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三年行動計劃
A. 湖南省年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分析報告
2006年是「十一五」開局年,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歷史新階段,對資源的需求特別是對土地資源的需求再創歷史新高。同時,國家為防止經濟「過熱」、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繼續加大宏觀調控力度,對土地「閘門」把得更加嚴緊,國土資源部門面臨的雙重壓力比往年更大、困難更多、任務更艱巨。在省委、省政府和國土資源部的正確領導下,全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正確執行中央宏觀調控政策,把握主動、積極應對,規范管理、強化服務,各項工作平穩推進,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國土資源現狀
(一)土地資源
據2006年土地利用變更調查顯示,2006年全省土地利用現狀為:農用地面積 1791.42 萬公頃,佔全省土地總面積的84.56%,比2005年下降了0.08個百分點;建設用地面積136.21萬公頃,占總面積的6.43%,比2005年增加了0.11個百分點;未利用地190.92萬公頃,占總面積的9.01%,比2005年下降了0.04個百分點。
2006年,全省建設佔用耕地144029.7畝,通過開發、復墾、整理及其他方式共增加耕地156692.1畝,扣除建設佔用耕地144029.7畝,還增加了12662.4畝。從全省來看,2006年實現了耕地佔補平衡的目標,其中長沙、湘潭、衡陽、永州四市實施了耕地的異地佔補平衡。近年全省耕地面積變化情況見圖1。
全省未利用地面積年初28725214.6畝,年末28637875.9 畝。2006年年末未利用地減少面積為137901.7 畝,增加50563.0 畝。
全年未利用地轉為農用地103799.4畝,其中耕地53656.5畝、園地987.4畝、林地42284.3畝、其他農用地6871.2畝;未利用地轉為建設用地3.3畝。
圖3 2000~2006年省級批准農用地轉用情況
2.土地徵收
全省各類建設用地項目共計徵收土地16845.88公頃,其中農用地12554.80公頃,耕地6544.68公頃,征地總費用為1299162.25萬元,安置農業人口295413人。
3.土地劃撥
2006年全省劃撥各類土地1485宗,面積1836.67公頃,占土地供應總量的22.89%。
4.土地資產處置
2006年,共處置89家省直管單位,271宗土地資產,759.56萬平方米的土地,核定土地資產總價值37.86億元。其中,出讓土地184宗,面積429.8萬平方米,價值31.3億元。經營性用地全部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徵收土地出讓金8.05億元,省級財政結算入庫土地出讓金6.65億元,比「十五」期間翻了一番。
5.基本農田保護
省國土資源廳與省農業廳共同制定下發了基本農田保護有關問題的整改意見和補劃基本農田工作暫行規程,建立了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開展了基本農田資料庫建庫工作,安排了93個縣開展建庫,有60多個縣市完成初步成果。根據國務院《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代擬了《市州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並報省政府審定。
全省基本農田數穩定在3367165.22公頃。安鄉、平江、南縣、湘潭、衡陽5個縣被批准為國家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
(三)地礦行政管理
1.整頓規范開發秩序
2006年全省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扎實開展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組織各類整治行動183次,立案查處礦產違法案件2128起,關閉非法和整改不合格的礦山(點)2806個(次),限期整改和停產整頓礦山954個,關閉非法和整改不合格的選礦廠170個,停產整頓選礦廠210個,對56起非法采礦涉嫌犯罪行為破壞的礦產資源價值進行了鑒定,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128人。
2.管理機制創新
不斷探索創新,推行礦業權規劃計劃管理。嚴格執行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凡礦產資源規劃沒有批准或與規劃不符的,一律不予審批礦業權;規范礦業權審批行為。省廳下發了《關於規范采礦許可證審批發證許可權有關問題的通知》,收回了原委託市州發證的礦床儲量規模為中型(含)以下的鉛鋅等21種礦產的發證許可權,進一步理順了省市縣的審批職能;調整礦業權利益分配關系。礦產資源收益主要向基層傾斜,對於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將省市縣礦權收益分配比例調整為3∶2∶5;全面推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2006年全省收繳備用金7.1億元,強化了礦業權人治理礦山環境的責任;開展了礦產資源儲量動態檢測工作。全省完成甲類礦產資源儲量核查檢測2765個,占應完成數的85%;落實礦山年檢制度,將儲量動態監管、采礦登記發證、「三率」指標考核、補償費追繳、地質環境備用金收取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把年檢變成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全面檢查。
3.資源儲量管理
全年省級共評審備案礦產儲量報告377個,其中小型礦288個,零星分散礦89個。儲量報告中煤礦321個,其他礦56個。全年共確認采礦權評估報告124個,備案探礦權評估報告88個。發布了《湖南省礦業權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建立了全省礦山儲量監管機制,3292個礦山已基本完成了儲量動態的野外工作,省廳已審查通過75個礦山儲量年報,審查了215個壓覆礦產報告。用地項目壓覆的礦產資源主要是煤炭、金礦、石灰岩和礦泉水。全年依法匯交成果地質資料409種。
4.勘查許可證批准登記
2006年全省批准登記勘查許可證317個,其中能源礦產85個(包括煤81個、地熱2個),黑色金屬礦產34個,有色金屬礦產100個,貴金屬礦產76個(金礦73個),非金屬礦產22個,批准登記面積2791.14平方千米,比2005年(3830.46平方千米)同期減少27.13%,收取礦業權使用費55.82萬元,同比(89.89萬元)減少37.90%。從獲得勘查許可證的企業經濟類型看,國有企業(156個)和私營企業(68個)為主要勘查力量,分別佔到持證總數的49.21%和21.45%,其他是有限責任公司(40個)、股份有限公司(10個)、集體企業(3個)、股份合作企業(23個)、聯營企業(9個)、其他企業(5個)。
5.采礦許可證批准登記
全省批准登記采礦許可證6797個,其中非金屬礦產4430個(化工礦產180個),能源礦產1598個,黑色金屬礦產270個,有色金屬礦產409個,貴金屬礦產76個(金礦75個),稀有、稀土礦產4個,水氣礦產10個。批准登記面積2498.05平方千米,采礦權使用費1140.03萬元。
從采礦企業經濟類型看,以私營企業和集體企業為主,分別為4183個和1287個,其餘依次為國有企業242個、股份合作企業160個、股份有限公司276個、有限責任公司230個、聯營企業48個、獨資經營企業44個、外資企業3個和其他企業。
(四)地質環境保護
1.地質災害預警預報
2006年全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制定和發布了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確定了市州級地質災害隱患點366處,縣級隱患點1500多處。全省建成省、市、縣三級氣象預報預警網路,並已延伸到2000多個鄉鎮國土所,共有預警責任人3175位。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工作在防禦「6.17」、「6.25」和「7.15」等3次嚴重群發性地質災害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2.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
