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坡地質災害監理大綱
⑴ 地質災害工程治理編制依據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規范(DZ/T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Dz/102I9—專2006)
泥石流災屬害防治工程勘查規范(Dz/170220—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監測規范(Dz/17022-2006)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規范(Dz/10222—2006)
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詳細調查規范(1:50000)
崩塌、滑坡、泥石流監測規程(Dz/T0223—2004)
滑坡、崩塌監測測量規范(Dz/T0227—2004)
地質災害分類分級(試行_)(DZ0238—2004)
泥石流災害防治工程設計規范(Dz/T0239—2004)
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DZ/T0240—2004)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規范(Dz/T024l-2004)
⑵ 小弟急需加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範本和竣工驗收監理匯報資料,大俠請告知小弟啊 謝謝郵箱[email protected]
耒陽市上架鄉界沖村滑坡治理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目 錄
第一部分 文字報告
一、工程概況
二、施工管理情況
1、有關文件及批復
①關於對我市上架鄉界沖村滑坡地質災害隱患點應急工程處理立項的請示;
②湖南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關於下達2010年中央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資金預算的通知;
③耒陽市國土資源局2011年為民辦實事實施方案;
④衡陽市國土資源局地質環境項目管理辦公室《關於下達耒陽市上架鄉界沖村滑坡地質災害治理項目任務書的通知》;
⑤《關於耒陽市上架鄉界沖村滑坡治理項目工程設計與預算的批復》;
⑥耒陽市上架鄉界沖村滑坡治理項目竣工預檢評定意見;
⑦關於對上架鄉界沖村滑坡治理工程項目組織竣工驗收的請示。
2、招投標工作
3、設立施工機構與組織
4、工程管理及項目圖片
三、設計執行情況
1、設計
2、設計變更
四、工程質量管理及評定情況
1、工程質量管理
2、工程質量評定
五、項目經費管理及財務決算情況
1、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合同
2、經費管理
3、財務決算
4、財務審計
六、工程的社會與經濟效益
七、工程施工後的維護管理
八、資料整理及歸檔
九、存在的問題
十、結論及建議
第二部分 附件
一、勘查設計資料
1、勘查報告
2、施工圖設計、預算設計
二、施工資料
1、竣工報告、竣工驗收申請書
2、治理工程竣工圖
3、工程完成分項工程表
4、工程(預)決算書
5、工程局部設計變更審簽表
6、工程開工報告
7、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8、見證取樣送檢書
9、檢驗報告
10、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三、監理資料
1、監理工作總結
2、監理規劃
3、監理交底
4、監理日記
5、監理月報
6、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一、工程概況
上架鄉界沖村滑坡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是衡陽市2011年度為民辦實事考核項目之一。位於上架鄉界沖村十二組,滑坡位於界沖溝谷北側一斜坡上,為規模小型的殘坡積土質滑坡。滑坡體後緣於2002年出現裂縫,2006年「715」洪災時,滑坡體變形,威脅40餘戶180餘村民生命財產及一條村級公路安全,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
2010年5月我局向省國土資源廳、市國土資源局申請該項目立項治理,同年12月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撥付70萬元專項經費,用於該滑坡隱患點的治理。治理項目由衡陽市地質環境監測站設計,我局承擔並組織實施,同時委託湖南雁城建設咨詢有限公司為監理單位參與全過程施工監管,由湖南萬順科技服務中心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
二、施工管理情況
湖南萬順科技服務中心依法中標後,就精心組織了一支技術力理專業、工作過硬的施工隊伍,並成立了工程項目部,以確保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
2.1施工准備
項目都按照要法度、合同約定的任務精心准備,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質量保障體系,組織各種機械的進場和工程項目所用原材料的進場、送檢工作、結合當地條件進行放線、復測工作及物質供應的組織工作。
2.1.1現場准備
(1)測量放線
(2)施工現場道路平整
(3)臨時供水、供電等管線鋪設
(4)有關生產、生活臨時設施的搭建
2.2招投標情況
按照《中華人共和國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我局委託湖南英邦建設咨詢有限公司於2011年9月16日在本局主持了公開招標會議。邀請耒陽市紀委、監察局、檢察院、財政局等部門領導全程監督。通過對3個投標單位的資質、投標文件、施工方案等審查,採取二輪抽獎法,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上,湖南萬順科技服務中心依法中標。同時委託湖南雁成建設咨詢有限公司為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技術要求和施工進度進行嚴格監管。
2011年9月26日,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耒陽市國土資源局與湖南萬順科技服務中心正式簽訂施工合同,9月28日,工程開始實施。
2.3實施方案編制與施工組織
2.3.1編制實施方案
耒陽市國土資源局作為工程實施管理單位,成立了耒陽市上架鄉界沖村地質災害治理項目領導小組,編制了治理項目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了工程治理內容和資金預算情況,對工程招投標、項目管理、項目進度等作了相應要求。
施工方編制了施工方案,方案介紹了工程施工措施及方法,對施工順序進行了總體布暑,制定了工程安全保障措施,完善了工程協調與聯系機制,確保工程如質、如量、如期完工。
2.3.2工程施工組織
施工管理目標為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准。施工安全目標實現安全生產杜絕安全隱患。施工工期為30天。
2.4現場管理
為了項目順利實施,我局成立了上架鄉界沖村滑坡治理項目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地環、財務等副職任副組長,相關股室、上架鄉國土資源所負責人為成員,加強對工程項目的領導,做好了相關協調工程。項目實施時,我局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進行了技術交底。監理單位為施工情況進行了每日記錄,對隱蔽工程進行了見證。
三、設計執行情況
3.1設計
衡陽市地質環境監測站到實地現場勘測,並充分徵求當地政府、村民意見,2011年8月完成了施工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及預算書的編制,8月31日通過專家評審,9月3日衡陽市國土資源局批准該項目工程設計和預算。分部工程有:裂縫填充夯實工程、截水溝工程、急流槽、擋土牆工程、排水溝工程。設計主要工程量如下:裂縫填充150米長,截水溝與急流槽203米,擋土牆670.5435m3,排水溝113米。
3.2設計變更
1、原設計漿砌片石截水溝及急流槽,因槽壁厚度僅200-300mm,而耒陽地方材料所能提供的片石系不規則毛石,石徑400-600不等,無法按圖施工,故變更為定型生產的U形槽。
2、急流槽施工時根據實際地形需經過便道及村級公路,故部分變更為φ500預制砼涵管排水。
3、根據實際情況,在排水槽出入暗涵時改沉沙井各一座。
四、工程質量管理及評定情況
耒陽市上架鄉界沖村滑坡治理工程由衡陽雁城建設咨詢有限公司實施工程監理,在實施單位的大力支持下,在施工單位的積極配合下,現已圓滿完成了本項目工程階段監理任務。
五、監理合同履行情況
監理組在進駐現場後,由總監負責編寫出了《監理規劃》,在工程開工前由監理工程師負責編寫了《監理細則》,指導現場監理工作開展,現場項目監理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現行部、投資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現場組織協調進行監督管理,現場監理人員到位及時、監理管理措施有效,堅持對關鍵工序、關鍵控制點進行了全程旁站,對工程施工作業面進行不間斷巡查,做到嚴格管理,熱情服務,在上級領導、市質監站的指導和承擔單位的協助下,我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圓滿完成了各項監理任務。
