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塌陷是一種地質災害
㈠ 什麼是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體在自然或人與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並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種動力地質現象。由於其發育的地質條件和作用因素的不同,地面塌陷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㈡ 地質災害有哪些
地質災害有:
1、地裂縫:地表岩、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產生開裂,並在地面形成一定長度和寬度的裂縫的一種地質現象,當這種現象發生在有人類活動的地區時,便可成為一種地質災害。
2、地面沉降:在人類工程經濟活動影響下,由於地下鬆散地層固結壓縮,導致地殼表面標高降低的一種局部的下降運動(或工程地質現象)。
3、泥石流:因為暴雨、暴雪或其他自然災害引發的山體滑坡並攜帶有大量泥沙以及石塊的特殊洪流。泥石流是一種災害性的地質現象。
4、岩土膨脹:由於其在土體中雜亂分布的裂隙及反復脹縮變形造成強度衰減的特性,所以常常給人類的工程建築帶來嚴重破壞,造成許多地質災害。
5、水土流失:易於發生水土流失的地質地貌條件和氣候條件是造成中國發生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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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質災害是指由於自然或人為作用,多數情況下是二者協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層比較強烈地破壞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的岩土體移動事件。
2、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其他部門或者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當地人民政府。
3、地質災害發生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啟動並組織實施相應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將災情及其發展趨勢等信息報告上級人民政府。
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㈢ 什麼是地質災害,分類怎樣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地質災害的分類,有不同的角度與標准,十分復雜.就其成因而論,主要由自然變異導致的地質災害稱自然地質災害;主要由人為作用誘發的地質災害則稱人為地質災害。就地質環境或地質體變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發性地質災害與緩變性地質災害兩大類。
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塌陷、地裂縫,即習慣上的狹義地質災害;後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稱環境地質災害。 根據地質災害發生區的地理或地貌特徵,可分山地地質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質災害,如地質沉降,如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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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定義為:「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其中前三種災害主要發生在山區(含丘陵和山原);後三種災害既可發生在山區,又可發生在平地(平原及高原)。
1 山體崩塌:是指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體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脫離母體崩落、滾動堆積在坡腳的地質現象。
2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體由於某種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向下滑動的現象。
3 泥石流:是山區特有的一種自然現象。它是由於降水而形成的一種帶大量泥沙、石塊等固體物質條件的特殊洪流。識別:中游溝身長不對稱,參差不齊;溝槽中構成跌水;形成多級階地等。
4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並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現象。
5 地裂縫:地面裂縫的簡稱。是地表岩層、土體在自然因素(地殼活動、水的作用等)或人為因素(抽水、灌溉、開挖等)作用下,產生開裂,並在地面形成一定長度和寬度的裂縫的一種宏觀地表破壞現象。
6 地面沉降:又稱為地面下沉或地陷。它是在人類工程經濟活動影響下,由於地下鬆散地層固結壓縮,導致地殼表面標高降低的一種局部的下降運動(或工程地質現象)。
