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地質災害防治預案
A. 新鄉市國土資源局
新鄉市南臨黃河,與省會鄭州、古都開封隔河相望;北依太行,與鶴壁、安陽毗鄰;西連煤城焦作,與晉東南接壤;東接油城濮陽,與魯西相連,是中原城市群及「十字」核心區重要城市之一,是豫北地區唯一的國家公路運輸樞紐城市,是中華民族古代文明發祥地之一。現轄兩市(輝縣市、衛輝市)、六縣(新鄉縣、獲嘉縣、原陽縣、延津縣、封丘縣、長垣縣)、四區(衛濱區、紅旗區、牧野區、鳳泉區)以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工區、新鄉工業園區。總面積8290平方公里,總人口591萬;其中市區面積422平方公里,人口100萬。
於樹森 局長、黨組副書記
趙世軍 黨組書記、副局長、儲備中心主任
李世成 副局長
裴部之 副局長
李宇方 副局長
范玉嶺 副局長
張保成 紀檢組長
劉傳偉 調研員
馬國慶 助理調研員
於樹森簡介:河南新密人,1953年10月出生,漢族,1970年1月參加工作,1976年10月入黨。1970年1月~1973年1月,新密市冶煉廠工作;1973年1月~1977年1月,解放軍某部駕駛員、教員;1977年1月~1987年12月,鄭州市委、市總工會工作;1988年1月~1999年11月,鄭州工人日報社常務副總編、主任編輯;1999年11月~2004年4月,新華社河南分社《河南內參》主任記者;2004年4月~2008年3月,河南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2008年3月,任新鄉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副書記。
【機構設置】新鄉市國土資源局現有幹部職工180人,退休人員29人;市局機關編制41人,實有40人。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法規監察科(信訪科)、調控和監測科、統籌城鄉發展規劃科、財務科、耕地保護科、用地審批管理科、地籍管理科(測繪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礦產開發管理科、地質勘查與環境科、人事科(直屬機關黨委)、行政事項服務科13個職能科室;下設鳳泉分局、牧野分局、高新區分局、工業園區分局4個派出機構,土地儲備中心、土地監察隊、征地事務所、設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國土資源信息勘測中心、地產中心、國土資源局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9個直屬事業單位。
【土地資源】新鄉市地處黃河中下游,境內黃河170公里,流域面積4558平方公里。地形分為山區、丘陵、平原三類,以平原為主,占總面積的78%,平原地形為黃河沖擊平原和山前傾斜平原的過渡區,土層深厚肥沃,平坦遼闊,是全國重要的商品糧基地和優質小麥生產基地。截至2010年底,全市轄區總面積829089.12公頃,其中,耕地475216.08公頃,園地6642.61公頃,林地93626.83公頃,草地5749.99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22920.83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8897.04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63445.63公頃,其他用地32590.11公頃。
【耕地保護】在全市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市政府和各縣(市、區)政府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明確各級政府行政首長為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護第一責任人,對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負總責,明確各縣(市、區)耕地保護目標任務。市國土資源局與各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簽訂了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全市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穩定在681.7萬畝和581.7萬畝以上,保護率達到85.32%,連續11年實現耕地佔補平衡。
【依法行政】積極推行依法行政責任制,認真抓好「依法行政」五年規劃實施工作。組織開展了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各類規范性文件51件,及時向市政府法制辦上報了「立、改、廢」意見,其中建議保留41件、廢止9件、修改1件。充分發揮行政糾錯功能,規范系統內行政執法行為,2010年共審理行政復議案件兩起,結案兩起,受理率、結案率均達100%。行政應訴4起,勝訴3起,1起正在審理之中。積極做好耕地破壞鑒定工作,2010年,共對8起破壞耕地案件進行了實地鑒定,有力地打擊了破壞耕地行為。認真做好土地出讓金追繳工作,追繳土地出讓金近5千萬元。
【規劃修編】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通過國家二十多個部委的審查,正式報國務院待批。2010年3月9日,全市128個鄉(鎮、辦事處)的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全部獲市政府批復,正式實施。鄉鎮規劃的審批實施為本市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產業集聚區建設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等創造了條件,保障了重點項目順利落地實施。
【土地利用】為增加土地供應的計劃性和規范性,結合各地經濟發展和土地市場的實際狀況,科學制訂年度(季)土地供應計劃和年度城市房地產用地供地計劃,比較嚴格地執行了供地計劃特別是房地產用地計劃,確保了本地房地產市場穩定。2010年,市本級土地供應計劃總量為201.0315公頃,截至2010年11月底,實際供應土地196.0532公頃,占土地供應計劃的97.52%。土地供應總量同比減少了50.9753公頃,減幅20.64%,已供應196.0532公頃土地中,存量用地117.9808公頃,占供應總量的60.18%;新增建設用地78.0724公頃,占供應總量的39.82%。
