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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地質災害工作要點

發布時間: 2021-03-07 16:32:58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建議

根據「以防為主,統一規劃,及時治理,因地制宜」的地質災害防治原則,針對工程建設和各類地質災害的特點,提出以下防治措施的建議:

圖8-6 湖北—湖南段地質災害危險性分區圖

表8-4 湖北—湖南段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覽表

續表

續表

1.崩塌防治

管道穿越丘陵山區半堅硬—堅硬岩類時,需爆破開挖石方,如爆破用葯量過大,有可能引起陡峭山體的開裂或者局部岩塊的崩落,也不排除甚至發生局部岩體的小型崩塌。因此在實施開挖爆破前,須仔細觀察施工場地及其周圍是否有可能產生崩落、滾動的松動岩塊、浮石等,或提前予以清除,或採取措施攔擋,或控制爆破葯量不至於崩落產生等辦法,來避免災害發生。

2.滑坡防治

在有可能產生滑坡的斜向、順向坡段敷設時,應分段敷設,切忌連續不間斷大開挖,以避免造成斜坡大范圍變形、滑動。在風化帶較厚的地帶開挖時,要注意邊坡的坍塌傷人,同時也要注意避免長距離大開挖而不埋管回填。在可能產生滑移變形的坡段,應採用抗滑支擋和護坡工程加以防護,以維護坡體穩定,防止邊坡失穩下滑。

3.泥石流防治

管道經過丘陵山區將產生74100m3鬆散的棄渣,暴雨期沿線會發生水土流失或小規模的泥石流。應加強埋管土體的夯實,或將剩餘棄渣堆放於開闊的溝底或寬緩的窪地,並視地形情況修築擋土牆,及時做好沿線地表植草工作。

4.河流崩岸和洪水沖蝕防治

對於河流穿越處,應避開河流侵蝕凹岸,同時需要拋石加強岸坡強度,並鋪設土工織物等,以解決地下水對岸坡的潛蝕破壞作用。所有河流的穿越,均應在枯水季節進行,以減少不必要的風險。

5.軟土壓縮擠出滑移破壞防治措施

基礎為淤泥軟土的回填區段,在高(厚)填築區的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軟土壓縮擠出和滑移破壞,導致建(構)築物受損毀壞。因此,建設詳勘階段應具體查明淤泥質軟土的分布范圍、厚度、空間變化情況及其性狀特徵,建設過程應對強度較低的軟弱土體進行清基換層,對回填土採用適當的夯實固結壓密等措施,以改良土體結構,提高建(構)築物地基的強度及穩定性。

6.膨脹土災害防治措施

評估區大部分粘性土體具不同程度的脹縮性,在土體脹縮性能一定條件下,影響膨脹土脹縮程度的因素主要為土體濕度的變化情況,而土體中濕度的變化主要受控於降水入滲,因此氣候是影響膨脹土變形破壞的重要因素。根據《膨脹土地區建築技術規范》(GB1112—87)推薦的大氣影響深度參考值及膨脹濕度系數計算公式,利用有關降雨量、蒸發量資料計算出濕度系數後查表得知,評估區膨脹土氣候影響深度為3~4.5m,膨脹土氣候急劇影響深度為1.35~2.1m。因此膨脹土災害的防治應針對其變形特點及主要影響因素,適當加大基礎埋深,種植草皮,保持土體的含水量,在施工過程中,防止土體長期暴曬、風干、浸濕、充水,以免引起土體水份急劇變化而導致脹縮變形。

7.岩溶地面塌陷防治

重點是合理規劃地下水水源地的位置和控制地下水開采強度,對需要大范圍降水的基坑工程應盡可能遠離管線。同時應加大岩土工程地質勘察力度,准確查明岩溶分布情況,對經勘察有可能產生塌陷的地段,應提前架設基礎梁跨越陷坑。對已有的塌陷坑可採用回填、坑口鋪蓋等方法,對於塌陷程度輕但危險嚴重的塌陷,可採用灌漿、地基土加固等工程處理措施。還要做好地面變形監測工作。

8.采空地面塌陷的防治

首先要進行勘探調查,確切查明采空區的空間位置,管線敷設避繞采空區;若避繞地段仍有礦產,則要作好礦產壓復評估;還要做好地面變形監測工作。

②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2)2017地質災害工作要點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③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年)

(國土資發[2001]79號發布)

前言

地質災害是指各種地質作用給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建設造成的危害。科學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合理開發利用地質環境資源,避免和減輕致災地質作用給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失,對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生態環境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1990年2月,地質礦產部、國家計委、國家科委聯合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有關部門印發了地質礦產部組織編制的《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規劃綱要實施10年來,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1998年機構改革,國務院賦予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職能。為適應我國社會發展和國民經濟建設的需要,在基本完成原規劃任務的基礎上,編制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2001~2015年)》。

一、我國地質災害現狀與防治工作進展

(一)地質災害現狀

我國致災地質作用種類繁多,分布廣泛,活動頻繁,危害嚴重。

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分布范圍占國土面積的44.8%,其中又以西南、西北地區最為嚴重,平均每年造成1000多人死亡,經濟損失巨大。

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岩溶地區和礦區。岩溶塌陷分布廣泛,自1949年以來,已在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近千起,塌陷坑總數3萬多個,其中尤以中南、西南地區最多。礦區(以採煤為主)采空塌陷十分嚴重,僅華北、華東地區的煤礦區采空塌陷每年就達10.5萬畝。地面塌陷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幾十億元。

地面沉降主要發生在東部平原地區,全國已有上海、天津、蘇州、無錫等40多個大中城市出現較為嚴重的地面沉降災害。地面沉降雖不致直接造成人員傷亡,但由於它多出現在經濟發達地區,所以造成的經濟損失尤為嚴重。

地裂縫已在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00多個縣(市、區)發現400多處,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較為嚴重。

