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質災害有哪些
1. 地質災害包括哪些
一、地質災害按處所進行劃分
按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和發生處所進行劃分,常見地質災害共有12類、48種。它們是:
1、地殼活動災害,如地震、火山噴發、斷層錯動等;
2、斜坡岩土體運動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3、地面變形災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開裂(地裂縫)等;
4、礦山與地下工程災害,如煤層自燃、洞井塌方、冒頂、偏幫、鼓底、岩爆、高溫、突水、瓦斯爆炸等;
5、城市地質災害,如建築地基與基坑變形、垃圾堆積等;
6、河、湖、水庫災害,如塌岸、淤積、滲漏、浸沒、潰決等;
7、海岸帶災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海崖侵蝕、海港淤積、風暴潮等;
8、海洋地質災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壩、淺層氣害等;
9、特殊岩土災害,如黃土濕陷、膨脹土脹縮、凍土凍融、沙土液化、淤泥觸變化、淤泥觸變等;
10、土地退化災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鹽鹼化、潛育化、沼澤化等;
11、水土污染與地球化學異常災害,如地下水質污染、農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
12、水源枯竭災害,如河水漏失、泉水乾涸、地下含水層疏干(地下水位超常下降)等。
地質災害按動力因素進行劃分:
致災地質作用都是在一定的動力誘發(破壞)下發生的。誘發動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為的。
據此,地質災害也可按動力成因概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大類。
自然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規模和頻度,受自然地質條件控制,不以人類歷史的發展為轉移;人為地質災害受人類工程開發活動制約,常隨社會經濟發展而日益增多。所以防止人為地質災害的發生已成為地質災害防治的一個側重方面。
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進程,有的是逐漸完成的,有的則具有很強的突然性。據此,又可將地質災害概分為漸變性地質災害和突發性地質災害兩大類。
前者如地面沉降、水土流失、水土污染等;後者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下工程災害等。漸變性地質災害常有明顯前兆,對其防治有較從容的時間,可有預見地進行,其成災後果一般只造成經濟損失,不會出現人員傷亡。突發性地質災害突然,可預見性差,其防治工作常是被動式的應急進行。其成災後果,不光是經濟損失,也常造成人員傷亡。故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對象。
2. 城市地貌災害有哪些
目前中國城市地質災害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一)地震災害。地震是城市面臨的第一大地質災害,地震活動是當今地質應力作用中對自然地貌形態和城市地貌改造與破壞最強烈的一種作用。我國地震活動的特點是:分布廣、頻率高、強度大、震源淺、危害大。我國人口在100萬以上的大城市,70%位於地震裂度大於7度的地區內。我國是一個多地震的國家,8級以上的地震平均每10年1次,7級以上的地震平均每年1次,而5級以上的地震平均每年14次之多。我國地震活動強烈的地區,多分布在地殼不穩定的大陸板塊和大洋板塊接觸帶及板塊斷裂破碎帶上,從地區分布上看主要是東南部的台灣和福建沿海;華北太行山沿線和京津唐地區;西南青藏高原及其邊緣的四川、雲南省西部;西北的新疆、甘肅和寧夏。有資料記載以來,我國最大地震為8.5級,山東、西藏、寧夏各發生一次。一般情況下,地震中直接受地震波沖擊而傷亡的人數在地震傷亡總人數中所佔的比例並不高。更多的災害是由於地震誘發的次生災害造成的。這些次生災害主要有:山體滑坡、水庫潰壩、電力線路短路、煤氣、供排水管道泄漏、火災、瘟疫等。特別是當這些災害中的幾種同時發生時,情況更加復雜。
(二)地面變形災害。地面變形災害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面裂縫,廣泛分布於城鎮、礦區、鐵路沿線。中國目前發生地面沉降活動的城市達70餘個,明顯成災有30餘個,最大沉降量已達2.73m,這些沉降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或連續相連,形成廣闊地面沉降區域或沉降帶,目前沉降帶有6條:沈陽—營口;天津—滄州—德州—濱州—東營—濰坊;徐州—商丘—開封—鄭州;上海—無錫—常州—鎮江;太原—候馬—運城—西安;宜蘭—台北—台中—雲林—嘉義—屏東。嚴重的地區沉降還會引起次生災害,如天津市地面標高降低,導致海水上岸,加重沼澤化、鹽漬化,海河泄洪能力降低,市區有淹沒的危險。