六、監理依據
1、國家、省關於有關地質災害工程建設的政策、法令、法規、規程、標准;
2、經國土資源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文件和有關規定;
3、工程招投標文件、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委託監理合同及建設單位與第三方簽訂的涉及監理業務的合同;
4、衡陽市城區土地整理項目規劃設計圖集及有關規劃設計文件;
5、本工程的設計預算及施工預算;
七、監理工作成效
(一)准備階段
根據監理大綱、監理合同等有關資料,有針對性的編寫監理規劃、監理細則,項目監理計劃書、組織監理人員熟悉設計圖紙,參加圖紙技術交底會,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出,通過施工方加以改正,對施工方現場項目管理機構的質量管理、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審查,會同施工方對測量放線控製成果及保護措施進行檢查,參加第一次工地例會,並對施工方報送的開工報告及有關資料進行審核。
(二)質量控制工作
1、施工前的質量控制
(1)開工前針對本工程的特點,按照有關規范認真制定了《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作為現場監理人員實施全過程質量監控的指導性文件,明確了質量控制目標。
(2)對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等進行質量控制。杜絕不合格材料使用於本工程。建立了材料報驗制,對原材料進場實行見證取樣制度,控制住了材料質量關。
(3)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隊伍人員資質和素質,對施工人員和特殊工種要求持證上崗。
(4)仔細審核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機械設備、人員組織滿足要求後,方可開工。
(5)對重要的分項工程,要求在施工前編制施工方案,經審批後方可進行施工。
2、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1)工程測量與試驗控制措施
遵循「從整體到局部,先控制後細部」的施工測量原則,精確建立施工控制樁(網)。
施工控制制樁(網)中的點位在施工中應經常檢查校正,以防碰撞和沉陷,發現有松動,沉陷和丟失的平面、高程式控制制樁,應予以加固和恢復,並重新測算。
平面定位測量,必須引用兩個以上控制樁予以聯測,並閉中以免出錯。測量儀器應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校核,確保儀器的精確度。
為保證回填上質量得到有效控制,所有土工實驗和土方壓實密實度試驗由檢測實驗室進行抽樣檢測,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2)土方開挖工程
土方開挖前,應對原地面作如下處理:
地面樹樁及主根應拔除,其坑穴應分層回填夯實。地面上的長草或植物應割除。在水面上填方前,應排除積水,晾乾淤泥。在施工范圍內,應清除地表植物上、雜填土、池塘及水田淤泥。路面回填原地面處理及碾壓經監理單位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填方作業。當土料含水量過大時,採取翻鬆晾乾,風干,摻入干土或其他吸水性材料等措施;當土料過干時,則應預先灑水潤濕,增加壓實遍數或使用大功率壓實機械。在氣修乾燥時,應加速挖土、運土、平土和碾壓過程,減少施工過程中雨淋或暴曬,防止土的濕度急劇變化。填土區如有地下水或滯水時,在四周設置排水溝和集水井,將水位降低,已填好地土如遭水浸,應把稀泥鏟除後,再進行下一道工序。填土應做到當天填土,當天壓(夯)實。加強工序質量控制,各工序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質量、技術標准。
(三)進度控制工作
(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協助、督促施工方落實進度計劃。對不合理地方進行重新部署,由於本工程影響進度的因素較多,因此和施工方在當地的協調也隨之增加。確定其主要協調工程由承擔單位和監理部來承擔,不影響施工方的正常作業。本工程時間緊迫。因此,監理部和施工方制定了利用好天氣,合理有步驟地安排每一道工序的工作時間和人員,按質量完成每道工序。
(2)在定期組織召開的工地例會上,結合現場實際,對照計劃進度督促施工方及調整計劃。對天氣和施工環境所造成的工期滯後,要求施工方制定順延期間的進度計劃,確保在順延時間內完成工程。
(四)投資控制工作
(1)制定資金計劃,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定期進行投資實際值與目標值的比較,通過比較發現並指出實際支出額與投資控制目標值之間的偏差,分析產生偏差的原因,並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證投資目標的實現。
(2)針對施工方申報的已完成工程量進行核驗,對不合格的工作和工程,一律予以拒絕計量上報。
(3)及時配合承擔單位做好工程量匯總及竣工結算工作。
(五)信息、合同管理及協調工作
(1)委派專人管理,需要查看實行登記制度,確保合同不遺失。對合同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通知各方協調處理。避免各種索賠和反索賠時間的發生,同時確保合同在時間操作中的法律效應。
(2)監理在施工的過程中做到「手勤、腳勤、口勤」,出現問題及時處理。在第一次工地會議上就明確每十天要召開工地例會,在會上重點回顧上次例會執行情況,確定下期計劃,及時有效處理一期來的各種問題,協調多方關系,至此工程進展順利。
八、工程質量保證資料審查
經核查,工程質量保證資料基本齊全,安全和功能檢驗(檢測)報告齊全,達到竣工驗收備案條件。
4.1.3工程進度控制情況
本項目工程開工日期為2011年9月26日,竣工日期2011年10月27日,歷時30天。
4.1.4工程質量控制情況
在工程質量控制止,一是堅持事前控制,每個分部工程開工前,召開監理例會就該分部工程的注意事項,作出部署。二是事中控制,各時段對施工材料抽樣檢驗。對水泥、涵管、土工膜看出廠證明送檢,對砂、碎石、卵石、塊石送檢,對各個施工階段砂漿、砼取樣進行了見證取樣和施工全程旁站,對各個單元工程的質量進行質量評定。(見各時段砂漿、砼送檢結果表)三是事後控制,組織施工單位各施工班組對完工後的施工段進行最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進度控制中,監理部對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總進度計劃進行了審核,並督促依據總進度計劃排除不利因素,採取措施,保證了工期,對施工單位項目管理機構人員配備、資質進行了審查,對計劃進度和實際進度進行了比較。
(2)質理控制中,工地對質量的監控實行兩級並行制度,監理為一級,施工單位為一級,各自進行工程施工質量的日常現場檢查和巡查,施工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員進行現場檢查,監理工程師與之共同執行。對進入工地的涵管、土工膜、水泥、沙、石料等材料均進行抽檢,不合格的材料不準進入工地,材料均按要求送檢,檢驗結果均為合格,把住了材料關,施工質量得到了保證。
(3)造價控制中,嚴格控制工程變更程序,嚴格控制施工現場簽證,本工程未出現索賠現象。
4.2工程質量評定
監理單位對耒陽市上架鄉界沖村滑坡治理工程項目各單元工程的驗收情況和技術資料的審核情況進行綜合評估,認定該項目達到了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准,認定本項目工程為合格工程。本項目工程在參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圓滿實現了工程投資、工期和質量目標。項目區通通工程建設,取得了項目工程建設的預期效果。
九、項目經費管理及財務決算情況
在項目經費管理上,嚴格按照《湖南省地質環境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按照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要求,從嚴從緊管好、用好專項資金,實行了項目資金專賬核算,專戶儲存,確保專款專用。此次項目治理總投資70萬元,其中工程費598300元,包括測量、勘察費用48000元,工程施工費510300元,監測費40000元。前期工作經費47800元,竣工驗收費12000元,業主管理費15000元,不可預見費10000元,房屋拆補費15000元,合計698100元。
5.1項目經費管理
凡委託中介機構完成的工作和費用都實行合同制管理,業主管理費、招待費、公務費、文印費實行預算申請,一支筆審批,嚴禁超支。
5.1.1工程費根據2010年10月26日簽訂的合同約定,工程款按施工進度分期撥付款項:
工程開工10天內,經監理工程師和發包方審驗無誤,撥付第一期工程款(中標價的20%),金額為20.5萬元;完成總工程量的80%時,撥付總工程量的30%,金額為15.3萬元;
工程全面竣工並經衡陽市局、耒陽市技術評定組驗收合格後,付清餘款(中標價的20%),金額為12.68萬元,金額為126785元,餘款(總價款的5%)即2.55萬元留作項目質保金。
