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質監測可分為
1. 工程地質包括哪些內容(土力學地基基礎第四版)
工程地質研究的主內容有:確定岩土組分、組織結構(微觀結構)、物理、化學與力學性質(特別是強度及應變)及其對建築工程穩定性的影響,進行岩土工程地質分類,提出改良岩土的建築性能的方法;研究由於人類工程活動的影響而破壞的自然環境的平衡,以及自然發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震等物理地質作用對工程建築的危害及其預測、評價和防治措施;研究解決各類工程建築中的地基穩定性,如邊坡、路基、壩基、橋墩、硐室,以及黃土的濕陷、岩石的裂隙的破壞等,制定一套科學的勘察程序、方法和手段,直接為各類工程的設計、施工提供地質依據;研究建築場區地下水運動規律及其對工程建築的影響,制定必要的利用和防護方案;研究區域工程地質條件的特徵,預報人類工程活動對其影響而產生的變化,作出區域穩定性評價,進行工程地質分區和編圖。隨著大規模工程建設的發展,其研究領域日益擴大。除了岩土學和工程動力地質學、專門工程地質學和區域工程地質學外,一些新的分支學科正在逐漸形成,如礦山工程地質學、海洋工程地質學、城市工程地質及環境工程地質學、工程地震學。
1工程地質與岩土工程的區別
工程地質是研究與工程建設有關地質問題的科學(張咸恭等著《中國工程地質學》)。工程地質學的應用性很強,各種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和運行都要做工程地質研究,才能使工程與地質相互協調,既保證工程的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正常運行,又保證地質環境不因工程建設而惡化,造成對工程本身或地質環境的危害。工程地質學研究的內容有:土體工程地質研究、岩體工程地質研究、工程動力地質作用與地質災害的研究、工程地質勘察理論與技術方法的研究、區域工程地質研究、環境工程地質研究等。
岩土工程是土木工程中涉及岩石和土的利用、處理或改良的科學技術(國家標准《岩土工程基本術語標准》)。岩土工程的理論基礎主要是工程地質學、岩石力學和土力學;研究內容涉及岩土體作為工程的承載體、作為工程荷載、作為工程材料、作為傳導介質或環境介質等諸多方面;包括岩土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檢測和監測等等。
由此可見,工程地質是地質學的一個分支,其本質是一門應用科學;岩土工程是土木工程的一個分支,其本質是一種工程技術。從事工程地質工作的是地質專家(地質師),側重於地質現象、地質成因和演化、地質規律、地質與工程相互作用的研究;從事岩土工程的是工程師,關心的是如何根據工程目標和地質條件,建造滿足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的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解決工程建設中的岩土技術問題。
2工程地質與岩土工程的關系
雖然工程地質與岩土工程分屬地質學和土木工程,但關系非常密切,這是不言而喻的。有人說:工程地質是岩土工程的基礎,岩土工程是工程地質的延伸,是有一定道理的。
工程地質學的產生源於土木工程的需要,作為土木工程分支的岩土工程,是以傳統的力學理論為基礎發展起來的。但單純的力學計算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從一開始就和工程地質結下了不解之緣。與結構工程比較,結構工程面臨的是混凝土、鋼材等人工製造的材料,材質相對均勻,材料和結構都是工程師自己選定或設計的,可控的。計算條件十分明確,因而建立在材料力學、結構力學基礎上的計算是可信的。而岩土材料,無論性能或結構,都是自然形成,都是經過了漫長的地質歷史時期,在多種復雜地質作用下的產物,對其材質和結構,工程師不能任意選用和控制,只能通過勘察查明,而實際上又不可能完全查清。岩土工程師不敢相信單純的計算結果,單純的計算是不可靠的,原因就在於工程地質條件的不確知性和岩土參數的不確定性,不同程度地存在計算條件的模糊性和信息的不完全性。因而雖然土力學、岩石力學、計算技術取得了長足進步,並在岩土工程設計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於計算假定、計算模式、計算方法、計算參數等與實際之間存在很多不一致,計算結果總是與工程實際有相當大的差別,需要進行綜合判斷。
2. 環境地質與工程地質監測技術的任務和作用
9.1.1 環境地質和工程地質監測的內容
人類生存在由大氣圈、水圈、生物圈和岩石圈組成的地球表層環境中,環境監測的對象就是組成地球表層環境系統的各個部分或局部,監測的內容是監視和檢測影響人類生存環境的各種有害物質和因素的變化趨勢及對環境質量的影響程度。