(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展

黨和政府非常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特別是自1988年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對地質環境進行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職能以來,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使我國為防治地質災害而開展的調查、評價、監測預報和治理等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

1.基礎工作得到了加強

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地質災害現狀調查;先後完成了長江、黃河等11條大江大河和成昆鐵路、寶成鐵路、川藏公路等交通干線的環境工程地質普查;特別是完成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50萬以地質災害為重點的環境地質調查。初步掌握了全國地質災害分布規律。

2.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和法制建設有了明顯進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遍成立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防災預案制度、災害速報制度、險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全國已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頒布實施地質災害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1999年國土資源部第4號部長令頒布實施《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並開始實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

3.治理工作成效顯著

進行了長江三峽鏈子崖危岩體、黃臘石滑坡、雞扒子滑坡、重慶豆芽棚滑坡等200多處危害較大的地質災害的勘查治理,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監測網路初具規模,預報工作卓有成效

初步建立起全國地質環境監測網,對一些危害較大的滑坡、危岩、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縫等開展了專門的監測預報。通過廣泛開展科普宣傳活動,提高了受災害威脅地區幹部群眾的減災防災意識,適合中國國情的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正在穩步推進,汛期地質災害檢查和應急治理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5.實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單位資質管理制度

從1993年開始,先後頒布實行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目前已有鐵道、建設、煤炭、水利、電力、交通、化工、有色、冶金、建材、地礦等11個行業所屬的400多個單位獲得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資質等級證書。此外,舉辦了多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工程師培訓班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培訓班,培養了一大批地質災害防治的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

盡管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但還存在一些問題:法制不夠健全、投入保障機制尚未建立、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全國地質災害分布狀況與危害程度尚未完全查清;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十分嚴重,每年1000多人死亡,經濟損失高達200多億元。因此,編制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指導各地、各部門編制本地區、本部門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積極主動有效地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二、指導思想、規劃原則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從我國的國情出發,以突發性致災地質作用為重點,以群測群防為主要手段,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保障社會穩定為主要目的,把地質災害防治與經濟發展緊密結合起來,處理好長遠與當前、整體與局部的關系,促進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統一。

(二)規劃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

2.堅持按客觀規律辦事,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講究實效,東、中、西部防治重點各有側重的原則;

3.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分階段實施的原則;

4.堅持各級政府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負責的原則;

5.堅持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誰誘發誰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質災害誰受威脅誰出資的原則。

(三)規劃目標

我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總體目標是:用15年的時間,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體系和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地質災害防治監督管理體系,嚴格控制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加強基礎調查工作,在基本掌握我國致災地質作用分布狀況與危害程度的基礎上,建立並逐步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和群測群防體系;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加強地質災害治理工作力度,使危害嚴重的重大地質災害點基本得到整治。通過這一階段工作,將地質災害防治從過去分散的、被動應急的狀況,轉變為有組織的、專門的、主動的和有預見性的工作。到2005年,使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日益突出的趨勢得到有效控制;到2015年,基本改變我國地質災害日趨嚴重的局面,使我國地質災害的發生率和損失量有明顯降低。

分段目標是:

到2005年:

1.進一步掌握我國致災地質作用的分布規律、主要致災危險點的分布狀況、危險性、危害程度等。

2.群測群防監測網路覆蓋到地質災害較為嚴重的700個縣(市、區)、占國土面積約50%的范圍,並初步形成全國專業監測骨幹網路,在三峽庫區等重要地區實行立體監測。

3.建成相對完善的全國地質災害空間資料庫,提供主要地質災害信息適時查詢。

4.建立規范的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嚴格控制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

到2015年:

1.建立起相對完善的以群測群防為基礎,現代化專業監測為主導的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

2.在防治技術方法和地質災害體綜合開發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使一些危害特別嚴重並需要治理的致災危險點得到有效治理。

三、總體部署

根據我國地質環境條件和致災地質作用分布特點,結合全國國土總體規劃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把防治工作重點放在經濟發達地區、人口密集區和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區,按東、中、西部進行部署。

(一)東部平原地區

即大興安嶺—太行山—雪峰山一線以東,衡山—黃山一線以北,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大部、河南、湖北中東部、湖南中東部、江西北部、安徽、江蘇、山東、浙江北部。這一地區,總體上地勢低平,經濟比較發達,生態環境相對較好,主要的問題是城市水資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大量超采地下水引起嚴重的地面沉降、地裂縫、地面塌陷、海水入侵等致災地質作用。采礦特別是採煤造成的地面塌陷也是這一地區比較常見的致災作用。除此之外,在部分丘陵區有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規模雖不大,由於人口密集,所以其危害也比較嚴重。這一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首先是要加強行政管理,科學部署地下水開采井位和開采層位,通過高效的全自動監測網路,嚴密監測,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量,減緩地面沉降。其次,要做好以國土經濟開發區為重點的環境地質綜合評價和地質災害防治區劃,並據此及時調整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建設布局,避免將重大工程和重要設施建在岩溶地面塌陷危險區和礦山采空區,杜絕人為誘發地質災害。

(二)東南丘陵區

即雪峰山—十萬大山一線以東,衡山—黃山一線以南地區,主要包括:浙江南部、江西大部、福建、廣東等地區。這一地區內丘陵區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是主要的致災作用。除此之外,廣東等地採石場常常發生崩塌。針對這一地區人口密度大,寸土寸金的現實,要加強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勘查、防治,特別要注意將防災與土地、礦產開發利用緊密結合起來,走開發性治理的道路,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的經濟效益。對農村丘陵山區的點多面廣的致災地質作用,要研究其形成機制,普及基本知識,建立健全群測群防網路,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三)中西部山區

