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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地質災害防治部門

發布時間: 2021-03-06 00:20:55

1. 地質災害防治級別

依據國土資源部發布的有關技術要求,地質災害防治按三級劃分:即重點防內治(區)段容、次重點防治(區)段、一般防治(區)段,根據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結果,確定地質災害危險性大的區段為重點防治(區)段;地質災害危險性中等的區段為次重點防治(區)段;地質災害危險性小的區段為一般防治(區)段。

輸油管線重點防治段3段,長19.3m,占線路總長的4.0%;次重點防治段8段,長58.9km,占線路總長的12.2%;一般防治段7段,長404.4km,占線路總長的83.8%。

根據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結果,擬建工程遭受或引發、加劇的危險性大和中等的地質災害均需防治,危險性大的災害點作為重點防治點,危險性中等的災害點作為次重點防治點,防治災點詳見表6-12。

表6-12 擬建工程地質災害防治點統計表

2. 貴州省地質災害特點及其防治存在的問題與對策探討

楊勝元

(貴州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貴陽,550000)

摘要本文分析研究了貴州省地質災害發生發育的特點,總結了省內7個典型地質災害的示範治理效果,針對當前貴州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際,提出了在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最後根據國土資源部與貴州省關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方針與政策,探討了在貴州省進一步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對策意見。

關鍵詞地質災害發育特點防治對策貴州

地球上的一切生物都依存於地質環境,是人類最基本的棲息場所。「保護地球就是保護我們的生存空間」已成為人們的共識和呼喚。隨著人類活動的加劇及經濟社會的發展,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已成為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主要問題。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貴州在地質災害防治領域已經取得了重要進展,特別是國土資源部門積極履行職責,選擇幾起典型的地質災害進行示範治理,發揮了職能部門的重大作用,產生了良好的社會經濟效果。但是由於貴州省特殊的自然地理地質條件以及相對落後的經濟現狀,汛期強降雨和各種工程活動仍然是導致地質災害多發的主要因素,分散的、被動應急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分析存在的問題,探討防治的對策措施已成為地質環境保護工作者的重要課題。

1貴州地質災害的特點

1.1特殊的自然地理地質條件和人為活動,使地質災害頻發而災種齊全

貴州省位於國內外最大的西南連片岩溶石山地區的中心地帶,多為峰叢河谷窪地,具有山高坡陡谷深的特點。由於水土流失,石漠化面積已達3.25萬km2,佔全省國土面積的18.45%。雨量充沛、植被稀少、軟硬相間的地層出露以及人多地少的省情,使得全省地質生態環境十分脆弱,各類地質災害頻發,常見的6類地質災害都有發現。僅據至2002年完成的27個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結果,全省掌握了1.2萬多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圈定重要隱患點4400多處,初步統計受威脅人數在38萬以上。據不完全統計,自1998年以來,全省共發生地質災害1150餘起(其中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重大級以上災害14起),造成291人死亡,451人受傷,經濟損失7.5億元。

1.2河谷深切的斜坡地形,決定了地質災害的發生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

由於境內處於雲貴高原向廣西丘陵平原過渡的斜坡地帶,地質災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類型為主。通過對1993年以來發生的345處地質災害的統計和分析,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斜坡岩土體運動災害分別佔70%、11%和10%。近幾年來崩塌和泥石流發生比例還有上升趨勢,通過對近5年來發生的140餘處主要地質災害進行統計分析,滑坡仍然佔主導地位,約60%,而崩塌佔20%,泥石流佔13%。此三種災害往往相伴而生,使危害和影響范圍加大,給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建設造成巨大損失。如烏江上游的大方縣城滑坡,中游地段的思南、沿河縣城滑坡,石阡縣城的滑坡泥石流,印江縣城的岩口特大滑坡、杉樹小學滑坡與縣城二小滑坡,赤水市大同滑坡等等,災情均十分嚴重,損失特別巨大。

