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坡地質災害施工技術交底
Ⅰ 跪求路面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路基工程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一、路基工程安全注意事項
1、場地清理
1)清除的叢草、樹木嚴禁放火焚燒,以防引起火災;
2)砍伐樹木必須遵守下列規定:首先所砍伐的樹木必須取得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的批准。伐樹前,應將周圍有礙砍伐作業的灌木和藤條砍除,並選好安全躲避的退路;伐樹范圍內應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員不得逗留、接近;為使樹木按預定方向傾倒,要在樹木下部倒樹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為樹干直徑的1/4,然後再從剁口上邊緣的對面開鋸,最後應留2~3cm安全距離;在陡坡懸岩處砍伐樹木,應有防止樹木伐倒後順坡溜滑和撞落石塊傷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嚴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時作業;截鋸木料時,樹杈和樹干墊撐必須穩固;大風、大霧和雨天不得進行伐樹作業;
3)拆除建(構)築物前,應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先將與拆除物有連通的電線、水、氣管道切斷,並在四周危險區域內圍設安全護欄,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拆除工序應由上而下,先外後里,嚴禁數層同時作業。操作人員應站在腳手架或穩固的結構部位上作業。對有倒坍危險的結構物應予臨時支撐加固。拆除某部位時要防止其他部位發生坍塌。拆除樑柱之前應先拆除其承托的全部結構物,嚴禁採用掏空、挖切和大面積推倒的拆除方法。 當採用控爆法拆除大型建(構)築物時,必須有經批準的控制爆破設計文件;
4)清除淤泥時,應先排除積水,並制定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清淤。
2、土方工程
1)人工挖掘土方必須遵守下列規定:開挖土方的操作人員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橫向間距不小於5m,縱向間距不小於3m;土方開挖必須自上而下順序放坡進行,嚴禁採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
2)在靠近建築物、設備基礎、電桿及各種腳手架附近挖土時,必須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3)高陡邊坡處施工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作業人員必須綁系安全帶;邊坡開挖中如遇地下水湧出,
審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路基工程作業
交底提要
應先排水,後開挖;開挖工作應與裝運作業面相互錯開,嚴禁上、下雙重作業;棄土下方和有滾石危險及范圍內的道路,應設警告標志,作業時坡下嚴禁通行;坡面上的操作人員對松動的土、石塊必須及時清除,嚴禁在危石下方作業、休息和存放機具;
4)開挖擋牆基槽也應從滑坡體兩側向中部分段跳槽進行,並加強支撐,及時砌築和回填牆背,施工中應設專人觀察,並隨時進行位移監測,嚴防坍方;
5)會車時應輕車讓重車,通過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轉彎時,應注意來往行人及車輛。重車運行,前後兩車間距必須大於10m;下坡時,間距不小予l5mm,並嚴禁車上乘人。車道應有專人維修,懸崖陡壁處應設防護攔桿和指示燈;
6)大型、重型機械進場前,應查清所通過道路、橋梁的凈寬和承載力是否足夠,否則應先予拓寬和加固;
7)對進場機械要提供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機械在停機棚內起動時,必須保持通風。棚內嚴禁煙火,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掌握所備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在電桿附近挖土時,對於不能取消的拉線地壟及桿身,應留出土台。土台半徑:電桿為1~1.5m,拉線1.5~2.5m,並視土質決定土台邊坡坡度。土台周圍應搭設圍護警示欄;
9)機械在危險地段作業時,必須設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並應設專人站在操作人員能看清的地方指揮,駕機人員必須且只能接受指揮人員發出的規定信號,但對於任何人發出的立即停止信號均應執行。 ;
10)機械在坡邊、溝槽邊作業時,應與邊緣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使輪胎(履帶)壓在堅實的地面上,並隨時觀察邊坡的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採取措施,保證安全;
11)配合機械作業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輔助工作應與機械作業交替進行。機上、機下人員必須密切配合,協同作業。當必須在機械作業范圍內同時進行輔助工作時,應停止機械運轉後,輔助人員方可進入;
12)挖掘機作業:發動機起動後,鏟斗內、臂桿、履帶和機棚上嚴禁站人;工作位置必須平坦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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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路基工程作業
交底提要
車身方向應與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時進鏟不應過深,提斗不得過猛;嚴禁鏟斗從運土車的駕駛室頂上越過。向運土車輛卸土時,應降低鏟斗高度,防止偏載或砸壞車廂。鏟斗運轉范圍內,嚴禁站人;
13)推土機作業:推土機上下坡時,其坡度不得大於300,在橫坡上作業,其橫坡度不得大於100,下坡時,宜採用後退下行,嚴禁空檔滑行,必要時可放下刀片作輔助制動;在陡坡、高坎上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嚴禁鏟刀超出邊坡的邊緣。送土終了應先換成倒車檔後再提鏟刀倒車;多機在同一作業面作業時,前後兩機相距不應小於8m,左右相距應大於1.5m。兩台或兩台以上推土機並排推土時,兩推土機刀片之間應保持20~30cm間距。推土前進必須以相同速度直線行駛;後退時,應分先後,防止互相碰撞;
14)平地機作業:刮刀的回轉與鏟土角的調整以及向機外傾斜都必須在停機時進行。作業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過大。遇到堅硬土質需要齒耙翻鬆時,應緩慢下齒。不宜使用齒耙翻鬆堅硬舊路面。在坡道停放時,應使車頭向下坡方向,並將刀片或鬆土器壓入土中;
15)裝載機作業:起步前應將鏟斗提升到離地面0.5m左右。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檔。用高速檔行駛時,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嚴禁鏟斗載人。鏟斗滿載運送時,鏟斗應保持在低位,行駛道路應平坦,不得在傾斜度超過規定的場地上作業。向運輸車輛上卸土時應緩慢,鏟斗應處在合適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車廂;
16)壓路機作業:必須在壓路機前後、左右無障礙物和人員時才能啟動。壓路機靠近路道牙邊沿作業時,應根據路道牙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離;兩台以上壓路機同時作業,其前後間距不得小於3米,在坡道上縱隊行駛時,其間距不得小於20米;振動壓路機碾壓松軟路基,先在不振情況下碾壓1~2遍,然後再振動碾壓。
3、防護工程
1)防護工程砌築:邊坡防護作業,必須搭設牢固的腳手架;砌石工程必須自下而上砌築,石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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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路基工程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碎或改小時,不得在腳手架上進行。護牆砌築時,牆下嚴禁站人,抬運石塊上架,跳板應堅固,並設防滑條。架上作業時,架下不準有人操作或停留。上面進行砌築時下面嚴禁勾縫作業;
2)砂漿攪拌機作業:攪拌機應安置穩妥、固定,開機前必須確認傳動及各部裝置牢固可靠,操作靈活,運轉中嚴禁用手或木棒等伸進筒內清理筒的灰漿。作業中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並將筒內砂漿倒出,待排除故障經試運站正常後,方可再進行攪拌作業。
3)砂漿噴射機作業:噴射機應保持內部清潔,輸送泵和噴射機人員應密切聯系,協調配合,在噴嘴前5m范圍內不得站人。工作停歇時,噴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4)擋牆挖基應視土質、濕度和挖掘的深度進行放坡,坡度須符合安全要求。如無法放坡時應設置連續的圍壁支撐,做到安全可靠;
5) 人工挖基作業時,從基坑內拋上的土方應邊挖邊運。土台分層拋擲傳運出土時,台階寬度不得小於0.7m,高度不得大於1.5m。基坑上邊緣暫時堆放的土方至少應距坑邊0.8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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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路面工程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1.基層施工
1)消解石灰,不得在浸水的同時邊投料、邊翻拌,人員應遠避,以防燙傷;
2)裝卸、灑鋪及翻動粉狀材料時,操作人員應站在上風側,輕拌輕翻減少揚塵。散裝粉狀材料宜使用粉料運輸車運輸,否則車廂上應採用蓬布遮蓋,裝卸盡量避免在大風天氣下進行;
3)灑水車作業:灑水車在上下坡及彎道運行中,不得高速行駛,避免緊急制動,灑水車駕駛室外不得站人;
