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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40億

發布時間: 2021-03-07 08:21:50

1. 湖北省地質災害防治中心怎麼樣

簡介:湖北省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於2003年6月成立,中心成立的目的是依託高校的技術優勢,形成具有市場開發能力的高校產業集團。
注冊資本:500萬人民幣

2. 如何貫徹落實《雲南省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實施立案》

憂百姓之憂,慮百姓之慮,解百姓之困,鑄百姓之安。省委、省政府決心加大力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2010年11月,省政府率全國之先,下發了《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加大防治投入、建立健全規劃、深入開展調查評價、全面提高監測預警能力、加強隱患動態巡查排查、提高分類治理水平、提高應急能力、提高科技防災水平、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完善工作機制「十項重大措施」作了明確要求,實現由被動救災向主動防災的轉變;2011年以來,每年汛期前省政府組織召開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工作;2013年,省政府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的通知》,對群測群防工作責任分工、監測員制度、工作體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省委、省政府重點督查的20個重大事項之一。出台並實施《雲南省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13-2020年)》。力爭「十二五」期間全省地質災害年均損失比「十一五」期間降低15%,受地質災害威脅人口減少20%。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迎來了重大歷史機遇。
基本情況
山地佔全省國土面積的94%
級以上烈度地區占國土面積的84%
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和中易發區占國土總面積的78.68%
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發現地質災害隱患22469個,其中因自然因素引發的20526個,人為因素引發的1943個;滑坡約占隱患總數的75%

3. 如何建立地災綜合防治體系

狹義的地質災害來的綜合防治體系自包括調查評價、監測預警、工程治理、避讓搬遷乃至應急處置等所有防治措施的體系。《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要求建立的綜合防治體系,則是要建立廣義的綜合防治體系,即除要加強地質災害的工程治理、保證治理工程質量和效果外,更加註重對地質災害易發多發區域生態環境的綜合治理。而從實際情況考慮,筆者發現,凡是生態環境保護好的地方,包括地質災害在內的災害隱患就少,反之,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的地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隱患就多。可見,建立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勢在必行。

4. 年度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

(2014年1月14日)

2013年,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三峽地質災害監測中心(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三峽中心」)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在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這一中心工作,堅持對上支撐、橫向指導,堅持長遠防治能力建設、日常監測應急指導兩手抓,有序推進各項工作。三峽中心全體同志齊心協力,認真履職,圓滿完成了項目管理、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重點工作,實施了能力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等基礎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年三峽庫區未發生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失蹤,連續11年保持庫區地災無傷亡的良好局面。同時,對以往工作進行了梳理,初步確定了2014年重點工作。

一、強化業務支撐,指導落實防治措施

三峽中心認真履行庫區地災防治專門技術機構的支撐、指導職能,全面落實司、院的工作部署,加強調查研究、協調聯絡和監督檢查,確保防治目標科學合理、防治措施落到實處。

(一)組織開展防治趨勢預測,明確年度防治任務。在部組織下開展了庫區地災防治趨勢會商工作,會同兩省市國土部門對2013年三峽庫區滑坡、庫岸崩塌等災害發生趨勢進行了研判,指導庫區市縣對全年防治工作趨勢做了深入研判,進一步明確了防治重點。

(二)做好行政管理支撐保障,督促落實防治要求。協助地質環境司做好姜大明部長巡庫工作以及在此期間召開的庫區地災防治工作會商會,提前准備了豐富的技術資料。會後,與部應急中心、重慶市局和湖北省廳共同完成了巡庫檢查工作。

(三)多次組織全面巡查排查,指導強化防治措施。6月,組織開展了第二輪庫區地質災害防治檢查指導工作。7月,配合部派出的2個工作組分別赴兩省市開展第三輪檢查指導工作。派員參加了國務院三峽辦175米試驗性蓄水水位消落期巡庫工作和2013年三峽工程試驗性蓄水安全巡查。

(四)指導開展地災隱患排查,全面掌握隱患情況。指導兩省市按照部要求,在汛前開展全面排查,在重要時點巡查。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排查成果資料進行了整理,入庫26個區縣10821處(段)再排查數據1.6萬條。在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中使用了這些成果。

(五)積極承擔規范編制任務,推動提升工程質量。參加了地災防治行業標准規范框架體系、目錄和實施方案的起草工作,作為牽頭單位組織開展地質災害信息系統、監測、施工、監理、綜合管理等類型共24項標准規范的編制工作,並作為主編單位承擔其中21項的編制工作。

二、強化項目管理,全面完成工作任務

按照三峽後續工作總體規劃要求,如期完成了後續地災治理年度項目實施方案組織編制、項目審核,完成了三期治理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

(一)順利完成三期地災治理工程質量國家級行政驗收。協助地質環境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了三期地災治理工程竣工國家級行政驗收,包括國家級工程竣工初步驗收和最終驗收鑒定書等資料匯編整理,行政驗收意見起草,重大地災治理工程現場檢查組織等。

(二)完成二、三期治理工程檔案歸檔與信息化成果驗收。根據峽庫區二期三期治理工程檔案及信息化終驗成果意見,驗收通過重慶庫區22個區縣中18個。達到匯交標准並已辦理成果資料移交的區縣有6個。按照年度計劃推進治理工程信息化驗收,建立了工程資料庫。

(三)完成三峽庫區三期地質災害防治科學研究成果驗收。組織專家完成了三峽庫區地災防治科學研究項目共七個專題20個課題和監測預警工程專業監測的「滑坡預報模型和預報判據建立項目」驗收。

(四)有序推進後續工作防治項目組織實施。一是完成地災防治項目初步設計。二是組織專家完成地災防治項目初步設計技術審查。三是編制完成地災防治2013年實施方案,配合部向國務院三峽辦報送方案。

三、強化監測預警,有效避免人員傷亡

堅持群專結合的工作格局,在幫助指導地方落實群測群防措施的基礎上,對重要隱患進行專業監測,輔以地災氣象預警預報信息服務,使近庫區隱患周邊60萬人的生命安全得到了保障,2013年庫區地災繼續保持零傷亡。

(一)加強專業監測網路建設。完成了200多處專業監測的復測與驗收,收集分析225處滑坡監測資料,預警滑坡14次。開展了122個滑坡預報模型研究。召開了專業監測工作會,建立數據採集和傳輸系統,採集入庫信息約12萬條。