1.3四季分明,雨量集中的氣候特徵,使得主汛期的強降雨成為地質災害的主要誘發因素

貴州省氣候溫和多雨,在雨季民間常有「天無三日晴」的說法。一般4~8月是雨季,但主汛期多在6~7月,此時暴雨引發的地質災害約占總數的70%,重大級、特大級地質災害往往集中在這段時期。1999年6月27~30日,我省黔北、黔中和黔東普降暴雨,11個縣市發生地質災害22起;2000年6月6~8日黔北、黔南又普降暴雨,8個縣市誘發地質災害10起,連續兩年近乎在同一時段發生的災害佔了當年總數的40%。2003年6月25日,黔北習水縣連降暴雨4小時,致縣城及24個鄉鎮成災,誘發山洪泥石流,沖毀電廠、公路、大壩和民房,使5人死亡,20人失蹤。

1.4人多地少,經濟落後的省情,使愈演愈烈的工程活動逐漸成為地質災害的人為誘因

貴州省城市化水平和農村城鎮化程度相對較低,人口眾多,人均耕地不足1畝,毀林開荒、採石、采砂、採煤等破壞自然生態環境的活動是造成經濟惡性循環、地質災害頻發生的另一重要因素。據不完全統計,各年間由於不合理的人類工程活動導致的地質災害占當年地質災害總數的15%~35%,但這一比例還在逐年提高。2001年全省是個乾旱年,全年仍然發生有人員傷亡的地質災害事件19起,死亡63人,其中與人類工程活動有關的5起,死亡39人,佔62%,而因自然因素導致的雖然有11起,但只死亡11人,僅佔18%。可見人為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不容忽視。我們注意到,現實中發生的很多地質災害都或多或少的能見到人為活動的影子。1996年9月18日發生在印江縣的岩口特大型滑坡就是常年採石形成高陡臨空面而誘發的,由於地處印江河上游,傾刻間180萬m3的岩土滑入印江河形成堰塞湖,淹沒1鎮4村1830戶民居,3000畝農田,導致2人失蹤,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5億元。若堰塞湖一旦潰決,將威脅縣城和下游沿江5.4萬民眾的生命安全,估算可能達到的經濟損失約24億元。

2典型地質災害的示範治理效果

2.1思南縣城白虎岩滑坡治理

該滑坡位於烏江岸邊斜坡地帶,由於烏江水位頻繁變動及強降雨影響,於1996年6月開始蠕動變形成災,為中層堆積層滑坡。滑坡縱長104m,前緣寬172m,平均厚度10m,滑體約20萬m3,滑床層位為志留系中下統秀山組泥岩。採用抗滑樁+護坡+截排水方案,由國家、地方共同投入資金417萬元(含勘察15萬元),於2000年、2002年分兩期進行治理,使剛投資2000餘萬元建成的自來水廠、10餘家企事業單位得以平安。第一期工程被中國地質調查局評為優秀工程。

2.2印江縣岩口滑坡殘留體與危岩體治理

該滑坡位於印江河上游4.1km,由於長年挖山採石及連降暴雨,形成222.2萬m3的基岩切層滑坡。其中180萬m3的岩土滑入河中形成高51.4m,縱長420m的堆石壩,回水10km,水深10m,堰塞水庫庫容達6250萬m3。在縱長434m,高差155m的滑床上,堆積了42.2萬m3的殘留體;在滑床右側壁陡崖上殘留了2.41萬m3危岩體,高於滑床80~140m。滑體由三疊系下統玉龍山組灰岩構成,滑床為二疊繫上統長興組灰岩,滑帶為三疊系下統夜郎組泥頁岩,厚8~10m。由水利防汛部門採用壩體兩側打永久性導流隧洞泄水並加固壩體,國土資源部門採用危岩體爆破清除+殘留體抗滑樁與截排水治理措施,兩相配合,取得極其明顯的效果。不僅避免了一場滅頂之災,而且治理遺跡已成為印江人民的游覽之地。斜坡上的危岩體爆破和殘留體二級支擋與截排水工程共耗資340萬元,由國家和地方共同投入。

2.3赤水市大同滑坡治理

赤水市大同鎮位於赤水河支流大同河岸邊斜坡上,是貴州省有名的古鎮之一。由於強降雨於1998年6月24日誘發滑坡,阻斷赤水—四川敘永的省際公路,毀房62間,致21戶484人無家可歸,毀壞水廠、飲料廠各1座,破壞了水、電、通訊等生命線工程,直接經濟損失400餘萬元。該滑坡分淺、中、深3層滑體,總方量138萬m3,基底為侏羅系中下統砂岩。於1998年10~12月由地方自籌20萬元對淺層滑坡實施了擋土牆治理工程,次年5月至1999年6月對中層滑坡實施了抗滑樁+擋土牆+截排水+生物治理工程,採用地方出資、國家補貼辦法,投入資金374萬元(含勘察40萬元),已使淺、中層滑坡穩定。通過監測,深層滑坡也已處於相對穩定之中。該滑坡的治理,抑制了災害的進一步擴展,使下游8km的赤水市區以及赤天化廠、華一造紙廠等國家大型企業免除了安全隱患,避免經濟損失14億元以上。