4)石灰粉煤灰砂礫施工:嚴格按照施工規范和各種機械的操作規程施工,在作業地點掛警告牌,嚴禁違章作業,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與電氣線路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能保證時應採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卸料車要有專人負責指揮,卸料時,卸料車附近嚴禁站人。人工清除粘在壓路機滾動輪上的混合料時,必須跟在壓路機後作業,嚴禁在壓路機前面倒退作業。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在開放交通的道路上施工時,對施工區域周圍要進行圍護並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施工人員要穿醒目的反游標志的服裝,確保施工安全;
5)道牙安裝、步道磚鋪裝和雨水口的砌築:裝卸道牙、步道方磚的人員應戴手套、穿平底鞋,必須輕裝輕放,嚴禁拋擲和碰撞,防止擠手、砸腳等事故的發生。用機動翻斗車運送材料時,司機必須持證上崗,不得違章帶人行駛。在通行的路段上作業時,工作人員必須穿反光背心和戴安全帽,在作業路段周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並對作業區域進行圍護,確保安全;
6)道路基層上的雨水口、井口要及時的覆蓋。在開放交通的地段,雨水口和井口要安裝相應的牢固雨水箅子和井蓋,防止車輛撞擊和碾壓松動;
2、瀝青混凝土路面施工
1)瀝青操作人員均應進行體檢。凡患有結膜炎、皮膚病及對瀝青過敏反應者,不宜從事瀝青作業。從事瀝青作業人員,皮膚外露部分均須塗抹防護葯膏。工地上應配有醫務人員;
2)瀝青操作工的工作服及防護用品,應集中存放,嚴禁穿戴回家和進入集體宿舍;
3)瀝青混合料攤鋪機攤鋪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瀝青混凝土鋪裝前,應聽取天氣預報,避開陰雨天施工。若遇上雨天,已經攤鋪的瀝青混凝土要在雨前及時的碾壓封層,未來的及碾壓被雨水浸泡的瀝青混凝土要在雨後鏟除。雨天因視線條件較差,施工人員要與施工機械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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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路面工程作業
交底提要
(2)施工現場必須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施工區段應進行封閉,嚴禁非施工車輛入內。交通繁忙的路口應設立警示標志,並設專人指揮。夜間施工,路口及基準樁附近應設置警示等或反游標志,燈光必須明亮且無任何陰暗角落,照明須設專人管理;
(3)卸料車卸料和交通導流要設有專人負責指揮和管理,並有專人負責指揮攤鋪機攤鋪作業;
(4)路口處施工要有專人負責指揮和管理。臨時封閉交通,要設專人負責指揮社會車輛。等鋪裝完畢後,及時灑水降溫,路面溫度冷卻後方可恢復交通;
(5)現場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合格的防護用具;
(6)駕駛台及作業現場要視野開闊,清除一切有礙工作的障礙物。作業時無關人員不得在駕駛台上逗留。駕駛員不得擅離崗位;
(7)運料車向攤鋪機卸料時,須設專人指揮,保證輛車協調動作、同步行進,防止互撞;
(8)施工車輛進入現場後行駛速度控制在20Km/h內,攤鋪機工作前後100m設立限速施工標志,限速5Km/h,避免車輛高速行駛造成交通事故;
(9)換檔必須在攤鋪機完全停止時進行,嚴禁強行掛檔和在坡道上換檔或空檔滑行;
(10)熨平板預熱時,應控制熱量,防止因局部過熱而變形。加熱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看管;
(11)駕駛力求平穩,不得緊急轉彎。彎道作業時,熨平裝置的端頭與路緣石的間距不得小於10cm,以免發生碰撞;
(12)用柴油清洗攤鋪機時,不得接近明火。
4)壓路機碾壓作業
壓路機前後輪的刮板,應保持平整良好。碾輪刷油或灑水的人員應與司機密切配合,必須跟在輾輪行走的後方,要注意壓路機轉向。
審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舊路面鑿除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1.舊路面鑿除宜分段進行,對施工路段應圍護封閉並設置警示和導向標志,以免妨礙交通;
2.用鎬開挖舊路面時,應並排前進,左右間距應不少於2m,前後不少於3m,不得面對面使鎬;
3.大錘砸碎舊路面時,周圍不得有人站立或通行。錘擊鋼釺,使錘人應站在扶釺人的側面,使錘者不得戴手套,錘柄端頭應有防滑措施;
4.使用風動工具鑿除舊路面,應遵守下列規定
(1)各部管道接頭必須緊固,不漏氣。膠皮管不得纏繞打結,並不得用折彎風管的辦法作斷氣之用,也不得將風管置於胯下;
(2)風管通過過道,須挖溝將風管下埋,其上側作硬性防護,嚴防重型車輛壓壞;
(3)風管連接風包後要試送氣,檢查風管內有無雜物堵塞。送氣時,要緩慢旋開閥門,不得猛開;
(4)風鎬操作人員應與空壓機司機緊密配合,及時送氣或閉氣;
(5)釺子插入風動工具後不得空打。
5.利用機械破碎舊路面時,必須設專人統一指揮,操作范圍內不得有人,鏟刀切入地面不宜過深,推刀速度應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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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推土機、裝載機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一、推土機、裝載機安全操作常識
1.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非專業司機作業。在工作中不得擅離崗位,不得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合的機械。嚴禁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本機種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嚴禁酒後操作;
2.每次作業前檢查潤滑油、燃油和水是否充足,各種儀表是否正常,傳動系統、工作裝置是否
完好,液壓系統以及各管路等無泄漏現象,確認正常後,方可啟動;
3.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本機說明書規定,嚴格執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觀察及工作後
的檢查保養制度;
4.駕駛室或操作室內應保持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穿拖鞋、吸煙和酒後作業。
嚴禁機械帶故障運轉或超負荷運轉;
5.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停放時,應選擇安全的停放地點,鎖好駕駛室(操作室)門,要拉上駐車
制動閘。坡道上停車時,要用三角木或石塊抵住車輪。夜間應有專人看管;
6.對用水冷卻的機械,當氣溫低於0℃時,工作後應及時放水,或採取其他防凍措施,防止凍
裂機體;
7.施工時,必須先對現場地下障礙物進行標識,並派專人負責指揮機械的施工,確保地下障礙物和機械設備的安全;
8.作業之前,作業司機和施工隊長必須對技術負責人所交底的內容進行全面學習和了解,不明白或不清楚時應及時查問。其中作業司機和施工隊長必須明記作業場所地下、地上和空中的障礙物的類型、位置(內容包括:填挖土的高度、邊坡坡度、地下電纜、周圍電線高度、各種管道、坑穴及各種障礙物等情況),在該位置施工必須聽從施工隊長的指揮,嚴禁無指揮作業;
9.作業期間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區域,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嚴禁追逐打鬧;
10.人、機配合施工時,人員不準站在機械前進行的工作面上,一定要站在機械工作面以外,壓路機碾壓時需要人工清理輪上沾土時,人工應在壓路機的後面清理,嚴禁沿壓路機前進 方向倒退清理,防止後退時絆倒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審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推土機、裝載機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二、推土機作業時安全注意事項
1、堆土不得埋壓構築物和設施,如給水閘門井、消防栓、路邊溝渠、雨污水井以及測量人員設置的控制樁,如必須推土時,應和有關的人員協商,採取一定的保護措施方可施工;
2.堆土不得靠近變壓器、民房和古老建築等,以免受力不均造成變壓器和建築物倒塌而影響安全;
3.在行走和工作中,尤其在起落刀架時,應緩起緩落,勿使刀架傷人;
4.推土機上下坡時,其坡度不得大於300。在橫坡上作業時,其橫坡度不得大於100。下坡時,宜採用後退下行,嚴禁空檔滑行,必要時可放下刀片作輔助制動;
5.在陡坡、高坎上作業時,必須設專人指揮,嚴禁鏟刀超出邊坡的邊緣。送土終止時應先換成倒車檔後再提鏟刀倒車;
6.在垂直邊坡的溝槽作業時,其溝槽深度,對大型推土機不得超過2m,對小型推土機不得超過1.5m。推土機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於機身的石塊或大土塊;
7.溝邊一側或兩側堆土,均距溝邊1米以外(遇軟土地區堆土距溝邊不得小於1.5米),其高
度不得超過1.5米,堆土頂部要向外側做流水坡度,還應考慮留出現場便道,以利施工和安全。
每側堆土量可根據現場情況確定,但必須保證施工安全;
8.推土機在摘卸推土刀片時,必須考慮下次掛裝的方便。摘刀片時輔助人員應同司機密切配合,
抽穿鋼絲繩時應帶帆布手套,嚴禁將眼睛挨近繩孔窺視;
9.多機在同一作業面作業時,前後兩機相距不應小於8m,左右相距應大於1.5m。兩台或兩台以上推土機並排推土時,兩推土機刀片之間應保持20~30cm間距。推土前進必須以相同速度直線行駛;後退時,應分先後,防止互相碰撞;
10.禁止用推土機伐除大樹、拆除舊有建築或清除殘牆斷壁;
11.推土機牽引其他設備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指揮。鋼絲的連接牢固可靠,在坡道及長距離牽引時,施工人員應保持在安全距離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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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推土機、裝載機作業
