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型環境地質災害
① 怎樣監測突發性地質災害
突發性地質災害主要是指崩塌(即危岩體)、滑坡、泥石流、岩溶地而塌陷和地裂縫等,它們是比較公認的原地殼表層地質結構的劇烈變化而產生的。
地質災害的成因非常復雜,可以分為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但是地質災害往往是在自然和人為的雙重作用下誘發的。
突發性地質災害往往存在誘因,比如亂砍亂伐,開山炸石等。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監測重點在防治和應急。
首先需要進行危險性評估,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議。其次要加大宣傳力度,科普防治知識。比如崩塌前兆:崩塌的前緣不斷發生掉塊、墜落、小崩小塌的現象;崩塌的腳部出現新的破裂形跡;不時偶然聽到岩石的撕裂摩擦聲;出現熱、氣、地下水異常;動物出現異常。泥石流發生的前兆是:溝內有轟鳴聲,主河流水上漲和正常流水突然中斷。動植物異常,如豬、狗、牛、羊、雞驚恐不安,不入睡,老鼠亂竄,植物形態發生變化,樹林枯萎或歪斜等現象。滑坡前兆是:滑坡前緣出現橫向及縱向裂縫,前緣土體出現隆起現象;滑體後緣裂縫急劇加寬加長,新裂縫不斷產生,滑坡體後部快速下座,四周岩土體出現松動和小型塌滑現象;滑帶岩土體因摩擦錯動出現聲響,並從裂縫中冒出氣或水;在滑坡前緣坡角處,有堵塞的泉水復活或泉水、井水突然乾涸;動物出現驚恐異常現象;滑坡體上的觀測點明顯位移;滑坡前緣出現鼓丘;房屋傾斜、開裂和出現醉漢林、馬刀樹等。地面塌陷的前兆:泉、井的異常變化;地面變形;建築物作響、傾斜、開裂;地面積水引起地面冒氣泡、水泡、旋流等;植物變態;動物驚恐。
監測方法:簡易監測法和信息化監測。前者有埋釘法、埋樁法、貼片法等。後者利用互聯網,建立起監測體系(威海晶合)有效預防和報警,保障安全。
應急措施:
避免受災對象與致災作用遭遇。分為主動和被動兩種情況,就是指主動的躲避與被動式的撤離。對於處於危險區的工程及人員,所採用的方法是:預防、躲避、撤離、治理,這四個環節每一個都含有很大的防災減災的機會。
躲避泥石流不應順溝向下游跑,應向溝岸兩側跑,但不要停留在凹坡處。
② 地質災害有哪些類型
它們是:1
地殼活動災害,如地震、火山噴發、斷層錯動等;2
斜坡岩土體運動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3
地面變形災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開裂(地裂縫)等;4
礦山與地下工程災害,如煤層自燃、洞井塌方、冒頂、偏幫、鼓底、岩爆、高溫、突水、瓦斯爆炸等;5
城市地質災害,如建築地基與基坑變形、垃圾堆積等;6
河、湖、水庫災害,如塌岸、淤積、滲漏、浸沒、潰決等;7
海岸帶災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海崖侵蝕、海港淤積、風暴潮等;8
海洋地質災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壩、淺層氣害等;9
特殊岩土災害,如黃土濕陷、膨脹土脹縮、凍土凍融、沙土液化、淤泥觸變化、淤泥觸變等;10
土地退化災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鹽鹼化、潛育化、沼澤化等;11
水土污染與地球化學異常災害,如地下水質污染、農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12
水源枯竭災害,如河水漏失、泉水乾涸、地下含水層疏干(地下水位超常下降)等。
致災地質作用都是在一定的動力誘發(破壞)下發生的。誘發動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為的。據此,地質災害也可按動力成因概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大類。自然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規模和頻度,受自然地質條件控制,不以人類歷史的發展為轉移;人為地質災害受人類工程開發活動制約,常隨社會經濟發展而日益增多。所以防止人為地質災害的發生已成為地質災害防治的一個側重方面。
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進程,有的是逐漸完成的,有的則具有很強的突然性。據此,又可將地質災害概分為漸變性地質災害和突發性地質災害兩大類。前者如地面沉降、水土流失、水土污染等;後者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下工程災害等。漸變性地質災害常有明顯前兆,對其防治有較從容的時間,可有預見地進行,其成災後果一般只造成經濟損失,不會出現人員傷亡。突發性地質災害突然,可預見性差,其防治工作常是被動式的應急進行。其成災後果,不光是經濟損失,也常造成人員傷亡。故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對象。