影響或控制地質災害形成與發展的基礎環境和總體條件。它與地質災害形成條件既存在密切聯系又有一定區別。地質災害形成條件指的是造成地質災害的直接因素;地質災害背景指的是控制和影響地質災害的更高層次的基礎條件。地質災害背景由兩個系列組成:
①以地球動力活動為核心的自然背景;
②以人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為核心的社會經濟背景。地質災害背景雖然不能直接決定一個具體災害事件的發生和發展,但從宏觀上控制了一個地區一種或多種地質災害的成災程度和變化的總體趨勢。因此研究地質災害背景條件是進行地質災害宏觀評價的重要內容。
㈣ 自來水泄露導致地面塌陷屬於地質災害嗎
它是指在一定的自然條件和人為因素作用下,地下一定范圍內的岩土體壓縮、位移等活動,引起的地面下沉、塌落、開裂,對工程設施、城鄉環境以及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的現象。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縫除共同表現為地殼表面形態發生嚴重破壞外,還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相似特徵:在形成條件方面,雖然都受多種動力條件控制,但過量抽取地下水經常是它們形成的重要原因;在分布特徵方面,城鎮、工廠、礦區、鐵路沿線是這些災害的多發區。採用地下開採的礦山,由於采空區上覆岩土體冒落或變形而在地表發生大面積並行破壞並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現象和過程稱為礦區地面變形地質災害。這類地質災害是地下采礦最容易引發的地質災害之一,並且地面變形范圍往往超出地下對應采空區的范圍,危害極大。一是破壞土地資源,影響農業生產。塌陷的地質災害對礦區周邊的農田破壞十分嚴重,造成土地絕產或減收,甚至在部分礦區,形成無地可耕,無處可遷的局面;二是損壞地表建構築物。礦山地表塌陷災害的范圍廣,具有突發性、累進性和不均勻性等特點,對於各種地面建構築物的危害極大。因此,在城鎮建構築物、道路設施以及水體下的三下礦體資源通常禁止開發,即便開發,也必須進行安全與環境設計和評價,避免產生地表沉陷,造成各種建構築物的破壞和城市基礎設施的損害,破壞正常的生產、生活和交通安全。對此,礦山安全法第19條對礦山企業提出了相應要求,即礦山企業對使用機械、電氣設備,排土場、矸石山、尾礦庫和礦山閉坑後可能引起的危害,應當採取預防措施。因此,礦山企業不僅應當建立、健全對地面陷落區、排土場、矸石山、尾礦庫的檢查和維護制度,防範可能發生的危險,而且對關閉礦山後可能引起的危害也要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1)減輕塌陷災害。在礦山的生產時期,採取充填開采技術和減震的采礦方法等技術型措施預防采空後的塌陷。充填開采主要是利用廢石、尾砂等實施空區的充填,減少空區的體積;減災開采主要是從回採技術上預防或減輕采空區塌陷的方法,包括順序優化開采、條帶開采和離層高壓注漿開采等,減少塌方量;(2)以廢治害。利用開採的尾礦、矸石等填埋塌陷區,治理塌陷災害。具體而言,在用尾礦、矸石等填埋前,先將塌陷區的表土剝離另放,然後充填矸石等至目標標高以下0.5m處,再覆蓋表土至原標高,使地形得以復原,保持原有土質和肥力,減少廢料污染,消除塌陷坑危害;(3)治理地裂縫,消除隱患。針對已經閉坑的礦區地裂縫,採用充填和灌漿相結合的治理措施,消除地裂縫的危害;(4)地面塌陷區的整治與利用。即採用「挖深墊淺」的方法,將較深的塌陷區再深挖,使其適合於水產養殖場地,而挖出的泥土墊到淺的沉陷區,改造成為農業用地。
㈤ 地面塌陷的概述
地面塌陷是指天然洞穴或人工洞室、巷道上覆岩土體失穩突然陷落,導致地面快速下沉、開裂的現象和過程。
地面塌陷往往在地面形成圓錐形塌陷坑和凹陷的槽溝,以及局部地面下沉區。其影響范圍一般接近或略大於地下洞體的面積,小者幾平方米,大者可達數平方千米,所以,地面塌陷常被視為點狀的岩土體變形問題。
地面塌陷造成的地面變形量大,變形速度快,且具有突發性,事前往往很難准確判斷發生的時間,加之,其發生過程可導致地面建築物開裂、倒塌,甚至整體陷落,公路、橋梁扭曲錯斷,農田肢解以及大量的人員傷亡,所以,地面塌陷也是人類面臨的一種地質災害。
地下存在空洞是地面塌陷發生的先決條件,地下空洞可分為天然洞穴和人工洞室兩類。天然洞穴是由自然地質作用形成的,包括岩溶洞穴、土洞(黃土洞穴、紅土洞穴、凍脹丘融化形成的土洞)和熔岩洞穴。其中岩溶洞穴特別是近地表的岩溶洞穴和洞頂開口處直接覆蓋第四紀鬆散堆積物的隱伏洞穴,是引發地面塌陷最主要的天然洞穴類型。人工洞室是人工採掘活動所形成的,包括人防工程、地鐵、隧道、涵洞和采礦形成的地下巷道系統。除采礦形成的人工洞室外,其他人工洞室一般不會引發地面塌陷,只有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因地質勘查、工程設計和施工中的某一環節出現重大失誤,才會出現。如,2008年11月15日杭州地鐵一號線施工時發生的重大地面塌陷事故,就是因人為失誤所導致的。據媒體報道,這次地面塌陷造成75m的路面陷落了15m,正在行駛的11輛汽車包括1輛公交車墜入坑內,60名施工人員被困地下,事後調查,共有17人死亡,4人失蹤。目前,人工洞室釀成的地面塌陷絕大多數發生在礦山采空區,因此,礦山采空區地面塌陷是人為誘發地面塌陷最主要的類型。
㈥ 地面塌陷分為哪幾種類型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並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版的一種地質現象。當這權種現象發生在有人類活動的地區時,便可能成為一種地質災害。地面塌陷可分為岩溶塌陷和非岩溶性塌陷等多種類型。岩溶塌陷分布最廣、數量最多、發生頻率最高、誘發因素最多,並且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突發性等特點,嚴重地威脅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