交底提要
三、裝載機作業時安全注意事項
1.起步前應觀察機前後有無障礙物和行人,將鏟斗提升離地面500毫米左右,鳴喇叭方可起步。行駛中,應視其道路情況,可選用高速檔,在行駛中嚴禁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動作;
2.作業時,應選用低速檔。行走時,盡量避免將鏟斗舉升過高。應根據不同的土質,採用不同的鏟掘方式,盡量從正面插入,防止鏟斗單邊受力。在鬆散不平的場地作業,可把舉升桿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地作業;
3.行駛道路應平坦,不得在傾斜度超過規定的場地上作業,運送距離不宜過大。鏟斗滿載運送時,鏟斗應保持在低位;
4.在鬆散不平的場地作業,可將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地推進。如推進阻力過大,可稍稍提升鏟臂,裝料時鏟斗應從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鏟斗單邊受力;
5.向運輸車輛上卸土時應緩慢,鏟斗應處在合適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車廂;
6.應經常注意機件運轉聲響,發現異響應立即停車排除故障。當發動機不能運轉需要牽引時,應保持各轉向油缸能自由動作;
7.鏟土(料)時,不得採用加大油門,將鏟斗高速猛沖插入土(料)堆的方式進行裝料,應用低速插入將斗底置於平行地面,然後下降鏟臂,順著地面逐漸提高發動機轉速向前掘進,同時卷取土(料)以減輕鏟斗所遇阻力;
8.卸載時,應用離合器踏板制動,使鏟斗前翻不碰車箱為宜,卸料應緩慢,以減輕對車箱的沖擊。鏟臂向上或向下動作最大限度後,應將操縱桿很快回到中立位置,以免在安全閥作用下發出噪音和引起各部故障;
9.行走轉向時,應盡量緩慢轉彎,應採用制動踏板減速,嚴禁溜坡。經常注意各儀表和指示信號的
工作情況,注意察聽發動機及其它各部的工作聲音,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停車檢查,待故障排除
後,方可繼續工作;
10.停機後,裝載機應選擇堅硬的地面停放,若在坡道上停放時,輪胎前後應用三角木楔住。作業
停止後,應將鏟斗放在地面上,將滑閥手柄放在空檔位置,拉好手制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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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Ⅱ 高速公路路塹高邊坡滑坡治理
整治主要內容
(一)工程責任不明確、落實不到位,重視程度不高,往往當作附屬工程,出現質量安全管理漏洞。
(二)地質勘察深度不夠,勘察手段單一,地勘報告錯誤較多。
(三) 路線設計方案優化深度不足,高填深挖缺少與橋隧方案的比選,採用了本可優化取消的高邊坡工程。
(四)高邊坡、滑坡穩定性評價結果准確性差。
(五)對高邊坡(滑坡)地下水影響重視不夠,綜合排水系統不完善。
(六)過多採用錨索、錨桿防護方案,或錨索、錨桿防腐措施不到位,造成過早腐蝕損壞,邊坡失穩。
(七)防護措施不盡合理,圬工混凝土或漿砌工程過多,防護形式單一,防護效果差,工程病害多,與周圍景觀不協調。
(八)設計方案未能提供工程監測、安全生產等專項施工方案。動態設計理念不強,不能根據地質條件變化及時完善設計。
(九) 施工技術交底工作不到位,現場管理粗放,施工不規范,施工質量控制不嚴,易埋下邊坡安全隱患。
實施步驟
(一) 第一階段:全面排查
以現場踏勘、核查設計、查找問題為主,逐一排查高邊坡(滑坡)質量安全隱患。各項目法人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全面排查,完成高速公路高邊坡(滑坡)專項整治情況匯總表相關內容。同時,設有高邊坡(滑坡)的各建設項目要確定不同類型高邊坡(滑坡)整治典型示範工程,每條高速公路至少確定1處。6月30日前將實施方案和納入整治范圍的項目及高邊坡工程(註明典型示範工程)匯總後報廳質監站。
(二)第二階段:整治落實
以補充地勘、完善設計、解決問題為主,逐一整治高邊坡(滑坡)質量安全隱患。建設管理機構根據第一階段排查情況,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必要時邀請專家,針對各個高邊坡(滑坡)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分析研究,提出高邊坡(滑坡)變橋、隧方案或具體的治理防護措施,並督促認真落實。整治落實後,完成高速公路高邊坡(滑坡)專項整治情況匯總表。
(三)第三階段:經驗總結
認真總結整治活動,驗收整治結果,進行評價獎罰,對整治效果差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並提出專項整治工作報告。
Ⅲ 地質災害防治"十二五"規劃投標文件中的質量保證措施怎麼寫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質量控制 [摘要]地質災害一般發生在西部廣大山區,治理工程施工質量控 制也跟普通的建築工程有較大區別,本文主要從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的影響因素,施工過程式控制制,重點工序等方面介紹地質災害治理工 程施工質量控制要點。 [關鍵詞]地質災害;施工;質量控制 2008 年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後,一進入汛期,滑坡、泥石流等地質 災害在地震災區頻頻發生,每次地質災害的發生,都給當地人民群 眾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面對地質災害現場的慘烈場景,對地 質災害治理施工質量的控制顯得尤為重要。治理施工質量的好壞直 接影響到地質災害發生時的破壞影響力,只有切實做好了地質災害 施工的質量控制,才能達到設計預期的防治效果,才能保護好人民 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本文結合實際施工經驗就地質災害治理施工 過程中的質量控制總結以下幾點。 1 地質災害治理措施 遵循「信息法」施工,「動態設計」的原則,在安全可靠、科學經 濟的前提下,針對不同特點的地質災害應分別採取相應的治理措 施。 治理滑坡地質災害一般採用:混凝土擋牆、錨索、抗滑樁等;治 理危岩、崩塌地質災害一般採用:錨桿、錨索、掛網噴射砼護面、 主、被動網、攔石牆等;治理泥石流一般採用:鋼筋混凝土攔擋壩、 鋼筋石籠攔擋牆、防護提等。各項治理措施中以錨索、抗滑樁的施 工質量控制難度最大。 2 影響質量因素 2.1 人的因素 (1)人的技術水平 人的技術水平、操作技能直接影響施工質量,因此,一些主要技 術工種和崗位施工人員,如鑽工、焊工、鋼筋工等都須經技術培訓 取得崗位證書,而且還須具備一定的地質災害施工經驗和熟練的操 作技能。 (2)人的質量意識 人的質量意識是指對工程質量的重視程度,為保證工程質量應加 強施工人員、技術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全員質量意識,增強 工作責任心。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是造福災區群眾的民生工程,施工 人員責任重大。 2.2 原材料的質量控制 材料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質量也 就不可能符合標准。所以,加強水泥、鋼筋、鋼絞線的質量控制, 是提高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的重要保障。 2.2.1 材料質量控制要點 (1)水泥、鋼筋、鋼絞線等主要外購材料,進場時必須具備正式的 出廠合格證和材質化驗單,否則不準進入工地現場。 (2)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水泥砂漿配合比設計等,所採用水泥、砂、 石、等材料,都必須按有關試驗規程規定的方法現場見證取樣。 (3)要使施工人員對施工准備使用材料的性能、質量標准、適用范 圍必須充分了解清楚,慎重選用,嚴禁亂用、錯用。 2.2.2 材料質量控制內容 (1)材料質量檢驗的目的,是通過檢測手段,將所取得的材料質量 數據與材料的質量標准相比較,藉以判斷材料質量的可靠性及材料 能否用於工程施工中,同時,還有利於掌握材料質量信息。 (2)材料質量檢驗的取樣必須有代表性,即所采樣品的質量應能代 表該批材料的質量。在採取試樣時,必須按規定的部位、數量及采 選的操作要求進行。材料的檢驗取樣應按規定進行,隨機抽樣法、 二次抽樣法、分層抽樣法等方法取樣。 (3)材料的選擇不當和使用不當,均會嚴重影響工程質量或造成質 量事故。為此,必須針對工程特點,根據材料的性能、質量標准、 適用范圍和對施工要求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慎重地選擇和使用材 料。 2.3 機械設備的控制 鑽機、灌漿機是地質災害治理施工中必不可少的施工設備,對工 程項目的施工進度和質量均有直接影響。為此,在工程施工階段, 必須綜合考慮現場條件、機械設備性能、施工工藝和方法、技術經 濟等各種因素制訂機械化施工方案。使之合理裝備、配套使用、有 機聯系,以充分發揮機械設備的效能。從保證工程施工質量角度出 發,應著重從機械設備的選型和機械設備的使用、操作要求等方面 加以控制。 2.3.1 機械設備的選型 機械設備的選擇,應本著因地制宜,符合地災治理施工條件,按 照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生產上適用、性能上可靠、使用上安 全、操作和維修上方便等原則,突出機械與施工相結合的特色,使 其具有工程的適用性,具有保證工程質量的可靠性,具有使用操作 的方便性和安全性。 如預應力張拉設備,根據錨具的形式,對於錐錨式千斤頂,適用 於張拉鋼筋束的ovm 型錨具。從保證質量和可靠地建立預應力值出 發,則必須使千斤頂的張拉力大於張拉程序中所需的最大張拉值, 且對千斤頂和油表一定要定期配套校正、配套使用,在使用中,若 干斤頂漏油嚴重,油表指針不能回到零,更換新油表時,均須重新 校正。 2.3.2 機械設備的使用、操作要求 合理使用機械設備,正確進行操作,是保證工程施工質量的重要 環節。應貫徹「人機固定」原則,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責任的 「三定」制度。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操 作規程,防止出現安全質量事故。 2.4 環境因素的控制 影響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的環境因素較多,如場區溶洞較多, 節理裂隙發育,錨索灌漿量大,要特別注意錨索注漿這工序的控制; 如遇低溫天氣,則應加強對現澆混凝土的保溫控制。往往前一工序 就是後一工序的環境,前一分項、分部工程也就是後一分項、分部 工程的環境。