③ 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編制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是及時發現臨災跡象、及時撤離、減少人員財產損失的有效措施。由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編制本縣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應急預案主要內容應包括:
(1)總則
說明編制預案的目的、工作原則、編制依據、適用范圍等。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明確應急處置各級機構、負責人及各自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全過程為主線,明確事故發生、報警、響應、結束、善後處理處置等環節的主管部門與協作部門;以應急准備及保障機構
為支線,明確各參與部門的職責。
1)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圖5-1);
2)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
3)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
4)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
5)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
6)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圖5-1 應急機構構成圖
(3)預警和預防機制
明確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信息監測體系及監測負責人,報告制度、預警預防行動負責單位,預警支持系統、預警級別及發布,災情險情報告(明確報告程序、內容、接收報告的部門及應當做出的反應)。
(4)應急響應
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或險情後,首先由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做出應急反應,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搶險救援。縣政府啟動並組織實施相應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同時,縣指揮部率各相關成員單位立即趕赴現場,統一指揮現場搶險救援。縣指揮部在核實地質災害或險情的初步情況後,向縣政府提出預警級別建議,由縣政府發布預警。發生大型、特大型突發性地質災害,或縣政府對事態難以完全控制,由縣政府決定向省、市人民政府請求緊急援助。
(5)後期處置
包括善後處置、社會救助、保險、事故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6)保障措施
包括通信與信息保障(建立各級別地質災害信息採集、處理制度),應急支援力量與裝備保障,技術儲備與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習,監督檢查等。
(7)責任追究
對於在應急搶險中不按規定執行和引發地質災害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④ 工程經濟活動引發的突變型地質災害
我國專門的地質災害統計制度建立時間較晚,目前缺乏標准統一、時間序列完整的地質災害數據。1949~1998年的地質災害數據主要依據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編輯的《中國地質災害與防治》和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災害綜合研究組編輯的《中國重大自然災害與社會圖集》[35,36]。1999~2008年的地質災害數據主要依據國土資源部發布的《中國地質環境公報》(2001~2008)。
從圖4-17和圖4-18可以看出,從1949年到2008年,我國地質災害發生頻次隨時間發生高低起伏的周期性變化,但總體上呈增加的趨勢。據不完全統計,近50年來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災害形成了1951~1962年、1963~1975年、1976~1987年和1988年以後4個周期性變化過程,每個周期延續時間為11~13年。這4個周期災害峰值分別出現在1958年、1972年、1981年和1998年[37]。按照時間序列分析理論,地質災害發生頻次包括3個成分:周期性成分、趨勢性成分和隨機性成分。周期性成分可能與氣候變化相關,地質災害的高發期往往發生在高降雨量的年份。趨勢性成分可能主要與人類工程經濟活動相關,隨著人類工程經濟活動強度的增加,地質災害發生頻次隨之增加。據《中國地質環境公報》(2002)統計,2002年人類活動誘發的突發性地質災害佔56%。廣西2002年發生的重大突發性地質災害中,有83%是由於人類活動誘發,人類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占死亡總人數的92%,誘發地質災害的人類活動突出表現在切坡建房、礦山開采、修路、開挖水渠等。廣東2002年發生的重大突發性地質災害中,有83%是由於人類活動誘發,其中採石、采礦誘發的占人類活動誘發總數的50%。福建2002年發生的重大突發性地質災害中,有82%是由於人類活動誘發,其中切坡建房誘發的占人類活動誘發總數的94%。
