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地質災害防治十三五規劃
㈠ 地質災害防災預案與防治規劃
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及建議
根據地質災害穩定性、危害特徵及防治措施,對靈台縣的各地質災害點進行對比分析,結合地質災害點變形跡象及自身的特徵,對靈台縣滑坡、不穩定斜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點進行防治分級,並提出可行性建議。
對於靈台縣109個地質災害點,根據其規模、威脅程度、易發程度等進行了分級。對於威脅人民生命財產的地質災害點,建議地方相關部門加強日常監測,做好群測群防工作,出現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對於在災害點威脅范圍內進行工程施工的相關部門應嚴格審批,避免由於災害天氣和人工擾動誘發的地質災害。
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議
為了有效減輕地質災害損失,為地方政府編制防治規劃提供依據。編制的主要指導思想是在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思想統領下,以保障新農村建設和「以人為本」為主要目標,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分期,確定防治方案。
(一)地質災害防治分級
根據地質災害點的性質、規模、位置、危害程度、危險程度等,將全縣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分為三個級別:重點防治點、次重點防治點、一般防治點,其點數量分別為5處、14處、90處。
(二)地質災害防治分期
根據靈台縣地質災害發育特徵、分布規律和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危險程度分區評價結果,結合靈台縣總體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要求,本著「以人為本」原則,對全縣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防治工作按近期、中期、遠期進行總體規劃。其中近期、中期、遠期地質災害防治點數量分別為8處、18處、83處。
(三)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1.地質災害隱患點居民搬遷避讓
位於危險性較大斜坡下或滑坡體上的房屋採取搬遷措施,未搬遷以前在雨季危險期或出現滑動跡象時採取避讓措施。搬遷避讓可避開地質災害的威脅,從根本上消除地質災害隱患,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搬遷避讓規劃,逐步實施。在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與巡查過程中,發現和評估地質災害危險點,當達到一定危險程度時,首先臨時採取避讓措施,把人員和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最大限度減少地質災害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避讓搬遷的地址應在專業技術人員現場勘查後進行確定,特別是移民新村建設應做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
2.地質災害隱患點工程治理
對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工程治理,提高其地質體的穩定性,是重要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特別是在一些重要地帶,是首選的防治措施。
地質災害工程治理投資相對較大,應在多種方案分析對比的基礎上,慎重篩選工程治理點。在確立工程治理點後,應由地質災害專業勘查隊伍對災害點進行詳細勘查,做出施工治理方案設計,按照相關規范進行施工、監理、竣工驗收及後期的治理效果監測。
3.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
監測地質災害隱患點,是防止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重要手段。在目前經濟條件下,還難以在短期內使居民和重要工程設施完全避開地質災害威脅,在實施搬遷避讓和分期治理的過程中,做好地質災害監測工作尤為重要。
地質災害監測包括專業監測和群測群防,在縣域內選擇重要災害點開展專業監測工作,提高全縣的地質災害監測技術水平;部分災害點還可採用群測群防儀器進行監測,提高群測群防監測預警效果;大量的一般災害點,在災害體上合理布置監測點,採用簡易的直尺、鋼尺等進行定期監測和汛期加密監測,宏觀巡視災害體各部位的變形跡象,並做好相應的監測記錄。
地質災害監測工作應在有效的組織管理體系下運行,並建立起預警發布體系,做到險情發生時能啟動應急預案,快速有效組織人員及財產撤離避讓。
(四)地質災害防治分區
依據地質災害形成的地質環境條件、災體演化趨勢及對居民生命財產潛在危害程度,結合靈台縣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分區、危險程度分區圖、當地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對工作區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區(圖7-7),即:重點防治區、次重點防治區和一般防治區。每級防治區中根據地質條件、災害類型與危害程度,劃分出防治亞區或防治的重點地段。
圖7-7 靈台縣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圖
1.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Ⅰ)
靈台縣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面積298.23km2,占總面積的14.55%。包括六個地質災害高危險亞區,即黑河北岸梁原鄉橫渠—付家溝—官村—朱家灣—杜家溝—景家莊子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1),黑河南岸梁原鄉張家塬—溫家莊—東門—朱家灣高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2),達溪河北岸沿線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3),達溪河南岸中台鎮—蒲窩鄉—新開鄉邵寨鎮黃土梁峁丘陵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4),邵寨鎮黃土梁峁丘陵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5)和獨店鄉什字塬北部黃土梁峁丘陵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6)。本區所處地貌單元主要為黃土梁峁溝壑區及黃土丘陵區。岩性主要為第四系黃土和白堊系紫紅色泥岩、砂岩、砂礫岩,地表黃土覆蓋厚度較大,黃土大都向沖溝傾斜。局部地形坡度較大,區內工程地質條件差,岩土層的表層風化較嚴重,本區人類活動比較強烈,在溝谷邊坡人口比較密集,人類活動對環境的改造極為強烈,主要包括建房切坡、開挖窯洞、修路等,人為活動誘發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較大。本區植被稀疏,以農作物為主,不利於水土保持。丘陵區溝谷大多處於壯年期或幼年期,侵蝕作用比較強烈。在汛期遇暴雨和連陰雨天氣容易形成滑坡、崩塌災害。特殊的岩土條件和氣象條件為地質災害的形成提供了可能性。本區也是全縣滑坡、崩塌地質災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因此要進行重點防治,要完善好群測群防體系,在暴雨及連續降雨時加強重點地段巡查,盡可能地減少損失。
2.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區(Ⅱ)
靈台縣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區面積861.49km2,占總面積的42.04%,地質災害為滑坡、崩塌、泥石流和不穩定斜坡。包括四個地質災害中危險亞區,即黑河北岸梁原鄉黃土梁峁丘陵地質災害中危險亞區(Ⅱ1)、黑河南岸—什字塬以北黃土梁峁丘陵地質災害中危險亞區(Ⅱ2)、什字塬以南—達溪河以北黃土梁峁丘陵地質災害中危險亞區(Ⅱ3)、達溪河南岸中台鎮蒲窩鄉新開鄉邵寨鎮廣大黃土梁峁丘陵地質災害中危險亞區(Ⅱ4)。本區岩性為第四系中上更新統黃土覆蓋於白堊系砂礫岩、砂岩、泥岩基岩之上,厚度不等,在降水作用下容易沿黃土與基岩的接觸面形成滑坡。區內人類工程活動相對較強,人口比較多,人類工程活動比較強烈,主要表現是為各種目的而進行的切坡,加大了崩塌、滑坡的臨空面。黃土層,岩石風化破碎,節理裂隙發育,為災害中易發區。丘陵區溝谷大多處於壯年期或幼年期,侵蝕作用比較強烈,溝坡多為階狀陡坡。在汛期容易形成滑坡、崩塌災害。災害點分布在村莊周圍、公路沿線、河谷邊坡地帶。地質災害一旦發生,危害較大,是地質災害防治的次重點防治區。在暴雨及連續性降雨天氣,在工程地質條件差及威脅性巨大的地段要加強監測,以達到減災防災的目的。
3.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Ⅲ)
靈台縣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面積889.28km2,占總面積的43.41%,地質災害發育較少,危險性相對較小。包括六個地質災害低危險亞區,即梁原鄉王家溝黃土塬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Ⅳ1)、黑河寬闊河谷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Ⅳ2)、什字塬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Ⅳ3)、達溪河河谷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Ⅳ4)、邵寨鎮黃土塬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Ⅳ5)、百里鄉林場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Ⅳ6)。本區黃土塬區及黃土小台塬區和寬闊的河谷區工程地質條件很好,地形平坦,雖然人類工程活動較頻繁但很少發生地質災害;百里鄉林場區植被茂密,人煙稀少,人類工程活動較少,地質環境相對優越,地質災害發生概率較小,為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
㈡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是預防和治理地質災害的長遠計劃。分為國家、省(自治區、直內轄市)、地容(市)、縣(市)四級和部門規劃。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上一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跨行政區域的規劃,由其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編制。