2.4石阡縣城區滑坡治理

由東門坡滑坡群和城南溫泉滑坡兩部分組成。東門坡正對城區,由5個滑體組成,寬540m,長250m,厚4.8~10.5m,總方量120萬m3,滑床為志留系中統秀山組泥岩。城南溫泉是省級風景名勝區,在其上方出現寬280m,長170m,厚6~12m,規模32萬m3的滑坡。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出現險情,毀壞縣人民醫院、縣黨校、煙廠、茶廠等建築。1996年7月災情進一步擴大,直接威脅縣委、縣政府及民族中學等61個企事業單位1161戶5276人近6億元財產的安全。由部投入70萬元進行勘察,設計採用抗滑樁+擋土牆+截排水方案分期進行綜合治理,需投入資金997萬元。於2000年4月—2001年6月由省、市、縣政府投入134萬元實施了第一期工程治理,有效抑制了縣委後山滑坡的變形。

2.5盤縣松河鄉朝陽崩塌、地裂縫治理

由於長年採煤,1995年在上覆地層三疊系下統飛仙關組泥砂岩中開始出現山體開裂,2000年雨季地裂縫增多,2001年5月明顯增大變寬,有三處出現較大規模的崩塌,殘余的危岩體單體達7萬~10萬m3,使32戶126人生命財產受到威脅,並使大片土地荒蕪。危岩體一旦下墜,可能形成滑坡,繼而演變成泥石流,將威脅下游80戶300餘人的生命財產安全。2002年由部投資30萬元對危岩體進行了爆破清除。但要消除全部隱患尚需進行綜合治理。

2.6印江縣杉樹小學滑坡治理

2001年5月,由於降雨誘發,小學內出現兩個相鄰的滑坡,長42~50m,寬38~85m,厚2.23m,體積0.35萬~1萬m3,為淺層鬆散堆積層滑坡,地層為志留系中統秀山組泥岩。直接威脅學校和前緣居民699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經採用抗滑樁+擋土牆+截排水治理措施,於2001年~2002年由部共投入60萬元,使隱患得以根除。

2.7習水縣隆興鎮交通村立坡滑坡群2號滑坡治理

1999年7月,由於強降雨,交通村發生由4個單體滑坡組成的滑坡群,其中范圍和危害最大的為2號滑坡,寬700m,縱長600m,體積約110萬m3,為大型淺層鬆散層滑坡,滑床地層為侏羅系中下統砂岩、泥頁岩。該滑坡直接威脅滑坡體上49戶211人以及周圍90戶352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對赤水河航運將造成一定影響。2001年由部投入30萬元進行勘察,2002年由省政府投入30萬元對2號滑坡採取了地表截排水應急工程治理,初步遏制了滑坡的擴展。

對以上7個項目實施勘察示範治理,共投入資金1475萬元,其中部出資700萬元,省內自籌745萬元。

3地質災害治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如前所述,貴州省地質災害點多、面廣、易發,危害性大,除採取必要的避讓措施和監測預警預報外,很多應該治理的卻無力投入治理。從貴州省對幾起典型地質災害治理的效果來看,其產生的示範帶動效應是非常顯著的,但一般都是國家和地方共同出資的結果。通過治理的實踐,認為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對地質環境狀況掌握不夠,地質災害的底數摸得不準,難以預測哪些地方容易發生和何時容易發生。雖然進行過1∶50萬環境地質調查,但比例尺顯得太小。現在開展的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是件好事,但推進速度較慢。加之省級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和地(市)級分站由於體制問題使職能難以到位,信息不能集中,綜合分析研究不夠,也是造成工作被動的重要原因。

(2)對地質災害的防治知識和防治原則宣傳普及不夠,基層工作人員對地質災害缺乏判斷能力,防治分寸把握不準。無論是否為地質災害,隨意誇大、一味向上伸手的現象時有發生。

