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評估報告案例
⑴ 什麼項目 要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應當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城市建設、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項目建設和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的工程建設,在申請建設用地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主要依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69號)文件要求,相關技術要求依據《通知》附件1"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試行)"。《通知》規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分級進行;對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報告應經具有資格的資質災害防治專家進行審查;對評估成果實行備案制度。
評估成果根據評估級別的不同分別由縣級、市級和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認定,並按要求抄報部、省、市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符合條件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包括下列內容:
(1)闡明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的地質環境條件基本特徵
(2)分析論證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各種地質災害的危險性,進行現狀評估、預測評估和綜合評估
(3)提出防治地質災害措施與建議,並作出建設場地適宜性評價結論。
⑵ 如何寫地質災害評估報告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的要求,需對建設項目進行地質災害危專險性評估。屬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目的是:
分析工程建設可能受到地質災害的影響,預測工程建設活動可能產生的各類環境地質問題及地質災害,為防災減災與建設場地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提供基礎資料和科學依據,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從而達到為工程建設服務和保護地質環境,實現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主要任務為:
1.查明工程建設場地地質環境條件、自然地理及工程概況;
2.查明建設場地地質災害發育類型、現狀、分布及影響因素,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
3.調查、分析評估區內潛在的地質災害、工程建設可能引發或加劇地質災害及其危險性,以及工程建設和建成後可能遭受的地質災害及其危險性,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估;
4.對評估區內地質災害危險性進行綜合評估,劃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分區,評估場地適宜性,並提出相應的防治措施和建議。
⑶ 地質災害的危險性評估
地質災害危險性是指地質災害危險源危險區范圍及其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回
地質災害危險答性評估包括三個方面:
①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
對建設場地評估區范圍內的已有地質災害進行危險性現狀評估。
②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估:
對擬建工程建設活動可能誘發的地質災害進行危險性預測評估。
③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
危險性綜合評估=危險性現狀評估+危險性預測評估。
編制評估區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分區圖。
⑷ 礦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1.露天開采礦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1)前言(任務由來、目的、任務、編制依據及執行的技術標准、礦山工程概況、礦山保護對象及重要性、評估級別確定、以往工作程度、工作方法、完成工作量及質量評述);
2)自然地理環境;
3)地質環境;
4)礦床地質及開采概況;
5)各致災地質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6)礦山或各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7)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建議;
8)礦山開采適宜性評估;
9)結論與建議。
應附礦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平面圖和剖面圖。分區段評估的應附反映區段地質災害危險性的區段評估圖,反映各區段地質環境特徵的典型縱、橫剖面圖。
2.地下開采礦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1)前言(任務由來、目的、任務、編制依據及執行的技術標准、礦山工程概況、礦山保護對象及重要性、評估級別確定、以往工作程度、工作方法、完成工作量及質量評述);
2)自然地理環境;
3)地質環境;
4)礦床地質及開采概況;
5)采礦影響程度分析;
6)地表移動變形致災危險性評估;
7)各致災地質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8)礦山或各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9)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建議;
10)礦山開采適宜性評估;
11)結論與建議。
應附礦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平面圖、剖面圖、井上下對照圖及地層綜合柱狀圖。分區段評估的應附反映地質災害危險性的分區段評估圖和反映各區段地質環境特徵的典型縱、橫剖面圖。
小結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可以分為規劃區、建設用地和礦山三種類型,這三類評估的基礎部分(自然地理和地質環境條件)基本相同,但涉及范圍的致災地質體、災種不同,評估技術要求有針對性,評估成果的重點內容有所區別。這是需要加強理解的。
復習思考題
1.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范圍如何確定?
2.地質環境復雜程度劃分的依據是什麼?
3.規劃、建設和礦山項目重要性分類是什麼?
4.評估分級的依據是什麼?
5.地質環境調查的基本內容和要求是什麼?
6.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分區的依據是什麼?
7.地質災害危險性分區的依據是什麼?
8.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9.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估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10.地質災害評估危險性綜合評估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11.項目適宜性評估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12.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編制要求是什麼?
⑸ 地質災害評估報告是什麼
地質災害評估報告抄就是地質災害情況向上級報告的一個文檔。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主要任務為:
1.查明工程建設場地地質環境條件、自然地理及工程概況;
2.查明建設場地地質災害發育類型、現狀、分布及影響因素,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
3.調查、分析評估區內潛在的地質災害、工程建設可能引發或加劇地質災害及其危險性,以及工程建設和建成後可能遭受的地質災害及其危險性,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估;
4.對評估區內地質災害危險性進行綜合評估,劃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分區,評估場地適宜性,並提出相應的防治措施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