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大學刑事訴訟法
❶ 大連有哪些大學招法學研究生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系統掌握法學基本理論與實務,熟悉經濟管理知識與方法,具備運用法律處理綜合事務能力的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學生畢業後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從事法律事務的管理、研究和教學,特別是能在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中從事法律事務的工作。
專業特色:本專業設置商法學、經濟法學和民法學三個專業方向。在專業教學中注重對學生理論性、實踐性、應用性等綜合素質及能力的培養和訓練;加大經濟與管理類基礎課程的教學,形成學生的「雙科」課程體系的市場競爭優勢;強化訓練法學研究、法律咨詢和服務的方法;突出實踐教學環節,運用見習、模擬審判、法院旁聽、專題辯論、疑案分析和社會調查等多種形式,使學生具有嚴謹的邏輯思維、良好的語言表達、較高的文字寫作等能力。
主要課程: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學、行政與行政訴訟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合同法、稅法、商法學、知識產權法、國際法學、國際私法學、國際經濟法學、WTO法律規則、律師實務、專業外語、管理學、市場營銷學等
學制四年,可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1、普通類:原則上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第一志願生源不足,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各志願考生的分數必須在該省二批本科控制分數線以上(含二本線)。藝術體育類: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並獲得我校的專業考試合格證後,方能報考;體育類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加試成績均須達到該省建檔線。
❷ 陳曉輝的發表文章
1、1996年5月,「淺析我國行政處罰法中的聽證程序」,《行政法制》,獨撰
2、1996年12月,「刑事技術的發展與展望」,《湖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獨撰
3、1997年4月,「公安行政處罰的缺陷及其調控」,《犯罪對策研究》,第二作者
4、1997年6月,「淺析毒品犯罪」,《行政法制》,第二作者
5、1999年6月,「刑事偵查的一個全新領域」,《湖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獨撰
6、2000年12月,「從沉默權看刑偵工作中幾個理念的轉變」,《偵查理論與實務研究》(第1屆中西南地區偵查研討會文集),獨撰
7、2001年1月,「有組織犯罪的發展及其偵查策略研究」,《現代偵查研究》(第2屆中西南地區偵查研討會文集),獨撰
8、2002年6月,「論入世後我國刑偵工作的發展趨勢」,《湖北警官學院學報》,獨撰
9、2002年9月,「從偵查人員的證據意識看刑事辦案質量的提高」,《偵查論壇》(第一卷),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獨撰
10、2002年12月,「公安警察院校課程質量與公安大學生人文素質培養簡論」,《公安警察院校大學生綜合素質研究》,武漢出版社,獨撰
11、2002年12月,「中外警察教育培訓體系對比研究」,《WTO與公安行政管理方略研究》,中國地質大學出版社,獨撰
12、2002年12月,「刑事訴訟法學與刑事偵查學的比較教學研究」,《公安教育》,第二作者
13、2003年10月,「論企業合並中的反壟斷問題」,《黑龍江對外經貿》,獨撰
14、2004年4月,「刑事警察出庭作證的可行性研究」,《偵查理論與實踐》(北京市第七屆偵查學會年會文集), 獨撰——本文榮獲該研討會優秀論文二等獎
15、2004年4月,「對『點警制』的回顧與理性思考」,《貴州工業大學學報》,第一作者
16、2004年4月,「論中國古代刑事訴訟中對女性的特殊保護」,《廣西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獨撰
17、2004年4月,「偵查人員『口供情結』反思」,《湖北警官學院學報》,獨撰
18、2004年5月,「從一起存疑不起訴案件看基層刑事辦案質量的現狀」,《訴訟法判解》(第一卷),中國檢察出版社2004年6月,獨撰