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主要任務是明確地質災害防治的目標,各時期的工作重點,各地、各部門的職責,應該採取的主要措施和方法,一定時期內需重點發展的防災技術手段等。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應包括下列內容;地質災害現狀和發展趨勢預測,防治原則和目標,易發區、重點防治區、危險區的劃定,總體部署和主要任務,防治措施,預期效果等。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經計劃部門平衡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㈢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2011〕20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我國是世界上地質災害最嚴重、受威脅人口最多的國家之一,地質條件復雜,構造活動頻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災害隱患多、分布廣,且隱蔽性、突發性和破壞性強,防範難度大。特別是近年來受極端天氣、地震、工程建設等因素影響,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為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特作如下決定。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將「以人為本」的理念貫穿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個環節,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為核心,強化全社會地質災害防範意識和能力,科學規劃,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全面提高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明確地方政府的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做到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科學運用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等多種手段,有效規避災害風險; 堅持專群結合、群測群防,充分發揮專業監測機構作用,緊緊依靠廣大基層群眾全面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堅持誰引發、誰治理,對工程建設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明確防災責任單位,切實落實防範治理責任; 堅持統籌規劃、綜合治理,在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同時,協調推進山洪等其他災害防治及生態環境治理工作。
(三)工作目標。「十二五」期間,完成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災害調查任務,全面查清地質災害隱患的基本情況; 基本完成三峽庫區、汶川和玉樹地震災區、地質災害高易發區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 對其他隱患點,積極開展專群結合的監測預警,災情、險情得到及時監控和有效處置。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基本消除特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威脅,使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顯減少。
二、全面開展隱患調查和動態巡查
(四)加強調查評價。以縣為單元在全國范圍全面開展山洪、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重點提高汶川、玉樹地震災區以及三峽庫區、西南山區、西北黃土區、東南沿海等地區的調查工作程度,加大對人口密集區、重要軍民設施周邊地質災害危險性的評價力度。調查評價結果要及時提交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作為災害防治工作的基礎依據。
(五)強化重點勘查。對可能威脅城鎮、學校、醫院、集市和村莊、部隊營區等人口密集區域及飲用水源地,隱蔽性強、地質條件復雜的重大隱患點,要組織力量進行詳細勘查,查明災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發展變化規律,並逐點制定落實監測防治措施。
(六)開展動態巡查。地質災害易發區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制度,組織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經常性巡迴檢查,對重點防治區域每年開展汛前排查、汛中檢查和汛後核查,及時消除災害隱患,並將排查結果及防災責任單位及時向社會公布。省、市兩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縣級人民政府隱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基層難以確定的隱患,要及時組織專業部門進行現場核查確認。
三、加強監測預報預警
(七)完善監測預報網路。各地區要加快構建國土、氣象、水利等部門聯合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對城鎮、鄉村、學校、醫院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等人口密集區上游易發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峽谷地帶,要加密部署氣象、水文、地質災害等專業監測設備,加強監測預報,確保及時發現險情、及時發出預警。
(八)加強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進一步完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立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簡訊、電話、宣傳車和電子顯示屏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重點加強農村山區等偏遠地區緊急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並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逐戶通知等方式,將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傳遞給受威脅群眾。
(九)提高群測群防水平。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兩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群測群防的組織領導,健全以村幹部和骨幹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引導、鼓勵基層社區、村組成立地質災害聯防聯控互助組織。對群測群防員給予適當經費補貼,並配備簡便實用的監測預警設備。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對群測群防員等的防災知識技能培訓,不斷增強其識災報災、監測預警和臨災避險應急能力。
四、有效規避災害風險
(十)嚴格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要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防人為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強化資源開發中的生態保護與監管,開展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監測評估。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時,要加強對規劃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合理確定項目選址、布局,切實避開危險區域。
(十一)快速有序組織臨災避險。對出現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向社會公告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要組織制定防災避險方案,明確防災責任人、預警信號、疏散路線及臨時安置場所等。遇台風、強降雨等惡劣天氣及地震災害發生時,要組織力量嚴密監測隱患發展變化,緊急情況下,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測群防組織要迅速啟動防災避險方案,及時有序組織群眾安全轉移,並在原址設立警示標志,避免人員進入造成傷亡。在安排臨時轉移群眾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對災害隱患進行安全評估,落實監測預警等防範措施。
(十二)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與扶貧開發、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土地整治等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安排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快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群眾搬遷避讓,優先搬遷危害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周邊群眾。要加強對搬遷安置點的選址評估,確保新址不受地質災害威脅,並為搬遷群眾提供長遠生產、生活條件。
五、綜合採取防治措施
(十三)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對一時難以實施搬遷避讓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各地區要加快開展工程治理,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隊伍作用,科學設計,精心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各級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工程治理項目的支持和指導監督。
(十四)加快地震災區、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針對汶川、玉樹等地震對災區地質環境造成的嚴重破壞,在全面開展地震影響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評價的基礎上,抓緊編制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對重大隱患點進行嚴密監測,及時採取搬遷避讓、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防止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組織實施好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妥善解決二、三期地質災害防治遺留問題,重點加強對水位漲落引發的滑坡、崩塌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
(十五)加強重要設施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對交通干線、水利樞紐、輸供電輸油 (氣)設施等重要設施及軍事設施周邊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及時採取防治措施,確保安全。經評估論證需採取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在主體工程建設的同時,實施地質災害防護工程。各施工企業要加強對工地周邊地質災害隱患的監測預警,制定防災預案,切實保證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員安全。
