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慶地質災害群測群防
Ⅰ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
地質災抄害群測群防體系,是指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 ( 市) 、鄉兩級人民政府和村 ( 居) 民委員會組織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和廣大人民群眾,在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相關專業技術單位的指導下,通過開展宣傳培訓、建立防災制度等手段,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地質災害前兆和動態進行調查、巡查和簡易監測,實現對災害的及時發現、快速預警和有效避讓的一種主動減災措施。
Ⅱ 國土資源部關於公布第二批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名單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1〕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為進一步推進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的規范化、標准化,完善縣級地質災害防災機制體制,我部從2009年開始在全國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近兩年來,各地結合實際,採取多種措施,完成了首批「十有縣」建設以及第二批「十有縣」的驗收,「十有縣」建設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46號),現對在2010年通過驗收的北京市房山區等第二批545個縣(市、區)名單予以公布。
希望各「十有縣」總結經驗,再接再厲,爭取更大的進步和成績。同時,希望其他地區以他們為榜樣,在今後的工作中扎扎實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工作,努力開創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新局面,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附件:第二批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名單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第二批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名單
(共545個)
北京市(9個):
房山區、門頭溝區、延慶縣、密雲縣、懷柔區、平谷區、海淀區、豐台區、石景山區
河北省(24個):
平山縣、贊皇縣、阜平縣、易縣、淶水縣、唐縣、永年縣、邯鄲縣、峰峰礦區、臨城縣、內邱縣、遵化市、遷安市、撫寧縣、平泉縣、灤平縣、隆化縣、豐寧縣、鷹手營子礦區、宣化縣、張家口市宣化區、沽源縣、張北縣、陽原縣
山西省(21個):
清徐縣、太原市尖草坪區、陽曲縣、太原市杏花嶺區、澤州縣、長子縣、屯留縣、沁源縣、潞城市、武鄉縣、平順縣、晉中市榆次區、太谷縣、祁縣、平遙縣、靈石縣、壽陽縣、和順縣、左權縣、寧武縣、河曲縣
內蒙古自治區(4個):
赤峰市元寶山區、阿魯科爾沁旗、豐鎮市、察哈爾右翼中旗
遼寧省(7個):
庄河市、海城市、岫岩縣、清原縣、寬甸縣、東港市、蓋州市
吉林省(10個):
長春市雙陽區、通化市二道江區、柳河縣、通化縣、輝南縣、白山市渾江區、白山市江源區、蛟河市、磐石市、汪清縣
黑龍江省(30個):
延壽縣、依蘭縣、尚志市、五常市、龍江縣、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海林市、穆棱市、湯原縣、樺南縣、肇源縣、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雞東縣、雞西市恆山區、寶清縣、雙鴨山市嶺東區、鐵力市、伊春市美溪區、勃利縣、七台河市茄子河區、蘿北縣、黑河市愛輝區、遜克縣、五大連池市、黑河市五大連池風景區、嫩江縣、孫吳縣、慶安縣、大興安嶺加格達奇區、塔河縣
江蘇省(11個):
南京市棲霞區、南京市浦口區、鎮江市京口區、句容市、邳州市、新沂市、徐州市賈汪區、宜興市、灌雲縣、東海縣、贛榆縣
浙江省(19個):
杭州市蕭山區、餘杭區、桐廬縣、富陽市、溫州市甌海區、樂清市、瑞安市、蒼南縣、泰順縣、長興縣、新昌縣、磐安縣、天台縣、龍游縣、江山市、青田縣、松陽縣、景寧縣、慶元縣
安徽省(14個):
東至縣、青陽縣、旌德縣、郎溪縣、廣德縣、寧國市、樅陽縣、桐城市、休寧縣、黟縣、黃山市屯溪區、黃山市徽州區、金寨縣、舒城縣
福建省(30個):
閩侯縣、福州市馬尾區、平潭縣、福清市、廈門市集美區、廈門市海滄區、周寧縣、蕉城區、屏南縣、莆田市城廂區、莆田市涵江區、安溪縣、南安市、泉州市洛江區、南靖縣、長泰縣、華安縣、龍岩市新羅區、永定縣、上杭縣、長汀縣、武平縣、大田縣、清流縣、沙縣、南平市延平區、建甌市、浦城縣、邵武市、武夷山市
江西省(31個):
修水縣、星子縣、九江縣、彭澤縣、上饒縣、廣豐縣、婺源縣、豐城市、高安市、上高縣、奉新縣、資溪縣、黎川縣、南豐縣、廣昌縣、遂川縣、崇義縣、興國縣、南康市、大余縣、石城縣、龍南縣、上猶縣、安遠縣、樂平市、景德鎮市昌江區、上栗縣、蘆溪縣、萍鄉市湘東區、萍鄉市安源區、南昌市灣里區
山東省(20個):
沂源縣、安丘市、萊蕪市萊城區、文登市、乳山市、臨沂市蘭山區、臨沂市羅庄區、臨沂市河東區、平邑縣、沂南縣、郯城縣、臨沭縣、費縣、莒南縣、濟南市
歷城區、泰安市泰山區、泰安市岱嶽區、肥城市、寧陽縣、金鄉縣
河南省(16個):
新密市、欒川縣、三門峽市湖濱區、義馬市、商城縣、方城縣、平頂山市石龍區、汝州市、泌陽縣、林州市、安陽縣、淇縣、衛輝市、博愛縣、永城市、濟源市湖北省(21個):
