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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環境影響范圍

發布時間: 2021-03-10 16:53:53

㈠ 地質環境調查的基本內容

從人地關系來看,地質環境與社會經濟相互作用過程大致包括4個關鍵環節:狀態層、壓力層、問題層和風險評估層。相應地,地質環境調查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以下4個主要方面(圖6-2):

(1)地質環境狀態調查。在全面了解區域地質條件的基礎上,通過對各種地質環境要素的調查與監測,查明地質環境系統的外界影響因素、系統結構功能、空間分異規律,研究地質環境中所發生的物理過程、化學過程和生物過程,從而掌握地質環境所處的狀態,評價地質環境質量,判斷地質環境現狀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有利方面和不利方面。

(2)物質流分析。地質環境與社會經濟的相互作用主要表現為各種輸入和輸出物質流,物質流越大,人類活動對地質環境的作用就越強烈。通過地質環境與社會經濟的物質流核算與分析,定量評價社會經濟活動對地質環境的影響程度。

(3)地質環境問題調查。對自然驅動因素和人為驅動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發生的各種地質環境問題進行調查,結合地質環境要素監測,了解地質環境問題的發生機理和時空分布規律,預測地質環境問題的發展趨勢,實現早期預警和災害預報。

(4)地質環境管理措施。通過地質環境問題和地質災害風險評估,提出地質環境利用、保護和管理的技術、行政和政策措施,引導和規范地質環境開發利用的經濟活動,以地質環境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圖6-2 地質環境調查基本內容框架示意圖

現階段,國家層次的地質環境調查肩負著為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服務的使命,是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資源基礎、環境基礎和工程基礎,以主動和緊密服務國家需求,滿足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為首要任務。地質環境調查的基本任務包括:

(1)開展主要平原和盆地水文地質調查。從資源和環境的角度考慮地下水的問題,建立地下水監測網路,系統查明地下水的數量、質量和時空變化規律,評價地下水可持續利用的資源潛力及其空間分布,為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與利用提供決策意見或建議。

(2)開展重點地區地質災害調查。查明我國地質災害易發區的范圍,對重要地區緩變性地質災害和突發性地質災害進行風險評估和區劃,建立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提高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和應急反應能力,提出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意見或建議。

(3)開展區域環境地質調查。查明我國主要環境地質問題分布現狀、發生和發展趨勢,提出地質環境宏觀調控和保護對策建議,為經濟社會發展對地質環境的合理利用提供依據。

㈡ 城市建設地質環境影響預測評價

8.4.1 評價方法

採用專家聚類法進行城市建設地質環境影響預測評價。首先,分析城市建設可能影響的地質環境因子,綜合分析後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同時提取指標性狀數據;其次,採用傅勒三角形法確定各評價因子的權重,然後分別對各評價點的單項因子進行量化、分級;最後,根據單項因子量化結果、權重進行計算,並根據計算結果確定地質環境影響預測評價分區。

8.4.2 評價因子的確定與分級

在分析自然條件和地質災害等地質環境條件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人類開發建設活動的影響,以確定評價因子及其分級賦值。選取的地質環境條件因子包括地貌、植被、海(咸)水入侵、崩塌滑坡、地下水資源、地質遺跡、污廢水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等,這些因子都是人類開發建設活動影響到的因子。人類開發建設活動的因素依據環膠州灣「概念規劃」的分區和建設內容,並參考各區塊地質環境承載力,在充分考慮經濟發展水平、開發規劃、未來開發強度等因素的基礎上,組織專家對其進行賦值。各評價因子賦值標准如下:

1)地貌:殘坡積平原賦值90;沖洪積平原賦值80;濱海平原賦值70;丘陵賦值60;中低山賦值50。

2)植被:植被分布區賦值90;非植被分布區賦值50。

3)海(咸)水入侵(mg/L):Cl濃度<200賦值90;Cl濃度200~250賦值80;Cl濃度250~300賦值70;Cl濃度>300賦值60。

4)崩塌滑坡:已發生或有潛在危險賦值90;無災害賦值60。

5)地下水資源:

豐富賦值90;較豐富賦值80;較貧乏賦值70;貧乏賦值60;鹹水區賦值50。

6)地質遺跡:有賦值90;無賦值50。

7)污廢水污染:有賦值90;無賦值60。

8)固體廢棄物污染:有賦值90;無賦值60。

9)人類開發建設活動:黃島、洋河—少海區域賦值90;高新技術區、臨空區賦值80;四方—城陽賦值70;老港—團島賦值60;水源地區域賦值50。

其中,地質環境條件因子是按照城市開發建設對其影響的程度來賦值的;而人類開發活動一項則是依據環膠州灣「概念規劃」的內容和目前各地域的發展程度,從對地質環境影響貢獻的角度分區塊進行描述賦值。黃島、洋河—少海區域情況類似合並為一區,該區開發程度和發展水平略低,擬開發建設功能也類似,為現代工業製造業和都市工業園區;高新技術區、臨空區開發程度初具規模,發展水平適中,擬建設生態科技城和臨空物流、商務區;四方—城陽為老城區,已較為發達,城市建設著重於產業的升級換代,對地質環境影響較小;老港—團島屬較發達區域,依託海岸優勢提升、更新港區功能,對地質環境不良影響小。

8.4.3 評價因子權重的確定

採用傅勒三角形法(圖8.11)進行統計,並計算出評價因子的權重。

圖8.12 環膠州灣地區城市建設地質環境影響預測

該區主要包括薛家島和黃島海岸區域、黃島至紅石崖大部分區域、大沽河和白沙河入海口等地。區內預測主要地質環境影響為較輕的植被和地質遺跡破壞、輕微地下水資源超采等。

8.4.5 地質災害設防

根據區內地質災害現狀和預測影響范圍,進行地質災害設防分區,並識別主要的地質災害因子,詳見地質災害設防分區圖(圖8.13)。按照與青島市地質災害設防分區一致性的原則,環膠州灣地區屬於青島市地質災害低易發區和次重點設防區,因此僅將環膠州灣地區分為重點設防區和一般設防區兩種。重點設防區為易發生或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一般設防區為發生地質災害可能性很小的區域。

圖8.13 環膠州地區地質災害設防分區

㈢ 環境地質災害增多指什麼

近20年來,由於森林被大規模地砍伐,促使滑坡、泥石流等環境地質災害成倍增加,使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受到不應有的損失。最典型的例子是遼寧省鳳城市虎溝村。過去,這里有茂密的森林10多萬畝,人均森林面積800畝,森林看不到邊,植物數不清楚,野葡萄、野梨、野核桃、獼猴桃、山裡紅等野果應有盡有,還有五味子、野山參等四五十種名貴葯材。山中還有老虎、豹子、狗熊、狐狸、野豬、獾子、狍子等30多種動物。從20世紀60年代起,村民們開始大規模砍伐這里的森林,一直砍了近30年,樹砍光了,野獸也跑走了,人們還不住手。可是,在1998年8月11日下午,下了一場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沖擊著被砍完了的樹林而呈光禿禿的山坡,釀造了一場該地從來沒有過的翻天覆地的泥石流,盪平了整個虎溝村,這是自然對人們過度砍伐森林的報復,這時候的懺悔和流淚是毫無用處的,虎溝村已經一去不復返了。破壞了的環境,像潑出去的水,永不復原。恢復虎溝村的生態環境,至少需600萬元以上,是村民們30年來砍樹收入的6倍。其實即使投入多少錢,也永遠恢復不了當地的原始狀態了。

類似虎溝村的例子很多,如湖南省邵縣潭溪鎮光明村,在50年代以前也是原始林帶,古樹參天,經歷年砍伐,終於在1998年6月發生虎溝村式泥石流,光明村變成了黑暗村,盪然無存。

由於森林、草原和濕地被毀,近年來我國的塵暴也日趨頻繁,從1957~1998年發生過38次,影響的范圍也越來越大,經濟損失也令人吃驚,僅1998年4月16日發生的1次塵暴就損失3億元。

由於人類過度砍伐熱帶雨林,破壞了森林環境,一種千百年來安定地生活在烏干達怖露厲等熱帶雨林土壤的嗜肉細菌——怖露厲菌被迫改變了原有習性,向人類進攻,細菌從損破的皮膚進入人體,幾天內感染皮膚就潰爛發臭、疼痛異常,皮膚、血管、肌肉組織壞死剝落,使人死亡。此種環境病目前無葯可治,使病者和醫生都心驚膽戰。只能在皮膚被感染後,迅速進行外科切除手術,方可保命,它是森林派向人間的可怕殺手,是人類破壞森林環境的報應,全世界已有6000餘人被感染過,中國有過一例。