因此,根據工程特點和具體條件,應對影響質量的環 境因素,採取有效的措施嚴加控制。 3 施工質量控制措施 3.1 施工准備過程中質量控制 (1)施工方案正確與否,是直接影響工程項目的進度控制、質量控 制、投資控制三大指標能否順利實現的關鍵。為此,在制訂和審核 施工方案時,必須結合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實際,優化施工方案,積 極採用先進的施工工藝,科學安排施工進度,合理調配勞動力,對 總體計劃要有周全、細致的安排,對施工中易碰到的技術問題要有 詳細的針對性措施。 (2)治理工程開工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召集有關技術人員共同進 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對於推廣應用的新技術、新工藝要組 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對於特殊工種人員操作前要進行技術培訓, 經考核持證上崗。 (3)建立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成的質量檢查監督機構,定期對工程 質量進行檢查。 (4)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以項目經理部為核心的qc 領導小組, 負責領導該工程的全面質量管理工作,各小組均應制定自己的管理 目標,以便遵照執行與檢查。 (5)降低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的損傷,從材料出廠至材料最終使 用,其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嚴加控制,保證材料完好無損地送到施 工人員手中。 3.2 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1)每道工序施工前,技術負責人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對治理設施的 位置、標高進行全面復核,確認無誤後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加強現場聯系,定期召開協調會,協調交叉施工中的相互關系。 事前以工程聯系單書面通知對方。施工期間必須遵循先後原則,後 者不得強行施工。 (3)為了實現質量目標就要調動每個管理人員的積極性,搞 好壓力傳遞,管理人員做到目標明確、指揮分工、管理到人。現 場施工控制線、材料供應控制線、內業管理控制線、現場文明施工 管理控制線。每條控制線由若幹人組成,指定專人負責,並分別與 項目經理簽訂責任狀,與經濟利益掛鉤。 (4)採用質量預控法中的因果分析圖、質量對策表、「五合一」記 錄表開展質量統計分析,掌握質量動態。追蹤「病灶」,對症「下」 葯。 質量管理小組在每月月底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議。活動過程嚴格 按照pdca 循環有秩序地開展,即按p(計劃)、d(實施)、c(檢查)、 a(處理)工作程序進行。 各分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實行質量程序控制。根據設計及規范 要求,編制各主要分項工程質量控製程序圖,並按各質量控製程序 圖進行施工。 3.3 重點工序質量控制 3.3.1 錨索施工質量控制 (1)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穩定,對緊固體的緊固必須有人復核,搭 設位置必須根據錨索孔的位置確定。 (2)鑽機在腳手架上必須固定牢固,避免因鑽機固定不牢而導致孔 位出現偏差。 (3)若遇坍孔,應立即停鑽,進行固壁注漿處理,注漿24 小時後 重新掃孔鑽進。 (4)錨孔要清洗干凈,空中不得留有岩粉和水。 (5)錨索的編制要確保每一根鋼絞線始終均勻排列、平直、不扭不 叉,銹、油污要除凈,對有死彎、機械損傷及銹坑者應剔出。 (6)錨索下科長度允許誤差不應超過規范,並對錨索按孔號相應編 號。 (7)錨索的張拉要在注漿體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後方可進行。 (8)張拉前必須對張拉設備進行標定,保證各級張拉的穩定時間。 張拉到位後用機械切除多餘鋼絞線,嚴禁電割、氧割。 (9)樁上錨索的張拉必須按張拉程序進行,即:從上到下的原則進 行張拉、鎖定。 3.3.2 抗滑樁施工控制 (1)抗滑樁開挖過程中,應隨時核對滑動面情況,及時進行岩性資 料編錄,當其實際情況與設計不符時,應進行處理。 (2)施工宜在旱季進行,當雨季施工時,孔口應搭雨棚,做好鎖口, 孔口地面上加築適當高度的圍堰。 (3)施工前應准備備好各項工序的施工機具和井下排水、通風、照 明設備。 (4)施工時整平孔口地面、設置地表排水、截水及防滲設施。應對 滑坡變形、移動進行監測。 (5)開挖及支護應分節開挖,分節應嚴格按照規范和設計要求,不 宜過長,不得在土石層變化處和滑床面處分節,挖一節應立即支護 一節。 (6)開挖應在上一節護壁混凝土終凝後進行,護壁混凝土模板的支 撐應在混凝土強度達到能保持護壁結構不變形後方可拆除。 (7)開挖樁群應從兩端沿滑坡主軸間隔開挖,樁身強度不低於設計 強度的75%時可開挖臨樁。 (8)鋼筋籠搭接接頭不得設在土石分界和滑動面處。 (9)抗滑樁樁身混凝土澆築前,應檢查斷面凈空,混凝土護壁應清 洗干凈。混凝土澆築必須連續進行,樁間支擋結構及與樁相鄰的擋 土、排水設施,均應按要求與抗滑樁正確連接、配套完成。 3.4 成品保護措施 對已經施工完成的防護結構,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受損、 從而才能保證結構物的質量。加強養護,使成品盡快達到設計強度; 加強覆蓋,以免成品受損;設擋保護;增設標識;建立責任區,落 實到人,實行損壞賠償制度。 3.5 工程質量竣工驗收 建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初步驗收機制。治理工程完工後,由監理 單位組織施工單位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初步驗收。 初步驗收由業主邀請有關單位和專家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實體 和資料進行檢查驗收。待初步驗收合格,通過一年的治理效果監測 後再進行最終驗收。只有達到預期治理效果的,才能辦理最終驗收 相關手續。
Ⅳ 誰有土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土方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紀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二、土方工程開挖前編制開挖方案,並按認可後的方案進行開挖。
三、挖土中發現管道、電纜及其他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四、挖土時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塌可能時,人員要立即離開並及時處理。
五、人工挖土時應由上至下,逐層挖掘,前後操作人員間距不應小於2~3m,堆土要在1m以外,且高度不
得超過1.5m,嚴禁攀岩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間應有充足的照明。
六、在基坑或深井下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嚴防上面土塊及其他物體下落砸傷頭部,遇有地下水滲出時,
應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七、每日或雨後必須檢查土壁及支撐穩定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工作,並且不得將土和其他物件
堆在支撐上,不得在支撐下行走或站立。
八、在水下作業,必須嚴格檢查電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電保護開關,電纜應完好,並穿戴防護用品。
九、機械挖土,啟動前應檢查離合器、鋼絲繩等,經空車試運轉正常後再開始作業。
十、機械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應過猛。
十一、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
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規程要求。
十二、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地基上,如基礎過差,應採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將挖土機履帶平行與挖空
的基坑邊2m內停、駛。運土汽車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塌方翻車。
十三、電纜兩側1m范圍內應採用人工挖掘。
十四、配合拉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準在機械回轉半徑下工作。
十五、向汽車上卸土應在車子停穩後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
十六、基坑四周必須設置1.2m高護欄,要設置一定數量臨時上下施工樓梯。
十七、場內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安全暢通,各種車輛應有專人負責指揮引導。
十八、車輛進出門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線(道)必須鋪設厚鋼板或澆搗混凝土加固。
十九、在開挖基坑時,必須設有確實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積水,影響基坑土壤結構。
二十、基坑開挖前,必須摸清基坑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開采資料,以利考慮開挖過程中的意外應急措施(流
砂等特殊情況)。
二十一、清坡清底人員必須根據設計標高做好清底,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將鬆土回填,以免影響基礎質量。
二十二、開挖出的土方,要嚴格按照組織設計堆放,不得堆於基坑側,以免地面堆載超荷引起土體位
移、板樁位移或支撐破壞。
二十三、挖土機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撐,以免引起支撐破壞或拉損。
二十四、開挖土方必須有挖土令。
Ⅳ 公路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高速公路蓋板涵施工方案