即大興安嶺—太行山—雪峰山一線以西,祁連山—岷山—龍門山—玉龍雪山一線以東,龍首山以南地區。包括河北西部、甘肅、陝西、山西、四川大部、重慶、雲南大部、貴州、廣西等地區。這一地區,地形上,以切割強烈的山地、高原為主,新構造活動強烈,氣候條件復雜。這一地區不僅是我國礦產資源開發、交通和城鎮建設的重要地帶,也是農、林、牧業生產的主要基地。區內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最為常見,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部署的主要地區。這一地區要在全面開展相應的環境地質調查的基礎上,加強國土經濟開發區和大江大河、交通干線等突發性致災地質作用多發區段的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工作。要特別注意加強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緊緊圍繞重點工程展開,要建立並嚴格執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避免將城鎮、重要設施建在受致災地質作用嚴重威脅的地區,確保重點工程的安全。二是要針對這一地區崩塌、滑坡、泥石流點多、面廣,容易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在防治區劃的基礎上建立健全群專結合的監測預報系統,加強監測預報;分輕重緩急,有計劃地對危害嚴重的隱患點採取防治措施。三是礦產資源的開發應在「保護中開發」和「開發中保護」的方針指導下,採取有效的政策措施,保護礦山地質環境,防治礦山地質災害。

(四)西部地區

主要包括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雲南西部地區。礦產、能源、森林資源豐富,國土開發程度較低,地殼活動頻繁。這一地區可分為兩部分。

南部山地、高原區以自然形成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致災作用為主。這一地區的突出特點是人口密度小,經濟欠發達,而致災地質體的規模又很大,所以防災工作的主要手段是避讓,對少數民族地區和城鎮集中居民區危害重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治理。根據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戰略,有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盡快編制本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重點要加強區域地殼穩定性評價工作;對基礎設施建設,做好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做好長江上游、黃河上游經濟區的環境地質評價與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對可能開發的大型礦產基地、大型水能基地,提前做好環境地質綜合評價。

北部內陸盆地區主要問題是荒漠化和鹽漬化。主要的防災手段是加強地下水的勘查和合理開發利用。特別要注意在沙漠邊緣地區尋找地下水源,建立綠色屏障,並逐步向沙漠區推進。

四、主要任務

(一)基礎調查評價與區劃

2001~2005年:

1.全面完成分省(自治區、直轄市)1∶50萬環境地質(以災害地質為重點)調查工作。此項工作自1991年開始,到2000年底,共完成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調查,2005年底以前完成全國的區域環境地質調查(以災害地質為重點)工作。

2.2005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全國以縣(市、區)為單元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通過這項工作,可以全面掌握我國地質災害的發育規律、主要致災危險點的分布狀況、危險性、危害程度等,為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體系和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奠定基礎。

(1)對受致災地質作用威脅十分嚴重的700個縣(市、區),由國家和地方共同出資,按《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技術要求》開展調查工作,將所有對主要居民點和重要設施有較大威脅的災害危險點基本調查清楚。2002年底以前完成400個縣(市、區),2005年底以前全部完成。

(2)受致災地質作用威脅較為嚴重的500個縣(市、區)的調查與區劃工作,由地方各級政府出資完成。

(3)其餘受致災地質作用威脅較輕的縣(市、區)的調查與區劃工作,由各縣(市、區)出資完成。

2006~2015年:

1.完成全國地質災害多發城鎮、經濟開發區地質災害隱患調查與土地利用控制區劃。

2.完成全國規劃交通干線地質災害隱患調查與土地利用控制區劃。

(二)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路體系建設

1.群測群防網路建設

在開展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時,採取專業隊伍與當地村鎮幹部混合編隊的方法組成聯合調查組,每發現一個隱患點,即由當地政府領導指派當地群眾按調查組提出的方法和要求進行監測。重要隱患點,則由鄉鎮政府在技術人員的協助下制定防災預案。2005年以前,監測機構落實到縣(市、區)。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全部結束時,全國所有調查出來的災害隱患點都要有明確的防災負責人和監測責任人,由此形成一個覆蓋全國主要地質災害多發區的群測群防網路。

2.專業骨幹網路建設

對一些危害相當嚴重,將會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嚴重經濟損失的災害隱患點,由專業人員利用現代化儀器進行站網式監測。

2005年以前,以三峽庫區崩塌滑坡、蘇錫常地區(蘇州、無錫、常州)地面沉降監測為主。監測數據達到適時傳輸、自動處理。

2015年以前,建成覆蓋全國的以站網式監測為骨乾的立體監測網路。建成比較完善的地質災害防災預警指揮系統。

3.應急反應系統建設

2002年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建成以地質環境監測總站為主體的地質災害應急反應系統。每年汛期前對主要災害隱患點進行險情巡查;汛期中加強監測;汛後進行復查。發現險情或接到險情報告,要能在較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進行險情鑒定,提出處理對策措施。

(三)信息網路建設

在進行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時,按統一要求填寫調查表,由此形成地質災害基礎信息,建立地質災害信息網路。

2002年底,建成主要地質災害的空間資料庫結構,提供動態查詢的主要地質災害信息。

2003年以前完成整個信息網路的骨架建設,建立基於GIS系統的地質災害狀況和地質災害管理公眾自由查詢系統。

2005年底,建成相對完善的全國地質災害的空間資料庫,使一般民眾能通過互聯網查詢任何一個目的區的地質環境狀況、地質災害歷史和致災隱患點的分布、危險性和可能的危害范圍;提供主要地質災害信息適時查詢。

(四)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及防治示範區建設

為提高區域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水平,為探索開發性治理地質災害的途徑,2015年以前,分別在三峽庫區、陝西關中地區、太行山地區、龍門山地區、江西宜春地區、雲南東川地區、廣東深圳市建立示範區。

1.長江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示範區建設

2001年,全部完成庫區19個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建立19個縣級監測站,初步建成群測群防監測預報網。建立全庫區的RS監測系統,完成首次1∶1萬航攝飛行;建立全庫區的GPS控制網、基準網。