(十六)積極開展綜合治理。各地區要組織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環境保護、水利、農業、安全監管、林業、氣象等相關部門,統籌各方資源抓好地質災害防治、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水土保持、山洪災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尾礦庫隱患治理、易災地區生態環境治理等各項工作,切實提高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水平。要編制實施相關規劃,合理安排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適當提高山區城鎮、鄉村的地質災害設防標准。
(十七)建立健全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防控機制。建立相關部門、地方政府地面沉降防控共同責任制,完善重點地區地面沉降監測網路,實行地面沉降與地下水開采聯防聯控,重點加強對長江三角洲、華北地區和汾渭地區地下水開采管理,合理實施地下水禁采、限采措施和人工回灌等工程,建立地面沉降防治示範區,遏制地面沉降、地裂縫進一步加劇。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劃定地面塌陷易發區、危險區,強化防護措施。制定地下工程活動和地下空間管理辦法,嚴格審批程序,防止礦產開采、地下水抽采和其他地下工程建設以及地下空間使用不當等引發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等災害。
六、加強應急救援工作
(十八)提高地質災害應急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快組建專群結合的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交通、通信和專業設備,形成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修訂完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嚴密、科學的應急工作流程。建設完善應急避難場所,加強必要的生活物資和醫療用品儲備,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有關各方協調聯動和應急處置能力。
(十九)強化基層地質災害防範。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充分發揮基層群眾熟悉情況的優勢,大力支持和推進鄉、村地質災害監測、巡查、預警、轉移避險等應急能力建設。在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內,鄉鎮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的巡迴檢查,對威脅學校、醫院、村莊、集市、企事業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重大隱患點,要安排專人盯守巡查,並於每年汛期前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避險演練。
(二十)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加強綜合協調,快速高效做好人員搜救、災情調查、險情分析、次生災害防範等應急處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活、醫療和心理救助,全力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七、健全保障機制
(二十一)完善和落實法規標准。全面落實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抓緊制定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規規章,健全地質災害防治法制體系。抓緊修訂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危險性評估與風險區劃、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的規范標准,完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危險性評估等技術要求和規程。
(二十二)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隊伍建設。地質災害易發區省、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與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相適應的專業監測、應急管理和技術保障隊伍,加大資源整合和經費保障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力度,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從事地質災害調查、監測等防治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職稱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二十三)加大資金投入和管理。國家設立的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用於開展全國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實施重大隱患點的監測預警、勘查、搬遷避讓、工程治理和應急處置,支持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科普宣教和培訓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費用和群測群防員補助資金納入財政保障范圍,根據本地實際,增加安排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財政投入。同時,要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專款專用。各地區要探索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十四)積極推進科技創新。國家和地方相關科技計劃 (基金、專項)等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領域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加強對復雜山體成災機理、災害風險分析、災害監測與治理技術、地震對地質災害影響評價等方面的研究。積極採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衛星通信、遙感遙測等先進技術手段,探索運用物聯網等前沿技術,提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勵地質災害預警和應急指揮、救援關鍵技術裝備的研製,推廣應用生命探測、大型挖掘起重破障、物探鑽探及大功率水泵等先進適用裝備,提高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二十五)深入開展科普宣傳和培訓教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地質災害識災防災、災情報告、避險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全社會預防地質災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定期組織機關幹部、基層組織負責人和骨幹群眾參加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加強對中小學學生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和技能演練; 市、縣、鄉級政府負責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區地質災害情況,切實增強災害防治及搶險救援指揮能力。
八、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
(二十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建立完善逐級負責制,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到實處。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把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市、縣、鄉級政府分管領導及主管部門負責人任職等談話的重要內容,督促檢查防災責任落實情況。對在地質災害防範和處置中玩忽職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行政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十七)加強溝通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強與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的溝通聯絡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 發展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鐵道、水利、衛生、安全監管、電力監管、旅遊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領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十八)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格局。廣泛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緊緊依靠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公安消防隊伍等搶險救援骨幹力量,切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動員群眾、宣傳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共同關心、支持地質災害防治事業。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要給予表揚獎勵。
國務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㈣ 確定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原則和方法
5.3.1 確定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原則
(1)以地質環境條件和地質災害類型組合為主的原則
地質災害的發生取決於多種因素,不同的災害種類又有不同的主導因素。充分研究不同區域控制地質災害發生、分布規律及危害特徵的地質環境條件的差異性,據「區內相似,區際相異」原則,在圈劃時,將發生條件相同或相近的區域劃入一個區,把發生條件不同的區域劃入不同的區。
(2)相對完整原則
