一體化綜合數據中心,提供數據快速響應和多目標應用系統,建立支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全過程的綜合一體化動態評價及預警平台,促進地質災害調查評價、規劃、管理、防治的科學化與現代化,為全社會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務,充分發揮地質災害防治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中的基礎性、公益性和戰略性作用,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更好地適應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2)近期(2010年)目標
1)完成中小比例尺基礎資料庫建設,實現所有地質災害動態數據的快速更新,數字化信息的積累取得顯著進展,形成支持地質災害防治的基礎數據體系和動態數據更新體系。
2)基本建成地質災害區域評價及預警預報的決策支持系統,最大限度地保證地質災害防治決策和預警信息的准確、高速傳輸。
3)建立以遙感和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為基礎的地質災害調查及監測數據採集系統,在地質災害多發區及重點地區,實現地質災害監測和調查數據的快速更新。
4)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推廣應用信息技術,在地質災害調查和監測工作中基本實現野外調查數字化採集和自動監測,對重點地質災害的監測信息實現自動傳輸。
5)實現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信息化,促進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水平的提高。
6)建成以網路技術為基礎的國家、省及重點地質災害防治區的三級數據傳輸系統,支持地質災害調查數據共享和動態數據的快速傳輸。
7)在國土資源信息化標准體系的基礎上,基本完成地質災害防治信息化標准建設,形成較為完整的標准體系,全面支持地質災害防治數據的綜合管理、信息共享和多目標應用服務。
8)在地質災害調查隊伍中廣泛普及信息技術知識,培養出一批既懂信息技術,又有地質災害防治專業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初步建成高素質的信息化建設隊伍。
(3)遠期(2020年)目標
在已有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通過不斷完善和提高信息化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能力,全面建成支持地質災害防治的綜合數據中心;建立支持地質災害防治數據採集和維護的數據傳輸系統;建立以地質災害防治為最終目標的信息服務和應用系統;建立支持數據傳輸、信息交換和共享的網路支撐體系;建立地質災害防治信息化標准支撐體系。通過實現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全過程信息化,促使信息技術的創新能力明顯提高,完成各級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系統建設,建成結構完整、技術先進、高速、大容量的信息交換網路;建立數據良性更新機制;完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統並實現系統的整體集成,形成具有區域評價、預警預報等多種分析預測決策支持功能的信息綜合服務體系。
11.3.2 系統建設原則
根據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和地質災害防治的目標和任務,遵循國家及國土資源信息化規劃的總方針、總任務,確定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系統建設的總體原則是:
1)統籌部署、統一規劃、分級分步實施,系統的建設應在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地質環境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指導下進行,要與地質環境信息化建設相協調,從全局的觀點來設計和規劃系統建設,保證整個系統運行的協調性;
2)充分考慮地質災害防治現狀與特點,在注重應用技術和系統的實用性、易用性的前提下,盡可能跟上信息技術的發展,採用先進的信息技術手段,保證系統的先進性、可持續性;
3)系統建設要依託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體系,要服從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業務流程,要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有效的服務和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