遠安縣、宜都市、宜昌市點軍區、通山縣、通城縣、崇陽縣、咸寧市咸安區、咸豐縣、來鳳縣、宣恩縣、黃石市鐵山區、黃石市西塞山區、陽新縣、鄖西縣、丹江口市、竹溪縣、十堰市茅箭區、英山縣、松滋市、南漳縣、應城市
湖南省(40個):
寧鄉縣、湘鄉市、醴陵市、株洲縣、衡山縣、衡陽縣、祁東縣、常寧市、衡東縣、平江縣、臨湘市、岳陽縣、桃源縣、常德市鼎城區、桃江縣、隆回縣、邵東縣、綏寧縣、武岡市、新寧縣、雙峰縣、漣源市、冷水江市、辰溪縣、麻陽縣、芷江縣、漵浦縣、汝城縣、永興縣、郴州市蘇仙區、永州市冷水灘區、雙牌縣、江華縣、道縣、新田縣、寧遠縣、永順縣、花垣縣、桑植縣、慈利縣
廣東省(37個):
廣州市蘿崗區、深圳市羅湖區、福田區、南山區、鹽田區、龍崗區、寶安區、珠海市斗門區、香洲區、金灣區、汕頭市金平區、龍湖區、佛山市南海區、樂昌市、仁化縣、河源市連平縣、和平縣、梅州市平遠縣、豐順縣、惠州市惠陽區、大亞灣經濟開發區、汕尾市陸河縣、海豐縣、江門市台山市、鶴山市、陽江市陽西縣、湛江市雷州市、坡頭區、肇慶市四會市、懷集縣、清遠市佛岡縣、清新縣、潮州市饒平縣、潮安縣、揭陽市揭東縣、揭西縣、雲浮市鬱南縣
廣西壯族自治區(5個):
鳳山縣、宜州市、田東縣、平果縣、資源縣
海南省(6個):
保亭縣、昌江縣、瓊中縣、陵水縣、五指山市、白沙縣
重慶市(10個):
萬盛區、巴南區、北碚區、長壽區、潼南縣、雲陽縣、巫山縣、奉節縣、彭水縣、綦江縣
四川省(26個):
榮縣、巴中市巴州區、通江縣、南江縣、平昌縣、綿陽市安縣、江油市、三台縣、內江市資中縣、隆昌縣、雅安市雨城區、天全縣、蘆山縣、石棉縣、漢源縣、寶興縣、滎經縣,廣安市廣安區、華鎣市、鄰水縣、岳池縣、武勝縣、甘孜州康定縣、丹巴縣,阿壩州小金縣,涼山州甘洛縣
貴州省(61個):
修文縣、貴陽市烏當區、貴陽市雲岩區、貴陽市南明區、遵義市紅花崗區、余慶縣、務川縣、鳳岡縣、湄潭縣、道真縣、正安縣、綏陽縣、桐梓縣、赤水市、習水縣、六盤水市六枝特區、盤縣、水城縣、安順市西秀區、普定縣、鎮寧縣、紫雲縣、黔南州福泉市、貴定縣、龍里縣、惠水縣、長順縣、羅甸縣、平塘縣、獨山縣、荔波縣、三都縣、天柱縣、岑鞏縣、從江縣、麻江縣、錦屏縣、黃平縣、丹寨縣、台江縣,興義市、興仁縣、貞豐縣、晴隆縣、普安縣、大方縣、赫章縣、金沙縣、畢節市、織金縣、威寧縣、納雍縣,銅仁市、玉屏縣、萬山特區、松桃縣、沿河縣、德江縣、思南縣、石阡縣、印江縣
雲南省(35個):
昆明市東川區、祿勸縣、宜良縣、昭通市昭陽區、鹽津縣、水富縣、曲靖市麒麟區、沾益縣、會澤縣、玉溪市紅塔區、龍陵縣、昌寧縣、騰沖縣、南華縣、姚安縣、大姚縣、開遠市、元陽縣、河口縣、文山縣、丘北縣、西疇縣、江城縣、孟連縣、南澗縣、漾濞縣、永平縣、潞西市、華坪縣、玉龍縣、香格里拉縣、維西縣、臨滄市臨翔區、滄源縣、耿馬縣
西藏自治區(5個):
亞東縣、芒康縣、波密縣、察隅縣、洛扎縣
陝西省(19個):
西安市臨潼區、西安市灞橋區、寶雞市金台區、太白縣、長武縣、淳化縣、韓城市、白水縣、商洛市商州區、鎮安縣、安康市漢濱區、鎮坪縣、洋縣、留壩縣、府谷縣、定邊縣、志丹縣、甘泉縣、銅川市印台區
甘肅省(19個):
蘭州市七里河區、酒泉市肅州區、山丹縣、肅南縣、天祝縣、古浪縣、白銀市平川區、會寧縣、通渭縣、漳縣、天水市秦州區、清水縣、隴南市武都區、文縣、東鄉縣、臨夏縣、迭部縣、鎮原縣、崇信縣
寧夏回族自治區(4個):
固原市彭陽縣、涇源縣、隆德縣,中衛市海原縣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1個):
尼勒克縣、特克斯縣、霍城縣、察布查爾縣、阜康市、沙灣縣、烏蘇市、烏魯木齊縣、哈巴河縣、阿勒泰市、富蘊縣
Ⅲ 什麼是地質災害群測群防
地質災害群抄測群防是指地襲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兩級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組織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和廣大人民群眾,在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相關專業技術單位的指導下,通過開展宣傳培訓、建立防災制度等手段,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地質災害前兆和動態進行調查、巡查和簡易監測,實現對災害的及時發現、快速預警和有效避讓的一種主動減災措施。這是《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明確規定的法定製度,已成為現階段我國農村地質災害減災防災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Ⅳ 什麼是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是指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兩級人民政府和村(回居)民委員會,答組織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和廣大群眾,在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相關專業技術單位的指導下,通過開展宣傳培訓、建立防災制度等手段,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地質災害前兆和動態進行調查、巡查和簡易監測,實現對地質災害隱患的及時發現、快速預警和有效避災的一種主動減災措施。
Ⅳ 什麼是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
地質災害群來測群防是指地質災害源易發區的縣、鄉兩級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組織轄區內的企事業和廣大群眾,在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相關專業技術單位的指導下,通過開展宣傳培訓、建立防災制度等手段,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地質災害前兆和動態進行調查、巡查和簡易監測,實現對災害的及時發現、快速預警和有效避災的一種主動減災措施。
