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評定
⑴ 地質災害評估報告是哪個部門需要
按照之前國土部的規定,建設項目預審中,地質災害評估和壓覆礦產資源評估是必備的申報內材料。。但容是目前有些省內規定,土地預審可不提供,但是審批階段必須提供。
⑵ 地質災害評估報告是什麼
地質災害評估報告抄就是地質災害情況向上級報告的一個文檔。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主要任務為:
1.查明工程建設場地地質環境條件、自然地理及工程概況;
2.查明建設場地地質災害發育類型、現狀、分布及影響因素,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
3.調查、分析評估區內潛在的地質災害、工程建設可能引發或加劇地質災害及其危險性,以及工程建設和建成後可能遭受的地質災害及其危險性,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估;
4.對評估區內地質災害危險性進行綜合評估,劃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分區,評估場地適宜性,並提出相應的防治措施和建議。
⑶ 地質災害的危險性評估
地質災害危險性是指地質災害危險源危險區范圍及其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回
地質災害危險答性評估包括三個方面:
①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
對建設場地評估區范圍內的已有地質災害進行危險性現狀評估。
②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估:
對擬建工程建設活動可能誘發的地質災害進行危險性預測評估。
③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
危險性綜合評估=危險性現狀評估+危險性預測評估。
編制評估區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分區圖。
⑷ 什麼是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評估)
在查清地質災害活動歷史、形成條件、變化規律與發展趨勢的基礎上,對地質災害活動程度及破壞損失情況進行評定估算的工作。
⑸ 地質災害評估是屬於什麼單位
最早的時候地來質災害評估都是自事業單位,一般都是當地搞區域地質調查的單位、省國土廳下屬單位,原先的資質都是在國土資源部申請的,後來單位多了,乙級、丙級資質可以在各省申請,現在單位性質也多元化了,事業性質的、企業性質的都有。一般咨詢當地國土部門就能知道。
⑹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級
地質災害危險性是指地質災害危險源危險區范圍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地質災害評估等級劃分為三級,是根據擬建工程的重要性和評估區地質環境復雜程度來綜合確定的。
⑺ 地質災害評估的地質災害評估方法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方法主要有:發生概率及發展速率的確定方法,危害范圍及危害強度分專區,區域危險性屬區劃等。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城市建設、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項目建設和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的工程建設,在申請建設用地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評估結果由省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認定。不符合條件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包括下列內容:
(1)闡明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的地質環境條件基本特徵
(2)分析論證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各種地質災害的危險性,進行現狀評估、預測評估和綜合評估
(3)提出防治地質災害措施與建議,並作出建設場地適宜性評價結論。
⑻ 地質災害評估主要考慮哪些方面
前 言
一、任務由來
二、評估工作依據
三、主要任務和要求
第一章專 評估工作屬概述
第一節 規劃工程概況與征地范圍
第二節 以往工作程度
第三節 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
第四節 評估范圍與級別的確定
第二章 地質環境條件
第一節 氣象、水文
第二節 地形地貌
第三節 地層岩性
第四節 地質構造與區域地殼穩定性
第五節 工程地質條件
第六節 水文地質條件
第七節 人類工程活動對地質環境的影響
第三章 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
第一節 地質災害類型及特徵
第二節 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
第四章 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估
第一節 工程建設引發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
第二節 工程建設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險性的預測
第五章 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及防治措施
第一節 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原則與量化指標的確定
第二節 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
第三節 建設場地適宜性評估
第四節 防治措施
第六章 結論和建議
第一節 結論
第二節 建議
⑼ 地質災害評估的定義
學科:自然災害復與防制治
詞目:地質災害評估
英文:geological disaster assessment
釋文:地質災害的定義: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對於已經發生的地質災害,地質災害評估的基本方法和主要內容是調查地質災害活動規模,統計地質災害對人口、財產以及資源、環境的破壞程度,核算地質災害直接經濟損失與間接經濟損失,評定地質災害等級。對於有發生可能但尚未發生的地質災害,地質災害評估是預測評價地質災害的可能程度,對此有人稱之為地質災害風險評估或地質災害風險評價。其基本內容和步驟是:首先分析評價地質災害活動的危險程度和地質災害危險區受災體的可能破壞程度,即地質災害的危險性評價和災害區的易損性評價,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分析預測地質災害的預期損失,即進行地質災害的破壞損失評價。地質災害評估的基本目的是通過單項指標或綜合指標定量化反映地質災害的主要特點和破壞損失程度,為規劃、部署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據。
⑽ 為什麼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地質勘察報告是每個設計階段都需要的;地質災害報告只有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專建設時才需要提屬供,由於歸口國土部門,涉及部門利益,不是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也常常被要求做地質災害報告。按國務院令是在可研階段,按編製法可放在初設階段,如果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內建橋應該在可研階段完成的,否則可以不做
不是所有的建設用地都需要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這要根據地質專家掌握的資料來決定.專家決定需要做評估的,建設單位必須找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評估,如果不需要做,專家就告訴他免做評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在房屋拆遷前就應該做,尤其在撫順這樣沉陷區多的城市,有的地區存在危險性的地質災害,不適合搞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