2006年,完成了隆回縣、花垣縣、城步縣、攸縣、邵東縣、常寧市、臨湘市、嘉禾縣、宜章縣、汝城縣、安仁縣、沅陵縣12縣262個鄉鎮和5885個行政村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項目,面積2.7萬平方千米。查出隱患點540處,受威脅人口40114人,受威脅財產4.6億元,並逐點制定了防治方案。全省已有56個縣市區開展了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基本查明了調查區地質災害的分布范圍、規模、結構特徵、形成機制和影響因素。編制了《湖南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6~2010年),並已經省政府批准頒布實施。
3.地質災害防治
省國土資源廳下發了「關於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工作的通知」,完成了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檢查,完成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備案475個,其中一級63個,二級96個,三級316個。組織編制和審查了2005年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設計,申報了2006年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國家項目,爭取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資金3000萬元。完成了2006年度「環保三年行動計劃」的9個項目,被評為全省「環保三年行動計劃」先進單位。建立和完善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相配套的制度。全省已收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7.1億元,其中省本級收存6.3億元。
五、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一)土地違法案件查處
2006年全省共發現土地違法行為6908件,涉及土地面積1612.92公頃(耕地436.49公頃),其中歷年隱漏2100件,涉及土地面積397.22公頃。2006年立案查處3766件,涉及土地面積1341.35公頃(耕地369.01公頃),其中隱漏案件立案963件,涉及土地面積341.99公頃,2006年發生案件立案2803件,涉及土地面積999.359公頃(耕地279.01公頃)。與2005年發生案件立案數(3136件)相比,減少了333件,下降了10.62%。
全年共結案3580件,涉及土地面積1129.89公頃(耕地267.107頃),其中處理2005年未結案件288件,佔8.04%,處理隱漏案784件,處理2006年發生案件2508件,佔70.06%。從查處的違法主體看,各級政府土地違法案件83件,比上年增加53.7%,其中省級機關2件,市級機關4件,縣級機關52件,鄉級機關25件;其餘是其他單位和個人土地違法案件,其中村(組)集體219件,企事業單位522件,個人2741件。
全年共拆除構築物21583.97百平方米,沒收構築物857.4百平方米,收回土地59.53公頃(耕地9.97公頃),收取罰沒款4469.16萬元。全年通過動態巡查發現違法行為 8087 件,涉及土地面積1933.85公頃(耕地550.76公頃),制止違法行為7004件,涉及土地面積1560.703公頃,其中耕地402.018公頃,挽回經濟損失14658.39萬元。全年行政處分13人,黨紀處分6人,刑事處罰5人。
在處理2006年發生的2803件案件中,買賣和非法轉讓土地案件294件,佔10.49%;破壞耕地案件133件,佔4.74%;未經批准佔地2247件,佔80.16%;其他案件127件,佔4.53%。
(二)礦產違法案件查處
2006年全省礦產資源違法案件共立案1240件,比2005年(1343件)減少7.67%,其中勘查類違法案件22件,佔1.77%;開采類違法案件1211件,佔97.66%;不按規定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7件,佔0.56%。從違法主體看,企事業單位152件,集體130件,個人958件。另有2005年未結案件98件。2006年結案1211件,比2005年(1313件)減少7.77%,其中勘查7件,開采1112件,不按規定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7件,處理2005年未結案85件。
全年吊銷采礦許可證59個,收取罰款1996.72萬元,全年行政處分3人,黨紀處分2人,刑事處罰37人。
2006年立案查處的礦產違法案件中,以開采類違法行為最突出,全年共查處1211起,佔2006年立案的97.66%,其中尤以無證開采、越界開采現象普遍,共查處1094起,佔2006年查處的開采類違法案件的90.34%。開采類違法中個人違法案件942件,佔全年查處案件總數的75.97%。
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與人員情況
(一)國土資源體制改革
2006年全面完成了體制改革任務,國土資源行政體制進一步理順。全省14個市州全面實現對34個區分局的人、財、物的垂直管理,88個縣市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上收到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理。2264個基層國土資源所作為縣市局的派出機構,機構、編制上收為各縣市人民政府管理。各市州局增設了總工程師或總經濟師。全面落實了國土資源執法部門「三定方案」。全面落實了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和基層國土資源所礦產資源、測繪管理行政職能,實現了土地、礦產和測繪的集中統一管理。
(二)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人員培訓
2006年各級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從業人員較2005年有所精減,全省共有縣級以上各級國土資源管理機構123個,從業人員16392人,減少了3.3%。行政編制人員3229人,比2005年減少4.2%。
全省共有鄉級土地管理所2141個,從業人員5698人,其中專職人員5696人,佔99.96%。
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高度重視幹部隊伍建設,全年共有2973人次通過了管理及業務知識培訓,其中黨校培訓1397人次,各級行政學院培訓303人次,其他培訓1273人次。
全年參加學歷教育2367人,其中在讀博士7人、碩士47人、本科1196人、專科 1117 人。2006年取得碩士以上學歷學位6人、學士學位5人。
B. 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即將實施嗎
趙英民表示,《三年行動計劃》的總體思路是「四個四」,即突出四個重點、優化四大結構、強化四項支撐、實現四個明顯。突出「四個重點」,即重點防控污染因子是PM2.5,重點區域是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和汾渭平原,重點時段是秋冬季,重點行業和領域是鋼鐵、火電、建材等行業以及「散亂污」企業、散煤、柴油貨車、揚塵治理等領域;優化「四大結構」,就是要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四項支撐」,就是要強化環保執法督察、區域聯防聯控、科技創新和宣傳引導;實現「四個明顯」,就是要進一步明顯降低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C. 長三角《三年行動計劃》覆蓋多少個合作專題
6月1日,長三角地區主要領導座談會審議並原則同意《長三角地區一體化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和《長三角地區合作近期工作要點》。
其中,在交通互聯互通方面,將加快編制長三角地區城際鐵路網規劃和民航協同發展戰略規劃,著力打通省際斷頭路,進一步完善能源基礎設施布局。據了解,目前三省一市已落實打通省際「斷頭路」第一批17個項目,今明兩年全面開工。在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重點布局5G網路建設,以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引領長三角數字經濟發展。目前,三省一市正在積極謀劃制定5G先試先用行動,在長三角率先布局5G網路建設,開展綜合應用示範。
D. 如何抓好三年行動計劃的貫徹落實