(3)對地質災害治理缺乏統一規劃,且專業隊伍和政府部門的結合不好,技術與經濟脫節,既便做過規劃,但沒有得到上級政府的批准,使規劃不能落實,難以實施。實際工作中往往處於「被動應急」狀況。

(4)對地質災害治理沒有規定穩定的資金渠道,治理經費難以落實。雖然要求各級政府都要將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但缺乏硬性規定,實際很難到位。一般首先想到的是向上申請補助,實在萬不得以時,擠出一點資金,採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應急辦法,地方缺乏應有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5)項目管理體制不順,沒有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由於現實工作中受權力因素的影響,以至項目下達後,搞「拉郎配」、重新進行項目二次分配等,使項目法人只能被動管理甚至無法管理的情況是經常存在的。項目重新下達給誰、資金多少、進度如何、質量怎樣?項目法人是很難知道的。由此帶來的財務決算、資料匯總等系列問題也隨之而生。這與現行的財政預算管理辦法不相符合,也與項目法人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不相匹配。

(6)與地質災害治理相關的規程、規范不配套,缺乏嚴格的技術、操作與經濟依據。地質災害作為一門專門學科,關繫到國計民生,目前狀況是與其地位極不相稱的。實際工作中一般只能參照建築、公路、鐵路、水利等行業和部門的標准、定額執行,應該說操作起來還有一定的差距。

4落實地質災害治理的對策與措施

2003年國土資源部在全國地質環境管理工作會上明確指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實現從過去分散的、被動應急的狀況,向有組織、專門化、主動性的狀況轉變。我們要刻意解決好可持續發展的一系列問題,就必須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保護地質環境的關系,深入貫徹執行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方針和政策,從機制、體制、法制上解決問題,用制度來規范治理工作。一方面,地質災害從客觀上講有其不可避免性,但力圖減少和竭力遏制是有可能性的;另一方面,人們可以通過對地質災害的形成、發展和演化規律的認識和研究,採取符合客觀自然規律的防範治理措施,使地質災害對人類造成的損失減輕到最低限度。針對貴州省地質災害發生的特點,提出以下落實和加強地質災害治理的對策措施,供參考。

(1)強化省級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對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的專業技術作用,深入開展全省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的調查研究,充分掌握全省基礎資料和信息,在加強「三網」建設的基礎上,積極與氣象部門聯手,探索出一條適合省情的汛期氣象預警新路子,真正使總站成為新時期覆蓋全省、反應迅速的高科技、有權威性的地質災害防治研究中心。鑒於目前各省總站歸屬不一,體制及基礎條件不一,開展工作的程度也不一樣,建議部環境司、中國地調局與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加強對總站的領導及工作部署,在調查研究取得一手資料後,對總站存在的問題做出進一步明確,不能因為隊伍屬地化就疏於管理,各行其事。只有這樣,才能使總站成為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和省內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的業務技術支撐。

(2)加強對地質災害多發區民眾和基層工作人員的知識普及與業務培訓,讓他們認識地質災害,懂得地質災害的一般防範措施、治理規則及程序。實踐證明,宣傳與培訓與否,在災情出現時顯示出的處置能力大不一樣。

(3)把對地質災害的治理規劃抓好抓實,既要有專業隊伍的主動參與,又要有政府部門的密切配合,才能編制出切合本地實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全面規劃,經過專家論證和政府批准頒布實施。要根據國家制定的防治原則和上級編制的治理規劃,在空間上、時段上、措施上以及管理做到重點突出,相互銜接,允許根據情況變化作出調整,但一定要任務明確,措施與責任清晰,便於操作和落實。

(4)要疏通和建立穩定的地質災害治理資金渠道並逐步使治理資金多元化,認真貫徹《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由各級政府組織治理,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責任單位承擔治理責任。從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一定數量的地質災害防治基金或專項治理基金,以確保重大地質災害的應急治理和完成規劃部署的治理任務。同時,按照「誰誘發、誰治理;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採取強制性和鼓勵性措施相結合的辦法獲得更多資金。還要廣開其他渠道,如從礦產資源補償費、礦山環境恢復費、土地整理費中爭取能夠使用一些,包括社會贊助等,以利於多方面籌積資金。目前,在資金渠道不暢的情況下,應繼續開展典型地質災害的示範治理,發揮出國家與地方兩方面積極性,對使用鼓勵政策投資治理項目取得良好社會經濟效益的項目成果和投資者,政府要大張旗鼓的宣傳和表彰,使這一政策深入人心。