2002年,建成庫區以60個危害嚴重的致災隱患點的自動化監測為主體的監測預報網路。實現監測數據的自動採集、適時傳輸和自動分析。

長江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示範區的建成將為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路的建設提供最直接的經驗。

2.陝西關中、太行山、龍門山、江西宜春地區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及群測群防示範區建設

2005年以前分年度建成上述4個示範區,主要是通過詳細的野外地質環境調查並對當地災害歷史情況進行分析,掌握各地區地質災害主要誘發因素特別是降雨在災害發生中所起的作用,研究不同地區的臨界暴雨強度,通過與氣象部門的合作,利用較為精確的天氣預報進行區域性災害預報。在此基礎上,建立群測群防網路,完善監測預報系統。

3.雲南東川泥石流災害治理示範區建設

2003年開始啟動,在我國泥石流博物館———雲南東川選擇危害面較大造成大量土地無法利用的泥石流溝,採取國家給予優惠政策和少量資金補助,鼓勵企業、個人出資治理,獲得土地使用權。通過示範,取得經驗後,逐步推廣,探索地質災害治理與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新路,以減輕政府在地質災害防治方面的經濟壓力。

4.深圳市岩溶塌陷災害預防示範區建設

充分收集深圳市多年來工程勘查中積累的大量資料,特別是鑽孔資料,在此基礎上進行必要的補充勘查和詳細研究,進行深圳市岩溶塌陷危險性的詳細分區,建立深圳市地質環境狀況公眾查詢系統,一方面,利用該項成果調整城市規劃布局;另一方面,也可作為單位、個人投資工程建設時的參考依據。該項示範區建設2001年啟動,2003年建成。

(五)開展全國地質災害風險區劃

以省(自治區、直轄市)1∶50萬環境地質調查等已有資料為基礎,運用地理信息系統(GIS)技術,研究中國致災地質作用活動程度與各地區社會經濟易損程度,分析地質災害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關系,評價我國地質災害風險程度與地區差異,為國土開發和地區經濟布局提供科學依據。

2005年以前:

1.完成三峽地區地質災害風險區劃;

2.完成我國七大經濟區域(長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區、環渤海地區、東南沿海地區、西南及華南部分省區、東北地區、中部5省區、西北地區)地質災害綜合風險區劃;

3.完成我國規劃的主要交通干線地質災害綜合風險區劃;

4.完成全國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5種常見的、多發的致災地質作用的危險性評價、易損性評價和風險性評價。

2015年以前完成全國地質災害嚴重的700個縣(市、區)的以縣(市、區)為單元的地質災害風險區劃。

(六)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1.2005年以前對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實行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對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質災害,則實行國家、地方和受威脅單位共同出資治理的方式。使一些危害特別嚴重並需要治理的地質災害危險點得到有效治理。

2.在逐步完善有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除對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依舊實行「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外,自2006年開始,對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質災害逐步推行政府強制性限期治理的方法。治理經費除極個別的特殊情況由政府補貼以外,原則上由受威脅的單位和個人出資。使危害嚴重並需要進行治理的地質災害危險點大部分得到有效處理。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強化管理

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是一項重要的社會公益性事業,是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責之一。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土資源部第4號令《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加強管理,確保規劃的實施。在各級地方政府機構改革過程中,省、地、縣三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均應設置地質環境管理機構,並規定其主要職責,認真落實中央關於環境保護的基本方針政策,全面履行職責,開拓創新,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把地質災害監測機構落實到縣(市、區),地質災害嚴重的鄉村要有地質災害監測員。

(二)大力加強法制建設

把法制建設放在首位,本著先易後難的原則,集中力量加快法制建設步伐,基本建立起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體系。2001~2005年擬制定以下法規、規章:

(1)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法規);

(2)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章);

(3)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章);

(4)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管理辦法(規章);

(5)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管理辦法(規章);

(6)修訂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資質管理辦法(規范性文件);

(7)完善汛期地質災害預報防災制度(規范性文件)。

2006~2015年擬制定地質災害防治法及其相配套的城鎮與基礎設施建設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

在努力推進全國性的法律、法規建設的同時要積極引導、促進地方性法規的建設。

(三)把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應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協調。國家、地方及部門在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時,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主要指標納入相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

(四)建立健全防治經費的投入機制

要保證規劃實施,必須要有相應的經費保證。遵照各級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和「誰開發、誰保護」的原則,實行分級防治。國家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能力建設經費和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區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的投入,以中央財政為主;各產業部門所轄建設區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由各部門負責;廣大城鄉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的投入以地方政府和部門、企業為主,中央財政為輔,多渠道投入。

(五)依靠科技進步

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的綜合能力。特別要做好致災地質體的綜合勘查、評價和評估,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提高災害信息採集和快速處理水平,建立災害防治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災害防治研究,提高抗災應急能力。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科學技術研究。特別要分輕重緩急解決地質災害防治中關鍵性的技術問題、難題。首先,要通過專門的研究,總結出斜坡穩定性、岩溶分布區地面穩定性判別的宏觀標志等,迅速提高群測群防的科技含量;其次,要在較長時間資料積累的基礎上,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判據的研究,逐步使高科技的監測技術從試驗階段逐步過渡到實用階段;最後,要逐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理論研究、致災地質作用過程模擬與過程式控制制研究,以及地質災害監測儀器的研究。積極推廣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2005年以後要特別注意加強開發性治理地質災害的新技術、新方法研究。

要充分發揮科研單位與院校的技術力量,實行「產學研」相結合,組織科技攻關,解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難題。

要加強國際合作和交流,吸收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六)完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目前推行的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單位資質管理制度,已為社會認可,效果明顯。為盡快完善管理手段,還必須推行地質災害防治目標責任制度、地質災害限期防治制度。

