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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計劃

發布時間: 2021-03-05 23:32:48

A.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強化地質災害防治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0〕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今年入汛以來,各地站在維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把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予以部署和落實,做到部署到位、檢查到位、應急到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得到了國務院領導同志的充分肯定。2010年的地質災害防治有別於往年,西南乾旱、西北降雪、南方暴雨等極端天氣的出現,以及青海玉樹地震等,使得地質災害呈多發頻發之勢,防災形勢異常嚴峻。重大地質災害事件時有發生,3月10日,陝西省榆林市子洲縣石溝村發生黃土崩塌,造成27人死亡。5月23日,江西省撫州市東鄉縣因滑坡導致列車脫軌,造成19人死亡。6月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梧州市降雨引發群發性地質災害,造成43人死亡和失蹤。為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地質災害防治中的一些重要環節,需要進一步重視和強化。現就有關事項要求如下:

一、強化信息報送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特別是未能及時上報地質災害災情險情信息的省份,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查找未能及時上報的原因,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和月報制度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175號)的有關規定,在報送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的同時,對於《國家總體應急預案》中規定的特別重大和重大地質災害事件,要在事件發生後3小時內向部報告。對於國土資源部門人員尚未抵達現場,暫未核實的地質災害災情,各地要將已知的情況及時報告,並及時將核實的信息補報。對於可能導致人員重大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以及媒體已經報道或社會影響較大的地質災害事件,務必要在第一時間,通過傳真、電話等多種方式將所了解和掌握的情況報部。

二、強化應急反應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必須樹立強烈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凡是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又涉及國土資源管理職責的事宜,特別是一些突發性的災害事件,各級國土資源部門都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盡心盡力地予以指導、提供服務,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對於具有明確責任主體或地方政府已經明確災害性質的地質災害事件,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也要認真履行主管部門職責,及時趕赴現場,積極主動服務,掌握進展情況並及時上報信息。

三、強化排查巡查

各地要在汛前完成地質災害隱患排查的基礎上,強化汛期巡查工作,修訂監測手段和監測方法,完善防災預案,組織人員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定期巡查。部近期將與交通運輸部、鐵道部聯合就做好公路、鐵路沿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各地要切實予以貫徹落實。四川、甘肅、陝西和青海省國土資源部門要指導和協助相關部門、地方政府,盡快組織人員隊伍,在雨季來臨前對汶川地震災區和玉樹地震災區的交通幹道開展一次全面排危除險工作。

四、強化臨災避險

臨災避險是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的有效手段。各級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人員要從自身做起,堅決克服防止工作中可能的麻痹、懈怠思想和畏難情緒,以對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組織臨災避讓。對於已經發現的地質災害險情,要及時協助和指導地方政府設置警戒線和警示牌,安排專人24小時看管,堅決防止群眾轉移後再進入地質災害危險區導致人員傷亡事件的發生。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B.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廳發〔2010〕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2009年,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反應迅速、措施得當,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及時有力有效,得到國務院領導同志充分肯定。2010年地質災害防災形勢依然嚴峻,各地要始終堅持不懈地做好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等各項防災工作,加強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國務院防災減災會議精神,現就做好2010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強化認識

各地要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緒,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嚴峻形勢,充分估計地質災害防治的艱巨性、復雜性和不確定性。要清醒地認識到,受認知程度、工作精度和手段的限制,許多地質災害隱患點未被發現或未被正確認識。地質災害防範工作中還存在意想不到的情況,尚有空白點和遺漏點。因此,各地務必要把問題估計得更重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實一些,一刻都不能放鬆,絲毫都不能鬆懈。

二、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

領導重視是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前提。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屬社會公益事業,關系國家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保民生的大局。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抓好防災機構、人員、責任、措施、經費的落實,全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安排部署、督促檢查,分管負責同志具體負責,把防災責任制貫穿到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全過程,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領導幹部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安排部署地質災害防範工作。

三、進一步強化能力建設

2010年,部將繼續大力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推進地質災害防治行政管理、事業支撐、應急處置、專家咨詢、中介服務「五條線」和鄉鎮國土所的評估、巡查、宣傳、預案和人員「五到位」建設。部將在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監測預警示範區建設、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專業監測儀器推廣、防治知識宣傳等方面,向「十有縣」、「五條線」和「五到位」建設工作突出的省份和縣市傾斜。各地要結合地方實際,按照部的統一部署,狠抓防災能力建設工作。

四、進一步強化重點時段工作

汛期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關鍵時段。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一是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和調查工作,在此基礎上,認真編制完成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二是堅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復查、災情速報、汛期值班等制度;三是繼續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密切關注災害性天氣,加密分析會商頻次,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在2009年取得突破性進展的基礎上,各地要計劃結合「十有縣」建設,繼續大力推動縣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力爭覆蓋全國1640個山區丘陵區縣(市、區)。