(5)要堅決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法人有依法全權管理項目的權利,同時有按質按量完成任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義務。原則上公益性工作應該委派給地方公益性事業單位承擔,力量不足的可以通過與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協作完成,政府部門對項目實施程序管理和成果的檢查驗收,從繁瑣的項目管理中解放出來,履行其宏觀調控與管理的職能。這樣對全省地質災害的歸口管理,提供為編制本行業規程、規范的第一手資料,提高本部門地質災害的研究水平和質量大有好處,政府管理與事業支撐也相得益彰。

3.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應由哪些單位組成

國土、氣象、水利、地質、環境這幾個部門提供專業支撐,政府辦、發改委、財政提供行政和財務支撐,公安、交通、電信提供安保和交通、通訊等支撐,並至少由政府分管領導直接負責。

4. 貴州省國土資源廳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國土資源廳設1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安全、保密、新聞發布、政務信息等工作的正常運轉、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
(二)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土地、礦產、測繪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推進國土資源行業依法行政;負責國土資源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廳發文件的涉法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
(三)調控和監測處。
貫徹國家有關國土資源宏觀調控政策,研究和分析國土資源管理、供需總量平衡、開發利用和保護以及對地方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的影響與規律,提出相關政策、規劃和建議;組織國土資源重大課題調研,承擔綜合統計和廳內專業統計歸口管理工作;承擔有關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協調和組織廳內有關綜合研究工作。
(四)規劃處。
組織擬訂全省國土資源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地質勘查與礦產開發、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跡保護、基礎測繪等有關專項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審核各地土地利用、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省直各行業主管部門涉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規劃;承辦報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規劃的審核工作;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研究提出有關國土資源區域、城鄉統籌協調、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五)財務處。
貫徹執行財務會計制度;負責省本級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專項資金、基金的收繳、核算和監督管理;承擔有關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門預決算、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廳財務、資產管理制度,承擔廳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監管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承擔廳機關財務工作。
(六)耕地保護處。
貫徹執行耕地特殊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及監督工作;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基本農田保護和耕地佔補平衡有關制度落實情況。
(七)建設用地管理處。
承擔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承辦需經省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批準的土地徵收、農用地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重點建設項目征地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徵收工作;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用地審批後的監督管理。
(八)地籍管理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地籍管理辦法;依法管理城鄉地籍、土地確權、土地登記發證等工作;組織開展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變更調查和動態監測工作;調處重大土地權屬糾紛;審核土地登記機構資質;指導地方地籍調查、登記、土地分等定級工作和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指導地籍信息系統的建設,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九)土地利用管理處。
貫徹執行國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錄、劃撥用地目錄和建設項目用地標准;承擔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收購儲備、改制企業土地資產處置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流轉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工作;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交易、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督管理地價,嚴格執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規范和監管土地市場。
(十)地質勘查處。
貫徹執行地質勘查工作標准和規程、規范;承擔地質勘查資格認定、地質勘查審批登記發證和探礦權轉讓審批登記的具體工作;承擔地質勘查行業、地質勘查資質和地下水勘查管理工作;調處探礦權權屬糾紛;承擔組織實施公益性、基礎性、戰略性地質勘查和地質勘查基金項目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活動及探礦權市場。
(十一)礦產開發管理處。
