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防治區地災防治高標准
1. 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原則
1.正確認識地質災害的原則
正確認識地質災害的性質、類型、范圍、規模、機理、運動特徵、穩定性和正確預測其發展趨勢是防治工作的基礎。只要認真細致地勘查,地質災害是可以認識清楚的,也是可以預防和治理的。反之,忽視或削弱了對地質災害的地質勘查,預防和治理的失誤就在所難免。
2.預防為主的原則
地質災害危害嚴重,治理費用高,因此在工程建設選址時應充分重視地質勘查,盡量避開大型地質災害地段以及工程建設後可能產生地質災害的地段。但是,有些工程建設,如公路、鐵路建設,考慮到技術和經濟上的合理性,要避開所有的地質災害或可能產生地質災害的地段是不可能的。此時,可以在詳細的地質勘查基礎上,盡量少破壞其穩定性,必要時採取一定的預防加固措施,提高其穩定程度。
3.一次性根治的原則
對於一些規模較大、危害較嚴重的地質災害,應做到一次性根治,不留後患。所採取的治理措施盡量嚴格,即使將來出現不利因素,也能保持其穩定。在這個問題上,以往曾出現不少失誤的案例,或者因為對其性質認識不準,或者因為經濟條件限制,經2~3次治理的地質災害仍然不穩定,仍在繼續發展,也導致治理工程不斷遭受破壞,結果是多次治理費用總和遠大於一次性根治的投資,而且多次治理的間接損失更大。
4.全面規劃、分期治理的原則
對於規模巨大、地質條件復雜的地質災害,短期內不易查明其性質,治理費用特別大,且短期內不可能產生災害的,可以進行全面規劃、分期治理。隨著勘查工作的深入,逐步設計和治理。原則上是先做應急工程,防止其進一步發展,再做永久性工程。應急工程和永久性工程應互相銜接、互為補充,形成統一的整體。
5.綜合治理的原則
地質災害常常是在多種因素共同作用下發生的,而且不同的地質災害,主要影響因素和誘發因素可能有一定的差異,有時主要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或者隨時間的推移和外界條件的改變,主要因素可能發生變化。因此,在治理地質災害時,應針對主要因素,採取主要工程措施以消除或控制其影響,並輔以其他措施進行綜合治理,以限制其他因素的作用。地質災害的治理有時還應考慮環境保護和綠化、美化等因素。
6.治早治小的原則
地質災害的發生與發展是一個由小到大逐漸變化的過程,治早的原則就是要把它消滅在初始階段或萌芽狀態。如滑坡處在蠕變階段時,雖然其後緣拉張裂縫已貫通或有錯落,但整個滑動面尚未貫通,抗滑段還有較大的抗力,滑帶土強度也未達到殘余強度,整體穩定系數仍然大於1,若在此階段治理滑坡,則可以充分利用土體自身強度,治理工程的工作量小,節約投資。
有些地質災害(如滑坡)具有牽引擴大的性質,若能穩定前一級災體,則後一級就不能再發展、擴大。因為前一級災體范圍小、治理投資也少,否則等到地質災害擴大後再治理,難度和工程量均大大增加,這就是治小的原則。
7.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原則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要求在能達到預防和治理目的的前提下,盡量節約投資。對於任何地質災害,可用於預防和治理的方案有多種,因此,在方案比選時,對於技術可行的方案,要考慮其經濟合理性。如滑坡,當有條件在滑坡體上減重、下部壓腳時,應優先採用,因為這是比較經濟有效的。當無減重、壓腳條件時,只能採用支擋工程,但其費用高,這時應對其中的多方案進行比選,包括支擋工程的位置、排數、結構類型等。對一般中小型滑坡可用抗滑擋牆或結合支撐盲溝,對大型滑坡則一般採用抗滑樁和預應力錨索抗滑樁。
8.動態設計、動態施工的原則
地質災害是較復雜的地質現象,尤其是復雜的大型地質災害,由於各方面條件的限制,有時僅僅通過勘查很難摸清其真實情況,而通過施工開挖,可能會發現與此前所掌握的資料有一定偏差的情況,則應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或變更設計,這就是動態設計。比如在滑坡治理中,抗滑擋牆和抗滑樁的施工,當第一批基坑開挖所揭露的滑動面上的滑動擦痕方向與樁、牆的方向出入較大時,就應調整設計的受力方向或後幾批樁的方向,施工也應作相應的變化。截水隧洞的施工應先開挖檢查井,以便依據實際的滑面位置和地下水分布,調整洞的埋深和縱向坡度,以達到最佳排水效果。有時動態施工還需根據滑坡的動態,調整施工順序和方法,如雨季滑動較劇烈時,抗滑工程基坑應少開挖,而在旱季滑坡相對穩定時可多開挖一些。
9.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專業隊伍與當地群眾相結合、技術業務與行政措施並重的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是技術性很強的工作,防治工程必須完成很多具體技術工作才能獲得預期效果,預防、躲避、撤離等非工程措施的採取,也都要在通過科學調查、研究,形成正確的預防辦法、准確地判斷險情及合理地劃分危險區的基礎上進行。所以必須有足夠數量和水平的專業隊伍從事技術業務工作。另一方面,地質災害發生的初步徵兆或發展變化常被當地群眾首先目睹,受災對象也多為當地群眾。在地質災害多發區,廣大群眾對災害險情常有很高的警覺,有的群眾還有一定的防治經驗。所以,也可以依靠和發動群眾,經常注意發現、上報地質災害險情。同時,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措施,特別是區域性防治工作,很多也要通過群眾貫徹實施。只有讓有關群眾掌握相應的災害防治知識並積極參與,才能保證防治工作的順利完成。此外,從事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地方基層幹部、有關領導,一定要對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比較深刻的認識,才能保證組織管理工作的正確、有力,減少決策失誤。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很多屬於公益性質,常涉及各方面的利害關系,需要有相應的政策、法規去加以協調;依賴群眾去實施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也需要有相應的政策、法規去推動、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管理要依靠各級政府,並涉及很多有關行業,需要明確各自的職責關系和工作制度。因此,必須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並制定、完善有關的政策、法規,以便通過行政手段進行動員,保證防治工作的順利實施。
