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社會效益
A. 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工程的投資估算及效益評估
12.4.1 投資估算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所包含的涉及實物工作量的內容包括以下三個方面:①地質災害調查;②地質災害監測;③地質災害治理。
(1)地質災害調查投入
地質災害調查投資估算根據地質災害調查規劃所列的投資項目的實際工作量及其定額,採用如下公式計算:投資額=實施工作量×定額。其中實施工作量參考《全國地質災害調查專項規劃》,定額參考「十五」期間開展的相關項目投入資金,同時依據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建設部聯合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准》等有關標准測算。
地質災害調查規劃項目包括以下幾項:
1)全國第二輪(1∶25萬)的地質災害調查。投資額:
全國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研究
2)大江大河流域1∶10萬地質災害調查。投資額:
3)應急處置工程:根據地質災害發生趨勢預測,規劃近期(2004~2010年)死亡30人、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每年按5處計,每處應急處置費用按800萬元計,其中,中央財政給予二分之一的補貼,則每年用於應急處置工程的費用中央投資2000萬元,地方投資2000萬元。
總投資中,除地方級搬遷避讓工程投資90.5億元由地方政府獨自承擔外,特大型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示範性治理工程項目、國家級搬遷避讓工程和應急處置工程,應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擔。其中中央政府承擔的投資總額為35.6億元,地方政府分攤的部分為61.8億元,上述3項地質災害治理投資總額為187.9億元。
12.4.2 減災效益評估
僅2004~2010年規劃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一項,國家和地方共投資27.2億元。根據以往治理經驗,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平均投保比為1∶19,粗略估算可以保護516.8億元的財產損失,可見減災效益顯著。
經初步估算,在2004~2010年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期內,中央政府投入經費總額為67.4億元。其中,地質災害調查投入15.7億元,地質災害監測投入16.1億元,地質災害治理投入35.6億元。7年中,每年平均投入經費9.63億元。
通過效益分析,國家投入到地質災害防治方面的經費,尤其是治理工程,除能夠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外,主要表現為對人民生命財產的保護,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更是無法估量的。因此,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B. 建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經濟效益評價模型及標准探索
高興和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河北三河,101149)
摘要本文提出了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生產的產品是勢承災體安全,其價值是勢損失的概念,從希克斯-卡爾多補償檢驗原理推論出發,分析了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經濟效益評價內容,建立了單項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經濟效益評價模型和區域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經濟效益評價模型,提出了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經濟效益評價標准。
關鍵詞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評價標准
近些年來,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不斷得到加強。應該說,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可以預見,未來的防治任務仍然艱巨。
應該肯定,過去的防治項目有經濟效益。但具體的經濟效益多高,具體到一個項目經濟效益又是多高就是問號了。看過幾十份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多缺少有關經濟效益的具體數據和科學論證。這對於有限的政府投資來說還是一個盲點。為此,我們應該研製出科學的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經濟效益評價模型和評價標准。
1關於經濟效益評價模型
目前,還沒有見到針對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經濟效益評價模型,但費用效益分析法仍應是我們建立經濟效益評價模型的指導思想。
1.1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價的理論認識
1.1.1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品
不論多麼復雜的計算模型,經濟效益總是產出與投入之比,或以絕對數形式表示為產出與投入之差。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投入是投資者的投資,減災投入的產出是什麼呢?