一是及時跟進,認真安排部署。省委及時召開常委會議,省委書記王儒林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問題提出明確要求。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領導班子認真組織學習討論。 二是細化規定,設立紀律紅線。省委制定《吉林省委常委會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具體規定》,提出10個方面32條具體要求。省紀委、監察廳制定《關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具體規定情況監督檢查辦法》、《關於中秋國慶廉潔過節的通知》等,對全省各級黨組織、黨員幹部提出嚴格要求。 三是領導帶頭,發揮示範作用。堅持從省委書記做起,從省委常委做起,從各單位一把手做起,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引領帶動,形成了良好的示範效應。省委領導帶頭改進文風、會風,帶頭執行新聞報道有關規定,帶頭在城區內不坐越野車、取消節假日福利。省委領導參加會議次數、時間和人數同比分別減少38.9%、48.3%和32.7%。
E. 全國地質災害防治重大科技行動計劃研究
在2010年前,以初步建立地質災害調查、監測和治理的技術支撐體系為目標,重點進行一項重大工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重大工程;兩項科研專項:區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和風險評估的技術方法和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災關鍵技術;一個科學計劃——地殼表層系統的災變過程和機理;一個研究基地建設——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與防治綜合研究基地建設。
10.5.1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重大工程研究
(1)目標
1)國家目標:建立全國典型地區重大地質災害監測預報試驗基地,改進和完善全國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模型,分區按災種建立重大地質災害預警判據,建立區域和重大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技術平台和信息通道;建立重大工程場區和重要城市地質災害信息系統,提高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准確率,為國家重大工程規劃、建設和運營及城市減災防災服務。
2)學科目標:揭示地質災害形成機理和演化過程;攻克地質災害監測關鍵技術及其優化組合;完善地質災害預測預報的理論基礎,建立地質災害預測預報指標體系,提出地質災害預測預報的關鍵支撐技術和模型;完善基於GIS的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和管理信息系統平台;攻克地質災害預測預報過程中的一兩個關鍵瓶頸問題,顯著提高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方面的科技水平,在監測預報的關鍵技術方面與世界先進水平同步。
(2)主要研究內容
1)地質災害形成機理與預測預報理論的研究。以突發、頻發和群發地質災害形成機理和誘發機理研究為重點,分區分災種進行重大地質災害預警判據、區域地質災害空間預測、狀態預警和時間預報的基本理論研究。
2)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指標體系與判據的研究。以區域地質災害臨界預測預報指標體系研究為重點,分別建立不同地區、不同機理條件下地質災害的早期識別指標和判據,以及預測預報臨界判據。
3)地質災害監測關鍵技術及網站優化組合的研究。重點開發建立以一種關鍵技術為支撐、其他技術為輔助的全國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圍繞示範區開展監測網站優化組合技術研究。
4)地質災害監測預報信息傳輸與處理關鍵技術平台的研究。重點是全國地質災害資料庫建設、區域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平台和信息通道建設,信息分析處理關鍵技術研究。
5)地質災害預測預報關鍵技術與模型的研究。重點是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的技術平台建設和預測預報關鍵技術和模型研究。
10.5.2 區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和風險評估與土地安全利用研究
(1)目標
1)國家目標:開展重點地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和風險評估研究,提出地質災害不同危險區的土地利用條件和原則,不同災害區可能存在的災害損失評估,為國家西部大開發和可持續發展過程中的土地利用規劃提供典型地區災變環境的參考依據。
2)學科目標:提出區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和風險評估的指標體系;發展地質災害評價的理論和有針對性的關鍵技術及方法,特別是基於RS和GIS的區域地質災害快速評價技術;揭示不同地區地質災害空間發生頻率和時間概率及其危險和損失概率;揭示區域地質災害風險評估區劃與土地安全利用的關系,為國土資源安全利用提供重要依據。
(2)主要研究內容
1)區域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價和風險評估指標體系研究;
2)不同區域地質災害易損性評估技術與方法研究;
3)區域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價和風險評估理論與技術研究;
4)基於RS和GIS的區域地質災害快速評價技術研究;
5)典型地區區域地質災害風險評估區劃與土地安全利用的關系研究。
10.5.3 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災關鍵技術研究
(1)目標
1)國家目標:建立地質災害災情評估技術體系,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監測和治理技術體系,為突發性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災減災提高關鍵支撐技術和決策依據。
2)學科目標:研究不同地區重大突發性災害應急救災減災關鍵支撐技術,建立不同地區重大突發性災害地質災害損失評估技術體系和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監測和治理技術體系。
(2)主要研究內容
1)地質災害損失評估技術體系研究;
2)不同地區重大突發性災害應急調查支撐技術的研究;
3)不同地區重大突發性災害應急救災監測技術和數據實傳輸技術的研究;
4)典型突發性災害應急治理的關鍵技術研究;
5)重大突發性災害應急救災減災決策系統研究。
10.5.4 地殼表層系統的災變過程和機理研究
(1)目標
1)國家目標:查明全國重點地區的不同岩土、水與人類大規模工程活動的相互反饋作用過程、災變機理;揭示重大工程場區群發災害機理和不同岩土、水作用區的地質災害中長期發展趨勢和規律,為地質災害危險性區劃評價和國家工程規劃的土地安全利用提供決策依據。
2)學科目標:揭示地質災害的自然過程和社會過程,特別是岩土、水與人類活動耦合作用的災變機理和過程,探討它們之間的優化利用條件;揭示地殼表層內外動力作用與地質災害發生演化的關系,特別是災變鏈的基本岩土、水環境和誘發地質災害條件;解決地質災害形成機理研究的瓶頸問題,尋求地質災害災變機理和誘發機理研究的新突破。
(2)主要研究內容
1)全國岩土、水與地質災害分布的關系研究;
2)典型地區岩土、水與人類工程活動的災變過程和機理研究;
3)地殼表層內外動力作用與災變鏈的關系研究;
4)人類開發利用地殼表層資源的優化過程與岩土、水反饋作用過程研究;
5)地質災害形成機理模擬模擬試驗研究。
10.5.5 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與防治綜合研究基地建設
(1)目標
1)國家目標:國家在三峽庫區先後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財力進行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和大規模防治研究,初步建立了區域地質災害監測網站,完成了縣(市)地質災害資料庫建設和群測群防監測預警信息系統,開展了大規模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因此,對這些研究進行系統的整理、歸納、總結,將為國家其他地區的工程建設和減災防災提供極好的範例。