2. 全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主要特徵
根據上述原則和方法,在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劃出的6個防治區的基礎上,進而確定了16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見圖5.1,即:
Ⅰ區: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Ⅰ-1);
華北平原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Ⅰ-2);
東北中俄界河河岸崩塌重點防治區(Ⅰ-3)。
Ⅱ區:浙閩贛丘陵山地群發性滑坡重點防治區(Ⅱ-1);
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Ⅱ-2)。
Ⅲ區:新疆伊犁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Ⅲ-1)。
Ⅳ區:陝北晉西黃土滑坡崩塌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Ⅳ-1);
黃土高原西南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Ⅳ-2)。
Ⅴ區:隴南陝南秦巴山地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Ⅴ-1);
長江三峽庫區滑坡重點防治區(Ⅴ-2);
鄂西湘西中低山地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Ⅴ-3);
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點防治區(Ⅴ-4);
桂北桂西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Ⅴ-5);
雲貴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Ⅴ-6)。
Ⅵ區:川滇南北構造帶滑坡崩塌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Ⅵ-1);
滇西橫斷山高山峽谷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Ⅵ-2)。
現將各重點防治區的主要特徵列於表5.3,並分述於後。
5.4.1 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Ⅰ-1)
該區位於長江三角洲,范圍包括上海、蘇錫常、杭嘉湖等地區,面積5.52萬km2。
該區第四系厚達200~300m,岩性主要為細、粉砂及淤泥質粘土、砂質粘土等,承壓含水層分布廣泛,厚度不一,是地面沉降高易發區。
20世紀90年代末,蘇錫常、杭嘉湖及上海市累積沉降超過200mm的面積近1萬km2,為該區總面積的1/3,並在區域上有連成一片的趨勢。威脅國家重大基礎工程設施和城市生命線工程,增加了洪澇的程度和次數。
該區是國家重點經濟發展區。防治重點:上海、蘇錫常、杭嘉湖地區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縫。
5.4.2 華北平原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Ⅰ-2)
該區位於我國華北地區,范圍包括北京、天津、滄州、德州等城市和農業區,面積7.5萬km2。該區地勢平坦,第四系沉降厚度受基底起伏的控制,一般為200~600m,有海陸過渡相的淤泥、淤泥質黏性土,新構造活動強烈,是地面沉降高易發區。
表5.3 全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一覽表
續表
截至2004年,該區地面沉降累計沉降量大於1000mm的地區有755km2,大於200mm的地區達42120km2。同時,華北平原已發現地裂縫482處,主要分布於滄州、衡水、廊坊等地,地裂縫長度一般在幾米至500m之間,最長達千米,寬度一般在0.01~0.5m之間,最寬處超過2m。威脅國家重大基礎工程設施和城市生命線工程,增加了洪澇的程度和次數。
該區是城鎮人口居住密集區。防治重點:北京、天津和滄州等地區的地面沉降與地裂縫。
5.4.3 東北中俄界河河岸崩塌重點防治區(Ⅰ-3)
該區位於我國東北部邊界,范圍包括中俄界河—黑龍江、烏蘇里江界河段,我國一側。總長2379km。
該區有98處總長454km的江段塌岸災害嚴重,塌岸速度為2~30m/a。造成我國每年有1.0~11.5km2的國土流失。
防治重點:黑龍江、烏蘇里江河岸崩塌。
5.4.4 浙閩贛丘陵山地群發性滑坡重點防治區(Ⅱ-1)
該區位於華東地區,包括浙江、福建和江西丘陵地區。面積10.12萬km2。
該區以構造侵蝕中低山為主,山高坡陡,地形地貌復雜。受台風影響明顯,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800~2200mm之間。碎屑岩、變質岩及花崗岩類等廣泛分布。是滑坡中、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群發性滑坡、崩塌發育,以中小型土質滑坡為主。已發生的8121處地質災害中,滑坡4650處、崩塌1666處、泥石流106處、地面塌陷56處、地裂縫2處。造成人員死亡734人,直接經濟損失1.8億元。威脅村鎮居民安全。
該區人口密集,是我國東南沿海經濟發展區。防治重點:浙、閩、贛丘陵地區的群發性滑坡、崩塌。
5.4.5 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Ⅱ-2)
該區位於廣東省,范圍包括珠江三角洲的廣州、深圳、江門、惠州等市(區)和四會、高要等縣(市)。面積4.16萬km2。
該區地勢低窪分布有海河混合相的沉積黏性土、淤泥類軟土和砂性土,深部普遍分布承壓含水層。是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中易發區。
截至2002年,該區地質災害的種類較多,主要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據不完全統計,發生各類地質災害157處。造成人員死亡24人。
該區是國家重點經濟發展區。防治重點:河口三角洲地面沉降和深圳等地的地面塌陷。