9.1.1.1 環境地質與工程地質監測的對象
在相對穩定的生態環境系統中,任一種因素的變化都可能引起生態環境系統的平衡失調或破壞。由於環境系統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適應外界變化的能力,當外界變化較小時,環境系統能自動調節恢復平衡。通常把環境所具有的自動調節和恢復系統動態平衡的能力稱為自凈能力(self-purification ability)。環境的自凈能力不僅與進入環境的有害物的量有關,還與環境的容量有關。環境容量和環境的自凈能力都有一定的限度。當地質作用或人類活動使環境因素的變化超過了環境生態系統動態平衡的恢復能力時,環境系統恢復不到原來的動態平衡狀態,這種超過部分即構成了對環境系統的污染(或危害)。環境學中把產生(或排放)物理的、化學的和生物的有害物質和因素的發生源稱為污染源(pollution source)。每一種對環境產生污染(或危害)的物質或因素稱為污染物或污染因子。
環境監測的目的是及時、准確、全面地反映環境質量和污染現狀及發展趨勢為環境管理、環境規劃和環境治理提供依據。環境地質與工程地質監測是環境監測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監測的對象是岩石圈淺表層地質環境,監測的內容是監視和檢測導致地質環境惡化和地質災害發生的天然污染源和人類工程活動引發的污染源的變化趨勢及對環境質量的影響程度。
環境地質與工程地質監測的內容,以其監測的介質(或環境要素)可歸納為以下三個方面。
(1)環境介質污染監測(pollution monitoring of enviromental media):包括對大氣污染監測,水質污染監測,土質污染監測,生物污染監測,振動、放射性等物理污染的監測。
(2)地質災害監測(monitoring of geological calamity):包括對火山、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球內力和外力地質作用造成的地質災害的監測。
(3)岩土工程環境監測(enviromental monitoring in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包括對地基變形、地面沉陷、邊坡變形、圍岩變形、壩體安全、誘發地震等人類工程活動引發的地質環境效應的監測。
在上述各對象的監測中,都包括有許多項目。例如,水質污染監測的主要監測項目可分兩類:一類是反映水質污染的綜合指標,如溫度、色度、濁度、pH、電導率、懸浮物、溶解氧、化學耗氧量和生化需氧量等;另一類是有毒物質,如酚、氰、砷、鉛、鉻、鎘、汞、鎳等。此外還有水體流速、流量的測定等。在實際工作中因人力、物力、技術條件及環境條件等限制不可能對所涉及的項目全部監測,須根據監測的意圖、污染物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監測項目進行必要的篩選,從中挑選最關鍵和最迫切需要解決的項目實施監測。
9.1.1.2 環境監測的類型
9.1.1.2.1 監視性監測(general monitoring)
又稱常規監測或例行監測,是按一定的要求和計劃,定時、定點地測定污染源的變化情況,分析污染物超標程度和頻率,評價環境質量,預測環境變化趨勢。這是一項經常性的監測工作,使管理部門和研究機構可及時掌握環境要素的受害現狀和變化趨勢,以便隨時調整控制措施和實施治理方案。
9.1.1.2.2 特定目的性監測(special monitoring)
又稱應急監測或特例監測,是為完成某項特種任務而進行的專門監測。有如下方面。
(1)事故監測:在危害環境事件發生後進行現場追蹤監測,測定危害的影響范圍和程度,為防止事態發展提供監測依據。此外,通過監測可發現事故的苗子,預報事故再次發生的可能性。這種監測對查清事故的原因、控制事故的發展及善後處理起著重要作用。如核電站泄漏事故引起放射性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地質災害和岩土工程事故等突發性危害的監測等均屬此類。
(2)仲裁監測:是為解決執行環境法規過程中所發生的矛盾和糾紛,而向管理部門或司法部門提供仲裁意見的監測。
(3)考核驗證監測:為檢查環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實施情況而進行的監測,以及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監測、治理項目的竣工驗收監測等。
9.1.1.2.3 研究性監測(scientific monitoring)
又稱科研監測,屬高層次、高水平、技術比較復雜的監測,是探索危害環境的因子和因素的形成原因和發展規律,研究危害環境事件對人體和自然環境的危害性質及影響程度,研究如何提高環境監測和環境治理的水平,以及對某個環境工程或建設項目的開發預評進行綜合性研究等。