【國有建設用地管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得到嚴格執行,土地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工業用地及商業、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的市場配置率進一步提高。政府供應土地及劃撥土地改變用途,劃撥土地轉讓,出讓土地改變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的辦理符合國土資源部「雙規范」要求。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運行良好規范,「專人、專機、專線」制度落實,土地供應計劃、宗地出讓公告、供前公示、合同填報、結果公告、開發建設、供後監管等環節數據信息全部及時通過系統填報、更新和上傳,並定期檢查,撰寫分析報告。2011年11月22日以後,按照國土資源部和省國土資源廳的要求,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及時轉並國土資源主幹網運行,將宗地坐標信息全部通過系統上傳,土地市場建設進步科學化、規范化及精確化。針對全國特別是一、二線城市房價居高不下且具持續上漲的趨勢,國家頻出宏觀政策予以調控,省級以上政府及監察、國土部門分別下發了國辦發〔2010〕4號、國土資發〔2010〕34號、豫國土資發〔2010〕2號、3號及國土資發〔2010〕151號等文件對土地市場進行了宏觀調控。市本級通過監測監管系統供應土地94宗162.5060公頃(新增建設用地49.7688公頃),以出讓方式供應79宗146.9836公頃,合同價款47325.0111萬元,以劃撥方式供應15宗15.5233公頃。
【地籍管理】2010年,加快推進國土資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完成全市城鎮、農村資料庫建設。全年市區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1705宗、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3宗、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4宗;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發證119宗,注銷他項權利登記95宗;協助法院查封56宗,解封18宗;土地登記公告刊登36期,資料公開查詢49次。
【第二次土地調查】2010年,完成了農村土地調查成果核查任務,完成了「批而未用」地類的核查、耕地增加數量的核實分析、建設用地增加數量的核實分析,對基本農田劃定范圍內非耕地類進行了核實,並對「飛地」情況進行了調查統計,核查結果均報送省第二次土地調查辦公室。完成了全市權屬界線接邊任務,為節省人力、財力,提高效率,組織所轄8縣(市)4區集中開展了權屬接邊工作並順利完成接邊任務,接邊成果順利入庫上圖並及時上報備案。開展全市「二調」成果預匯總,按照省「二調」辦工作計劃安排,收集全市已上報國家審核等候確認的「二調」成果數據,要求承擔匯總任務的技術隊伍進行「二調」成果預匯總,希望通過預匯總初步掌握全市土地利用現狀。按照省廳及城鎮地籍數據更新的要求,2010年度變更調查工作通過政府公開招標,確定了技術隊伍,並全面開展年度變更調查與遙感監測工作及城鎮地籍數據更新工作,完成了成果匯總及上報任務;完成了「一張圖」工程建設外業核查及成果上報。對監測圖斑做到「四到」,即走到、看到、拍到、記錄到,外業結束又組織專人對調查成果真實性進行嚴格的審核,確保了調查底圖、監測圖斑記錄、照片與實地的「四一致」,外業核查成果已上報。
【用地保障】通過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全市最終爭取到城鎮建設用地規模22.5萬畝,位列全省第五位;全市核減基本農田11.7萬畝,佔全省核減基本農田總量的五分之一。2010年3月初,全市128個鄉(鎮、辦事處)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全省第一個落地,實現「四規合一」,為城鎮、產業集聚區(專業園區)、新農村建設及項目順利落地奠定了基礎。全力保障項目用地,2010年,下達本市新增建設用地計劃7005畝,2009年上報、批准用地達到34224畝。新鄉市市區用地在全省第一個獲國務院審批,共批准用地8980畝。
【土地收購儲備】2010年,協調區、鄉政府先後完成了城關建材市場、洪門新村置換用地等地塊的收購拆遷,共收購土地558畝、拆遷各類建築物19.25萬平方米,遷移墳墓200餘座,完成了2009年已徵收的1049畝土地的地面附著物的清理、遷移、糾紛處理和補償。協調有關縣政府解決易地補充耕地指標1900餘畝,確保儲備用地手續按時上報。完成了高鐵車站周邊和107國道以西共計1200餘畝新征土地的勘測、聽證、各種費用的上繳等工作。
【土地「招拍掛」出讓】按照2010年經營性用地供應計劃,全年共舉行「招拍掛」活動10次,出讓土地29宗,成交26宗,面積2162.3099畝,成交價款91609.7821萬元,其中,商住用地17宗,面積1484.4599畝,成交價款82538.596萬元;工業用地9宗,面積677.85畝,成交價款9071.1861萬元。市本級17宗,面積1347.3729畝,成交價款77325.3831萬元,其中,商住用地成交16宗,面積1214.3429畝,成交價款74664.765萬元;工業用地成交1宗,面積133.03畝,成交價款2660.6181萬元;開發區成交8宗,面積699.227畝,成交價款9655.999萬元,其中,商住用地成交1宗,面積235.127畝,成交價款3762.031萬元;工業用地8宗,面積446.1畝,成交價款5893.968萬元;工業園區成交1宗工業用地,面積115.71畝,成交價款4628.4萬元。本年度處置破產企業土地資產9宗,面積約593畝,成交價款約3.68億元,通過土地資產處置變現為改制企業安置職工提供了資金保障。
