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1. 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內成的損失,維護人容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國家頒發了《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明確了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出現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需要由國務院負責處置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時,根據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國務院可以成立臨時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總指揮部,負責特大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
2.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制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國家、國土資源部總體預案框架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編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市(地、州)、縣(市、區)級應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3. 泉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編制初探
陳向陽1戴全福2
(1福建省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察研究院,漳州,363000;2泉州市國土資源局,泉州,362000)
摘要編制地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是《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明確要求,也是地方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在編制《泉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過程中對應急預案的特性進行了探索,並初步提出一個較為完善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應具有全面性和預見性、統一性和程序性、協調性和靈活性、權威性和強制性、開放性和可擴展性的特點。
關鍵詞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特性
前言
目前,各地都在針對經濟社會生活中可能出現的緊急狀態訂計劃、做預案,以期能在突發事件發生前做好充分的准備工作,在事件中協調、有序地採取應對行動,在事件後盡快恢復秩序。
所謂的應急,是指需要立即採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故發生或者減輕事故後果的狀態,有時也稱為緊急狀態。而應急預案則是經一定程序事先制定的應對突發性災害的行動方案。
泉州市是福建省地質災害的高發區,據統計,1990~2002年平均每年發生129.1處地質災害,共造成117人死亡,占本市因自然災害死亡的22.33%,由於泉州市地質災害的群發性、突發性特點表現十分明顯。對泉州市特別是山區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如2000年6月18日,惠安縣輞川鎮後任村居民屋後發生突發性滑坡,造成了9死1傷的嚴重傷亡事故。2000年6月17日~19日安溪縣發生地質災害187處,8月23~26日發生地質災害286處,兩次災害數量占該縣災害點調查總數的79.76%。針對泉州市地質災害的這種群發性、突發性的發災特點及其造成的嚴重災情,泉州市今年發布了《泉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希望能在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時提高快速反應能力,盡力降低災害損失。
1應急預案的特性
在編制過程中,我們認為一個較為完善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應當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性:
1.1全面性和預見性
泉州市地質災害大都具有突發的特點,事件的發生往往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全年的各個時期都可能出現突發性的地質災害,因此在對本地區所面臨的地質災害威脅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後,《應急預案》將全年地質災害的應急准備分為四種狀態,見表1。
表1地質災害應急准備一覽表
在應急准備時,既要注重那些已經出現災害前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通過「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及「地質災害避險明白卡」的發放達到預警目的),又應該對那些不曾發生但卻可能發生的事件(如地質災害次生災害),盡可能地考慮意外的情況,設想各種復雜的可能。如我市地質災害多發生在山區農村,這些地方多數交通、通訊條件較為不便,搶險救援力量、裝備等較為薄弱,因此《應急預案》規定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首先在第一時間組織、動員基幹民兵組織及受災地村民搶險、自救,並根據地質災害的實際情況,通過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請求當地駐軍、武警部隊等力量參與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危險區(點),應開展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基本知識培訓,並進行訓練演習。在臨災應急狀態時,應組織有關人員值班管理,保證救援力量可隨時投入搶險救災應急工作。
