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陷區算地質災害嗎
『壹』 以下屬於地質災害類型的有a崩塌逼滑坡稀泥石流地地面坍塌
山區常見的自然災害有山洪、泥石流、崩塌、山體滑坡等.海嘯多出現在沿海地區.
故選:C.
『貳』 什麼情況不算地質災害工程建設過程中,邊坡坍塌,算地質災害還是安全問題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邊坡坍塌的原因如果是由於不可預料的地質原因發生,則算地質災害,如果是安全措施不到位,則屬於安全問題
『叄』 農村房屋地基開挖形成的不穩定邊坡坍塌屬於地質災害嗎
先說結論:屬於地址災害。
地質災害,地質學專業術語,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根據2003年11月19日國務院頒發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4號)規定,地質災害,通常指由於地質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的災害。地質災害可劃分為30多種類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誘發的稱為自然地質災害,由工程開挖、堆載、爆破、棄土等引發的稱為人為地質災害。常見的地質災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六種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地質災害是指由於自然或人為作用,多數情況下是二者協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層比較強烈地破壞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的岩土體移動事件。地質災害在成因上具備自然演化和人為誘發的雙重性,它既是自然災害的組成部分,同時也屬於人為災害的范疇。在某種意義上,地質災害已經是一個具有社會屬性的問題,已經成為制約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安居的重要因素。因此,地質災害防治就不僅是指預防、躲避和工程治理,在高層次的社會意識上更表現為努力提高人類自身的素質,通過制定公共政策或政府立法約束公眾的行為,自覺地保護地質環境,從而達到避免或減少地質災害的目的。
地質災害主要是指崩塌(即危岩體)、滑坡、泥石流、岩溶地而塌陷和地裂縫等,它們是比較公認的原地殼表層地質結構的劇烈變化而產生的,且通常被認為是突發性的。
地質環境災害是指區域性地質生態環境變異引起的危害,如區域性地而沉降、海水人侵、乾旱半乾旱地區的荒漠化、石山地區的水土流失、石漠化和區域性地質構造沉降背景下平原或盆地地區的頻繁洪災等,這些問題通常都是由多種因素引起且緩慢發生的,地質界常稱其為緩變性地質災害。
當然,不能簡單地把洪水歸類於地質災害。但長時期、大范圍且爆發頻繁的洪災是與地質環境密切相關的,是人類社會工程經濟活動或防洪治水方略與地質環境演變方向比較長期的不相適應的結果。利用考古資料恢復長江荊江河段近5000 a來洪水位的上升過程,發現近2000 a來是荊江洪水位相對荊北平原上升的主要時期,累計上升13.6 m,特別是近500 a來的洪水位上升的平均視速率達20~27 mm,/a。近500 a來的荊江走堤廈其堤基的決口破壞歷史研究表明,在兩岸干堤地基的滲漏、管涌、潰決、軟上地基變形和崩岸等工程地質問題中,洪水期以北岸的管涌和漬決占絕對優勢,干早期則以南岸的崩岸引人注意,這反映了荊江高水位與其地質環境已不相適應的關系。
從地球表層環境變化而言,地震災害屬於地質環境災害范疇。固其發生的特殊性和危害巨大,地震災害研究已自成一個體系論,作出未來災害危障性預測,初步提出井論證不需治理、合方案的依據、布置與工程概算。[2]
《住宅建築規范》(GB50368-2005)規定,住宅選址時應考慮雜訊、有害物質、電磁輻射和工程地質災害、水文地質災害等的不利影響。[3]
『肆』 房子在煤礦采區上屬於地質災害區嗎下面采空了,現在全是水。
屬於環境地質災害的一種,是由人為開采引起的地面沉降甚至地面塌陷!建議請專業技術人員去現場勘察,一旦礦區生產開始抽采地下水,勢必會加劇房屋地基不穩定性,如果情況嚴重建議搬遷,以免造成人員財產損失!
『伍』 擋土牆倒塌屬於地質災害嗎
擋土牆倒塌屬於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專形成的,對屬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在地球內動力、外動力或人為地質動力作用下,地球發生異常能量釋放、物質運動、岩土體變形位移以及環境異常變化等,危害人類生命財產、生活與經濟活動或破壞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環境的現象或過程。不良地質現象通常叫做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地質作用和人類活動造成的惡化地質環境,降低了環境質量,直接或間接危害人類安全,並給社會和經濟建設造成損失的地質事件。
『陸』 哪一項不屬於地質災害,滑坡,崩塌,山洪和泥石流
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都屬於地質災害,山洪不屬於地質災害。
山洪是在山區出現強降雨或者短時間內大量冰雪融化,大量的水從山上向下流形成的洪澇災害。它屬於一種氣象災害。
『柒』 泥石流,山體滑坡和塌方均屬於地質災害,是對的嗎
是對的。
地質災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出性地質災害。
『捌』 巷道有老井塌陷是地質災害范疇嗎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中的界定
根據2003年11月19日國務院頒發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4號)規定,地質災害,通常指由於地質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的災害。地質災害可劃分為30多種類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誘發的稱為自然地質災害,由工程開挖、堆載、爆破、棄土等引發的稱為人為地質災害。常見的地質災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六種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基本定義