(二)指導群專結合的監測工作。在汛前下發了關於加強庫區地災監測預警工作的通知,召開庫區地災防治工作會議,指導兩省市構建和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匯總分析每月群測群防監測資料,製作科普宣傳片1部,出版宣傳畫冊一本。

(三)加強氣象預警預報。充分利用氣象等部門資源,實現了庫區降雨誘發地災精細化預報,形成系列預報產品,有效服務於庫區。在2013年底地災氣象預警預報現場會,匯報展示了庫區地災氣象預警預報平台,效果良好。

(四)完成地質環境公報。完成了三峽工程生態與環境監測公報——《三峽工程生態與環境監測系統藍皮書》(2012年)涉及的地質環境專項報告,宣傳了庫區地災防治成效,為有關方面提供了可靠的地質環境信息。

四、強化應急處置,提高應急工作效率

三峽中心高度認識應急工作的重要性,緊密聯系環境司、地調局、監測院,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認真謹慎做好突發災情險情和輿情的處置工作。

(一)加強應急值守,及時報送防治信息。嚴格執行全年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和應急調查處置制度,與兩省市、26個縣區建立了通暢的信息傳送渠道。全年上報信息50多次,中辦國辦採用6篇次,部採用19次,及時報告了防治工作成效、防治工作進展等。

(二)完善指揮系統,確保應急工作效率。完成了應急會商視頻會議系統維修升級及其與應急指揮系統的集成。完善應急監測指揮車和應急通信平台,升級了視頻會議系統,實施15次應急演練和野外訓練,編寫10期應急演練報告,時刻為應急提供穩定可靠的設備保障和熟練的技術支撐。

(三)及時啟動響應,指導開展應急處置。共組織開展了重慶武隆巷口鎮木林危岩、鴨江鎮白果樹滑坡、白馬鎮二台坪泥石流、羊角場鎮慶口危岩,雲陽縣外郎小學滑坡等近10起地災應急調查,提出了險情應急處置建議。3名專業技術人員被聘為部地災應急專家,按要求報送專家工作情況。

五、強化能力建設,努力提升防治水平

從基地建設、科學研究、科普宣教、信息化建設等著手,軟硬結合,全面提升三峽中心的防治技術能力,樹立三峽庫區地災防治技術排頭兵的良好形象。

(一)地災防治科學研究成績突出,防災認識不斷深入。一是建立了地災預報模型判據。二是全面展開三峽工程環保驗收的地質環境影響專題調查工作。三是啟動三峽水庫日降幅對防治工程影響調查評價研究。四是編制完成滑坡泥石流監測技術標准,提交了初步研究成果。

(二)全面建成地災防治信息系統,信息服務顯著提升。完成了年度中心計算機網路系統和兩省市、區縣地質環境監測站計算機廣域網系統維護等工作,保證了網路系統、視頻會議系統、衛星傳輸系統和專線網路的正常工作,為防治工作正常開展提供了穩定的網路服務。

(三)推進監測試驗示範基地建設,示範作用逐步增強。基本完成了基地大樓改造工程施工,構建了氣象監測網、地災氣象預報預警平台建設,完成了滑坡預報模型與判據試用驗證評估,監測預警示範作用進一步增強,試驗基地的硬體設施條件將得到進一步改善。

(四)系統整理地質災害成果資料,規范檔案資料管理。整理地災工作成果資料5000餘冊,完成檔案立卷1000盒,電子文檔上傳伺服器,實現辦公資料共享查閱,並建立了成果資料收交、借閱、發送程序,建立了檔案台帳,進一步規范了檔案資料管理。

(五)積極申報國土資源科普基地,拓寬科普宣傳渠道。成功申報第三批國土資源科普基地,獲部命名科研實驗類國土資源科普基地。按要求編制了科普工作規劃計劃,加強科普能力建設。編制了《百年圓夢——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史詩畫冊》,彰顯防治工作成就。

六、強化隊伍建設,積極提升管理能力

三峽中心著力打造一支思想過硬、業務精通、作風扎實的高素質人才隊伍,著力建設一個制度完善、責任明確、獎懲分明的高效率管理體系。

(一)加強隊伍建設,規范技術管理。引進技術人員3名,通過實施「給壓力,挑擔子」工程,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安排12人次參加部、院培訓。加強了技術質量管理,基本實現了技術業務管理制度化。

(二)推行目標管理,完成防治任務。按照院要求,圍繞三峽庫區地災防治中心工作,推行了目標管理,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完成了年度防治任務。

(三)強化安全生產,嚴防事故發生。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全年車輛安全行駛,安全生產實現零事故的目標。加強保密工作監督和檢查,整改隱患,沒有發生泄密事件。

(四)規范經濟管理,強化資產管理。以預算管理為核心,逐步規范預算管理和經濟活動等,使經濟管理與業務管理協調推進。

(五)加強黨建和文明創建,促進中心工作。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決落實院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實施方案,被院黨委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編制了2013年工會工作計劃和活動安排,大力推進文明創建活動,促進了中心工作上新台階。

七、把握工作要點,為三峽做出新貢獻

2014年,三峽中心將緊密結合部關於全國地災防治工作的總體部署和庫區防治工作的具體要求,繼續保持高度警惕,戒驕戒躁,兢兢業業做好庫區地災防治工作。

(一)工作思路。一是不斷加強三峽庫區地災防治後續規劃項目實施的協調、指導、監督和檢查,認真履行職能,支撐部、局、院工作。二是進一步推進三峽庫區地災監測預警實驗基地建設,繼續推進三峽庫區地災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培養人才,改善基地條件,系統總結三峽庫區地災防治技術,在試驗研究、技術培訓和推廣應用等方面建成全國地災防治試驗示範創新基地。三是建立和完善三峽庫區地災防治信息中心,支持防治管理和決策。

(二)工作重點。一是年初開展趨勢分析,形勢研判,確定防範重點地區,明確主要防治措施,配合部做好工作部署。二是配合部開展巡庫指導工作,在汛期、大范圍強降雨、175米蓄水等期間,組織專家開展巡查指導,督促地方加強防治措施。三是督促指導兩省市提前完成2014年開展項目的前期工作,做好年度防治實施方案的編制報送。四是指導地方實施好防治工程,保持專業監測和群測群防體系高效運行。五是加強應急值守,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指導地方政府做好突發災情險情的應急處置。六是完成三峽工程竣工驗收涉及地災的各項工作,按時提交防治工程驗收報告。

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三峽地質災害監測中心(指揮部)