5.4.6 新疆伊犁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Ⅲ-1)
該區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部,包括伊寧市和伊寧、霍城、特克斯、鞏留、尼勒克等縣,以及察布查爾錫伯族自治縣,面積5.36萬km2。
該區70%以上為山地,風積黃土多分布於低山丘陵帶,多呈黃土梁地貌,地形起伏不平,在暴雨或地震的觸發下,便形成滑坡、泥石流災害,是滑坡、泥石流中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10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泥石流810處,其餘為崩塌158處、地面塌陷48處、地裂縫1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327人,直接經濟損失3501萬元。嚴重威脅公路和轉場牧道的安全,威脅著農牧民、遊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國家西部重要口岸。防治重點:交通干線兩側的滑坡、泥石流。
5.4.7 陝北晉西黃土滑坡崩塌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Ⅳ-1)
該區位於陝西和山西省北部,范圍包括忻州市的偏關縣、河曲縣、保德縣,呂梁地區的興縣、臨縣、柳林、石樓等縣,面積6.67萬km2。
該區在地貌上為黃土丘陵區,屬黃土高原的一部分。黃土蓋層厚,溝谷切割深,水土流失嚴重,是滑坡、崩塌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523處地質災害中,滑坡268處、崩塌62處、泥石流7處、地面塌陷11處、地裂縫18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16人,直接經濟損失6027萬元。威脅對象主要為村莊、道路和礦區。
該區是國家重要能源基地。防治重點:居民地和礦區的黃土滑坡、崩塌。
5.4.8 黃土高原西南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Ⅳ-2)
該區位於我國中西部,范圍包括陝西省寶雞、咸陽、西安、銅川、蘭州、西寧和天水等地區,面積3.84萬km2。
該區為黃土高原西南緣。以壟、崗、梁、峁地貌類型為主。活動斷裂發育,新構造運動活躍,黃土節理發育、濕陷性強,黃土邊坡穩定性差。多暴雨久雨天氣,激發滑坡所需的臨界暴雨強度較低。是滑坡、泥石流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10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585處、崩塌73處、泥石流269處、地面塌陷2處、地裂縫6處。因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831人,直接經濟損失1.7億元。
防治重點:重要城市、交通干線兩側和礦區的滑坡、崩塌、泥石流。西安等城市的地面沉降、地裂縫。
5.4.9 隴南陝南秦巴山地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Ⅴ-1)
該區位於我國中西部,范圍包括陝西省和甘肅省南部的漢中—鳳縣、略陽—武都、舟曲、西和縣、禮縣、成縣,面積9.22萬km2。
該區地貌類型復雜,山高谷深,地形起伏大。新構造活動強烈,山體岩石破碎,殘坡積分布廣泛且結構鬆散,斜坡穩定性差。是泥石流、滑坡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30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1383處、崩塌47處、泥石流1316處、地面塌陷9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937人,直接經濟損失3.49億元。受威脅的城市主要有和政、蘭州、武山、漳縣、渭源、清水、平涼、崇信、鎮原、環縣、華池等;鐵路有寶蘭線、蘭青線、蘭新線;公路有312國道、213國道、省道及縣公路。
該區是生態保護重點地區。防治重點:交通干線兩側、城鎮和農村地區的泥石流和滑坡。
5.4.10 長江三峽庫區滑坡重點防治區(Ⅴ-2)
該區位於我國中南部的長江三峽地區,面積5.4萬km2。區內以中山地貌為主,坡陡谷深,年平均降雨量1200~1800mm,地質災害呈點多、面廣、危害大的特點。此外,受多種人為不合理工程活動的影響,地質災害又具有帶狀和相對集中於城鎮等人口密集區分布的特點。長江三峽庫區是滑坡高易發區。
該區具有一定規模、影響庫岸穩定和城鎮安全的地質災害點有2100餘處,重慶市的豐都、萬州、雲陽、奉節、巫山和湖北省的巴東、秭歸等縣(市、區)以及區內的210國道、212國道、319國道、318國道等主要交通干線的安全受到地質災害的威脅。
該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按國務院批準的《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總體規劃》部署。
5.4.11 鄂西湘西中低山地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Ⅴ-3)
該區位於我國湖北和湖南省的西部,面積12.91萬km2。該區地貌形態多樣,以中低山為主,地質條件復雜,降雨豐沛,是滑坡、崩塌高易發區。
該區發生的5500處地質災害中,滑坡3633處、崩塌482處、泥石流94處、地面塌陷229處、地裂縫81處。截至2003年,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937人,直接經濟損失3.49億元。威脅十堰市等城市、焦柳線等交通干線的安全。
該區防治重點是交通干線兩側、重要基礎設施區和人口集中居住區的滑坡、崩塌災害。
5.4.12 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點防治區(Ⅴ-4)
該區位於我國湖南省,范圍包括湘中新化—冷水江市,漣源—婁底市、湘潭市、常寧、郴州、臨武。面積7.08萬km2。
