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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圖面表示符號

發布時間: 2021-03-10 14:41:37

『壹』 這種地質災害評估圖用什麼軟體做的

這個地質災害評估圖上面疊加的有地形圖,如果只從圖面來說,很難判斷具體用什麼軟體做的,因為使用ArcGIS軟體和MapGIS軟體都可以做成這個效果的圖,就這個圖來說,我覺得我會選擇用ArcGIS來做。

『貳』 CAD護坡(擋土牆)平面是什麼樣子的,用CAD天正該怎麼表示

1、打抄開CAD這款軟體,進入CAD的操作界襲面,在上面的菜單區里找到直線命令。

『叄』 地質災害分布圖屬於哪種地圖

地質災害分布圖,
屬於專業地圖。
你若喜歡,
便是晴天。

『肆』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平面圖包括哪些內容

災害分布,治理工程分布,等高線,建築物,控制點,文字說明,圖例,主要工程量

『伍』 地質災害斜坡、傾倒在地圖上用什麼表示,請給出圖例。如若給出完整的國標符號庫,更加感激不盡。

地圖上表示地形起伏不是用等高線么?你說的是剖面圖?

『陸』 地質作者原圖的布局和內容

9.1.2.1 地質作者原圖的布局

1:5萬地質作者原圖是地質圖的編稿原圖,由平面地質圖、綜合地層表(綜合地層柱狀圖)、岩石地層(填圖)單元說明及圖例、圖切地質剖面圖、角圖、接圖表等內容組成。有關規定要求,平面地質圖放在中間,平面地質圖圖框外左側從上到下依次擺放綜合地層柱狀圖和角圖,平面地質圖圖框外右側從上到下依次擺放岩石地層(填圖)單元說明、圖例和接圖表,圖切地質剖面圖則放在平面地質圖圖框外下方正中的位置(圖9.1)。

圖9.1 地質作者原圖的圖面布局示意圖

9.1.2.2 地質作者原圖的內容

(1)平面地質圖的內容

地質作者原圖中的平面地質圖放置在圖的中央,其內容有各種地質界線、地質符號、地質代號、地質數據、地貌標志以及其他構造要素等反映客觀地質現象和特徵的要素。

地質界線用規范的線條表示各種地質體之間的接觸界線,包括實測和推測的地層整合接觸界線、平行不整合界線、角度不整合界線。岩漿岩體中的岩相界線;岩漿岩體與圍岩的接觸界線,包括超動、涌動、脈動接觸界線等。變質岩中的混合岩化接觸界線。構造界線主要為實測和推測的各種性質的斷層線、大節理等。此外,圖切剖面線也要繪制在圖中相應部位。

地質代號用規范的代號注記圖中各種地質體,沉積岩層的代號(包括成層有序的變質岩)應包含其年代地層和岩石地層單元;岩漿岩體的代號應包含其年代和單元;成層無序的變質岩的代號應包含其年代和岩石地層單元。

產狀符號用規范的產狀符號繪制在圖中產狀測量的位置。其中原生面理產狀包括地層產狀(傾斜岩層產狀、水平岩層產狀、直立岩層產狀、倒轉岩層產狀)、岩漿岩體中的流面產狀等;原生線理產狀包括岩漿岩體中的流線以及生長線理產狀。次生面理產狀包括片理產狀、片麻理產狀;次生線理產狀包括拉伸線理產狀、皺紋線理產狀、交面線理產狀等。此外,對於斷層面產狀以及岩漿岩體侵入界面產狀也要用規范符號注記在相應斷層線和侵入界線上。

重要樣品和化石符號用規范的樣品和化石符號繪制在圖中採集樣品處。

地質數據其中包括各種地質產狀數據注記在相應的產狀符號處;各種測年數據以及測年的方法也要標記在相應的位置處。

岩性花紋測區內出露的岩漿岩體需用規范的岩性花紋符號進行注記;此外,對於一些非正式填圖單元,也可用岩性花紋符號標記在裡面。

地貌標志其中包括岩溶地貌的標記,如溶蝕窪地、漏斗、溶洞等;湖泊和冰川地貌的標記,如湖積階地、現代冰川、冰斗、冰蝕U 形谷、凍土界線等;火山地貌的標記,如火山口、熔岩谷、熔岩被等;河谷侵蝕地貌的標記,如河谷侵蝕階地及梯級、沖擊扇、洪積扇等。