5.1.2勘查測量費:合同約定48000元,勘查報告提交時一次性支付。
5.1.3工程監理費15000元,工作完成後一次性支付。
5.2項目財務審計
根據項目工程進度,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本級財政、監察報告情況,每次費用都通過財政部門審核後支付。項目竣工後委託衡陽市興泰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進行工程財務決算編審和財務審計,規范了項目資金的管理,提高了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益。
十、工程的社會與經濟效益
通過治理工程的實施,有效緩解了界沖村9-13組村民20餘戶80餘人的安全隱患。
十一、工程竣工後維護和管理
該項治理工程項目經專家組驗收合格後,由受益群眾自己注意維護管理。
十二、資料整理及歸檔
工程竣工後,我局督促、協助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編制提交竣工報告、監理報告以及工程原始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歸檔工作,負責在省廳驗收前將資料按要求匯交歸檔。
對該建設項目竣工報告、竣工圖、相關統計表格、工程監理報告等資料,我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了審查及預驗收工作。總的感覺是資料比較齊全,主要材料的送檢樣品及施工的抽樣、送檢樣品等資料都比較齊全。工程施工的申請、報驗及現場監理的驗收、簽證以及有關變更的各種往來函件等進行了認真整理、歸檔。
另外,預驗收小組對某些數據不統一,資料欠齊全,抽送檢樣品頻率不足等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補充、修改、完善的意見,實施單位已督促施工、監理單位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完成了施工資料、監理資料、財務報表的整改、修正和提交工作。經補充、完善、修改,實施單位最終提交的施工資料、監理資料內容齊全、數據統一,財務規范,滿足《地質環境保護項目驗收暫行辦法》第六條的要求。
十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於治理經費有限,該村還有部分地質災害隱患未能得到治理。
十四、結論及建議
耒陽市上架鄉界沖村滑坡治理工程從工程的招投標、合同簽訂、施工質量、施工進度、施工管理及財務管理等總體運作情況均比較規范,符合湘國土資辦發[2010]36號《湖南省地質環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及湘國土資發[2010]8號《湖南省地質環境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該項目工程預驗收小組綜合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工程治理後評定為合格工程。
建議繼續實施二期治理工程,徹底消除該村地質災害隱患。
⑶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年)
(國土資發[2001]79號發布)
前言
地質災害是指各種地質作用給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建設造成的危害。科學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合理開發利用地質環境資源,避免和減輕致災地質作用給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失,對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生態環境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1990年2月,地質礦產部、國家計委、國家科委聯合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有關部門印發了地質礦產部組織編制的《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規劃綱要實施10年來,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1998年機構改革,國務院賦予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職能。為適應我國社會發展和國民經濟建設的需要,在基本完成原規劃任務的基礎上,編制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2001~2015年)》。
一、我國地質災害現狀與防治工作進展
(一)地質災害現狀
我國致災地質作用種類繁多,分布廣泛,活動頻繁,危害嚴重。
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分布范圍占國土面積的44.8%,其中又以西南、西北地區最為嚴重,平均每年造成1000多人死亡,經濟損失巨大。
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岩溶地區和礦區。岩溶塌陷分布廣泛,自1949年以來,已在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近千起,塌陷坑總數3萬多個,其中尤以中南、西南地區最多。礦區(以採煤為主)采空塌陷十分嚴重,僅華北、華東地區的煤礦區采空塌陷每年就達10.5萬畝。地面塌陷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幾十億元。
地面沉降主要發生在東部平原地區,全國已有上海、天津、蘇州、無錫等40多個大中城市出現較為嚴重的地面沉降災害。地面沉降雖不致直接造成人員傷亡,但由於它多出現在經濟發達地區,所以造成的經濟損失尤為嚴重。
地裂縫已在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00多個縣(市、區)發現400多處,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較為嚴重。
(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展
黨和政府非常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特別是自1988年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對地質環境進行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職能以來,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使我國為防治地質災害而開展的調查、評價、監測預報和治理等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
1.基礎工作得到了加強
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地質災害現狀調查;先後完成了長江、黃河等11條大江大河和成昆鐵路、寶成鐵路、川藏公路等交通干線的環境工程地質普查;特別是完成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50萬以地質災害為重點的環境地質調查。初步掌握了全國地質災害分布規律。
2.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和法制建設有了明顯進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遍成立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防災預案制度、災害速報制度、險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全國已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頒布實施地質災害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1999年國土資源部第4號部長令頒布實施《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並開始實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
3.治理工作成效顯著
進行了長江三峽鏈子崖危岩體、黃臘石滑坡、雞扒子滑坡、重慶豆芽棚滑坡等200多處危害較大的地質災害的勘查治理,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監測網路初具規模,預報工作卓有成效
初步建立起全國地質環境監測網,對一些危害較大的滑坡、危岩、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縫等開展了專門的監測預報。通過廣泛開展科普宣傳活動,提高了受災害威脅地區幹部群眾的減災防災意識,適合中國國情的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正在穩步推進,汛期地質災害檢查和應急治理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5.實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單位資質管理制度