圖4-17 1949~1998年全國重大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災害發生頻次變化圖
圖4-18 1999~2008年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頻次變化圖
突變型地質災害發生頻次區域差異明顯,中南部山地丘陵區為密集發生區。地質災害發生頻次在區域上的總體態勢表現為南方多北方少,中部多,西北和東北少(圖4-19)。突發性地質災害最為集中的省區有湖南、福建、重慶、安徽、廣東、陝西、江西、雲南、四川、廣西等。突發性地質災害集中在中南部省份的主要原因有:山地丘陵區集中分布,地表地質體天然穩定性差;降雨頻繁,天氣多變,地表物理風化嚴重;鐵路、公路等工程分布密集,對山地丘陵擾動強度大。圖4-20給出了1999~2008年各省地質災害造成的年平均死亡人數情況。年平均死亡人數大於100人的省份依次為雲南、四川;年平均死亡人數小於100人大於50人的省份依次為湖南、陝西、廣東、貴州;年平均死亡人數小於50人大於10人的省份由高到低依次為重慶、福建、廣西、山西、浙江、江西、甘肅、湖北。在地質災害嚴重的省份,地質災害不僅造成了較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且嚴重威脅著國土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影響了本區域經濟社會的健康和快速發展。
圖4-19 1999~2008年平均年發生地質災害頻率分布示意圖
圖4-20 1999~2008年各省地質災害年平均死亡人數示意圖
⑤ 全國地質災害的主要類型、等級劃分與基本災情
2.1.1 地質災害的主要類型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本書所指的地質災害種類主要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縫。
根據地質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或環境造成明顯破壞的速度,通常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稱為突發性地質災害,將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稱為緩變性地質災害。
2.1.2 地質災害的等級劃分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共分為4個等級。其主要依據是:人員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的大小。具體分級如下:
1)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2)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3)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4)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災害等級的劃分只是以致災地質體所造成的災害損失為依據的。它與致災地質體的規模,比如: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的變形岩土體的數量為依據進行劃分的規模,並沒有直接的必然聯系。巨型滑坡體造成的災害並不一定就是大型或特大型的。但是致災地質體的規模與災害受體(廠礦、市鎮和基礎設施等)的人口密度、經濟價值、人群的防災減災意識和措施等,也有著密切的關系。在大型或巨型致災地質體分布的地區,如果人口稀少、沒有重要的工程設施,也不一定會造成高等級的地質災害。但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這樣的地區畢竟具有高地質災害風險,或者說具有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值得人們在進行經濟建設規劃中,在防災減災方面給予充分的注意。反之,在中小型致災地質體分布的地區,如果人口較為集中、工程設施的經濟價值較高,也有可能造成中、高等級的地質災害。因此,在這些地區,對那些中小型致災地質體也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2.1.3 全國地質災害的基本災情
2.1.3.1 總體損失
我國是世界上地質災害最發育、危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災害在我國31個省(區、市)均有分布。