在地質災害防治的定義中,人類的生命和財產遭受了危害,生產和生活活動受到了阻滯,資源和環境受到了破壞,這時受危害的人類生命、財產、生產及生活活動、資源和環境稱為承災體。在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內,在地質動力現象只有發生之勢,還沒有發生之前,區域內的生命、財產、生產及生活活動、資源和環境稱為勢承災體。地質災害防治是以提供勢承災體安全為「產品」的經濟活動。我們把勢承災體的安全受危害程度的減輕稱為安全品。
勢承災體和承災體是寬泛的概念,我們不能排除防治區域內任何人及其所有物從地質災害防治中獲得安全,也不會因為區域內多有一個人及其所有物而使另外人及其所有物的安全受到威脅。因此,泥石流、滑坡災害防治活動的「產品」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安全品的公共性決定了泥石流、滑坡災害防治活動的出資人必為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1.1.2地質災害防治效益
安全品的價值就是勢承災體在潛在地質災害成為地質災害時最大可能損失的價值,稱之為勢損失。
地質災害防治效益是指投資者投入的資源與安全品價值之比。針對特定的災害地點防禦投入的效益是單個投資項目的效益。評價單項投資的效益,重要的是找到兩個數值,一是如果發生災害,安全品的價值或勢損失有多大,二是項目的投資。有了這兩個指標,單項投資的效益就可以評價了。雖然整體投資是由單項投資構成的,但還不能簡單相加求得整體效益。
減災活動是否進行由政府決定。為了查清哪裡易發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如何,政府要組織人財物力進行調查評價圈定不同危險等級的區域,其間發生的一切費用都構成政府防治地質災害的投入。對於有地質災害發生危險的區域,政府還要預防監測,預防監測發生的費用也是政府防治地質災害的投入。日常管理費用也是防治地質災害的投入。我們把上述三項費用統稱為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基礎投入。
1.1.3地質災害防治的區域效益
資源的有效配置是我們的出發點和歸宿。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效率與個體經濟行為主體的經濟效率不同,對個體經濟行為主體來說,少消費、多生產就可以說是高效率,這對於單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也一樣。可是整個社會的經濟系統,如果在特定時間和資源數量給定的條件下,要產生最大社會福利才是高經濟效率,也就是在給定時間和資源數量的條件下,經濟系統實現帕累托效率。實現帕累托效率的充要條件有三個:一是交易的最優條件,對於消費品,每一個人對每一種消費品的邊際替代率相等。二是生產條件,對有限的資源,每一生產者使用的各種資源的邊際技術替代率相等。三是產品替代的邊際條件,對每一種產品和對消費該產品的每一個人來說,產品生產的邊際轉換率等於消費品的邊際替代率。這三個條件也可稱為市場的最優條件。
從這三個條件中我們可以看到社會應該分配給地質災害防治的資源是多少。但是,我們前面提到安全品近乎純公共物品,而純公共物品使得市場失靈。因此,要能在宏觀上獲得最佳經濟效益,僅靠市場去調節,上述三個條件就實現不了。上述三個條件是嚴格准確的,理論上可以進行測算分析,找到資源投入的最佳量,但是操作起來相當困難。為解決這一問題,產生了補償定理。如果不能實現一個人或一些人的福利增加,而任何人的福利不減,事實上還可以有更優的決策。假如政策A實施時資源利用的狀態為原狀態,引入政策B並實施後的資源利用狀態為新狀態。如果政策B的實施,使社會凈收益大於實施政策A時的原有狀態所獲得的社會凈收益,就可以認為是一次帕累托改進。受益者可以將其增加的福利轉移給福利損失者一部分用以補償其損失,如果在政策B的實施中沒有實現福利轉移稱為潛在的一次帕累托改進,如果福利轉移實現了就稱為一次實際的帕累托改進。不管是潛在的改進,還是實際的改進都使資源的配置進一步優化了,經濟效率提高了,這就是希克斯-卡爾多補償檢驗(Hicks-Kaldor Compensation Test)思想。這一思想給出的原則被稱為補償定理。
如果社會凈損失必須發生,那麼使社會凈損失可減少的一次政策改進,也應該是一次帕累托改進。假如政策A實施後的資源利用狀態為原狀態,此時,不管受損失的個體成員各損失多少,社會凈損失總和為X1。當改變政策A而實施政策B後,資源利用狀態為新狀態,在新狀態下不管受損失的個體成員的損失如何變化,各是多少,社會凈損失總和為X2。如果X1-X2>0,那麼政策B就使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從政策A到政策B所受損失增加者的增加損失量可以得到補償。若這種補償在政策B實施後沒有發生,我們也稱之為從政策A到政策B是一次潛在的帕累托改進。若實際補償發生了,我們也稱之為從政策A到政策B的一次實際帕累托改進。以此為准則衡量政策的優劣,無疑是正確的。這個認識源於補償定理,我們姑且稱之為補償定理推論。
補償定理推論給出了費用效益評價的方法。獲益者可以補償損失者,即使實際補償沒有發生。凈效益最大,也就是收益與總費用之差最大,或總收益與總費用之比最大,這也是上面給出的效益定義。用補償定理推論來表述災害防治效益,十分順暢,不再感到是一個繞口的問題。把投入資源看成一種損失,沒有防災投入的勢損失為X1,有防災投入時,勢損失為X2,兩種政策下效益的最低水平為X1-X2>0,或X1/X2>1。由此,我們提出一個簡單易行的辦法。
人們從事減災活動首選的對象是勢損失最大的地方,如果把勢損失按大小排隊,再把減災投入相應地列出來,那麼每一個項目都有一個產出與投入之比,即效益。按經濟效益從大到小依次排隊,當效益小到等於其他行業資源投入的平均效益時,大於或等於這個效益水平以上所有項目所需資源投入之和,即為當期政府應投入的資源數量。政府投入這樣的資源量在宏觀上能夠接近實現帕累托效率。這就是說,向地質災害防治投入資源的邊際利稅和是遞減的,當邊際利稅和等於其他產業的邊際利稅和時,能夠接近於帕累托效率。
經濟效益評價除了對單項工程有意義之外,對宏觀資源投入決策也必須有重要意義,否則就會產生資源錯誤配置。因此,地質災害防治效益模型有兩個,一個是宏觀上的投資規模效益分析模型,一個是單項工程的防治效益分析模型。
1.2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評價模型
1.2.1單項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經濟效益評價模型
分析防治工程效益,就表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已經很高,我們把災害發生看作必然事件。
1.勢損失的構成因素