從1993年開始,先後頒布實行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目前已有鐵道、建設、煤炭、水利、電力、交通、化工、有色、冶金、建材、地礦等11個行業所屬的400多個單位獲得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資質等級證書。此外,舉辦了多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工程師培訓班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培訓班,培養了一大批地質災害防治的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
盡管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但還存在一些問題:法制不夠健全、投入保障機制尚未建立、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全國地質災害分布狀況與危害程度尚未完全查清;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十分嚴重,每年1000多人死亡,經濟損失高達200多億元。因此,編制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指導各地、各部門編制本地區、本部門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積極主動有效地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二、指導思想、規劃原則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從我國的國情出發,以突發性致災地質作用為重點,以群測群防為主要手段,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保障社會穩定為主要目的,把地質災害防治與經濟發展緊密結合起來,處理好長遠與當前、整體與局部的關系,促進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統一。
(二)規劃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
2.堅持按客觀規律辦事,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講究實效,東、中、西部防治重點各有側重的原則;
3.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分階段實施的原則;
4.堅持各級政府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負責的原則;
5.堅持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誰誘發誰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質災害誰受威脅誰出資的原則。
(三)規劃目標
我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總體目標是:用15年的時間,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體系和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地質災害防治監督管理體系,嚴格控制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加強基礎調查工作,在基本掌握我國致災地質作用分布狀況與危害程度的基礎上,建立並逐步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和群測群防體系;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加強地質災害治理工作力度,使危害嚴重的重大地質災害點基本得到整治。通過這一階段工作,將地質災害防治從過去分散的、被動應急的狀況,轉變為有組織的、專門的、主動的和有預見性的工作。到2005年,使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日益突出的趨勢得到有效控制;到2015年,基本改變我國地質災害日趨嚴重的局面,使我國地質災害的發生率和損失量有明顯降低。
分段目標是:
到2005年:
1.進一步掌握我國致災地質作用的分布規律、主要致災危險點的分布狀況、危險性、危害程度等。
2.群測群防監測網路覆蓋到地質災害較為嚴重的700個縣(市、區)、占國土面積約50%的范圍,並初步形成全國專業監測骨幹網路,在三峽庫區等重要地區實行立體監測。
3.建成相對完善的全國地質災害空間資料庫,提供主要地質災害信息適時查詢。
4.建立規范的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嚴格控制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
到2015年:
1.建立起相對完善的以群測群防為基礎,現代化專業監測為主導的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
2.在防治技術方法和地質災害體綜合開發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使一些危害特別嚴重並需要治理的致災危險點得到有效治理。
三、總體部署
根據我國地質環境條件和致災地質作用分布特點,結合全國國土總體規劃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把防治工作重點放在經濟發達地區、人口密集區和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區,按東、中、西部進行部署。
(一)東部平原地區
即大興安嶺—太行山—雪峰山一線以東,衡山—黃山一線以北,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大部、河南、湖北中東部、湖南中東部、江西北部、安徽、江蘇、山東、浙江北部。這一地區,總體上地勢低平,經濟比較發達,生態環境相對較好,主要的問題是城市水資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大量超采地下水引起嚴重的地面沉降、地裂縫、地面塌陷、海水入侵等致災地質作用。采礦特別是採煤造成的地面塌陷也是這一地區比較常見的致災作用。除此之外,在部分丘陵區有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規模雖不大,由於人口密集,所以其危害也比較嚴重。這一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首先是要加強行政管理,科學部署地下水開采井位和開采層位,通過高效的全自動監測網路,嚴密監測,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量,減緩地面沉降。其次,要做好以國土經濟開發區為重點的環境地質綜合評價和地質災害防治區劃,並據此及時調整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建設布局,避免將重大工程和重要設施建在岩溶地面塌陷危險區和礦山采空區,杜絕人為誘發地質災害。
(二)東南丘陵區
即雪峰山—十萬大山一線以東,衡山—黃山一線以南地區,主要包括:浙江南部、江西大部、福建、廣東等地區。這一地區內丘陵區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是主要的致災作用。除此之外,廣東等地採石場常常發生崩塌。針對這一地區人口密度大,寸土寸金的現實,要加強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勘查、防治,特別要注意將防災與土地、礦產開發利用緊密結合起來,走開發性治理的道路,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的經濟效益。對農村丘陵山區的點多面廣的致災地質作用,要研究其形成機制,普及基本知識,建立健全群測群防網路,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三)中西部山區
即大興安嶺—太行山—雪峰山一線以西,祁連山—岷山—龍門山—玉龍雪山一線以東,龍首山以南地區。包括河北西部、甘肅、陝西、山西、四川大部、重慶、雲南大部、貴州、廣西等地區。這一地區,地形上,以切割強烈的山地、高原為主,新構造活動強烈,氣候條件復雜。這一地區不僅是我國礦產資源開發、交通和城鎮建設的重要地帶,也是農、林、牧業生產的主要基地。區內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最為常見,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部署的主要地區。這一地區要在全面開展相應的環境地質調查的基礎上,加強國土經濟開發區和大江大河、交通干線等突發性致災地質作用多發區段的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工作。要特別注意加強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緊緊圍繞重點工程展開,要建立並嚴格執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避免將城鎮、重要設施建在受致災地質作用嚴重威脅的地區,確保重點工程的安全。二是要針對這一地區崩塌、滑坡、泥石流點多、面廣,容易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在防治區劃的基礎上建立健全群專結合的監測預報系統,加強監測預報;分輕重緩急,有計劃地對危害嚴重的隱患點採取防治措施。三是礦產資源的開發應在「保護中開發」和「開發中保護」的方針指導下,採取有效的政策措施,保護礦山地質環境,防治礦山地質災害。