【南水北調渠首及沿線土地整治重大項目建設】新鄉市率先提出的200萬畝重大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河南省南水北調渠首及沿線土地整治重大項目),是7個省申報國土資源部審批項目中通過的第一個。2010年10月19日,該項目在新鄉市正式動工建設,涉及封丘、原陽、延津三縣,共佔地230萬畝,土地整治200萬畝,爭取資金28.86億元,2010年到位資金5.4321億元。項目實施後,新增耕地13.9萬畝,每年可增加糧食6億斤,該項目第一期整治土地19.6萬畝,投資2.79億元。
【產業集聚區建設】2010年,全市28個產業集聚區(專業園區)規劃全部落地,產業集聚區規劃總規模184.6平方公里,起步區70.6平方公里、發展區55.5平方公里、控制區58.5平方公里。新鄉市13個省定產業集聚區共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計劃3900畝,佔全市總計劃的55.7%。實際用於產業集聚區(含專業園區)的用地總面積為7716.6畝,占應保障產業集聚區計劃總量的197.8%。累計建成標准廠房638.9萬平方米,2010年建成178.3萬平方米。
【城鄉統籌工作】2010年,全市3571個行政村規劃整合為1050個新型農村社區,全部落實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全市重點建設的369個新型農村社區用地總規模20萬畝,安排使用存量土地8.5萬畝,新增規模11.5萬畝,新增規模中安排規劃指標0.7萬畝,安排增減掛鉤項目區10.8萬畝。新鄉市共獲批掛鉤周轉指標1.11萬畝,佔全省總量的28.88%。市委、市政府下發了《關於開展農村建設用地專項整治推進統籌城鄉發展的通知》,在全市開展農村建設用地專項整治工作,量化各縣(市、區)拆舊任務,規定了拆除復耕時限,制定了獎懲措施。
【新鄉設立全國首家土地法庭】2010年6月24日,我國首家以專職審理土地糾紛案件的「土地審判庭」在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掛牌。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副專員杜滇昆、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李志民,新鄉市市長李慶貴、政法委書記弋振立出席了掛牌儀式。土地糾紛審判庭主要職責是審理因統籌城鄉發展、城市化建設、房屋拆遷、土地徵用等各種土地產權糾紛引起的案件。土地違法案件發現、處理、執行問題以及土地信訪糾紛等問題有望得以有效解決。
【土地開發整理】2010年,土地整理中心大力推進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開展土地綜合整治,中心監管共有13個實施項目,建設總規模151512.9畝,總投資15578.08萬元,新增耕地面積8034.9畝,項目全部竣工並通過驗收。
【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督導相關縣(市)完成2009年獲批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區的實施,尤其是對拆舊區的拆除復墾工作進行專項督導,確保相關縣(市)按期完成掛鉤試點,做好掛鉤周轉指標的歸還。2010年初,組織各縣(市、區)申報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139個,總面積1.38萬畝。受全省掛鉤周轉指標總量限制,省廳在申報的項目中有保有壓地批准了57個項目區,總面積2860畝。12月初,再次爭取省廳掛鉤周轉指標2000餘畝,保障了49個社區前期用地。
【行政事項服務】2010年,共受理各類辦件418件,其中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審批89件、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190件、土地使用權變更初始登記14件、建設項目壓覆礦床17件、土地使用權抵押注銷兩件;為企業辦理他項權利登記104件,有效緩解了企業的資金壓力。
【企業服務】2010年,共審查市屬、局(委)屬改制企業土地資產處置方案20份、改制審批表60份,依據法規政策提出修改意見30餘條。為7家改制企業辦理了土地評估結果備案(初審),涉及土地13宗10.22公頃(153.3畝),土地資產評估價值5761.9萬元。積極做好服務企業改制各項業務工作,起草上報改制企業辦理土地出讓手續請示、批復48份,為14家改制後企業辦理土地出讓手續,涉及土地32宗39.4614公頃(591.92畝),土地出讓合同價款4909.0257萬元。參加市屬、局(委)屬企業改制相關會議34次,對市領導批轉、有關部門轉呈、企業直接報送的涉及改制問題的20餘份來件,及時依法依規提出回復意見。
【礦產資源】新鄉市境內已發現的礦種有4大類28種,其中能源礦產主要有煤、石油、天然氣、地熱等;金屬礦產主要有鐵、銅、鉛、鋅、金等;非金屬礦產主要有水泥用灰岩、白雲岩、重晶石、花崗岩、大理岩、粘土等;水氣礦產包括地下水、礦泉水等。優勢礦產主要是煤和石灰岩,主要分布在輝縣市和衛輝市境內。全市礦產地總數為131處,其中,地質工作程度達到普查以上的38處。礦產規模達到小型以上礦產地有53處,其中大型礦床10處,中型礦床13處,小型礦床30處,礦點及礦化點78處。探明的礦產資源儲量中,煤炭12.6億噸、泥炭102.28萬噸、水泥用灰岩7.5億噸,重晶石30.7萬噸、水泥配料用粘土5366萬噸、耐火粘土877萬噸。
【礦產資源管理】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共有礦山企業133家。按發證許可權分,部級發證兩個,省級發證13個,市級發證4個,縣級發證114個。按礦種分,其中煤礦10個,白雲岩8個,礦泉水4個,地熱1個,建築用砂3個,磚瓦粘土1個,磚瓦用頁岩11個,建築石料用灰岩91個,重晶石2個,石英砂岩2個。2010年度,全市從事礦業總人數為5853人,采礦總量為1759萬噸,礦業總產值244016.25萬元,綜合利用總產值2180萬元,礦產品銷售收入24748.86萬元,利潤總額為25650萬元。
【地質災害防治】全年無大的地質災害事故發生。2010年,新鄉市編寫了地質災害防治方案並發布實施,有力地推動了新鄉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嚴格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度,開展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培訓。全部完成新鄉市境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工作。衛輝市被國土資源部授予全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榮譽稱號。