水文符號主要為泉水類型及其分布情況,包括溫泉、冷泉、礦泉、上升泉、下降泉等,用規范的符號標記在圖中相應的位置。

地質災害符號包括滑坡、泥石流、地震等,用規范的符號標記在圖中相應的位置。

(2)綜合地層表的內容

綜合地層表又稱綜合地層柱狀圖,放置在平面地質圖圖框外的左邊。綜合地層柱狀圖是選取一個合適的比例尺,按測區出露的所有地層由老到新自下而上水平疊置起來,放在一個豎直柱子中,只列地層,不列岩漿岩。地層柱中所有地層要根據其岩性特徵分別繪上岩性花紋,並用規范的符號來標記各個地層之間的上下接觸關系(如整合、平行不整合、角度不整合)。在地層岩性柱的左邊要標明年代地層系統(界、系、統)以及岩石地層系統(群、組、段),以及地層柱中相應岩石地層單元的代號。在地層岩性柱的右邊要標記各個岩石地層單元的厚度(包括群的厚度、組的厚度和段的厚度)。此外,還需在地層岩性柱的右邊介紹各個岩石地層單元內的生物地層特徵、沉積相等內容(圖9.2)。

圖9.2 綜合地層柱狀圖示例

如果測區地跨不同地層分區,則需要將不同地層分區分別繪制綜合地層表,並加以文字說明。

(3)岩石地層(填圖)單元說明的內容

放置在平面地質圖圖框外的右邊。它是以一個表格形式,按測區出露的所有地層由老到新自下向上列出年代地層(系)和岩石地層填圖單元(組、段)。表格的左側第一列為年代地層「系」,其後為岩石地層填圖單元(組、段)的代號。各個岩石地層填圖單元之間的接觸關系用規范的線條符號來標記。在表格的右側,用文字說明岩石地層填圖單元(組、段)的名稱,並將各個岩石地層填圖單元的岩性組合特徵在其後邊加以敘述(圖9.3)。

圖9.3 岩石地層單元說明示例

(4)圖例的內容

放置在平面地質圖圖框外的右邊,岩石地層(填圖)單元說明之下。圖例內容要全面,應該包含地質圖、圖切地質剖面圖、綜合地層柱狀圖的所有內容和圖式說明。圖例內容包括:

(a)岩性花紋,作者原圖中所出現的所有岩石類型的花紋符號;

(b)各種線條,包括地質界線、角度不整合界線、平行不整合界線、推測地質界線-實測地質界線;

(c)構造要素,包括斷層性質、推測斷層、實測斷層;

(d)地貌、水文、地質災害等。

圖例為按規范大小的長方形方框,從左到右,從上到下排列。它們的排列還應遵循岩性→地質線條→地貌的順序。

在岩性及其花紋圖例的排列中,按沉積岩→岩漿岩→變質岩的順序排列。在沉積岩圖例中則按碎屑岩(粗→細)→碳酸鹽(粗→細、簡單→復雜、灰岩→白雲岩)順序放置。在岩漿岩圖例中按岩體活動時代由新到老排列,同一時代的岩漿岩體還要按從酸性→中性→基性→超基性的順序排列。

在地質界線圖例排列中,按照地質界線→構造要素的順序。地層接觸地質界線圖例按實測→推測地質界線→整合→平行不整合→角度不整合界線排列。岩漿岩體接觸界線圖例則按超動→涌動→脈動接觸界線的順序排列。

在構造要素圖例的排列中,按斷層→產狀的順序放置。在斷層圖例中則按斷層類型→斷層性質的順序排列。斷層類型圖例按脆性斷層→脆-韌性斷層→韌性剪切帶的順序排列;而在斷層性質圖例中按正斷層→逆斷層→平移斷層的順序排列。產狀圖例按正常岩層產狀→倒轉岩層產狀→流面產狀→線理產狀→劈理產狀的順序排列。