環境監測在環境管理中起重要作用,佔有主要地位。隨科技進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環境管理中科學化、定量化的要求將更為嚴格,從而將更加依賴環境監測。
9.1.2 環境地質和工程地質監測技術的任務和作用
環境地質和工程地質監測技術是實施環境地質和工程地質監測任務的手段和保證。隨科學技術的進步,環境監測技術迅速發展,儀器分析、計算機控制等現代化手段在環境監測中已廣泛應用。環境監測技術從以化學分析為主的單一環境分析發展到物理監測、生物監測、流動監測及衛星遙感監測等。監測的范圍從一個斷面發展到一個城市、一個國家乃至全球。監測的過程從間斷性監測逐步過渡到自動連續監測,各種連續監測系統相繼問世。地理信息系統(GIS)、大地定位系統(GPS)和遙感技術(RS)的3S技術用於區域性地質災害及地質環境的監測與評價,已在國民經濟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9.1.2.1 環境地質和工程地質監測技術的任務
環境地質和工程地質監測技術的任務是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間斷地或連續地監視和檢測,導致地質環境惡化和地質災害發生的自然地質作用或人類工程活動的現狀、變化趨勢及對環境質量的影響程度,為環境管理、環境規劃、環境治理和保證工程質量與安全提供科學依據。地質環境的監測技術不僅僅是各種測試技術,還包括布點技術、采樣技術、數理技術和綜合評價技術等,所涉及的知識面廣、專業面寬,需要化學、物理學、生物學、生態學、氣象學、地質學、工程學等多方面的知識。此外,環境質量綜合評價時還必須考慮社會性問題。據統計,發展中國家每年由地質災害和地質環境惡化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達國民生產總值的5%以上。在我國由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約占整個災害損失的35%,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及人類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約佔55%。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這類災害已造成千餘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數億元,事故的善後處理和整治費用高達數十億元。而由此給社會帶來的間接損失,則更無法估量。近十年來,直接由工程建設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造成的工程處理費用達數千萬至上億元的有近十起。隨著進一步的開發,必將帶來更大規模、更大范圍的災害與環境問題。正確評價和監測地質環境的惡化、及時預測地質災害的發生、嚴格控制和規范人類工程建設活動,以提高地質環境的質量,減輕災害對人類的威脅,從而保持人類文明的可持續發展。因此,不斷提高環境地質和工程地質監測技術水平,已不僅是學科發展的需要,而是提高人類生存環境質量的需要,更是維護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
9.1.2.2 環境地質和工程地質監測技術的作用
環境地質和工程地質監測技術有如下主要作用:
(1)地質環境質量信息的獲取必須依靠環境地質和工程地質監測技術。及時、准確的環境質量信息是確定環境管理目標,進行環境決策的重要依據。而信息的獲取必須依靠監測技術,否則難以實現科學的目標管理。
(2)強化環境管理和保護制度的貫徹執行必須依靠監測技術。因為沒有監視和督察,制度和措施將流於形式。
(3)評價和檢驗環境管理和保護的效果必須依靠監測技術,否則難以提高科學管理水平。
(4)環境地質和工程地質監測技術工作在防範地質災害、避免工程事故方面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是不可估量的。
3. 工程地質有哪些常用的研究方法
工程地質研究的主內容有:確定岩土組分、組織結構(微觀結構)、物理、化學與力學性質(特別是強度及應變)及其對建築工程穩定性的影響,進行岩土工程地質分類,提出改良岩土的建築性能的方法;研究由於人類工程活動的影響而破壞的自然環境的平衡,以及自然發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震等物理地質作用對工程建築的危害及其預測、評價和防治措施;研究解決各類工程建築中的地基穩定性,如邊坡、路基、壩基、橋墩、硐室,以及黃土的濕陷、岩石的裂隙的破壞等,制定一套科學的勘察程序、方法和手段,直接為各類工程的設計、施工提供地質依據;研究建築場區地下水運動規律及其對工程建築的影響,制定必要的利用和防護方案;研究區域工程地質條件的特徵,預報人類工程活動對其影響而產生的變化,作出區域穩定性評價,進行工程地質分區和編圖。隨著大規模工程建設的發展,其研究領域日益擴大。除了岩土學和工程動力地質學、專門工程地質學和區域工程地質學外,一些新的分支學科正在逐漸形成,如礦山工程地質學、海洋工程地質學、城市工程地質及環境工程地質學、工程地震學。