(四)西部地區
主要包括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雲南西部地區。礦產、能源、森林資源豐富,國土開發程度較低,地殼活動頻繁。這一地區可分為兩部分。
南部山地、高原區以自然形成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致災作用為主。這一地區的突出特點是人口密度小,經濟欠發達,而致災地質體的規模又很大,所以防災工作的主要手段是避讓,對少數民族地區和城鎮集中居民區危害重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治理。根據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戰略,有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盡快編制本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重點要加強區域地殼穩定性評價工作;對基礎設施建設,做好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做好長江上游、黃河上游經濟區的環境地質評價與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對可能開發的大型礦產基地、大型水能基地,提前做好環境地質綜合評價。
北部內陸盆地區主要問題是荒漠化和鹽漬化。主要的防災手段是加強地下水的勘查和合理開發利用。特別要注意在沙漠邊緣地區尋找地下水源,建立綠色屏障,並逐步向沙漠區推進。
四、主要任務
(一)基礎調查評價與區劃
2001~2005年:
1.全面完成分省(自治區、直轄市)1∶50萬環境地質(以災害地質為重點)調查工作。此項工作自1991年開始,到2000年底,共完成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調查,2005年底以前完成全國的區域環境地質調查(以災害地質為重點)工作。
2.2005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全國以縣(市、區)為單元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通過這項工作,可以全面掌握我國地質災害的發育規律、主要致災危險點的分布狀況、危險性、危害程度等,為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體系和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奠定基礎。
(1)對受致災地質作用威脅十分嚴重的700個縣(市、區),由國家和地方共同出資,按《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技術要求》開展調查工作,將所有對主要居民點和重要設施有較大威脅的災害危險點基本調查清楚。2002年底以前完成400個縣(市、區),2005年底以前全部完成。
(2)受致災地質作用威脅較為嚴重的500個縣(市、區)的調查與區劃工作,由地方各級政府出資完成。
(3)其餘受致災地質作用威脅較輕的縣(市、區)的調查與區劃工作,由各縣(市、區)出資完成。
2006~2015年:
1.完成全國地質災害多發城鎮、經濟開發區地質災害隱患調查與土地利用控制區劃。
2.完成全國規劃交通干線地質災害隱患調查與土地利用控制區劃。
(二)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路體系建設
1.群測群防網路建設
在開展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時,採取專業隊伍與當地村鎮幹部混合編隊的方法組成聯合調查組,每發現一個隱患點,即由當地政府領導指派當地群眾按調查組提出的方法和要求進行監測。重要隱患點,則由鄉鎮政府在技術人員的協助下制定防災預案。2005年以前,監測機構落實到縣(市、區)。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全部結束時,全國所有調查出來的災害隱患點都要有明確的防災負責人和監測責任人,由此形成一個覆蓋全國主要地質災害多發區的群測群防網路。
2.專業骨幹網路建設
對一些危害相當嚴重,將會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嚴重經濟損失的災害隱患點,由專業人員利用現代化儀器進行站網式監測。
2005年以前,以三峽庫區崩塌滑坡、蘇錫常地區(蘇州、無錫、常州)地面沉降監測為主。監測數據達到適時傳輸、自動處理。
2015年以前,建成覆蓋全國的以站網式監測為骨乾的立體監測網路。建成比較完善的地質災害防災預警指揮系統。
3.應急反應系統建設
2002年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建成以地質環境監測總站為主體的地質災害應急反應系統。每年汛期前對主要災害隱患點進行險情巡查;汛期中加強監測;汛後進行復查。發現險情或接到險情報告,要能在較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進行險情鑒定,提出處理對策措施。
(三)信息網路建設
在進行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時,按統一要求填寫調查表,由此形成地質災害基礎信息,建立地質災害信息網路。
2002年底,建成主要地質災害的空間資料庫結構,提供動態查詢的主要地質災害信息。
2003年以前完成整個信息網路的骨架建設,建立基於GIS系統的地質災害狀況和地質災害管理公眾自由查詢系統。
2005年底,建成相對完善的全國地質災害的空間資料庫,使一般民眾能通過互聯網查詢任何一個目的區的地質環境狀況、地質災害歷史和致災隱患點的分布、危險性和可能的危害范圍;提供主要地質災害信息適時查詢。
(四)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及防治示範區建設
為提高區域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水平,為探索開發性治理地質災害的途徑,2015年以前,分別在三峽庫區、陝西關中地區、太行山地區、龍門山地區、江西宜春地區、雲南東川地區、廣東深圳市建立示範區。
1.長江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示範區建設
2001年,全部完成庫區19個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建立19個縣級監測站,初步建成群測群防監測預報網。建立全庫區的RS監測系統,完成首次1∶1萬航攝飛行;建立全庫區的GPS控制網、基準網。
2002年,建成庫區以60個危害嚴重的致災隱患點的自動化監測為主體的監測預報網路。實現監測數據的自動採集、適時傳輸和自動分析。
長江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示範區的建成將為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路的建設提供最直接的經驗。
2.陝西關中、太行山、龍門山、江西宜春地區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及群測群防示範區建設
2005年以前分年度建成上述4個示範區,主要是通過詳細的野外地質環境調查並對當地災害歷史情況進行分析,掌握各地區地質災害主要誘發因素特別是降雨在災害發生中所起的作用,研究不同地區的臨界暴雨強度,通過與氣象部門的合作,利用較為精確的天氣預報進行區域性災害預報。在此基礎上,建立群測群防網路,完善監測預報系統。
3.雲南東川泥石流災害治理示範區建設
2003年開始啟動,在我國泥石流博物館———雲南東川選擇危害面較大造成大量土地無法利用的泥石流溝,採取國家給予優惠政策和少量資金補助,鼓勵企業、個人出資治理,獲得土地使用權。通過示範,取得經驗後,逐步推廣,探索地質災害治理與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新路,以減輕政府在地質災害防治方面的經濟壓力。
4.深圳市岩溶塌陷災害預防示範區建設
充分收集深圳市多年來工程勘查中積累的大量資料,特別是鑽孔資料,在此基礎上進行必要的補充勘查和詳細研究,進行深圳市岩溶塌陷危險性的詳細分區,建立深圳市地質環境狀況公眾查詢系統,一方面,利用該項成果調整城市規劃布局;另一方面,也可作為單位、個人投資工程建設時的參考依據。該項示範區建設2001年啟動,2003年建成。
(五)開展全國地質災害風險區劃