概括起來說,損失的構成因素有兩類,一是潛在災害體的特性指標,二是勢承災體的特性指標。
潛在災害體的特性指標。一是災害體體積,二是預計高程或落差。需要深入研究這兩個指標與勢損失的關系。
勢承災體的特性指標:①勢承災體的價值,②勢承災體的易損性,③勢承災體在潛在災害體的危害范圍內所處位置。
在這些影響因素中,勢承災體價值是獨立確定的變數,其餘因素在各個潛在危害體的不確定性中相互交織。易損性表現為各因素變數的函數。
2.現場因素評價法
承災體種類不多,且潛在危害體的危害范圍、方向、強度較明確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確定各因素的變數值,現場估計勢承災體的易損性。易損性估計模型如下:
設潛在災害體的高程(落差)為H,潛在災害體的體積(堆積物的體積)為V,勢承災體在潛在災害體的危害范圍內所處位置為P(ρ,θ)(取潛在災害體中心為原點,取與預計成災時主放射方向垂直的右側射線為始邊,θ=0°),它們對易損性影響的估計值依次為:h=h(H),w=w(W),s=s(S)。設勢承災體共有n類,第i類勢承災體的易損性為:
vi=v(h,w,s)
設第i類勢承災體的價值為Ai,則勢承災體總價值A=A1+A2+A3+……+An。
設第i類勢承災體的勢損失為Ci,則Ci=Aivi,勢承災體的勢損失總值:
C=A1v1+A2v2+A3v3+…+Anvn
我們可以把這種確定安全品價值——勢損失的方法稱為單項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計算的現場因素評價法。這種方法的適用條件是勢承災體種類不多,遭受災害作用的損失程度較容易估計(例如,一般民宅、家居用品、農作物、簡易道路等),且潛在危害體的危害范圍、方向、強度較明確。這就要求有經驗的估價人員、工程地質人員和地質人員在現場進行估計計算。
3.易損性綜合化評價法
承災體的易損性是在具體的地質災害中表現的。在現場因素評價法中,我們把影響易損性的各因素具體化,並突現出來,由這些因素來具體決定易損性數值。在上述條件下,這種方法具有可操作性,計算結果的准確程度也較高。但是,當勢承災體種類較多,受災害作用的損失程度較難於估計,即使危害體的危害范圍、方向、強度明確,也難於確定承災體的易損性數值。為此我們尋求承災體多而復雜的情況下各因素與易損性的關系。
(1)易損性與各因素關系的規律性
在地質災害中,同一特定承災體,對於作用於其上的按特性參數劃分的各類各級地質災害的價值損失不同。如果我們能夠進行大量的反復試驗,就可以看到這一承災體對於各類各級地質災害價值損失的特性曲線。如果進行大量統計,統計結果也會服從某種分布。期望值即為該承災體的最大可能損失價值。如果對每一個具體的承災體都進行統計或實驗,就等於說,把承災體本身對勢損失的影響從相互交織的因素中分離出來,通過大量統計尋求按特性參數劃分的災害體與承災體價值損失的相互關系——易損性。
理論上,對於確定的災害來說,承災體易損性與其本身的自然性質、構成材料及製作工藝過程有關,使其改變的原始變數是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自身的演化。但由於實際操作中,我們不可能獲得每一承災體的價值損失曲線,只能按照承災體的自然和經濟性質進行適當分類,從而獲得各類承災體的價值損失曲線。因而易損性數值就與分類有關,與類內的物質構成內容有關,尤其是受經濟活動記錄詳細程度限制,分類較少,類內構成較復雜時,與承災體分類的關系就更大。當然,能夠怎樣給承災體分類本身是科技進步程度的客觀結果。
(2)承災體的分類
承災體的分類,有人做過研究。但其思路只限於物體的被破壞程度,從而只考慮生存資源物理性質的相似性。承災體易損性與災害體特性參數的相互關系只能在一次次的災害中得到表現,舍此,別無他路。因此,承災體的分類必須考慮經濟活動記錄和地質災害危害的經濟記錄因素。由此,承災體類別的劃分應按以下三點原則進行:一是承災體的構成材料及製作工藝過程決定的物理性質,二是承災體的價值的記錄可以獲得,一個工廠,一所學校都有一本賬,這本賬詳細到什麼程度,就可以按物理性質劃分到什麼程度。統計分類是科技發展的客觀結果。三是地質災害的歷史經濟記錄。至於如何具體分類,每類承災體的易損性如何,還有待於深入研究。
(3)易損性綜合化評價模型
設勢承災體共有n類,第i類勢承災體的易損性為vi,設第i類勢承災體的價值為Ai,則:
勢承災體總價值A=A1+A2+A3+…+An
設第i類勢承災體的勢損失為Ci,則Ci=Aivi,勢承災體的勢損失總值:
C=A1v1+A2v2+A3v3+…+Anvn
4.方案比選——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評價模型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都是獨立方案,因此,雖然客觀上存在著資金的時間價值,但被勢損失即時抵消,不存在凈現值、內部收益率、外部收益率及差額內部收益率等問題,只需進行絕對效果檢驗就可以了。我們的基本原則是投資凈收益最大化。
設有m個備選方案(包括搬遷避讓),第k(k=1,2,3,…,m)個備選方案勢損失為Ck,第k個備選方案的資金投入量為Dk,第k個備選方案防治經濟效益為Bk,則所選方案為:
B=max{(C1-D1/D1,(C2-D2)/D2,(C3-D3)/D3,…,(Cm-Dm)/Dm)}
1.2.2區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效益分析計算模型
設評價區內有j個潛在災害體,按單項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分析計算的結果,第j項防治工程的防治效益為Bj;設區域內的平均利稅率為R,把Bj從大到小依次排隊,設Bt≥R;第j個潛在災害體的成災概率為Pt,(1-t)個潛在災害體的平均成災概率為P=(P1+P2+P3+…+Pt)/t;設上一個評價期政府的基礎投入為E。則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評價模型為:
B=P(C1+C2+C3+…+Ct-D1-D2-D3-…-Dt-E)/(D1+D2+D3+…+Dt+E)
2關於經濟效益評價標准
2.1潛在災害體的成災可能性評價
潛在災害體的成災可能性評價應列出如下指標和內容:
1.潛在災害體名稱:××省(市、區)××縣(市、區、旗)××鄉(鎮)××村××(災害名)
2.潛在災害體作用范圍及等級
包括下列指標:
(1)高程(落差)。
(2)預計災害體體積,災變等級。繪出潛在災害體一旦成災預計的危害范圍的平面圖和立體圖,在平面圖中標出潛在災害體的位置和主放射方向。
(3)潛在災害體在幾年內成災的概率×%。
2.2潛在災害體作用范圍內勢承災體情況
(1)與潛在災害體一旦成災預計的危害范圍的平面圖一起,繪出勢承災體分布的平面圖。