該區地處雲貴高原向江南丘陵過渡地帶。以山、丘為主的多種地貌類型組合為特徵。碎屑岩、碳酸鹽岩等發育。降水量時空分布不均,變化梯度大,洪、澇、旱災害頻繁發生,是地面塌陷和滑坡高、中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1770處地質災害中,滑坡1062處、崩塌180處、泥石流89處、地面塌陷173處、地裂縫26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331人,直接經濟損失4.3億元。威脅郴州、婁底等礦業城市、邵陽和張家界等旅遊經濟發展帶的安全。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重要礦業基地。防治重點:礦業城市、旅遊區的地面塌陷、滑坡、崩塌。
5.4.13 桂北桂西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Ⅴ-5)
該區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范圍包括桂林市、鹿寨以西,以及百色市、河池市等地區,面積12.60萬km2。
該區主要是峰林平原、丘陵盆地,地形切割較強,降水量豐富。岩性主要為變質岩、碎屑岩和連續型純碳酸鹽岩,岩溶發育強烈,地下水位埋藏淺,是崩塌和地面塌陷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22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630處、崩塌1217處、泥石流7處、地面塌陷191處(群)、地裂縫42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171人,直接經濟損失1.5億元。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生態保護重點地區。防治重點:能源基地和大型水電工程區的崩塌、滑坡、地面沉降。
5.4.14 雲貴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Ⅴ-6)
該區位於我國四川東部,重慶東北和東南地區,雲南東部,貴州六盤水、畢節、貴陽、遵義、銅仁等地區,面積17.65萬km2。
該區地貌屬於我國西部高原山地,平均海拔1100m左右,主要為高原山地、丘陵和盆地三種基本類型,在高原山地和丘陵地帶,山高、谷深、坡陡,易產生滑坡、崩塌;在盆地區,由於碳酸鹽岩廣布,岩溶的強烈發育,易引發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等地質災害。是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近5000處地質災害中,滑坡2505處、崩塌497處、泥石流260處、地面塌陷247處(群)、地裂縫454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1768人,直接經濟損失5.9億元。受威脅的城市和礦區主要有昆明,六盤水、畢節等地的煤礦山,貴陽、黔南等地的磷礦山,遵義、銅仁等地的汞礦山等。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生態保護重點地區。防治重點:城市和礦山地區的地面塌陷、滑坡、崩塌。
5.4.15 川滇南北構造帶滑坡崩塌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Ⅵ-1)
該區位於我國青藏高原東部,范圍包括涼山州大部分,甘孜州部分、樂山地區部分,大渡河中下游,岷江流域、安寧河流域,雅礱江下游及黑水河上游,東川和小江流域,面積13.54萬km2。
該區地質構造復雜,地形十分陡峭,鬆散碎屑物質極其豐富,生態條件十分脆弱,降雨量大,具備了泥石流活動最為有利的地形和物質條件,滑坡、泥石流活動均較強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55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3474處、崩塌283處、泥石流652處、地面塌陷44處、地裂縫8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1343人,直接經濟損失10.2億元。滑坡泥石流易造成堵江,威脅河谷兩岸重要基礎設施、城鎮和交通干線的安全。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生態保護重點地區和大型水利水電工程開發區。防治重點:重要水電工程、城鎮、交通干線的滑坡、崩塌、泥石流。
5.4.16 滇西橫斷山高山峽谷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Ⅵ-2)
該區位於雲南西部,面積17.58萬km2。
該區地勢北高南低,以高山、中山為主,怒江、瀾滄江、金沙江等奔騰於群山之中,地形切割強烈。岩性復雜,碎屑岩、碳酸鹽岩及變質岩、岩漿岩均有大片出露、交錯分布。歹字型構造與經向構造重接復合,活動斷裂密集,屬滇西地震帶展布范圍。是泥石流、滑坡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38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2561處、崩塌123處、泥石流520處、地面塌陷19處、地裂縫6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8845人,直接經濟損失11.2億元。泥石流、滑坡主要分布於怒江、瀾滄江河谷及其支流沿岸,威脅兩岸基礎設施、居民點的安全。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生態保護重點地區和大型水利水電工程開發區。防治重點:重要水電工程區、居民點、交通干線兩側的泥石流、滑坡。
3. 地質災害防治高標准"十有縣"是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該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達到了國家規定的「有制度、有機構、有經費、有監測、有預警、有評估、有避讓、有宣傳、有演練、有效果」的要求。
4. 地質災害防治原則
延安市寶塔區地質環境保護與地質災害防治應堅持以下八項原則。
一、與可持續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寶塔區正處於歷史時期以來經濟最為快速發展的時期,經濟發展應當和保護與防治協調發展,切不可重發展、輕保護或不保護,甚至認為要發展就不能保護,將兩者對立起來。發展經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地質環境又是發展經濟重要的自然條件,因此,保護地質環境也就是從根本上促進經濟發展,兩者是一致的、統一的。