以省(自治區、直轄市)1∶50萬環境地質調查等已有資料為基礎,運用地理信息系統(GIS)技術,研究中國致災地質作用活動程度與各地區社會經濟易損程度,分析地質災害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關系,評價我國地質災害風險程度與地區差異,為國土開發和地區經濟布局提供科學依據。
2005年以前:
1.完成三峽地區地質災害風險區劃;
2.完成我國七大經濟區域(長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區、環渤海地區、東南沿海地區、西南及華南部分省區、東北地區、中部5省區、西北地區)地質災害綜合風險區劃;
3.完成我國規劃的主要交通干線地質災害綜合風險區劃;
4.完成全國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5種常見的、多發的致災地質作用的危險性評價、易損性評價和風險性評價。
2015年以前完成全國地質災害嚴重的700個縣(市、區)的以縣(市、區)為單元的地質災害風險區劃。
(六)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1.2005年以前對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實行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對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質災害,則實行國家、地方和受威脅單位共同出資治理的方式。使一些危害特別嚴重並需要治理的地質災害危險點得到有效治理。
2.在逐步完善有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除對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依舊實行「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外,自2006年開始,對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質災害逐步推行政府強制性限期治理的方法。治理經費除極個別的特殊情況由政府補貼以外,原則上由受威脅的單位和個人出資。使危害嚴重並需要進行治理的地質災害危險點大部分得到有效處理。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強化管理
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是一項重要的社會公益性事業,是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責之一。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土資源部第4號令《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加強管理,確保規劃的實施。在各級地方政府機構改革過程中,省、地、縣三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均應設置地質環境管理機構,並規定其主要職責,認真落實中央關於環境保護的基本方針政策,全面履行職責,開拓創新,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把地質災害監測機構落實到縣(市、區),地質災害嚴重的鄉村要有地質災害監測員。
(二)大力加強法制建設
把法制建設放在首位,本著先易後難的原則,集中力量加快法制建設步伐,基本建立起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體系。2001~2005年擬制定以下法規、規章:
(1)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法規);
(2)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章);
(3)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章);
(4)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管理辦法(規章);
(5)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管理辦法(規章);
(6)修訂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資質管理辦法(規范性文件);
(7)完善汛期地質災害預報防災制度(規范性文件)。
2006~2015年擬制定地質災害防治法及其相配套的城鎮與基礎設施建設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
在努力推進全國性的法律、法規建設的同時要積極引導、促進地方性法規的建設。
(三)把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應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協調。國家、地方及部門在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時,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主要指標納入相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
(四)建立健全防治經費的投入機制
要保證規劃實施,必須要有相應的經費保證。遵照各級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和「誰開發、誰保護」的原則,實行分級防治。國家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能力建設經費和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區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的投入,以中央財政為主;各產業部門所轄建設區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由各部門負責;廣大城鄉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的投入以地方政府和部門、企業為主,中央財政為輔,多渠道投入。
(五)依靠科技進步
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的綜合能力。特別要做好致災地質體的綜合勘查、評價和評估,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提高災害信息採集和快速處理水平,建立災害防治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災害防治研究,提高抗災應急能力。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科學技術研究。特別要分輕重緩急解決地質災害防治中關鍵性的技術問題、難題。首先,要通過專門的研究,總結出斜坡穩定性、岩溶分布區地面穩定性判別的宏觀標志等,迅速提高群測群防的科技含量;其次,要在較長時間資料積累的基礎上,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判據的研究,逐步使高科技的監測技術從試驗階段逐步過渡到實用階段;最後,要逐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理論研究、致災地質作用過程模擬與過程式控制制研究,以及地質災害監測儀器的研究。積極推廣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2005年以後要特別注意加強開發性治理地質災害的新技術、新方法研究。
要充分發揮科研單位與院校的技術力量,實行「產學研」相結合,組織科技攻關,解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難題。
要加強國際合作和交流,吸收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六)完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目前推行的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單位資質管理制度,已為社會認可,效果明顯。為盡快完善管理手段,還必須推行地質災害防治目標責任制度、地質災害限期防治制度。
(七)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保護地質環境和防災減災的意識與水平
大量的事實說明,群眾普遍對預防地質災害意識淡薄,防災知識缺乏,以使致災地質作用造成嚴重的後果。為此,必須加大宣傳、教育的力度,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媒介,深入系統地介紹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和經驗,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調動他們和廣大群眾防治地質災害的積極性,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抵禦地質災害的能力。當前要把宣傳的重點放在農村和鄉鎮。要集中力量辦好全國地質災害調查及群測群防網路建設培訓班,使全國受致災地質作用威脅嚴重的700個縣(市、區)的地礦行政領導基本上都要掌握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規范。要用2~3年的時間,通過各種形式,把10000個受地質災害威脅最嚴重的村鎮的有關幹部群眾輪訓一遍。