主要是為政府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決策服務的,為增強規劃的實用性和易操作性,劃分出的地質災害重點區在遵循地質規律的前提下,應盡量考慮地質環境、流域的完整性,盡可能保證行政區的完整性。
(3)定性分析為主的原則
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地區劃分,綜合考慮了地質環境條件、國家重要經濟發展規劃、國家重要基礎設施和人類工程活動狀況,結合各類地質災害的發育程度,並考慮近年地質災害災情,以定性分析為主確定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區。
(4)在區域上東、中、西部並重,在災害類型上突發性和緩變性地質災害同舉
地質災害重點區確定既要考慮地質災害發育的地域規律,又要考慮我國重大戰略部署,體現在區域上東部平原區以地面沉降等緩變性地質災害防治為重點,中、西部地區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為重點。
5.3.2 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確定方法
依據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分區和易發程度分區,主要針對地質災害易發程度中等以上的地區,考慮社會經濟重要性因素,從中選出規劃期內人口密集,社會經濟財富集中,有重要基礎設施,或涉及國家安全的地區,以及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規劃區,作為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共有16個,總面積143萬km2,占易發區面積的23%。
經濟社會重要性以人口分布、經濟發展和重要基礎設施,以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性等情況為基礎,按照各縣(市)(2004年)經濟社會統計資料,依據表5.2所列標准,劃分為經濟社會重點區和經濟社會一般區。
表5.2 經濟社會重要程度判別標准
㈤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年)
(國土資發[2001]79號發布)
前言
地質災害是指各種地質作用給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建設造成的危害。科學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合理開發利用地質環境資源,避免和減輕致災地質作用給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失,對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生態環境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1990年2月,地質礦產部、國家計委、國家科委聯合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有關部門印發了地質礦產部組織編制的《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規劃綱要實施10年來,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1998年機構改革,國務院賦予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職能。為適應我國社會發展和國民經濟建設的需要,在基本完成原規劃任務的基礎上,編制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2001~2015年)》。
一、我國地質災害現狀與防治工作進展
(一)地質災害現狀
我國致災地質作用種類繁多,分布廣泛,活動頻繁,危害嚴重。
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分布范圍占國土面積的44.8%,其中又以西南、西北地區最為嚴重,平均每年造成1000多人死亡,經濟損失巨大。
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岩溶地區和礦區。岩溶塌陷分布廣泛,自1949年以來,已在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近千起,塌陷坑總數3萬多個,其中尤以中南、西南地區最多。礦區(以採煤為主)采空塌陷十分嚴重,僅華北、華東地區的煤礦區采空塌陷每年就達10.5萬畝。地面塌陷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幾十億元。
地面沉降主要發生在東部平原地區,全國已有上海、天津、蘇州、無錫等40多個大中城市出現較為嚴重的地面沉降災害。地面沉降雖不致直接造成人員傷亡,但由於它多出現在經濟發達地區,所以造成的經濟損失尤為嚴重。
地裂縫已在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00多個縣(市、區)發現400多處,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較為嚴重。
(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展
黨和政府非常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特別是自1988年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對地質環境進行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職能以來,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使我國為防治地質災害而開展的調查、評價、監測預報和治理等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
1.基礎工作得到了加強
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地質災害現狀調查;先後完成了長江、黃河等11條大江大河和成昆鐵路、寶成鐵路、川藏公路等交通干線的環境工程地質普查;特別是完成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50萬以地質災害為重點的環境地質調查。初步掌握了全國地質災害分布規律。
2.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和法制建設有了明顯進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遍成立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防災預案制度、災害速報制度、險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全國已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頒布實施地質災害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1999年國土資源部第4號部長令頒布實施《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並開始實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
3.治理工作成效顯著
進行了長江三峽鏈子崖危岩體、黃臘石滑坡、雞扒子滑坡、重慶豆芽棚滑坡等200多處危害較大的地質災害的勘查治理,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監測網路初具規模,預報工作卓有成效
初步建立起全國地質環境監測網,對一些危害較大的滑坡、危岩、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縫等開展了專門的監測預報。通過廣泛開展科普宣傳活動,提高了受災害威脅地區幹部群眾的減災防災意識,適合中國國情的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正在穩步推進,汛期地質災害檢查和應急治理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5.實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單位資質管理制度
從1993年開始,先後頒布實行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目前已有鐵道、建設、煤炭、水利、電力、交通、化工、有色、冶金、建材、地礦等11個行業所屬的400多個單位獲得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資質等級證書。此外,舉辦了多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工程師培訓班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培訓班,培養了一大批地質災害防治的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
盡管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但還存在一些問題:法制不夠健全、投入保障機制尚未建立、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全國地質災害分布狀況與危害程度尚未完全查清;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十分嚴重,每年1000多人死亡,經濟損失高達200多億元。因此,編制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指導各地、各部門編制本地區、本部門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積極主動有效地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二、指導思想、規劃原則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從我國的國情出發,以突發性致災地質作用為重點,以群測群防為主要手段,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保障社會穩定為主要目的,把地質災害防治與經濟發展緊密結合起來,處理好長遠與當前、整體與局部的關系,促進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統一。
(二)規劃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
2.堅持按客觀規律辦事,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講究實效,東、中、西部防治重點各有側重的原則;
3.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分階段實施的原則;
4.堅持各級政府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負責的原則;
5.堅持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誰誘發誰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質災害誰受威脅誰出資的原則。
(三)規劃目標