【地質環境治理和礦山公園建設】2010年,爭取到國家級「兩權」價款資金1400萬元,省級「兩權」價款資金2588萬元用於新鄉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經過兩年多努力,鳳凰山省級礦山公園成功獲得「國家礦山公園」稱號。
【測繪管理】2010年,進一步健全了測繪管理機構,積極主動與當地人事編制部門聯系,把機構落實到位,目前,所轄8縣(市)中,已有6縣(市)成立了測繪管理科或加掛了測繪管理科牌子。有效整合利用測繪資源,提高測繪應急保障能力,為應對市內突發事件提供高效有序的測繪保障,認真編制了《新鄉市測繪應急保障預案》,並成立了新鄉市測繪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新鄉市測繪應急保障專家庫,開展了「數字城市」項目申報,籌劃編制領導工作用圖,積極開展了測繪類航空攝影與遙感項目報審和測繪任務備案工作,10月,積極配合省測繪質量產品監督檢驗站對輝縣市規劃局1:1000航測成圖項目進行了驗收,經過專家的一致評定,結果為合格。2010年,對全市36家測繪單位進行了測繪資質復審,22家測繪單位通過復審,全市復審換證率達到80%以上。
【信息化建設】市、縣兩級國土資源信息網路基本建成,運行情況良好。局機關大樓信息網路和中心機房工程建設完成,並通過專家驗收。局電子政務內網及外網、省、市、縣國土資源主幹網、電子監察網均建成並投入應用;安裝並啟用安全網閘、網路防病毒軟體等,確保信息網路安全運行,縣(市)局基本建立了區域網,市、縣級視頻會議系統建成並投入使用。全面完成河南省建設用地動態監管系統建設任務。電子政務系統在市、縣兩級主要業務部門得到應用。2010年,各科室部門在網站上共發布各類信息1157條,收到網友留言35條,其中回復4條;收到各類網上信訪56件,回復18件。為促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兩次網站政務公開信息檢查通報。聘請專業公司專家,對全局工作人員進行網路安全、辦公系統、防病毒軟體應用等約200人次的信息技術培訓。
【鄉所建設】鄉鎮機構改革以來,新鄉市基本完成基層國土資源所的機構建設工作。按照省廳下發的《基層國土資源所規范化建設驗收標准》,要求縣(市、區)迅速展開自查,通過抽查、檢查,2010年,全市共設置126個基層國土資源所,106個基層國土所達到規范化建設驗收標准,達標率83%。完成省廳規定的75%的基層所達標任務。
【執法監察】2010年,市區共查處違法案件90起,立案調查90起,下達處罰決定90起,收繳罰款776萬余元,其中,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土地違法案件36起,申請率達到100%,向公安局移送土地違法案件22起,移送率達到100%。查處土地違法案件結案率100%,按要求圓滿完成了2010年度的工作目標。
2010年共接到「12336」群眾舉報案件及信件37件,上級領導交辦件63件,根據案件不同情況及時組織人員調查落實,同時將交辦內容傳真至有關縣局,並按時間要求將調查處理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了回復,做到了及時受理、及時處理。
【土地衛片執法】2010年,為保障衛片執法檢查工作順利有序開展,我市成立了以市長為組長,副市長為副組長,市公安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監察局等15個單位為成員的2009年度衛片執法檢查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開展土地衛片執法監察工作,建立了五個督查組,一是外業核查變化圖斑督查組;二是綜合材料匯總組;三是合法用地審核組;四是違法用地處理情況核查組;五是統計報表審核組。為全面推動工作,市衛片執法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制定和印發了《新鄉市開展2009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將2009年衛片執法檢查工作與專項整治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明確了專項整治和衛片執法檢查活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統一標准,統一要求,統籌安排。本次衛片執法檢查對全市6縣2市4個區行政區域內的土地使用情況進行了監測,共監測542個變化圖斑,後新增補變化圖斑1209個,總圖斑數為1751個,涉及土地面積26766.61畝,其中,合法用地面積19276畝,涉及耕地面積18157畝;違法用地面積1152畝,涉及耕地面積935.42畝,實地偽變化涉及土地面積為6338.61畝。違法用地宗數佔新增建設用地總宗數比例為22.38%,違法用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總面積比例為5.64%,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佔新增建設耕地總面積的比例為4.9%。
【信訪工作】為進一步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力度,妥善解決信訪穩定苗頭,在全市系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百日競賽」和「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活動,同時,各單位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對本轄區內迅速開展拉網式大排查,摸清情況,做好登記,建好台賬。對各類國土資源信訪隱患苗頭,特別是第一季度已經發生進京、赴省的信訪案件,切實做到案結人穩。2010年,新鄉市國土資源系統共受理群眾來信436件(包括重信),全市國土資源系統接待群眾上訪共1560批6350人次,受理接待電話1162個。全年來市來訪共計327批606人次,集體訪20批136人次,集體訪批次占總批次的6%,人次佔22%。個體訪307批470人次,個體訪的批次占總批次的94%,人次占總人次的78%。其中違法佔地31%,征地糾紛23%,權屬糾紛12%,非法轉讓10%,破壞耕地5%,探采糾紛2%,咨詢建議17%。與同期相比,來市訪下降12%,集體訪批次下降10%,集體訪人次上升22%,信件總量下降26%。