1工程地質與岩土工程的區別工程地質是研究與工程建設有關地質問題的科學(張咸恭等著《中國工程地質學》)。工程地質學的應用性很強,各種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和運行都要做工程地質研究,才能使工程與地質相互協調,既保證工程的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正常運行,又保證地質環境不因工程建設而惡化,造成對工程本身或地質環境的危害。工程地質學研究的內容有:土體工程地質研究、岩體工程地質研究、工程動力地質作用與地質災害的研究、工程地質勘察理論與技術方法的研究、區域工程地質研究、環境工程地質研究等。岩土工程是土木工程中涉及岩石和土的利用、處理或改良的科學技術(國家標准《岩土工程基本術語標准》)。岩土工程的理論基礎主要是工程地質學、岩石力學和土力學;研究內容涉及岩土體作為工程的承載體、作為工程荷載、作為工程材料、作為傳導介質或環境介質等諸多方面;包括岩土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檢測和監測等等。由此可見,工程地質是地質學的一個分支,其本質是一門應用科學;岩土工程是土木工程的一個分支,其本質是一種工程技術。從事工程地質工作的是地質專家(地質師),側重於地質現象、地質成因和演化、地質規律、地質與工程相互作用的研究;從事岩土工程的是工程師,關心的是如何根據工程目標和地質條件,建造滿足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的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解決工程建設中的岩土技術問題。2工程地質與岩土工程的關系雖然工程地質與岩土工程分屬地質學和土木工程,但關系非常密切,這是不言而喻的。有人說:工程地質是岩土工程的基礎,岩土工程是工程地質的延伸,是有一定道理的。工程地質學的產生源於土木工程的需要,作為土木工程分支的岩土工程,是以傳統的力學理論為基礎發展起來的。但單純的力學計算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從一開始就和工程地質結下了不解之緣。與結構工程比較,結構工程面臨的是混凝土、鋼材等人工製造的材料,材質相對均勻,材料和結構都是工程師自己選定或設計的,可控的。計算條件十分明確,因而建立在材料力學、結構力學基礎上的計算是可信的。而岩土材料,無論性能或結構,都是自然形成,都是經過了漫長的地質歷史時期,在多種復雜地質作用下的產物,對其材質和結構,工程師不能任意選用和控制,只能通過勘察查明,而實際上又不可能完全查清。岩土工程師不敢相信單純的計算結果,單純的計算是不可靠的,原因就在於工程地質條件的不確知性和岩土參數的不確定性,不同程度地存在計算條件的模糊性和信息的不完全性。因而雖然土力學、岩石力學、計算技術取得了長足進步,並在岩土工程設計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於計算假定、計算模式、計算方法、計算參數等與實際之間存在很多不一致,計算結果總是與工程實際有相當大的差別,需要進行綜合判斷。
4. 工程地質學的分類
工程地質學還要研究工程地質條件的區域分布特徵和規律,預測其在自然條件下和工程建專設活動中的屬變化,和可能發生的地質作用,評價其對工程建設的適宜性。由於各類工程建築物的結構和作用,及其所在空間范圍內的環境不同,因而可能發生和必須研究的地質作用和工程地質問題往往各有側重。據此,工程地質學又常分為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學、道路工程地質學、采礦工程地質學、海港和海洋工程地質學、城市工程地質學等。
5. 環境監測可分為哪四類
污染事故監測 糾紛仲裁監測 考核驗證監測 咨詢服務監測 四種
6. 工程地質的研究內容