Ⅵ 加強宣傳教育,切實做好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
大最事實證明,群眾缺乏防災知識,預防地質災害意識薄弱,是致災地質作用造成嚴重後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群測群防」是符合我國國情而行之有效的減災措施,要切實做好群測群防工作,需要群眾有一定的防災意識和基本知識;全民的防災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提高了,才能自覺地保護環境,並加強社會對破壞地質環境行為的監督作用,從而大大減少地質災害和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因此,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媒介,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教育力度,加強地質災害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提高政府、部門、單位和民眾的防災減災意識,使地質災害防治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十分必要。各省(區、市)、各市(地、州)、各縣(市)均應制訂地質災害防災知識的科學普及與培訓計劃,作為加強群測群防預警系統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樣才能全面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水平。
宣傳的重點應放在農村。集中力量辦好全國地質災害調查及群測群防網路培訓班,使全國受地質災害威脅嚴重的700個縣(市)地礦行政領導基本上都掌握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規范。要在一定時間內,通過各種形式,把10000個受地質災害威脅最嚴重的村鎮的有關幹部群眾輪訓一遍。
活躍中小學環境保護及地質災害防治基本知識教育,以使普及地質災害防治意識能從娃娃抓起。
Ⅶ 大家有這個(關於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工作方案)嗎急需~!
***創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方案
為了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46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進一步提高我縣地質災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標准,結合我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制定創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創建工作的目標和任務
通過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推進我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的規范化、標准化。建立更加完善的地質災害機制和體制。進一步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國土資源部《通知》建設地質災害「十有縣」要求,必須做好以下十項工作。
(一)成立組織(有組織):成立以分管縣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局國土資源局礦管科(聯系人:**,電話:********)。每年汛期前與各鎮政府簽訂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書。
(二)落實經費(有經費):每年安排穩定的經費投入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包括對隱患點的治理、應急處置和監測,對受威脅的群眾進行搬遷避讓。
(三)編制規劃(有規劃):及時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經縣政府批准後實施。認真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經縣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布。
(四)完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應急預案(有預案):對縣內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逐一制定應急預案,包括險情發生時受威脅群眾的撤離信號、路線和安置場所。
(五)更新制度(有制度):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制度,包括:地質災害汛期值班、災情險情速報、應急處置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復查制度。
(六)廣泛宣傳(有宣傳):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災減災日」,有針對群眾和中小學生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七)及時預報(有預報):國土和氣象部門要緊密配合,及時發布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並將預警預報信息在當地電視台中播出,或通過其他媒體、通信等手段將信息告知防災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