五、進一步強化近期工作

近期我國先後出現多次寒潮冰雪災害天氣過程,新疆、內蒙古等部分地區出現歷史罕見雪災,冰雪融化和凍脹均可能引發地質災害;遭遇幾十年一遇旱災的西南地區,持續乾旱造成岩土體鬆散開裂,一旦遭遇強降雨,極易發生突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相關地區要提高防範意識,提前部署、早抓落實。要與氣象、交通、水利、工業等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和信息交流,一旦發生重大災情險情,積極按預案規定的職責,做好應對防範工作。出現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時,要及時報送信息、趕赴現場,指導地方政府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

六、進一步強化重點地區工作

湖北、重慶兩省(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復雜性、不確定性和敏感性,在兩省(市)黨委、政府領導下,按照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長效機制的要求,做好庫水位漲落期間的地質災害防範工作。汶川地震災區的四川、陝西、甘肅三省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繼續努力協調相關部門,在保質量、保安全的基礎上,加快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西南山區要重點關注強降雨引發的滑坡和泥石流隱患點。西北黃土地區要做好黃土塬邊緣崩塌、滑坡、溝口泥石流災害的防治。東南沿海地區要警惕台風帶來暴雨引發的地質災害。

七、進一步強化在建工程項目防災工作

近期以來,為應對金融危機、拉動內需新上馬的建設工程項目數量劇增、人為活動誘發地質災害的風險進一步加劇。由於一些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防災意識薄弱、防災措施不落實而導致地質災害群死群傷事件在2009年較為突出。各地要進一步強化在建工程項目防災工作,要聯合和協調相關部門,通過公示、督查、告知等多種手段,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中關於地質災害防治的要求,消除隱患,明確防災措施,確保安全。特別是位於高山峽谷的國家重點水利、交通等在建工程項目,更要加大工作力度,嚴防地質災害群死群傷事件的發生。要把在建工程項目防災工作作為2010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點。

八、進一步強化應急反應能力

要把提升應急反應能力作為防災能力建設的重點。一是強化機構人員建設。繼續加強和完善各級地質災害應急中心建設,充實各級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隊伍。二是整合系統資源。各地要充分利用國土資源系統、行業的眾多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人員、技術、設備,形成統一調配機制。加強演習演練,保證關鍵時刻拉得出、頂得上。三是利用社會資源。結合當地地質災害類型特點,通過購買、租用等多種方式,加強無人小飛機、無人飛艇、三維激光掃描儀等應急設備的配置和應用。四是利用2010年國家測繪局在全國推廣應用無人機航攝系統的機會,主動與省級測繪部門聯系,建立協調機制,實現重大地質災害事件發生後,能隨時調用無人機開展應急調查。五是建設地質災害應急平台。按照國土資源應急平台體系建設標准,整合已有資源和基礎,實現地質災害應急防治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

九、進一步強化信息報送

2009年,除極個別地質災害事件報送信息稍遲緩外,整體信息報送及時、准確。各地要進一步強化信息報送,在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報送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的基礎上,對於《國家總體應急預案》中規定的特別重大和重大地質災害事件,要在事件發生後3小時內向部報告。對於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人員尚未抵達現場、無法核實的災情險情,也要將已掌握的情況通過傳真、電話等多種方式報部。對信息報送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不能及時報送相關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要予以通報批評。

十、進一步強化宣傳培訓

2010年,部將在全國開展基層國土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培訓工作,各地要積極配合和支持這項工作。同時,各地要結合「防災減災日」、「地球日」、「土地日」的宣傳活動,組織印製地質災害防災避險宣傳畫和宣傳冊,在學校、村社、廣場等地區發放、張貼。通過開展貼近實際、簡便易學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活動,全面普及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提高全社會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能力。

各地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對本地區的地質災害防範工作進行精心謀劃和認真部署,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大膽探索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新觀念、新思路、新辦法。4月30日前,將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部署情況、准備情況、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部環境司。

2010年,是「十一五」規劃的最後一年,是奪取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新勝利、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關鍵一年。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關系全局,意義重大。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務必團結協調,開拓創新,扎實工作,努力把今年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做得更好。

聯系人及電話:沈偉志6655832166558316(傳真)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C.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當前突發地質災害防範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

2012年入冬以來,部分地區出現持續雨雪冰凍異常天氣。當前,由於氣溫逐漸回升,冰雪融化下滲極易引發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突發地質災害防範工作任務艱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春節和「兩會」期間務必做好突發事件應對防範工作的指示精神,部領導要求堅決貫徹落實,切實做好當前突發地質災害防範應對工作,最大程度減少地質災害給人民群眾帶來的生命財產損失。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繼續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落實各項地質災害防範措施。加強指導,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充分發揮基層黨員、幹部和群測群防監測員的作用。

二、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預報預警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防治方案,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做好群測群防隊伍的組織和動員,密切關注危險區、隱患點。通過各種手段,及時發布預報預警信息,重點加強偏遠地區及地災高發區預警信息的發布。