在地貌等其他圖例的排列中,按地貌→水文→地質災害的順序放置。

(5)圖切地質剖面圖的內容

地質作者原圖需要附有一幅或多幅切過圖區主要構造的剖面圖,放置在平面地質圖圖框外的下方。它(它們)與平面地質圖相結合,有助於人們從三維空間去認識和恢復圖區內地質構造的形態特徵、組合特徵、產狀特徵。圖切剖面線應橫跨全區,盡量全面反映測區地層、構造面貌,圖切剖面圖的剖面線方向一般要求垂直或盡量垂直所切過地區的地層走向線方向和構造走向線方向。剖面線在平面地質圖上的位置用一細線標出,剖面線兩端註明剖面代號,例如,A-B。剖面圖的放置應遵循北端放在左邊,北西和南西端也放在左邊;南端放在右邊,北東和南東端也放在右邊的原則。

圖切剖面圖的比例尺與平面地質圖的比例尺一致,但剖面圖除了水平比例尺外,還要有垂直比例尺,垂直比例尺標注在剖面兩端豎直的直線上,然後在豎直線上註明海拔高程數。

(6)角圖的內容

角圖一般放置在平面地質圖圖框外的左側綜合地層表的下方或放置在平面地質圖圖框外的右側圖例下方的的空白地方。角圖是一種地質認識模式圖,是對測區地質現象的綜合概括或理論認識的升華,可根據測區地質特色進行選擇。例如,在沉積岩區可選作地層格架圖、沉積模式圖、沉積環境變化圖等;在岩漿岩區可選作岩漿侵位模式圖、岩漿演化模式圖、構造-岩漿演化模式圖等;在構造方面,可選作構造格架-柵狀圖、構造模式圖、構造演化序列圖、地質構造演化模式圖等。

(7)接圖表的內容

放置在平面地質圖圖框外的右側圖例下方或角圖下方的空白地方。其內容為以測區圖幅為中心畫出一矩形框,並繪制出其上、下、左、右相鄰的8個圖幅的矩形框,在這9個圖幅的矩形框內分別注記各個圖幅的名稱和分幅編號。

(8)作者原圖的其他內容

包括平面地質圖外框上方正中擺放的圖名、圖幅編號;平面地質圖外框下方正中擺放的數字比例尺和線條比例尺;平面地質圖外框上方右側擺放的秘級;平面地質圖外框下方左側擺放的責任人員;平面地質圖外框下方右側擺放的制圖單位、測圖時間和地理底圖的有關信息等。

