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汛前訊中訊後記錄表
『壹』 成都的地質概況主要地質災害及可行的解決措施。。。。。。。
一、前言
我市位於青藏高原東緣與四川盆地過渡地帶,人口集中,降雨充沛,地勢西北高,東南低,地形多樣,相對高差4979米。西部為龍門山強烈隆起斷裂褶皺發育帶,岩性復雜,以構造侵蝕、溶蝕高山和中山、低山地貌為主;東部龍泉山斷裂褶皺帶為構造剝蝕低山丘陵地貌;中部廣為平原。山地和丘陵面積分別佔全市幅員面積的32.26%和27.26%。
由於獨特的地形地貌、地質構造條件和強烈的人類工程活動,導致我市每年地質災害頻繁,成為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多發區。
二、2003年我市地質災害概況
2003年我市共發生地質災害64起,其中滑坡45處、泥石流10處、崩塌5處、地裂縫3處、地陷1處。其中成功預報地質災害37起,地質災害直接經濟損失比2002年下降54%。
汛期降雨誘發地質災害是2003年我市地質災害發育的主要特徵。2003年,我市汛期6—10月平均降雨量達634mm,是全年降雨量839.1mm的75.5%,共誘發地質災害63處,佔全年發生地質災害總數的98%,其中8月份降雨量達351?2mm,佔全年降雨量41.8%,誘發地質災害49處,佔全年發生地質災害總數的76.5%,主汛期是地質災害發生的高發期。
地震活動是2003年誘發我市地質災害的重要原因之一。2003年我市地質災害空間分布主要集中在龍門山區及龍泉山區,龍門山區共發生地質災害34起,占我市全年發生地質災害總數的53.1%,而2003年我市共發生2.0—3.1級地震活動142次,都集中發生在龍門山山前斷裂地帶。
2003年我市發生的64處地質災害中,滑坡、崩塌、泥石流三個類型總共60處,占發生災害總數的93.7%。
2003年我市共有504處地質災害危險點納入各級防禦預案,由於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部分地質災害在發生前得到了積極預防,減輕了災害損失。但仍存在防禦重點不突出、區(市)縣防治經費落實不到位、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普及率不高等突出問題,亟待進一步解決。
三、2004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一)預測依據
1、地質環境條件
我市地質環境條件獨特,地質構造復雜、岩石破碎、人類工程活動頻繁。受其影響,地質災害的發育特點表現為時空分布不均、災害類型多樣、規模大小不一,地質環境條件惡劣地段是今年地質災害的易發地區,地質災害類型仍以鬆散層中小型規模滑坡為主。
2、2004年降雨量
根據2004年成都市氣象局預測,今年汛期我市平均降雨量780-78mm,其中7—8月主汛期降雨量大於200mm,汛期和主汛期是地質災害發生的高發期。
3、人類工程活動
我市地形多樣,人口集中,交通發達,人類工程活動頻繁。2004年,在進行地基開挖、開礦採石、挖掘修路等工程活動時,一些地質環境條件較差的地帶,預測可能因人類工程活動誘發產生地質災害。
(二)地質災害類型預測
對我市造成危害較大的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是滑坡,其次是崩塌、泥石流,其它類型相對較少發生。預測2004年我市地質災害發生類型仍然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規模一般為小到中型,但彭州、都江堰、青白江、崇州等部分地區存在發生大型滑坡、泥石流的可能性。
(三)地質災害發生時段預測
降雨是誘發我市地質災害的主要因素。預計2004年我市6月—10月降雨充沛,平均降雨量在780-78mm左右,佔全年降雨量的80%。預測2004年我市地質災害發生時段還是主要集中在汛期(6月—10月)時段。
四、2004年地質災害防禦重點
(一)地質災害高易發區
1、龍門山中、低山地質災害高易發區
以彭州—都江堰—大邑—邛崍一線以西的中、低山峽谷地帶為主,區內褶皺強烈,斷裂發育,地震頻繁,岩石破碎,降雨充沛,地質生態環境十分脆弱。地質災害主要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主要對工業設施、農田耕地、公路、房屋、渠堰、旅遊景區(點)等造成較大危害。其中彭州市小魚洞鎮楊坪村滑坡、彭州市磁峰鎮永華村滑坡、都江堰市麻溪鄉友誼村滑坡、崇州市萬家鎮方店子滑坡、邛崍市天台山馬坪村滑坡,汛期在強暴雨誘發下將會進一步發展。
2、總崗山低山、深丘地質災害高易發區
成都南側蒲江、新津等縣低山深丘地帶,人多房密,盛夏多暴雨,人類工程活動頻繁,岩性軟硬相間,岩石多破碎,軟弱易滑。地質災害以滑坡為主,對房屋、農田、水利設施、公路交通等造成危害。其中蒲江縣白雲鄉騎龍村滑坡,汛期在強暴雨誘發下將會進一步發展。
3、龍泉山低山地質災害低易發區
我市東部龍泉山脈一線的龍泉、金堂、青白江等區、縣以構造剝蝕低山為主。區內人口密集,經濟發達,挖渠、建房、公路修建、農田開墾等人類活動活躍,一些地質環境條件較差地區易誘發產生地質災害,且多以中小型滑坡、崩塌為主,造成房屋變形、牆體開裂、地表下錯、農田掩埋、交通阻塞等危害。其中龍泉驛區山泉鎮大佛村滑坡、金堂縣九龍鎮中心村滑坡、青白江區仁和鄉青林村滑坡等地質災害汛期將會加劇活動。
對以上區域,各地各部門要加強人類工程活動管理,做好退耕還林、邊坡治理,認真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加強監測,做好群測群防和預警預報工作。
(二)地質災害主要危險(隱患)點
據統計,我市現孕育有地質災害危險(隱患)點500餘處,分布在中低山和深丘區地質環境條件脆弱地帶,主要對農戶、學校、礦山、企事業單位、公路、農田、電站、通訊、水利設施、旅遊景區(點)等造成威脅和危害。我市結合地質災害的分布區域、危害程度、規模大小,篩選出25個重大災害點為市級危險(隱患)點,並提出應急防災措施,落實監測責任單位和監測負責人(見附表1)。各責任單位和監測負責人必須認真履職到位,採取切實可行的具體防範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汛前檢查和汛期巡查
各區(市)縣應積極做好汛前檢查工作,查處問題及時整改,要結合全市的氣象預測和當地天氣預報,搞好地質災害預防預報工作,將地質災害危害減少到最低程度。根據我市地質災害的分布發育特點,按照省、市汛前檢查要求,市級有關部門要在2004年5月底之前,合理安排巡查路線,完成對邛崍、蒲江、龍泉、金堂、彭州、大邑、崇州、都江堰、青白江、雙流、新津、新都等區(市)縣汛前檢查,防患在先。