2)學科目標:系統總結和深化三峽庫區的地質災害機理和過程研究,完善三峽庫區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和監測預警系統,提煉其預測預報判據和進行防治技術集成,為類似地區和區域地質災害的減災防災研究提供示範,以獲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主要研究內容
1)三峽庫區地質災害分布規律與發展趨勢分析;
2)三峽庫區地質災害形成機理與預警判據研究;
3)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關鍵技術與網站優化;
4)完善三峽庫區地質災害信息系統與監測預警系統;
5)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關鍵技術集成。
F. 什麼是浙江「811」新三年行動計劃
新「811」裡面的8,指的是8個方面的目標和8個方面的任務。工作目標包括污染減排,工業污染防治,城鄉污水、垃圾及其他固體廢棄物處置,農業面源和土壤污染防治,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生態保護和修復,環境質量,生態環境質量綜合指數等8個方面。
同時,浙江也對以下8方面部署了具體的任務。包括污染物減排任務,水污染防治,工業污染防治,城鎮環境綜合整治,農業農村環境污染防治,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態修復保護,生態創建。
而新「811」中的11,一方面是指強化環境法治、完善環保基礎設施、發展環保產業等11項政策保障措施,另一方面也是指省級督辦的11個重點環境問題。
G. 關於地質災害防治科技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建議
10.6.1 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科技發展規劃研究的領導
為確保規劃的實施,必須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科技工作的領導。地質災害防治是一項重要的社會公益性事業,是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責之一。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編制本轄區的規劃,明確工作的方向、重點和切入點,統一規劃,統一計劃,制定配套政策。
10.6.2 加強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和基地建設
人才培養和基地建設是實現地質災害防治科技發展規劃,進行科技創新的重要因素。培養和造就一批高素質的科技創新人才和建立高水平的科技創新基地,關繫到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發展,必須從戰略高度加以重視。要把科技創新和人才的培養與實施重大科技項目以及科研基地建設密切結合,以達到出成果、出人才的目的。在基地建設方面,通過現有儀器設備的挖潛改造,先進儀器設備的開發和引進,提高生產、科研隊伍應用先進技術的水平;新建1個地質災害監測與防治重點實驗室,力爭在本領域取得重大進展。實行新的運行機制,形成新的科技創新基地。
10.6.3 加強地質災害信息共享
進一步完善各類地質災害防災減災信息網路平台和國家級的綜合地質災害信息網路平台;制定保障信息共享機制的政策措施,依託我國現有的各種網路條件在各減災部門之間實現不同層次的數據信息共享。對一些可以向社會公眾發布的自然災害信息進行甄別、分類、整理、綜合,並編制一些為不同層次用戶服務的網路數據分析模型,進而通過Internet網,以屬性數據和空間數據兩種形式讓社會各界共享上述信息。
10.6.4 加大資金投入
要積極創造條件,形成多渠道、多層次、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體系。國土資源部在國家財政預算支出中將繼續保持對科技的投入,並爭取逐年增加。在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計劃中,繼續安排專項費用用於直屬事業單位重要科研儀器、設備的改造、購置,支持科研基地的建設。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財政資金和基本建設投資等對科技工作的投入,組織承擔地方主管部門實施的科技項目。要在各級政府安排的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調查評價等專項計劃中,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科技的投入力度。各有關單位要採取措施自籌經費開展技術創新、成果推廣和人才培養。積極組織爭取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鼓勵向國際組織、各種基金會、金融機構申請經費資助。積極爭取企業和其他機構對科技的投入,改變科技完全由財政投入的狀況。
10.6.5 加強聯合科技攻關
要充分調動科研單位與院校的技術力量,實行「產學研」相結合,共同申報和承擔國家和地方的地質災害防治的科技項目,組織聯合科技攻關,解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難題。
10.6.6 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
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是加快地質災害防治科技進步,實現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現代化的重要手段。結合地質災害防治科技項目、人才培養和基地建設,加強政府間科技合作,引進有關技術,進行人才培訓,舉辦國際專業會議和學術討論會。廣泛開辟國際合作新領域。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的原則,圍繞規劃確立的目標和內容開展合作,吸收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10.6.7 加強地質災害知識的宣傳與普及
大量事實說明,目前群眾對於地質災害的預防意識普遍淡薄,防災知識缺乏,以使致災地質作用造成嚴重的後果。為此,必須加大宣傳、教育的力度,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媒介、深入系統地介紹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和經驗,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調動他們和廣大群眾防治地質災害的積極性,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抵禦地質災害的能力。
H.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年)
(國土資發[2001]79號發布)
前言
地質災害是指各種地質作用給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建設造成的危害。科學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合理開發利用地質環境資源,避免和減輕致災地質作用給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失,對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生態環境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1990年2月,地質礦產部、國家計委、國家科委聯合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有關部門印發了地質礦產部組織編制的《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規劃綱要實施10年來,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1998年機構改革,國務院賦予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職能。為適應我國社會發展和國民經濟建設的需要,在基本完成原規劃任務的基礎上,編制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2001~2015年)》。
一、我國地質災害現狀與防治工作進展
(一)地質災害現狀
我國致災地質作用種類繁多,分布廣泛,活動頻繁,危害嚴重。