(七)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保護地質環境和防災減災的意識與水平

大量的事實說明,群眾普遍對預防地質災害意識淡薄,防災知識缺乏,以使致災地質作用造成嚴重的後果。為此,必須加大宣傳、教育的力度,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媒介,深入系統地介紹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和經驗,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調動他們和廣大群眾防治地質災害的積極性,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抵禦地質災害的能力。當前要把宣傳的重點放在農村和鄉鎮。要集中力量辦好全國地質災害調查及群測群防網路建設培訓班,使全國受致災地質作用威脅嚴重的700個縣(市、區)的地礦行政領導基本上都要掌握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規范。要用2~3年的時間,通過各種形式,把10000個受地質災害威脅最嚴重的村鎮的有關幹部群眾輪訓一遍。

④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概況

黨和政府非常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特別是自1988年原地質礦產部門履行「對地質環境進行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職能以來,各級地礦部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1998年國土資源部成立後,始終將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工作重點之一,進一步加強對地質災害的調查、監測、治理和立法管理的工作力度,取得了顯著成績。

2.6.1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和法制建設

地質災害防治法規建設的基本框架已經建立。

(1)國家法律體系

已經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並付諸實施的相關法律有《環境保護法》、《礦產資源法》、《水土保持法》、《水法》、《防洪法》、《森林法》等。2003年3月國務院頒布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2)部門法規體系

從1993年開始,原地質礦產部及國土資源部先後頒布實行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相繼為全國各行業各部門的近千家單位頒發了各類各級資質證書1500多個,提高了地質災害勘查和治理的質量與水平;1999年初國土資源部第4號令發布了《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這些法規政策為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使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逐步走上法治化、規范化的軌道。

(3)地方法規制度

近年來,全國已有29個省(區、市)相繼出台了地質環境、地質災害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條例48件,這些法規、條例的出台,有力地推進了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的建設和地質環境管理、保護工作。

2.6.2 地質災害調查

近十多年來,在國土資源部(原地質礦產部)的組織領導下,有計劃、分步驟、由淺入深、由粗至細在全國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地質災害的形成原因、發育分布規律、危害特徵和防治方法,為今後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礎。主要調查工作及成果如下:

(1)全國地質災害現狀調查及其成果

1991年。主要採取收集、分析、整理已有的地質災害資料和成果的方法,編制了調查報告《中國地質災害》和《中國分省地質災害圖集》。該成果初步全面反映了全國各省(區、市)地質災害的類型及其發育特點、形成的地質環境背景及主要誘發因素。

(2)1∶50萬以地質災害為重點的31個省(區、市)區域環境地質調查

1992~2003年。先後概略查明了全國31個省(區、市)的環境地質背景、人類工程活動與地質環境相互作用和影響因素;初步查明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誘發的主要地質災害、特殊不良地質環境條件和環境地質問題的發育特徵和分布規律。為各級政府制定減災、防災、國土開發與整治、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地質環境監督管理提供了宏觀決策依據。

(3)以縣(市)為單元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

自1999年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部署並逐步開展的以縣(市)為單元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主要目的是查明隱患點、劃出地質災害易發區。並對重要隱患點建立縣、鄉、村三級群測群防監測預報預警體系。

每個縣(市)都分別取得了如下4方面工作成果:①編寫了《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研究報告》;②編制了《地質災害分布與易發區圖》、《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圖》等系列圖件,制定了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對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編制了防災預案;③建設了「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信息系統」;④建立了縣、鄉、村群測群防監測體系。

實踐證明,本項調查與區劃工作為下一步國家和地方進行地質災害區劃、指導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打下了良好基礎;經過項目工作建立起來的群測群防監測體系,已經發揮了良好作用,2002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703次,避免人員傷亡19120人。另外,該項工作採取了邊調查邊宣傳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眾對地質災害的認識程度和防範意識。

2.6.3 地質災害監測

(1)監測機構

截至2001年,已形成了以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全國31個省級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院、中心)和217個地級監測分站組成的全國地質環境監測體系。直接從事地質環境監測工作的人員有3000多人。對地質災害開展調查和監測工作,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院、中心)及分站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

(2)群測群防體系效益顯著

從1999年開展「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以來,在查明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同時,對重要隱患點建立了縣、鄉、村三級群測群防監測體系。目前,全國已經建立群測群防監測點7000多個,發揮了良好作用,取得了顯著效益,1998~2003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共1093起,避免人員傷亡6.4萬餘人(圖2.19)。

圖2.19 群測群防成功預報地質災害情況

(3)地面沉降監測

長江三角洲地區,僅上海市建立了覆蓋全市的較為完善的、由基岩標、分層標、GPS觀測點、地面水準點和地下水監測孔等構成的地面沉降監測網路外,2002年江蘇的蘇錫常地區也在個別地區建立了分層標。

環渤海地區只有天津市在城區建立了7組分層標,而且多興建於1985年以前。北京市的3組基岩標和分層標正在建設之中,河北和山東省沒有專門監測設施。

(4)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

截至2002年2月,三峽庫區20個市(區、縣)已建17個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已完成的主要監測工作是:建立了秭歸—巴東段(50km長)地質災害GPS監測網並投入監測運行。該網包括國家級控制網(A級)、基準網(B級)、滑坡監測(C級)三級GPS監測網,對12個單體滑坡進行監測,共建有59個GPS監測點。

(5)2003年首次開展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

2003年4月7日,國土資源部和中國氣象局簽訂了《關於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協議》。協議規定:從2003年起,每年5~9月兩部局聯合開展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2003年6~9月,進行了首次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在此期間,中央電視台於19點30分的《天氣預報》節目中,先後發布了56次「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國土資源部的中國地質環境信息網也發布了109次「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其中,兩次「5級警報」先後於7月9日和19日由中央電視台發布,警示湖南張家界、吉首、常德,湖北荊州南部、恩施南部,重慶酉陽地區,長江三峽地區居民,注意防範降雨誘發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