地質災害是指由於自然或人為作用,多數情況下是二者協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層比較強烈地破壞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的岩土體移動事件。地質災害在成因上具備自然演化和人為誘發的雙重性,它既是自然災害的組成部分,同時也屬於人為災害的范疇。在某種意義上,地質災害已經是一個具有社會屬性的問題,已經成為制約社會經嶄發展和人民安居的重要因素。因此,地質災害防治就不僅是指預防、躲避和工程治理,在高層次的社會意識上更表現為努力提高人類自身的素質,通過制定公共政策或政府立法約束公眾的行為,自覺地保護地質環境,從而達到避免或減少地質災害的目的。
地質災害主要是指崩塌(即危岩體)、滑坡、泥石流、岩溶地而塌陷和地裂縫等,它們是比較公認的原地殼表層地質結構的劇烈變化而產生的,且通常被認為是突發性的。
地質環境災害是指區域性地質生態環境變異引起的危害,如區域性地而沉降、海水人侵、乾旱半乾旱地區的荒漠化、石山地區的水土流失、石漠化和區域性地質構造沉降背景下平原或盆地地區的頻繁洪災等,這些問題通常都是由多種因素引起且緩慢發生的,地質界常稱其為緩變性地質災害。
當然,不能簡單地把洪水歸類於地質災害。但長時期、大范圍且爆發頻繁的洪災是與地質環境密切相關的,是人類社會工程經濟活動或防洪治水方略與地質環境演變方向比較長期的不相適應的結果。利用考古資料恢復長江荊江河段近5000 a來洪水位的上升過程,發現近2000 a來是荊江洪水位相對荊北平原上升的主要時期,累計上升13.6 m,特別是近500 a來的洪水位上升的平均視速率達20~27 mm,/a。近500 a來的荊江走堤廈其堤基的決口破壞歷史研究表明,在兩岸干堤地基的滲漏、管涌、潰決、軟上地基變形和崩岸等工程地質問題中,洪水期以北岸的管涌和漬決占絕對優勢,干早期則以南岸的崩岸引人注意,這反映了荊江高水位與其地質環境已不相適應的關系。
從地球表層環境變化而言,地震災害屬於地質環境災害范疇。固其發生的特殊性和危害巨大,地震災害研究已自成一個體系論,作出未來災害危障性預測,初步提出井論證不需治理、合方案的依據、布置與工程概算。[2]
《住宅建築規范》(GB50368-2005)規定,住宅選址時應考慮雜訊、有害物質、電磁輻射和工程地質災害、水文地質災害等的不利影響。[3]
『玖』 自來水泄露導致地面塌陷屬於地質災害嗎
它是指在一定的自然條件和人為因素作用下,地下一定范圍內的岩土體壓縮、位移等活動,引起的地面下沉、塌落、開裂,對工程設施、城鄉環境以及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的現象。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縫除共同表現為地殼表面形態發生嚴重破壞外,還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相似特徵:在形成條件方面,雖然都受多種動力條件控制,但過量抽取地下水經常是它們形成的重要原因;在分布特徵方面,城鎮、工廠、礦區、鐵路沿線是這些災害的多發區。採用地下開採的礦山,由於采空區上覆岩土體冒落或變形而在地表發生大面積並行破壞並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現象和過程稱為礦區地面變形地質災害。這類地質災害是地下采礦最容易引發的地質災害之一,並且地面變形范圍往往超出地下對應采空區的范圍,危害極大。一是破壞土地資源,影響農業生產。塌陷的地質災害對礦區周邊的農田破壞十分嚴重,造成土地絕產或減收,甚至在部分礦區,形成無地可耕,無處可遷的局面;二是損壞地表建構築物。礦山地表塌陷災害的范圍廣,具有突發性、累進性和不均勻性等特點,對於各種地面建構築物的危害極大。因此,在城鎮建構築物、道路設施以及水體下的三下礦體資源通常禁止開發,即便開發,也必須進行安全與環境設計和評價,避免產生地表沉陷,造成各種建構築物的破壞和城市基礎設施的損害,破壞正常的生產、生活和交通安全。對此,礦山安全法第19條對礦山企業提出了相應要求,即礦山企業對使用機械、電氣設備,排土場、矸石山、尾礦庫和礦山閉坑後可能引起的危害,應當採取預防措施。因此,礦山企業不僅應當建立、健全對地面陷落區、排土場、矸石山、尾礦庫的檢查和維護制度,防範可能發生的危險,而且對關閉礦山後可能引起的危害也要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1)減輕塌陷災害。在礦山的生產時期,採取充填開采技術和減震的采礦方法等技術型措施預防采空後的塌陷。充填開采主要是利用廢石、尾砂等實施空區的充填,減少空區的體積;減災開采主要是從回採技術上預防或減輕采空區塌陷的方法,包括順序優化開采、條帶開采和離層高壓注漿開采等,減少塌方量;(2)以廢治害。利用開採的尾礦、矸石等填埋塌陷區,治理塌陷災害。具體而言,在用尾礦、矸石等填埋前,先將塌陷區的表土剝離另放,然後充填矸石等至目標標高以下0.5m處,再覆蓋表土至原標高,使地形得以復原,保持原有土質和肥力,減少廢料污染,消除塌陷坑危害;(3)治理地裂縫,消除隱患。針對已經閉坑的礦區地裂縫,採用充填和灌漿相結合的治理措施,消除地裂縫的危害;(4)地面塌陷區的整治與利用。即採用「挖深墊淺」的方法,將較深的塌陷區再深挖,使其適合於水產養殖場地,而挖出的泥土墊到淺的沉陷區,改造成為農業用地。
『拾』 什麼是地質災害,分類怎樣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內的容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地質災害的分類,有不同的角度與標准,十分復雜.就其成因而論,主要由自然變異導致的地質災害稱自然地質災害;主要由人為作用誘發的地質災害則稱人為地質災害。就地質環境或地質體變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發性地質災害與緩變性地質災害兩大類。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塌陷、地裂縫,即習慣上的狹義地質災害;後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稱環境地質災害。
根據地質災害發生區的地理或地貌特徵,可分山地地質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質災害,如地質沉降,如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