㈣ 地質災害和生態環境問題是一回事嗎

  • 不是。

  •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專損失的屬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層自燃、黃土濕陷、岩土膨脹、砂土液化,土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 生態環境問題是指由於生態平衡遭到破壞,導致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嚴重失調,從而威脅到人類的生存和發展的現象。

㈤ 地質環境影響

地質環境是一個系統,而且是一個具有大量物質、能量和信息流入、流出的開放式系統,具有整體性與區域性、變動性與穩定性、資源性與價值性的特徵。人類對地質環境的利用、改造的深度和廣度,在時間上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發展,在空間上則隨著人類活動領域的擴張而擴張。

8.1.1 地質環境和地質環境問題

地質環境是與人類社會發展有著特殊、緊密聯系的,積極地與大氣、水、生物圈相互作用著的岩石圈的接近地表的部分。地質環境是一個開放的、獨立的環境系統,它具有物質組成、地質結構和動力作用3種基本要素。

地質環境問題是指由自然因素和人類活動作用影響而發生的,使人類賴以生存的地質環境的質量發生不良變化或遭到破壞,直接或間接地威脅人類的生產、生活或造成人類生命財產嚴重損失的事件。按主要誘發因素的不同,地質環境問題可分為原生地質環境問題與次生地質環境問題。原生地質環境問題,即由自然因素引起的與人類活動無關的地質環境問題。次生地質環境問題也稱為人為地質環境問題,是由於人類的社會生產活動引起的地質環境中物質組成、性質、狀態和地質結構的變化以及與其有關的地質作用和現象。

地質災害是地質環境問題中最為突出的問題,它是指由自然因素和人類活動作用影響而發生的,可以對人類生命財產及生存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過程與現象。

環膠州灣地區地質環境的影響因素主要有垃圾處置場的影響、城市建設對地下水和地貌景觀的影響、產生的地質災害及其他因素的影響等。

8.1.2 地質環境影響評價

地質環境影響評價是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廣義上說是對地質環境的形成條件、結構、狀態、功能的現狀進行分析,在自然條件和人類活動影響作用下對可能發生的變化趨勢進行預測,對其與社會經濟發展活動的協調性進行定性或定量的評估。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是了解地質環境變化趨勢、制定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和進行宏觀決策的一種方法和手段。

8.1.3 地質環境影響評價程序

對於區域城市建設的地質環境評價,在經過資料收集、野外調查、取樣分析之後,都必須採用定性、定量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對所獲資料進行總結與歸納,而這個總結和歸納的過程即是評價的過程。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其中的部分過程可以通過計算機進行快速處理。地質環境評價的一般方法程序見圖8.1。

圖8.1 地質環境影響評價程序

區域地質環境影響評價指標的構建、權重的確定和數學模型的選取都是相當重要的步驟,貫穿於地質環境影響評價的全過程之中。進行評價時根據具體問題進行具體分析,找出影響地質環境的主要因素,捨去次要因素。

㈥ 台風暴雨影響區的地質災害

2.4.1 我國台風暴雨影響區地質災害概況

我國登陸台風( 泛指熱帶氣旋) 年均 8 ~9 次,是世界上登陸台風最多、災害最重的國家之一。台風具有發生頻率高、突發性強、影響范圍廣、成災強度大等特點。在地質環境脆弱的地區,台風帶來的特大暴雨易誘發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統稱為「地質災害」) ,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台風登陸時,受到地形抬升作用,往往會使暴雨強度加大,更增大了在迎風坡山地發生地質災害的可能性。

2.4.1.1 台風暴雨影響區的確定

根據 1960 ~2003 年我國熱帶氣旋平均年降雨分布,我國登陸台風的主要降雨影響區域在東部。我國大的地貌第一階梯向第二階梯過渡地帶結構,將台風平均年降雨量大於10mm 的區域作為台風影響區( 圖 2.7,圖 2.8) 。此地帶平均海拔在 1000m 以下,主要包括東北平原、華北平原、長江中下游平原、江南丘陵、浙閩丘陵和兩廣丘陵,總面積達 182 ×104km2。此區域即本節的研究區。

