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點國家補貼政策
① 問一下政府地質災害國家有補貼嗎請求政府為百姓著作主
有保險的話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政府只是幫助,幫助大家推脫困境。
② 農村地質災害政府怎樣補貼的
想問一下農村地質災害怎麼補,有沒有
③ 國家對地質災害易發點有什麼政策沒有
大多數地質災害點都有檢測的,包括動態和衛星檢測等
④ 政府下達地質災害隱患點房屋搬遷通知書,有補貼嗎,怎麼補貼
地質災害隱患點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專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屬災情四級。而地質災害危險區是指已經出現地質災害跡象,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區域或者地段。
⑤ 請問地質災害(政府強力要求搬遷的農家戶)國家是怎樣補貼的
其他回答
地質災害搬遷是必要的,群眾的生命安全為重,補償沒有統一的標准,各地執行不一致,要看中央或地方劃撥的經費。
⑥ 請問農村地質災害政府是怎麼補助的
各地補助不一樣,要根據地質災害的損害層度,國家,地方財政狀況,居民收入消費狀況建議您到你當地的抗震救災辦或民政局去問個清楚。
⑦ 自然災害國家有補貼嗎法律依據是什麼
有些有,有些沒有,看具體情況!
第四章災後救助
第十八條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採取就地安置與異地安置、政府安置與自行安置相結合的方式,對受災人員進行過渡性安置。
就地安置應當選擇在交通便利、便於恢復生產和生活的地點,並避開可能發生次生自然災害的區域,盡量不佔用或者少佔用耕地。
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鼓勵並組織受災群眾自救互救,恢復重建。
第十九條自然災害危險消除後,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研究制訂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規劃和優惠政策,組織重建或者修繕因災損毀的居民住房,對恢復重建確有困難的家庭予以重點幫扶。
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應當因地制宜、經濟實用,確保房屋建設質量符合防災減災要求。
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門應當向經審核確認的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發放補助資金和物資,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當為受災人員重建或者修繕因災損毀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第二十條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由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由村民小組、居民小組提名。經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自然村、社區范圍內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異議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門審批。
第二十一條自然災害發生後的當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為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受災地區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在每年10月底前統計、評估本行政區域受災人員當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難和需求,核實救助對象,編制工作台賬,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
第五章救助款物管理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民政部門負責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的分配、管理並監督使用情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調撥、分配、管理自然災害救助物資。
第二十三條人民政府采購用於自然災害救助准備和災後恢復重建的貨物、工程和服務,依照有關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的法律規定組織實施。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和災後恢復重建中涉及緊急搶救、緊急轉移安置和臨時性救助的緊急采購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自然災害救助款物專款(物)專用,無償使用。
定向捐贈的款物,應當按照捐贈人的意願使用。政府部門接受的捐贈人無指定意向的款物,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統籌安排用於自然災害救助;社會組織接受的捐贈人無指定意向的款物,由社會組織按照有關規定用於自然災害救助。
第二十五條自然災害救助款物應當用於受災人員的緊急轉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醫療救助,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和住房的恢復重建,自然災害救助物資的采購、儲存和運輸,以及因災遇難人員親屬的撫慰等項支出。
第二十六條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民政、財政等部門和有關社會組織應當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主動向社會公開所接受的自然災害救助款物和捐贈款物的來源、數量及其使用情況。
受災地區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公布救助對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數額和使用情況。
第二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款物和捐贈款物的監督檢查制度,並及時受理投訴和舉報。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監察機關、審計機關應當依法對自然災害救助款物和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民政、財政等部門和有關社會組織應當予以配合。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遲報、謊報、瞞報自然災害損失情況,造成後果的;
(二)未及時組織受災人員轉移安置,或者在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組織恢復重建過程中工作不力,造成後果的;
(三)截留、挪用、私分自然災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贈款物的;
(四)不及時歸還徵用的財產,或者不按照規定給予補償的;
(五)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其他行為的。
第三十條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自然災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贈款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得的款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搶奪或者聚眾哄搶自然災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贈款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發生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需要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開展生活救助的,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十四條法律、行政法規對防災、抗災、救災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五條本條例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⑧ 關於地方災害國家有那些政策
網頁鏈接地質災害政策法律法規
⑨ 國家一般對地質災害的農戶補助資金多少
這個沒有具體答案。
現在的國家政府對於這類情況一般都是給於搬遷的做法比較多,很少補助錢的,有補助的項目名稱叫「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搬遷安置工程」,受災戶自己拆除舊房還耕,異地重建房屋,經驗收合格後國家給予一定的補助,具體金額按當地政策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