地質環境是人類永久生存所需的基本環境,一旦受到破壞將對人類的生存產生深遠影響,且難以恢復。應從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高度出發,有的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環境破壞在當代顯現的不是那麼突出,可能表現出一時的或者是明顯的經濟效益,但為將來以及後世子孫的生存環境埋下了極大的隱患。這是應當引起人們特別注意之處。保護地質環境,不僅是當前的需要,更是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二、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的原則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著眼於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做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在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中,要結合新農村建設的實際需要,特別是在基礎設施建設、村鎮和農宅建設方面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新農村建設的順利實施。
三、與環境保護和災害防治相結合的原則
黃土高原區域自然環境條件差,水土流失嚴重,黃土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多發,長期以來都是國家重點開展區域環境地質保護的地區。開展地質災害防治要與區域地質環境保護密切結合,以地質環境保護為基礎,大力推廣和維護已經初見成效的退耕還林工作,進一步加強植被和綠化建設,有效地減輕和遏制水土流失,減弱和消除地質災害形成因素。通過做好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從根本上減少和防止地質災害的形成,達到防治的目的。
四、保護優先、防治結合的原則
在保護與防治中,要加強地質環境保護意識,當發展經濟建設與地質環境保護出現矛盾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地質環境保護。應堅持避免對地質環境的破壞,實在難以避免時應將破壞降低至最低,甚至另尋他策。不能以犧牲地質環境為代價去換取一時的經濟效益。
此外,從地質災害防治意義上講,要以防為主,以治為輔,防治結合。一旦形成地質災害隱患,治理起來非常被動;而保護地質環境,則是變被動為主動,防患於未然。建立一支懂技術有裝備的地質災害監測隊伍,落實區、鄉(鎮)、村和戶群眾性監測網,走群測群防,群專結合的路子。實行汛期地質災害防治特殊工作制度,把握重點、險點,千方百計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對必須採取工程措施的要及時排危排險,消除地質災害的威脅。要改變只重救災,不重防災的局面,變事後救災為事前防災,掌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主動權。
五、與常規水土保持相結合的原則
滑坡崩塌等地質現象是水土流失的主要形式,預防滑坡崩塌等地質現象的發生,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要內容。因此,地質環境保護與地質災害防治,同水土保持有著密切的聯系。水土保持工作做得好,地質環境就得到了有效的保護,有利於減少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的發生,並充分發揮出防治工程的效益。
六、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的原則
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是地質環境保護的兩個方面,應將兩者很好地結合起來,不可重此薄彼。工程措施如淤地壩側重於治理溝道,穩定溝床,保護坡腳,從而達到預防滑坡崩塌的目的。生物措施如植樹造林主要是保護坡面,攔截地表水,減少新的溝谷衍生,減輕洪水對谷坡的危害。兩者相結合,既保護溝道又維護坡面,從而達到對整個溝谷及斜坡的保護,有效地預防地質災害的發生。
七、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是一個系統工程,要做到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針對不同地質環境條件下地質災害的危險程度和危害性大小,根據財力物力,分輕重緩急,統籌安排。首先是對於人民生命具有重大威脅性的地質災害先行考慮重點安排,予以防治,確保沒有人員的傷亡;其次是威脅到國家重點工程、事關人民群眾安危和生活的重要基礎設施,要重點考慮。
八、保證安全下的經濟合理原則
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投資大小,比較搬遷和防治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以較小的代價將地質災害損失降到最低。保證安全是前提,經濟合理是目標。只有保證安全,才能實現經濟合理,這樣的經濟合理才具有實際意義。
九、宣傳教育與法制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保護與防治需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全員參加,共同努力,才能收到明顯的效果。不僅是主管和專業部門的事,更是全民的責任和義務。因此,需要開展廣泛的社會宣傳教育,提高全員保護與防治意識和變成大家的自覺行動。此外,還必須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將地質環境保護納入法制化軌道,對於破壞地質環境的行為予以堅決打擊,從而有力制止違法犯罪行為。
5. 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
評估、巡查、預案、宣傳和人員五個到位
6. 確定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原則和方法