五、2004年地質災害防治主要保障措施
(一)制定落實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各區(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開展本區域地質災害調查,擬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找准主要地質災害點的分布范圍、威脅對象,明確重點防範期、主要措施,落實監測、預防責任人。組織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鄉(鎮)、廠礦企業在汛期來臨前開展對本區域內地質災害普查工作,編制地質災害防禦預案,同時做好《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地質災害避險明白卡》的發放工作。
(二)制定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各區(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擬定本區域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組建應急機構、明確職責分工、預警報警信號、搶險救援措施等。出現重大地質災害徵兆或發生地質災害時,區(市)縣政府要根據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疏散群眾,採取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
(三)落實防災責任,加強監測
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39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35號)的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見附表2)。各區(市)縣、鄉、村、社和監測責任人要各負其責,明確各自的責任和任務,建立和完善「群測群防」體系;每個地質災害危險(隱患)點(以下簡稱災害點)要通過簽訂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書的形式,把監測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明確責任人;每個災害點要向受威脅的群眾發放載有地質災害基本情況、撤離線路等內容的「明白卡」,努力避免人員傷亡;對可能發生的、正在活動的災害點,要布置必要的位移動態監測點,汛期遇降雨要實行24小時監測,做好監測記錄。國土資源、防汛、救災、氣象、地震等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根據當地的雨情、水情、震情和各災害點的監測資料,做好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工作。
(四)完善地質災害預防工作制度
市級有關部門和各區(市)縣要進一步完善汛前檢查、汛期巡查、汛期值班和災情速報制度。汛前和汛期有關部門要組織檢查,重點檢查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編制、防治責任、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災情發生後,要及時按要求報送災害種類、規模、受災人員、財產損失、救災減災措施等信息;汛期國土資源部門要實行24小時值班,確保人員落實、信息暢通。
(五)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普及宣傳工作
市級有關部門和各區(市)縣要加大地質災害防治的宣傳力度,通過舉辦培訓班、專題講座、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廣泛宣傳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四川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等法規,使廣大群眾掌握地質災害發生的一些基本規律和防禦知識;要在地質災害易發區發放《地質災害防治簡介》、張貼防災宣傳畫、組織群眾觀看宣傳片;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開展宣傳,調動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熱情,汛期要在當地電視台播放防災知識片,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高抗災能力。
(六)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必需的資金
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要求,市級有關部門和各區(市)縣要將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地質災害調查、監測、檢查、治理等需要。要在加強監測的基礎上,安排專項資金,確定搬遷標准,及時將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群眾搬遷到安全的區域,防止災害發生時造成損失。
(七)加強工程建設活動的管理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各類工程活動,要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35號)的要求,在可行研究階段必須進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有關部門不得批准。
『貳』 如何做好汛前地質災害隱患排查
1)在本年度地質災來害防治方案編制源前完成轄區地質災害排查,確定地質災害隱患點(區),落實汛期各項地質災害防災責任和制度,為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提供基礎依據。