公路改建工程路基施工組織設計
高速公路型鋼懸挑腳手架運用施工方案
公路綠化施工方案
高速公路低壓配電施工方案
公路滑坡處治施工組織設計
........涉及到的方案很多的,具體的你可以自己去 魯文施工方案 裡面看,我看到裡面很多各種關於公路的施工方案的 技術交底資料的
Ⅵ 如何進行鑽孔施工對已有滑坡的影響程度進行評估
做好鐵路岩溶整治工程量審核,對合理安排單位力、物力和財力,控制項目投資非常重要。近年來由於不正之風的影響,一些施工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在編制完成的工程量過程中,出現了很多不應出現的問題,具體表現在記錄的施工注漿工程量超過使用的注漿機最大流量,施工日誌記錄的數值大於監理日誌記錄的數值,實際鑽孔深度嚴重超過設計深度,鑽孔的軟石按次堅石計價,次堅石按堅石計價,工程變更簽證有的不是實際變更簽證,施工工藝所需的臨時鋼管作為永久埋入的鋼管計算等等,導致投資規模被突破,投資效益偏低。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有效解決,將會嚴重影響鐵路工程建設的開展。
1、 審核所編工程量的合法性
鐵路岩溶整治工程量審核的主要目的是確定承包單位完成項目工程量的真實性和准確性,審核應以承發包合同確定的路基長度、橋墩數量為計算依據,根據岩溶整治項目實際完成的各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數量據實計量。
(1)依據工程建名,審核承發包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審核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的承包單位制定的項目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項目負責單位及簽字單位的資格(含施工組織機構資料名單中的簽字人員),以確保承發包合同的履行及施工質量。
(3)審核監理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旁站監理方案,並對經發包單位確認的現場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的資格進行審核。
(4)審核見證檢測資料。為了解監理人員對施工人員進行的材料取樣、送檢、檢驗或分項工程的測試、試驗過程進行監督,見證檢驗的檢查數量必須滿足滿足相關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的要求,見證取樣應在監理工程師的見證下,由試驗人員對工程中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材料在現場取樣,並送至國家主管部門認可的計量認證和質量檢測,出具檢測報告並加蓋見證取樣檢測專用章。
(5)審核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岩溶整治工程的竣工驗收資料是編制項目工程量的主要依據,他包括岩溶路基整治注漿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岩溶路基整治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岩溶路基整治鑽孔記錄、岩溶路基整治壓水試驗記錄表、岩溶路基整治注漿記錄表、設計資料、試驗資料、施工原始記錄、各種成果圖表、工程量明細表、變更簽證單和質量檢查有關資料等。經統計計算,與承發包合同確定的工程量清單對比,看需要完成的工程內容是否完整,工程量差異如何調整等。
(6)承包單位在進行岩溶整治施工中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註明的工程量(淺表層岩溶注漿、回填混合料(片石、粘土、水泥等)、回填混凝土、鋼護筒跟進等)必須依據施工圖中溶洞大小合理預估,編制原則和內容符合建設單位岩溶處理施工指導意見和設計院首次技術交底的要求,施工方案必須報發包單位批復,經批復的評審意見,承包單位根據現場情況,確需調整經批復的岩溶整治施工方案,需報發包單位給予明確,對方案調整較大的,應重新組織設計、監理、圖審單位進行評審。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第一責任單位組織內部審查。必要時應報施工單位技術主管部門審查。內部審查後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送監理單位進行審核。建設單位按照批準的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對監理單位報送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審查時邀請設計單位參加。必要時,建設單位可請專家對重點工程的施工方案進行專題審查。符合2011年1月1日實施的《鐵路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指南》(鐵建設[2009]226號)的要求。
(7)建設單位對施工圖審核單位審核合格的施工圖加蓋施工圖審核專用章後交付施工。交付施工的施工圖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按照變更設計管理規定辦理(《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圖審核管理辦法》鐵建設[2011]36號)。
(8)岩溶注漿工程應按2012年10月12日鐵辦工管[2012]76號鐵路路基首件評估實施細則,對注漿漿液配比,注漿深度、間距、壓力,探灌結合等進行評估,形成全線統一的作業指導書,在全線同類工程中推廣應用,以保證岩溶注漿工程施工質量。
2 、 審核檢驗批驗收記錄
鐵路岩溶整治屬於路基單位工程,應對地基和洞穴進行分部分項處理。根據2011年12月8日鐵道部以鐵建設[2011]240號關於印發高速鐵路路基工程等9項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的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的《高速鐵路路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TB10751-2011)表3.2.6路基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劃分和檢驗批、檢驗項目規定,岩溶、洞穴處理分部填充分項每個洞穴為一個檢驗批,岩溶、洞穴處理分部注漿分項每處注漿工點為一個檢驗批。根據2003年12月16日鐵道部以鐵建設[2003]127號文批准發布,並於2004年1月1日之日起施行的《鐵路路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TB10414-2003)表3.2.6路基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檢驗批劃分和檢驗項目規定,洞穴處理分項按每個洞穴、陷穴為一個檢驗批。造價工程師應對驗收手續齊全、資料符合驗收要求,並符合施工合同規定的計價范圍內的工程量予以審核。
(1)岩溶整治所用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水泥、粉煤灰、細骨料、粗骨料、外加劑、水玻璃、拌和用水質量應符合設計或《鐵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TB10424-2011)規定。
(2)岩溶整治所用材料進場時應進行現場驗收。承包單位按相關材料要求的檢驗數量抽樣檢驗,監理單位按承包單位抽樣數量的10%平行檢驗或20%見證檢驗。每批產品出廠合格證、性能報告單及抽樣檢驗。
細骨料檢驗數量為:同產地、品種、規格且連續進場的細骨料,每400m3或600 t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計。
粗骨料檢驗數量為:同產地、品種、規格且連續進場的細骨料,每400m3或600 t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計。
水泥進場時,必須按批次對其品種、級別、包裝或散裝倉號、袋裝質量、出廠日期等進行驗收,並對其強度、安定性進行試驗,其質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每檢驗批由同廠家、同品種、同批號、同等級、同出廠日期水泥組成。散裝水泥每500t為一批,袋裝水泥每200t為一批。不足上述數量時,亦按一批計。出廠日期超過3個月,應按上述規定復驗,並按復驗的結果安排使用。
外加劑進場按同一生產廠家、批號、品種、出廠日期且連續進場的外加劑,每50t為一批,不足50t亦按一批計。施工單位每批抽檢一次做減水率、凝結時間差、抗壓強度比試驗。
拌和用水宜用飲用水,採用其他水源時,應按規定進行檢驗。同水源不少於1次。判定其侵蝕類型及侵蝕程度,並據此採取防護措施。
石料應按批進行檢驗,以連續進場數量≤400m3為一批。每批應做強度試驗,其強度等級≥MU30。各類石料最小塊徑應大於15cm。
(3)岩溶整治工程注漿孔位、實體強度、漿液配比、注漿壓力、岩石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4)岩溶洞穴地區,路堤填築前及路塹開挖至設計標高後,應結合勘探設計資料對施工地段進行地質核查。洞穴處理後,應由設計單位對處理范圍、效果予以確認。
(5)洞穴處理前、後應分別測量、記錄處理范圍和高程。施工前或施工過程中發現地質情況與設計不符,注漿孔揭示的岩溶范圍、深度與設計不符,應及時反饋設計單位。必須通過設計單位進行處理。
(6)採用鑽孔注漿處理岩溶或洞穴進,其鑽孔的面市形式、范圍、孔徑、深度和注漿施工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7)洞內充填物的清除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承包單位對面積小於20m?的洞穴,每個洞穴抽樣檢驗10處;面積大於20m?的洞穴,每個洞穴抽樣檢驗20處。監理單位每個洞穴平行檢驗3處。
(8)採用鑽孔灌漿或灌砂處理洞穴時,其鑽孔的布設形式、灌充數量和范圍應符合設計要求,承包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對所有鑽孔進行檢驗,檢驗可採用物探、水壓試驗法,但黃土地區不可採用水壓試驗法。
(9)採取回填法處理洞穴時,應分層夯填密實,回填范圍及端部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用岩塊回填不得有架空現象,壓實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承包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按《鐵路工程土工試驗規程》(TB10102-2004)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檢驗。承包單位對每回填層的壓實質量檢驗3點,監理工程師應按承包單位檢驗數量的20%見證檢驗。