5.3.1 確定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原則
(1)以地質環境條件和地質災害類型組合為主的原則
地質災害的發生取決於多種因素,不同的災害種類又有不同的主導因素。充分研究不同區域控制地質災害發生、分布規律及危害特徵的地質環境條件的差異性,據「區內相似,區際相異」原則,在圈劃時,將發生條件相同或相近的區域劃入一個區,把發生條件不同的區域劃入不同的區。
(2)相對完整原則
主要是為政府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決策服務的,為增強規劃的實用性和易操作性,劃分出的地質災害重點區在遵循地質規律的前提下,應盡量考慮地質環境、流域的完整性,盡可能保證行政區的完整性。
(3)定性分析為主的原則
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地區劃分,綜合考慮了地質環境條件、國家重要經濟發展規劃、國家重要基礎設施和人類工程活動狀況,結合各類地質災害的發育程度,並考慮近年地質災害災情,以定性分析為主確定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區。
(4)在區域上東、中、西部並重,在災害類型上突發性和緩變性地質災害同舉
地質災害重點區確定既要考慮地質災害發育的地域規律,又要考慮我國重大戰略部署,體現在區域上東部平原區以地面沉降等緩變性地質災害防治為重點,中、西部地區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為重點。
5.3.2 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確定方法
依據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分區和易發程度分區,主要針對地質災害易發程度中等以上的地區,考慮社會經濟重要性因素,從中選出規劃期內人口密集,社會經濟財富集中,有重要基礎設施,或涉及國家安全的地區,以及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規劃區,作為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共有16個,總面積143萬km2,占易發區面積的23%。
經濟社會重要性以人口分布、經濟發展和重要基礎設施,以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性等情況為基礎,按照各縣(市)(2004年)經濟社會統計資料,依據表5.2所列標准,劃分為經濟社會重點區和經濟社會一般區。
表5.2 經濟社會重要程度判別標准
7. 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區劃的原則
(1)區域環境地質條件的相似性原則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的發生受地專形坡度、屬岩土體工程地質類型和活動斷裂等因素所組成的地質環境系統的控制,區域地質環境系統相同或類似的區域,其地質災害活動或易發性也相似。所以要把不同的地質環境劃分出來。
(2)區域性人類工程活動規律相似性原則
人類活動的強度與廣度總是在一定的地質環境區域內發展的。相似的區域自然地質地理條件,人類工程活動規律也相似。如東北和華北地區的地質災害是主要是由於過量開采地下水資源和煤炭資源引起的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主要發生在沿海城市和礦區;黃土高原地區的滑坡災害往往是人為開挖坡腳建房而引起的。
(3)區域地質災害防治方向與措施的相似性原則
考慮到中國不同地區地質環境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有很大差異,地質災害類型和危害情況不同,區域的減災重點和防治對策不同。東部地區人多地少,經濟基礎好,可通過地質災害治理、限制不合理人類活動等途徑,逐漸減輕地質災害活動的頻率和強度。而西部經濟落後,宜採取搬遷、撤離措施,避讓地質災害,減少生命財產損失。
8.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8)地質災害防治區地災防治高標准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9. 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分區特徵
地質災害防治區既是客觀劃分地質災害形成的地質環境條件,又反映了地質災害防治方向。根據區域地質災害的類型、規模、分布,以及區域地質條件、人類工程活動規律、地質災害防治方向將全國分為6個地質災害防治區(表5.1;圖5.1):①東部平原丘陵山地地質災害防治區(Ⅰ);②東南丘陵山地地質災害防治區(Ⅱ);③西北內陸盆地地質災害防治區(Ⅲ);④黃土高原地質災害防治區(Ⅳ);⑤西南山地地質災害防治區(Ⅴ);⑥青藏高原地質災害防治區(Ⅵ)。
表5.1 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分區特徵簡表
5.2.1 東部平原丘陵山地地質災害防治區(Ⅰ)
本區包括黃淮海平原、燕山山地、呼倫貝爾高原、大興安嶺及其以東的廣大地區,東界為國境線和海岸線。在地貌上位於我國地貌的第三級階梯,以平原為主,東北平原邊緣為丘陵山地。行政區劃包括我國東北地區的遼吉黑三省和內蒙古東北部,環渤海地區的天津、北京東南部、河北大部和山東西部,長江三角洲地區的江蘇大部、上海和浙江杭州,以及黃淮地區的河南東部和安徽北部。該區人口密度大,工業發達是我國的主要經濟區之一。
華北平原和松遼平原存在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華北平原自新生代以來一直是斷續沉降地帶,第四紀沉積極為發育,其沉積厚度受基底起伏的控制,一般為200~600m,坳陷區最厚達1000m以上。華北平原地面沉降量大於200mm的地區達42120km2,大於1000mm的地區為755km2,大於300mm的面積達18718km2,大於500mm的面積達6430km2。松嫩平原規模大、地形平坦,巨厚的鬆散沉積物的岩性主要為砂石及砂礫石,並含湖沼相的淤泥質土、泥炭、厚度為6~10m,結構鬆散,多呈層狀分布。承壓水含水層廣泛分布。地面沉降和地裂縫大部分集中於大慶油田採油井口附近,在大慶市區已形成兩個面積為2000~3000km2的東西向大漏斗,其中心區地下水位埋深近50m。普遍發生房裂、牆體傾斜和地裂。