『柒』 防震減災術語,圖形符號與標志有哪些

3.1 地震
3.1.1 地震 earthquake
大地震動。包括天然地震(構造地震、火山地震)、誘發地震(礦山冒頂、水庫蓄水等引發的地震)和人工地震(爆破、核爆炸、物體墜落等產生的地震)。一般指天然地震中的構造地震。
3.1.2 震源 seismic source
產生地震的源。
3.1.3 震級 magnitude
對地震大小的相對量度。(GB 17740-1999中的2.1)
3.1.4 地震烈度 seismic intensity
地震引起的地面震動及其影響的強弱程度。 (GB/T17742-1999中的2.1)
3.1.5 地震波 seismic wave
地震時從震源發出、向四周傳播的波。
3.1.6 震中 epicentre
震源在地面上的投影。
3.1.7 極震區 meizoseismal area
一次地震破壞或影響最重的區域。
3.1.8 宏觀震中 macro-epicentre
極震區的幾何中心。
3.1.9 震源距 hypocentral distance
地震震源至某一指定點的距離。
3.1.10 震中距 epicentral distance
地震震中至某一指定點的地面距離。(GB 17740-1999中的2.6)
3.1.11 (宏觀)震中烈度 (macro) epicentral intensity
極震區的地震烈度。
3.1.12 無感地震 feltless earthquake
震中附近的人不能感覺到的地震。
注:一般震級在3級以下,震中烈度在Ⅲ度以下。
3.1.13 有感地震 felt earthquake
震中附近的人能夠感覺到的地震。
注:一般震級在3級以上,震中烈度在Ⅲ度以上。
3.1.14 極微震 ultra-microearthquake
震級<1級的地震。
3.1.15 微震 microearthquake
1級≤震級<3級的地震。
3.1.16 小[地]震 small earthquake
3級≤震級<5級的地震。
3.1.17 中[等]地震 moderate earthquake
5級≤震級<7級的地震。
3.1.18 大[地]震 large earthquake
震級≥7級的地震。
3.1.19 特大地震 great earthquake
8級和8級以上的大地震。
3.1.20 破壞性地震 destructive earthquake
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地震。(《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第二十六條)
3.1.21 嚴重破壞性地震 severely destructive earthquake
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使災區喪失或部分喪失自我恢復能力,需要國家採取相應行動的地震。(《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第三十條)
3.1.22 近震 near earthquake
震中距在1000km~1400km以下的地震。
3.1.23 遠震 teleseism
震中距在1000km~1400km以上的地震。
3.1.24 地方震 local earthquake
震中距在100km以內的近震。
3.1.25 地震活動性 seismicity
一定時間、空間范圍內發生的地震在強度、頻度、時間和空間等方面的分布規律和特徵。
3.2 地震監測預報
3.2.1 地震前兆 earthquake precursor
地震前出現的與該地震孕育和發生相關聯的現象。
3.2.2 地震觀測 earthquake observation
對地震或地震前兆進行觀察與測量。
3.2.3 地震監測` earthquake monitoring
對地震發生及與地震發生有關的現象進行監視與觀測。
3.2.4 地震預測 earthquake prediction
對未來地震的發生時間、地點和震級進行估計和推測。
3.2.5 臨震預測 imminent earthquake prediction
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測。
3.2.6 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 key area for earthquake surveillance and
protection
未來一定時間內,可能發生破壞性地震或可能受破壞性地震影響造成嚴重地震災害損失,需要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區域。
3.2.7 地震重點危險區 critical earthquake risk area
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5級以上地震的區域。
3.2.8 震情 earthquake situation
有關地震活動和地震影響的情況。
3.2.9 震情會商 earthquake situation consultation
對震情進行分析與研究的專門會議。
3.2.10 地震預報 earthquake forecast
向社會公告可能發生地震的時域、地域、震級范圍等信息的行為。
3.2.11 地震長期預報 long-term earthquake forecast
對未來10年內可能發生破壞性地震的地域的預報。
3.2.12 地震中期預報 intermediate-term earthquake forecast
對未來一二年內可能發生破壞性地震的地域和強度的預報。
3.2.13 地震短期預報 short-term earthquake forecast
對3個月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報。
3.2.14 臨震預報 imminent earthquake forecast
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報。
3.2.15 震後地震趨勢判定 evaluation of post-earthquake trend
對社會產生影響的地震發生後,對地震影響地區近期內地震活動形勢發展的分析結果。
3.2.16 地震速報 rapid earthquake information report
對已發生地震時間、地點、震級等的快速測報。
3.2.17 地震台[站] seismic station
地震觀測點或開展地震觀測和地震科學研究的基層機構。
3.2.18 地震台陣 seismic array
為提高地震信號的信噪比,由電纜線或無線通信線路將若干分布在地面上的地震儀器與同一記錄中心連接起來、採用專門技術進行信號處理的地震觀測系統。
3.2.19 地震遙測台網 telemetered seismic network
由4個以上分散布局的地震台和一個通過電信遙測技術收集並處理各台記錄信號的管理中心組成的地震觀測系統。
3.2.20 地震監測台網 earthquake monitoring network
由若乾地震台組成的地震觀測系統。
3.2.21 地震監測設施 facility for earthquake monitoring
開展地震監測的設備及有關設施的統稱。
3.2.22 地震觀測環境 environmental for seismicity observation
保障地震監測設施不受干擾、能夠正常發揮工作效能的地震台、地震觀測場地的周圍環境。
3.2.23 流動觀測 mobile observation
某研究任務或震情工作需要開展的地震觀測。
3.2.24 強震觀測 strong motion observation
記錄地震動和工程結構的地震反應的地震觀測。
3.2.25 地震謠言 earthquake rumor
沒有事實根據或缺乏科學依據的地震消息。
3.3 地震災害預防