2)排查災種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已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威脅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3)對出現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在地質災害危險區的邊界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4)排查結束後,及時編制地質災害排查報告,並將報告主要內容通報當地人民政府以及相關部門,報告主要內容包括:
Ⅰ)地質災害隱患點(區)位置;
Ⅱ)危害對象及范圍;
Ⅲ)地質災害類型、規模及基本特徵;
Ⅳ)地質災害引發因素及發展趨勢;
Ⅴ)已採取的防治措施;
Ⅵ)防治工作建議。
『叄』 「十有縣」建設驗收要求
(1)有組織領導機構
1)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成立地質災害綜合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縣政府文件)。
2)有專門的辦事機構和辦公場所。
3)每年度地質災害防災工作責任書(縣與各鄉鎮簽訂、鄉鎮與各村簽訂)。
(2)有「一規劃兩方(預)案」
1)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2)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縣政府文件)。
3)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縣政府文件)。
4)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礦山地質災害搶險救災預案》的通知(縣政府文件,視情況定)。
5)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旅遊景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通知(縣政府文件,視情況定)。
6)縣級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縣國土資源局編制)。
(3)有穩定的經費渠道
1)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經費預算、可研設計文件、竣工驗收報告。
2)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資金申請、應急費用財務明細表。
3)撥付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人員監測經費的簽名。
4)縣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受威脅戶搬遷工作的通知》(縣、鄉鎮政府文件)。
5)縣國土資源局關於因地質災害需整體搬遷安置用地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文件)。
(4)有落實到人的監測體系
1)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責任人通訊錄(專人值班並24小時電話暢通)。
2)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監測記錄(多年記錄)。
3)防災工作明白卡(防災單位蓋章)。
4)防災避險明白卡(受威脅居民簽字)。
(5)有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聯絡員
1)鄉鎮及國土資源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名單。
2)鄉鎮地質災害隱患台賬。
3)鄉鎮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
4)鄉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檢查表。
(6)有排查巡查報告決策等制度
1)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地質災害監測和防治工作的通知》(縣政府文件)。
2)縣國土資源局《關於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檢查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文件)。
3)縣國土資源局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期間值班安排表(4月—9月)。
4)地質災害汛期值班制度、險情巡視制度、災情速報制度。
5)地質災害隱患防治督導書。
6)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復查等地質災害防治制度。
(7)有宣傳畫警示牌
1)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設置警示牌、貼有宣傳畫。
2)地災隱患點所標示的轉移路線。
3)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配備喇叭、銅鑼等預警設備。
4)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演練。
5)在「世界地球日」、「全國土地日」和「全國防災減災日」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圖冊、照片等。
6)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8)有地質災害氣象預報
1)地質災害氣象預報值班人員和辦公場所。
2)地質災害氣象預報產品。
(9)有報警簡易器材
1)地質災害隱患點安裝簡易監測儀器。
2)監測人員配備有簡易監測預警工具。
(10)有對相關人員的培訓
1)縣、鄉(鎮)國土資源幹部工作的專業培訓。
2)培訓教材和舉辦培訓班。
『肆』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4)地質災害汛前訊中訊後記錄表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