三、加強應急值守,確保聯絡暢通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春節和「兩會」期間的應急值守工作,值班同志要責任心強、熟悉業務。要進一步健全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負責同志要輪流帶班指導,加強應急值守工作。

四、及時報送信息,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繼續強化信息報送工作,確保信息渠道暢通、信息傳遞准確及時。一旦出現重、特大地質災害災情險情,要及時核送信息,立即報告並即時啟動應急響應,要第一時間組織應急工作組趕赴現場,幫助和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生命和財產損失。

五、妥善處置災情,准確發布信息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信息發布工作,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周密的應急處置預案,開展應急演練,確保一旦遇有重、特大突發地質災害,要以最快速的反應,及時處置。突發自然災害會造成人員傷亡,極易造成較大范圍社會恐慌,各地應做好應急准備,要在第一時間公開相關信息,引導社會輿論,以免影響社會穩定。

國土資源部

2013年1月29日

D.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台風引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1〕66 號

河北、遼寧、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南、廣東、廣西、海南省(區)國土資源廳 (國土環境資源廳):

近日,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印發了 《關於進一步加強台風災害防禦工作的意見》,對進一步做好台風災害防禦提出了要求。為貫徹落實國家防總意見精神,切實做好台風降雨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快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建設。相關省 (區)國土資源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要完善本地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全面開展隱患的巡查排查,加快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和搬遷避讓工程,加快建立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技術支撐機構,全面提升防治能力。

二、切實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按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各部門、各單位的防災責任,督促做好相關領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做好宣傳,積極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廣泛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地質災害防治的新局面。

三、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要結合當地實際,針對台風天氣及其降雨過程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根據預警預報信息,及時將防災信息和防災要求傳達到市、縣、鄉鎮、村負責同志以及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內的群眾。加強防範工作的督促檢查,完善群測群防體系,發揮基層黨員、幹部和群測群防員的作用。

四、強化汛期巡查排查和應急避讓。進一步組織力量加強巡查、排查、復查,消除防範盲區。一旦發現險情災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果斷撤離危險區內所有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人員,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極端降雨條件下,要果斷撤離隱患點周邊受威脅人員。

五、做好應急值守和應急處置工作。相關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信息傳遞准確及時。出現險情和災情時,要及時核送信息,啟動應急響應,以最快的速度趕赴險情和災情現場,指導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力求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 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步驟

1.查明地質災害的特徵及致災的地質環境條件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不同於一般建築工程,它是控制地質作用和改造地質體的特殊工程。工程措施的選擇、工程布置、結構設計和施工要求等都要以地質災害的發育情況及其防治要求為依據,所以必須做好勘查工作,准確查明地質災害的特徵及致災的地質環境條件,包括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原因、變形機制、邊界、規模、活動狀態、穩定狀況、危險程度,以及所處的地質環境條件(如岩土體特性、地下水及降雨情況、地震情況等),並預測評價可能造成的危害(包括可能受災的人、物或設施的位置、數量、規模、價值及可遷移程度等)。

2.確定地質災害防治目標

地質災害防治目標包括形象目標和安全目標。形象目標是指防治對象的部位、范圍;安全目標是指經過工程防治所應達到的安全標准。明確防治目標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環節。

確定防治對象的范圍,一般應以致災地質作用的活動單元為界,作整體考慮,不宜隨便切割取捨。但在總體范圍內,則應視地質災害險情的輕重緩急劃分出重點與一般,或主要與次要的不同部位,並加以區別對待。

對於防治工程應達到的安全標准,應根據所欲保護的受災對象的重要性及可撤離程度,國家的財力水平和有關的工程規范合理確定。關鍵是適度,既不能標准過低、治而無效,又不能過分追求高標准,浪費國家資金。但對一個防治對象的不同部位或不同影響方面,也可以區別對待。

3.經多方案比選確定防治工程方案

對任何一處地質災害的防治,為達到穩定變形地質體和控制致災地質作用的目的,常有多種工程方案可供選用。工程方案的選擇是否合理常常影響到防治工程的效益。因此,必須進行多方案的慎重比選,從中選出最好的方案。方案比選的依據是地質有效性、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所謂地質有效性,是指能有效地達到穩定變形地質體或控制致災地質作用的目的,而又不會引起其他不良地質後果。所謂技術可行性,是指在技術方法、施工設備、材料及施工條件等方面不存在大的困難。經濟合理性是指投資相對較低,較易承受。這三者要相互結合,綜合考慮。對於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需進行專門的可行性論證。

4.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選擇合適的施工方法,既能順利地完成本身的施工任務,又不至於因施工擾動而對變形地質體造成新的破壞。對每種新的或有破壞性的施工方法,採用之前都要進行方法(工藝)試驗。