「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播出後,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據不完全統計,2003年汛期(6~9月)全國降雨誘發的危害較嚴重的突發性地質災害264起,其中有101起(至少878處)地質災害發生的時間和地點位於預報預警范圍內,有效減輕了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另外,此項工作也得到地方各級政府的贊同和積極響應,2003年當年即有湖南、浙江、河北、山西、山東、安徽、青海、湖北等16個省,陸續開展了「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發布工作。此項工作很快向全國各省(區、市)和縣(市)推進,推動了地方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進程。

2.6.4 地質災害治理

(1)地質災害的工程防治

1992~1998年,原國家計委和原地質礦產部安排了第一批地質災害專項治理工程項目,如長江鏈子崖危岩體、黃臘石滑坡、雞扒子滑坡、重慶豆芽棚滑坡等。累計已治理地質災害幾十處。

1999~2002年,國土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啟動了「地質災害勘查與治理示範」項目,共布置重大地質災害勘查與治理示範工程101項。另外,國土資源部還以「兩權」經費下達了一些地質災害勘查治理項目;近幾年,部分省(區、市)設立了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也投資治理了一批地質災害隱患點。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2年底,全國已完成重大地質災害前期勘查可行性論證273處,完成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522處。通過重點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實施,保護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效地維護了國家的安定團結和社會穩定,保障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在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2)搬遷避讓

我國突發性地質災害主要分布在老、少、邊、窮地區,處在這些地區的居民,大都依山建房,遠離城鎮,不僅生產生活不便,而且經常受到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威脅,對其進行工程治理既不可能也不經濟。因此,有步驟地實施搬遷避讓,且與山區脫貧致富結合起來,是符合我國國情的有效減災措施。近幾年,北京、山西、福建、湖北、廣東、陝西等省(市)已經開展大量搬遷避讓工作。

(3)地質災害應急處置

我國地質災害在每年的主汛期(5~9月)集中大量暴發。因此,國土資源部在每年汛前和汛期均採取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工作:開展地質災害巡查,編制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建立汛期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實施應急勘查及應急治理工程。

通過汛期地質災害應急處置,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政府實施「以人為本」思想的戰略舉措。現在。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已成為各級政府和科研單位關注的頭等大事,是保障地方政治、經濟發展的戰略基礎。

⑤ 地質災害後應做哪些工作

(1)密切注視由復災害可能引發某制些生命線工程(如公路、鐵路、發電場、供電、供水管線、通訊設備、電台、渠道等)的次生災害甚至第三次災害,如火災、洪災、房屋倒塌等。

(2)加強對災區的勘察,對受危害工程實施修復、加固,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⑥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當前突發地質災害防範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

2012年入冬以來,部分地區出現持續雨雪冰凍異常天氣。當前,由於氣溫逐漸回升,冰雪融化下滲極易引發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突發地質災害防範工作任務艱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春節和「兩會」期間務必做好突發事件應對防範工作的指示精神,部領導要求堅決貫徹落實,切實做好當前突發地質災害防範應對工作,最大程度減少地質災害給人民群眾帶來的生命財產損失。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繼續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落實各項地質災害防範措施。加強指導,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充分發揮基層黨員、幹部和群測群防監測員的作用。

二、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預報預警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防治方案,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做好群測群防隊伍的組織和動員,密切關注危險區、隱患點。通過各種手段,及時發布預報預警信息,重點加強偏遠地區及地災高發區預警信息的發布。

三、加強應急值守,確保聯絡暢通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春節和「兩會」期間的應急值守工作,值班同志要責任心強、熟悉業務。要進一步健全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負責同志要輪流帶班指導,加強應急值守工作。

四、及時報送信息,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繼續強化信息報送工作,確保信息渠道暢通、信息傳遞准確及時。一旦出現重、特大地質災害災情險情,要及時核送信息,立即報告並即時啟動應急響應,要第一時間組織應急工作組趕赴現場,幫助和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生命和財產損失。

五、妥善處置災情,准確發布信息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信息發布工作,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周密的應急處置預案,開展應急演練,確保一旦遇有重、特大突發地質災害,要以最快速的反應,及時處置。突發自然災害會造成人員傷亡,極易造成較大范圍社會恐慌,各地應做好應急准備,要在第一時間公開相關信息,引導社會輿論,以免影響社會穩定。

國土資源部

2013年1月29日

⑦ 如何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幾點建議

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也是國土部門關注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事要,必須清醒認識,高度重

⑧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關於報送年工作總結及年工作要點的報告

國土資應急中心函〔2013〕1號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在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應急辦)的領導下,2012年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以下簡稱應急中心)著力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強化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能力建設,組織開展應急響應,認真落實應急技術指導工作。充分發揮專家隊伍作用,中心各部門密切合作,全面完成年度各項工作任務。

一、2012年工作總結

2012年應急中心以全國地質災害應急業務支撐工作為重點,規劃業務發展方向、開展預案修編等。具體完成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規劃應急業務指導工作。2011年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後,全國地質災害應急工作迅速發展。根據應急工作發展需求,起草《全國地質災害應急業務發展規劃綱要》,編寫《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業務發展規劃》。經多次內部討論、全國專家研討、並徵求各省意見後,完成兩份規劃文本編寫。《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業務發展規劃》已發布實施;《全國地質災害應急業務發展規劃綱要(報批稿)》報國土資源部。

(二)系統修編地質災害應急預案。2006年國務院印發了《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近年來,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形勢和體系發生較大的變化,預案修編工作十分迫切。受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委託,應急中心組織開展預案更新修編。通過修編並徵求各省意見,完成《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修訂稿)》。

(三)統籌協調應急專家管理工作。開展2012年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管理工作。召開應急專家年度工作會議;制定《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組2012年工作要點》並上報部應急辦;協助應急辦完成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區片專家調整工作,將全國劃分為西北、西南、華南、東南、華北、西部和東北7個區片;協助應急辦完成第二屆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遴選工作,遴選應急專家共200名。