1.2統一性和程序性
應急反應統一指揮和應急處置的程序性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指揮的混亂、失當,反應延誤都可能造成災情的擴大,所以首先應保證突發事件發生時的統一指揮權。《應急預案》制定時首先明確了泉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為泉州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並成立了搶險、評估、治安、通訊、宣傳、物質保障等10個專業小組,這些小組在地質災害應急時都具有其獨立的應急任務,每個小組由特定機構領導,並指定若干輔助機構。同時《應急預案》還制定了事件發生時的調查、報告與應急處置的基本程序,並根據地質災害可能的危害程度、災情等因素建立統一的地質災害分級標准,詳見表2。
表2地質災害危害程度、災情分級表
註:1.危害程度採用受威脅人數和可能的經濟損失兩個指標評價;
2.災情分級採用死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兩個指標評價;
3.表中只要兩個指標達到一項,即可作相應的災情和危害程度判定。
1.3協調性和靈活性
協調性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首先預案要與上一級政府乃至國家的應急反應計劃相協調,落實上一級政府和國家對應急反應的總體要求以及各項有關的措施。其次要與同級各部門的應急反應計劃相協調,以便在事件范圍涉及不同轄區時聯合行動。與協調性相關的是要有統一的預警信號並保障各有關單位通訊、聯絡的暢通。
靈活性是指由於泉州市突發地質災害在發生時其規模、影響范圍、災害損失的方式等各有不同,因此,應急預案的制定應當具有一定的靈活性。《應急預案》強調對緊急事件既要作出統一的、協調的反應,同時也根據應急工作的實際情況在遇到不同類型和規模的地質災害緊急事件時,可視情況啟動全部或部分專業組的職能。這種組織結構方式使執行各職能的專業小組專長得到發揮,同時能保證這樣一種應急體系在組織結構上具有最大限度的靈活性。
1.4權威性和強制性
應急反應關繫到公眾的安全和整個社會的穩定。因此,在落實預案的過程中應樹立預案的權威性,應急預案應由同級政府發布,在預案的編制過程就應以相關的法律法規為依據,正因為如此才可保證預案的執行具有強制性的屬性。如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就是預案強制性的最好體現。
1.5開放性和可擴展性
開放性是指預案的制定應當吸收社會各個方面的參與,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我市對地質災害的防治還存在多頭管理的現象,特別是那些需要有關部門、機構、組織(如交通、建設、水利、旅遊等部門)配合才能加以實施的措施,一定要充分溝通和交流。第一,開展經常性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公眾認識到地質災害的嚴重威脅,了解地質災害應急反應機構的職能、責任、工作程序,爭取公眾的支持和監督,為公眾在事件發生時尋求相應的幫助提供方便。第二,要建立公共的地質災害信息發布機制,用及時、准確、權威的信息穩定公眾的情緒,消除他們的恐懼,引導他們配合應急行動,傳遞正確的自我防護知識,切斷謠言的傳播,維護社會的穩定。同時,密切關注媒體對突發性地質災害事件的反應,發現偏差及時糾正。第三,要有對預案進行事後評估的機制,發現問題及時修訂,使其不斷完善。
擴展性是指應急行動應當特別注意與上一級政府和國家的應急反應計劃、與各類非政府組織如,紅十字會、志願者組織、慈善機構等相關計劃相互銜接。一方面可以利用上述單位的技術優勢彌補本地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各種渠道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資源。
2結語
綜上所述,一個完善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並不是獨立的,它和其他部門的應急計劃(或預案)是應對社會經濟生活突發性事件的有力保障,是地方統一的災害綜合管理框架的一部分,它能使我們在遇到各種突發的緊急情況時迅速啟動預案,按程序執行對策,使地質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及時、有序、高效地進行。
4. 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每年都要制定嗎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一般指的是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是由縣以上國土專資源管理部門屬負責編制的,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縣級以上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目前屬於保密文件,一般不對外公布。 地質災害防災預案一般指的是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預案,需要制定地質災害隱患發生時的具體巡查、監測、應急處置、預警信號、逃生路線、避險救險措施,並將責任落實到人,確保預案到位、人員到位。防災預案應公布於眾,並組織進行應急演練。
5. 如何寫礦山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礦山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抄急預案按照目錄編寫
一、總則
(一)本預案所稱地質災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發生在企業區域范圍內的,危害企業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本預案編制的指導思想:
(三)本預案編制目的:
(四)編制原則:
(五)編制依據:
(六)適用范圍:
二、 組織機構與職責
三、應急保障
(一) 應急資源:
(二)應急通訊系統
(三) 資金保障:
(四)人員保障
四、 應急響應
(一) 響應程序:
(二)預警信號:
(三)地質災害避災線路
(四) 應急響應的一般規定:
(五)人員的撤離
6. 精神病院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醫生要看護好病人,哄著轉移到安全地方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