據不完全統計,1995~2003年,全國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共造成10499人死亡和失蹤、65356人受傷、575億元的財產損失,平均每年死亡和失蹤1167人、財產損失64億元(圖2.1,圖2.2)。
全國有21個省(區、市)82個城市存在較嚴重的地面沉降。其中,有監測資料的14個城市的地面沉降面積已經超過6.4萬km2。據估算,這14個城市由於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800億元,平均每年27億元以上。1921~2000年的80年間,僅上海市區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達176.6億元,平均每年2.2億元;間接經濟損失達2943.07億元,平均每年36.8億元(據上海市地質環境監測總站資料)。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24個省(區、市)已發現地裂縫1232多處,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17.5億元以上。
圖2.2 1995~2003年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據2002年和2003年《中國地質環境公報》資料)
2.1.3.2 區域分布情況概述
我國地質災害的區域分布情況如圖2.3所示。
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具有區域性分布規律。就全國來說,西南地區的雲南、四川、重慶、貴州等省(市),中南地區的湖南、廣東、廣西等省(區),西北地區的陝西、甘肅等省,以及華東地區的江西、湖北、福建、江西等省,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的發生頻度最高,危害程度也最為嚴重;西南、西北地區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的規模往往較大,而東南部地區多發育小規模和淺層的滑坡。
地面沉降主要分布在我國東部平原地區,其中又以沿海城市和華北平原等地區最為嚴重。發生地面沉降的城市或地區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則密集成群或斷續相連形成大面積的地面沉降區(帶)。黃淮海平原的天津-滄州-衡水-德州-濱州-東營-濰坊地區和長江三角洲的嘉興-上海-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南通地區,就是地面沉降十分嚴重且密集分布或斷續相連已形成地面沉降區(帶)的地區。
地面塌陷在岩溶地區和礦山開采地區廣泛分布。其中,岩溶塌陷在中南和西南地區的岩溶地區廣泛分布,且以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和重慶5個西部省(區、市)最為嚴重,這5個省(區、市)內岩溶塌陷的數量可佔全國岩溶塌陷總數的78%;礦山開采塌陷則以黑龍江、遼寧等省礦山分布區最嚴重。
地裂縫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東麓平原、大別山東北麓平原地區,已形成3個規模巨大的地裂縫密集帶。
2.1.3.3 地質災害主要成因簡述
(1)自然條件是決定地質災害發生的基本條件
區域性和地區性的地質、地貌、氣候等自然條件,控制著災害性地質作用發生的可能性,以及發育的程度和特點。
岩土體鬆散破碎的山地丘陵區,地形起伏、溝壑縱橫,具有孕育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的有利地形地質條件。而其中的降水集中分布區,又往往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多發的地區。
暴雨、強降雨或連續降雨是誘發上述地質災害的主要因素。據統計,我國由於降水誘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佔全國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總數的65%,而其中由暴雨誘發的又在降水誘發的災害中佔到66%以上。這使得我國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的主要分布區也大多與年降水量較高、特別是暴雨集中的地區相一致。
具有厚度較大的鬆散沉積物、且其中蘊涵豐富地下水的平原、盆地與河谷地區、岩溶發育的可溶性岩石分布區,是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災害的多發區。這是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對地質災害控制性的又一表現。
(2)人類活動越來越成為引發地質災害的重要因素
誘發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災害的人類活動,突出表現在工程開挖(如修路、切坡建房)、礦山開采、不合理抽取地下水和石油開采等方面。