本區突發性地質災害主要分布在山東中部、遼寧東部和西部、吉林東部以及黑龍江東部的山地地區。地質災害分布比較密集、危害較大且能代表本區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類型的典型地段有兩處:一是遼寧撫順等礦區滑坡、泥石流發育地段;二是黑龍江雞西七台河地面塌陷發育地段。
從危害程度看,截至2002年共有58.76萬人受地面塌陷、地裂縫災害威脅,潛在災害損失為41.16萬元。受地裂縫、地面塌陷災害威脅較嚴重的市(縣)主要分布在遼寧撫順市露天區,江蘇徐州市、銅山縣,黑龍江七台河市。
該地區地質災害防治重點是華北平原、長江三角洲和松遼平原等地區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縫,以及遼寧、黑龍江等礦區的地面塌陷。
5.2.2 東南丘陵山地地質災害防治區(Ⅱ)
本區包括我國東南部淮陽山地和長江中下游及其以南的廣大區域,東界為海岸線。在地貌上位於我國地貌的第三級階梯,為低山丘陵,地形切割和風化作用強烈,風化層厚度大,植被發育。行政區劃上包括浙江大部、安徽南部、湖北中東部、湖南東部、江西、廣東、河南南陽。該區的突出特點是人口眾多,密度大。
本區地質災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滑坡、崩塌以小型土質滑坡、崩塌為主,主要分布在安徽南部、浙江中部、江西西部、廣東東北部、福建中東部地區。本區東部以突發性地質災害為主,西部以采礦引起的地面塌陷為主。地質災害分布比較集中、危害較大的且能代表本區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類型的典型地段有3處:一是閩、粵、浙東南低山丘陵滑坡、崩塌發育地段;二是皖南、浙西北中低山滑坡、地面塌陷發育地段;三是贛西、湘南低山丘陵滑坡、地面塌陷發育地段。
據1999~2001年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資料,本區因地質災害造成109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9582萬元。造成死亡人數最多的是滑坡災害,共617人死亡;其次是泥石流災害,死亡196人;地面塌陷、崩塌造成死亡人數分別為162人和121人。滑坡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佔地質災害所造成經濟損失的73.14%。
1990年9月浙江平陽縣山外村滑坡,規模117m3,造成5人死亡,14人受傷,100餘人輕傷,毀房1073間,直接經濟損失達1100萬元。
1987年安徽省績溪縣荊州鄉方家灣村滑坡,規模5000m3,造成35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45萬元。
該區地質災害防治重點是台風降水和人類活動作用引發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
5.2.3 西北內陸盆地地質災害防治區(Ⅲ)
本區范圍東界為大興安嶺的西麓,南界自小騰格里沙漠,沿集寧東南部的丘陵地北坡,向西穿過黃土高原的北緣,沿祁連山和昆侖山的北麓直至我國最西部的帕米爾高原,西界和北界為國境線。包括新疆大部、甘肅北部、內蒙古西部和中部、寧夏北部。這一地區的特點是人口密度小,經濟欠發達,主要地質災害為發育在山前地區的滑坡、泥石流。
本區地質災害主要分布在新疆中部。地質災害分布比較集中且危害較大。地質災害類型的典型地段主要有新疆伊犁谷地滑坡泥石流發育地段。
據1999~2001年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資料,本區因地質災害造成34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605萬元。其中滑坡災害造成253人死亡。
圖5.1 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區劃重點防治區圖
該區地質災害防治重點是交通干線、礦產基地、居民地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
5.2.4 黃土高原地質災害防治區(Ⅳ)
本區位於黃河流域中部,其范圍在長城一線以南,秦嶺、伏牛山以北,西以烏鞘嶺、日月山為界,東抵呂梁山。包括青海東部、甘肅東部、寧夏南部、陝西北部、山西及河北西部。
本區位於我國地貌的第二級階梯,主體海拔為1000~2000m,黃土厚度一般為50~100m,最厚可達250~300m,是世界上黃土分布最廣,沉積最厚的區域,也是滑坡和泥石流的發育區。區內煤炭等礦產資源豐富,是我國的主要能源基地,采礦引起的地面塌陷與地裂縫問題突出。
本區新構造運動活動強烈,地形切割較強烈,溝谷比較發育,河流不斷侵蝕岸坡,常在河、溝谷形成深達10~30m的陡坎。
本區地質災害主要分布在山西中南部、陝西中南部、甘肅南部、寧夏南部,以及青海西寧地區。西部以突發性地質災害為主,東部以采礦引起的地裂縫和地面塌陷為主。地質災害分布比較密集、危害較大且能代表本區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類型的典型地段有兩處:一是黃土高原南緣與秦嶺過渡地帶滑坡泥石流發育地段,主要包括陝西藍田、鳳縣、寶雞市,甘肅鎮原、永清、武山、天水、禮縣、會寧,青海西寧、民和、湟中。二是晉中南地面塌陷地裂縫發育地段,主要包括山西陽泉、沁源、陽城、襄垣、婁煩、翼城、陽城、河曲、榆次。
本區滑坡主要發育於黃土、第四系含礫粘土、亞砂土、亞粘土、粉土和新第三系泥岩中,土質滑坡占滑坡總數的72%,古近系砂礫岩次之,其他時代較老的地層中僅少量發育。黃土、軟弱層狀泥岩岩組,軟弱層狀千枚岩組和斷層破碎帶以及殘坡積層構成了本區的易災岩組。
據1999~2001年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資料統計,本區73.87%的突發性地質災害主要發生在雨季的7~8月,具有明顯的季節變化規律。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突發性地質災害主要發生在7~8月,但崩塌略有不同,52.2%的崩塌發生在7~8月,47.8%發生在3~6月和9~10月。區內地質災害的分布與活動均具有周期性變化規律。但各種地質災害周期時距不一。地質災害的周期主要受活動斷裂、地震、新構造運動以及降水和人類活動等因素的制約,其中地震和降水的控製作用更為突出。
滑坡和泥石流的主要誘發因素為暴雨。據統計,近20年來81%以上的滑坡形成於暴雨之後,99%以上泥石流形成於暴雨之後。