我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總體目標是:用15年的時間,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體系和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地質災害防治監督管理體系,嚴格控制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加強基礎調查工作,在基本掌握我國致災地質作用分布狀況與危害程度的基礎上,建立並逐步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和群測群防體系;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加強地質災害治理工作力度,使危害嚴重的重大地質災害點基本得到整治。通過這一階段工作,將地質災害防治從過去分散的、被動應急的狀況,轉變為有組織的、專門的、主動的和有預見性的工作。到2005年,使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日益突出的趨勢得到有效控制;到2015年,基本改變我國地質災害日趨嚴重的局面,使我國地質災害的發生率和損失量有明顯降低。
分段目標是:
到2005年:
1.進一步掌握我國致災地質作用的分布規律、主要致災危險點的分布狀況、危險性、危害程度等。
2.群測群防監測網路覆蓋到地質災害較為嚴重的700個縣(市、區)、占國土面積約50%的范圍,並初步形成全國專業監測骨幹網路,在三峽庫區等重要地區實行立體監測。
3.建成相對完善的全國地質災害空間資料庫,提供主要地質災害信息適時查詢。
4.建立規范的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嚴格控制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
到2015年:
1.建立起相對完善的以群測群防為基礎,現代化專業監測為主導的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
2.在防治技術方法和地質災害體綜合開發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使一些危害特別嚴重並需要治理的致災危險點得到有效治理。
三、總體部署
根據我國地質環境條件和致災地質作用分布特點,結合全國國土總體規劃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把防治工作重點放在經濟發達地區、人口密集區和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區,按東、中、西部進行部署。
(一)東部平原地區
即大興安嶺—太行山—雪峰山一線以東,衡山—黃山一線以北,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大部、河南、湖北中東部、湖南中東部、江西北部、安徽、江蘇、山東、浙江北部。這一地區,總體上地勢低平,經濟比較發達,生態環境相對較好,主要的問題是城市水資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大量超采地下水引起嚴重的地面沉降、地裂縫、地面塌陷、海水入侵等致災地質作用。采礦特別是採煤造成的地面塌陷也是這一地區比較常見的致災作用。除此之外,在部分丘陵區有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規模雖不大,由於人口密集,所以其危害也比較嚴重。這一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首先是要加強行政管理,科學部署地下水開采井位和開采層位,通過高效的全自動監測網路,嚴密監測,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量,減緩地面沉降。其次,要做好以國土經濟開發區為重點的環境地質綜合評價和地質災害防治區劃,並據此及時調整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建設布局,避免將重大工程和重要設施建在岩溶地面塌陷危險區和礦山采空區,杜絕人為誘發地質災害。
(二)東南丘陵區
即雪峰山—十萬大山一線以東,衡山—黃山一線以南地區,主要包括:浙江南部、江西大部、福建、廣東等地區。這一地區內丘陵區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是主要的致災作用。除此之外,廣東等地採石場常常發生崩塌。針對這一地區人口密度大,寸土寸金的現實,要加強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勘查、防治,特別要注意將防災與土地、礦產開發利用緊密結合起來,走開發性治理的道路,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的經濟效益。對農村丘陵山區的點多面廣的致災地質作用,要研究其形成機制,普及基本知識,建立健全群測群防網路,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三)中西部山區
即大興安嶺—太行山—雪峰山一線以西,祁連山—岷山—龍門山—玉龍雪山一線以東,龍首山以南地區。包括河北西部、甘肅、陝西、山西、四川大部、重慶、雲南大部、貴州、廣西等地區。這一地區,地形上,以切割強烈的山地、高原為主,新構造活動強烈,氣候條件復雜。這一地區不僅是我國礦產資源開發、交通和城鎮建設的重要地帶,也是農、林、牧業生產的主要基地。區內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最為常見,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部署的主要地區。這一地區要在全面開展相應的環境地質調查的基礎上,加強國土經濟開發區和大江大河、交通干線等突發性致災地質作用多發區段的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工作。要特別注意加強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緊緊圍繞重點工程展開,要建立並嚴格執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避免將城鎮、重要設施建在受致災地質作用嚴重威脅的地區,確保重點工程的安全。二是要針對這一地區崩塌、滑坡、泥石流點多、面廣,容易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在防治區劃的基礎上建立健全群專結合的監測預報系統,加強監測預報;分輕重緩急,有計劃地對危害嚴重的隱患點採取防治措施。三是礦產資源的開發應在「保護中開發」和「開發中保護」的方針指導下,採取有效的政策措施,保護礦山地質環境,防治礦山地質災害。
(四)西部地區
主要包括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雲南西部地區。礦產、能源、森林資源豐富,國土開發程度較低,地殼活動頻繁。這一地區可分為兩部分。
南部山地、高原區以自然形成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致災作用為主。這一地區的突出特點是人口密度小,經濟欠發達,而致災地質體的規模又很大,所以防災工作的主要手段是避讓,對少數民族地區和城鎮集中居民區危害重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治理。根據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戰略,有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盡快編制本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重點要加強區域地殼穩定性評價工作;對基礎設施建設,做好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做好長江上游、黃河上游經濟區的環境地質評價與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對可能開發的大型礦產基地、大型水能基地,提前做好環境地質綜合評價。
北部內陸盆地區主要問題是荒漠化和鹽漬化。主要的防災手段是加強地下水的勘查和合理開發利用。特別要注意在沙漠邊緣地區尋找地下水源,建立綠色屏障,並逐步向沙漠區推進。
四、主要任務
(一)基礎調查評價與區劃
2001~2005年:
1.全面完成分省(自治區、直轄市)1∶50萬環境地質(以災害地質為重點)調查工作。此項工作自1991年開始,到2000年底,共完成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調查,2005年底以前完成全國的區域環境地質調查(以災害地質為重點)工作。
2.2005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全國以縣(市、區)為單元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通過這項工作,可以全面掌握我國地質災害的發育規律、主要致災危險點的分布狀況、危險性、危害程度等,為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體系和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奠定基礎。
(1)對受致災地質作用威脅十分嚴重的700個縣(市、區),由國家和地方共同出資,按《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技術要求》開展調查工作,將所有對主要居民點和重要設施有較大威脅的災害危險點基本調查清楚。2002年底以前完成400個縣(市、區),2005年底以前全部完成。
(2)受致災地質作用威脅較為嚴重的500個縣(市、區)的調查與區劃工作,由地方各級政府出資完成。
(3)其餘受致災地質作用威脅較輕的縣(市、區)的調查與區劃工作,由各縣(市、區)出資完成。
2006~2015年:
1.完成全國地質災害多發城鎮、經濟開發區地質災害隱患調查與土地利用控制區劃。
2.完成全國規劃交通干線地質災害隱患調查與土地利用控制區劃。
(二)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路體系建設
1.群測群防網路建設
在開展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時,採取專業隊伍與當地村鎮幹部混合編隊的方法組成聯合調查組,每發現一個隱患點,即由當地政府領導指派當地群眾按調查組提出的方法和要求進行監測。重要隱患點,則由鄉鎮政府在技術人員的協助下制定防災預案。2005年以前,監測機構落實到縣(市、區)。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全部結束時,全國所有調查出來的災害隱患點都要有明確的防災負責人和監測責任人,由此形成一個覆蓋全國主要地質災害多發區的群測群防網路。
2.專業骨幹網路建設
對一些危害相當嚴重,將會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嚴重經濟損失的災害隱患點,由專業人員利用現代化儀器進行站網式監測。
2005年以前,以三峽庫區崩塌滑坡、蘇錫常地區(蘇州、無錫、常州)地面沉降監測為主。監測數據達到適時傳輸、自動處理。
2015年以前,建成覆蓋全國的以站網式監測為骨乾的立體監測網路。建成比較完善的地質災害防災預警指揮系統。
3.應急反應系統建設
2002年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建成以地質環境監測總站為主體的地質災害應急反應系統。每年汛期前對主要災害隱患點進行險情巡查;汛期中加強監測;汛後進行復查。發現險情或接到險情報告,要能在較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進行險情鑒定,提出處理對策措施。
(三)信息網路建設
在進行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時,按統一要求填寫調查表,由此形成地質災害基礎信息,建立地質災害信息網路。
2002年底,建成主要地質災害的空間資料庫結構,提供動態查詢的主要地質災害信息。
2003年以前完成整個信息網路的骨架建設,建立基於GIS系統的地質災害狀況和地質災害管理公眾自由查詢系統。
2005年底,建成相對完善的全國地質災害的空間資料庫,使一般民眾能通過互聯網查詢任何一個目的區的地質環境狀況、地質災害歷史和致災隱患點的分布、危險性和可能的危害范圍;提供主要地質災害信息適時查詢。