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分布范圍占國土面積的44.8%,其中又以西南、西北地區最為嚴重,平均每年造成1000多人死亡,經濟損失巨大。
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岩溶地區和礦區。岩溶塌陷分布廣泛,自1949年以來,已在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近千起,塌陷坑總數3萬多個,其中尤以中南、西南地區最多。礦區(以採煤為主)采空塌陷十分嚴重,僅華北、華東地區的煤礦區采空塌陷每年就達10.5萬畝。地面塌陷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幾十億元。
地面沉降主要發生在東部平原地區,全國已有上海、天津、蘇州、無錫等40多個大中城市出現較為嚴重的地面沉降災害。地面沉降雖不致直接造成人員傷亡,但由於它多出現在經濟發達地區,所以造成的經濟損失尤為嚴重。
地裂縫已在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00多個縣(市、區)發現400多處,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較為嚴重。
(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展
黨和政府非常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特別是自1988年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對地質環境進行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職能以來,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使我國為防治地質災害而開展的調查、評價、監測預報和治理等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
1.基礎工作得到了加強
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地質災害現狀調查;先後完成了長江、黃河等11條大江大河和成昆鐵路、寶成鐵路、川藏公路等交通干線的環境工程地質普查;特別是完成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50萬以地質災害為重點的環境地質調查。初步掌握了全國地質災害分布規律。
2.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和法制建設有了明顯進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遍成立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防災預案制度、災害速報制度、險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全國已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頒布實施地質災害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1999年國土資源部第4號部長令頒布實施《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並開始實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
3.治理工作成效顯著
進行了長江三峽鏈子崖危岩體、黃臘石滑坡、雞扒子滑坡、重慶豆芽棚滑坡等200多處危害較大的地質災害的勘查治理,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監測網路初具規模,預報工作卓有成效
初步建立起全國地質環境監測網,對一些危害較大的滑坡、危岩、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縫等開展了專門的監測預報。通過廣泛開展科普宣傳活動,提高了受災害威脅地區幹部群眾的減災防災意識,適合中國國情的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正在穩步推進,汛期地質災害檢查和應急治理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5.實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單位資質管理制度
從1993年開始,先後頒布實行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目前已有鐵道、建設、煤炭、水利、電力、交通、化工、有色、冶金、建材、地礦等11個行業所屬的400多個單位獲得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資質等級證書。此外,舉辦了多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工程師培訓班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培訓班,培養了一大批地質災害防治的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
盡管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但還存在一些問題:法制不夠健全、投入保障機制尚未建立、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全國地質災害分布狀況與危害程度尚未完全查清;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十分嚴重,每年1000多人死亡,經濟損失高達200多億元。因此,編制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指導各地、各部門編制本地區、本部門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積極主動有效地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二、指導思想、規劃原則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從我國的國情出發,以突發性致災地質作用為重點,以群測群防為主要手段,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保障社會穩定為主要目的,把地質災害防治與經濟發展緊密結合起來,處理好長遠與當前、整體與局部的關系,促進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統一。
(二)規劃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
2.堅持按客觀規律辦事,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講究實效,東、中、西部防治重點各有側重的原則;
3.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分階段實施的原則;
4.堅持各級政府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負責的原則;
5.堅持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誰誘發誰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質災害誰受威脅誰出資的原則。
(三)規劃目標
我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總體目標是:用15年的時間,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體系和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地質災害防治監督管理體系,嚴格控制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加強基礎調查工作,在基本掌握我國致災地質作用分布狀況與危害程度的基礎上,建立並逐步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和群測群防體系;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加強地質災害治理工作力度,使危害嚴重的重大地質災害點基本得到整治。通過這一階段工作,將地質災害防治從過去分散的、被動應急的狀況,轉變為有組織的、專門的、主動的和有預見性的工作。到2005年,使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日益突出的趨勢得到有效控制;到2015年,基本改變我國地質災害日趨嚴重的局面,使我國地質災害的發生率和損失量有明顯降低。