19、2004年6月,「借鑒國外警察教育體系 完善我國公安法學教育」,《走向現代公安法學教育之路》(中國首屆公安法學教育研討會文集),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獨撰
20、2004年10月,「論程序分流制度在偵查中的構建」,《貴州警院學報》,獨撰
21、2004年10月,「刑事執法中的若乾熱點問題評析」,《偵查學論叢(第五卷)》(第5屆中西南地區偵查研討會論文集),獨撰——本文榮獲該研討會優秀論文二等獎
22、2004年10月,「淺析刑警出庭作證」,《法商研究》(2004專號),獨撰
23、2004年10月,「偵查學與相關學科比較教學研究」,《中外學術導刊》,獨撰
24、2005年1月,「刑事偵查中的程序分流制度研究」,《政法學刊》,獨撰
25、2004年12月,「刑事警察出庭作證的可行性研究」,《遼寧警專學報》,獨撰
26、2005年5月,「刑訊逼供舉證責任倒置之駁論」,《中南民族大學學報》(增刊)(民族類核心期刊),獨撰
27、2005年9月,「偵查行為可訴性機制研究」,《訴訟理論與實踐》,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7-80107-803-9,獨撰
28、2005年10月,「論偵查與新聞自由」,《偵查論叢》(第六卷),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獨撰
29、2005年11月,「論「控制下交付」在反腐敗案件中的應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與我國刑事訴訟法修改》,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年,獨撰
30、2005年10月,「無名屍體案件的特點及偵查方法」,《湖北警官學院學報》,1673-2391、42-1743/D,獨撰
31、2006年4月,「權力制約與監督法律制度研究」,《湖北經濟學院學報》,1671-0975、42-1563/F,第一作者
32、2006年4月,「三隊一室警務模式存在的問題及完善」,《江西公專學報》,獨撰
33、2006年4月,「三國時期曹魏、東吳的秘密警察」,《警史鉤沉》(內刊),獨撰
34、2006年7月,「三隊一室警務模式的價值評析」,《江漢論壇》,1003-854X、42-1018/C,獨撰
35、2006年7月,「淺析我國公安機關的新聞發言人制度」,《中南民族大學學報》(增刊),1672-433X、42-1704/C,獨撰
36、2006年7月,「論偵查程序中的偵辯平衡關系」,《偵查學論叢》(第七卷),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6年7月,7-81109-440-1/D.419,獨撰
37、2006年8月,「明朝特別警察制度——廠衛的研究 」,《湖北警官學院學報》,1673-2931、42-1743/D,獨撰
38、2006年11月,「人文視角下公安機關新聞發言人制度研究」,《公安教育的人文視域》,武漢出版社2006年11月,7-5430-3568-5,獨撰
39、2006年12月,「城市自殺秀中的警察角色定位研究」,《構建和諧社會與城市糾紛解決機制》[全國副省級城市法學會第18次年會論文匯編(內刊)](二等獎),第二作者
40、2007年第2期,「我國警察權力與權威關系之探究」,《 政治與法律 》(法律類核心期刊),P133-P137,ISSN1005-9512,CN31-1106/D,第二作者
41、2007年第3期,「我國警察執法權威消減之困境與出路」,《 四川文理學院學報》,ISSN1008-4886,CN51-1533/G4,獨撰
42、2007年第4期,「論雙語教學在公安專業課的應用」,《湖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ISSN1008-7427,CN42-1556/G4,獨撰
43、2007年7月,「我國秘密偵查的法律規制問題研究」,《中南民族大學學報》(增刊),ISSN1672-433X、CN42-1704/C,獨撰
44、2007年公安教育專輯,「CSI效應的爭議及對偵查教學的影響研究」,《湖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ISSN1008-7575,CN42-1283/D,獨撰
45、2007年八月中旬刊,「商業監視系統的程序法視角研究」,《商場現代化》,核心期刊,ISSN1006-3102、CN11-3518/TS,獨撰
46、2007年第11期(中旬刊),「股市帶頭大哥案件的定罪問題研究」,《法制與社會》,ISSN1009-0592、CN53-1095/D,獨撰