在山地和丘陵區,修建鐵路、公路、房屋等工程,經常採用切坡、削坡等手段整理工程場地,採石、采礦開挖山坡和堆棄尾礦,都改變了原有的地形地貌,在很多情況下破壞了地面與斜坡的穩定性。這種變化本身,以及在其他有關因素的作用下,往往足以引發上述災害。據統計,全國由於上述各種人類活動引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佔全國上述災害總數的50%以上。
不合理的地下水抽取、石油開采和礦山地下采空,改變了這些地區的地質結構,是引發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災害的重要原因。
隨著經濟與社會的發展,上述人類工程活動的范圍和強度正在不斷加大,而且在發展過程中,對於規劃布局與地質災害的關系認識不足,使得人類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不斷增多,形成了地質災害日益嚴重的局面。
⑥ 什麼是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國土資源部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每年內汛期前必須編制汛期地質災害容防災應急預案。這是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的一項防災減災的有效措施。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主要包括:①是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②是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③是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④是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⑤是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⑥是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進行嚴格管理(廣西容縣當中村,2005)
⑦ 年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國土資源部通報 2011 年第 26 期
為研判全國地質災害發生趨勢,更好地部署防治工作,部組織有關單位開展了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趨勢預測,並召開了 「2011 年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趨勢預測會商會」。據預測,今年全國地質災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發生的數量和危害情況可能接近常年,局部地區可能加重。南方大部地區,尤其是西南、中南和東南沿海以及西北部分地區仍然是地質災害發生和危害的重點地區。地質災害全年都有發生,5月份至 9月份相對集中,其他時段時有發生。
一、預測依據
(一)地質環境背景
地質環境背景條件研究表明,全國地質災害易發區主要分布在我國地勢的第二級階梯帶和東南山地丘陵區。根據全國地質災害調查的實際資料和工作經驗分析,地質災害高易發區主要分布在我國地勢的第二級階梯的橫斷山區、青藏高原東緣區、湘西和雲貴高原區、川北陝南地區、川東鄂西中低山區、黃土高原區,以及東南山地丘陵區。行政區劃上主要是雲南、四川、貴州、西藏、陝西、甘肅、重慶、湖北、湖南、江西、廣西、福建、廣東、浙江、安徽等省 (區、市)的部分山地丘陵區。
(二)歷史災情
在空間上,地質災害最嚴重地區是四川、雲南、貴州、湖南、重慶、陝西,其次是廣東、福建、山西、廣西、江西、甘肅、浙江、安徽等省 (區、市)。據統計,2001 ~2010 年間,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數居於年度全國前 5 位的省 (區、市)依次是四川、雲南、貴州、湖南、重慶、陝西、廣東、福建、山西、廣西、江西和甘肅,10 年間傷亡人數進入全國前5 位的頻次分別為四川9 次、雲南8 次、貴州7 次、湖南 5 次、重慶和陝西各 4 次、廣東、福建和山西均為 3 次、廣西 2 次、江西和甘肅各 1 次。
時間上,地質災害主要集中發生在 5 ~9月。據統計,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發生與降雨具有很好的相關性,降雨是誘發地質災害的主要因素。95% 的地質災害發生在汛期 (5 ~9月),80%的地質災害發生在主汛期 (6 ~8月),51% 的地質災害發生在 7月。因此,汛期是地質災害的多發期,而主汛期是地質災害的高發期,以 7月份最為顯著,汛期以外的月份地質災害相對低發。
類型上,地質災害以滑坡為主,崩塌和泥石流次之。據多年統計,滑坡占總數的 75.5%,崩塌占總數的 19.7%,泥石流占總數的 3.0%,地面塌陷、地裂縫和地面沉降數量相對較少,分別占總數的 1.2%、0.5%和 0.1%。
(三)發展趨勢