圖 2.7 我國熱帶氣旋年降雨分布( 1960 ~ 2003 年)( 台灣省專題資料暫缺)

圖 2.8 台風影響區及區內地質災害分布

2.4.1.2 資料來源

本節使用的氣象和地理信息數據主要包括:

1) 1 ∶ 25 萬數字高程數據,來自國家測繪局。

2) 1 ∶ 50 萬岩性數據與 1 ∶ 10 萬土地利用數據的綜合分析,來自中國科學院資源環境資料庫。

3) 分月的植被覆蓋度數據,來自國家氣象中心。

4) 1990 ~ 2003 年 20h 逐日雨量觀測數據,來自國家氣象信息中心。

5) 1990 ~ 2003 年台風影響區內 7985 個地質災害事件數據來自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

2.4.1.3 台風影響區地質災害空間分布特徵

我國台風誘發地質災害在區域分布上與台風降雨分布有很好的對應關系,江西、浙江、福建和廣東等省是台風降雨集中的地區,同樣也是地質災害高發區域。地質災害密度相對高的中心主要集中在浙江南部的雁盪山和擴蒼山區、福建南部和廣東南部,以及江西、廣東和湖南交界地區的南嶺一帶山區。隨著台風降雨向內陸逐漸減少的趨勢,由台風造成的地質災害也向內陸逐漸減少。

根據誘發地質災害的降水條件的不同,可以將地質災害劃分為台風和非台風因素( 如前汛期降雨、梅雨期降雨等) 誘發的地質災害事件。據 1990 ~2003 年登陸我國的台風降雨以及地質災害事件資料,在研究區內,除上海外,其他省( 區、市) 都有地質災害發生,且長江以南諸省( 區、市) 明顯多於北方地區( 圖 2.9) 。地質災害發生頻次百分比最高的是江西省,佔地質災害總數的 32%; 湖南也是地質災害高發省,佔到災害總數的 14%; 然後由高到低依次是浙江、福建、廣東、安徽、湖北各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

圖 2.9 台風影響區內各省份地質災害發生頻數分布

就誘發原因來看,非台風誘發地質災害發生最多的前 3 個省仍然是江西、湖南和福建,分別占非台風誘發地質災害總數的 31% ,16% 和 13% 。與非台風誘發地質災害形成對比的是,一半以上的台風誘發地質災害發生在浙江和福建,分別達到台風誘發地質災害總數的 26% 和 25% 。廣東和湖南也是受台風影響嚴重的省份,各佔台風誘發災害總數的 15% 。在湖南,台風和非台風誘發的地質災害比例相當,而在江西、廣西、安徽和湖北,由於地處內地,主要受來自西部、北部和南部的降雨系統影響,由台風誘發的地質災害相對較少。

2.4.1.4 台風影響區地質災害時間分布特徵

台風影響區地質災害分布具有明顯的季節性。台風誘發地質災害從 5 月份開始出現( 圖 2.10) ,並以 7,8,9 月份為多,這與台風發生季節相吻合。而由非台風誘發的地質災害則從 3 月份就開始出現,5 月份華南前汛期降雨開始,隨著降雨增多,地質災害也開始增多,並在 6 月份達到高峰期,這時總地質災害發生頻率和非台風地質災害發生頻率均達到各自峰值 36%和 42%。6 月下旬到 7 月江淮梅雨開始,主要雨帶北抬到江淮、黃淮一帶,由於這一區域平原區居多,盡管是雨季,總地質災害發生頻率和非台風地質災害發生頻率已降到各自的次峰值,而台風地質災害已顯著增加。到了 8,9 月份的台風季節,台風誘發地質災害也達到全年的峰值 35.6%和 35.4%。台風地質災害的高發期較非台風地質災害高發期滯後2 ~ 3個月。