⑷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是指地礦行政管理部門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各地區、各部門和各行業都有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義務。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②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並對其監督管理;③管理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工作;④制定有關標准、規范;⑤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⑥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的資質管理;⑦進行地質災害責任鑒定和糾紛調處。
(一)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
我國地質災害分布廣泛,災情嚴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涉及很多方面,開展這一工作必須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為了避免工作重復、交叉和相互脫節,需要統一規劃,分級、分部門實施。所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是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主要任務是明確地質災害防治的目標,各時期的工作重點,各地、各部門的職責,應該採取的主要措施和方法,一定時期內需重點發展的防災技術手段等。
地質礦產部曾於1989年組織編制了《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1990~2000年)》,1990年,地礦部、國家計委、國家科委聯合轉發了這個綱要。1991年地礦部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部署分省區的1:50萬以地質災害為主要內容的地質環境調查、區劃工作。這一工作將於2000年基本結束。屆時將重新組織編制《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各級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開展地質環境及地質災害調查,掌握地質災害的發育、分布規律,圈定地質災害多發區,查明危害嚴重的地質災害點及其可能的危害程度、目前災害體的穩定狀況等。在此基礎上,結合上一級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按各地質災害點的危急程度、可能的危害大小,區分輕重緩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按照「自然形成的地質災害,誰受益,誰出資,人為引起的地質災害,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將防治工作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同時報上一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納入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規劃的組織實施。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嚴格監督。
(二)劃定、管理地質災害危險區
將明顯可能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區域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對危險區進行建設限制和人為活動限制並編制必要的防災預案,是世界各國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調查,將明顯可能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區域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經所在地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地質災害危險區劃定、公布以後,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該根據公布的危險區范圍在周界上,特別是周界的道路旁設立明顯的危險區標志,如樁、牌等。同時加強對地質災害危險區的監督管理。
(1)在造成災害威脅的地質災害體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災害威脅尚未解除前,危險區內禁止開展任何建設活動。若確需開展建設的,其建設方案中必須包括切實、有效的防災措施並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查認為足以抵禦地質災害威脅,方可開展建設。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工程建築遭到已有地質災害的威脅。
(2)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任何可能加劇、誘發地質災害的活動。如在崩塌、滑坡危險區內進行削坡、填土、開挖水渠等活動都應禁止。在岩溶塌陷危險區不能超量開采地下水。
(3)責成危險區所在鄉級人民政府編制地質災害危險區防災預案。防災預案必須明確:災害體動態監測機構和人員、防災預警的判據、預警發布機構及負責人、預警信號、撤離路線等。
(4)責成有關部門、單位編制危險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實施。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
由於建設工程選址不當和人類活動對地質環境的破壞,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外動力地質現象,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危害而成為地質災害。例如湖北省巴東縣城新址曾幾次出現滑坡,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主要原因就是縣城搬遷選址時未進行地質災害勘查,將新縣城選在一古滑坡體分布區。1994年四川省武隆縣由於小煤礦開挖崖腳引起雞冠嶺岩崩,造成烏江斷流,經濟損失高達8億元。所以,必須在工程建設前進行地質災害勘查評價,以防工程選址不當或工程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因此,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是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核心內容。只要抓住這個環節就等於從災害發生的「源頭」上把住了關。實現真正的「以防為主」。
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評價單位的資質管理。即承擔評價工作的單位必須具備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地質災害勘查評價資質。
(2)勘查、評價報告管理。沒有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同意的地質災害勘查評價報告,不能作為建設依據,有關部門不得批准該建設項目。
(3)監督防治工程和實施。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工程建設項目中必須包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和設施。而且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使用。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負責建設項目中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驗收工作。
(四)制定有關標准、規范
為了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章可循,嚴格監督管理,制定和頒布有關標准、規范是十分重要的。這些標准和規范主要包括:①地質災害勘查技術標准;②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技術標准;③地質災害災情統計標准;④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估標准;⑤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技術要求。