(2)勢承災體所屬類別;類內勢承災體實物名(數量帶著單位,如××油漆路0.2千米,涵洞1座等。),勢承災體現價價值××萬元(各地可根據當地情況列出勢承災體標准單價表),估價負責人簽名:×××。
(3)災害體作用范圍內若有航道、鐵路和公路,且阻塞航道、鐵路和公路時間較長,則按單體車船日產值乘以利稅率計算列出勢損失;潛在災害體作用范圍若有企業,且可能造成企業停產,按企業日產值乘以利稅率計算列出勢損失。
(4)潛在災害體預計危害范圍的人口密度。
2.3投資:該防治項目所需要的投資
2.4勘察企業資質,工程施工企業資質
2.5該防治項目的效益評價
(1)採用現場因素評價法或易損性綜合化評價法的原因簡述。
(2)若採用現場因素評價法,按vi=v(h,w,s)計算第i類勢承災體的易損性,按C=A1v1+A2v2+A3v3+…+Anvn計算勢承災體的勢損失總值,按B=(C-D)/D計算項目的經濟效益。
(3)若採用易損性綜合化評價法,則按易損性評價表列出易損性,按C=A1v1+A2v2+A3v3+…+Anvn計算勢承災體的勢損失總值,按B=(C-D)/D計算項目的經濟效益。
C. 地質災害治理有哪些好處
保護地質環境,利於人們生產和生活,能避免人民的財產受到損害和人員的傷亡。
D. 地質災害防治效益分析的國內外研究現狀
12.1.1 國際研究現狀
美國是自然災害比較嚴重的國家之一,面臨的災害主要包括洪水、風暴潮、海嘯、地震、膨脹土、滑坡、強風、台風、龍卷風等。為減輕這些災害的損失,開發了很多減災技術,並通過聯邦、州和地方的公共政策付諸實施。保險機構和其他團體的資助,使災區人們的生產和生活得以維持和恢復。現以美國為例說明地質災害效益分析研究現狀。
美國由聯邦應急管理局(FEMA)和保險業牽頭,匯編並評估滑坡災害對經濟影響的信息。雖然滑坡和其他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是經常的、廣泛的,但並未經常匯總,很難查到。每逢發生滑坡或其他自然災害之後,不同的機構和組織都可以提出災情評估,但這些評估差異很大,統計的損失范圍不同,而且隨著時間不同而有變化。美國國家研究理事會在其1999年提交的《自然災害的影響:損失評估框架》中得出結論說,目前還沒有一個被廣泛接受的評估自然災害,包括滑坡和其他地面滑動災害損失的框架。由於缺乏這種信息,所以很難制定應對這些災害的政策,也很難衡量決策的成本-效益以及減災措施的效果。災害損失資料庫對於幫助政府機構掌握趨勢和查明滑坡減災的進展,是十分必要的。
現介紹Petak和Atkisson根據美國各州的統計數據建立的一套評估方法:針對以上所列9種自然災害,主要採取5類減災方法,分別為避災、區域防護、建築物加固、建築物搬遷和場地處理,每一措施都可通過制定或修改公共投資、土地利用、災害救濟、建築規范等政策予以實施。然而,對任何人、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採取的任何措施都需要有相應的投入,所以必須對每一策略進行減災效益和費用分析,以評價其綜合效果。
具體做法是對每一種災害選擇一組減災措施,估算可能的減災效果和費用,即可計算出減災率(採取措施後減少的損失值與期望損失值之比),其中損失值是指不採取任何減災措施時估算的損失值。洛杉磯市的經驗表明,推行場地平整和土壤分析規范收到了較滿意的效果(表12.1)。
表12.1 美國洛杉磯市減災率估算舉例
12.1.2 國內研究現狀
我國在一些領域進行的災害評估,已經在減災、防災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例如,我國在一些區域或城市完成的洪水災害評估、地震災害評估等,不但為國家經濟規劃和工程建設提供了重要的依據,而且直接指導了減災工作。然而,在地質災害領域,20世紀80年代以前,地質災害研究主要局限於對災害分布規律、形成機理、趨勢預測等方面的研究,基本依附於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和有關的研究工作。20世紀80年代以後,地質災害風險評估才開始起步,而防治效益評估正是地質災害風險評估的一部分。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估工作在理論和實踐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還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1)沒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效益評估指標體系。
2)由於我國各地區地質災害特徵不同,經濟發達程度存在差異,造成經濟效益統計標准不同,很難統一。
3)對已經完成的治理工程沒有很好地進行總結分析,很難對今後的規劃和防治工作起指導作用。
由此,應該說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估工作還處於探索階段。
E. 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估的理論方法
地質災害對人類社會具有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從直接作用看,它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使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從深層次看,地質災害破壞經濟環境和社會環境,從而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災害經濟是「守業經濟」。實施防災、減災措施,是通過對已有人民生命財產和資源環境的保護,減少損失並產生新的價值,因此,防災工程的投入特點是「以負換正、減負得正、負負得正」,即通過防災投入資金的「負」效益的作用,抗禦災害的發生,保護受災體免受或減小侵害,減少或防止災害損失。其減少或避免的損失部分就是經濟效益。在人類發展的任何階段,不可能完全消除災害的破壞,只能採取力所能及的措施盡可能使災害的破壞損失降低程度到最低。所以,我們所強調的不是保證資源和財產免遭損失而不惜付出任何代價,而是盡可能地減少災害引發的經濟損失。基於這一原則,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所強調的目標是:一般情況下為「守業」而投入的追加勞動(即防災、減災投資等)盡量小於或等於由此而減少的因災害而引發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的損失(災害損失)。