圖 2.10 台風影響區內逐月地質災害發生頻數分布

2.4.1.5 台風影響區地質災害與非台風地質災害易發性條件分析

對比非台風誘發的地質災害,台風誘發地質災害的主要影響因子高程、高差坡度和土地利用具有更大的取值范圍( 圖 2.11,圖 2.12) 。

圖 2.11 高程影響對比分析

圖 2.12 土地利用影響對比分析

如高程因子,台風地質災害有超過10%發生在高差0~100m區間內,而非台風地質災害只有不足7%發生在這個范圍內,同時在大於350m高差以上,台風誘發地質災害明顯大於非台風因素。在坡度和高程因子的統計中同樣發現台風較非台風地質災害具有更大的取值范圍。對土地利用的統計發現,在台風過程中發生在林地背景下的地質災害比例大於非台風過程,這可能和台風的強風作用有一定的聯系,因為強風對樹林的搖曳,容易使林木根系松動,從而導致入滲增加,加速斜坡失穩的進程;而強風對低矮灌木的影響明顯減小。

計算表明,台風地質災害信息量大於非台風地質災害信息量的面積,即台風地質災害危險性大於非台風地質災害危險性。說明在台風強降雨條件下,研究區內誘發地質災害的脆弱性增加,即在一般降雨條件下偏穩定的區域在台風強降雨條件下向不穩定趨勢發展。另一方面,深入內陸後這一特徵逐漸消失,這與深入內陸後台風的影響逐漸減小有關。

2.4.2 台風暴雨與地質災害

2005年,我國大陸地區共受到9次台風(或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的影響,其中有8次台風在我國沿海地區登陸,另外,在越南登陸的0516號台風「韋森特」,對海南省造成一定的影響(表2.1)。

2005年影響我國的9次台風(或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共造成7074.6萬人(次)不同程度受災,死亡414人(含失蹤人口),緊急轉移安置937.5萬人;農作物受災面積4453.3×103hm2,絕收面積501.1×103hm2;倒塌房屋32.4萬間,損壞房屋103.9萬間;因災直接經濟損失799.9億元。先後有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等15個省(區、市)受災,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廣東、海南等8個省(市)遭受兩次以上台風襲擊。

2005年的9次台風中,對我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情況最嚴重的台風依次為「麥莎」、「泰利」、「卡努」,造成人員死亡情況最嚴重的台風依次為「龍王」、「泰利」、「麥莎」。

表2.1 2005年影響我國大陸地區的台風

2004年「雲娜」台風帶來的過程降雨量達917mm,24h降雨量874.7mm,12h降雨量661.8mm,突破歷史最高紀錄,在浙江省樂清市北部地區造成大面積山洪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

2005年,受0513號台風「泰利」的影響,大別山東、南麓的局地過程降雨量達400~600mm,安徽省金寨、霍山、岳西和太湖四縣相連的狹長地帶發生群發型崩塌-滑坡-泥石流3096處,共造成41人死亡,倒房9467間,毀地80380畝。

2005年,0505號台風「海棠」、0509號台風「麥莎」、0513號台風「泰利」、0515號台風「卡努」等多次台風暴雨襲擊,浙江省溫州、麗水等區域群發型地質災害嚴重。溫州市文成縣石垟鄉過程雨量達400.8mm,災前3h雨量175.1mm,引發的滑坡-泥石流造成石門村和馱龍村分別死亡5人、11人,受傷多人。

2005年,遭受0505號台風「海棠」、0513號台風「泰利」等台風暴雨襲擊,福建省霞浦縣水門鄉7月19日一日降雨量達832mm,過程降雨量1059mm。北部山區順昌縣杉木、毛竹等廣泛分布的山坡地暴雨引發大面積滑坡泥石流。

2006年7月14日,第4號強熱帶風暴「碧利斯」的影響,湖南省郴州市11個縣(市、區)發生山洪和地質災害。福建省龍海市程溪鎮和山村強降雨引起泥石流,造成11人死亡、6人受傷。7月14日,福建省漳浦縣中西林場強降雨引起滑坡,造成10人死亡、1人受傷。

2006年7月25~27日,受第5號台風「格美」(Kaemi)外圍影響,安徽省霍山縣集中強降雨達221mm,引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169處,倒塌房屋數百間,造成318省道一度中斷。岳西縣最大降雨量為267mm,引發了地質災害36處,造成死亡2人、失蹤1人、傷1人,倒塌房屋數百間。

2.4.3 基本認識

1)登陸台風主要影響我國東部地區,台風地質災害集中出現在6~8月。台風影響區包括東北平原、華北平原、長江中下游平原、江南丘陵、浙閩丘陵和兩廣丘陵,總面積達182×104km2,其中台風降雨誘發的地質災害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廣東和湖南四省。