(四)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及防治示範區建設
為提高區域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水平,為探索開發性治理地質災害的途徑,2015年以前,分別在三峽庫區、陝西關中地區、太行山地區、龍門山地區、江西宜春地區、雲南東川地區、廣東深圳市建立示範區。
1.長江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示範區建設
2001年,全部完成庫區19個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建立19個縣級監測站,初步建成群測群防監測預報網。建立全庫區的RS監測系統,完成首次1∶1萬航攝飛行;建立全庫區的GPS控制網、基準網。
2002年,建成庫區以60個危害嚴重的致災隱患點的自動化監測為主體的監測預報網路。實現監測數據的自動採集、適時傳輸和自動分析。
長江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示範區的建成將為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路的建設提供最直接的經驗。
2.陝西關中、太行山、龍門山、江西宜春地區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及群測群防示範區建設
2005年以前分年度建成上述4個示範區,主要是通過詳細的野外地質環境調查並對當地災害歷史情況進行分析,掌握各地區地質災害主要誘發因素特別是降雨在災害發生中所起的作用,研究不同地區的臨界暴雨強度,通過與氣象部門的合作,利用較為精確的天氣預報進行區域性災害預報。在此基礎上,建立群測群防網路,完善監測預報系統。
3.雲南東川泥石流災害治理示範區建設
2003年開始啟動,在我國泥石流博物館———雲南東川選擇危害面較大造成大量土地無法利用的泥石流溝,採取國家給予優惠政策和少量資金補助,鼓勵企業、個人出資治理,獲得土地使用權。通過示範,取得經驗後,逐步推廣,探索地質災害治理與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新路,以減輕政府在地質災害防治方面的經濟壓力。
4.深圳市岩溶塌陷災害預防示範區建設
充分收集深圳市多年來工程勘查中積累的大量資料,特別是鑽孔資料,在此基礎上進行必要的補充勘查和詳細研究,進行深圳市岩溶塌陷危險性的詳細分區,建立深圳市地質環境狀況公眾查詢系統,一方面,利用該項成果調整城市規劃布局;另一方面,也可作為單位、個人投資工程建設時的參考依據。該項示範區建設2001年啟動,2003年建成。
(五)開展全國地質災害風險區劃
以省(自治區、直轄市)1∶50萬環境地質調查等已有資料為基礎,運用地理信息系統(GIS)技術,研究中國致災地質作用活動程度與各地區社會經濟易損程度,分析地質災害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關系,評價我國地質災害風險程度與地區差異,為國土開發和地區經濟布局提供科學依據。
2005年以前:
1.完成三峽地區地質災害風險區劃;
2.完成我國七大經濟區域(長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區、環渤海地區、東南沿海地區、西南及華南部分省區、東北地區、中部5省區、西北地區)地質災害綜合風險區劃;
3.完成我國規劃的主要交通干線地質災害綜合風險區劃;
4.完成全國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5種常見的、多發的致災地質作用的危險性評價、易損性評價和風險性評價。
2015年以前完成全國地質災害嚴重的700個縣(市、區)的以縣(市、區)為單元的地質災害風險區劃。
(六)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1.2005年以前對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實行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對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質災害,則實行國家、地方和受威脅單位共同出資治理的方式。使一些危害特別嚴重並需要治理的地質災害危險點得到有效治理。
2.在逐步完善有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除對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依舊實行「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外,自2006年開始,對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質災害逐步推行政府強制性限期治理的方法。治理經費除極個別的特殊情況由政府補貼以外,原則上由受威脅的單位和個人出資。使危害嚴重並需要進行治理的地質災害危險點大部分得到有效處理。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強化管理
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是一項重要的社會公益性事業,是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責之一。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土資源部第4號令《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加強管理,確保規劃的實施。在各級地方政府機構改革過程中,省、地、縣三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均應設置地質環境管理機構,並規定其主要職責,認真落實中央關於環境保護的基本方針政策,全面履行職責,開拓創新,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把地質災害監測機構落實到縣(市、區),地質災害嚴重的鄉村要有地質災害監測員。
(二)大力加強法制建設
把法制建設放在首位,本著先易後難的原則,集中力量加快法制建設步伐,基本建立起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體系。2001~2005年擬制定以下法規、規章:
(1)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法規);
(2)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章);
(3)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章);
(4)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管理辦法(規章);
(5)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管理辦法(規章);
(6)修訂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資質管理辦法(規范性文件);
(7)完善汛期地質災害預報防災制度(規范性文件)。
2006~2015年擬制定地質災害防治法及其相配套的城鎮與基礎設施建設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
在努力推進全國性的法律、法規建設的同時要積極引導、促進地方性法規的建設。
(三)把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應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協調。國家、地方及部門在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時,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主要指標納入相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
(四)建立健全防治經費的投入機制
要保證規劃實施,必須要有相應的經費保證。遵照各級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和「誰開發、誰保護」的原則,實行分級防治。國家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能力建設經費和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區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的投入,以中央財政為主;各產業部門所轄建設區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由各部門負責;廣大城鄉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的投入以地方政府和部門、企業為主,中央財政為輔,多渠道投入。
(五)依靠科技進步
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的綜合能力。特別要做好致災地質體的綜合勘查、評價和評估,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提高災害信息採集和快速處理水平,建立災害防治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災害防治研究,提高抗災應急能力。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科學技術研究。特別要分輕重緩急解決地質災害防治中關鍵性的技術問題、難題。首先,要通過專門的研究,總結出斜坡穩定性、岩溶分布區地面穩定性判別的宏觀標志等,迅速提高群測群防的科技含量;其次,要在較長時間資料積累的基礎上,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判據的研究,逐步使高科技的監測技術從試驗階段逐步過渡到實用階段;最後,要逐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理論研究、致災地質作用過程模擬與過程式控制制研究,以及地質災害監測儀器的研究。積極推廣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2005年以後要特別注意加強開發性治理地質災害的新技術、新方法研究。
要充分發揮科研單位與院校的技術力量,實行「產學研」相結合,組織科技攻關,解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難題。
要加強國際合作和交流,吸收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六)完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目前推行的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單位資質管理制度,已為社會認可,效果明顯。為盡快完善管理手段,還必須推行地質災害防治目標責任制度、地質災害限期防治制度。
(七)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保護地質環境和防災減災的意識與水平