防災成本實現的防災價值,主要通過防災功能來實現。根據價值工程理論,價值是功能與成本的綜合反映,也是功能與成本的比值。防災工程的價值=防災功能/防災成本,即防災價值是單位成本所獲得的防災功能。可以看出關鍵是要研究清楚防災的功能。我們將防災功能定義為通過實施防災工程所實現的防災系統所具有的對災害的防禦效能。
防災工程所實現的災害防禦系統,具有兩大基本功能:第一,減輕甚至免除災害給人類社會和自然造成的損害,實現保護人類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減少和消除社會經濟的破壞損失,以及避免和減輕環境與生態惡化的功能。第二,防災減災的同時還能保障和維護人類的生活和生產活動,促使人類勞動價值的增值(財富增值),實現其間接地為人類社會增值或創值的功能。在相同投入的情況下,這兩方面功能發揮的作用越大,防災價值也就越大,減災效益也就越好。
12.2.1 指標體系
考察各種地質災害的危害及作為抵禦手段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概括起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將收到三個方面的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圖12.1)。三種效益的劃分原則是:凡具有經濟意義,能用貨幣價值來衡量的效益,都列入經濟效益,是廣義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主要是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保護實物對象,改善人民生存和生活條件,增加人民身心健康;環境效益是指通過地質災害防治對生態環境在實現功能有序、結構協調和持續發展等方面所作的貢獻,包括調節氣候、涵養水源、減少災害、防止污染、綠化大地、改良土壤、改善生活環境、改善動物棲息條件等。
由於目前的研究水平和所掌握資料的局限性,本次研究未能涵蓋以上所列各指標,尤其是經濟效益正值所包含的創造財富值
全國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研究
式中:k——修正系數;
F(y)s′——同類工程的減災收益。
少數防治工程除主要取得減災收益外,還附帶有一定的增值收益。對此需根據收益性質進行核算,如農林牧產品收益可根據單位產品市場價格核算。
防治工程的總收益為減災收益與增值收益的總和。
F. 地質災害防治的經濟效益研究
高興和1高世樂2
(1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河北三河,101149;2大連理工大學,大連,116024)
摘要本文著眼於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生產的產品、產品的特殊性以及產品生產活動過程的特殊性,從希克斯-卡爾多補償檢驗原理及其推論出發,分析了地質災害防治資源配置的經濟效益本質,提出了適合於包括地質災害防治在內的經濟活動的經濟效益定義,為建立地質災害防治的經濟效益評價模型奠下了理論基礎。
關鍵詞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
經濟效益被定義為產出與投入之比,或以絕對數形式表示為產出與投入之差。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投入是投資者的投資,減災投入的產出是什麼呢?
1.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品
在人類的物質資料生產過程中,勞動首先是人與自然之間的過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動來引起、調整和控制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過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包括預測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興工動料構築減災工程都是引起、調整和控制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過程。
在地質災害的定義中,人類的生命和財產遭受了危害,生產和生活活動受到了阻滯,資源和環境受到了破壞,這時成災區范圍內人類的生命、財產、生產及生活活動、資源和環境稱為承災體。我們把按照人們對地質動力運動規律的已有認識,對於有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動力現象之勢,且在地質動力現象作用范圍內有人類的生命、財產、生產及生活活動、資源和環境受威脅的地質體稱為勢地質災害體,可簡稱為勢災害體。在地質動力現象作用范圍內受威脅的生命、財產、生產及生活活動、資源和環境稱為勢承災體。勢災害體和勢承災體同時存在就稱為勢地質災害。地質災害防治活動是以提供勢承災體安全為產品的經濟活動。我們把通過地質災害防治活動提供的勢承災體安全稱為安全品。
安全品的價值就是勢承災體在受到地質動力作用時最大可能損失的價值,稱之為勢損失。安全品的價值不是在市場競爭中通過價格得以實現,不論是轉移了勢承災體,還是通過防治工程,使勢災害體消失了危害之勢,只要勢承災體獲得了安全,安全品的價值就實現了。
2.安全品生產活動的特殊性
2.1產品用途的單一性
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勞動對象是客觀地質體。人們根據已有的認識,對客觀地質體進行勘查,當然首先是可能成災的區域,尤其是成災嚴重的區域。為了保證勢承災體的安全,經過論證,對於極易成災,且一旦成災則災度很高的點要興工動料建造防禦工程,改變地質體應力狀態。就過程而言,對客觀地質體的認識是勘查過程,這與地質勘察一樣。對於興建工程,地質體改變應力狀態這一階段又類似於建築業,興工動料,生產單件性產品。雖然少數減災工程除了具有減災功能外,還可以結合具體條件綜合開發其他產品,但我們的目的是防止地質災害發生,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分開討論。
2.2安全品是一種公共物品