(五)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工作
我國政府現有的財力不可能對所有地質災害體都進行治理,對大部分地質災害體,只能加強監測、預報,以避免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盡可能減輕經濟損失。所以,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工作尤為重要。各省(區、市)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管理辦法;根據地質災害調查結果,確定各自的監測、預報重點。然後,根據災害體所在的位置、威脅的對象,將災害監測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的部門、單位。對危害很大,可能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危害點,要由專業隊伍進行監測;其他災害點,由災害點所在鄉、鎮設立地質災害監測組,由鄉鎮負責,選派工作認真,有一定知識和專業技能的責任心強的村民為監測員,對每個監測員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制定崗位責任制,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開展群眾性簡易監測。
鑒於地質條件本身的發展變化以及降雨、人類活動等影響,每年都會出現新的災害和隱患,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力量在每年汛前對地質災害嚴重的地區進行調查,汛期加強監測,汛後進行復核,及時掌握災害體的變化情況,提高預報的准確性、預防的實效性。
當發生重大地質災害事件時,市(地)、縣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在24小時內向省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特大地質災害事件要同時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發生地質災害時,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了解災害的形成原因、發展趨勢,提出治理對策。
(六)審定地質災害防治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一項不同於一般道路、橋梁及城市建設的特殊的地質工程。必須在充分掌握地質災害的形成機制、發生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實施治理工程才可能對症下葯,取得有效的治理效果。所以,對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工作的單位的素質有特別的要求。國務院賦予地礦主管部門負責地質災害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的職能。地礦主管部門已頒布實施了《地質災害勘查-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辦法》;目前,正在制訂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按現行管理程序,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甲、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對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資質實行年度審核制度;除對單位的資質管理以外,還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工程師的資質審批工作。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的資質管理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承擔與其資質不相適應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以保證工程質量,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七)地質災害責任鑒定、糾紛調處
對地質災害防治,實行「以防為主」的方針。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質災害實行「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即受災害威脅,開展防治工作後能受益的部門、單位和個人出資開展防治工作。對人為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則由責任者負責治理。由於地質災害成因十分復雜,很多情況下,不易分清是自然成因還是人為誘發,實際上不少情況是兩種因素的疊加作用。所以,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各自許可權進行地質災害的責任鑒定。在充分調查、勘查的基礎上,弄清災害發生的真正原因,各種因素在災害形成中所起的作用大小,進行災害糾紛調處。
注釋
⑸ 邊坡崩塌地質災害修復工程監理單位需要什麼資質
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大、中、小型地質災害回治理工程的監答理業務。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就看工程屬於什麼類型的了
⑹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現場監理需要哪些基本知識
施工監理程序、施工工藝、施工安全流程、建築學等等。
⑺ 地質災害施工監理屬於什麼類型
地質災害施工監理屬於房屋建築工程或是市政公用工程類型。
按照《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單位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監理單位的資質分為甲、乙、丙3個等級,各等級應具備的條件有以下規定:
(1)甲級監理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由取得監理資格證書的在職高級工程師(即高級監理工程師,含地質、設計、施工,下同)或高級經濟師(即高級監理經濟師)任單位負責人,或由高級監理工程師任技術負責人。
②取得監理資格證書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20人,且專業配套齊全,其中高級監理工程師不少於5人,高級監理經濟師不少於2人。
③一般應當監理過一項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項目。
④有為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需的比較先進、配套的設備和儀器。注冊資金不少於100萬元。
(2)乙級監理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由取得監理資格證書的在職高級監理工程師或高級監理經濟師任單位負責人,或由高級監理工程師任技術負責人。
②取得監理工程師證書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且專業配套齊全,其中高級監理工程師不少於3人,高級監理經濟師不少於1人。
③一般應當監理過一項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項目。
④有為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需的設備和儀器,注冊資金不少於50萬元。
(3)丙級監理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由取得監理資格證書的在職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經濟師及其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任單位負責人,或由監理工程師及其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任技術負責人。
②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5人,且主要專業配套,其中監理工程師及其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不少於2人,監理經濟師不少於1人。
③一般應當監理過一項小型地質防治工程項目。
④有為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需的設備和儀器,注冊資金不少於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