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質勘察階段等級劃分的意義
① 房屋建築工程勘察為什麼要分階段進行
建築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宜分階段進行,因為勘察是一種探索性的工作,由淺到深,專從不知道到知道,尤其屬是遇到復雜的岩土工程問題,不可能一步到位。
房屋建築工程勘察一般分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詳細勘察和施工勘察幾個階段。施工勘察一般是對場地條件復雜或是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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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質勘察是為相關階段的工作提供必須的地質資料的,由於各階段對勘察成果的要求不同,所以工程地質勘察要分階段進行。另一方面,勘察是一種探索性很強的工作,對自然界的認識總是由粗而細,由淺而深,不可能一步到位,這也要求工程地質勘察宜分階段進行。
但是,由於工程的規模和要求各不相同,場地和地基的復雜程度差別很大,要求每個工程都分階段勘察是不實際也不必要的,勘察單位應根據任務要求進行相應階段的勘察工作。
② 工程地質勘察階段
工程地質勘察階段terra reconnaissance stage
勘察階段劃分partition of reconnaissance stage
規劃階段 Plan stage
初步設計 primary design
技術設計 technical design
施工設計與專施工 construct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岩土工程勘屬察earth-work reconnaissance
可行性研究勘察 feasibility reconnaissance
初步勘察 primary reconnaissance
詳細勘察 particular reconnaissance
施工勘察 construct reconnaissance
③ 為什麼要進行工程地質勘察詳細勘察階段包括哪些內容
工程地質勘察是為查明影響工程建築物的地質因素而進行的地質調查研究版工作。所需權勘察的地質因素包括地質結構或地質構造:地貌、水文地質條件、土和岩石的物理力學性質,自然(物理)地質現象和天然建築材料等。這些通常稱為工程地質條件。查明工程地質條件後,需根據設計建築物的結構和運行特點,預測工程建築物與地質環境相互作用(即工程地質作用)的方式、特點和規模,並作出正確的評價,為確定保證建築物穩定與正常使用的防護措施提供依據。
一般包括兩大部分:文字和圖表。文字部分有工程概況,勘察目的、任務,勘察方法及完成工作量,依據的規范標准,工程地質、水文條件,岩土特徵及參數,場地地震效應等,最後對地基作出一個綜合的評價,提承載力等。圖表部分包括平面圖,剖面圖,鑽孔柱狀圖,土工試驗成果表,物理力學指標統計表,分層土工試驗報告表等。
④ 岩土工程勘察的意義及重要性是什麼
1、《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設計單位應當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建設工程設計。設版計文件應當權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註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勘察成果文件是設計的基礎資料,是設計的依據。因此,先勘察、後設計是工程建設的基本做法,也是基本建設程序的要求。
3、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是指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工程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能保證在正常情況下安全使用的年限。它與《 建築法》中 的 「建築物合理壽命年限」、《 合同法》中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 等在概念上是一致的。
⑤ 工程地質勘察的目的
建設工程項目設計一般分為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為了提供各設計階段所需的工程地質資料,勘察工作也相應地劃分為選址勘察(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詳細勘察三個階段。對於工程地質條件復雜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要建築物地基,尚應進行預可行性及施工勘察;對於地質條件簡單,建築物佔地面積不大的場地,或有建設經驗的地區,也可適當簡化勘察階段。各勘察階段的任務和工作內容簡述如下
1選址勘察階段
選址勘察工作對於大型工程是非常重要的環節,其目的在於從總體上判定擬建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能否適宜工程建設項目。一般通過取得幾個候選場址的工程地質資料進行對比分析,對擬選場址的穩定性和適宜性作出工程地質評價。選擇場址階段應進行下列工作:
①搜集區域地質、地形地貌、地震、礦產和附近地區的工程地質資料及當地的建築經驗;
②在收集和分析已有資料的基礎上,通過踏勘,了解場地的地層、構造、岩石和土的性質、不良地質現象及地下水等工程地質條件;
③對工程地質條件復雜,已有資料不能符合要求,但其它方面條件較好且傾向於選取的場地,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工程地質測繪及必要的勘探工作。
選擇場址時,應進行技術經濟分析,一般情況下宜避開下列工程地質條件惡劣的地區或地段:(1)不良地質現象發育,對場地穩定性有直接或潛在威脅的地段;(2)地基土性質嚴重不良的地段;(3)對建築抗震不利的地段,如設計地震烈度為8度或9度且鄰近發震斷裂帶的場區;(4)洪水或地下水對建築場地有威脅或有嚴重不良影響的地段;(5)地下有未開採的有價值礦藏或不穩定的地下采空區上的地段。
2初步勘察階段
初步勘察階段是在選定的建設場址上進行的。根據選址報告書了解建設項目類型、規模、建設物高度、基礎的形式及埋置深度和主要設備等情況。初步勘察的目的是:對場地內建築地段的穩定性作出評價;為確定建築總平面布置、主要建築物地基基礎設計方案以及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工程方案作出工程地質論證。本階段的主要工作如下:
①搜集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附有建築場區的地形圖,一般比例尺為l:2000~1:5000)、有關工程性質及工程規模的文件。
②初步查明地層、構造、岩石和土的性質;地下水埋藏條件、凍結深度、不良地質現象的成因和分布范圍及其對場地穩定性的影響程度和發展趨勢。當場地條件復雜時,應進行工程地質測繪與調查。
③對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或7度以上的建築場地,應判定場地和地基的地震效應。
初步勘察時,在搜集分析已有資料的基礎上,根據需要和場地條件還應進行工程勘探、測試以及地球物理勘探工作。
3詳細勘察階段
在初步設計完成之後進行詳細勘察,它是為施工圖設計提供資料的。此時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已基本查明。所以詳細勘察的目的是提出設計所需的工程地質條件的各項技術參數,對建築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評價,為基礎設計、地基處理和加固、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工程等具體方案作出論證和結論。詳細勘察階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
①取得附有坐標及地形的建築物總平面布置圖,各建築物的地面整平標高、建築物的性質和規模,可能採取的基礎形式與尺寸和預計埋置的深度,建築物的單位荷載和總荷載、結構特點和對地基基礎的特殊要求;
②查明不良地質現象的成因、類型、分布范圍、發展趨勢及危害程度,提出評價與整治所需的岩土技術參數和整治方案建議;
③查明建築物范圍各層岩土的類別、結構、厚度、坡度、工程特性,計算和評價地基的穩定性和承載力;
④對需進行沉降計算的建築物,提出地基變形計算參數,預測建築物的沉降、差異沉降或整體傾斜,
⑤對抗震設防烈度大於或等於6度的場地,應劃分場地土類型和場地類別。對抗震設防烈度大於或等於7度的場地,尚應分析預測地震效應,判定飽和砂土和粉土的地震液化可能性,井對液化等級作出評價;
⑥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條件,判定地下水對建築材料的腐蝕性。當需基坑降水設計時,尚應查明水位變化幅度與規律,提供地層的滲透性系數;
⑦提供為深基坑開挖的邊坡穩定計算和支護設計所需的岩土技術參數,論證和評價基坑開挖、降水等對鄰近工程和環境的影響;
⑧為選擇樁的類型、長度,確定單樁承載力,計算群樁的沉降以及選擇施工方法提供岩土技術參數。
詳細勘察的主要手段以勘探、原位測試和室內土工試驗為主,必要時可以補充一些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地質測繪和調查工作。詳細勘察的勘探工作量,應按場地類別、建築物特點及建築物的安全等級和重要性來.確定。對於復雜場地,必要時可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布置適量的探井。
⑥ 工程地質勘查分級
甲級:工程重要性等級、場地復雜程度等級、地基復雜程度等級有一項或多項為一級。
乙級:除勘察等級為甲級或丙級以外的勘察等級。
丙級:工程重要性等級、場地復雜程度等級、地基復雜程度等級均為三級。
⑦ 工程地質勘察為什麼要分段進行,詳細勘察階段應完成哪些工作
大型的工程項目往往要經過可行性論證和方案對比、優化才能動工修建,我國一般將動工修建前的研究和設計工作分為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不同行業叫法不一),工程地質勘察是為相關階段的工作提供必須的地質資料的,由於各階段對勘察成果的要求不同,所以工程地質勘察要分階段進行。另一方面,勘察是一種探索性很強的工作,對自然界的認識總是由粗而細,由淺而深,不可能一步到位,這也要求工程地質勘察宜分階段進行。但是,由於工程的規模和要求各不相同,場地和地基的復雜程度差別很大,要求每個工程都分階段勘察是不實際也不必要的,勘察單位應根據任務要求進行相應階段的勘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