2)選取高程、高差、坡度、岩性、斷層密度和土地利用作為主要因子,利用信息量模型分析評價台風影響區地質災害危險性,並進行危險性分區。分析結果顯示,浙江中南部、江西南部、西部和東部以及廣東北部和福建西部都是地質災害危險性較高的區域,這與地質災害歷史事件的分布是一致的。

3)對比台風和非台風區域地質災害影響因子如高程、高差、坡度和土地利用,發現高程、高差和坡度對台風地質災害較非台風地質災害具有更大的取值范圍。土地利用統計表明,台風過程中林地區域的地質災害比例大於非台風過程。

4)在台風強降雨條件下,其影響區內誘發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增加,即在一般降雨條件下偏穩定的區域在台風強降雨條件下向不穩定的趨勢轉化,隨著向內陸深入,這種趨勢逐漸減弱。

㈦ 中國地質災害的分布規律及影響因素(全面)

我國地質災害種類齊全,按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和發生處所進行劃分,常見地質災害共有12類、48種(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管理司等,1998)。它們是:1. 地殼活動災害,如地震、火山噴發、斷層錯動等;2. 斜坡岩土體運動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3.地面變形災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開裂(地裂縫)等;4.礦山與地下工程災害,如煤層自燃、洞井塌方、冒頂、偏幫、鼓底、岩爆、高溫、突水、瓦斯爆炸等;5.城市地質災害,如建築地基與基坑變形、垃圾堆積等;6.河、湖、水庫災害,如塌岸、淤積、滲漏、浸沒、潰決等;7.海岸帶災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海岸侵蝕、海港淤積、風暴潮等;8.海洋地質災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壩、淺層氣害等;9.特殊岩土災害,如黃土濕陷、膨脹土脹縮、凍土凍融、沙土液化、淤泥觸變等;10.土地退化災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鹽鹼化、潛育化、沼澤化等;11.水土污染與地球化學異常災害,如地下水質污染、農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12.水源枯竭災害,如河水漏失、泉水乾涸、地下含水層疏干(地下水位超常下降)等。
地質災害的發育分布及其危害程度與地質環境背景條件(包括地形地貌、地質構造格局和新構造運動的強度與方式,岩土體工程地質類型、水文地質條件等)、氣象水文及植被條件,人類經濟工程活動及其強度等有著極為密切關系。 中國地處環太平洋構造帶和喜瑪拉雅構造帶聚匯部位,太平洋板塊的俯沖和印度板塊向北對亞洲板塊的碰撞使中國大陸承受著最主要的地球動力作用。在印度板塊與亞洲板塊的碰撞邊界上產生了世界上最高的喜瑪拉雅山脈,並使青藏高原受壓隆起,東部因太平洋板塊俯沖造成了華北、東北地殼向東拉張,形成華北和松遼沉降大平原。這兩種活動構造帶匯聚和西升東降的地勢反差,不僅形成了中國大地構造和地形的基本輪廓,同時也是形成我國地質災害種類繁多的根本原因。 東西向構造與北北東向構造的交叉,使中國在大地構造和地形(主要表現在山脈和盆地的走向上)上形成近東西向和近南北向的分區特點,從而使我國地質災害的區域空間分布同樣具有東西分區、南北分帶、亞帶成網的特點。 從西向東,大體可以以賀蘭山~六盤山~龍門山~哀牢山,大興安嶺~太行山~武陵山~雪峰山為界分為三大區。西區為高原山地,海拔高,切割深度大,地殼變動強烈,構造、地層復雜,氣候乾燥,風化強烈,岩石破碎,因而主要發育有地震、凍融、泥石流、沙漠化等地質災害。中區為高原、平原過渡地帶,地形陡峻,切割劇烈(相對切割深度為巨大),地層復雜,風化嚴重,活動斷裂發育,因而主要發育地震、崩塌、泥石流、滑坡、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地面變形、黃土濕陷、礦井災害等地質災害。東區為平原及海岸和大陸架,地形起伏不大,氣候潮濕且降雨量豐富,主要發育地震、地面變形、崩、滑、流、河湖災害、海岸災害、鹽鹼(漬)化、冷浸田等地質災害。 從北向南,陰山~天山、昆侖~秦嶺、南嶺等巨大山系橫貫中國大陸,沿這些山系,崩、滑、流、水土流失等地質災害嚴重。