崩塌的誘發因素除暴雨外,人為工程活動對崩塌的誘發作用也非常明顯,據統計,57%崩塌是暴雨誘發的,41%由人為工程活動引起。人為工程活動主要是邊坡坡腳開挖和破壞植被等。另據統計,有5.8%的崩塌是地震誘發的。
1999~2001年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資料表明,本區因地質災害造成120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5億元。泥石流災害造成死亡人數最多,達838人;其次是滑坡災害,死亡231人。
1985年8月12日發生的甘肅省武山縣樺林溝泥石流,造成溝口天局村徹底被毀,死87人,傷212人,沖毀房屋408間,沖走牲畜82頭,糧食20多萬斤,直接經濟損失253萬元,災情之嚴重令人觸目驚心。1999年7月,該溝再次暴發泥石流,將溝口1000餘畝小麥全部沖毀,造成經濟損失35萬元。據不完全統計,武山縣由於地質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高達217人,直接經濟損失3400萬元,其危害范圍遍及全縣各個鄉鎮。
1920年,海原地震引起1處滑坡,即導致77人死亡。
1985年10月4日,陝西省藍田縣因開挖坡腳和暴雨引起的黃土崩塌,造成11人死亡。
該區地質災害防治重點是重要城市礦區、交通干線黃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以及汾渭盆地地面沉降和地裂縫。
5.2.5 西南山地地質災害防治區(Ⅴ)
本區位於我國中部山區,其范圍在秦嶺以南,經武當山,雪峰山,以雲開大山西緣一線為東界,西達岷山、橫斷山和哀牢山以東,南為國界。包括雲南東部、貴州、廣西大部、重慶、四川東部、湖北西部及甘肅和陝西南部、河南西部。
這一地區地貌上處於我國地勢的第二級階梯,地形上,以切割強烈的山地、高原為主,新構造活動和地震強烈,氣候條件復雜。
本區主要易滑岩類有泥岩、頁岩、凝灰岩、片岩等軟弱岩層。易崩岩層有灰岩、砂岩等軟弱岩層相間的地層。為突發性地質災害最為發育的地區。
本區地質災害在6個區中最為發育,主要分布在甘肅南部、湖北大部、湖南西北、貴州北部以及廣西北部地區。西部以突發性地質災害為主,地面塌陷和地裂縫主要分布在貴陽-安順和六盤水地區。地質災害分布比較集中,危害較大且能代表本區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類型的典型地段有5處:①青藏高原東緣滑坡、泥石流發育區;②長江三峽地區滑坡、崩塌發育區;③秦巴山地滑坡、泥石流發育區;④雲貴高原滑坡、泥石流發育區;⑤湘南丘陵滑坡、地面塌陷發育區。
據1999~2001年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資料,本區滑坡和泥石流的主要誘發因素是暴雨。據統計,滑坡86.6%為暴雨誘發,泥石流97.28%是暴雨誘發。本區因地質災害造成471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7.35億元。造成死亡人數最多的是滑坡災害,死亡2063人;其次是泥石流,死亡1317人。地面塌陷死亡人數為14人。
1979年11月,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區北郊鄉發生泥石流,死亡146人,毀壞房屋320間,農田572畝,阻斷道路5處,直接經濟損失800萬元。
1991年9月23日,雲南省昭通市盤河鄉發生規模為4050萬m3的滑坡,造成216人死亡。
2003年7月11日23時,受特大暴雨影響,四川省丹巴縣距縣城33km的巴底鄉邛山溝,發生特大泥石流災害,造成18人死亡,33人失蹤,71人被困,沖毀省道211線1000餘m,人行便橋5座,經濟損失嚴重。
該區地質災害防治重點是局地暴雨和地震引發的較大規模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雲、貴、桂岩溶地區和礦區的地面塌陷。
5.2.6 青藏高原地質災害防治區(Ⅵ)
本區范圍北起昆侖山、阿爾金山和祁連山,南至喜馬拉雅山,西抵國界,東達岷山、橫斷山和哀牢山,是我國大江大河的發源地。包括西藏、青海大部、雲南和四川西部、新疆和甘肅南部邊緣。
本區處於我國地貌的第一級階梯。山地海拔在3000~4500m以上,峽谷相對高差為2000~3000m,35°以上陡坡占總區域的20%以上。該區地質災害以自然形成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災害為主,災害體的規模較大。本區易產生滑坡和崩塌的岩性主要為泥岩、片麻岩以及板岩和碎石土等。這一地區的另一突出特點是人口密度小,經濟欠發達。
本區地質災害主要分布在四川西部、西藏東南部、雲南西部、青海東部。地質災害分布比較集中,危害突出的地段有兩處:一是易貢藏布流域泥石流和滑坡發育區;二是青藏高原東緣滑坡和泥石流發育區。
據統計,1970~2001年因地質災害造成196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2.53億元。滑坡災害造成死亡人數最多,為1519人,其次是泥石流災害,造成403人死亡。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雲南省元陽縣地質災害成災20餘次,導致553人死亡,410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98億元。1989年1月28日,位於縣城中心的大禮堂後山發生大規模滑坡,15萬m3的滑體以每小時19.7~35.0cm的速度向下滑動。1月31日,縣電影院、文化局等10餘處房屋被毀,城中心縣城建局大樓至老幹部活動室一帶的地面明顯隆起。城區供水、供電、通訊幾次中斷,公路被毀,92棟房屋成危房,28個單位和203戶居民被迫緊急疏散,城區近50%的居民不同程度受到滑坡的影響,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多萬元。
2000年4月9日晚8時左右,西藏林芝地區波密縣易貢藏布河扎木弄溝發生大規模山體滑坡,歷時約10分鍾,滑程約8km,高差約3330m,截斷了易貢藏布河(河床高程2190m),形成長約2500m,寬約2500m的滑坡堆積體,其面積約5km2,最厚達100m,平均厚60m,體積2.8~3.0億m3。
該區地質災害防治重點是凍融作用和復雜地質環境條件下在河流和道路兩側形成的泥石流和滑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