(10)採用砌體封閉洞穴時,砂漿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砌築應與洞壁密貼,外露面應與路基面或基底、邊坡面平齊。承包單位應對每個洞穴做1組砂漿強度試件,監理工程師應按承包單位檢驗數量的10%平行檢驗或20%見證檢驗。
(11)洞穴內修築的支頂構築物應符合設計要求,砌築應密實。承包單位應對每個洞穴做1組砂漿強度試件,監理工程師應按承包單位檢驗數量的10%平行檢驗或20%見證檢驗。
(12)注漿結束後,施工單位檢驗數量按鑽孔取芯及壓水試驗孔數不少於注漿孔總數的2%,不足20孔的注漿工程,檢驗點的數量不少於3個點,檢驗岩溶注漿處理效果的注漿充填率、波速、滲透系數應符合設計要求。
3 、 審核岩溶整治工程量
岩溶整治工程量的計算是編制結算最繁瑣的環節,根據《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計量規范》注漿項目的工程量計算規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鑽孔深度計算或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加固體積計算。但根據承包合同的有關條款,大多根據現場簽認的資料和變更簽證作為核定岩溶整治工程數量的原始憑證,並將承包單位施工日誌和監理工程師監理日誌作為印證岩溶整治工程數量的真實記錄,工程量大,工作復雜,很容易出現多算,重算或漏算現象。這就需要造價工程師依據竣工圖、其他相關資料以及現場情況,對工程量的准確性進行核實,確保工程量的真實性和准確性。審核內容、要求和方法如下。
(1)依據承發包合同、施工圖、竣工圖、變更簽證、技術條件和標准及相關規定等,對承包單位編制的工程量進行審核。
(2)岩溶整治記錄表中鑽孔深度應與進尺各時間段進尺累加相符。
(3)岩溶整治記錄表中時間、進尺、孔徑應與施工日誌和監理日誌的記錄相符。
(4)岩溶整治記錄表中工程地質特徵文字描述應按照施工圖岩土分類內容描述,並符合《鐵路工程岩土分類標准》(TB10077-2001)術語要求,包括岩性、岩溶發育情況等。
(5)岩溶整治記錄表中鑽機、注漿機的型號應符合批準的施工方案。
(6)岩溶整治記錄表中先導孔和注漿孔的孔數、進尺、孔徑應按年度、月份、里程及單位工程分別統計。
(7)岩溶整治記錄表中漿液配比應經有資質的試驗室出具檢驗報告,監理工程師驗收。
(8)岩溶整治記錄表中水泥、水、水玻璃形成的水泥漿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9)岩溶整治記錄表中注漿時間、注漿壓力應填寫清楚。
(10)岩溶整治記錄表中吸漿量應與採用的注漿機流量參數相符。
(11)岩溶整治記錄表中注漿量應與施工日誌和監理日誌相符。
(12)發生異常情況應在岩溶整治記錄表中記錄,由監理工程師上報發包單位,並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程數量和所用的材料現場核實確認。
(13)編制的岩溶整治施工方案應經監理工程師審核並報發包單位批准,施工過程中確需調整施工方案的,應經監理工程師同意並報發包單位認可。
(14)岩溶整治超出設計方案或承包合同規定的工程量時,應由發包單位牽頭組織設計、監理、承包單位的人員現場確認後實施。
(15)遇到地質勘察資料未揭示的岩溶區域,承包單位應上報發包單位,由發包單位牽頭組織設計、監理、承包單位提出處理方案,經批准後實施,並按批準的處理方案確認工程量。
(16)對地質資料不詳的柱樁,樁孔在達到設計標高後,應探明樁底以下不小於3倍樁徑深度范圍內的地質情況,發現樁底以下還有溶洞時,應提請設計單位進行變更設計,按變更設計程序辦理。
(17)對位於岩溶地區擴大基礎在施工開挖至基底標高後,應探明基礎范圍內四角及中心深約5m深度范圍內的地質情況,當基礎以下有溶洞或地質情況與設計不相符時,應通知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按變更設計程序辦理。
(18)岩溶地段的橋梁樁基礎施工期間採用的各種施工處理措施(如:注漿、鋼護筒跟進、拋填片石、粘土等),所發生的工程數量應經過現場監理工程師的確認後,以單位工程按變更程序辦理變更設計。
(19)岩溶注漿,單樁一次注漿超過設計限定的工程量時,應暫停施工,待查明原因,經發包、設計、監理、承包四方確定製訂方案後,方能繼續施工。在岩溶整治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現現場地質情況與設計不符時,須及時補充岩溶整治方案,並按規定辦理變更。
(20)填充或超灌的混凝土數量應與預拌混凝土運輸單的工程名稱、生產日期、施工部位、強度等級、供應方量相符。
(21)經批準的施工方案中註明的單墩單樁護筒跟進或雙護筒跟進所發生工程量,由設計單位確認。
(22)樁基礎施工時,經批準的施工方案中註明的單墩回填片石、粘土及水泥混合料或回填混凝土,由監理工程師確認。
(23)經批準的施工方案中註明的單墩單樁護筒跟進或雙護筒跟進所發生工程量,由設計單位確認。
(24)岩溶處理所發生的工程量的審查要與經批復的處理方案相對應。
(25)岩溶注漿,單樁一次注漿量超過設計限定的工程量時,應暫停施工,待發包、設計、監理、承包單位查明原因,提出具體的施工方案後方能繼續施工。
4 結算工程量應具備的內容和條件
鐵路岩溶整治,承包單位向發包單位提交的所完成的結算工程量,必須合法合理,內容包括結算工程量清單、竣工圖、說明和依據、變更簽證、施工日誌、監理日誌等歸檔資料。其中應具備的內容和條件如下。
4.1 監理日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准《鐵路建設工程監理規范》(TB l0402—2007)規定,項目監理機構應建立項目監理日誌,由總監理工程指定專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記錄每天監理工作的實施情況。監理日誌應記錄當日施工情況和主要監理工作等,記錄內容如下:
(1)主要施工負責單位、技術負責單位、質檢員等。
(2)按施工先後順序如實記錄工程形成的全過程;
(3)氣候情況、施工方法、勞力布置、機械配置、施工操作、施工進度和工程地質變化情況。
(4)相關工作記錄,如現場取樣、檢測、測量、技術交底等。
(5)工序檢查、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見證試驗、平行試驗、旁站情況及檢查驗收結論及相關指令。
(6)使用的主要材料規格、數量及檢測結果。
(7)施工中遇到的重大技術問題、變更設計及採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
(8)施工中發生的工程質量事故和處理改進情況記錄
(9)停工及原因(停工期間重要事件應記錄)。
(10)上級領導及監督人員檢查意見和採取措施的記錄,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及解決方法,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
(11)施工中採用的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情況。
(12)其他與工程監理有關的情況。
項目監理日誌應按月整理,裝訂成冊。總監理工程師應每月檢查一次項目監理日誌。
4、施工日誌
施工日誌應記錄施工階段的施工組織管理和技術管理情況、施工情況、進展情況和現場變化情況等,他有是處理施工問題的備忘錄,總結施工管理經驗的基本素材,也是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施工日誌記錄的內容包括基本內容、工作內容、檢驗內容、檢查內容和其他內容5個方面。
(1)基本內容:
(1)日期、天氣、氣溫、風力、資料編號。
(2)施工部位。施工部位應將分部、分項工程名稱和軸線、樓層等寫清楚。
(3)出勤人數、操作負責人。出勤人數一定要分工種記錄,並記錄工人的總人數。
(2)工作內容:
(1)當日施工部位和內容、應用的主要工藝;
(2)人員、材料、機械到場及運行情況;
(3)材料消耗記錄、施工進展情況記錄;
(4)施工是否正常,外界環境、地質變化情況;
(5)有無意外停工、質量問題存在以及施工安全情況記錄;
(6)監理人員到場及對工程認證和簽字情況;
(7)有無上級或監理指令及整改情況等。
(8)施工現場有關會議的主要內容。
(9)有關領導、主管部門或各種檢查組對工程施工技術、質量、安全方面的檢查意見和決定。
(10)發包人、監理人對工程施工提出的技術、質量要求、意見及採納實施情況。
檢驗內容:
(1)隱蔽工程驗收情況。應寫明隱蔽的內容、里程、孔號、分項工程、驗收人員、驗收結論等。
(2)試塊製作情況。應寫明試塊名稱、里程、孔號、試塊組數。
(3)材料進場、送檢情況。應寫明批號、數量、生產廠家以及進場材料的驗收情況,以後補上送檢後的檢驗結果。
(4) 檢查內容:
(1)質量檢查情況:當日岩溶整治的質量檢查和處理記錄;鑽孔、注漿、壓水試驗記錄,水泥漿、砂漿、粉煤灰、水玻璃、外加劑摻用量;質量事故原因及處理方法,質量事故處理後的效果驗證。
(2)安全檢查情況及安全隱患處理(糾正)情況。
(3)其他檢查情況,如文明施工及場容場貌管理情況等。
(5)其他內容
(1)設計變更通知及執行情況。
(2)技術交底、施工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情況。
(3)停電、停水、停工情況。
(4)施工機械故障及處理情況。
(5)冬雨季施工准備及措施執行情況。
(3)變更簽證
變更簽證是設計單位對局部設計內容需要進行設計變更,或承包單位在施工中遇到無法按圖施工的部分內容提出工程變更,經設計、監理和發包單位認可並按規定程序而辦理的簽證。
(1)工程變更由承包單位提出申請,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發包單位批准,按規定程序簽字、蓋章後方可有效。變更理由描述應實際、客觀、准確、有理有據,應附工程量清單變化對照表及必要簡圖。
(2)設計變更由設計單位根據工程建設設計變更程序提出設計變更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後,辦理設計變更簽證,然後進行設計變更,提交變更設計文件。
變更簽證單應分日期或編號分別納入工程結算,統一進行結算工程量的審核。
(4) 注漿量估算
注漿量估算由設計單位結合先導孔鑽探的地質情況和工藝試驗結果,測算岩溶注漿工程數量,對施工過程中工程數量進行復核和偏差分析。根據《鐵路工程地基處理技術規程》(TB10106-2011)規定,注漿的有效范圍和注漿量應通過現場試驗確定,設計時采空區注漿量可根據加固范圍、采空區體積及塌陷區鬆散程度等進行估算,岩溶注漿量可根據岩溶裂隙發育情況按下式進行估算
式中
V ——注漿量,m3
R ——擴散半徑,宜為3~5m;
L ——壓漿段長度,m;
?——岩溶裂隙率,%
β』——有效充填系數,一般β』=0.8~0.9;
α——超灌系數,一般取α=1.2;
Υ——扣除稀疏填充物的孔隙率後的岩溶裂隙充填率;.