分段目標是:
到2005年:
1.進一步掌握我國致災地質作用的分布規律、主要致災危險點的分布狀況、危險性、危害程度等。
2.群測群防監測網路覆蓋到地質災害較為嚴重的700個縣(市、區)、占國土面積約50%的范圍,並初步形成全國專業監測骨幹網路,在三峽庫區等重要地區實行立體監測。
3.建成相對完善的全國地質災害空間資料庫,提供主要地質災害信息適時查詢。
4.建立規范的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嚴格控制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
到2015年:
1.建立起相對完善的以群測群防為基礎,現代化專業監測為主導的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
2.在防治技術方法和地質災害體綜合開發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使一些危害特別嚴重並需要治理的致災危險點得到有效治理。
三、總體部署
根據我國地質環境條件和致災地質作用分布特點,結合全國國土總體規劃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把防治工作重點放在經濟發達地區、人口密集區和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區,按東、中、西部進行部署。
(一)東部平原地區
即大興安嶺—太行山—雪峰山一線以東,衡山—黃山一線以北,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大部、河南、湖北中東部、湖南中東部、江西北部、安徽、江蘇、山東、浙江北部。這一地區,總體上地勢低平,經濟比較發達,生態環境相對較好,主要的問題是城市水資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大量超采地下水引起嚴重的地面沉降、地裂縫、地面塌陷、海水入侵等致災地質作用。采礦特別是採煤造成的地面塌陷也是這一地區比較常見的致災作用。除此之外,在部分丘陵區有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規模雖不大,由於人口密集,所以其危害也比較嚴重。這一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首先是要加強行政管理,科學部署地下水開采井位和開采層位,通過高效的全自動監測網路,嚴密監測,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量,減緩地面沉降。其次,要做好以國土經濟開發區為重點的環境地質綜合評價和地質災害防治區劃,並據此及時調整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建設布局,避免將重大工程和重要設施建在岩溶地面塌陷危險區和礦山采空區,杜絕人為誘發地質災害。
(二)東南丘陵區
即雪峰山—十萬大山一線以東,衡山—黃山一線以南地區,主要包括:浙江南部、江西大部、福建、廣東等地區。這一地區內丘陵區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是主要的致災作用。除此之外,廣東等地採石場常常發生崩塌。針對這一地區人口密度大,寸土寸金的現實,要加強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勘查、防治,特別要注意將防災與土地、礦產開發利用緊密結合起來,走開發性治理的道路,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的經濟效益。對農村丘陵山區的點多面廣的致災地質作用,要研究其形成機制,普及基本知識,建立健全群測群防網路,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三)中西部山區
即大興安嶺—太行山—雪峰山一線以西,祁連山—岷山—龍門山—玉龍雪山一線以東,龍首山以南地區。包括河北西部、甘肅、陝西、山西、四川大部、重慶、雲南大部、貴州、廣西等地區。這一地區,地形上,以切割強烈的山地、高原為主,新構造活動強烈,氣候條件復雜。這一地區不僅是我國礦產資源開發、交通和城鎮建設的重要地帶,也是農、林、牧業生產的主要基地。區內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最為常見,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部署的主要地區。這一地區要在全面開展相應的環境地質調查的基礎上,加強國土經濟開發區和大江大河、交通干線等突發性致災地質作用多發區段的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工作。要特別注意加強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緊緊圍繞重點工程展開,要建立並嚴格執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避免將城鎮、重要設施建在受致災地質作用嚴重威脅的地區,確保重點工程的安全。二是要針對這一地區崩塌、滑坡、泥石流點多、面廣,容易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在防治區劃的基礎上建立健全群專結合的監測預報系統,加強監測預報;分輕重緩急,有計劃地對危害嚴重的隱患點採取防治措施。三是礦產資源的開發應在「保護中開發」和「開發中保護」的方針指導下,採取有效的政策措施,保護礦山地質環境,防治礦山地質災害。
(四)西部地區
主要包括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雲南西部地區。礦產、能源、森林資源豐富,國土開發程度較低,地殼活動頻繁。這一地區可分為兩部分。
南部山地、高原區以自然形成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致災作用為主。這一地區的突出特點是人口密度小,經濟欠發達,而致災地質體的規模又很大,所以防災工作的主要手段是避讓,對少數民族地區和城鎮集中居民區危害重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治理。根據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戰略,有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盡快編制本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重點要加強區域地殼穩定性評價工作;對基礎設施建設,做好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做好長江上游、黃河上游經濟區的環境地質評價與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對可能開發的大型礦產基地、大型水能基地,提前做好環境地質綜合評價。
北部內陸盆地區主要問題是荒漠化和鹽漬化。主要的防災手段是加強地下水的勘查和合理開發利用。特別要注意在沙漠邊緣地區尋找地下水源,建立綠色屏障,並逐步向沙漠區推進。
四、主要任務
(一)基礎調查評價與區劃
2001~2005年:
1.全面完成分省(自治區、直轄市)1∶50萬環境地質(以災害地質為重點)調查工作。此項工作自1991年開始,到2000年底,共完成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調查,2005年底以前完成全國的區域環境地質調查(以災害地質為重點)工作。
2.2005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全國以縣(市、區)為單元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通過這項工作,可以全面掌握我國地質災害的發育規律、主要致災危險點的分布狀況、危險性、危害程度等,為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體系和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奠定基礎。
(1)對受致災地質作用威脅十分嚴重的700個縣(市、區),由國家和地方共同出資,按《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技術要求》開展調查工作,將所有對主要居民點和重要設施有較大威脅的災害危險點基本調查清楚。2002年底以前完成400個縣(市、區),2005年底以前全部完成。