施工程序包括防治工程總體的階段程序和具體防治工程單元的施工程序。每處防治工程的效果並不是都能一次性預見的,防治工程對變形地質體的長期擾動效應也不一定能很快暴露出來,有時需要通過局部或前期工程實踐才能有把握地確定下一步工程的做法。所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要分階段進行,以便根據前期效果修改後期工程設計。在施工中遇到地質情況與設計所預計的不同或發生新的變化時,應及時修改設計,使施工設計或工程結構設計能適應新的地質情況。

5.地質災害及其防治工程的監測

地質災害的發展情況需要通過監測才能較准確地掌握,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效果也需要通過監測對比才能反映出來。因此,必須重視和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工作,使之貫穿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始終。監測內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性質及防治措施而定,監測方法以經濟實用為原則。監測網一經建立,就要按預定計劃持之以恆地監測,並及時整理、分析監測資料,定期進行動態評價,發現險情及時上報。

F.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3〕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武警黃金指揮部: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以下簡稱《決定》),實施好《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現就做好2013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

地質災害隱蔽性強、突發性強、破壞性大、動態變化大,防治難度大,我國地質災害點多面廣、威脅人員財產多,防治任務十分繁重。地質災害防治是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和恢復地質環境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將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新的戰略高度。為此,各地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引,充分認識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以高度負責的社會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扎扎實實做好防治工作。

二、認真履行防治工作職責

各地要切實履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能,積極推進本地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大工作力度,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盡快建立完善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安排部署、督促檢查,分管負責同志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確保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繼續加強防治機構建設

《決定》發布實施以來,防治機構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各地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繼續大力推動本地區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技術支撐機構建設,盡快完善行政管理、事業支撐兩條線。特別是地質災害多發易發的省份,務必要在2013年全面建立省、市、縣三級地質災害防治機構,通過進一步充實配備管理和技術人員,緩解當前防治人員不足與防治任務艱巨的矛盾。解決工作經費不足、技術水平落後等問題,努力提升防治機構管理和技術支撐能力。

四、加快落實防範治理任務

加快落實《決定》、《規劃》確定的任務落實。各地要積極推動本級財政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力度,確保詳細調查、專業監測、重要隱患勘查、工程治理等工作經費,對群測群防監測工作給予必要的補助。要按照規定報送本地區上一年防治經費投入及項目執行情況、防治工作績效、中央財政按因素法分配的專項資金及項目執行情況、本年度計劃安排項目情況以及上一年中央財政按項目補助的專項資金執行情況。申報2013年中央財政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的工程治理項目,原則上應完成勘查工作,並提交初步設計方案。

五、切實提升基層防治能力

基層能力建設是地質災害防治關鍵環節。部將在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的基礎上,適時啟動地質災害防治高標准「十有縣」建設,從機構、制度、經費、監測、預警、評估等方面推動縣級防治能力建設。各地要認真總結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取得的經驗,通過相互交流和學習示範,繼續扎實推進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建設,確實提升基層防災水平。

六、努力做好重點防治工作

各地要精心做好年度工作部署,明確防治重點災種、重點區位、重點時段和手段措施。一是汛前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堅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復查,動態監控威脅人員財產安全隱患點變化情況。二是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掌握雨情、水情、震情,及時發布預警預報信息,及時派出專家指導和駐守。三是全面開展督促檢查,推動相關管理部門和防治主體落實防災責任和防治措施,特別是督促生產建設單位做好生產和工程建設區域內的防治工作。四是三峽庫區、地震災區等,要將防治工作作為國土資源工作第一要務來抓,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協調。

七、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各地要完善應急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專業技術隊伍和專家作用,積極主動協助地方政府做好災情、險情應急處置工作。一是加強應急值守,及時掌握災情、險情、報送信息。二是做好應急處置,接到險情和災情報告後,要盡快趕赴現場,指導做好搶險救災工作。三是積極主動做好災情、險情調查評估工作,協助地方及時劃定危險區,撤離人員,盡力避免群眾和搶險救災人員二次傷亡。四是加強宣傳演練,使隱患點周邊群眾熟悉撤離信號、路線和避險場所。五是做好與武警黃金部隊等應急救援的溝通聯絡,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增強應急能力。

八、積極支持防治行業發展

積極推進建立地質災害防治中介機構,發揮其在行業監管、自律等方面積極作用。目前已經成立的中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行業協會和部分地區省級行業協會,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提升防治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方面正逐步發揮作用。各地要大力支持中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行業協會發展,積極推動建立省、市兩級地質災害防治中介機構,為中介機構和中介服務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要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督和指導,提升行業機構服務防治工作的能力。

201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貫徹落實《決定》和《規劃》的重要一年,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關系全局,意義重大。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務必開拓創新,扎實工作,努力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做得更好,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國土資源部

2013年4月1日

G. 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

一、為科學規范、協調有序、快速高效地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結合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國土資源部應急響應依據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等信息情況,設置A、B、C、D和E(常規方案)等5個級別的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別由部長、副部長、地質環境司司長、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和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帶領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三、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等信息來源主要是:國務院領導批示指示,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國務院其他部門商請,地方速報信息,媒體及其他信息等。