(四)嚴格執行災情險情值守速報制度。堅持領導帶班、信息上報、首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等四項制度,採取日常值班、集中值守和現場值守三種方式,開展24小時地質災害應急值守。1-4月,實行日常值班,每天1名值班人員和1名帶班領導;5-11月中旬,執行汛期值班制度,每天2名值班人員、1名處級幹部和1名局級領導;11月下旬至年底,執行日常值班。值班工作的合理部署,保障了值守信息報送的准確性和時效性。應急中心全年參加值守800餘人次,協助完成報送災情險情報告153期並全部在地質環境信息網發布,簡訊息1000餘條,報送國土資源部值班信息48期,報送部內要情200餘條,參加國務院視頻點名24次。利用新技術新方法,開通網信功能,快速便捷地發送災險情信息和應急指令;簡訊問候前方應急人員,營造嚴肅溫馨的應急氛圍。

(五)持續認真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與趨勢預測。認真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工作,深化與中國氣象局的業務聯系,拓展與廣電總局的業務合作,深入研究改進預警預報模型和技術方法,提高突發地質災害氣象預警准確性和實效性。5月1日—9月30日,與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密切合作開展汛期地質災害預警,製作預警產品156份,在中國地質環境信息網發布預警信息141次,在中央電視台發布90次。開展了2次應急預警,在雲南省昭通市彝良縣地震抗震救災和強台風「海葵」登陸期間,主動提供地質災害應急氣象預警信息服務。

開展地質災害災情分析與趨勢預測,收集、整理和入庫了2012年全國地質災害動態數據10258條;開展2012年度全國地質災害趨勢預測並召開趨勢預測會商會;編寫2012年全國地質災害災情分析及趨勢預測月報12期;編寫第一季度、汛期各月和2012年度全國地質災害災情通報共7期,為部應急辦及時發布災情信息與防災部署提供支撐。完成地質災害災情統計月報網上直報系統的設計、開發和推廣,推進了地質災害災情統計工作標准化、規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六)及時響應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把「守護生命」作為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工作的最高價值准則,及時響應部應急指令,開展技術支持與服務。一是工作部署周密及時。分別召開汛前、汛中和汛末地質災害災情會商交流會,分析形勢,判斷趨勢,確定防範重點,總結各階段應急防治經驗與教訓,為提升汛期應急能力打下堅實基礎。二是巡查指導突出重點。充分發揮應急專家的作用,完善巡查指導會商制度,巡查指導和重點地區現場指導相結合。2012年7月19日-8月20日,部應急中心組成視頻巡查會商組,赴雲南、貴州、重慶、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8省(市)地質災害重點防範區開展地質災害巡查指導工作。三是應急處置科學有效。派出20個技術專家組,赴甘肅岷縣「5·10」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四川寧南縣「6·28」泥石流、北京「7·21」特大暴雨、新疆新源縣「7·31」大型滑坡、四川涼山錦屏水電站「8·30」大型滑坡泥石流、雲南彝良「9·7」地震、雲南彝良田頭小學「10·4」滑坡等大型、特大型突發地質災害及隱患現場,開展應急調查及技術指導,協助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重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其中啟動二級應急響應4次。四是認真總結評估年度工作。及時編報6期重大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簡報,起草《2012全國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總結評估報告》,編寫《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2》、《2012年度重大地質災害事件與應急避險典型案例匯編》、《滑坡監測預警與應急防治技術研究》和《全國地質災害通報》等。

(七)積極開展應急防治科普宣傳和培訓演練。製作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材料,製作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減災科普影像,廣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科普宣傳。編制完成《地質災害「臨災避險」五步法動畫宣傳片》,動畫片共分5集,每集時長60秒。從「勤觀察、早發現」,「多監測、知險情」,「常演練、會應對」,「接警報、快逃生」,「聽指揮、保平安」5個角度開展臨災避險科普宣傳工作。

根據《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程序》,精心組織各類應急技術培訓演練。6月在大連舉辦今年第一期地質災害遠程會商技術培訓班。11月份,在雲南昆明組織開展特大型地質災害技術型演練,突出實時、實戰、實景,鍛煉應急隊伍,提高應急演練的水平。2012年部應急中心對省、市、縣的地質災害演練進行了10餘次技術指導。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科普知識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有效提高各級地質災害防治人員的防災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八)加強應急技術研究提升科技水平。圍繞年度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支撐工作,圓滿完成「國家級地質災害應急防治2012」、「地質災害應急能力建設與示範」等項目工作,在系統總結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基礎上,開展應急調查、監測、處置新技術新方法研究。滑坡預測預警研究項目成果在多次重大地質災害應急響應與決策中得到了應用,取得了顯著的應用效果;利用物聯網技術建立3處高清視頻監控點,實現了對地質災害監測點的實時高清視頻監控;物聯網、衛星數據傳輸、無人飛行器調查監測等新技術應用,進一步提高地質災害應急支撐能力。

積極申報2013年應急工作項目,完成「國家級地質災害應急防治2013」、「地質災害應急物聯網技術應用示範」和「汶川地震區重大地質災害成生規律研究」等項目申報工作。

二、2013年度工作要點

2013年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繼續以《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精神為指導,根據部地質環境司(應急辦)和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應急中心)2013年工作部署,著力做好如下工作。

(一)執行速報制度做好應急值守工作。認真完成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值守工作,非汛期日常值班、汛期集中值守、緊急狀況現場值守三種方式相結合;嚴格執行領導帶班、信息上報、首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等四項制度,確保應急信息上報的時效性和准確性。

(二)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技術指導工作。指導全國重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協助地方政府開展重大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為政府管理部門做好技術支撐服務;開展應急專家工作經驗交流,加強對省級應急機構的指導,開展技術支持與服務。