勢承災體和承災體是寬泛的概念,我們不能排除防治區域內任何人及其所有物從地質災害防治中獲得安全,也不會因為區域內多有一個人及其所有物而使另外人及其所有物的安全受到威脅。因此,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品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安全品的公共性決定了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出資人必為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出資的方式可以是財政撥款,也可以是政府出面,在一定區域內,按某種規則集資。
2.3安全品生產活動中資金運動的特殊性
工業的資金,從用貨幣在市場上購進生產要素開始,經過生產過程生產出產品,再用產品從市場交換回貨幣資金,這樣一個過程又一個過程循環運動。其中一個環節受阻,整個資金運動就會停止。事實上,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也要連續不斷地完成這四個環節,防治活動才能不斷地進行下去。我們來分析資金運動過程的特殊性。
2.3.1決定生產過程是否進行的是業主
從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企業,用貨幣資金從市場上購進生產要素,獲得具有專業知識的勞動力和勞動手段,為勘查活動做准備,這一環節與工業企業沒有差別。完成生產准備之後,資金進入生產過程。勞動力與勞動資料結合作用於勞動對象,對客觀地質體可能發生地質動力現象的情況獲得認識。一般要作出三種選擇,一是成災可能性很小,成災災害損失很小,不必採取預防措施;二是成災可能性較大,災害損失也較大,但種種原因使得興建工程,改變客觀地質體的應力狀態並不經濟,這時可選擇轉移能夠轉移的勢承災體;三是必須興建防災工程。做出決定之前,需要進行方案比選的效益分析。做完選擇並實施後,生產過程就結束了,資金進入了產成品狀態,這一環節與工業企業也沒有差別。但在生產過程進行之前,生產要素進入企業之後,與工業企業不同,勞動對象不像工業企業那樣,購進材料加工處理,購進什麼材料,從哪裡購都由企業自己決定。地質災害防治企業對自然地質動力現象進行勘查之前要通過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才能進行。這是資金運動過程中與工業企業的資金運動在空間位置確定上的差異,是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特有的經濟關系的反映。
2.3.2產成品沒有實物形態
工業企業的生產過程結束,產成品有時要在企業留滯一段時間。產成品一般是實物形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企業產出的安全品不會在企業留滯,沒有實物形態,具有信息產品的特徵。
2.3.3「驚險的一躍」在生產過程進行之前
工業企業的產成品要在市場出售換回貨幣資金。這一環節完成,資金就完成了一個循環,一個產品的物質生產過程也就完成。這一階段是價值實現階段,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馬克思說這是「驚險的一躍」。產品是否適應市場需要,產品的質量性能,產品個別勞動與社會平均勞動的差別,都要在這一環節上表現出來。如果產品不是社會所需要的產品,那麼就賣不出去,產成品就完不成「驚險的一躍」。如果產品的質量、性能不高,那麼買者就不願買,或低價賣或銷售不暢,完成「驚險的一躍」就很困難。產品的價格要以市場上的價格表現出來。售價與成本之差是產品生產者的利稅,如果售價高於成本,那麼產成品轉化為貨幣資金,也就大於投入的生產要素成本,否則轉化的貨幣資金或等於或小於投入的生產要素成本,企業就沒有利潤。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企業的產成品是安全品,一經生產出來,立即就被勢承災體的所有者或佔有者、使用者直接享用,看不到直接的驚險一躍過程,沒有產成品直接轉化為貨幣資金的過程,即不是用產成品直接在市場上交換成貨幣。但是地質災害防治活動要繼續下一生產過程就必須獲得貨幣資金的補充,誰來補充,這一問題涉及到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特有的經濟關系:自然地質災害應由政府再投入貨幣資金,人類直接誘發地質災害應由誘發者投入資金。盡管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成品沒有直接的「驚險的一躍」過程,但仍有產品質量和個別成本與社會成本的差別問題存在。顯然,對地質動力現象的產生、發展和變化認識結論常與實際不符,則必失信於人,企業要在「驚險一躍」中摔傷。如果減災投入比承災體的損失還大,那麼減災企業的繼續存在就沒有意義,「驚險一躍」之後也就難以再獲得出資人的投資了。然而,對於出資人來說,從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企業對地質動力現象的產生、發展和變化認識結論與實際相符的程度卻是投資產生效益的關鍵之一。因而從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企業的「驚險一躍」不在產品生產出來之後,而在資金投入之前。信譽程度、企業等級是地質災害防治效益的分析指標。
2.3.4社會財富總量即時不增
在市場經濟中,一般經濟活動在「看不見的手」的指揮下,自覺不自覺地從自然界獲取物質和能量,增加社會財富。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是動用已經獲得的社會物質財富防止更大量的已經形成的社會物質財富損失,其基本出發點和歸宿點是如何減少災害給社會經濟和資源帶來的破壞與損害。這個特性說明,除非結合其他以經營為目的的工程或間接影響,一般地,地質災害減災工程沒有資金迴流,投入資金的成本都會被安全品的價值即時抵消。
3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中資源配置的優化和經濟效益再定義
3.1資源配置的優化
資源的有效配置是我們研究經濟問題的出發點和歸宿點。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效率與個體經濟行為主體的經濟效率不同,對個體經濟行為主體來說,少消耗、多產出就可以說是高效率,這對於單個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也一樣。可是整個社會的經濟系統,如果在特定時間和資源數量給定的條件下,要產生最大社會福利才有高經濟效率。
經濟學給出了實現帕累托效率的三個充要條件:一是交易的最優條件,對於消費品,每一個人對每一種消費品的邊際替代率相等。二是生產條件,對有限的資源,每一生產者使用的各種資源的邊際技術替代率相等。三是產品替代的邊際條件,對每一種產品和對消費該產品的每一個人來說,產品生產的邊際轉換率等於消費品的邊際替代率。這三個條件也是市場的最優條件。