工程地質研究的主內容有:確定岩土組分、組織結構(微觀結構)、物理、化學與力學性質(特別是強度及應變)及其對建築工程穩定性的影響,進行岩土工程地質分類,提出改良岩土的建築性能的方法;研究由於人類工程活動的影響而破壞的自然環境的平衡,以及自然發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震等物理地質作用對工程建築的危害及其預測、評價和防治措施;研究解決各類工程建築中的地基穩定性,如邊坡、路基、壩基、橋墩、硐室,以及黃土的濕陷、岩石的裂隙的破壞等,制定一套科學的勘察程序、方法和手段,直接為各類工程的設計、施工提供地質依據;研究建築場區地下水運動規律及其對工程建築的影響,制定必要的利用和防護方案;研究區域工程地質條件的特徵,預報人類工程活動對其影響而產生的變化,作出區域穩定性評價,進行工程地質分區和編圖。隨著大規模工程建設的發展,其研究領域日益擴大。除了岩土學和工程動力地質學、專門工程地質學和區域工程地質學外,一些新的分支學科正在逐漸形成,如礦山工程地質學、海洋工程地質學、城市工程地質及環境工程地質學、工程地震學。
1工程地質與岩土工程的區別工程地質是研究與工程建設有關地質問題的科學(張咸恭等著《中國工程地質學》)。工程地質學的應用性很強,各種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和運行都要做工程地質研究,才能使工程與地質相互協調,既保證工程的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正常運行,又保證地質環境不因工程建設而惡化,造成對工程本身或地質環境的危害。工程地質學研究的內容有:土體工程地質研究、岩體工程地質研究、工程動力地質作用與地質災害的研究、工程地質勘察理論與技術方法的研究、區域工程地質研究、環境工程地質研究等。岩土工程是土木工程中涉及岩石和土的利用、處理或改良的科學技術(國家標准《岩土工程基本術語標准》)。岩土工程的理論基礎主要是工程地質學、岩石力學和土力學;研究內容涉及岩土體作為工程的承載體、作為工程荷載、作為工程材料、作為傳導介質或環境介質等諸多方面;包括岩土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檢測和監測等等。由此可見,工程地質是地質學的一個分支,其本質是一門應用科學;岩土工程是土木工程的一個分支,其本質是一種工程技術。從事工程地質工作的是地質專家(地質師),側重於地質現象、地質成因和演化、地質規律、地質與工程相互作用的研究;從事岩土工程的是工程師,關心的是如何根據工程目標和地質條件,建造滿足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的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解決工程建設中的岩土技術問題。
2工程地質與岩土工程的關系雖然工程地質與岩土工程分屬地質學和土木工程,但關系非常密切,這是不言而喻的。有人說:工程地質是岩土工程的基礎,岩土工程是工程地質的延伸,是有一定道理的。工程地質學的產生源於土木工程的需要,作為土木工程分支的岩土工程,是以傳統的力學理論為基礎發展起來的。但單純的力學計算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從一開始就和工程地質結下了不解之緣。與結構工程比較,結構工程面臨的是混凝土、鋼材等人工製造的材料,材質相對均勻,材料和結構都是工程師自己選定或設計的,可控的。計算條件十分明確,因而建立在材料力學、結構力學基礎上的計算是可信的。而岩土材料,無論性能或結構,都是自然形成,都是經過了漫長的地質歷史時期,在多種復雜地質作用下的產物,對其材質和結構,工程師不能任意選用和控制,只能通過勘察查明,而實際上又不可能完全查清。岩土工程師不敢相信單純的計算結果,單純的計算是不可靠的,原因就在於工程地質條件的不確知性和岩土參數的不確定性,不同程度地存在計算條件的模糊性和信息的不完全性。因而雖然土力學、岩石力學、計算技術取得了長足進步,並在岩土工程設計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於計算假定、計算模式、計算方法、計算參數等與實際之間存在很多不一致,計算結果總是與工程實際有相當大的差別,需要進行綜合判斷。
7. 地質環境監測的內容與類型
一、地質環境監測分類
按照地質環境物質構成要素(水、氣、土壤、岩石、生物),地質環境主要分為水環境、岩石環境和土壤環境。
1.按監測對象分類
按地質環境監測對象(或者地質環境要素)可分為地下水環境監測、岩石環境監測、土壤環境監測、其他相關要素監測(表1-1)。
(1)地下水環境監測。廣義的水環境包括地表水環境與地下水環境兩部分。本書討論的監測主要是地下水環境監測。重點是針對地下水的資源量和質量監測,主要監測內容包括地下水水位、水溫、水量和水質等。
(2)岩石環境監測。岩石環境指岩石圈中的岩石部分(包括堅硬岩石與鬆散岩石),它源源不斷地向外部環境輸送物質和能量,豐富的礦物資源和岩石圈的穩定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其結構和動力作用與人類生存和發展密切相關。因此,岩石環境監測的重點是岩石的變形和移動,主要監測內容包括地表位移形變、深部位移、分層土體變形、岩土體物理性質與力學指標等。