2014年1月14日

5. 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有什麼作用

我國是個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其中尤以地質災害為最。在過去幾十年裡,由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數量眾多,導致的經濟損失十分嚴重,給人們生產生活帶來極大損害。為此,亟需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
我國地質災害防治中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不合理施工現象頻繁,對生態環境干涉力度大幅增強,導致自然生態受損嚴重,極易引起地質災害。這種人為原因引發的地質災害,是可以避免的。
其次,資金投入不足。地質災害防治的資金投入不足,會無法全面預防及治理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隱患,從而制約地質災害防治整體效果。
最後,預警及應急處理機制不完善。在地質災害發生前後,有完善的地質災害預警及應急處理機制,能夠最大程度地降低損害,有效避免災害發生或繼續惡化。
對此,未來需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建設。一方面,要及時跟進地質災害多發地區的隱患排查工作,將隱患扼殺在搖籃中。
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及應急處理機制。在這點上,要強化部門及設備的銜接,加強各部門及設備的溝通。同時,豐富地質災害預警手段,充分調動基層群眾,開展群測群防。
另外,由於我國地區差異較大,東西部間的地質災害數量及類型各不相同,要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綜合防治對策。例如,可加大工程治理力度,整改地質災害隱患;重點治理地震多發區及水利工程重點區域,提高監測強度。
綜上,地質災害的嚴重性不容忽視,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至關重要。在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時,既要注重地質災害的前期監測及預防,又要提高地質災害的應急及後期治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質災害發生幾率和損失。

6. 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

2013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地方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國土資源系統積極努力,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成功避讓地質災害1757起,避免人員傷亡18.8萬人,挽回經濟損失19億元。

一、地質災害災情及特點

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15403起,造成669人死亡失蹤,直接經濟損失102億元。特點如下:

(一)西南和西北地區災情較重。地質災害造成西南地區的重慶、四川、雲南、貴州、西藏425人死亡失蹤,西北地區的陝西、甘肅71人死亡失蹤,分別占總數的64%和11%。以上地區直接經濟損失93億元,占總數的91%。

(二)類型以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為主,小型居多。全國發生滑坡9849起、崩塌3313起、泥石流1541起,分別占總數的64%、22%和10%。小型地質災害14461起,占總數的94%。

(三)以降雨、融雪和地震等自然因素引發為主。西南、東南等地遭受極端強降水或強台風,過程雨量大、涉及范圍廣,四川蘆山、甘肅岷縣和漳縣等地發生強烈地震,引發了大量的地質災害。這些自然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14847起,占總數的96%。

二、防治工作部署實施科學有力

針對地質災害時空分布規律,我部認真研判趨勢,多次動員部署,督促落實防治措施,快速做好應急處置,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一)提早安排部署,明確年度防治任務。部黨組在年初提出總體工作要求,2月組織地方和專家分別召開了全國和三峽庫區趨勢會商會,3月對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後又通過汛前全國視頻會、10多次發文發電,對防治工作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按照中組部培訓計劃,舉辦「地質災害防治」縣長專題研究班。全面啟動地質災害防治10大類146項標准規范編制工作。各省(區、市)召開省級防治工作會議80次,研究部署地質災害工作。近99萬人參加了各地組織的地質災害知識培訓活動。

(二)全年監督指導,強化巡查排查復查。50餘次派出由部領導和司局負責同志帶隊的工作組檢查指導,在31個省(區、市)安排100多名區片專家長期駐守。姜大明部長、徐德明副部長、汪民副部長等部負責同志多次赴湖北、重慶、四川、雲南、甘肅、陝西等地調研指導。針對局地強降雨、台風等天氣和地震,各地充分發揮群測群防體系作用,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復查和震後全面排查。全國組織省市縣三級督促檢查組、隱患巡查組超過1萬次,省級專家3468人次參與巡查指導工作。

(三)積極組織協調,加強重點地區防治。與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多次召開專門會議,研究推進三峽庫區、汶川和玉樹以及彝良地震災區、舟曲泥石流災區、四川蘆山地震災區、甘肅岷縣漳縣地震災區等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導國資委加強中央企業工程建設領域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啟動地質災害防治高標准「十有縣」建設,得到各地積極響應。組織編制三峽庫區年度防治項目實施方案,完成三峽庫區三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竣工驗收工作。三峽庫區連續11年實現地質災害零傷亡,防治效益日益凸顯。

(四)加強應急處置,有效避免更多損失。召開全國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會議暨業務培訓,部署應急管理,提升信息報送、應急處置等能力。針對1月11日雲南鎮雄滑坡、3月29日西藏墨竹工卡滑坡、4月20日四川蘆山地震、7月10日四川都江堰滑坡、7月22日甘肅岷縣漳縣地震等20多次重大地質、地震災害和強降雨過程,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派出工作組指導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避免二次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防治體系建設成效明顯

我部將以地質災害防治為主的地質環境保護工作擺在國土資源管理的重要位置,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全面推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建設,成效明顯。

(一)調查評價取得顯著進展。全國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29萬處,威脅1800萬人和4858億財產的安全,其中特大型3363處、大型13280處。在全面完成全國山地丘陵區地質災害調查的基礎上,推進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和重要隱患點勘查工作。全國完成詳細調查的縣(市、區)達645個,完成勘查工作的隱患點達10314處。通過開展調查評價工作,進一步掌握了我國地質災害分布和威脅情況。

(二)監測預警得到有效落實。2013年,我部與中國氣象局繼續推進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全國已有31個省(區、市)、323個市(地、州)、1880個縣(市、區)建立了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體系,比2012年增加20個市(地、州)、302個縣(市、區)。共製作全國性氣象預警產品170份,通過中央電視台發布111次,頻度和精度均有較大提高。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演練22375次,參加人數128萬餘人。全國共有29.7萬名群測群防監測員,達到了地質災害隱患點全覆蓋。

(三)防治力度不斷加大。中央財政投入45億元開展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央和地方連續8年每年各投入10億元,支持雲南開展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繼續推進湖北五峰、甘肅東鄉等重大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全國共有29個省(區、市)、208個市(地、州)、1179個縣(市、區)設立了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比2012年增加6個省(區、市)、32個市(地、州)、247個縣(市、區)。2013年,全國各級財政投入防治資金近200億元,四川、貴州、雲南、廣東、湖南投入均超過5億元,四川省達19億元。

(四)應急體系更加完善。大力推進地質災害易發區防治機構隊伍建設。全國共有20個省(區、市)、161個市(地、州)、990個縣(市、區)建立了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26個省(區、市)、171個市(地、州)、420個縣(市、區)建立了應急技術指導機構。各地應急專家隊伍不斷壯大,全國共有地質災害應急專家近3000名。