3.3.1 地震災害 earthquake disaster
地震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和社會功能的破壞。
3.3.2 地震原生災害 primary earthquake disaster
地震直接造成的災害。
3.3.3 地震次生災害 secondary disaster of earthquake
地震造成工程結構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火災、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以及水災、泥石流和滑坡等對居民生產和生活區的破壞。
3.3.4 地震次生災害源 source of secondary disaster of earthquake
產生地震次生災害的設施和環境。如燃氣管道、彈葯庫、化學葯品庫、水庫、陡坡等。
3.3.5 地震對策 earthquake countermeasure
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的策略。
3.3.6 地震災害預測 earthquake disaster prediction
對未來地震可能造成的災害做出估計。
3.3.7 地震災害預防 earthquake disaster prevention
避免和減輕地震災害的防禦性工作。
3.3.8 防震減災 protection against and mitigation earthquake disasters
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
3.3.9 重大建設工程 major construction project
對社會有重大價值或者有重大影響的工程。主要指地震發生後,一旦遭到破壞會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和國民經濟重大損失的建設工程。
3.3.10 地震基本烈度 basic intensity
一個地區在未來一定時期內、一定場地條件和超越概率水平下可能遭遇的地震烈度。例如,1990年頒布的《中國地震烈度區劃圖》定義地震基本烈度為:50年期限內,一般場地條件下,可能遭遇超越概率為10%的地震烈度。
3.3.11 地震[基本]烈度復核 checking of basic seismic intensity
採用最新基礎資料和研究成果,對全國地震烈度區劃圖給出的某地地震基本烈度進行核實或修正。
3.3.12 地震區劃 seismic zoning
以地震烈度、地震動參數為指標,將國土可能遭受地震影響的危險程度劃分成若干區域。
3.3.13 抗震設防要求 requirement for fortification against earthquake
建設工程抗禦地震破壞的准則和在一定風險水準下抗震設計採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動參數。
3.3.14 地震危險性分析 seismic hazard analysis
用確定性方法或概率計算方法給出工程場地或某一區域在未來一定時間內可能遭遇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動參數值。
3.3.15 地震安全性評價 seismic safety evaluation
根據對建設工程場地和場地周圍的地震活動與地震地質環境的分析,按照工程設防的風險水準,給出與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相應的地震烈度和地震動參數,以及場地的地震地質災害預測結果。
3.3.16 抗震性能鑒定 evaluation of earthquake resistant capability
檢查現有工程的設計、施工質量和現狀,按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對其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進行評估。(JGJ/T 97-1995中的2.1.5)
3.3.17 抗震加固措施 strengthening measure for earthquake resistance
為使現有建築達到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所採取的增強強度、提高延性、加強整體性和改善傳力途徑等措施。
3.3.18 抗震設計 earthquake resistant design
對地震區的工程結構進行的一種專業設計。一般包括概念設計、結構抗震計算和抗震構造措施三個方面。(JGJ/T 97-1995中的5.1.1)
3.3.19 抗震設計規范 earthquake resistant design code
建設工程達到抗震設防要求所遵循的原則和具體技術性規定。
3.4 地震應急
3.4.1 地震應急 earthquake emergency response
破壞性地震發生前所做的各種應急准備以及地震發生後採取的緊急應急行動。
3.4.2 地震應急預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scenario for destructive earthquake
防止和減輕未來地震災害的地震應急方案。
3.4.3 地震應急指揮機構 earthquake emergency response administration
指揮和組織地震應急工作的臨時行政機構。
3.4.4 地震緊急應急措施 urgent measure for earthquake emergency
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在地震災區採取的法律、法規規定的緊急行政措施。
3.4.5 地震避難場所 earthquake shelter
破壞性地震發生後設置居民臨時生活區或疏散人員的安全場所。
3.5 震後救災與重建
3.5.1 地震災情 earthquake disaster affection
地震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對社會的影響等情況。
3.5.2 地震災區 earthquake stricken area
地震發生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經濟建設遭到破壞的地區。
3.5.3 地震烈度評定 rating of seismic intensity
據受地震影響地區的宏觀和微觀地震資料,確定該地區的地震烈度。
3.5.4 地震災害評估 earthquake disaster assessment
對地震造成的災害的程度做出評定與估計。
3.5.5 地震救助技術 rescue technology for earthquake hazard
用於震前應急防禦和震後搶險救助的各種技術的總稱。
3.5.6 震後救援 post-earthquake relief
對地震災區採取的救援行動。
3.5.7 震後恢復與重建 post-earthquake recovery and reconstruction
使地震災區的生產、生活和社會功能恢復基本正常以及對地震破壞的建(構)築物、公共設施的修復與建設。
3.5.8 地震遺跡 earthquake remains
地震留下的痕跡。包括震毀、震損或地震影響區域內完好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地震活動產生的地質、地形、地貌變動的痕跡等。
3.5.9 地震遺址 earthquake relic
地震遺跡所在的地方。
3.5.10 地震保險 earthquake insurance
補償地震災害損失的一個保險險種。