(李永剛王素閣)
B. 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擬訂本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縣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實施。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要標明轄區內主要災害點的分布,說明主要災害點的威脅對象和范圍,明確重點防範期,制訂具體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確定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主要包括編制依據、主要地質災害點情況、地質災害威脅的主要對象和威脅范圍、地質災害發展趨勢、地質災害的重點防範期、地質災害調查與監測、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等內容。編制方法如下:
(1)編制依據
說明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編制的法律依據,簡要概括本行政區內的地理特徵、地質構造特徵和氣象水文特徵。本部分可單獨立章,也可作為前言。
(2)主要地質災害點情況
說明上年度本行政區內地質災害發生的基本情況、採取的主要防災措施和取得的防災效果,以及本年度地質災害的發展趨勢預測。
(3)地質災害威脅的主要對象和威脅范圍
結合本行政區地質災害調查(普查)的結果、地質災害發生的基本規律以及本年度地質災害發生發展趨勢預測結果等情況,確定本年度的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及其威脅對象和范圍,並按照不同層級隱患點(預案點)的防災要求,編制隱患點防災預案。
(4)地質災害發展趨勢與重點防範期
地質條件改變、氣候變化、人為活動強度和方式的變化等因素影響地質災害發展變化趨勢。結合本年度行政區內的引發地質災害的主要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的特徵,敘述不同區段的重點防範期。
(5)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要求,明確地質災害防治的行政首長負責制和部門責任制,分別敘述地方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以及交通、建設、水利、鐵道、旅遊、氣象、廣播電視、通信等相關部門的責任范圍。另外,應明確本行政區的主要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及組織實施單位。
(6)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具體確定進入本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每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責任人和防災責任人,列出其姓名、職務及聯系方式。如本級方案不能確定,應註明由下一級防治方案確定。
C. 泉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編制初探
陳向陽1戴全福2
(1福建省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察研究院,漳州,363000;2泉州市國土資源局,泉州,362000)
摘要編制地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是《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明確要求,也是地方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在編制《泉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過程中對應急預案的特性進行了探索,並初步提出一個較為完善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應具有全面性和預見性、統一性和程序性、協調性和靈活性、權威性和強制性、開放性和可擴展性的特點。
關鍵詞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特性
前言
目前,各地都在針對經濟社會生活中可能出現的緊急狀態訂計劃、做預案,以期能在突發事件發生前做好充分的准備工作,在事件中協調、有序地採取應對行動,在事件後盡快恢復秩序。
所謂的應急,是指需要立即採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故發生或者減輕事故後果的狀態,有時也稱為緊急狀態。而應急預案則是經一定程序事先制定的應對突發性災害的行動方案。
泉州市是福建省地質災害的高發區,據統計,1990~2002年平均每年發生129.1處地質災害,共造成117人死亡,占本市因自然災害死亡的22.33%,由於泉州市地質災害的群發性、突發性特點表現十分明顯。對泉州市特別是山區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如2000年6月18日,惠安縣輞川鎮後任村居民屋後發生突發性滑坡,造成了9死1傷的嚴重傷亡事故。2000年6月17日~19日安溪縣發生地質災害187處,8月23~26日發生地質災害286處,兩次災害數量占該縣災害點調查總數的79.76%。針對泉州市地質災害的這種群發性、突發性的發災特點及其造成的嚴重災情,泉州市今年發布了《泉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希望能在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時提高快速反應能力,盡力降低災害損失。
1應急預案的特性