四、啟動各級工作方案的決策程序是: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預案,我部自動啟動A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其他納入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日常決策程序,由地質環境司匯總信息,提出建議,按程序報部領導決策。

五、A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成立或不成立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兩種情況,B級以下均不成立,成立領導小組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工作,不成立的由地質環境司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六、各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由應急響應組織、應急響應行動和應急響應保障等構成。

(一)應急響應組織

1.A級方案

由部長帶隊組成部應急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等。

專家組由院士帶隊,7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2.B級方案

由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和有關單位負責人等。

專家組由正高職級專家或院士帶隊,5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3.C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有關人員等。

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4.D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等。

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5.E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處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有關人員等。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二)應急響應行動

現場應急響應行動,分險情和災情兩種情況。

1.險情應急響應行動

(1)快速了解險情和搶險工作進展;

(2)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估險情;

(3)必要時,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事宜;

(4)專家會商預測險情趨勢,並做好專家意見記錄備案;

(5)擴大范圍調查地質災害災情隱患;

(6)架設遠程通訊設備,實施遠程會商;

(7)研究提出預警建議和避險排險技術咨詢方案;

(8)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指導的建議;

(9)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並歸檔。

2.災情應急響應行動

(1)快速了解災情以及搶險救災工作進展;

(2)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價災情,預測險情;

(3)擴大范圍調查區內地質災害隱患;

(4)必要時,聯系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

(5)研究提出搶險救災技術咨詢方案;

(6)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咨詢建議;

(7)做出地質災害責任認定,並做好專家認定意見備案;

(8)架設遠程通訊設備,實施遠程會商;

(9)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歸檔。

以上是基本處置工作內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響應級別不同,可以增加或減少具體工作內容。

(三)應急響應保障

1.人員調配

一般工作人員分現場工作人員和後方工作人員。前方(現場)人員由調查處置、信息傳輸和專用設備操作等方面人員組成,具體工作時與省級應急機構工作人員聯合組隊。後方工作人員由信息、通訊、設備和後勤等方面人員組成,工作重點是為前方(現場)工作組提供保障。

專家組由地質環境司根據應急響應等級和災情險情特徵,從專家庫中遴選。

2.裝備配置

應急中心做好應急裝備配置與保障工作,定期進行檢測與維修,行前做好裝備安全性、可用性檢查和精度校準;應急結束後做好裝備清查和登記入庫工作。應急響應前,後方工作裝備配置盡可能全面。應急出發前先與省級應急機構溝通協調,根據需要,再確定遠程攜帶的具體設備,並做好備份工作。應急工作裝備配置,依據應急響應級別和應急工作實際需求,酌情而定。

(1)調查監測裝備

數碼攝像機、數碼照相機

電子羅盤、地質錘、放大鏡、望遠鏡

手持GPS、激光測距儀

三維激光掃描儀

無人駕駛飛機或輕遙飛機(配置到災害多發省市)

(2)通訊裝備

遠程視頻會商系統

衛星電話

對講機

(3)相關軟體

專業制圖及影像處理(遙感)軟體

快速模擬演示軟體

智能方案系統軟體

地質工程設計軟體

(4)車輛

車載發電機

車載應急系統

(5)勞動防護及其他

帳篷、野外工作服裝

醫葯和勞保用品

野外作業安全裝備

攜帶型計算機(帶無線網卡)

3.資料保障

應急中心做好資料整理、集成和質量檢查工作,逐步建成應急響應信息平台。應急響應資料要求彩色紙介質和電子版同時准備,精度盡可能滿足應急要求。具體應急響應工作中,資料保障依據應急響應工作需求酌情而定。

(1)背景信息

行政區劃圖(MapGIS和JPG)

地形圖(MapGIS和JPG)

地質圖(MapGIS和JPG)

(2)基礎地質災害資料

地質災害分布

地質災害發生區域易發程度分區圖(MapGIS和JPG)及說明書(Word)

歷史災害情況(Word)

發災點及其周邊災害發育情況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信息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信息

(3)其他資料

近期降雨預報、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

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

衛星和航空遙感圖像及數據

七、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相關機構與職責

(一)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及職責

當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時,國土資源部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部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擔任,成員由部辦公廳、地質環境司和應急中心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應急響應決策指揮,主要職責任務:

1.決定國土資源部A級應急響應啟動;

2.決定應急響應工作上報國務院的事宜;

3.領導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4.部署國務院交辦的應急任務;

5.決定對外發布的應急工作情況;

6.決定國土資源部A級應急響應終止。

(二)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及職責

在國土資源部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時,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和地質環境司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1.承辦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

2.負責接收、核實地質災害信息,向領導小組報告,並保持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各級國土資源系統以及應急隊伍的聯系;

3.傳達指揮部應急指令,並督促檢查指令落實情況;

4.協調部工作組、各部門及地方政府之間的各項應急工作;

5.及時向指揮部匯報災情和搶險救災工作進展,統一向新聞單位提供災情及應急工作等信息;