(三)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崩塌、滑坡及泥石流災害又稱為物質運動災害。此類災害是世界上對城市危害比較嚴重的地質災害之一。城市崩滑流災害的危害主要包括導致人員傷亡、破壞城鎮的各種工程設施、破壞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等。我國城市中尤其是中西部地區城市大部分處於崩滑流災的包圍之中。丘陵山區的城市一般隨坡度不同的地勢而建,特別是一些特殊產業的城市,坡度更大,暴雨時極易發生崩滑流災害。崩塌是斜坡上的碎屑、土體和岩體,在重力作用下快速向下坡的移動,它的運動速度很快,一般為5~200m/s,有時可以達到自由落體的速度,發生的條件主要受地形、地質、氣候、地震、人工開挖邊坡等因素的影響。當城市岩層節理、裂隙比較發育時,由於長期水化作用、流水作用,加上城市強烈人為活動,開挖山坡、城市施工、工業與生活用水的大量下滲等原因,造成地質條件改變,破壞了原來坡體的穩定性或古滑坡的平衡,從而產生新的滑坡。泥石流是我國山區城市眾多自然災害中有突發性災害過程的主要災種,我國23個省、市(自治區)都有泥石流發生,每年都造成幾億元的經濟損失和幾百人至上千人的傷亡。
(四)城市垃圾災害(包括工業固體物)。由建築施工和工業生產及生活的廢棄物(如建築碎料、舊建築物拆毀殘渣、工業灰渣、礦渣廢石、生活垃圾等)人為堆積地質作用引起的危害性更大。人類生活垃圾堆積土中含有許多有機物質,分解後產生甲烷氣體,可能構成易爆炸的危險環境。另外,未經地質評價而傾倒或填埋的廢物極易被雨水淋濾下滲污染地下水,或呈地表徑流排入地表水體造成新的污染。
(五)開挖工程災害。我國工礦企業的發展與建設,促進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同時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產生了一大批城市,這些城市一般地處山區,地形復雜,在這些城市周圍礦產資源開發和隧道等工程建設中,經常發生突水、突泥、沖擊地壓、冒頂、煤瓦斯突出、煤層自燃、井巷熱害、礦震等災害,由此造成人員傷亡,設備和工程毀壞、資源枯竭,初步統計,1949~1990年共有600個礦區或礦井發生突發性礦井災害事件3萬余次,造成人員傷亡1.4萬余次。解放以來礦井突水事故1300次,造成重大損失95次。
(六)水文地質環境污染災害。由於城市「三廢」處理不當,而引起地下水污染,水質惡化是城市環境地質研究的一個重大問題,據國內40多個城市地下水調查,幾乎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
二、城市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
對城市地質災害的防治既是經濟問題又是社會問題,關繫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城市人口密集、工廠林立,是一個地區經濟、政治、文化的心臟,同時也是地質災害頻發區和重災區,在同樣強度下,損失明顯高於非城市地區。另外,城市地質災害伴隨著次生災害、人為災害,又疊加形成二次、三次災害,將會造成更大損失。因此,採取有力措施,防治城市地質災害是一項迫在眉睫的工作。
(一)加強對城市地質災害的綜合研究。城市地質災害的防治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它包括政府部門管理職能、抗災救災預案的制定、城市地質災害的評估、人員素質的提高、減災措施論證、城市最佳位置的選擇、災害應急反應計劃等方面,要從自然性與社會性更廣泛的內容上去研究。因此,應加強對城市地質災害鏈、災害群、災害機理、災害區劃、災害評估及災害預警系統的綜合研究。建立城市地質災害信息系統,為國家、地區和部門減災提供綜合災害信息,組織多部門多學科開展災害的系統科學研究,共同協作攻關,解決城市地質災害的共同難點。
(二)加大城市地質災害防治的投入。加強防災工程建設。開展包括城市綠化、水土流失治理、防滑、防泥石流和入海口防潮工程,病庫、危壩的加固工程,防洪、防震等城市防災工程,以及小流域治理。同時還要採取綜合措施,加強水資源管理。治理「三廢」污染,推行垃圾無公害處理,加大垃圾袋裝推廣的力度,加快完善排水網路,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發展城市煤氣化和集中供熱,改進道路交通建設、垃圾變廢為寶(如發電、煉油、加工有機肥等)處理裝置,不斷提高城市防災保護能力。