47、2008年第6期,「抗震救災中的警務臨戰處置研究」,載於《湖北警官學院學報》,ISSN1673-2931,CN42-1743/D,獨撰
48、2009年第2期,Comparison on Police Ecation between Chinese and Britain,載於Asian Social Science,ISSN1911-2017,February 2009,獨撰作家
❸ 1922年的月份事記
1922年1月1日中國第一部刑事訴訟法典開始試行。
1日 中國近代第一部地方性根本法正式公布。
1日湖南宣布為自治省。
1月4日 參加華盛頓會議之中國代表與日本就膠濟鐵路問題進行會外談判。
4日 上海召開大會,要求廢除「二十一條」,解決山東問題,反對四國協定。國內各界亦紛紛響應,掀起籌款贖路和追究梁士詒責任的運動。
1月5日 歐內斯特·沙克爾頓,英國南極探險家逝世(1874年2月15日出生)。
1月11日 加拿大多倫多綜合醫院的醫生班廷博士首次使用胰島素治療糖尿病。
1月12日香港6000多海員舉行大罷工。領導人是蘇兆征。
1月13日 長沙華實公司第一紗廠工人領導者黃愛、龐人銓被殺。 2月3日中國地質學會在北京成立。
2月4日 中國簽訂《解決山東懸案條約》及《附約》。
2月6日 美、英、比、法、意、日、荷、葡和中國北洋軍閥政府在華盛頓會議上簽訂「九國公約」。全稱為《九國關於中國事件應適用各 原則及政策之條約》。
2月8日 日本將領樺山資紀逝世。10日 中共在上海創辦平民女校。
2月28日中國政府收回中東鐵路。 1日 香港英軍突然襲擊罷工工人,製造沙田慘案。
15日 戴春風(即戴笠)成立「浙江省江山縣縣衙門」。
中旬張石川創辦明星電影公司。
21日鄧鏗在廣州被刺身亡。 上旬 世界基督教學生同盟大會在北京清華大學召開,與會者來自30餘國。
12日長江下游治江會成立。
19日 美國節制生育創始人桑格夫人在北京大學做有關節制生育的講演。
22日孫中山允許共產黨員和社會主義青年團團員加入國民黨,受他的領導,而斷然拒絕了「黨外合作」的形式。
29日 第一次直奉大戰爆發,張作霖敗北。 1日 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在廣州舉行,通過8小時工作制、罷工援助、工會組織原則等決議。
4日孫中山再次下令揮師北伐。
5日 張作霖宣布滿蒙獨立。
5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
26日地質學教授李四光在中國地質學會第二次年會上發表講演,推斷華北地區發生過第四紀冰川。
5月 中共上海執行委員會成立。 3日澳門3萬工人罷工。
11日黎元洪重任總統,召集舊國會。
15日 中共首次發表對時局的主張。
16日陳炯明叛變,所部4000餘人圍攻總統府,轟擊孫中山的住所。孫中山逃離廣州,於8月14日安抵上海。孫中山永豐艦蒙難逃亡,蔣介石隨身護衛,從此青雲直上。
23日皖南遭遇百年罕見的水災,水位高於正常水位6米之多。
同月 中國試行道爾頓教學法。 2日北伐軍回師討伐陳炯明。
16日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上海舉行。
同月,日本共產黨成立。 1日中共旅歐支部在巴黎創辦《少年》月刊,為中共在海外出版的第一份刊物。
2日九江兵變。
5日 上海海員罷工。
9日 陳獨秀再次被捕。
18日中國科學社生物研究所在南京成立。
24日長辛店工人舉行罷工。
25日馬林作為蘇俄使者與孫中山商議合作問題。
29-30日 中國共產黨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會在杭州西湖召開特別會議(即「西湖會議」),由國共兩黨「黨外聯合」方針向「黨內合作」方針轉變,加快了第一次國共合作的步伐。 4日 孫中山決定改組國民黨。
6日粵漢鐵路工人罷工。
13日 中共中央的第一份機關報《向導》周刊在上海創刊。
14日安源路礦工人大罷工。
19日黎元洪以王寵惠為內閣總理,正式組閣。 4日山海關鐵工廠工人罷工。
23日毛澤東率領長沙泥木工人罷工請願。
26日開灤煤礦工人罷工持續25天後,以失敗告終。 國內第一本新聞學專著出版。
17日,奧斯曼帝國蘇丹穆罕默德六世出逃,宣告歷時623年的奧斯曼帝國滅亡。 1日 居住在紫禁城中的最後一位皇帝溥儀舉行結婚大典。
12日正太線鐵路工人罷工。罷工持續12天,路局被迫接受了工人的要求。
30日,在第一次蘇維埃代表大會上,根據列寧的提議,俄羅斯聯邦、南高加索聯邦、烏克蘭、白俄羅斯4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結成聯盟,成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簡稱蘇聯)。
❹ 請教:公示後一般要多久才能報到(深圳08檢察系統)
一般要看當地情況,公示完意味著省里已經批了,剩下就是市組織部辦手續。這個過程可快可慢,快則1個月內完成,慢則要2-3個月。
❺ 電大法律基礎在線作業(中國地質大學高起專)答案求救,急!!