四、關於2014年防治工作安排

2014年,我們將繼續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一是大力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以高標准「十有縣」建設為抓手,從「有制度、有機構、有經費、有監測、有預警、有評估、有避讓、有宣傳、有演練、有效果」等方面推進基層的地質災害防禦能力。

二是強化汛期和重點地區工作。有序、有力、有效開展趨勢研判、動員部署、氣象預警預報、督促檢查和總結交流等工作。以巡查排查、應急演練、宣傳培訓、專業指導為手段,提升群測群防監測和應急避險能力。

三是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推進重點地區防治工作。加大力度,加快進度,盡快消除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高度關注、危害性大的重特大地質災害隱患。

國土資源部

2014年1月20日

7. 湖北省地質環境總站怎麼樣

簡介:湖北省地質環境總站隸屬湖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是國家二級即省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為湖北省國土資源廳地質環境管理保護提供技術支撐。 現有職工880人,專業技術人員554人,其中教授級高級工程師15人,高級工程師96人,工程師173人,博士生4 人、碩士研究生20人,專業技術力量雄厚。4人享受國務院、省政府特殊津貼,3人被評為省政府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人獲全國勞動模範,1人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5人獲省、部級勞動模範。工程院院士劉廣潤、胡海濤、盧耀如,中科院院士陳夢熊曾先後擔任總工或從事科研工作。先後被授予「大慶式企業」、「全國地質勘察功勛單位」、「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先進集體」、「湖北省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紅旗單位」等榮譽稱號。總站注重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和引進、注重專業技術儀器設備的更新、注重加強科研開發研究力度、注重構建科學完善的管理體系,是一支技術力量雄厚、競爭力強大的水工環專業地質隊伍。 在全省設立武漢、襄陽、宜昌(三峽庫區工作站)、荊州、黃石、孝感、咸寧、十堰和恩施分站,設立地質災害應急中心、地質災害信息中心、水工環調查中心和水工環研究室等機構,還在迦納設立迦納長江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和湖北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在柬埔寨設有辦事處。