大量的事實說明,群眾普遍對預防地質災害意識淡薄,防災知識缺乏,以使致災地質作用造成嚴重的後果。為此,必須加大宣傳、教育的力度,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媒介,深入系統地介紹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和經驗,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調動他們和廣大群眾防治地質災害的積極性,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抵禦地質災害的能力。當前要把宣傳的重點放在農村和鄉鎮。要集中力量辦好全國地質災害調查及群測群防網路建設培訓班,使全國受致災地質作用威脅嚴重的700個縣(市、區)的地礦行政領導基本上都要掌握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規范。要用2~3年的時間,通過各種形式,把10000個受地質災害威脅最嚴重的村鎮的有關幹部群眾輪訓一遍。
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地質災害防治中的責任是什麼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組織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相關部門應協助做好本行政區域地質災害的宣傳教育、現狀調查、防治規劃編制、險情動態監測、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擬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擬訂工作。
在發生地質災害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交通運輸等部門應當協助本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盡快查明有關情況,提出應急措施;減輕和控制地質災害災情;民政、衛生、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商務、公安部門應當做好災民安置、醫療救護、衛生防疫、葯品供應、社會治安工作;氣象部門應當做好氣象服務保障;通信、航空、鐵路、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做好通訊保障和救災物資、設備、葯物、食品的運送工作。
相關鏈接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201 1〕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以建立健全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為核心,強化全社會地質災害防範意識和能力,科學規劃,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全面提高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水平。
㈦ 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及防治規劃
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建議
為了有效地減輕地質災害損失,給地方政府編制防災預案提供依據,特編制重要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建議。編制的主要指導思想是在「以人為本」的思想指導下,針對重要災害隱患點作出中長期預報,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預測。逐點落實包括監測、報警、疏散、應急搶險等內容的預防措施,防災責任要落實到具體的鄉鎮、單位。針對一般災害隱患點僅提供點號,作為群測群防的依據。
圖7-11 防災預案災點與群測群防災點分布圖
本次調查的340處威脅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地質災害點中,其中滑坡239處,不穩定斜坡51處,崩塌50處。根據野外調查,穩定性分析和風險評估結果,挑選出26處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作為延安市寶塔區重大地質災害(圖7-11,圖7-12),編制區級防災預案(表7-5)。挑選出41處地質災害隱患點,作為延安市寶塔區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點(表7-6)。對311處地質災害隱患點編制地質災害防範巡查計劃,巡查路線按照先重點後一般、全面檢查,交通方便的原則,依據自然地理行政區劃將該區分為中西部:寶塔區-棗園鎮-河庄坪鎮巡查路線,寶塔區-柳林鎮-萬花鄉巡查路線,寶塔區-橋兒溝鎮-川口鄉-李渠鎮巡查路線;中東部:姚店鎮-甘谷驛鎮-元龍寺鄉-青化砭鎮巡查路線,李渠鎮-馮庄鄉-梁村鄉巡查路線;北部:蟠龍鎮-貫屯鄉-梁村鄉巡查路線;南部:南泥灣鎮-松樹林鄉-麻洞川鄉-臨鎮鎮-官莊鄉巡查路線。
圖7-12 城區防災預案災點與群測群防災點分布圖
表7-5 重大地質災害點防災預案一覽表
續表
表7-6 地質災害防範巡查與群測群防災點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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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議
為了有效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為地方政府編制防治規劃提供依據,特編制重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議。編制的主要指導思想是在科學發展觀與構建和諧社會的思想統領下,以保障新農村建設和「以人為本」為主要目標,劃定地質災害防治分區,確定防治方案。防治方案的實施安排和實施防治方案的保證措施等內容不予詳述。
(一)地質災害防治分區
根據寶塔區地質災害發育特徵、分布規律和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危險程度分區評價結果,結合《延安市城市總體規劃概況》、《延安市寶塔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第十個五年計劃》的要求,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對全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總體規劃(表7-7)。
表7-7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分區說明表
小區名稱:Ⅰ1(棗園—川口—柳林—萬花重點防治區),Ⅰ2(青化砭—姚店重點防治區),Ⅰ3(胡家溝—老莊灣—後廟溝重點防治區),Ⅰ4(史家窪—貫屯—魯屯重點防治區);Ⅱ1(蟠龍—梁村—元龍寺—馮庄—強家窯次重點防治區),Ⅱ2(鄧屯—金盆灣—麻洞川次重點防治區),Ⅱ3(姚家坡—臨鎮東村次重點防治區);Ⅲ(南泥灣—松樹林—官莊一般防治區)。
(二)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1.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結合各地質災害點的穩定性和危險程度,選擇危險大、可能造成群死群傷和財產損失的41處群測群防點(表7-6),採用群專結合的方式監測(圖7-11)。對於威脅到鐵路的4處、公路的12處、水庫的1處共計17處地質災害點,應由相應的部門負責監測,其餘258處地質災害點為群眾留觀點,由村民進行留心查看。依據地質災害的危險程度大小,劃分其監測級別,依據級別,落實監測責任人。
2.地質災害點居民搬遷避讓
區內66處威脅到村民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應採取搬遷避讓措施,其中,全村搬遷避讓的6處,滑坡整體穩定僅局部不穩定,或僅威脅部分住戶的60處。全區搬遷避讓共660戶1981人,1855間房(及窯洞)。其中2010年底前搬遷避讓地質災害及其隱患點57處,涉及502戶1508人,1478間房及窯洞(表7-8)。2015年前搬遷地質災害隱患點9處,涉及158戶473人,407間房及窯洞(表7-9)。
表7-8 近期(2010年底前)搬遷避讓規劃明細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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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9 遠期(2015年底前)搬遷避讓規劃明細一覽表
3.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區內適宜做工程治理的地質災害點有39處,規劃近期治理32處,遠期治理6處。其中:近期已勘查有待治理的地質災害點有虎頭峁滑坡(BT2121),東馨家園滑坡(BT3067)。建議近期對延安市鳳凰山東北麓電影院至市場溝口斜坡地段進行綜合治理,該地段涉及12處城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其中10處地質災害點危險程度大,有待勘查治理(表7-10)。
表7-10 工程治理災害點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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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誰有杭州市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含圖)
杭州市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保護失誤規劃他的圖紙,你可以在圖書館或者是網路文件里可以找到。
㈨ 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規劃的指導方針、基本原則和目標
9.3.1 指導方針
遵循地質災害自身發展規律,以《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為依據,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社會穩定為核心,以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重點,以科技為依託,以健全法規和管理體制為手段,堅持「以人為本、人地和諧共處」的原則,把地質災害防治與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緊密結合起來,促進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統一,不斷提高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水平和社會經濟發展的保障能力。
9.3.2 基本原則
根據我國地質災害發育和分布特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國土資源總體規劃,確定我國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規劃的原則如下:
(1)遵循地質災害自身發展規律,「因地制宜、講求實效」的原則
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有其自身的客觀規律,地質災害減災工程應根據成災環境、致災因素與危害對象的不同,因地制宜地確定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重點,因害設防,合理選擇地質災害減災工程方法與技術,使有限的投入產生盡可能大的減災效益。
(2)「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相結合」的原則