K ——土石界面下基岩的實際充填系數,宜為2~3,水平岩溶發育區取小值,垂直岩溶發育區取大值。
(5)其他
(1)岩溶整治材料消耗量要與材料進貨單、發票、現場到貨清點及數量的簽認單、有關現場會議紀要,包括混凝土運輸單等的數量相符。
(2)岩溶發育地段的橋梁樁基施工過程中採取的處理措施包括,一般地段溶洞以拋填片石、粘性土為主,大型溶洞和串珠狀溶洞以鋼護筒跟進為主,臨近既有建築物和地表易塌陷段淺表層注漿為主,原則上這幾種處理措施不能在同一個溶洞內同時使用。
(3)大部分溶洞採用回填片石、粘土、水泥、混凝土等混合料,其中混凝土只在斜岩處採用,水泥僅作為少部分摻和料,粘土與片石比例按1:1計列,封閉型溶洞總回填數量按填至溶洞頂1.5m計列或滿足成孔需求即可,連通型溶洞及角樁處溶洞按承台范圍外擴2m計列。
(4)高度大於5m的封閉型較大溶洞及部分較大的連通型溶洞採用鋼護筒跟進,鋼護筒長度計承台底至溶洞底0.5m處高度,單層鋼護筒跟進的最大長度不超過25m,有多層溶洞的部分樁位處計列雙層鋼護筒,鋼護筒內徑及壁厚按規定計算。
(5)復鑽及混凝土超灌與施工單位個體施工水平和施工手段密切相關,並不是岩溶施工過程中必須採取的方法,也不是岩溶施工中的必然結果,且鑽孔樁概算單價中實際上已考慮了相應的工程費用,因此,樁基施工中未採用鋼護筒跟進的,原則上不計列復鑽及混凝土超灌的數量,但對於嚴重斜岩或施工期特長等特殊情況,另行據實研究處理。樁基施工中採用了鋼護筒跟進時,復鑽和混凝土超灌均不予計列。
(6)地質勘查資料未揭示的岩溶區域,承包單位上報發包單位,由發包單位牽頭組織設計、監理、圖審、承包單位按相關規定聯合提出處理方案,處理方案批復後組織實施,並按經批復的處理方案許可權確認工程量。
(7)審核監理人員根據旁站監理工作方案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對岩溶注漿的施工過程進行的監督管理,以便了解旁站監理的部位或工序、時間、地點、氣候、主要施工內容、發現或存在的問題及處理過程。
(8)岩溶整治記錄表中標段名稱應填寫標段名稱的全稱,與合同或招投標文件中的標段名稱相一致。岩溶整治記錄表中承包單位欄應填寫合同文件中的承包單位名稱全稱,與合同簽章上的單位名稱相同。岩溶整治記錄表中編號填寫應連續,孔號、里程、孔口標高應與設計相符。
5、 總結
鐵路岩溶整治工程量審核是一項細致並要求嚴格的技術經濟工作,工作政策性強、技術要求高、工作量大,且特別繁瑣,造價工程師應熟練掌握工程建設程序,國家和行業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概預算編制辦法和定額,按照崗位職責要求,以高度的責任心和豐富的工作經驗開展項目工程量審核工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Ⅶ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安全交底怎麼寫
1. 挖土前,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對建(構)築物、現狀管線、排水設施實施遷移或加固;施工中,應
對加固部位經常檢查、維護,保持設施的安全運行;在施工范圍內可不遷移的地下管線等設施,應坑探、
標識,並採取保護措施。
2. 路塹挖掘應自上而下分層進行,嚴禁掏洞挖土;挖土作業中斷和作業後,其開挖面應設穩定的坡
度;路塹邊坡開挖應遵守設計文件的規定;當實際地質情況與原設計不符時,應及時向監理工程師、設計
單位和建設單位提出變更設計要求,並辦理手續;保持邊坡穩定,施工安全。
3. 施工中遇路塹邊坡為易塌方土壤不能保持穩定時,應及時向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和建設單位提
出變更設計要求,並辦理手續。
4. 路塹邊坡設混凝土灌注樁、地下連續牆等擋土牆結構時,應待擋土牆結構強度達設計規定後,方
可開挖路塹土方。
5. 在路塹底部邊坡附近設臨時道路時,臨時道路邊線與邊坡線的距離應依路塹邊坡坡度、地質條件、
路塹高度而定,且不宜小於2m;在路塹清方中發現瞎炮、殘葯、雷管時,必須由爆破操作工及時處理,並
確認安全。
6. 挖土中,遇文物、爆炸物、不明物和原設計圖紙與管理單位未標注的地下管線、構築物時,必須立
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向上級報告,並和有關管理單位聯系,研究處理措施,經妥善處理,確認安全
並形成文件,方可恢復施工。
7. 在天然濕度土質的地區開挖土方,砂土和砂礫石開挖深度不超過1.0m、亞砂土和亞黏土開挖深度
不超過1.2m、黏土開挖深度不超過1.5m 時,當地下水位低於開挖基面50cm 以下,可挖直槽(坡度為
1∶0.05)。
8. 由於附近建(構)築物等條件所限,路塹坡度不能按設計規定挖掘時,應根據建(構)築物、工程地
質、水文地質、開挖深度等情況,向設計單位、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提出對建(構)築物採取加固措施的建
議,並辦理有關手續,保障建(構)築物和施工安全。
9. 機械挖掘時,必須避開建(構)築物和管線,嚴禁碰撞;在距現狀直埋纜線2m范圍內,必須人工
開挖,嚴禁機械開挖,並應邀請管理單位派人現場監護;在距各類管道1m范圍內,應人工開挖,不得機
械開挖,並宜邀請管理單位派人現場監護。
10. 使用推土機時,要嚴格按照施工機械相關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施工,在陡坡或深路塹、溝槽區推
土時,應有專人指揮,其垂直邊坡高度不得大於2m。
11. 運輸挖掘機械應根據運輸的機械質量、結構形式、運輸環境等選擇相應的平板拖車,制定運輸方
案,採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12. 施工中嚴禁在松動危石、有坍塌危險的邊坡下方作業、休息和存放機具材料。
13. 用挖掘機械挖土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挖土作業應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應在確認周圍環境安全、機械回轉范圍內無人和障礙物後,方
可向機械操作工發出啟動信號;挖掘過程中,指揮人員應隨時檢查挖掘面和觀察機械周圍環境狀況,確
認安全。
(2) 挖掘路塹邊緣時,邊坡不得留有傘沿和松動的大塊石,發現有塌方徵兆時,必須立即將挖掘機
械撤至安全地帶,並採取安全技術措施。
(3) 機械行駛和作業場地應平整、堅實、無障礙物;地面松軟時應結合現狀採取加固措施。
(4) 遇岩石需爆破時,現場所有人員、機械必須撤至安全地帶,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待爆破作業完
成,解除警戒,確認安全後,方可繼續開挖。
(5) 嚴禁挖掘機在電力架空線路下方挖土,需在其一側作業時,機械與架空線路必須保持相應的安
全距離。
14. 挖除舊道路結構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前,應根據舊道路結構和現場環境狀況,確定挖除方法和選擇適用的機具;作業人員應避
離運轉中的機具;現場應劃定作業區,設安全標志,非作業人員不得入內。
(2) 採用風鑽時,空壓機操作工應服從風鑽操作工的指令;使用液壓振動錘時,嚴禁將錘對向人、設
備和設施。
(3) 挖除中,應採取措施保持作業區內道路上各現況管線及其檢查井的完好;挖除後應及時清碴出
場至規定地點。
15. 人工挖土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路塹開挖深度大於2.5m時,應分層開挖,每層的高度不得大於2.0m,層間應留平台。平台寬度,
對不設支護的槽與直槽間不得小於80cm;設置井點時不得小於1.5m;其他情況不得小於50cm。
(2) 作業現場附近有管線等構築物時,應在開挖前掌握其位置,並在開挖中對其採取保護措施,使
管線等構築物處於安全狀態。
(3) 嚴禁掏洞和在路塹底部邊緣休息;作業人員之間的距離,橫向不得小於2m,縱向不得小於3m。
Ⅷ 找一篇研究滑坡的危害與防治的論文
摘要:近年來,隨著鐵路、公路的不斷擴建、增建和城市旅遊開發等建設,在某種程度上破壞了原生地質、地貌,尤其是亂伐森林、亂開采地下礦產資源,導致水土大量流失,地質災害頻繁發生,泥石流、高邊坡滑坡事件屢見不鮮。為遏止此類現象的發生,開展地質高邊坡滑坡治理工作,就顯得尤為迫切和重要,筆者擬就地質高邊坡滑坡(災害)治理施工及其安全管理作一簡述。
精心勘測,合理布局,高速公路、鐵路、城市、旅遊開發的工程建設和施工設計是按照國家(當地政府)審批的統一規范進行的。為了避免地質災害和浪費土地,高速公路、鐵路、城市、旅遊開發的選擇和定向,都要以達到全新發展效果為目的。在實施各項內容的開發建設中,一些基礎性開發容易產生新的高邊坡滑坡和泥石流。 第一,在地質災害治理工作中,應首先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備工作,由領導、專業技術骨幹組成前勘小分隊,前往易於發生地質災害、高邊坡滑坡治理區域范圍進行實地踏勘,獲取施工進場的第一手資料,根據滑坡的地形地貌,擬定出進場後施工的可行性方案。 第二,做好施工前期的安全教育工作。根據高邊坡滑坡治理的難度和存在的安全問題,擬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施工場地張貼公告。與此同時,還要對進場施工的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技術交底,說明危險程度和具體防範(護)要求。 第三,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嚴格執行建設部頒布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的要求,建立健全「臨時用電設計」,在現場勘察用電內容中的計劃需用設備與該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設備數量(容量)必須相匹配,提高用電效率,確保施工現場用電質量與用電安全。 因地制宜 防止坍塌 高邊坡滑坡是地質、地貌受到嚴重破壞,原生地質、地貌結構產生變化,新鮮土壤裸露後造成整個山體滑坡或坡面岩塊脫落的現象。實施地質高邊坡滑坡的治理,是消除高邊坡滑坡危害、動態治理的最佳途徑。為避免施工從業人員在治理過程中發生事故,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以下具體措施。 (1)進入高邊坡滑坡治理前,首先應在被治理的山頂設計開挖一個寬12m的呈「∩」字型的溝,作為坡頂排水系統(注:可以是明溝,也可以是暗溝),使自然降雨不滲透到整治區域內,防止雨水通過滑坡間隙的滲透導致危岩和風化帶的再次坍塌。 (2)高邊坡滑坡治理,屬高處作業,一般的高邊坡滑坡治理項目,少則高15m,多則高幾十米甚至幾百米,坡面大都在65°~75°,施工難度大、工期短、技術要求高。為了減少從業人員在高架施工過程中動作重復,在錨桿、錨釘和加固作業期間,鑽探設備方面建議使用反巡迴潛孔錘「全孔鑽進、不取岩心」工藝,既可以保證對孔進度,又可以保證中孔質量,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減少施工從業人員在高架作業重復搬運各種鑽具而導致的危險。 (3)監控手段要實行科技與傳統相結合的辦法。在對高邊坡滑坡治理期間,可利用現代安全報警感測器對施工治理區域實施24h監控和測試,做到預警在前,掌握高邊坡滑坡體的運動規律,從而採取有效監控;同時,也可以採取傳統的監測手段進行監控,及時有效地掌握高邊坡滑坡體的靜動變化。具體做法是,利用廢舊玻璃、麻線等易於斷裂的物品(注:舊玻璃和麻線可根據裂隙的間距定長短),將其擱放在岩體斷面口之間,用水泥將兩端粘接固定,作為靜態觀察。當玻璃、麻線出現斷裂或脫落,則說明正在治理中的山體滑坡仍在運動之中;反之,危岩體處於靜態之中。由此,可有效確定施工人員是否處於安全作業區域內。