8. 我國地質災害營救體系怎麼樣

到目前為止,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我國已基本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國特點、符合中國國情、措施配套完善的地質災害營救體系。其主要內容如下: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制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國家、國土資源部總體預案框架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編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市(地、州)、縣(市、區)級應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二、災害災情速報制度
建立災害災情速報制度。按照《全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相關預案報告災害,確認災害方向位置。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其他部門或者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當地人民政府。
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者災情擴大,並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關於地質災害災情分級報告的規定,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4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地質災害險情災情公開信息來源主要是國務院領導批示指示,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國務院其他部門商請,地方速報信息,媒體及其他信息等。
三、災害災情分類體系
為更好地應對地質災害,有序組織營救工作,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將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4級,以作為制定應急救援響應預案的依據。此外,在《縣市地質災害地質調查實施細則》中還詳細劃分了不同類型地質災害的分級標准。胡廣韜(1988)對滑坡動態的階段性差異進行了總結。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四、災害應急響應預案
災害應急響應預案是實施災害營救行動的重要指導。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2006年1月,國務院發布了《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2009年5月11日國務院新聞辦發布了《中國構建災害應急響應機制和災害信息發布機制》白皮書。白皮書指出,在長期的減災救災實踐中,中國建立了符合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減災救災工作機制。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Ⅰ級)
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防治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防治工作,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國土資源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赴災區現場指導應急防治工作,派出專家組調查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其發展趨勢,指導地方制定應急防治措施。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Ⅱ級)
出現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國土資源部派出工作組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工作。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Ⅲ級)
出現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市(地、州)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Ⅳ級)
出現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縣(市、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縣(市、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縣(市、區)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五)應急響應結束
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撤銷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
五、災害營救行動啟動
災情發生後,災區自動緊急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上級部門按照災情和預案響應方案,啟動不同級別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實施災害營救行動。
國土資源部依據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等信息情況,設置A(Ⅰ級)、B(Ⅱ級)、C(Ⅲ級)、D(Ⅳ級)和E(常規方案)5個級別的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別由部長、副部長、地質環境司司長、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和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帶領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一)應急響應組織
1.A級方案
由部長帶隊組成部應急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等。專家組由院士帶隊,7人組成。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2.B級方案
由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和有關單位負責人等。專家組由正高職級專家或院士帶隊,5人組成。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3.C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有關人員等。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4.D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等。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5.E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處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有關人員等。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二)應急響應行動
現場應急響應行動,分險情和災情兩種情況。
1.險情應急響應行動
快速了解險情和搶險工作進展,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估險情。必要時,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事宜,專家會商預測險情趨勢,並做好專家意見記錄備案,擴大范圍調查地質災害災情隱患,架設遠程通信設備,實施遠程會商,研究提出預警建議和避險排險技術咨詢方案,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指導的建議,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並歸檔。
2.災情應急響應行動
快速了解災情以及搶險救災工作進展,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價災情,預測險情,擴大范圍調查區內地質災害隱患。必要時,聯系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研究提出搶險救災技術咨詢方案,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咨詢建議,做出地質災害責任認定,並做好專家認定意見備案,架設遠程通信設備,實施遠程會商,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歸檔。
(三)應急響應保障
1.人員調配
一般工作人員分現場工作人員和後方工作人員。前方(現場)人員由調查處置、信息傳輸和專用設備操作等方面人員組成,具體工作時與省級應急機構工作人員聯合組隊。後方工作人員由信息、通信、設備和後勤等方面人員組成,工作重點是為前方(現場)工作組提供保障。專家組由地質環境司根據應急響應等級和災情、險情特徵,從專家庫中遴選。
2.裝備配置
應急中心做好應急裝備配置與保障工作,定期進行檢測與維修,行前做好裝備安全性、可用性檢查和精度校準;應急結束後做好裝備清查和登記入庫工作。應急響應前,後方工作裝備配置盡可能全面。應急出發前先與省級應急機構溝通協調,根據需要,再確定遠程攜帶的具體設備,並做好備份工作。應急工作裝備配置,依據應急響應級別和應急工作實際需求,酌情而定。
調查監測裝備包括數碼攝像機、數碼照相機、電子羅盤、地質錘、放大鏡、望遠鏡、手持GPS、激光測距儀、三維激光掃描儀、無人駕駛飛機或輕遙飛機(配置到災害多發省市)。
通信裝備包括遠程視頻會商系統、衛星電話、對講機。