據推測,2011 全國年地質災害發生數量可能比 2010 年有所減少。從多年地質災害發生數量情況看,地質災害發生數量一般隨年份呈波浪式分布。據此推測,2011 年地質災害發生數量可能比 2010 年有所減少。
(四)氣候預測
據氣象部門預測,汛期在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和較高易發區的雲南西部、四川西部、甘肅東部部分地區、青海東南部、西藏中東部、遼寧中南部、安徽東南部、浙江大部、福建南部、江西南部、湖南南部、廣東、廣西東部、海南等地區降水較常年同期偏多,其中雲南西部和西藏東部等地區偏多 2 ~5 成。另外,登陸我國的熱帶氣旋較常年偏多。
(五)地震預測
據地震部門預測,2011 年需要關注南北地震帶中、南段和藏東地區以及華北北部地區。
二、地質災害趨勢預測結論
2011 年全國地質災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發生的數量和危害情況可能接近常年,局部地區可能加重。南方大部地區,尤其是西南、中南和東南沿海以及西北部分地區仍然是地質災害發生和危害的重點地區。地質災害全年都有發生,汛期相對集中,其他時段時有發生。
3 ~ 5月,山西、陝西、甘肅和新疆的西北部,尤其是黃土地區,因春季氣溫回暖、冰雪凍融引發滑坡、泥石流災害的危險性較大。
5 ~ 9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主要發生期,尤以 6、7、8月最為嚴重。重災地區可能主要分布在四川、雲南、貴州、湖南、重慶、陝西、廣東、福建、山西、廣西、江西、甘肅、浙江、湖北、安徽等省 (區、市)的部分山地丘陵區。
汛期尤其要高度重視汶川地震強烈影響區泥石流隱患。四川、雲南、貴州、重慶、陝西、甘肅、山西最需要重視局地強降雨引發的地質災害。福建、浙江、廣東、湖南、廣西、江西、湖北等省 (區)地區尤其要注意防範台風暴雨和區域強降雨引發的地質災害。玉樹、盈江地震災區餘震和降雨、三峽庫區水位消漲、降雨等因素引發地質災害的危險性需要重視。
10 ~ 11月,在西南部山區需注意防範異常強降雨引發的滑坡、泥石流災害。
在川、滇交界地區、藏東地區等地震高危險區,要注意防範地震引發的次生地質災害。
在山區居民密集區、重大工程區,水利工程區、礦山開采區等由於建房、修路和施工開挖、堆土 (礦渣)、水庫蓄水和農田灌溉等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仍然有可能加劇。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⑧ 緩變型地質災害在評估中的作用問題
地質災害按其發生的時間過程,可分為突發型和緩變型兩類。前者一般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和洪水沖蝕、岩溶塌陷、地震液化、黃土濕陷和潛蝕、瓦斯突出等。它們發生的時間過程一般較短暫,對工程設施和人民生命財產往往是災變性的危害,所以人們對它們也較為重視。後者有地面沉降、地裂縫、風蝕沙埋、鹽漬土的腐蝕和鹽脹、膨脹土的脹縮災害等。采空塌陷可能是緩變型的,也可能是突發型的,發生的條件和影響因素較復雜。它們發生的時間過程一般較長,可達數月、數年甚至數十年,對工程設施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危害是累積疊加效應,所以往往被人們忽視。實際上,各種地質災害都有較長時間的孕育過程。例如滑坡、崩塌發生前,斜坡體曾經歷了相當長時間的應力作用和變形過程,一旦破壞應力達到甚至超過坡體強度極限時,就會發生破壞。而緩變型地質災害雖無突發型地質災害的突變效應,但它們的累積疊加效應也不能忽視。
地面沉降的發生、發展往往要經歷數年甚至數十年的時間,但一旦累積沉降量過大或不均勻沉降時,由於土體的泊松效應和剪應力、拉應力作用,地面會產生裂縫(地裂縫),淺埋的管道工程也會承受附加應力而被剪斷或拉斷。在地面沉降嚴重的蘇—錫—常地段布設輸氣管道工程,潛在的危險性相當大,應引起工程部門的關注。
煤礦區的采空地面塌陷一般是緩變型的,隨著地下采空區面積和采空煤層厚度的增加,塌陷范圍和塌陷深度不斷擴大,形成移動盆地。至閉坑時移動盆地才停止發展。但一旦當環境條件發生變化,例如礦坑中充水較強時,移動盆地會活化,塌陷加劇。采空地面塌陷受諸多因素的影響,除地下采空區范圍、深度和厚度等工程因素外,與采空區頂板強度、岩層產狀和斷裂、裂隙發育等地質因素關系密切。一般的情況是,地面塌陷區的范圍較地下采空區要大。嚴重的地面塌陷可導致地裂縫叢生,原始地形面目全非。顯然,它對輸氣管線工程有極大的危害性。所以,采空塌陷密集分布和壓煤擬開採的線路經過地段,管線以繞避改線為宜。山西段的河東煤田和沁水煤田區,煤礦采坑可謂「星羅棋布」,工程部門應加強勘查,進一步查明采空塌陷的分布,並採取相應的對策和措施。
鹽漬土的腐蝕和鹽脹災害以新疆段分布長度最大,屬氯鹽漬土和硫酸鹽漬土。鹽漬土的一般特點是:在地表附近含鹽量最大,而地表以下2~3m深度處則明顯減小。所以只要輸氣管線埋深在2~3m左右,鹽漬土的危害可大為減小。此外,金屬管道外壁的防腐蝕技術措施工程部門已有較成熟的經驗。所以此災種對輸氣工程的危險性總的來說是不大的。
⑨ 突發性地質災害的介紹
突發性地質災害指突然發生的、並在較短時間內完成災害活動過程的地質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