保證安措費的投入 加強領導和保證資金投入,是地質高邊坡滑坡治理安全施工的重要前提和條件。各級領導應依法落實施工項目與安措資金的比配,確保安措資金的投入。有計劃、定專款、按比例,逐項落實。嚴格按照工程貨幣總量3‰~5‰的比例安排使用安措費資金,保證資金及時到位。對施工從業人員所需防護用品要具體落實到個人,做到「安全防護保障有力、防護產品合格優良」。地質高邊坡滑坡治理是一項危險的高處作業,除依法為施工從業人員進行意外和工傷保險外,務必配置相應的防護用品和必須的安全設備,例如錨固卷揚機、鋼繩、纜繩、管架、扣件、大小滑輪盤、防塵過濾面罩、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防滑鞋、手套、防塵鏡、各類安全標志牌,以及交叉立體施工作業所需的隔離木板和跳板等。還要隨時收聽、收看當地的天氣預報,禁止在雷電和大風、大雨天氣進行高架作業。雷陣雨後,務必先檢查、後施工。 高架敷設科學化 設備移位規范化 地質高邊坡滑坡治理工程中的基礎工作就是管架敷設,然而管架敷設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施工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因此,必須嚴格執行建設部頒布的《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I30-2001)的規定。 (1)高邊坡管架敷設,務必實施「滿堂架」,必須由持有鋼管架上崗證的從業人員進行敷設,橫豎寬窄、支撐、方向繩、避雷設施等各環節都要規范實施,保證管架敷設質量的牢固性、可靠性、穩定性、安全性。 (2)保證鋼管質量,拒絕假冒偽劣產品。地質高邊坡滑坡治理的管架具有特殊性,它不僅要負載施工從業人員,而且還要負載鑽探設備和機械附屬配件的重量。所以,在購買(租賃)鋼管、扣件時要認准鋼管、扣件的有效期限、廠名、產品質量合格證、新舊程度、有無破損等質量問題,實行鋼管、扣件(購買)租賃驗收責任制,保證鋼管、扣件的質量。 (3)架設好每一根管,敷設好每一塊板,是施工從業人員安全的保障。地質高邊坡滑坡治理過程中,多數為立體交叉作業施工,所以,在搭架跳板和施工平台時,務必做到管扣要牢,平台要寬,跳板有邊就要有欄,有路就有安全通道。鋪板必須要實,切忌虛實不一,有效圈定出危險區域和安全通道,管架上下不留隱患。 (4)設備移位務必規范化。地質高邊坡滑坡治理中全部所需要的設備都擱放於高架平台上,為了盡量減少高架的載重負荷和人為的施重,要求做到管架上所有鑽探設備操作務必規范,移動設備務必堅持分零移動標准化、運輸設備程序化,切忌鑽機冒險自掉移動和蠻干拖拉各類鑽探附件設備。 嚴格執行操作規范和技術指標 地質高邊坡滑坡治理施工涉及各類規范較廣,如鋼管、扣件質量、管架敷設規范;建築施工規范;鑽機、鑽探操作規范;空壓機操作規范;電纜、電線敷設、配電輸出輸入規范;焊工操作規范;塔吊施工規范;高處作業規范以及灌漿、混凝土攪拌的各類國家及行業標准參數等,都要嚴格執行,把好安全生產環節關,營造「安全重於效益、質量重於數量」的安全管理氛圍。要樹立實事求是的思想,在履行和簽訂地質高邊坡滑坡施工合同時,務必做到安全生產實施和工程質量及工作數量的正確評估,避免簽約後給施工從業人員帶來心理壓力,留有寬松的餘地,抓好安全管理與安全生產各個環節,切忌簽工程時間和工作數量與安全管理相悖的供需矛盾的合同,如出現時間緊、工期短、任務重、技術要求高、無安全措施費等與實際工作脫節等問題,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要切實加強地質高邊坡滑坡治理安全工作,定崗、定員和落實制度。有效地發揮各類技術人員的管理能力和聰明才智,強化由靜態管理變動態管理。只有通過人 科技改造 崗位制度 督促檢查 隱患整改 宣傳教育等綜合手段,才能有效遏制在地質高邊坡滑坡治理施工中各類事故的發生,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參考文獻:<中國滑坡防治> 王恭先 2008-8-6
Ⅸ 土方開挖工程施工技術交底內容包括哪些
土方開挖工程施工技術交底內容:
一、施工准備
1、主要機具:
(1)挖土機械:反鏟挖掘機。
(2)一般機具:尖、平頭鐵鍬、尼龍線或20#鉛絲、水準儀、經緯儀、鋼捲尺等。
2、作業條件:
(1)土方開挖前,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將施工區內的地上、地下障礙物清除及處理完畢。
(2)建築物的位置及場地的平面控制樁和水準控制點,應經過復測和檢查,並辦完預檢手續。對場地平整應進行方格網的標高測設,計算挖方量,並完成土方調配計劃。
(3)建築物的位置的定位控制線(樁)、標准水平樁及開槽的灰線尺寸,必須經過檢驗合格;並辦完預檢手續。
(4)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志,並要合理安排開挖順序,防止錯挖或超挖。
(5)施工機械進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等,應實現經過檢查必要時要進行加固或加寬准備工作。
(6)施工區域運行路線的布置,應根據作業區域工程的大小、機械性能、運距和地形起伏等情況加以確定。
(7)在施工區域內做好排水設施和排水機械,使場內不積水。 (8)熟悉圖紙,做好技術安排工作。
二、土方開挖操作工藝
1、工藝流程:
確定開挖的順序和坡度→沿灰線切出槽邊輪廓線→土方開挖→修整槽邊→清底
2、開挖方案
本工程採用機械開挖人工配合。
為了加快土方開挖進度,盡量避免或減少氣候對土方工程的影響,選用5台大型裝載機開挖,由於本工程項目工期比較緊(到時可以考慮增加裝載機開挖)。土方開挖至距設計標高300mm處,再採用人工開挖、修整。
主要分兩個區開挖:
a.土釘牆施工區,沿基坑邊坡退後約10米寬范圍,此區域需分層分段開挖,每層開挖深度為設計土釘頭下30-50cm;
b.非土釘牆施工區採用大開挖方式。
考慮施工時正值雨季,為了保證邊坡的穩定性,土方開挖時派專人隨時監測基坑邊坡穩定,發現情況立即採取相應的加固措施,確保工程正常施工。
3、開挖方法:
由於本基坑三側邊壁施工土釘牆支護,土方開挖關鍵在於現場控制;挖土順序要一順方向挖;挖土時每台裝載機要有專人用竹竿指揮,指到那裡挖到那裡。
針對本工程的特點,採用以下方法開挖:
挖機操作手由項目經理給予技術交底,採用一順方向開挖,邊坡余土採用人工修整;挖土時,派一個專職人員指揮,竹竿指到那裡即挖到那裡,做到無指揮人員不挖土。
4、土方開挖及修整清底
(1)、考慮到本工程的單層建築面積較大、施工場地極其狹小的特點,故考慮所有土方全部外運出現場。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
(2)、由於開挖的深度較淺,土質情況較好,因此採取反鏟挖機從上而下一次開挖到甲方指定的標高。
(3)、根據甲方提供的地質報告,指定的開挖深度不會出現地下水,開挖過程中如遇下雨,進行明溝排水,人工配合抽水。
(4)開挖施工坡道,在基坑南側東部設一處坡道,坡道寬度為5 m,坡度為20%,基坑底經機械清理鏟平後,應進行質量檢查驗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開挖過程中隨時檢查邊坡狀態,根據土質變化情況做好適當的支撐准備,以防局部塌陷。
(6)在開挖過程中,應檢查基坑的中心線和幾何尺寸,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7)開挖基坑時,應控制好坑底標高,逐步開挖至指定標高,嚴禁出現超挖。
(8)基坑開挖後,應盡量減少對基底土的擾動。
(9)基坑的修邊和基底的整平,由兩端軸線(中心線)樁位拉通線,用尼龍線檢查距基坑邊的尺寸,對其邊壁進行修整。在距坑底設計標高300mm處,抄出水平線,並釘上小木橛,然後用人工配合機械將坑底整平,直至符合規范機械挖土要求。
四、成品保護
1、對定位標准樁、軸線引樁、標准水準點、龍門板等,挖運土時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龍門板上休息。並應經常測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邊坡坡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定位標准樁和標准水準點也應定期復測和檢查是否正確。
2、土方開挖時,應防止鄰近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管線等發生下沉和變形。必要時應與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協商,採取防護措施,並在施工中進行沉降或位移觀測。
五、挖土注意事項
1、基坑土方開挖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派專人指揮控制標高,不得超挖;基坑周圍不得任意堆放材料;
2、挖土過程中如出現較大位移,應立即停止挖土,分析原因,採取有效措施。
3、基坑周圍的地表水要及時排除,以防流入基坑內。
4、夜間挖土施工時,應配置足夠的照明,電工應日夜值班。
5、裝載機施工區域嚴禁站立其他人員。
6、挖土過程中測量工配合測定標高,當挖土快接近槽底時,用水準儀在槽底測設3×3m的放格控制網,並撒上白灰點,以示標記。
7、開挖時機械挖土、人工修坡,開挖過程中,隨時用標桿檢查邊坡坡度是否正確無誤。
8、挖土之前做好坑外排水,坑內明溝集排水
9、挖土至設計標高,地基普探後,盡快會同勘測、設計、甲方、質監站、監理等部門共同對基底進行驗槽,辦理驗槽手續。
10、隨時注意邊坡的穩定性,當邊坡出現移位、沉降、滲水等塌方先兆時,必須立即離開危險區域,並立即報告,待進行處理完畢後方可繼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