相關軟體包括專業制圖及影像處理(遙感)軟體、快速模擬演示軟體、智能方案系統軟體、地質工程設計軟體。
車載發電機、車載應急系統、帳篷、野外工作服裝、醫葯和勞保用品、野外作業安全裝備、攜帶型計算機(帶無線網卡)。
資料保障:應急中心做好資料整理、集成和質量檢查工作,逐步建成應急響應信息平台。應急響應資料要求彩色紙介質和電子版同時准備,精度盡可能滿足應急要求。具體應急響應工作中,資料保障依據應急響應工作需求酌情而定。重點是背景信息和基礎地質災害資料。背景信息包括行政區劃圖(MpaGIS和JPG)、地形圖(MapGIS和JPG)、地質圖(MapGIS和JPG)。基礎地質災害資料包括地質災害分布、地質災害發生區域易發程度分區圖(Mpa-GIS和JPG)及說明書(Word)、歷史災害情況(Word)、發災點及其周邊災害發育情況、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信息、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信息。
其他資料包括近期降雨預報、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衛星和航空遙感圖像及數據。
(四)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啟動各級工作方案的決策程序: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預案,國土資源部自動啟動A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其他納入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日常決策程序,由地質環境司匯總信息,提出建議,按程序報。
六、應急營救(處置)具體實施
(一)解救、轉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員
主要是對受災人員進行現場搜索、營救、撤離和現場醫療。災情發生後,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重點是保障災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災民的生活保障,災民心理的測知。保護重要目標安全及搶救、運送重要物資。
(二)災害現場勘查、評估和趨勢判斷
盡快查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原因、影響范圍,對災情進行勘查、評估,對災害的發展趨勢進行判斷,提出應急治理措施。
1.災情預判和速報
提供具體位置、類型、級別;確定地質災害危險點的威脅對象、范圍;確定響應級別;為啟動應急反應及救援決策服務。
2.災區環境判斷
進行地質環境調查,主要有地形地貌、地層岩性、地質構造、水文地質、不良地質現象等調查。對死傷人員救護處理與受災人員轉移安置;受災財產轉移路線確定,同時根據地質環境的特點,依據不同的地貌特徵為提供物質保障做好准備。
3.地質災害隱患排查、防範及監測
主要由專家隊伍負責指導排查現場隱患。預防二次災害傷及救災人員和周邊地區地質災害隱患的應急排查及防範。要熟悉災害的主體情況,拿出方案,落實責任人。同時,查清原因,判斷哪裡有險情,需不需要撤離,向何處搜救,等等。
4.分析災害成因
主要是調查災害發生原因,分析災情發展趨勢,在此基礎上指導協助救災工作。
5.災害危險性評估
進行致災地質體分析,針對不同地質災害類型分別進行評估。
(1)滑坡
應調查滑坡要素及變形特徵,分析滑坡的規模、類型、主要引發因素及滑坡影響范圍,評價其現狀及不利工況下的穩定性。
(2)危岩崩塌
應調查陡崖的形態、岩性組合、岩體結構、結構面性狀、危岩體被裂隙切割的程度、基座變形情況,分析危岩的形態、類型、規模及崩塌影響范圍,評價其穩定性。
(3)泥石流
應調查泥石流形成的物質條件、地形地貌條件、水文條件、植被發育情況、人類活動的影響,分析泥石流形成的條件、規模、類型、活動特徵、侵蝕方式、破壞方式及泥石流影響范圍,預測泥石流的發展趨勢。
(4)地面塌陷
對岩溶塌陷和黃土濕陷應調查塌陷形態、邊界、形成的地質條件和地下水動力條件、洞穴充填、建築變形及處理情況。對采空塌陷和地下挖掘塌陷應調查塌陷所處地下采(挖)空區的位置、邊界、埋藏深度、開採挖空時間、處理方法、積水等情況。應分析重力和地表荷載作用、震動作用、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及塌陷影響范圍,地面塌陷的影響范圍。
(5)地裂縫
調查地裂縫的幾何特徵與活動特徵,單個地裂縫與群體地裂縫的規模、性質及分布,地裂縫對地面、地下建築物的破壞特點,現有防治措施和效果。劃分地裂縫成因類型,判斷引發因素,預測發展趨勢,分析與同地區其他地質災害的關系。
(6)地面沉降
調查地面沉降區的位置、原因、歷史、地下水采灌情況,累計沉降量、沉降速率;沉降區內的岩土組成及均勻性,各類土層的性狀及厚度、地面沉降的危害。分析產生沉降的原因,初步圈定地面沉降范圍和判定地面沉降累計量及沉降速率,預測沉降發展趨勢。
(三)應急處置工程實施—地質災害營救基本方法
根據災害現場勘查、評估和趨勢判斷的情況,組織應急處置工程施工。應急處置工程針對不同災害和人、設備、環境等破壞程度,包括應急教育、避險、撤離、疏導、施救、處置、修繕、善後等內容。為有效組織應急處置工程,營救人員應了解並掌握不同類型地質災害發生時或發生後營救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根據互聯網(見主要參考文獻及資料所列)及有關災害處理、處置資料等總結,不同類型地質災害應急營救和處理(處置)基本方法如下:1.發生崩塌時的應急處置
(1)視險情將人員物資及時撤離危險區
當崩塌、滑坡由加速度變形階段進入臨滑階段時,崩滑災害在所難免,不是人力在短時間內可以制止的,此時,應及時將情況上報當地政府部門,由政府部門組織將險區內居民、財產及時撤離險區,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及時制止致災的動力破壞作用
為爭取搶險、救災時間,延緩崩塌、滑坡發生大規模破壞,監測技術人員應立即分析資料,及時制止致災動力破壞作用,如因采礦而誘發的崩塌,應立即停止采礦活動;如因開挖坡腳而誘發的滑坡,應立即停止開挖活動;如因渠道漏而誘發的滑坡,應立即停止對渠道進行放水。
(3)事先有預兆者,應盡早制定好撤離計劃
崩塌、滑坡災害在大規模崩、滑前,往往事先有前兆,在此種情況下,當地政府部門應盡早制定好險區人民疏散、撤離計劃,以防造成混亂而發生不必要的人員傷亡事故。
2.發生滑坡時的應急處置
1)當處在滑坡體上時,首先應保持冷靜,不能慌亂。要迅速環顧四周,向較安全的地段撤離。一般除高速滑坡外,只要行動迅速,都有可能逃離危險區段。跑離時,向兩側跑為最佳方向。在向下滑動的山坡中,向上或向下跑都是很危險的。當遇無法跑離的高速滑坡時,更不能慌亂,在一定條件下,如滑坡呈整體滑動時,原地不動,或抱住大樹等物,不失為一種有效的自救措施。如1983年3月7日發生在甘肅省東鄉縣的著名的高速黃土滑坡——灑勒山滑坡中的倖存者就是在滑坡發生時,緊抱住滑坡體上的一棵大樹而得生。
2)當處於非滑坡區,而發現可疑的滑坡活動時,應立即報告鄰近的村、鄉、縣等有關政府或單位。例如,群測群防站或縣、市、地區及省級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該機構應責無旁貸地擔當此項責任,並立即組織有關政府、單位、部隊、專家及當地群眾參加搶險救災活動。
3)政府部門應立即實施應急措施(計劃),迅速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及可能的影響區,並通知鄰近的河谷、山溝中的人們做好撤離准備,密切注視災情的蔓延和轉化。如滑坡常在暴雨、洪水中轉化為泥石流災害(次生災害)。注意因滑坡可能危害到的某些生命線工程(如水庫、干線鐵路、干線公路、發電廠、通信設備、干線渠道等)所引發的次生災害或第三次災害的發生,例如,火災、洪水等。注意調查滑坡是否有間歇性活動特點,盡可能確定其再次活動的可能性和時間。如果必要的話(需經有關專家或科技人員論證),應迅速設立觀測點(站)或觀測網,密切注視其變化動態,「亡羊補牢,猶未為晚」。
3.發生泥石流時的應急處置
1)當處於泥石流區時,應迅速向泥石流溝兩側跑離,切記不能順溝向上或向下跑動。當處於非泥石流區時,則應立即報告該泥石流溝下游可能波及(影響)到的村、鄉、鎮、縣或工礦企業單位。
2)有關政府部門應立即組織有政府、單位(村、鄉、鎮)、專家及當地群眾參加的搶險救災活動。
3)擬定並實施應急措施(或計劃)。例如,酌情限制車輛和行人通行;組織危險區群眾迅速撤離等。
4)密切注視該泥石流災害可能引發某種生命線工程(如水庫、鐵路、公路等)的次生災害甚至第三次災害,如火災、洪水、爆炸等。
5)建立觀測站(網)進行長期動態監測,掌握災情的變化發展趨勢,並做出決斷。
4.發生地裂縫時的應急處置
1)地裂縫發生後對臨近建築物的塌陷坑應及時填堵,以免影響建築物穩定性。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鋪砂卵石,再上鋪砂,表面用粘土夯實。
2)對嚴重開裂的建築物應暫時封閉,不許使用,等進行危房鑒定後才能確定採取的措施。
5.發生地面塌陷(沉降)時的應急處置
1)塌陷發生後對臨近建築物的塌陷坑應及時填堵,以免影響建築物的穩定。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鋪砂卵石,再上鋪砂,表面用粘土夯實,經一段時間的下沉壓密後用粘土夯實補平。
2)對建築物附近的地面裂縫應及時堵塞,地面的塌陷坑應攔截地表水,防止其注入。
3)對嚴重開裂的建築物應暫時封閉不許使用,待進行危房鑒定後才確定應採取的措施。
6.發生地震時的應急處置
地震的應急處置詳見第三章第一節,本章不再贅述。
7.火山爆發時的應急處置
火山爆發活動多有相對長時間的預兆,即使是突然爆發的火山,其對人員和財產的損害也有一定的時間間隔,因此,人們可以充分利用這段時間開展應急處置。在火山爆發時,常見的應急處置工程主要包括:①應對熔岩危害。在火山的各種危害中,熔岩流可能對生命的威脅最小,因為人們能跑出熔岩流的路線。②應對噴射物危害。如果從靠近火山噴發處逃離時,建築工人使用的那種堅硬的頭盔、摩托車手頭盔或騎馬者頭盔將給予你一定的保護。在更廣闊的區域,逃離也許沒有必要。③應對火山灰危害。戴上護目鏡、通氣管面罩或滑雪鏡能保護眼睛(但不是太陽鏡)。用一塊濕布護住嘴和鼻子,如果可能的話,用工業防毒面具。到庇護所後,脫去衣服,徹底洗凈暴露在外的皮膚,用干凈水沖洗眼睛。④應對氣體球狀物危害。如果附近沒有堅實的地下建築物,唯一的存活機會可能就是跳入水中,屏住呼吸半分鍾左右,球狀物就會滾過去。⑤火山在噴發之前常常活動增加,伴有隆隆聲和蒸汽與氣體的溢出,硫磺味從當地河流中就可聞到。刺激性的酸雨、很大的隆隆聲或從火山中冒出的縷縷蒸汽都是警告的信號。駕車逃離時要記住,火山灰可使路面打滑。不要走峽谷路線,它可能會變成火山泥流經過的道路。
(四)後勤生活保障
災區通信、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工程的維護與修復;災區治安保障、災區衛生防疫及災區基本生活保障。
(五)組織災後重建工作
編制地質災害防治的方案、規劃,開展災後重建工作,一般由專門的部門組織實施。