(八)加強監測(有監測):對已發現和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工作必須落實到人的監測員和行政責任人,做好完整的監測記錄,並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國土部門要在各鎮國土所安排負責聯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人員。
(九)增設監測儀器(有手段):在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安裝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簡易監測儀器等,監測人員配備簡易監測預警工具。
(十)埋設警示標牌(有警示):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牌、張貼宣傳畫,以便地質災害隱患出現發生前兆時,群眾能及時得到警示信息。
二、創建工作的方法與步驟
創建工作時間為2*****年*月至****年****月分四個階段完成。
(一)准備階段(*月**日-*月**日)
1、成立創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動員會議,研究部署創建工作各項任務。
2、收集有關資料,對照「十有縣」建設標准,盡快確定需要補充或完善的工作任務。並根據各項工作的難易程度和用時的長短,確定下一階段工作的重點和先後順序。
(二)建設階段(6月21日—8月15日)
認真對照「十有縣」建設標准,具體完成創建各項工作任務。
(三)自查和申報資料編制階段(8月16日—8月31日)
總結前階段創建工作,按照「十有縣」建設標准逐一查找不足,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並編制申報「十有縣」資料。
(四)申報階段(9月1日—9月15日)
逐級上報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申報資料,並做好迎檢工作。
三、創建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創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做好創建工作也是大幅度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水平的契機,因此,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籌劃,精心組織,切實落實人員、經費,確保創建的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二)加快進度、確保質量
省國土資源廳將於10月上旬對「十有縣」建設情況組織驗收,目前我縣在「有規劃」、「有手段」等方面對照 「十有縣」標准還有較大差距,這也是創建工作的難點,因此,趕在9月底前完成創建,時間緊、任務重,必須立即行動,一刻不能鬆懈。同時,在實施各項任務中,要做到認真細致,全面鋪開,不留盲點,遇到疑難問題,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必要時聘請有關專家幫助解決。各鎮負責聯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本轄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的位置、規模、威脅對象和應急措施等情況。重大隱患點安裝的監測設備必須定期觀測,定期維護。各隱患點設置的警示標牌要求做到醒目、耐用和通俗易懂。
創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工作點多面廣,工作繁雜,必須克服困難,扎實工作,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力爭做到驗收一次性通過。
(三)發揮「十有」作用,建立我縣地災群測群防長效機制
將「十有」標准作為今後地質災害防治體系、體制建設標准模板,地災防治的各項工作圍繞「十有」開展,在實踐中不斷查找不足,不斷完善「十有」體系,保持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新鮮血液,發揮其長效作用。
水平有限,拋磚引玉。
Ⅷ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召開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交流會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1〕139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為總結交流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建設經驗,經研究,部決定召開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經驗交流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內容: 部分地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同志和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介紹工作經驗,部領導作重要講話。
二、出席及參加人員: 部領導、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地質環境處帶隊人員。
三、會議時間: 2011 年 10月10 ~11日,10月9日報到。