從這三個條件中我們可以看到社會應該分配給地質災害防治的資源是多少。但是,我們前面提到安全品,尤其是對純自然因素可能導致的地質災害防治生產的安全品近乎純公共物品,而純公共物品使得市場失靈。因此,要能在宏觀上獲得最佳經濟效益,僅靠市場去調節,上述三個條件就實現不了。上述三個條件是嚴格准確的,理論上可以進行測算分析,找到資源投入的最佳量,但是操作起來相當困難。
帕累托效率給出了邏輯嚴密的經濟效率定義,但現實中能夠實現帕累托效率的完美政策不多,大多數情況下,公共政策都會使一些人的處境變壞。為解決這一問題,產生了補償定理。如果不能實現一個人或一些人的福利增加,而任何人的福利不減,事實上還可以有更優的決策。假如政策A實施時資源利用的狀態為原狀態,引入政策B並實施後的資源利用狀態為新狀態。如果政策B的實施,使社會凈收益大於實施政策A時的原有狀態所獲得的社會凈收益,就可以認為是一次帕累托改進。受益者可以將其增加的福利轉移給福利損失者一部分用以補償其損失,如果在政策B的實施中沒有實現福利轉移稱為潛在的一次帕累托改進,如果福利轉移實現了就稱為一次實際的帕累托改進。不管是潛在的改進,還是實際的改進都使資源的配置進一步優化了,經濟效率提高了,這就是希克斯-卡爾多補償檢驗(Hicks-Kaldor Compensation Test)思想。這一思想給出的原則被稱為補償定理。
如果社會凈損失必須發生,那麼使社會凈損失可減少的一次政策改進,也應該是一次帕累托改進。假如政策A實施後的資源利用狀態為原狀態,此時,不管受損失個體成員各損失多少,社會凈損失總和為X1。當改變政策A而實施政策B後,資源利用狀態為新狀態,在新狀態下不管受損失的個體成員的損失如何變化,各是多少,社會凈損失總和為X2。如果X1-X2>0,那麼政策B就使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從政策A到政策B所受損失增加者的增加損失量可以得到補償。若這種補償在政策B實施後沒有發生,我們也稱之為從政策A到政策B是一次潛在的帕累托改進;若實際補償發生了,我們也稱之為從政策A到政策B的一次實際帕累托改進。以此為准則衡量政策的優劣,無疑是正確的。這個認識源於補償定理,我們姑且稱之為補償定理推論。
3.2經濟效益的再定義
通過上面的分析,按經濟效益的通常定義,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似乎可以理解為投資者投入資源,地質災害防治企業生產出安全品的勢損失與投資者投入的資金之比。但是,在通常的經濟效益定義中,投入是對生產產品的投入,產出是生產活動的直接結果,而在上面的理解中,投入沒有疑問,可是產出就有問題了。安全品的價值獨立於地質災害防治活動過程之外,並且在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之前就已經存在了,因此在理論上說不通,這種理解還存在偏差。
補償定理及其推論從整體著眼使得資源配置更優,已經不再局限於具體的生產過程,而是對比決策的社會凈收益,而且個體資源配置優劣必須以整體資源配置優劣為前提。所以,可以依據補償定理及其推論,把經濟效益定義的內涵和外延擴大。我們把不進行投入,也沒有產出的決策稱為不作為決策或零決策。至此,我們可以把經濟效益定義為:相對於零決策的決策產生的社會凈收益。為便於比較,經濟效益形式以資金利稅率的形式表達為宜。顯然,這樣的定義包含了通常的經濟效益定義。
這樣定義的經濟效益給出了經濟效益評價的方法。獲益者可以補償損失者,即使實際補償沒有發生。凈效益最大,也就是收益與總費用之差最大,或總收益與總費用之比最大。由此可見,已有的經濟效益定義,用於地質災害防治,雖然理論上有偏差,但計算式仍然正確。用補償定理推論來表述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十分順暢。就單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來說,把投入資源看成一種損失,沒有資源投入時的損失為勢損失X1,有資源投入時的損失為X2,兩種政策下效益的最低水平為X1-X2≥r(r是在評價區域內與等量資金可以獲得的平均利稅額),或(X1-X2)/X2≥nR(R是評價區域內的年平均資金利稅率,n是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設計壽命年限)。就地質災害防治的區域經濟效益而言,如果把勢損失按大小排隊,再把減災投入相應地列出來,那麼每一個項目都有一個經濟效益。現按經濟效益從大到小依次排隊,當經濟效益小到等於其他行業資源投入的平均的資金利稅率時,大於或等於這個經濟效益水平以上所有項目所需資源投入之和,即為當期政府應投入的資源數量。政府投入這樣的資源量在宏觀上能夠接近實現帕累托效率。這就是說,向地質災害防治投入資源的邊際利稅和是遞減的,當邊際利稅和等於其它產業的平均邊際利稅和時,能夠接近於帕累托效率。如果政策B是從無限多個方案中比選出來的,那麼,就類似於用弦位法或牛頓法解方程,其解無限接近精確解一樣,其資源配置效果無限接近於帕累托效率。
G. 公益性地質工作社會效益研究
《公益性地質工作社會效益研究》課題組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北京,101149)
1999年以來,國務院對地勘工作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進行了重大改革,明確將地質勘查工作劃分為公益性地質工作和商業性地質工作,並實行分體運行。很顯然,這兩種地質工作的經濟屬性不同,因而對其效果進行考核、評價時所採用的方法也就不同,對商業性地質勘查工作來說,採用企業化經營的管理體制,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其經濟效益的高低來評價其經營工作效果的好壞;而公益性地質工作雖然也進行經濟核算,爭取以最少的投入、最低的消耗取得最多的成果,但對其成果的評價主要不是經濟效益,而是社會效益。
一、財政職能與公益性地質工作及其社會效益
(1)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在資源配置中的主體地位讓位於市場,但財政作為政府的經濟職能,為彌補市場缺陷,仍然參與資源配置。財政配置資源的范圍,只限於那些市場配置無效而社會需要的「公共物品」。
(2)公益性地質工作屬於生產公共物品的公用事業,其成果在消費受益上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這一特點決定公益性地質工作用市場調節是不起作用的,只能由政府財政給予支持。