6.協助、指導當地政府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7.負責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方法、技術研究項目的立項審報和組織實施;

8.組織開展應急調研和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負責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9.承辦國土資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地質環境司

當啟動A級應急響應,成立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地質環境司與辦公廳聯合組成辦公室,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應急工作任務;當啟動A級方案,不成立領導小組,地質環境司承擔相當於上述辦公室職責,完成部領導交辦任務;當啟動B級以下級別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地質環境負責全部協調工作任務。

(四)應急中心

應急中心是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的技術支撐單位,在現有技術支撐機構「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加掛「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中心」,達到實體運行目的,其主要職責為:

1.組建專家組,進行應急專家庫建設、管理;

2.承擔地質災害應急值守、災情匯總工作及上報;

3.開展現場應急調查等技術工作;

4.架構地質災害事發地與部之間的遠程會商通信網路,確保現場與後方的信息暢通以及會商的順利進行;

5.為現場應急工作和專家會商提供相關資料和技術支持,及時開展相關區域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和趨勢預測;

6.提出重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建議措施;

7.開展地質災害應急信息平台建設、運行管理與維護;

8.開展相關科學技術研究和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方法;

9.技術指導省級相關機構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

10.協助編制年度國家地質災害預案,起草相關技術工作規程和要求,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應急處置技術培訓;

11.承擔指揮部、應急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地質災害專家庫

遴選國內外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分院士專家、正高職專家和一般專家等3個層次,分級分類入庫,依據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級別,選取不同層次專家組成專家組,為部應急響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

H.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通知

國土資廳發〔2011〕54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2011 年 9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國辦函 〔2011〕94 號),要求牽頭部門加強協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並組織制定本地區貫徹落實措施,確保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 〔2011〕20 號)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領會 《決定》精神

國發 〔2011〕20 號文件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視,是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重大舉措,是指導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各地要認真組織學習,深刻領會國發 〔2011〕20 號文件提出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措施等方面的精神。

二、制定貫徹落實意見和分工方案

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實際情況,積極主動協助同級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意見和重點工作分工方案》,進一步細化和分解重點工作,明確本地區地方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將具體任務、目標和措施落實到單位,落實責任人,要提出具體時間要求,確保國發 〔2011〕20 號文件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並將省級貫徹落實決定的意見和分工方案於 2011 年 11月底前報部。

三、扎實推進各項工作

各地要強化地質災害防治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職能,全面開展隱患調查評價和動態巡查,在此基礎上抓緊編制實施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加強監測預報預警,提高群測群防水平; 加快實施搬遷避讓,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強化基層地質災害防範,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等災害的防控機制,加大地震災區、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力度。

四、構建部門間密切協作機制

各地要加強溝通協調,與氣象、水利部門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共享平台; 密切與工信、廣電等部門合作,加強預警信息發布; 要求相關部門編制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要包括地質災害防治內容,在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應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防人為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 加強人口密集區、重要設施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努力形成「分工明確、各負其責、聯防聯動、協同防災」的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構建部門間密切協作機制。

五、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各地要以學習貫徹國發 〔2011〕20 號和國辦函 〔2011〕94 號文件為契機,將督促檢查各地、各相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作為今後一段時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一項重點工作,總結和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提升地質災害防治水平。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I. 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有哪些

