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
『壹』 績點不夠能畢業和獲得學位證嗎
以後還可以隨著下一屆的學生考試拿績點。比較不好的是可能要交錢,看學校。 這個是不行的,績點一定要夠
『貳』 中國地質大學有博士點碩士點嗎急問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現有8個國家級重點學科和13個省部級重點學科,其中,「地質版資源與地質工權程」與「地質學」2個一級學科全國排名第一;有17個學院(課部)、60個本科專業;擁有國家地質學理科人才培養基地和國土資源部地質工科人才培養基地;擁有9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和3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有工程碩士、MBA、MPA、MFA、J.M等10個專業學位授予權,其中工程碩士專業包涵19個工程領域。
『叄』 請問在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沒有學士學位的研究生可以拿到碩士學位嗎
如果你是本科畢業沒學位去事業或政府單位及國營企業,一般都是要看學位證回的,而且對這個有明文規定答。但如果你是研究生畢業去單位工作看的只是你的碩士學位,和你本科沒任何關系---如果有的話也僅僅是看你是否轉專業
申請碩士學位和有沒有本科學位證也沒有任何聯系,你發表了論文,通過了答辯就可以拿到碩士學位,不要聽別人胡說,他們都不懂
『肆』 北京擬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都有哪些學校
批准首批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名單及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
首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共151個,其中高校114所;首批博士授權高校114所,具體列表如下(按高校目前實際名稱列出,已合並的院校,按合並時名稱):
北京18所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協和醫學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大學
首都醫科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央音樂學院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農業大學 北京農業工程大學 北京醫科大學
天津3所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天津醫科大學
遼寧5所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沈陽農業大學 中國醫科大學 沈陽科大學
吉林4所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白求恩醫科大學 吉林工業大學
黑龍江6所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醫科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東北農業大學
哈爾濱建築大學
上海11所
復旦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同濟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上海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醫科大學 上海第二醫科大學
上海科學技術大學(現名額為上海大學)
江蘇16所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河海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南京林業大學 蘇州大學 中國科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揚州大學 江蘇大學 南京醫科大學 南京大學
蘇州醫學院
浙江4所
浙江大學 杭州大學 浙江農業大學 浙江醫科大學
福建1所
廈門大學
安徽1所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山東3所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山東醫科大學
河南1所
河南醫科大學(現名額為鄭州大學)
湖北9所
武漢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武漢水利水電大學 武漢測繪科技大學 華中理工大學 同濟醫科大學
湖南4所
中南工業大學 國防科學技術大學 湖南醫科大學 長沙鐵道學院
廣東3所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中山醫科大學
重慶3所
重慶大學 西南農業大學(現名額為西南大學) 重慶醫科大學
四川6所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成都大學 華西醫科大學
成都科技大學
雲南1所
雲南大學
陝西8所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北大學 西安理工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西安醫科大學
甘肅2所
蘭州大學 西北師范大學
軍校5所
第四軍醫大學 第三軍醫大學 第二軍醫大學 軍醫進修學院 獸醫大學
『伍』 中國地質大學到底有幾個 位置在哪
中國地質大學有兩個,分別是中國地質大學(北京)、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一、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學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29號
中國地質大學簡稱地大,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國土資源部共建的一所以地球系統科學為主體,應用科學、前沿科學,以及新興交叉學科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系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中國地質大學創建於1952年,前身是院系調整時期由北京大學地學系以及清華大學、天津大學等校的地質、工程等系科合並組建的北京地質學院。於1960年被中央確定為全國重點高校。文革時期外遷。1975年整體遷至武漢,更名為武漢地質學院。
1987年,國家教委批准武漢地質學院更名為中國地質大學,在武漢、北京兩地辦學,總部設在武漢。2000年,進入教育部直屬高校序列。2006年,教育部、國土資源部簽署共建學校協議。
(5)中國地質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擴展閱讀
一、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學科建設
截至2016年12月,該校擁有2個一級國家重點學科(涵蓋8個二級國家重點學科),14個省部級重點學科,33個碩士學位一級授權點,116個碩士學位二級授權點。
13個博士學位一級授權點,59個博士學位二級授權點,17個工程碩士領域和MBA、MPA等10個專業學位授權點,13個博士後流動站。
二、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學科建設
學校大力構建以地球系統科學為主導的學科體系,積極發展應用科學、前沿科學,以及與社會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的信息、納米、材料、生物、能源、環保等新興交叉學科。
截至2014年4月,學校有8個國家級重點學科和16個省部級重點學科,擁有12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和38個一級學科碩士點;具有高校教師碩士學位授予權。
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發布的第三輪學科評估結果中,中國地質大學地質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2個學科排名全國第一,石油與天然氣工程排名第三,海洋學科排名第五;另有6個學科進入全國前二十名。
『陸』 關於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規劃工作的通知的立項建設規劃的批准和實施