組織實施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承擔礦區范圍劃定、采礦權新立、延續、轉讓和變更登記審批的具體工作;編制實施采礦權設置方案;承擔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的備案工作;調處采礦權礦界糾紛;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采活動、礦產品運銷環節和采礦權市場;負責礦山督查和采礦業的統計工作 。
(十二)礦產資源儲量處。
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省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標准、規程和規范;組織建立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專家庫;承擔礦產資源儲量備案、登記和統計等管理工作;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管理,負責礦床工業指標和全省地質資料匯交、借閱及館藏業務的管理工作;承擔國家礦產地管理、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業權價款評估備案收繳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組織編制礦產資源年度和重要礦產品價格信息報告。
(十三)地質環境處(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古生物化石管理辦公室)。
組織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備案和地質災害治理責任認定;負責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綜合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報告;負責省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和重大災害以上突發性地質災害事件的接警、災情分析、應急方案擬訂及上報工作;管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與地質災害治理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的資質;組織認定和指導地質遺跡保護區工作;承擔古生物化石產地和古生物化石自然保護區的劃定與監管工作,組織地質遺跡國家地質公園的申報和省級地質公園的建立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指導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的勘查、評價工作;組織檢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采和污染造成的地質環境破壞;監督管理礦泉水、地熱水資源開發利用。
(十四)測繪項目管理處。
組織編制全省測繪項目計劃;組織基礎測繪、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等重大測繪項目的實施;管理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審核測繪技術規定;管理全省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和測繪成果,指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工作;編制行政區域界線標准樣圖;擬訂推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政策性指導意見;承擔航空、遙感測繪的報審工作。
(十五)測繪行業管理處。
審核測繪單位、測繪人員資格;受理測繪項目備案;監督管理測繪市場、地理信息市場和地圖市場;監督執行國家測繪技術規范和質量管理規定;負責測繪成果資料匯交及其保密的監督檢查工作;審核發布重要地理信息;管理地圖編制出版工作,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審核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外國組織、個人在黔的測繪事項;組織管理和保護測繪標志。
(十六)科技宣傳外事處。
擬訂國土資源科技工作計劃,推進科學技術進步,對重大科技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國土資源科技項目的立項、論證和成果的推薦工作;負責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對外科技交流、技術引進和外事接待工作;負責宣傳、新聞發布和法制教育工作。
(十七)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目標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市(州、地)國土資源局、開發區國土資源分局和直屬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建設的具體工作;擬訂國土資源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承辦直屬事業單位有關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承辦上級安排及廳組織的本系統出國人員的有關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在築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設置機關黨委辦公室。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省紀委派駐省國土資源廳紀檢組、省監察廳派駐省國土資源廳監察室。行政編制4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
四、人員編制
省國土資源廳機關行政編制為94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總規劃師1名;執法監察總隊總隊長1名(副廳長級)。處級領導職數28名。
五、其他事項
(一)保留省國土資源廳機關服務中心,為廳屬正縣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5名,其中,管理人員6名,工勤人員9名。處級領導職數3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二)貴州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執法監察局),為省國土資源廳領導的執法監察機構,履行全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業務工作的職責。核定事業編制33名、總隊領導職數3名,其內設機構設置、職責等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貴州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貴州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5. 貴州省地質災害有哪些特點