在編制過程中,我們認為一個較為完善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應當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性:
1.1全面性和預見性
泉州市地質災害大都具有突發的特點,事件的發生往往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全年的各個時期都可能出現突發性的地質災害,因此在對本地區所面臨的地質災害威脅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後,《應急預案》將全年地質災害的應急准備分為四種狀態,見表1。
表1地質災害應急准備一覽表
在應急准備時,既要注重那些已經出現災害前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通過「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及「地質災害避險明白卡」的發放達到預警目的),又應該對那些不曾發生但卻可能發生的事件(如地質災害次生災害),盡可能地考慮意外的情況,設想各種復雜的可能。如我市地質災害多發生在山區農村,這些地方多數交通、通訊條件較為不便,搶險救援力量、裝備等較為薄弱,因此《應急預案》規定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首先在第一時間組織、動員基幹民兵組織及受災地村民搶險、自救,並根據地質災害的實際情況,通過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請求當地駐軍、武警部隊等力量參與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危險區(點),應開展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基本知識培訓,並進行訓練演習。在臨災應急狀態時,應組織有關人員值班管理,保證救援力量可隨時投入搶險救災應急工作。
1.2統一性和程序性
應急反應統一指揮和應急處置的程序性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指揮的混亂、失當,反應延誤都可能造成災情的擴大,所以首先應保證突發事件發生時的統一指揮權。《應急預案》制定時首先明確了泉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為泉州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並成立了搶險、評估、治安、通訊、宣傳、物質保障等10個專業小組,這些小組在地質災害應急時都具有其獨立的應急任務,每個小組由特定機構領導,並指定若干輔助機構。同時《應急預案》還制定了事件發生時的調查、報告與應急處置的基本程序,並根據地質災害可能的危害程度、災情等因素建立統一的地質災害分級標准,詳見表2。
表2地質災害危害程度、災情分級表
註:1.危害程度採用受威脅人數和可能的經濟損失兩個指標評價;
2.災情分級採用死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兩個指標評價;
3.表中只要兩個指標達到一項,即可作相應的災情和危害程度判定。
1.3協調性和靈活性
協調性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首先預案要與上一級政府乃至國家的應急反應計劃相協調,落實上一級政府和國家對應急反應的總體要求以及各項有關的措施。其次要與同級各部門的應急反應計劃相協調,以便在事件范圍涉及不同轄區時聯合行動。與協調性相關的是要有統一的預警信號並保障各有關單位通訊、聯絡的暢通。
靈活性是指由於泉州市突發地質災害在發生時其規模、影響范圍、災害損失的方式等各有不同,因此,應急預案的制定應當具有一定的靈活性。《應急預案》強調對緊急事件既要作出統一的、協調的反應,同時也根據應急工作的實際情況在遇到不同類型和規模的地質災害緊急事件時,可視情況啟動全部或部分專業組的職能。這種組織結構方式使執行各職能的專業小組專長得到發揮,同時能保證這樣一種應急體系在組織結構上具有最大限度的靈活性。
1.4權威性和強制性
應急反應關繫到公眾的安全和整個社會的穩定。因此,在落實預案的過程中應樹立預案的權威性,應急預案應由同級政府發布,在預案的編制過程就應以相關的法律法規為依據,正因為如此才可保證預案的執行具有強制性的屬性。如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就是預案強制性的最好體現。
1.5開放性和可擴展性
開放性是指預案的制定應當吸收社會各個方面的參與,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我市對地質災害的防治還存在多頭管理的現象,特別是那些需要有關部門、機構、組織(如交通、建設、水利、旅遊等部門)配合才能加以實施的措施,一定要充分溝通和交流。第一,開展經常性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公眾認識到地質災害的嚴重威脅,了解地質災害應急反應機構的職能、責任、工作程序,爭取公眾的支持和監督,為公眾在事件發生時尋求相應的幫助提供方便。第二,要建立公共的地質災害信息發布機制,用及時、准確、權威的信息穩定公眾的情緒,消除他們的恐懼,引導他們配合應急行動,傳遞正確的自我防護知識,切斷謠言的傳播,維護社會的穩定。同時,密切關注媒體對突發性地質災害事件的反應,發現偏差及時糾正。第三,要有對預案進行事後評估的機制,發現問題及時修訂,使其不斷完善。
擴展性是指應急行動應當特別注意與上一級政府和國家的應急反應計劃、與各類非政府組織如,紅十字會、志願者組織、慈善機構等相關計劃相互銜接。一方面可以利用上述單位的技術優勢彌補本地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各種渠道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資源。
2結語
綜上所述,一個完善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並不是獨立的,它和其他部門的應急計劃(或預案)是應對社會經濟生活突發性事件的有力保障,是地方統一的災害綜合管理框架的一部分,它能使我們在遇到各種突發的緊急情況時迅速啟動預案,按程序執行對策,使地質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及時、有序、高效地進行。