1.國務院抄學位委員會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新增單位立項建設規劃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2.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規劃》進行論證咨詢。對於需要補充或調整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進行補充論證和修改,並將補充調整情況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3.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確認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規劃》,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備案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有部委屬單位列入省(自治區、直轄市)立項建設規劃的,應在規劃批准前就規劃有關內容與該單位主管部委達成一致意見。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新增單位立項建設規劃工作,由軍隊學位委員會參照本通知和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一、地區分類及立項建設單位限額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規劃》編寫提綱
三、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項目建設規劃》編寫提綱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柒』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怎麼樣
1952年7月14日,成立了北京地質學院籌備委員會,中國地質工作計劃指導委員會主任李四光任籌委會主任。11月1日,在北京端王府夾道舉行了北京地質學院首屆開學典禮。學校決定每年的11月7日為北京地質學院的「校慶日」。12月24日,政務院任命紅軍老幹部劉型為北京地質學院首任院長,著名地質學家、中國地質工作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尹贊勛教授任副院長。
1954年後陸續遷入北京西北郊學院路新校址。1960年被國家確定為全國重點院校。1966年至1970年的5年時間中,學校停止招生。1970年遷出北京,在湖北辦學。1975年遷址武漢,暫時更名為為武漢地質學院。1978年,在原北京校址設立北京研究生部。1987年,國家教委批准原武漢地質學院更名為中國地質大學,總部設在武漢。2000年2月,學校由國土資源部劃歸教育部管理。2005年3月,大學總部撤銷,武漢、北京兩地獨立辦學。2006年10月,教育部、國土資源部簽署共建中國地質大學協議。2010年4月,被教育部評為「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2010年9月,教育部、國家海洋局簽署共建中國地質大學協議。2011年9月,入選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2017年9月,學校入選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名單。『捌』 中國地質大學 博士復試注意什麼問題
啟道教育提供: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一)統考生進入復試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外國語不低於50分,專業課不低於60分。其中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單科不低於40分。
註:成績即日起可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招生系統查詢。
(二)前期未完成復試的非統考生須參加本次復試。已完成復試的此次不再復試。
二、招生計劃
除通過2017年博士招生簡章面向社會公布的招生計劃外,今年我校新增了30個博士招生指標,屆時將作為業績計劃由導師以學院為單位進行申請 。
三、復試
(一)復試方案
各招生單位最遲於復試前5天公布2017年博士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請考生關注報考單位網站通知。
(二)資格審查
嚴格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初試環節已完成資格審查的,考生參加復試時只需持本人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復試。
嚴格對在職生的資格審查,報考學院除對在職生報考的學術條件進行審查外,對報考非定向的在職生,復試時須提供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對報考定向的在職生,須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同意脫產三年攻讀博士學位的證明(報考登記表單位意見欄內已明確註明的可不再提供)。對於提供虛假信息者,取消其復試資格。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由各單位在復試方案中公布,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專業課筆試,按照考生報考科目組織;
2.專業外語文獻翻譯能力,可與專業課筆試同時進行;
3.外語聽說能力;
4. 科研素養和綜合素質。
(四)復試費100元/人,由復試學院按照財務規定收取。
四、錄取
(一)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各單位核定的招生計劃見附件)。
(二)少數民族骨幹計劃擬錄取12人,復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輔導員專項計劃錄取2人。
(三)嚴格執行在職生脫產學習政策。對於在職人員中擬錄取為非定向的,可享受非在職生待遇,考生需與現單位脫離關系:1)將檔案轉入學校;2)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對於在職人員中擬錄取為定向(委培)的,不轉檔案,但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脫產三年在校學習並為博士生完成論文提供必要的支持的證明,並簽署定向(委培)合同,繳納2.8萬元/年的委培費,保證博士生畢業後回單位工作。
(四)錄取規則由各單位在復試方案中明確公布並嚴格執行。未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日程安排
(一)5月5日前,各單位提交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最遲於復試前5天在各招生單位網站公布。
(二)5月16日前,各單位組織復試工作,具體復試時間地點由報考單位在復試方案中公布。
(三)復試期間考生登錄招生系統自行下載列印體檢表,5月12日下午到校醫院體檢(體檢費35元),未在規定時間內體檢的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並將體檢表交研招辦。
(四)復試後三天內學院公示擬錄取名單。
(五)擬錄取為非定向考生須於5月30日前完成調檔和政審(外校應屆生檔案可推遲至7月初),擬錄取為定向(委培)考生須於5月30日前完成合同簽訂,否則學校有權取消考生擬錄取資格。
(六)錄取通知書於6月中旬前發出。
『玖』 中國地質大學中北京和武漢有什麼區別
一、學校的地址不同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位於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388號;中國地質大學(北京)位於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29號。
二、學校的規模不同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截至2018年10月,學校佔地面積1421758平方米,校舍面積815074.58平方米;設有19個學院,65個本科專業;有16個一級學科博士點,3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3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有工程碩士、MBA、MPA等10個專業學位授予權,其中工程碩士專業包涵14個工程領域;有教職員工3122人,全日制在校學生26103人。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截至2019年3月,學校有17個教學單位,42個本科專業。有2個國家一級重點學科,14個省部級重點學科。有13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6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3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4個工程碩士領域,11個類型的專業學位授權點。在職教職工1400餘人。有中國科學院院士9人,俄羅斯外籍院士6人。全日制在校生15000餘人。