(三)減災與發展並重。推動各部門、地區制訂與經濟建設同步發展的減災計劃,進行城市地質災害的綜合評價,提出切合實際的因災設防,因地減災,同域和異域協同減災途徑和措施,根據城市地質災害評價結果,在制定和實施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時,能有預見性地避開災害危險區,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人員傷亡,實現國民經濟發展與城市地質災害防治的協調發展。
(四)制定科學的、切合中國國情的減災措施。研究分析清楚城市地質災害的種類、成因、發展規律、危害程度、成災區位,因地制宜的採用中、長期預報與短期預報相結合,減災措施與主攻大災相結合;對症下葯,充實城市地質災害研究力量,盡快制定《跨世紀城市減災計劃》,把一切可避免的城市地質災害消滅在蔭芽狀態,對於可能發生但未發生的災害,做好預報工作,對不易預見的災害,則要宣傳防護知識,加強預期綜合研究,防患於未然。
(五)開展國際交流和合作。城市地質災害是國家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防災救災與發展經濟關系關繫到人類的前途和命運,影響著世界每一個城市,每一個民族,解決城市地質災害問題,必須要開展廣泛和有效的國際合作,通過共同研究,相互學習,提高我國城市地質災害的防治水平。我國在抗災工作中參加一些國際會議和國際組織,但國際合作的步伐仍然很慢,有效的合作項目不多,有些項目常常著眼於資金的引進,忽視了技術的引進和人才的培訓。為此,以後有計劃邀請國外著名城市地質災害專家來華講學,進行技術交流,有針對性地派有關人員出國培養,學習國外的先進經驗。
3. 地理類 城市災害類有哪些sci
根據災害的地理屬性分為:
①氣象氣候災害.如寒潮、台風、暴雨、冰雹、霜凍、版冷害、權熱害、沙暴等;
②地貌災害.如泥石流、滑坡、雪崩、水土流失等:
③生物災害.主要指植被和農作物的病蟲害、天然森林火災、植被退化、生物滅絕等;
④水文災害.如洪澇、風暴潮、泥沙淤積等;
⑤地質災害.如地震、火山噴發、地層陷裂等;
⑥土壤災害.如表土侵蝕、土壤沙化、土壤鹽鹼化等.當其達到一定強烈程度,直接或間接對人類生產生活、社會物質財富構成威脅或破壞時,始能稱為災害.
按照災害波及的地理范圍分為全球性、區域性災害.
依照持續時間的久暫分為長期性、季節性和暫時性、突發性災害.
4. 什麼是城市地質災害主要有哪些
災害有:強烈地震、洪水泛濫、泥石流、崩塌、滑坡、水土污染、地面沉降版、地表塌陷、以及特殊地權基土(軟弱土、濕陷土、膨脹土等)在外因作用下轉化而成的次生災害。
能夠誘發城市的地質災害的環境因素主要有:動力地質作用、不同性狀的岩土類型、水文地質條件、人類活動等。
5. 地質災害有哪些
自然災害包括哪些方面內容
主要包括乾旱災害,台風、暴雨、冰雹、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以及重大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6. 地質災害都有哪些種類
地質災害的種類有:
1、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體由於某種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向下滑動的現象。
2、崩塌:是指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體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脫離母體崩落、滾動堆積在坡腳的地質現象。
3、泥石流:是山區特有的一種自然現象。它是由於降水而形成的一種帶大量泥沙、石塊等固體物質條件的特殊洪流。識別:中游溝身長不對稱,參差不齊;溝槽中構成跌水;形成多級階地等。
4、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並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現象。
5、地裂縫:地裂縫是累進性發展的漸進性災害。按其成因可分為兩大類:一種是內動力形成的構造地裂縫,如地震裂縫、基底斷裂活動地裂縫、隱伏裂隙開啟裂縫等;另一種是非構造型,即外動力作用形成的地裂縫,如鬆散土體潛蝕地裂縫黃土濕陷地裂縫、膨脹土脹縮地裂縫、滑坡地裂縫等。
(6)城市地質災害有哪些擴展閱讀:
就地質環境或地質體變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發性地質災害與緩變性地質災害兩大類。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即習慣上的狹義地質災害。後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稱環境地質災害。 根據地質災害發生區的地理或地貌特徵,可分山地地質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質災害,如地質沉降,如此等等。