9. 湖北省年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分析報告

湖北省地處長江中游洞庭湖之北,總面積18.59萬平方千米,截至2005年年底,全省總人口6 031萬人(常住人口5 710萬人)。

湖北省在地貌上中部為平原,南東、南西及北三面環山,呈向南敞開的馬蹄形盆地,省內土地類型多樣,總體構成「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土地利用結構。礦產資源總量較豐富,總體上呈「種類多、分布廣、規模小、主礦集中、支柱礦產短缺、難采選礦多、開發利用難」的特點。

國土資源是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為了貫徹中央關於人口、資源、環境的基本國策,充分發揮國土資源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全省在認真執行《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及相關配套法規的同時,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精神,有力地規范和加強了全省國土資源管理與保護工作,促進了國土資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轉變。

2005年,國土資源調查評價、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取得以下進展:

●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取得一定進展,新發現礦產地4處。

●油氣勘探取得新進展,新發現兩個含油區帶。

●深部找礦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大冶鐵礦深部找礦發現厚大鐵礦體。

●正確處理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生態建設的關系,連續七年實現耕地佔補平衡。

●全省規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4 008 666.67公頃,2005年末實際基本農田保護面積4 017 079.00公頃。

●2005年規劃設計與預算的高產農田建設項目67個,預算16.962 9億元。

●完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

●編制完成《湖北省農村建設用地減少與城市建設用地增加掛鉤試點方案》,並獲國土資源部批准。

●全省95個縣(市)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上報工作基本結束。

●編制完成《2005~2015年湖北省磷礦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

●編制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或簡報290 余份,為地方政府防災減災提供了決策依據。

●成功預報206 起地質災害,組織轉移群眾7 615人,避免直接經濟和財產損失11 302萬元。

●對納入國家三峽庫區地質災害二期地質災害治理的56個崩滑體項目進行了省級竣工最終驗收,工程質量全部合格,優良率達92.06%。

一、土地資源

(一)土地資源狀況

據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2005年湖北省主要地類情況見表1。與2004年相比,耕地減少15 820.00公頃;林地增加20 046.67公頃;園地減少1 906.67公頃;居民點及工礦用地增加8 360.00公頃。各地類構成見圖1。

表3 湖北省主要礦產資源儲量

註:表中數據均來自湖北省礦產資源年報,其中,2003、2004年煤的資源儲量數據包含石煤儲量。

(二)地質勘查投入與勘查成果

2005年,全省地質勘查共投入地勘費3 839.5萬元(其中中央財政撥款2 339萬元),其中按礦種投向是:煤145萬元,地熱185萬元,金587萬元,銅248萬元,鐵92萬元,鉛鋅515萬元,鍶190萬元,多金屬礦32萬元,磷礦472.5萬元,岩鹽180萬元,石墨10萬元,石膏185.9萬元,方解石10萬元,板岩6.1萬元,溶劑用灰岩100萬元,冶金用白雲岩19萬元,水泥用灰岩93萬元,其他礦種769萬元。地質勘查工作有所加強,商業性勘查走出低谷,逐步趨向活躍,地勘企事業投入1 015.50萬元。

(三)礦產資源勘查與開發利用情況

1.頒發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情況

2005年,全省有效的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發證分別為377個和4 471個,見表4。

表4 2005年湖北省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發證情況(有效證)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基本情況

2005年全省有各類礦山企業5 088家,比2004年的4 677家增加了8.79%;工業總產值933 185.43萬元,比 2004年的 744 602.41萬元增加了 25.33%;礦產品銷售收入868 828.15萬元,比2004年的678 228.21萬元增加28.10%;利潤總額83 318.12萬元,較2004年的65 421.48萬元增加了27.36%,增長幅度較大;從事礦業活動人數為222 577人,較2004年的229 047人減少了2.82%。

根據礦山年報數據分析,2005年全省在石油、天然氣未納入統計的情況下,工業總產值、銷售收入、利潤總額均有所增加,究其原因主要是礦產品價格的上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礦業市場的快速發展。2005年全省的主導礦產,如磷礦、煤、鐵、金、銅等礦產品的銷售價格明顯上揚,尤其是磷礦、煤礦、鐵礦價格增長幅度較大。

2005年,全省開展專項治理整頓工作,嚴格實施礦產資源規劃,整合了部分不符合規劃的礦山,關閉了部分公路、鐵路兩旁的採石場和磚瓦粘土廠。但是,由於大量的採石場和磚瓦粘土廠逐一統計數以前未按鄉合並統計,因此,2005年統計的礦山總數較2004年有所增加。

三、國土資源市場

(一)土地市場

1.土地市場建設

2005年,全省採取各種措施加強了土地市場規范化建設和土地市場制度建設:①嚴格土地管理供應管理,制定《湖北省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指標(試行)》,並作為國土資源部門核定工業項目用地規模的重要指標;②專門下發了《進一步加強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工作的通知》,在重點城市初步建立了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系統;③與省監察廳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范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招拍掛出讓程序,不斷擴大招拍掛出讓信息公開度和覆蓋面;④各地建立土地收購制度,增強政府壟斷土地市場的能力,同時,有效利用土地儲備,盤活存量用地;⑤結合實際,制定全省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最低標准,加強協議出讓土地的管理。

2.土地一級市場

2005年,全省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為5 946公頃,其中,依法出讓供地4 791.83公頃,占供地總量的81%;協議出讓供地3 109公頃,占出讓供地總量的65%,全年土地成交價款164.27億元,純收益57.59億元;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供地面積1 680.31公頃,成交價款100.97億元,純收益35.83億元。按招拍掛出讓的土地用途構成,住房用地佔招拍掛出讓總量50%左右,商服用地佔23%,工礦倉儲用地佔13%。

3.土地二級市場

2005年,全省土地轉讓面積1 362.09公頃,轉讓金額31.19億元;土地出租面積261.01公頃,出租金額3 982萬元;土地抵押面積6 495.51公頃,抵押價款324.6億元,貸款金額144.9億元。與2004年度相比,抵押土地面積略有增加,但收益有顯著增加,抵押土地宗數、出租和轉讓土地宗數、面積及收益有所減少。

2005年,全省土地轉讓面積所佔比例較大的為工礦倉儲用地,面積696.92公頃(佔49.69%),其次為住宅用地,面積424.86公頃(佔30.29%);轉讓金所佔比例較大的為住宅用地,轉讓金額 174 021.85萬元(占 53.59%),其次為普通商品房,轉讓金額134 872.47萬元(佔41.53%)。

(二)探礦權采礦權市場

1.探礦權采礦權市場建設

2005年是全面開展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的第一年,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進一步好轉,省廳出台一系列政策,嚴格礦業權管理:①實行礦產分類管理,推進礦業權一級市場建設,以風險勘查申報在先,低風險勘查有償出讓探礦權,無風險且無須勘查就直接出讓采礦權的思路,分類出讓礦業權;②加強轉讓管理,規范礦業權二級市場。通過以上措施,礦業權市場建設取得了新進展:礦產資源商業性勘查趨向活躍,社會投資顯著增加;礦業權有償使用取得較好的成績,兩權有償出讓金額達3.42億元。

2.探礦權采礦權一級市場

2005年,探礦權出讓67宗,合同金額10 416.41萬元,其中,煤礦47宗,6 401.21萬元,熔劑用石灰岩3宗,1 066.78萬元,磷礦3宗,157.39萬元。