它們的相間地帶(大河流域),土地沙化、鹽鹼化、黃土濕陷及水土流失、地面變形及崩、滑、流、岩溶塌陷等地質災害嚴重。 在新構造運動相對活躍的東南、西南及青藏高原地區,地震以及與之相關的地質災害較為明顯。 中國位於亞洲大陸東部,瀕臨太平洋,季風氣候顯著,具有較明顯的緯度和經度分帶特徵,加上疆域遼闊。地形復雜,具有多種多樣的氣候類型,因此如暴雨、洪水、乾旱、冰雹、霜凍及溫差等許多不良氣候因素常常成為多種多樣的地質災害的誘發因素。在西北、華北和東北部分地區,氣候乾旱少雨,年內溫差懸殊,風蝕作用劇烈,土地沙漠、沙漠化、風沙化、土地凍融等災害發育嚴重。而在溫暖濕潤的東部、南部地區,尤其在西南山區,降雨多且集中,崩、滑、流災害頻繁發生。在東部平原地區,土地鹽漬化、沼澤化,冷浸田等地質災害廣泛分布。 中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幾千年來的人文活動,歷史上連綿不斷的戰亂,特別是近幾十年來經濟的高速發展和人口的過速增長,對自然的索取也不斷加重,對自然環境的干擾也愈來愈強烈。不合理的人類經濟工程活動也使得地質災害的發育日趨加劇。在東、中部地區,由於大量抽取地下水和大規模開采礦產資源(包括油氣資源),導致地下水資源平衡條件破壞和岩土構造應力狀態發生變化,誘發並加劇了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縫,土地鹽漬、沼澤化、崩、滑、流、礦山災害等地質災害的發育和危害。在西部地區,由於超量開發土地、草原、森林和水資源,加速了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災害的發展,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災害也隨之增多。 在所有的地質災害中,除地震災害外,崩、滑、流災害是最為嚴重的,其以分布廣、災發性和破壞性強,具有隱蔽性及容易鏈狀成災為特點,每年都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另外,土地沙(漠)化、地面沉降和水土流失等緩變型地質災害發展迅速,危害愈來愈大,成為令人擔憂的地質災害。 從「成災」的角度看,中國地質災害的區域變化具有比較明顯的方向性,即從西向東、從北向南、從內陸到沿海地質災害趨於嚴重。這是因為雖然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地質災害幾乎覆蓋了中國大陸的所有區域,但由於人類活動和社會經濟條件的差異,使不同地區地質災害的發育程度和破壞程度顯著不同。東部和南部地區,人類活動頻繁而又劇烈,區內人口稠密,城鎮及大型工礦企業、骨幹工程密布,因而,一方面,一旦發生地質災害則損失慘重,另一方面,人類經濟工程活動加劇了地質災害的發生與發展。而西部北部地區,雖然地質災害分布十分廣泛,但大部分地區人口密度和經濟發展程度低,所以危害和破壞程度相對較低。調查表明,凡是人口密集,工業發達地區在人類活動的影響下,地質災害正由自然動力型向人為動力型發展,由點狀向帶狀、樹枝狀、片狀發展。 近來,各種地質災害對我國危害程度日益加重,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逐年增加,據不完全統計(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等,2000),近年來由於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每年造成的損失上百億元,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鹽鹼化、潛育化造成的損失每年達200億元,岩溶塌陷和地下采空造成的損失超過5億元,抽水引起的地面沉降已在全國平原區的46個城市發生,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值得提出的是,我國的經濟建設活動正在由東向西、由南向北、由沿海向內地深入展開,西部大開發戰略已經起步。一旦大規模經濟開發,也必然會出現嚴重的地質災害威脅,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也就是要處理好「發展經濟與保護地質環境」的關系。

㈧ 地質災害的概念

地質災害屬於災害的范疇。為了討論地質災害的概念,有必要先明確何謂災害。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普遍地能夠領悟或感受到災害的存在和災害的威脅,然而,對於災害的定義卻有不同的說法。