(3)土壤環境監測。土壤環境指岩石圈的表部土壤層,它與人類的繁衍關系密切,是大氣圈、水圈、生物圈、岩石圈所共同作用的部分。土壤環境的監測重點是土壤質地和土壤重金屬含量,主要監測內容包括土壤鹽分、土壤有機質、土壤化學元素和土壤物理性質指標等。
(4)其他相關要素監測。除了地下水環境、岩石環境以及土壤環境3 類監測要素之外,還有其他一些不屬於岩石圈,但對地質環境的變化同樣起到了至關重要作用的要素。這些監測要素主要包括降水量、損毀植被面積、地聲、泥位等。
表1-1為地質環境監測分類表。
表1-1 地質環境監測分類表
2.按地質環境問題和管理分類
按地質環境問題和管理可分為地質災害監測、地下水地質環境監測、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地質遺跡監測和其他相關地質環境監測。
(1)地質災害監測。針對滑坡、崩塌與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等地質災害的特點,對地表形變、深部位移、分層土體變形、力學特徵、聲學特徵、地下水特徵等災害體自身狀況,以及降雨、氣溫、地表水體等與地質災害相關的環境要素,採用直接觀察、儀器測量、遙感等方法,進行反復觀察和測量,分析其發展趨勢,預報其失穩所造成的災害。
(2)地下水地質環境監測。針對區域地下水超采、地下水水位上升和地下水污染等問題,選擇有代表性的鑽孔、水井、泉等,按照一定的時間間隔和技術要求,開展地下水的水位、水溫、水量、水質等要素隨時間變化的監測,以反映地下水環境的動態變化過程。
(3)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是在礦山基礎建設、開采階段,以及閉坑以後,布設專門性的監測網(點),定期觀測地質環境和各類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在時間上、空間上的變化情況,以減緩礦山地質環境的惡化,減少礦山地質災害的發生。礦山地質環境問題主要有礦山建設及采礦活動引發或可能引發的地面塌陷、地裂縫、崩塌、滑坡、含水層破壞、水土污染、地形地貌景觀破壞等。
(4)地質遺跡監測。地質遺跡監測主要是在調查的基礎上,定期觀測地質遺跡隨時間的變化情況,提出地質遺跡保護對策。
(5)其他相關地質環境監測。其他相關地質環境監測主要有水土污染、地熱、礦泉水等方面的監測。
3.按動力作用主體分類
按動力作用主體可分為自然地質環境監測、受工程建設影響的地質環境監測。
(1)自然地質環境監測。地質環境主要是由地下水環境、土壤環境、岩石環境3個要素組成的。自然地質環境監測就是針對三者在自然狀態下的變化以及其他一些影響地質環境的因素而進行的監測,從而確定地質環境質量及其變化趨勢。主要監測地下水水位、地下水水質、土壤質量、岩石土層變形(如地表變形、地下變形)、降雨量等。一般是通過分析地質條件或者社會發展的需求來部署監測工作。
(2)受工程建設影響的地質環境監測。受工程建設影響的地質環境監測是指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採用監測儀器對地質環境關鍵部位要素進行的監測。這類監測的內容包括如由於抽汲地下水導致的地下水水位變化,道路、建築物施工時坡腳開挖導致的邊坡失穩和礦山開采造成的采空區塌陷、水資源及土地資源破壞,等等。主要通過工程建設活動的具體位置及其影響范圍來指導監測。
二、地質環境監測技術方法類型
地質環境監測技術是地質環境保護的基礎,是隨地質環境科學的形成和發展而產生、發展的。它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測取地質環境變化數據資料,監視和監測地質環境質量及其變化趨勢的過程,同時具有綜合性、發展性等特點。綜合分析現有地質環境監測工作採用的儀器設備,又可以分為3類:接觸式監測、非接觸式監測和采樣測試式監測。
1.接觸式監測
接觸式監測是指儀器設備與監測對象直接接觸,在監測對象中布設或埋置儀器設備,通過儀器感測系統獲取監測對象動態變化數據的監測方式,包括基礎測量、埋設儀器設備等。如地面沉降分層標監測、地裂縫計監測,以及各類手動測量方法等。
2.非接觸式監測
非接觸式監測是指監測設備並不直接接觸監測對象,而是遠距離感知並獲取監測對象動態變化數據的監測方式,如遙感監測、視頻監測等。
3.采樣測試監測
采樣測試監測是指在野外按技術要求採集地下水、土壤等樣品,通過實驗室測試獲取其物理和化學等特徵動態變化數據的監測方式。
三、地質環境監測技術方法匯總
目前比較常用的地質環境監測技術方法匯總見表1-2至表1-5。
表1-2 地下水環境(含地熱)監測技術方法一覽表
表1-3 岩石環境監測技術方法一覽表
表1-4 土壤環境監測技術方法——采樣測試法一覽表
表1-5 其他相關要素監測技術方法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