貴州省地質地理條件特殊,地質環境脆弱,按照國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劃分,全省均為地質災害易發區,是全國地質災害的重災區之一,具有「全、重、多」的特點。根據貴州省已完成的74個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資料分析研究結果,全省有高易發區8個,面積3.8萬km2,中易發區16個,面積11.5萬km2,低易發區10千,面積2.3萬km2。目前己查明地質災害點8905處,其中,對人和財產構成威脅的隱患點6618處。據統計,2003~2007年,貴州全省共發生地質災害1933起,直接經濟損失約2.65億元。成功避讓了71起地質災害,避免3429人傷亡和8292萬元的經濟損失。
貴州省是一個地質災害嚴重多發的地區,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種類多:由於貴州省地處雲貴高原向廣西丘陵平原過渡的斜坡地帶,地質災害中常見的類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而貴州的地裂縫常常是崩、滑、塌在地表的一種反映。其中,對人民生命財產危害最嚴重的地質災害類型主要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貴州省地質災害以中小規模為主(佔90%以上),大型或巨型較少。但幾乎每年都有重大級以上的地質災害發生。一般情況是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質災害規模較小,而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產生的規模則相對較大。1993年以來全省共發生重大級以上的地質災害58起,其中死亡30人以上或經濟損失l000萬元以上的特大級災害有18起,而且或多或少都有人為因素的影子。
(二)分布廣:在地域的分布上,貴州全省9個地(州、市)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地質災害發生,但最頻發的主要集中在遵義、畢節、六盤水、黔西南和銅仁地區,其分布與地理地貌、地質構造、岩土結構、氣候等有著密切的關系。經統計分析,全省突發性地質災害主要發生在5—9月,平均每月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40—60起,佔全年發生地質災害總數的35—90%,是地質災害高發期;其次是4月和10月,平均每月發生地質災害10起左右,佔全年發生地質災害總數的5—l0%左右,是地質災害中發期;1—3月、11—12月兩個時段,每月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1—3起,佔全年發生地質災害總數的0.5—1.0%,是地質災害低發期。
(三)易誘發:根據資料統計,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誘發因素有大氣降水自然因數和人類工程活動影響的作用。由於貴州境內多屬山地,受地形地貌的影響,降雨在區域和季節上存在著巨大的差異性。除普降暴雨誘發群發性地質災害以外,因為局地暴雨而誘發的突發性地質災害也是貴州省的一大特徵。在工程施工建設中,由於防災意識不強,人們在工程建設中常不自覺地出現一些不合理的工程活動,例如不合理的規劃選址、不切實際的工程設計、不合理的切坡、采砂、採石、地下水開采等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現象也較為突出;隨著礦產資源開發強度的增加,采區內地表移動變形迅速發展;再加上陡坡墾植,植被破壞等原因,導致地質體失穩因素增加或加劇,地質災害隱患呈高速增長的趨勢。特別是貴州省煤炭等礦產資源豐富,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對資源開發力度高速增長,采空區導致的地面不均勻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縫等地質災害日漸突出,甚至還進一步導致邊坡失穩,崩塌、滑坡、泥石流的產生。在各大礦區各種地質災害在迅速增長,無論在災害隱患點的數量、規模、危險性、危害性都在呈指數級增長的趨勢,受脅人口、受脅的工程設施和財產在不斷增多,危害很大。
(四)影響大:一是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據不完全統計,自1993年以來,貴州全省共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5012起,其中造成有人員傷亡的237起,造成1090人死亡,29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達23.98億元。平均每年發生地質災害358起,造成人員傷亡的約17起,死亡80人左右,直接經濟損失接近2億元。二是破壞城鎮、礦山、企業。地質災害的頻繁發生,摧毀了大量城鄉建築設施、耕地、工廠和交通干線。如烏江源頭的大方縣城滑坡、中游地段的思南、石阡、沿河等縣城滑坡,印江縣城的岩口、杉樹完小滑坡,赤水大同滑坡等,滑坡體規模大,危害嚴重。三是破壞鐵路、公路、航道,威脅交通安全。如1996年6月1日,黃平縣重安江泥石流致死22人,失蹤13人,毀橋1座,經濟損失1000萬元;2003年5月11日1時55分,黔東南州三穗縣台烈鎮台烈村三穗至凱里高速公路平溪特大橋3號橋墩附近發生滑坡,造成35人死亡,1人受傷,16間工棚被毀,直接經濟損失大於1000萬元;2003年12月14日13時05分,黔西南州望謨縣在建的岜饒鄉鄉村公路在岜饒鄉頂棚村隴逛組梨樹坪路段發生山體滑坡,造成民工死亡10人,重傷7人,輕傷12人。四是破壞水利、水電工程。如1996年9月19日凌晨1時,印江縣岩口發生山體滑坡,方量260萬m3,造成3人死亡,2人失蹤,滑體阻斷印江河,形成堰塞湖,上游10餘公里的朗溪鎮l座小型電站、2個提水站、4個村1830戶居民房屋及3000畝良田被淹沒,直接經濟損失達1.5億元。五是影響資源開發,阻礙山區經濟發展。隨著經濟工程建設活動的加速發展,與工程建設活動有關而發生人員死亡的地質災害有加劇的趨勢。如2003年發生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地質災害死亡人數較2002年上升了4.7倍(2002年5起13人,2003年是8起62人)。2004年12月3日凌晨3時40分左右,貴州省納雍縣騌嶺鎮左家營村岩腳組N側400米處陡崖臨空面發生一起山體基岩崩塌事件,造成44人死亡,13人受傷的特大地質災害。造成騌嶺一帶煤礦停采達半年,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6. 地災資質辦理要去哪個部門申報