(2)受致災地質作用威脅較為嚴重的500個縣(市、區)的調查與區劃工作,由地方各級政府出資完成。
(3)其餘受致災地質作用威脅較輕的縣(市、區)的調查與區劃工作,由各縣(市、區)出資完成。
2006~2015年:
1.完成全國地質災害多發城鎮、經濟開發區地質災害隱患調查與土地利用控制區劃。
2.完成全國規劃交通干線地質災害隱患調查與土地利用控制區劃。
(二)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路體系建設
1.群測群防網路建設
在開展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時,採取專業隊伍與當地村鎮幹部混合編隊的方法組成聯合調查組,每發現一個隱患點,即由當地政府領導指派當地群眾按調查組提出的方法和要求進行監測。重要隱患點,則由鄉鎮政府在技術人員的協助下制定防災預案。2005年以前,監測機構落實到縣(市、區)。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全部結束時,全國所有調查出來的災害隱患點都要有明確的防災負責人和監測責任人,由此形成一個覆蓋全國主要地質災害多發區的群測群防網路。
2.專業骨幹網路建設
對一些危害相當嚴重,將會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嚴重經濟損失的災害隱患點,由專業人員利用現代化儀器進行站網式監測。
2005年以前,以三峽庫區崩塌滑坡、蘇錫常地區(蘇州、無錫、常州)地面沉降監測為主。監測數據達到適時傳輸、自動處理。
2015年以前,建成覆蓋全國的以站網式監測為骨乾的立體監測網路。建成比較完善的地質災害防災預警指揮系統。
3.應急反應系統建設
2002年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建成以地質環境監測總站為主體的地質災害應急反應系統。每年汛期前對主要災害隱患點進行險情巡查;汛期中加強監測;汛後進行復查。發現險情或接到險情報告,要能在較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進行險情鑒定,提出處理對策措施。
(三)信息網路建設
在進行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時,按統一要求填寫調查表,由此形成地質災害基礎信息,建立地質災害信息網路。
2002年底,建成主要地質災害的空間資料庫結構,提供動態查詢的主要地質災害信息。
2003年以前完成整個信息網路的骨架建設,建立基於GIS系統的地質災害狀況和地質災害管理公眾自由查詢系統。
2005年底,建成相對完善的全國地質災害的空間資料庫,使一般民眾能通過互聯網查詢任何一個目的區的地質環境狀況、地質災害歷史和致災隱患點的分布、危險性和可能的危害范圍;提供主要地質災害信息適時查詢。
(四)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及防治示範區建設
為提高區域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水平,為探索開發性治理地質災害的途徑,2015年以前,分別在三峽庫區、陝西關中地區、太行山地區、龍門山地區、江西宜春地區、雲南東川地區、廣東深圳市建立示範區。
1.長江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示範區建設
2001年,全部完成庫區19個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建立19個縣級監測站,初步建成群測群防監測預報網。建立全庫區的RS監測系統,完成首次1∶1萬航攝飛行;建立全庫區的GPS控制網、基準網。
2002年,建成庫區以60個危害嚴重的致災隱患點的自動化監測為主體的監測預報網路。實現監測數據的自動採集、適時傳輸和自動分析。
長江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示範區的建成將為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路的建設提供最直接的經驗。
2.陝西關中、太行山、龍門山、江西宜春地區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及群測群防示範區建設
2005年以前分年度建成上述4個示範區,主要是通過詳細的野外地質環境調查並對當地災害歷史情況進行分析,掌握各地區地質災害主要誘發因素特別是降雨在災害發生中所起的作用,研究不同地區的臨界暴雨強度,通過與氣象部門的合作,利用較為精確的天氣預報進行區域性災害預報。在此基礎上,建立群測群防網路,完善監測預報系統。
3.雲南東川泥石流災害治理示範區建設
2003年開始啟動,在我國泥石流博物館———雲南東川選擇危害面較大造成大量土地無法利用的泥石流溝,採取國家給予優惠政策和少量資金補助,鼓勵企業、個人出資治理,獲得土地使用權。通過示範,取得經驗後,逐步推廣,探索地質災害治理與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新路,以減輕政府在地質災害防治方面的經濟壓力。
4.深圳市岩溶塌陷災害預防示範區建設
充分收集深圳市多年來工程勘查中積累的大量資料,特別是鑽孔資料,在此基礎上進行必要的補充勘查和詳細研究,進行深圳市岩溶塌陷危險性的詳細分區,建立深圳市地質環境狀況公眾查詢系統,一方面,利用該項成果調整城市規劃布局;另一方面,也可作為單位、個人投資工程建設時的參考依據。該項示範區建設2001年啟動,2003年建成。
(五)開展全國地質災害風險區劃
以省(自治區、直轄市)1∶50萬環境地質調查等已有資料為基礎,運用地理信息系統(GIS)技術,研究中國致災地質作用活動程度與各地區社會經濟易損程度,分析地質災害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關系,評價我國地質災害風險程度與地區差異,為國土開發和地區經濟布局提供科學依據。
2005年以前:
1.完成三峽地區地質災害風險區劃;
2.完成我國七大經濟區域(長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區、環渤海地區、東南沿海地區、西南及華南部分省區、東北地區、中部5省區、西北地區)地質災害綜合風險區劃;
3.完成我國規劃的主要交通干線地質災害綜合風險區劃;
4.完成全國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5種常見的、多發的致災地質作用的危險性評價、易損性評價和風險性評價。
2015年以前完成全國地質災害嚴重的700個縣(市、區)的以縣(市、區)為單元的地質災害風險區劃。
(六)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1.2005年以前對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實行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對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質災害,則實行國家、地方和受威脅單位共同出資治理的方式。使一些危害特別嚴重並需要治理的地質災害危險點得到有效治理。
2.在逐步完善有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除對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依舊實行「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外,自2006年開始,對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質災害逐步推行政府強制性限期治理的方法。治理經費除極個別的特殊情況由政府補貼以外,原則上由受威脅的單位和個人出資。使危害嚴重並需要進行治理的地質災害危險點大部分得到有效處理。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強化管理
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是一項重要的社會公益性事業,是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責之一。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土資源部第4號令《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加強管理,確保規劃的實施。在各級地方政府機構改革過程中,省、地、縣三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均應設置地質環境管理機構,並規定其主要職責,認真落實中央關於環境保護的基本方針政策,全面履行職責,開拓創新,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把地質災害監測機構落實到縣(市、區),地質災害嚴重的鄉村要有地質災害監測員。