四、會議地點: 北京市中苑賓館 (北京市海淀區高粱橋斜街 18 號)。
五、有關事項:
(一)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遴選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代表,組織匯總他們的先進事跡材料,包括個人簡介、先進事跡材料、照片等 (控制在 500 字左右),於 9月23日前形成文件報部環境司,並發電子郵件至 zhuohongchun@ 163.com。各地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分配名額見附件 1。
(二)請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填寫會議報名回執 (附件 2),並於 9月23日前傳真至部環境司。
聯系人及電話: 張永偉 010 -66558575 13869130958
卓弘春 010 -66558322 13810000842
王海強 010 -66558321
傳真: 010 -66558316
附件: 1.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分配名額 (略 )
2.會議報名回執 (略)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Ⅸ 國土資源部關於通報表揚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的決定
國土資發〔2010〕2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全國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形成了政府主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局面。通過群測群防,做到早期預警,提前避讓,有效保護了大批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群測群防監測員肩負著「守護生命、守護家園」的生命任務,踐行服務於國民生命權利的最高價值准則,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涌現出一大批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可歌可泣的先進事跡。為弘揚群測群防監測員大無畏的奉獻精神,鼓勵群測群防監測員繼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監測工作,特通報表揚韓立成等501名同志為「全國地質災害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其中王棟等100名同志為「全國百名特別優秀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員」,王慧英等10名同志為「全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大傑出監測員」。
希望各位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以榮譽為動力,再接再厲,努力工作。希望廣大群測群防工作人員和國土資源戰線所有同志以他們為榜樣,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扎扎實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監測的各項工作,努力開創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新局面,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附件:1.全國地質災害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名單
2.全國百名特別優秀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員名單
3.全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大傑出監測員名單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附件2
全國百名特別優秀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員名單
(100名)
北京市:
王棟、王繼銀
天津市:
丁利
河北省:
高占闊、車延國、張濤
山西省:
徐躍幫、陳志靈
內蒙古自治區:
付引兵、王富強
遼寧省:
馬立
吉林省:
郭平、王長會
黑龍江省:
劉波
江蘇省:
戚道志、趙士平、孔國華
浙江省:
王慧英、金秀劍、王國根
安徽省:
談友根、文冬狗、陳朝儒
福建省:
虞祥友、王錦發、卓萬生、陳明乾、王正根
江西省:
郭紅梅、盧全良、洪新明
山東省:
孫志軍、佟琳琳、傅沂慶、王家榮
河南省:
崔軍懷、侯偉、趙常海、張耀亭
湖北省:
陳霞東、楊年喜、鄭志明
湖南省:
李金鋼、闕浩賢、羅衛軍、張先雨、黃孝田、鄧愛華
廣東省:
劉人勇、周月銳、李乾流、屈昌任
廣西壯族自治區:
梁良、梁忠林、雷依麗
海南省:
李榮東、霍青青
重慶市:
董山樑、鄧汝學、李德俊、黃興斗、冉紹平
四川省:
劉如松、楊雲、牟懷清、石祥坤、和金成、肖文啟、盧小松、阿的木呷、毛澤順、舒培源、熊堂英、徐勝、饒玉剛、程忠慶、劉富春、黃傑、廖應祥、王華林
雲南省:
陳立昌、周萬吉、周光偉、高祥明、楊懷志、周艷萍、習紹祥
西藏自治區:
次仁瓊達、旦增
陝西省:
黃鋒、鄧曉衛、張宏舉、張忠平
甘肅省:
馮永明
青海省:
曹有仁、馬升皓、李玉軍
寧夏回族自治區:
周金明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巴合提克·阿班、劉濤
附件3
全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大傑出監測員名單