『捌』 地質災害類型及劃分

靈台縣地勢西北高、東南低,屬黃土高原溝壑區。溝壑縱橫,梁峁相間,川塬山丘交錯,地形切割強烈,表層覆蓋著厚度巨大的第四紀黃土層,黃土本身具有軟弱性及濕陷性,加上黃土特有的垂直節理裂隙發育的特性,為地質災害的發育創造了有利條件。獨特的地形地貌條件,復雜的地質環境條件,決定了該地區是地質災害比較嚴重的地區。黃土層下面為白堊系涇川組基岩,岩性主要為砂質泥岩、泥質砂岩或者兩者互層,風化十分嚴重,局部節理裂隙相當發育,岩石強度較低,穩定性較差。黃土與基岩的接觸面是軟弱易滑帶,控制了滑坡災害的形成。

靈台縣主要地質災害有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穩定斜坡等,多發生在人口密集和人類社會、經濟、工程活動集中的鄉鎮,對居民區、公路、水庫、學校等構成了威脅,直接影響到人民生命安全和經濟發展。

本次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遙感解譯340個點,野外核實306個點,占解譯總數的90%。全縣實地調查滑坡285處、崩塌29處、泥石流9處、不穩定斜坡73處,合計396處(圖3-1)。其中災害點和災害隱患點滑坡1兩處、崩塌20處、泥石流4處、不穩定斜坡73處,合計109處(表3-1)。

表3-1 靈台縣地質災害及不良地質現象調查點統計表

圖3-10 不穩定斜坡災害穩定性比例餅圖

圖3-11 不穩定斜坡災害誘發因素比例餅圖

(四)泥石流

縣域內泥石流不發育,僅在中台鎮坷台村坷台組澗子溝、城關村西溝、城關村東溝、獨店鄉白峪村多家莊組閑子溝發育共計4處泥石流災害點。其共同特徵是溝源上部有較厚的黃土覆蓋,黃土節理裂隙發育,表層風化嚴重,物源比較充足;泥石流溝侵蝕強烈,沖刷深度較大,侵蝕溝在各種外力作用下,產生嚴重的垮塌、坍方,以及水流片蝕、溶蝕作用等產生的鬆散物質堵於溝槽,遇到暴雨洪水便可能形成泥石流。這類小型溝谷的集水面積小,溝源近,流程短,可供給泥石流的物質和水量都有限,規模不大。

泥石流類型,按照物質組成劃分4條為泥流;按照流體性質劃分1條為粘性泥石流3條為稀性泥石流;按照發育階段劃分4條為旺盛期泥石流;按照規模劃分1條為小型泥石流3條為中型泥石流。

『玖』 成果圖件編制

遙感地質解譯提交的成果圖件包括1∶250000遙感影像地圖、遙感地質圖和專項遙感調查圖件三類。

7.1.1 1∶250000遙感影像地圖製作

它是一種以遙感影像為基礎,配合線畫符號和小量注記,滿足地圖的幾何精度要求,將制圖對象綜合表示在圖面上的一種地圖。

7.1.1.1 制圖的基本技術要求

1)平面坐標系採用1954年北京坐標系。

2)高程系採用1956年黃海高程基準。

3)影像地圖投影採用高斯-克呂格投影。

4)製作1∶250000遙感影像地圖的控制點應來源於1∶100000線劃地形圖、數字地圖。

5)幾何糾正採取擬合多項式方法。選擇二次多項式,控制點應有9~12個;選擇三次多項式,控制點應有14~16個。要求糾正誤差不大於圖上0.5mm;控制點擬合精度控制在0.3mm。