三、學校的影響力不同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系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列入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111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是國家批准設立研究生院的大學,高水平行業特色大學優質資源共享聯盟、地球科學國際大學聯盟、「七校聯合辦學」重要成員,被譽為「中國地球科學的最高學府」。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是教育部直屬、國土資源部共建的以地質、資源、環境、地學工程技術、資源產業經濟為特色,理、工、文、管、經、法等多科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高校,位列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入選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111計劃」、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
是中國地球科學高層次人才培養的搖籃和地學研究的基地。是北京高科大學聯盟成員高校、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60所合作院校之一。
『拾』 北京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的博士學位
第九條 博士研究生掌握堅實寬廣的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並在科學研究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能熟練地閱讀本專業的外文資料,並具有一定的外文寫作能力;通過培養方案所規定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授予博士學位。
第十條 申請博士學位的研究生,需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提交學位論文,由所在學院(系、所、中心)提交學習成績、指導教師學術評語、論文評閱人的評議書和答辯委員會的決議等有關材料,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通過,報校學位委員會審查批准, 可獲得博士學位。
以畢業博士研究生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博士學位課程包括以下三類:
1.馬克思主義理論課;
2.基礎理論課和專業課;
3.兩門外國語(有些專業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決定,經學校批准,可以只修一門外國語。但第一外國語非英語者,必修英語為第二外國語)。
博士研究生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通過學科綜合考試,方可參加博士學位論文答辯。
博士學位申請者在科學研究或專門技術上有重要著作、發明、發現或發展的,應提交有關的出版著作、發明的鑒定或證明書等材料,由兩位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同意,可以免考部分課程。
第五章 碩士、博士學位論文的基本要求及論文評閱、答辯程序
第十二條 學位論文應在導師指導下由研究生本人獨立完成。論文的選題和所研究的內容,應對學術發展、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有一定的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碩士論文要求對所研究的課題有新的見解;博士論文要求對所研究的課題在材料、角度、方法、觀點、理論等方面或某一方面有創新性。學位論文應按照學校規定的基本要求與書寫格式撰寫。
第十三條 碩士研究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提交學位論文,由指導教師審閱同意,並寫出詳細的學術評語後,送同行專家評閱。
博士學位論文應在答辯前三個月組織專家進行預答辯。
第十四條 正式答辯前,院系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聘請與論文相關學科的專家評閱學位論文。碩士學位論文評閱人一般為兩名,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校外專家;博士學位論文評閱人一般為五名,其中至少要有兩名校外專家。
論文評閱人應對論文寫出詳細的學術評語,並對論文可否提交答辯提出明確的意見,於答辯前15天返回送審院系。如其中有一名評閱人的評語屬否定的,不能舉行答辯,並應增聘一名評閱人。如有兩名以上(含兩名)評閱人的評語屬否定的,則本次申請無效。
博士學位論文的匿名評審、抽查和導師在答辯中迴避評議的制度,參照校發[2002]28號文件及其附件執行。
第十五條 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三人以上組成,指導教師如果參加答辯委員會,答辯委員會至少應由四人組成,委員會主席應由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擔任。答辯委員會名單由專業教研室商定,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人批准。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五人以上組成,指導教師如果參加答辯委員會,答辯委員會至少應由六人組成,成員的半數以上應當是教授或相當職稱專家,其中必須包括二至三位外單位的專家。答辯委員會主席應由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擔任。答辯委員會名單由專業教研室商定,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人審查,於答辯前兩周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復核批准。答辯委員會名單在答辯前應予保密。
指導教師可以參加答辯委員會,但不得擔任主席,且在評議階段應迴避。
第十六條 學位論文答辯程序:
1.主席宣布答辯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主持答辯會各項議程;
2.由導師簡要介紹答辯人的學習成績及科研方面的主要情況;
3.答辯人報告論文的主要內容;
4.委員及列席人員提問,答辯人答辯;
5.休會,非答辯委員會成員退場迴避;
6.答辯委員會議,宣讀導師和評閱人的學術評語,對論文及答辯情況進行評議,以不記名投票方式對是否通過答辯進行表決,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為通過;
7.復會,主席宣布表決結果和答辯委員會決議。
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決議經委員會主席簽字,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決議應由全體委員簽字,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論文答辯應當公開舉行(涉密論文除外),並有詳細記錄。已通過的博士學位論文或摘要應當公開發表(涉密論文除外)。
第十七條 答辯不合格者,經答辯委員會表決(評閱不合格者,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表決),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允許碩士學位申請人在半年後一年內、博士學位申請人在半年後兩年內對修改後的論文,重新申請答辯一次。如重新答辯仍未通過,則不再補行答辯。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認為申請人的論文達不到博士學位的學術水平,但已達到碩士學位的學術水平,而且申請人尚未獲得過該學科的碩士學位,可做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決議,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