(共10人)
浙江省:
王慧英
福建省:
虞祥友
廣西壯族自治區:
梁良
重慶市:
董山樑
四川省:
劉如松、楊雲、舒培源
雲南省:
陳立昌
陝西省:
黃鋒
青海省:
曹有仁
Ⅹ 附錄二 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9〕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是廣大基層幹部群眾在實際工作中探索出來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防災減災工作方法,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國農村地質災害防治知識萬村培訓行動」和「全國縣(市)、鄉(鎮)、村級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取得圓滿成功的基礎上,部研究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以縣(區、市)為對象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等的「十有縣」建設,計劃利用5年時間,將全國絕大多數重點山地丘陵縣(區、市)建設成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
通過開展「十有縣」建設,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的規范化、標准化,深化縣級地質災害防災機制和體制建設,提高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內容要求
(一)有組織:成立了以分管縣(區、市)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有專門的辦事機構。縣、鄉兩級簽訂了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書。
(二)有經費:每年都有穩定的經費投入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包括對隱患點的治理、應急處置和監測,對受威脅的群眾進行搬遷避讓。
(三)有規劃: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已經縣(區、市)政府批准實施。每年都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經縣(區、市)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布。
(四)有預案:對本縣(區、市)內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制定了應急預案,包括險情發生時受威脅群眾的撤離信號、路線和安置場所。
(五)有制度:有地質災害汛期值班、災情險情速報、應急處置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復查制度。
(六)有宣傳: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災減災日」,有針對群眾和中小學生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七)有預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和氣象部門聯合開展了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預警預報信息在當地電視台中播出,或通過其他媒體、通信等手段將信息告知防災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
(八)有監測:已發現和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都已有落實到人的監測員和行政責任人,有完整的監測記錄,已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鄉鎮國土所中有負責聯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人員。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安裝了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簡易監測儀器等,監測人員配備有簡易監測預警工具。
(十)有警示: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設有警示牌、貼有宣傳畫,地質災害隱患出現發生前兆時,群眾能及時得到警示信息。
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按照建設內容要求,組織縣(區、市)開展建設活動。每年10月20日前,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對完成「十有縣」建設的縣(區、市)開展驗收,並將通過驗收的縣(區、市)名單報部。部以通報形式公布「十有縣」名單。
三、政策措施
(一)為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部將在地質災害治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地質災害詳細調查項目及經費安排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縣(區、市)被通報命名為「十有縣」之後,部將不定期開展檢查、抽查,以召開座談會、現場會等形式推廣先進經驗,促使各地提高建設質量,加快建設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