7. 市政工程有哪些地質災害
市政工程其實包含的地質災害相當廣泛,幾乎包含了所有的地質災害內容,但是由版於每個城市有自身權的地理特色,所以表現在每個城市的地質災害都不相同。譬如:在山地城市就會有泥石流、邊坡失穩、崩塌等突發災害。在礦區覆蓋的城市由於人為開采原因或者地下工程頻繁等因素引起的塌陷坑等。所以你在問這個問題的時候,應該指明那個城市的市政工程有那些地質災害。平原城市譬如呼和浩特就極少有山體滑坡威脅,海濱城市就不會有黃土侵蝕形成溝壑的地質災害,所以市政工程應該有分類才會有相應的地質災害。
8. 地質災害包括哪些災害地質災害中包括那些災害
比較常見地質災害共有12類、48種。它們是:1地殼活動災害,如地震、火山噴發、斷層錯動等;2斜坡岩土體運動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3地面變形災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開裂(地裂縫)等;4礦山與地下工程災害,如煤層自燃、洞井塌方、冒頂、偏幫、鼓底、岩爆、高溫、突水、瓦斯爆炸等;5城市地質災害,如建築地基與基坑變形、垃圾堆積等;6河、湖、水庫災害,如塌岸、淤積、滲漏、浸沒、潰決等;7海岸帶災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海崖侵蝕、海港淤積、風暴潮等;8海洋地質災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壩、淺層氣害等;9特殊岩土災害,如黃土濕陷、膨脹土脹縮、凍土凍融、沙土液化、淤泥觸變化、淤泥觸變等;10土地退化災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鹽鹼化、潛育化、沼澤化等;11水土污染與地球化學異常災害,如地下水質污染、農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12水源枯竭災害,如河水漏失、泉水乾涸、地下含水層疏干(地下水位超常下降)等。
9. 地質災害有哪些類型
它們是:1
地殼活動災害,如地震、火山噴發、斷層錯動等;2
斜坡岩土體運動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3
地面變形災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開裂(地裂縫)等;4
礦山與地下工程災害,如煤層自燃、洞井塌方、冒頂、偏幫、鼓底、岩爆、高溫、突水、瓦斯爆炸等;5
城市地質災害,如建築地基與基坑變形、垃圾堆積等;6
河、湖、水庫災害,如塌岸、淤積、滲漏、浸沒、潰決等;7
海岸帶災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海崖侵蝕、海港淤積、風暴潮等;8
海洋地質災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壩、淺層氣害等;9
特殊岩土災害,如黃土濕陷、膨脹土脹縮、凍土凍融、沙土液化、淤泥觸變化、淤泥觸變等;10
土地退化災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鹽鹼化、潛育化、沼澤化等;11
水土污染與地球化學異常災害,如地下水質污染、農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12
水源枯竭災害,如河水漏失、泉水乾涸、地下含水層疏干(地下水位超常下降)等。
致災地質作用都是在一定的動力誘發(破壞)下發生的。誘發動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為的。據此,地質災害也可按動力成因概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大類。自然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規模和頻度,受自然地質條件控制,不以人類歷史的發展為轉移;人為地質災害受人類工程開發活動制約,常隨社會經濟發展而日益增多。所以防止人為地質災害的發生已成為地質災害防治的一個側重方面。
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進程,有的是逐漸完成的,有的則具有很強的突然性。據此,又可將地質災害概分為漸變性地質災害和突發性地質災害兩大類。前者如地面沉降、水土流失、水土污染等;後者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下工程災害等。漸變性地質災害常有明顯前兆,對其防治有較從容的時間,可有預見地進行,其成災後果一般只造成經濟損失,不會出現人員傷亡。突發性地質災害突然,可預見性差,其防治工作常是被動式的應急進行。其成災後果,不光是經濟損失,也常造成人員傷亡。故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