6)相鄰兩景圖像重疊區內選擇同名點作為數字鑲嵌控制點,擬合中誤差在一個像元左右。

7.1.1.2 圖面表示的基本內容

圖面以影像形式顯示出色彩明快、層次豐富、反差適中、清晰、不偏色的地表地物影像,並標注有內外圖廓、坐標、公里網格、地名、山系名稱、水系名稱,以及圖名、接圖表、數字和線條比例尺、時像、波段組合、控制資料(地形圖)、制圖單位等項內容。

7.1.2 1∶250000遙感地質圖編制

遙感地質圖是在遙感初步解譯地質圖基礎上,經過野外地質調查,編圖單位修訂,綜合分析整理後完成的最終成果圖件。

7.1.2.1 編圖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1)編圖所用資料必須與各項原始資料和基礎圖件一致。

2)地理底圖採用國家地理信息中心所建1∶250000地理底圖空間資料庫數據,並視測區情況,補充公路、鐵路等現勢性資料;地理底圖的綜合取捨參照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1996)的「國家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全國1∶250000資料庫技術規定」和DZ/T0191—1997中的有關規定。

3)遙感地質圖的編制必須按照GB958—89和DZ/T0179—1997中規定的圖式圖例、符號等進行表示。

4)遙感地質圖編制必須正確處理好與周圍鄰幅的接圖問題。

5)遙感地質圖應充分注意到服務於社會的需要,表示方法應盡量生動活潑、通俗易懂,以盡可能擴大為社會服務。

7.1.2.2 圖面表示的基本內容

1)在1∶250000遙感地質圖上,應表示各種地質體和地質界線及其性質、接觸關系、侵入岩相帶、變質帶界線、蝕變帶、斷層、韌性剪切帶(標出位移和傾斜方向)以及混雜堆積,特殊意義的岩石、火山機構等。准確標繪有代表性的地質體產狀、線理等地質要素,正確反映區域地質現象的基本特徵。

2)編圖單元代碼採用地質代號,加註解譯程度分級代號(Ⅰ、Ⅱ、Ⅲ)來表示。當編圖單元與前人編(填)圖單元完全吻合時,單元代號採用解譯程度分級代號加原地質代號表示。如ⅠJ1H、ⅠJ1γ2;雖然編圖單元與前人編(填)圖單元完全吻合,但依據影像組合規律可以分解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元時,單元代號採用解譯程度分級代號加原地質代號加註上腳標1、2、3,表示分解單元的個數,如ⅠJ1H1、ⅠJ1H2、ⅠJ1H3、ⅠJ1γ1、ⅠJ1γ2、ⅠJ1γ3;當編圖單元與前人編(填)圖單元部分吻合時,應考慮單元標志的穩定性和邊界圈定的准確性,通過區域填圖單元分析對比確定其具體歸屬,賦予相應的地質代號;當編圖單元與前人編(填)圖單元無法對比時,暫時用特殊符號標注。

3)地質體的寬度表示在圖上最小為1mm,小於這個限度的可以合並,但性質不相同的岩體則不得合並,脈岩不能過於簡化;標志層、有意義的岩層、岩體和具有特殊指示意義的地質體(如榴輝岩或深源包體等)即使很小也應誇大表示。

4)圖框外除表示圖名、比例尺、圖例、責任表外,應從實際出發,多用生動形象的圖、表,不要用冗長的文字敘述作為有關圖面內容的說明。

5)地質圖的圖式圖例,應包括圖面表示的所有地質代號、符號、花紋、顏色以及各種結構構造和產狀要素等。

7.1.3 1∶250000專項遙感調查圖件的編制

1)與遙感地質解譯同時進行的其他專項遙感調查,如礦產地質、地質災害、土地荒漠化、水文地質、生態環境地質等遙感調查,均應編制相應的遙感解譯圖件。

2)專項遙感調查圖件的編制,可根據專項遙感調查的具體內容,按照有關規范、技術要求和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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