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設計資質證書: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在內自然資源局備案。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是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
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7. 2016貴州省地質災害搬遷怎麼賠償

2016年度貴州省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有關規定,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為切實做好2016年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財產損失,結合我省地質狀況和2016年氣象預測,特製定本方案。

一、2015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

2015年,全省共發生各類地質災害163起,死亡27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億元。與上年同期相比,災害數量減少77.9%,傷亡人數減少67.3%,直接經濟損失減少77.7%。全省地質災害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以自然誘發因素為主,引發157起,占災害總數的96.3%;人為因素引發6起,占災害總數的3.7%。二是規模以小型為主,發生130起,佔79.8%;中型26起,佔16.0%;大型和特大型分別占災害總數的3.1%、1.1%。三是災害類型以滑坡為主,其次為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分別占災害總數的75.5%、19.0%、1.2%、2.5%、1.8%。四是發生災害的時間主要集中在6月和8月,其中6月最為集中,該月共發生地質災害63起,佔全年的38.7%;8月共發生地質災害51起,佔全年的31.3%。五是從空間分布上,地質災害發生數以黔東南州較多,發生64起,占災害總數的39.3%;其次是黔西南州,發生53起,占災害總數的19.1%。除安順市、六盤水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外,其他市(州)均有人員傷亡。

2015年,全省累計投入地質災害防治專項經費10.6億元,對251處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實施綜合治理。扎實推進受地質災害威脅學校治理行動,完成238所受地質災害威脅學校搬遷治理。強化預警預報,共發布地質災害風險預警信息170期,發送手機簡訊近105萬余條,成功預報並避讓突發性重大地質災害29起,避免4983人傷亡和1.2億元經濟損失。對全省1500餘個鄉鎮國土資源所、2600餘名鄉鎮國土資源所幹部進行了全面輪訓,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業務能力。對已查明的12261處隱患點,全覆蓋完成了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完成了49個高標准「十有縣」建設工作,並獲國土資源部命名。成立了省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實現了人員、裝備、技術「三到位」。

二、2016年地質災害預測情況

根據近年來我省地質災害發生發育規律,考慮極端氣候頻發等各種因素,2016年全省地質災害發生率仍將較高,突發性地質災害佔主要比例,主要引發因素以降雨為主,發生的時間主要分布在汛期的5至9月,高峰時段在6至8月。

(一)主要區域預測。遵義市北部、畢節市中南部、六盤水市、安順市西部和南部、銅仁市、黔東南州北部和西部邊緣以及東部邊緣地區,黔南州東部、黔西南州北部等地質災害多發地發生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大。

(二)主要礦山預測。我省西部地區地形切割較深,地貌組合特徵復雜、地層岩性軟硬相間且不均勻,以煤礦開采為主的工程活動較為頻繁,是地質災害的高易發區域。

(三)主要交通干線預測。鐵路以川黔、湘黔、黔桂、內昆、貴昆、水柏、南昆等貴州段沿線為主;公路以G321、G326、G210、G320等國道,貴廣、遵崇、水黃、清鎮、貴新、關興、貴畢、凱麻、鎮勝、貴遵等高速公路和汕昆、廈蓉高速公路貴州段為主;以及在建的高鐵、高速公路工程區域內發生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大。

(四)重要工程預測。我省北部、東北部地區人口較為密集,在建電煤基地、礦山、水庫(水電站)和已建水庫(水電站)較為集中,發生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大。

(五)旅遊區預測。遵義市北部、六盤水市、安順市西部和南部、畢節市中南部、銅仁市、黔東南州北部和西部邊緣以及東部邊緣地區、黔南州東部、黔西南州北部等地的旅遊景點景區,陡峻山地內的旅遊景點,特別是溝谷口建有人工游泳池、釣魚池及其他游樂設施的景區易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務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地政府和基層組織要層層簽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書,落實防治工作責任制,建立完善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責任機制,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好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把每個已知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禦責任和監測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人員。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貴州省地質災害防治部門工作責任制度》要求,根據職責分工,組織對本部門管轄范圍內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排查、巡查、復查、監測和治理。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把防災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和人員,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

(

8.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是哪個部門頒布的

中國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4號《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於1999年2月24日國土資源部第4次部務會議通過。

9. 地質災害屬哪個部門管

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回開展全國的地質答災害調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本主管區域的地質災害調查,在調查的基礎上編制相應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9)貴州省地質災害防治部門擴展閱讀: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主要確立了如下三項原則:

1、是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

2、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由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治理;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

3、是地質災害防治的「統一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管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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