我國地質災害分布十分廣泛,既有威脅人口聚集地和重大工程的地質災害隱患點,也有威脅邊遠貧困山區分散居民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工程措施治理地質災害需要巨大的資金投入,國家每年只能拿出有限的資金用於重點防治。因此,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已發生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需依法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分別採取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原則
在區域調查的基礎上,全面掌握我國地質災害的分布、危害程度和災害損失情況,綜合考慮全國地質災害分布特點和不同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進行全面統一的規劃,集中物力和財力,選擇重點地區和重大工程進行重點防治,分步實施。
(4)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事關國土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是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的組成部分,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質災害,發揮中央、地方和各行各業的積極性,減災工程費用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政預算,鼓勵企業和社會各界廣泛參與;除特大型地質災害以中央財政補貼為主進行治理外,省、市、縣各級政府根據管理許可權和防治責任分別負責本轄區內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質災害的減災工程。
因工程建設等人類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相關工程建設管理部門負責,誰引發誰治理,治理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
(5)綜合治理,非工程措施與工程措施相結合的原則
以地質災害調查為基礎,加快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和信息系統建設,開展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提高整個社會的綜合減災能力;對危害特別嚴重的地質災害實行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減災工程項目規范化管理與市場運行機制相結合的原則
健全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法規體系和技術規范,加強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監督管理,實現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申報、審批、資質管理、工程施工、質量監理、項目經費決算審計、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匯交等規范化管理。
運用市場機制,對地質災害減災工程項目進行招投標。
(7)典型示範與普遍推廣的原則
選擇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地質災害點開展示範治理,使地質災害減災工程具有示範性和推廣性。
9.3.3 目標
依據地質災害調查結果、規劃期內地質災害趨勢預測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制定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規劃。
減災工程規劃目標分兩個階段,近期目標為2004~2010年,遠期目標為2011~2020年。
(1)近期目標(至2010年)
1)以提高減輕地質災害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綜合能力為核心,通過實施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與「十五」期間相比,因地質災害死亡的人數降低20%,因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降低20%;
2)使威脅縣級以上城鎮、居民集中點以及鐵路和重要交通干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基本治理;
3)使威脅重大工程、大江大河流域生態環境和大中型工礦企業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有效治理;
4)對700個已調查縣(市)境內,威脅零散居民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搬遷避讓工程;
5)對每年新發生的、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突發地質災害進行應急處置;
6)實現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規范化管理,推廣應用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新技術、新方法。
(2)遠期目標(2011~2020年)
1)在實現近期目標的基礎上,基本改變我國地質災害日趨嚴重的局面,使地質災害的發生率低於「十五」期間的水平;通過實施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與「十五」期間相比,因地質災害死亡的人數降低50%,因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降低50%;
2)使威脅鄉級以上城鎮、居民集中點,以及鐵路和重要交通干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根本治理;
3)使威脅重大工程、大江大河流域生態環境和大中型工礦企業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基本治理;
4)對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零散居民點全部完成搬遷避讓工程;
5)對每年新發生的、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突發地質災害進行應急處置;
6)通過實施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為地質災害防治、土地資源利用和地質環境保護等提供堅實的保障。
㈩ 關於地質災害防治科技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建議
10.6.1 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科技發展規劃研究的領導
為確保規劃的實施,必須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科技工作的領導。地質災害防治是一項重要的社會公益性事業,是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責之一。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編制本轄區的規劃,明確工作的方向、重點和切入點,統一規劃,統一計劃,制定配套政策。
10.6.2 加強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和基地建設
人才培養和基地建設是實現地質災害防治科技發展規劃,進行科技創新的重要因素。培養和造就一批高素質的科技創新人才和建立高水平的科技創新基地,關繫到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發展,必須從戰略高度加以重視。要把科技創新和人才的培養與實施重大科技項目以及科研基地建設密切結合,以達到出成果、出人才的目的。在基地建設方面,通過現有儀器設備的挖潛改造,先進儀器設備的開發和引進,提高生產、科研隊伍應用先進技術的水平;新建1個地質災害監測與防治重點實驗室,力爭在本領域取得重大進展。實行新的運行機制,形成新的科技創新基地。
10.6.3 加強地質災害信息共享
進一步完善各類地質災害防災減災信息網路平台和國家級的綜合地質災害信息網路平台;制定保障信息共享機制的政策措施,依託我國現有的各種網路條件在各減災部門之間實現不同層次的數據信息共享。對一些可以向社會公眾發布的自然災害信息進行甄別、分類、整理、綜合,並編制一些為不同層次用戶服務的網路數據分析模型,進而通過Internet網,以屬性數據和空間數據兩種形式讓社會各界共享上述信息。
10.6.4 加大資金投入
要積極創造條件,形成多渠道、多層次、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體系。國土資源部在國家財政預算支出中將繼續保持對科技的投入,並爭取逐年增加。在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計劃中,繼續安排專項費用用於直屬事業單位重要科研儀器、設備的改造、購置,支持科研基地的建設。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財政資金和基本建設投資等對科技工作的投入,組織承擔地方主管部門實施的科技項目。要在各級政府安排的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調查評價等專項計劃中,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科技的投入力度。各有關單位要採取措施自籌經費開展技術創新、成果推廣和人才培養。積極組織爭取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鼓勵向國際組織、各種基金會、金融機構申請經費資助。積極爭取企業和其他機構對科技的投入,改變科技完全由財政投入的狀況。
10.6.5 加強聯合科技攻關
要充分調動科研單位與院校的技術力量,實行「產學研」相結合,共同申報和承擔國家和地方的地質災害防治的科技項目,組織聯合科技攻關,解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難題。
10.6.6 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
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是加快地質災害防治科技進步,實現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現代化的重要手段。結合地質災害防治科技項目、人才培養和基地建設,加強政府間科技合作,引進有關技術,進行人才培訓,舉辦國際專業會議和學術討論會。廣泛開辟國際合作新領域。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的原則,圍繞規劃確立的目標和內容開展合作,吸收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10.6.7 加強地質災害知識的宣傳與普及
大量事實說明,目前群眾對於地質災害的預防意識普遍淡薄,防災知識缺乏,以使致災地質作用造成嚴重的後果。為此,必須加大宣傳、教育的力度,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媒介、深入系統地介紹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和經驗,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調動他們和廣大群眾防治地質災害的積極性,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抵禦地質災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