一、為科學規范、協調有序、快速高效地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結合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國土資源部應急響應依據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等信息情況,設置A、B、C、D和E(常規方案)等5個級別的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別由部長、副部長、地質環境司司長、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和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帶領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三、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等信息來源主要是:國務院領導批示指示,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國務院其他部門商請,地方速報信息,媒體及其他信息等。
四、啟動各級工作方案的決策程序是: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預案,我部自動啟動A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其他納入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日常決策程序,由地質環境司匯總信息,提出建議,按程序報部領導決策。
五、A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成立或不成立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兩種情況,B級以下均不成立,成立領導小組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工作,不成立的由地質環境司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六、各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由應急響應組織、應急響應行動和應急響應保障等構成。
(一)應急響應組織
1.A級方案
由部長帶隊組成部應急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等。
專家組由院士帶隊,7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2.B級方案
由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和有關單位負責人等。
專家組由正高職級專家或院士帶隊,5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3.C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有關人員等。
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4.D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等。
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5.E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處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有關人員等。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二)應急響應行動
現場應急響應行動,分險情和災情兩種情況。
1.險情應急響應行動
(1)快速了解險情和搶險工作進展;(2)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估險情;(3)必要時,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事宜;(4)專家會商預測險情趨勢,並做好專家意見記錄備案;(5)擴大范圍調查地質災害災情隱患;(6)架設遠程通訊設備,實施遠程會商;(7)研究提出預警建議和避險排險技術咨詢方案;(8)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指導的建議;(9)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並歸檔。
2.災情應急響應行動
(1)快速了解災情以及搶險救災工作進展;(2)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價災情,預測險情;(3)擴大范圍調查區內地質災害隱患;(4)必要時,聯系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5)研究提出搶險救災技術咨詢方案;(6)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咨詢建議;(7)做出地質災害責任認定,並做好專家認定意見備案;(8)架設遠程通訊設備,實施遠程會商;(9)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歸檔。
以上是基本處置工作內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響應級別不同,可以增加或減少具體工作內容。
(三)應急響應保障
1.人員調配
一般工作人員分現場工作人員和後方工作人員。前方(現場)人員由調查處置、信息傳輸和專用設備操作等方面人員組成,具體工作時與省級應急機構工作人員聯合組隊。後方工作人員由信息、通訊、設備和後勤等方面人員組成,工作重點是為前方(現場)工作組提供保障。
專家組由地質環境司根據應急響應等級和災情險情特徵,從專家庫中遴選。
2.裝備配置
應急中心做好應急裝備配置與保障工作,定期進行檢測與維修,行前做好裝備安全性、可用性檢查和精度校準;應急結束後做好裝備清查和登記入庫工作。應急響應前,後方工作裝備配置盡可能全面。應急出發前先與省級應急機構溝通協調,根據需要,再確定遠程攜帶的具體設備,並做好備份工作。應急工作裝備配置,依據應急響應級別和應急工作實際需求,酌情而定。
(1)調查監測裝備
數碼攝像機、數碼照相機
電子羅盤、地質錘、放大鏡、望遠鏡
手持GPS、激光測距儀
三維激光掃描儀
無人駕駛飛機或輕遙飛機(配置到災害多發省市)
(2)通訊裝備
遠程視頻會商系統
衛星電話
對講機
(3)相關軟體
專業制圖及影像處理(遙感)軟體
快速模擬演示軟體
智能方案系統軟體
地質工程設計軟體
(4)車輛
車載發電機
車載應急系統
(5)勞動防護及其他
帳篷、野外工作服裝
醫葯和勞保用品
野外作業安全裝備
攜帶型計算機(帶無線網卡)
3.資料保障
應急中心做好資料整理、集成和質量檢查工作,逐步建成應急響應信息平台。應急響應資料要求彩色紙介質和電子版同時准備,精度盡可能滿足應急要求。具體應急響應工作中,資料保障依據應急響應工作需求酌情而定。
(1)背景信息
行政區劃圖(MapGIS和JPG)
地形圖(MpaGIS和JPG)
地質圖(MpaGIS和JPG)
(2)基礎地質災害資料
地質災害分布
地質災害發生區域易發程度分區圖(MapGIS和JPG)及說明書(Word)
歷史災害情況(Word)
發災點及其周邊災害發育情況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信息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信息
(3)其他資料
近期降雨預報、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
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
衛星和航空遙感圖像及數據
七、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相關機構與職責
(一)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及職責
當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時,國土資源部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部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擔任,成員由部辦公廳、地質環境司和應急中心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應急響應決策指揮,主要職責任務:1.決定國土資源部A級應急響應啟動;2.決定應急響應工作上報國務院的事宜;3.領導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4.部署國務院交辦的應急任務;5.決定對外發布的應急工作情況;6.決定國土資源部A級應急響應終止。
(二)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及職責
在國土資源部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時,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和地質環境司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1.承辦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2.負責接收、核實地質災害信息,向領導小組報告,並保持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各級國土資源系統以及應急隊伍的聯系;3.傳達指揮部應急指令,並督促檢查指令落實情況;4.協調部工作組、各部門及地方政府之間的各項應急工作;5.及時向指揮部匯報災情和搶險救災工作進展,統一向新聞單位提供災情及應急工作等信息;6.協助、指導當地政府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7.負責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方法、技術研究項目的立項審報和組織實施;8.組織開展應急調研和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負責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9.承辦國土資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地質環境司
當啟動A級應急響應,成立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地質環境司與辦公廳聯合組成辦公室,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應急工作任務;當啟動A級方案,不成立領導小組,地質環境司承擔相當於上述辦公室職責,完成部領導交辦任務;當啟動B級以下級別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地質環境負責全部協調工作任務。
(四)應急中心
應急中心是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的技術支撐單位,在現有技術支撐機構「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加掛「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中心」,達到實體運行目的,其主要職責為:1.組建專家組,進行應急專家庫建設、管理;2.承擔地質災害應急值守、災情匯總工作及上報;3.開展現場應急調查等技術工作;4.架構地質災害事發地與部之間的遠程會商通信網路,確保現場與後方的信息暢通以及會商的順利進行;5.為現場應急工作和專家會商提供相關資料和技術支持,及時開展相關區域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和趨勢預測;6.提出重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建議措施;7.開展地質災害應急信息平台建設、運行管理與維護;8.開展相關科學技術研究和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方法;9.技術指導省級相關機構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10.協助編制年度國家地質災害預案,起草相關技術工作規程和要求,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應急處置技術培訓;11.承擔指揮部、應急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地質災害專家庫
遴選國內外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分院士專家、正高職專家和一般專家等3個層次,分級分類入庫,依據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級別,選取不同層次專家組成專家組,為部應急響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