(三)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與災情分析預測。繼續開展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警工作,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遇極端降雨、地震、重大地質災害災等事件,啟動應急預警。完善預警技術方法,不斷提高預警能力和水平;開展2013年度地質災害災情分析與趨勢預測,編制月報、通報及趨勢預測報告等,為部局決策服務。

(四)開展應急防治及培訓演練工作。完善應急遠程會商系統,保證應急通訊傳輸鏈路暢通;根據國土資源部重大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流程,組織應急技術培訓3次、應急演練2次。

(五)建立完善應急技術指導工作標准。逐步建立完善應急技術指導工作標准體系。2013年主要開展《滑坡防治技術指南》完善工作和《應急演練技術指南》的編寫工作。

(六)開展應急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工作。結合課題工作,研究探索物聯網、無人飛行器、三維激光掃描儀、衛星數據傳輸等高新技術方法與裝備在應急工作中的應用。

(七)做好年度工作總結及文獻匯編。總結評估年度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完成《全國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總結評估報告》、《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年度重大地質災害事件與應急避險典型案例匯編》、《全國地質災害通報》、《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實例匯編》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100問》等成果。

(八)其他應急支撐工作。協助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應急辦)做好「全國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會議」、「全國群測群防員經驗交流會議」等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配合部應急辦完成《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修編審報工作;完成部、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應急中心)在全年的工作部署中,人員、裝備、經費等方面統籌安排,保障各項工作要點順利實施。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

2013年2月28日

⑨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哪些主要內容

這是地質大辭典上的標準定義:
【地質災害】自然發生的或人為的對生命財產造成內危害或潛在危害的地質條件容。一般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二類。自然發生的地質災害又可按引起災
害的動力來源之不同,分為表生性的和內源性的兩種。
【自然地質災害】又稱災害地質,由於自然地質作用所引起的災害。常見的有地震災害、火山災害、熱害以及海嘯、颶風、滑坡、雪崩、泥石流、地面沉降、流水的侵蝕與沉積等。災害是對人類環境而言,在沒有人煙的地區,這些自然地質作用雖也經常發生,但不形成災害。
【人為地質災害】人類在利用自然資源的過程中對自然資源和環境帶來的破壞。主要包括過量抽汲地下水和采礦等原因引起的地面下沉;水庫蓄水、油田注水等誘發的地震;濫伐森林、過量開荒、破壞植被引起的洪水泛濫和地表沙化現象,
各類工程建築所導致的滑坡、坍塌、泥石流;工業三廢和化肥農葯等對環境的嚴重污染和生態系統的破壞等。

⑩ 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步驟

1.查明地質災害的特徵及致災的地質環境條件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不同於一般建築工程,它是控制地質作用和改造地質體的特殊工程。工程措施的選擇、工程布置、結構設計和施工要求等都要以地質災害的發育情況及其防治要求為依據,所以必須做好勘查工作,准確查明地質災害的特徵及致災的地質環境條件,包括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原因、變形機制、邊界、規模、活動狀態、穩定狀況、危險程度,以及所處的地質環境條件(如岩土體特性、地下水及降雨情況、地震情況等),並預測評價可能造成的危害(包括可能受災的人、物或設施的位置、數量、規模、價值及可遷移程度等)。

2.確定地質災害防治目標

地質災害防治目標包括形象目標和安全目標。形象目標是指防治對象的部位、范圍;安全目標是指經過工程防治所應達到的安全標准。明確防治目標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環節。

確定防治對象的范圍,一般應以致災地質作用的活動單元為界,作整體考慮,不宜隨便切割取捨。但在總體范圍內,則應視地質災害險情的輕重緩急劃分出重點與一般,或主要與次要的不同部位,並加以區別對待。

對於防治工程應達到的安全標准,應根據所欲保護的受災對象的重要性及可撤離程度,國家的財力水平和有關的工程規范合理確定。關鍵是適度,既不能標准過低、治而無效,又不能過分追求高標准,浪費國家資金。但對一個防治對象的不同部位或不同影響方面,也可以區別對待。

3.經多方案比選確定防治工程方案

對任何一處地質災害的防治,為達到穩定變形地質體和控制致災地質作用的目的,常有多種工程方案可供選用。工程方案的選擇是否合理常常影響到防治工程的效益。因此,必須進行多方案的慎重比選,從中選出最好的方案。方案比選的依據是地質有效性、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所謂地質有效性,是指能有效地達到穩定變形地質體或控制致災地質作用的目的,而又不會引起其他不良地質後果。所謂技術可行性,是指在技術方法、施工設備、材料及施工條件等方面不存在大的困難。經濟合理性是指投資相對較低,較易承受。這三者要相互結合,綜合考慮。對於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需進行專門的可行性論證。

4.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選擇合適的施工方法,既能順利地完成本身的施工任務,又不至於因施工擾動而對變形地質體造成新的破壞。對每種新的或有破壞性的施工方法,採用之前都要進行方法(工藝)試驗。

施工程序包括防治工程總體的階段程序和具體防治工程單元的施工程序。每處防治工程的效果並不是都能一次性預見的,防治工程對變形地質體的長期擾動效應也不一定能很快暴露出來,有時需要通過局部或前期工程實踐才能有把握地確定下一步工程的做法。所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要分階段進行,以便根據前期效果修改後期工程設計。在施工中遇到地質情況與設計所預計的不同或發生新的變化時,應及時修改設計,使施工設計或工程結構設計能適應新的地質情況。

5.地質災害及其防治工程的監測

地質災害的發展情況需要通過監測才能較准確地掌握,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效果也需要通過監測對比才能反映出來。因此,必須重視和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工作,使之貫穿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始終。監測內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性質及防治措施而定,監測方法以經濟實用為原則。監測網一經建立,就要按預定計劃持之以恆地監測,並及時整理、分析監測資料,定期進行動態評價,發現險情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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