D. 誰有《重慶市突發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全文謝謝!!!
重慶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和搶險救災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三)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以人為本、快速反應,統一領導、分工負責,依靠科學、因地制宜,未雨綢繆、有備無患的原則。
(四)本預案所稱地質災害應急是指發現災害的災前應急、災害發生過程中應急和災害發生後應急。
(五)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重慶市境內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搶險救災工作。
二、地質災害等級劃分
地質災害按照因災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一)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本預案適用於以上四個等級的地質災害,同時對減輕一般性地質災害的行動具有指導作用。
三、應急機構和職責
(一)重慶市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
市政府成立重慶市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和搶險救災工作。
1、指揮部組成:
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成員:市計委、經委、建委、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公安局、水利局、民政局、衛生局、交通局、安監局、地震局、氣象局、旅遊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
2、指揮部職責:
(1)統一領導和指揮全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2)調動、整合全市救災力量,決定並組織制定搶險救災對策和措施;
(3)根據搶險救災工作需要,啟動《重慶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二)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1、辦公室組成:
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市國土資源局分管副局長兼任。成員由市國土資源局地質環境處及有關處室的負責同志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江南、江北應急分隊。
2、辦公室職責:
(1)迅速了解、收集、匯總及分析災情,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2)傳達指揮部的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
(3)負責與上級地質災害應急機構保持聯系,協調市政府的應急救災工作;
(4)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會商災害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
(5)負責災情和搶險救災工作的信息發布,統一向新聞單位提供信息,做好宣傳、報導等工作;
(6)負責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有關部門的職責
市計委、經委:負責重大救災項目和應急治理項目計劃的協調安排和監督管理。
市建委:組織發生或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地區的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危房檢查,指導群眾安全轉移;組織災區供水、供氣、城市道路、排水等有關設施的防護、巡查、搶修和排險,保障災區供水、供氣;組織行業主管部門搶修因災受損的市政公用設施,幫助災區制定和實施重建規劃。
市國土資源局:承擔重慶市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汛前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體系、汛期值班制度、險情巡查檢查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構築群測群防網路;組織應急調查、災情核查和災害監測工作並對災害的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會同市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助的部署、監督和技術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災害評估,確定地質災害應急治理項目。
市財政局:負責籌集救災應急資金及其下撥、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為救災應急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應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組織災區群眾安全撤離或轉移,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防止因地質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的發生。
市水利局:組織和督促主管部門開展庫周、水利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監測、搶險、救助工作;負責被毀水利工程的修復。
市民政局:及時掌握災民安置動態,組織調運救災物資,協助災區各級人民政府及時設置避險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制定應急救災款物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及應急救災款物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應急救災捐贈款物的接受、下撥和管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救濟災民,安排好災民生活並及時向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民救助和安置情況。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急救和衛生防疫隊伍,調集必要的衛生器械、葯品等,及時趕赴災區投入搶救治病和防疫工作;保證災區飲水和食品衛生安全;負責災區疫情監測和信息收集報告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組織恢復被毀壞的干線公路、水路等基礎設施,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路線的暢通;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標志,警示過往車輛和行人;負責組織車輛運送救災應急物資,做好搶險救災人員、物資以及需轉移災民的緊急運輸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災區企業的生產安全,並指導、監督災區迅速恢復生產;負責尾礦庫、尾礦壩、尾沙池、地下礦井等安全檢查、監督,並向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