J.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28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 (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現就做好 2011 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的嚴峻形勢

地質災害具有隱蔽性強、突發性強、破壞性強等特點,防範難度極大。近年來,受極端氣象、地震、工程建設加劇等因素影響,我國地質災害頻發群發,造成的群死群傷事件時有發生。各地要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緒,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嚴峻形勢,以更加昂揚的精神狀態、更加務實的工作作風、更加有力的防災措施,做好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抓緊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要求,要加快建立地質災害易發區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加大重點區域地質災害治理力度。近期,國務院將公布 《全國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治、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總體規劃》,計劃用 5 年時間,開展調查評價、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和重點治理等工程。《全國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也正在加緊編制。各地要認真謀劃本地區的各項目標和任務,抓緊編制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並報部備案。

三、切實加強機構建設

中編辦批准我部成立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並增加司局級領導職數,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也即將掛牌成立。各地要以此為契機,大力推動本地區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技術支撐機構建設,將其作為 2011 年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努力建立健全我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體系。特別是地質災害多發易發的省份,務必要在 2011 年取得突破性進展,已建立省級地質災害應急機構的省份,要向地市延伸。

四、強化特大型防治項目管理

近年來,中央財政逐年增加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預算資金。各地要積極推動加大本級財政對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力度,並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 《關於印發 〈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建 〔2009〕463號)和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關於加強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管理的通知》(國土資廳發 〔2009〕81 號)的要求,加強資金、項目管理,按規定上報資料。對存在數據弄虛作假、未按規定管理使用專項資金、未及時向部報送等情況的省份,部將扣減或取消下年專項資金預算指標,並予以通報批評。

五、繼續提高基層防災能力

推進防災能力建設,提高基層地質災害防範的意識和預警預報、組織協調、應急避險、軟硬體支持等方面能力。一是要繼續扎實深入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 「十有縣」、地質災害防治 「五條線」、基層 「五到位」建設,部將繼續邀請 100 名特別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來京進行經驗交流。二是會同氣象部門,進一步將預警預報工作向縣 (市、區)延伸,未開展此項工作的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市 (地、州)、縣(市、區)應在今年完成。三是開展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演練。要通過演練明確受威脅群眾撤離的信號、路線、應急避災場所等,明確分工,明確責任,明確要求。四是繼續完善地質災害應急平台。按照國土資源應急平台體系建設標准,整合已有資源和基礎,更新數據,實現地質災害應急防治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

六、做好汛期防治工作

各地要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重點做好排查、值守和應急處置工作。一是做好排查巡查,汛期前開展一次全面的隱患排查工作,將所有威脅人員和財產安全的隱患點及時納入防範體系,加強對在建施工場所防災工作的監督指導,特別要注意上游發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形成壅塞體,後期降水使壅塞體突然潰決,形成高落差、大體量、快速度的特大泥石流災害。堅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復查,動態監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變化情況。二是做好值班和信息報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報送地質災害災情、險情。根據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特別重大和重大地質災害事件,要在事件發生後 4 小時內向部報告。對尚未抵達現場、無法核實的災情險情,要將已掌握的情況通過傳真、電話等多種方式報部。三是做好應急處置,遇有災情、險情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地方政府開展搶險救災,重點要做好受威脅人員轉移和二次災害的防範。

七、強化重點地區防治

三峽庫區要做好庫水位漲落期間的地質災害防範,尤其是高水位以及汛前降水條件下庫岸的穩定性監測,做好三峽庫區後續規劃中地質災害防治的相關工作。汶川及玉樹地震災區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區,應充分依託以群測群防為主的監測體系做好日常防範工作,重點時段要派駐專業隊伍指導協助地方做好防災工作,確保安置點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東南、華南、西南等山地丘陵區要著重防範台風和強降雨引發的點多面廣的突發性災害,要特別防範引發人員傷亡崩塌、泥石流災害。華北、西北黃土地區要做好黃土塬邊緣崩塌、滑坡、溝口泥石流災害的防治。

八、探索建立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

各地要積極探索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結合本地實際制訂鼓勵政策,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加大統籌力度,推動地方整合地質災害防治與山區脫貧、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小流域整治、土地整治、礦產資源開發等方面的政策,請各省 (區、市)於4月底前將本地區在地質災害防治好的做法和經驗報部地質環境司。2011 年,部將在全國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調研活動,並召開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經驗交流會,推廣先進典型經驗。

2011 年,是 「十二五」 的開局之年,又是建黨 90 周年,做好今年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事關我國經濟平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意義深遠、責任重大。各地務必要立足於抗大災、應大急、救大險,切實將各項防災措施落到實處,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聯系人: 地質環境司 卓弘春

電話及傳真: 010 -66558322,010 -66558316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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