2005年,采礦權共出讓1 456宗,出讓金額23 766.59萬元,其中,拍賣出讓2宗,出讓金額170.20萬元;掛牌出讓158宗,出讓金額2 947.66萬元。招、拍、掛的宗數、金額分別占總數的10.99%、13.12%。主要涉及礦種為煤、石煤、鐵、磷、重晶石、硅灰石、方解石、水泥用灰岩、建築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灰岩、建築用白雲岩、建築用砂、磚瓦用粘土、建築用輝綠岩、大理石、建築飾面用大理石等。

3.探礦權采礦權二級市場

2005年,探礦權轉讓共6宗,價款1 895萬元,其中鐵礦1宗,1 400萬元;磷礦2宗,375萬元;金礦1宗,45萬元,銅礦1宗,40萬元;釩礦1宗,35萬元。

2005年,采礦權轉讓2宗,價款185萬元,全部為建築石料用灰岩。

四、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1.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5年,全省共發現土地違法案件3 687件(歷年隱漏619件,本年發生3 068件),涉及土地面積1 991.56公頃,其中耕地939.59公頃。本年立案3 436件,本年結案3 464件(含部分上年未結案件)。土地違法案件與去年相比增加了32%,通過查處土地違法案件,全省共拆除建築物120 356.13平方米,沒收建築物98 349平方米,收回土地44.99公頃(其中耕地15.36公頃),罰款2 449.1萬元。動態巡查發現3 094件,發現率84%,動態巡查制止2 801件,制止率為91%,挽回經濟損失1 016.48萬元。

2.地礦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5年全省共發生各類礦產違法案件284件。按礦產違法案件主體劃分:企事業單位58件,集體違法案件34件,個人違法案件192件(佔全年礦產違法案件的68%);按礦產違法案件性質劃分:無證開采217件(佔全年礦產違法案件的76%),越界開采37件,非法轉讓采礦權11件,其他14件。

在依法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過程中,全省處理有關違法責任人15人。其中,行政處分6人,刑事案件移交7人,刑事處罰2人。

五、國土資源行政復議情況

2005年,全省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收到行政復議共48件,受理行政復議案件共35件,占申請總數的72.92%。其中,省廳收到行政復議共12件(其中,受理行政復議案件8件),占申請總數的25%;市(州)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收到行政復議共36件(其中,受理行政復議案件共27件),占申請總數的75%。

2005年,全省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共審理行政復議案件52件(包括上年未審結的4件)。今年審結的行政復議案件有32件,結案率61.54%。其中,復議機關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佔多數,有21件,維持率為65.63%;申請人撤回申請的有5件,占審結案件總數的 15.63%;復議機關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有5件,占審結案件總數的15.63%;此外,尚有7件案件未審結,占今年審理案件總數的13.46%。

從今年的行政復議案件來看,全省今年行政復議主要有以下特點:①申請復議的總數和受理的案件較去年有大幅增加;②申請行政復議案件中因行政處罰引起的呈上升趨勢;③申請復議案件無行政收費和行政強制引起的行政復議,不作為的行為引起的行政復議僅為1件;④處理方式多樣,仍以維持佔主要,但撤銷和撤回申請的行政行為明顯增加。

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人員培訓情況

1.管理機構與從業人員情況

2005年全省國土資源行政管理從業人員5 394人,其中,具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4 053人,占總數的75.14%。另外,全省鄉級國土資源所1 014個,人員10 404人,其中,專職10 260人,兼職114人。人員知識結構構成總體特點是:隨著管理機構級別下降,從業人員學歷平均水平同步降低,見表5。

表5 2005年湖北省國土資源管理機構、人員知識結構

註:省直屬指仙桃、天門、潛江市、神農架林區國土資源局、沙洋監獄局國土資源局。

2.經費來源與使用情況

全省各級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基本經費實行屬地化,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日常工作經費由財政根據預算編制人數按規定的預算標准進行核定,不足部分一般由預算外資金彌補;專項項目經費主要來源於專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項收入等。其使用按規定用途專款專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其實行監督管理。

3.學歷教育和培訓情況

2005年,全省國土資源系統接受培訓及學歷教育人數分別為1 529人和580人。學歷教育主要是大專生和大學生,分別為354人和211人;培訓主要是業務培訓和黨校/行政學院培訓,分別為1 040人次、423人次和66人次,其中國外業務培訓學習38人次。

七、問題和建議

(1)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經費不足,體制不順,職能沒有完全到位 ①部分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未設置礦政管理科室,相應的管理職能未到位;②部分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核定人員編制過緊,預算經費不足,運轉困難。建議國土資源部組織開展國土資源管理職能到位情況大檢查,促進礦政管理職能到位。

(2)國土資源管理存在「執法難、難執法」 的問題 應大力改革現行的國土資源管理體制,尤其是土地監察體制。強化土地監察垂直管理和部門間的聯合執法,同時不斷提高執法隊伍整體素質,積極推行大要案交叉查處辦案的方法。

(3)國土資源監督體制不健全,監督難度較大 由於缺乏統一的,相對比較完善的監督體系和制度,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和土地利用過程中的違法行為舉報渠道單一或不暢通,加之其涉及多方利益,致使現有的國土資源監督體系,特別是礦政監督體制不能適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的後續監督,急需建立健全一套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國土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的監督體制。

(4)規劃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作用有待進一步深化和強化 目前,雖然全省已經建立了比較系統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和礦產資源規劃體系,但是,由於各地規劃意識存在較大差異,使得規劃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的宏觀調控作用和指導作用未能充分體現,特別是礦產資源規劃未能延伸到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的後續管理中,致使礦業權設置後,礦業活動是否完全遵循規劃尚不清楚,同時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規劃的約束力和權威性。

(5)全省國土資源市場建設雖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仍存在不少問題 突出表現在四個方面:①土地出讓中協議出讓多,招標拍賣少,土地資產顯化程度不夠;②探礦權采礦權出讓以協議出讓居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比重仍然較低;③礦產資源有償使用費用過低,利潤大,礦業活動中的違規操作現象比較嚴重,加之礦業活動監督體系不完善,查處難度較大;④現有《礦產資源法》不能適應礦業市場的發展,與之配套的相關政策、措施以及管理制度不健全,對礦政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處罰力度過輕,約束力不強,嚴重阻礙了礦業權市場的有償有序發展。

建議加大國土資源資產化管理力度,積極促進《礦產資源法》的修改工作,頒布和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管理暫行辦法,以及比較明細的處罰措施,逐步完善國土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同時,大力培育國土資源市場,建立健全礦產資源監督有償舉報機制,加大宣傳力度,公示舉報電話、舉報渠道等,確保國土資源有序、有償、合理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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