(二)大力加強法制建設
把法制建設放在首位,本著先易後難的原則,集中力量加快法制建設步伐,基本建立起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體系。2001~2005年擬制定以下法規、規章:
(1)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法規);
(2)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章);
(3)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章);
(4)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管理辦法(規章);
(5)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管理辦法(規章);
(6)修訂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資質管理辦法(規范性文件);
(7)完善汛期地質災害預報防災制度(規范性文件)。
2006~2015年擬制定地質災害防治法及其相配套的城鎮與基礎設施建設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
在努力推進全國性的法律、法規建設的同時要積極引導、促進地方性法規的建設。
(三)把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應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協調。國家、地方及部門在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時,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主要指標納入相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
(四)建立健全防治經費的投入機制
要保證規劃實施,必須要有相應的經費保證。遵照各級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和「誰開發、誰保護」的原則,實行分級防治。國家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能力建設經費和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區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的投入,以中央財政為主;各產業部門所轄建設區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由各部門負責;廣大城鄉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的投入以地方政府和部門、企業為主,中央財政為輔,多渠道投入。
(五)依靠科技進步
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的綜合能力。特別要做好致災地質體的綜合勘查、評價和評估,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提高災害信息採集和快速處理水平,建立災害防治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災害防治研究,提高抗災應急能力。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科學技術研究。特別要分輕重緩急解決地質災害防治中關鍵性的技術問題、難題。首先,要通過專門的研究,總結出斜坡穩定性、岩溶分布區地面穩定性判別的宏觀標志等,迅速提高群測群防的科技含量;其次,要在較長時間資料積累的基礎上,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判據的研究,逐步使高科技的監測技術從試驗階段逐步過渡到實用階段;最後,要逐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理論研究、致災地質作用過程模擬與過程式控制制研究,以及地質災害監測儀器的研究。積極推廣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2005年以後要特別注意加強開發性治理地質災害的新技術、新方法研究。
要充分發揮科研單位與院校的技術力量,實行「產學研」相結合,組織科技攻關,解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難題。
要加強國際合作和交流,吸收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六)完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目前推行的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單位資質管理制度,已為社會認可,效果明顯。為盡快完善管理手段,還必須推行地質災害防治目標責任制度、地質災害限期防治制度。
(七)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保護地質環境和防災減災的意識與水平
大量的事實說明,群眾普遍對預防地質災害意識淡薄,防災知識缺乏,以使致災地質作用造成嚴重的後果。為此,必須加大宣傳、教育的力度,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媒介,深入系統地介紹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和經驗,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調動他們和廣大群眾防治地質災害的積極性,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抵禦地質災害的能力。當前要把宣傳的重點放在農村和鄉鎮。要集中力量辦好全國地質災害調查及群測群防網路建設培訓班,使全國受致災地質作用威脅嚴重的700個縣(市、區)的地礦行政領導基本上都要掌握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規范。要用2~3年的時間,通過各種形式,把10000個受地質災害威脅最嚴重的村鎮的有關幹部群眾輪訓一遍。
I. 市政府將採取什麼措施,確保《三年行動計劃》順利實施
在組織領導方面,
由市政府牽頭,各相關委、辦、局參加,建立市住宅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具體部門和相關職責詳見附件),明確分工、落實職責、加強協調。聯系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房資源局。區(縣)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相應建立住宅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和辦公室,定期研究本行動計劃的推進工作,切實將「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化管理」的工作機制落到實處。
在資金保障方面,
為了全面完成本行動計劃制定的各項目標任務,三年內市、區(縣)兩級政府、區房地集團和相關業主要籌措相應資金,投入舊住房綜合改造、直管公房全項目維修、物業管理服務平台建設、物業管理應急反映等方面。
在信息化建設方面,
以推行物業服務合同網上簽約備案和物業服務收費票據聯網列印為抓手,加快完善
上海市物業管理信息系統,強化對住宅小區基礎信息、物業管理市場監督、住宅小區綜合管理、物業服務電子票據和房屋維修等方面的動態管理。
在政策支撐方面,
組織制定《加強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管理的若干意見》、《上海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上海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規定》等規范性文件,頒布《上海市居住房屋完損評定標准》、《上海市居住房屋修繕標准》等地方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