(一)災害的內涵

在自然災害學中,有一種觀點認為,災害是指「地球表面因自然變異、人為因素或二者共同作用所引發的對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發展條件造成的危害」;另外的一種觀點認為,「災害是由種種不可控制或未予控制的破壞性因素引發的、突然的或在短時間內發生的、超越本地區或本團體防救能力所能解決的大量人員傷亡與物質財產損毀的事件」。此外,還有學者認為,「災害是由反常(意外)事件導致人類社會遭受的損害」。1984年聯合國減災組織(UNDRO)對災害作了如下定義:「一次在時間和空間上較為集中的事故,事故發生期間當地的人類群體及其財產遭到嚴重的威脅並造成巨大損失,以致家庭結構和社會結構也受到不可忽視的影響。」

上述定義在文字表述上雖不完全相同,但在內涵上卻有共同之處,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

(1)災害就其本意是指後果,而不是現象本身。鑒於人們對某些事物產生的後果有先驗的認識,所以,常把具體現象與其對人的損害、威脅聯系在一起,不再嚴格區分它們之間的語義差異,直接把有關的現象視為災害,如洪水災害、地震災害。

(2)從人的利益或者價值取向角度審視,許多客觀事物對人的生存、發展是不利的,但不利的程度有差異,而能夠稱之為災害的,是指其後果對人是不可接受或不可忍受(危害性最高的等級)的,即造成人員傷亡的那些事物。

(3)災害具有突發性和能量集中的特點,正是因為突然發生才使人猝不及防,而能量集中則使人難以抵禦,釀成嚴重後果。

(二)地質災害的內涵

地質災害是災害的一種特殊類型,其內涵應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要符合災害定義的要件;二是具地質學屬性。缺少其中任一個方面都不能稱為地質災害。

目前有關地質災害的定義有許多不同的提法,其中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2003)和《地球科學大辭典》(2006)最有代表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是這樣規定的:「本條例所稱地質災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地球科學大辭典》中地質災害的解釋是:「以地質動力活動或地質環境異常變化為主要成因的自然災害。在地球內動力、外動力或人為地質動力作用下,地球發生異常能量釋放、物質運動、岩土體變形位移以及環境異常變化等,危害人類生命財產、生活與經濟活動或破壞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環境的現象或過程。地質災害種類繁多、對其范圍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應該指出,上述兩個定義存在一些不完善之處:①一個准確的定義其邏輯規則應是內涵明確,外延方能清楚,而上述定義存在用災害定義災害的同義反復之嫌;②對定義災害的要件,即災害的本質特徵表述不夠清楚,缺乏「度」的控制;③定義中更多的是陳述地質災害的成因或外延(具體災種),而未能全面地概括地質災害的基本屬性和特徵。或許正是這些原因,造成了目前人們對地質災害與地質環境問題理解上的混亂。

綜合以上的分析,我們認為地質災害是指:可對人的生命財產構成嚴重危害後果的突發性的地質現象及地質過程。

弄清地質災害與地質環境問題的關系,有著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社會管理方面的需要。

㈨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規范中,什麼叫"工程建設位於地面沉降影響范圍內,臨近地面沉降影響范圍"

地面沉降是指由於地下鬆散地層固結壓縮,導致地殼表面標高降低的一種局部專的下降運動(或工程屬地質現象),地面沉降有自然的地面沉降和人為的地面沉降。
自然的地面沉降一種是在地表鬆散或半鬆散的沉積層在重力的作用下,由鬆散到細密的成岩過程;另一種是由於地質構造運動、地震等引起的地面沉降。
人為的地表沉降主要是大量抽取地下水所致。
地面沉降的危害主要有:
(1)毀壞建築物和生產設施;
(2)不利於建設事業和資源開發。發生地面沉降的地區屬於地層不穩定的地帶,在進行城市建設和資源開發時,需要更多的建設投資,而且生產能力也受到限制;
(3)造成海水倒灌。地面沉降區多出現在沿海地帶。地面沉降到接近海面時,會發生海水倒灌,使土壤和地下水鹽鹼化。對地面沉降的預防主要是針對地面沉降的不同原因而採取相應的工程措施。
地面沉降會對地表或地下構築物造成危害;在沿海地區還能引起海水入侵、港灣設施失效等不良後果。人為的地面沉降主要是過量開采地下液體或氣體,致使貯存這些液、氣體的沉積層的孔隙壓力發生趨勢性的降低,有效應力相應增大,從而導致地層的壓密。
嚴重的情況時會發生地陷或者天坑這種危害,這里的評估就是要預先考慮到這種情況並作出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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