1.A;2.C;3.C;4.D;5.C;6.D;7.D;8.B;9.D;10.B
❻ 關於法律實務的問題
法律實務就是將所學的法律知識運用到實際的法律問題的解決過程。
法律知識就是法律包括有關理論
❼ 兩個問題、什麼是法律上的依據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區別是什麼麻煩專業人士作答
法律上的依據是指法律條文明確有規定。
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種不內同的訴訟之間的主要區容別是:(1)訴訟的目的不同。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的爭議;行政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正確問題;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確實犯罪和犯什麼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問題。(2)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都可以提起訴訟,原告起訴後,被告可以反訴;行政訴訟只能是由行政管理的相對人提起訴訟,行政機關始終處於被告地位,不能反訴;刑事訴訟除自訴案件由自訴人提起訴訟外,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3)舉證責任不同。在民事訴訟中,誰主張權利誰負責舉證;在行政訴訟中,只由被告(行政機關)負舉證責任;在刑事訴訟中,公訴人負有提供被告人有罪的證據,並加以證明的責任,被告人不負舉證責任,但可以提出自己罪輕或無罪的材料為自己辯護。(4)適用的法律不同。民事訴訟主要適用《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主要適用行政法律、法規和《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主要適用《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縱橫法律網-湖北順風律師事務所(崇陽)-潘盼盼律師
❽ 《西方文選論》(上,下),伍蠡甫編,上海譯文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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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法學具體是做什麼的
法學專業
業務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業務培養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和運用法律管理事務與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
知識和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法學各學科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 2.掌握法學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術; 3.了解法學的理論前沿和法制建設的趨勢; 4.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 5.具有運用法學知識去認識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的能力。主幹課程
主幹學科:法學 主要課程: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司法、國際經濟法。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見習、法律咨詢、社會調查、專題辯論、模擬審判、疑案辯論、實習等,一般不少於20周。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法學學士 相近專業:法學 監獄學 知識產權
主要開設院校
[北京] [1]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郵電大學 北京工商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林業大學、中國農業大學、石油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央民族大學、中國地質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央財經大學、中華女子學院、北京聯合大學、北方工業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外交學院、北京農學院、中國民用航空學院、國家檢察官學院、國家法官學院 [天津] 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師范大學、天津商學院、天津工業大學、天津財經學院、天津醫科大學 [河北] 河北大學、華北電力大學、河北師范大學、燕山大學、河北經貿大學、石家莊經濟學院、河北科技大學、石家莊鐵道學院 [雲南] 雲南大學、昆明理工大學、雲南民族大學[貴州] 貴州大學、貴陽學院 、貴州民族學院、貴州工業大學、貴州師范大學、貴州財經學院 [四川] 四川農業大學、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四川師范大學、西南民族學院、成都理工大學、四川輕化工學院、西南科技大學、四川師范學院[山西] 太原理工大學、山西大學、山西財經大學、太原重型機械學院 [內蒙古] 內蒙古大學 內蒙古農業大學 [遼寧] 東北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東北財經大學、沈陽工業大學、遼寧工程技術大學、遼寧師范大學、沈陽師范大學、渤海大學(原錦州師范學院)、遼寧科技大學(原鞍山科技大學) [吉林] 吉林大學、延邊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長春光學精密機械學院、吉林工學院、長春稅務學院 [黑龍江] 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黑龍江大學、東北林業大學、齊齊哈爾大學、哈爾濱商業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 [上海] 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華大學、上海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海運學院、上海對外貿易學院、華東政法學院 [江蘇] 南京大學、蘇州大學、東南大學、河海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農業大學、江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揚州大學、江蘇理工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徐州師范大學、江蘇石油化工學院、南京審計學院、南京經濟學院 [浙江] 浙江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寧波大學、浙江財經學院、浙江工商大學(原名杭州商學院)、浙江工業大學、杭州師范大學 [安徽]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安徽大學、安徽師范大學、安徽工業大學、安徽財經大學、淮北煤炭師范學院、合肥工業大學 [福建] 廈門大學、福州大學、華僑大學、福建師范大學 [江西] 南昌大學、江西師范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南方冶金學院 [山東] 山東大學、青島海洋大學、山東師范大學、煙台大學、青島大學、山東理工大學、山東科技大學、濟南大學、山東財政學院 [河南] 河南大學、鄭州大學、洛陽工學院、河南財經學院、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 [湖北] 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湖北大學、武漢理工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民族學院、武漢科技大學,湖北經濟學院 [湖南] 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湘潭大學、南華大學,中南林業科技大學、長沙理工大學、湖南文理學院、湖南農業大學 [廣東] 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汕頭大學、廣州大學、深圳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東商學院 [廣西] 廣西大學、廣西師范大學 [海南] 海南大學 [重慶] 重慶大學、西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四川外語學院、重慶工商大學、西南石油大學 [西藏] 西藏民族學院 [陝西] 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安理工大學、陝西師范大學、西安建築科技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西北政法學院、西北工業大學、長安大學、陝西科技大學 西安科技大學 陝西經貿學院 [甘肅] 蘭州大學、西北師范大學、甘肅工業大學、西北民族大學、蘭州商學院、甘肅政法學院 [青海] 青海民族大學、青海師范大學 [寧夏] 北方民族大學 寧夏大學 寧夏大學新華學院 [新疆] 新疆大學、新疆財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