市旅遊局:負責組織恢復被毀的旅遊基礎設施;負責旅遊區旅遊資源的保護和排險。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災害預警所需的氣象資料信息,對災區的氣象條件進行監測預報。
其他有關部門:通訊部門負責組織和協調災區受損通信設施的搶修,保證應急指揮的通信暢通;電力部門負責幫助災區搶修和恢復電力設施,保證災區電力供應;視災情需要,武警部隊在市政府指揮下,負責迅速調集部隊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並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轉移災民、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其他有關部門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參與搶險、救助工作。
E.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制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國家、國土資源部總體預案框架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編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市(地、州)、縣(市、區)級應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F.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6)新鄉市地質災害防治預案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G. 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及防治規劃
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建議
為了有效地減輕地質災害損失,給地方政府編制防災預案提供依據,特編制重要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建議。編制的主要指導思想是在「以人為本」的思想指導下,針對重要災害隱患點作出中長期預報,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預測。逐點落實包括監測、報警、疏散、應急搶險等內容的預防措施,防災責任要落實到具體的鄉鎮、單位。針對一般災害隱患點僅提供點號,作為群測群防的依據。
圖7-11 防災預案災點與群測群防災點分布圖
本次調查的340處威脅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地質災害點中,其中滑坡239處,不穩定斜坡51處,崩塌50處。根據野外調查,穩定性分析和風險評估結果,挑選出26處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作為延安市寶塔區重大地質災害(圖7-11,圖7-12),編制區級防災預案(表7-5)。挑選出41處地質災害隱患點,作為延安市寶塔區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點(表7-6)。對311處地質災害隱患點編制地質災害防範巡查計劃,巡查路線按照先重點後一般、全面檢查,交通方便的原則,依據自然地理行政區劃將該區分為中西部:寶塔區-棗園鎮-河庄坪鎮巡查路線,寶塔區-柳林鎮-萬花鄉巡查路線,寶塔區-橋兒溝鎮-川口鄉-李渠鎮巡查路線;中東部:姚店鎮-甘谷驛鎮-元龍寺鄉-青化砭鎮巡查路線,李渠鎮-馮庄鄉-梁村鄉巡查路線;北部:蟠龍鎮-貫屯鄉-梁村鄉巡查路線;南部:南泥灣鎮-松樹林鄉-麻洞川鄉-臨鎮鎮-官莊鄉巡查路線。
圖7-12 城區防災預案災點與群測群防災點分布圖
表7-5 重大地質災害點防災預案一覽表
續表
表7-6 地質災害防範巡查與群測群防災點一覽表
續表
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議
為了有效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為地方政府編制防治規劃提供依據,特編制重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議。編制的主要指導思想是在科學發展觀與構建和諧社會的思想統領下,以保障新農村建設和「以人為本」為主要目標,劃定地質災害防治分區,確定防治方案。防治方案的實施安排和實施防治方案的保證措施等內容不予詳述。
(一)地質災害防治分區
根據寶塔區地質災害發育特徵、分布規律和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危險程度分區評價結果,結合《延安市城市總體規劃概況》、《延安市寶塔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第十個五年計劃》的要求,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對全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總體規劃(表7-7)。
表7-7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分區說明表
小區名稱:Ⅰ1(棗園—川口—柳林—萬花重點防治區),Ⅰ2(青化砭—姚店重點防治區),Ⅰ3(胡家溝—老莊灣—後廟溝重點防治區),Ⅰ4(史家窪—貫屯—魯屯重點防治區);Ⅱ1(蟠龍—梁村—元龍寺—馮庄—強家窯次重點防治區),Ⅱ2(鄧屯—金盆灣—麻洞川次重點防治區),Ⅱ3(姚家坡—臨鎮東村次重點防治區);Ⅲ(南泥灣—松樹林—官莊一般防治區)。
(二)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1.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結合各地質災害點的穩定性和危險程度,選擇危險大、可能造成群死群傷和財產損失的41處群測群防點(表7-6),採用群專結合的方式監測(圖7-11)。對於威脅到鐵路的4處、公路的12處、水庫的1處共計17處地質災害點,應由相應的部門負責監測,其餘258處地質災害點為群眾留觀點,由村民進行留心查看。依據地質災害的危險程度大小,劃分其監測級別,依據級別,落實監測責任人。
2.地質災害點居民搬遷避讓
區內66處威脅到村民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應採取搬遷避讓措施,其中,全村搬遷避讓的6處,滑坡整體穩定僅局部不穩定,或僅威脅部分住戶的60處。全區搬遷避讓共660戶1981人,1855間房(及窯洞)。其中2010年底前搬遷避讓地質災害及其隱患點57處,涉及502戶1508人,1478間房及窯洞(表7-8)。2015年前搬遷地質災害隱患點9處,涉及158戶473人,407間房及窯洞(表7-9)。
表7-8 近期(2010年底前)搬遷避讓規劃明細一覽表
續表
續表
表7-9 遠期(2015年底前)搬遷避讓規劃明細一覽表
3.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區內適宜做工程治理的地質災害點有39處,規劃近期治理32處,遠期治理6處。其中:近期已勘查有待治理的地質災害點有虎頭峁滑坡(BT2121),東馨家園滑坡(BT3067)。建議近期對延安市鳳凰山東北麓電影院至市場溝口斜坡地段進行綜合治理,該地段涉及12處城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其中10處地質災害點危險程度大,有待勘查治理(表7-10)。
表7-10 工程治理災害點一覽表
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