(3)公益性地質工作的目的是滿足社會需要,因此,對公益性地質成果的評價,主要看滿足社會需要的情況。社會需要是多方面的,而公益性地質工作的社會效益主要表現在資源效益、環境效益、綜合社會效益(如財政效益、就業效益、城市化效益等)、宏觀管理效益等。這些效益往往具有間接性、後續性、隱蔽性。要認真研究社會效益,細化社會效益,以社會效益最大化作為公益性地質工作追求的目標。
(4)為了提高公益性地質工作的社會效益,必須緊緊圍繞社會需要開展工作,對社會需要了解得越准確,社會效益越好。由於公益性地質工作是政府財政撥款,而用戶是社會,所以要特別強調為社會需要服務。在短期內,如果與社會需要銜接得不好,也許不會影響地質工作自身的生存;但從長遠看,如果地質工作的效益不為社會所認可,必然影響財政對地質工作的支持,從而影響公益性地質工作的開展。
二、公益性地質工作已經取得良好社會效益
1.公益性地質工作的社會效益
全國開展地質大調查以來,公益性地質工作取得了十分明顯的社會效益。通過對一些公益性地質項目的實際調查,其社會效益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1)資源效益。通過公益性地質工作對礦產資源進行評價,不僅可以降低商業性地質勘查工作風險,還可以增加礦產資源儲量,為國家增加資源性資產,為招商引資提供條件。如遼寧楊家仗子老礦山的外圍鉬礦的評價,重慶市城口縣錳礦的重新評價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水資源是我國短缺的重要資源,通過水資源的調查評價,可以進一步增加水資源量,尤其是缺水地區的找水工程,為解決人、畜飲水及農牧灌溉作出了較大貢獻,如鄂爾多斯盆地地下水評價、四川盆地中東部的紅層地區找水等都取得了很大成果。
(2)環境效益。首先,生態地質環境調查可以增加社會效益,諸如地面沉降的防治、海岸線歷史變遷的認識和預測等。其次,地質災害預警可以避免或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財、物等方面的損失。如國土資源部和國家氣象局聯合開展的地質災害預報,就是根據近幾年地質災害(滑坡、泥石流等)調查評價結果並結合天氣變化而得出的地質災害信息。根據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提供的資料,因提前做好了准備,數起地質災害沒有造成人畜傷亡及財產損失。第三,地質環境調查可以為許多重大工程項目做好前期准備,為施工方案的選擇提供依據,保證工程質量。第四,礦山生態環境地質評價,既為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礦產資源開發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進行治理提出建議,又為今後如何在開發礦產資源的同時保護好地質環境提供重要的參考。
(3)綜合社會效益。通過公益性地質工作可以為找礦提供重要線索,找到礦並進行開采,就可以加快城市化建設,增加財政收入,提供就業崗位,改善人民生活。城市化建設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主要途徑。我國現有的以大慶、金川為代表的許多城市,都是因礦而建,說明一旦找到礦產,特別是大中型礦區,就可以產生很好的就業效應、基礎設施效應和財政效應,進而引起重大的社會結構變化。即使是中小型礦區,也可以帶來眾多的就業,增加當地村民收入。在邊遠落後地區,礦產開發還可以起到扶貧作用,改善民族關系,促進政治穩定。
(4)宏觀管理效益。公益性地質工作提供的礦產地質、基礎地質、生態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等信息,能夠為各級政府制定社會、經濟發展規劃提供多方面信息,從而為合理利用國土資源、合理進行生產力布局、有效調控經濟和社會發展等產生重大影響。這些影響直接反映在政府宏觀管理水平的提高,間接反映在社會資源的優化利用。
2.公益性地質工作取得社會效益的實例
公益性地質工作取得良好社會效益的實例很多,現概括介紹幾例。
(1)礦產資源評價方面的社會效益。①遼寧楊家仗子老礦區外圍找礦,取得重大突破,具有綜合社會效益,特別是在維持礦山持續生產、設施和設備繼續使用、緩解礦工下崗失業問題、保持社會安定方面作用巨大;②變「呆礦」為可開發利用的礦。在南秦嶺、重慶城口等地,對過去已探明但不能利用的高磷錳礦經重新評價,圈出可以利用的礦段,並已建礦生產,資源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③四川西部區域礦產評價成果,已獲得良好的引資效果,外商第一期年投資達1450萬美元。
(2)地下水評價的社會效益。①鄂爾多斯盆地地下水勘查,到2005年新增農田灌溉、生態灌溉面積712萬畝,可滿足811億元工業產值的工業用水,可解決551萬人的飲用水。②四川紅層找水,為被嚴重缺水困擾的3600萬人口用水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技術方法,受到當地政府和廣大群眾的熱烈歡迎。
(3)礦山環境評價意義重大。《全國礦山地質環境暨西北地區不同類型礦山開發環境地質研究》成果提出:①不同類型礦產開發,主要環境地質問題不同;②不同環境地質背景區,礦山環境地質問題不同;③不同開發方式,導致的環境地質問題不同;④不同規模、性質的礦山,環境地質問題不同。這四個不同,是對客觀規律的認識,對治理已經產生的礦山環境問題和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礦山環境問題,均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4)天津沿海地質環境變化調查,為城市發展規劃、對改變沿海水患單純清淤的方法有重要參考價值,已引起當地政府的高度重視,可能產生上億元的經濟效益。
(5)長江中下游水患區環境地質調查評價,從地質角度找出8條防洪對策,每一條都有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如對荊江防洪,提出如何應對地面沉降、泥沙淤積、大堤加高、管涌增強等措施,效益顯著。
(6)四川盆地多目標地球化學調查成果產生廣泛的影響,直接受益的部門有農業、環保、林業等。成果所劃出的有益、有害、有毒元素危險區、安全區、優質區,對成都市發展規劃產生了重大影響,其綜合效益是貨幣表達不了的。
(7)貴州發現世界獨一無二的化石庫,不僅在科學創新方面成果突出,而且在普及科學知識方面,通過辦展覽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方面,都產生了良好效益。
(8)上海城市地面沉降監測研究,為政府掌握地面沉降信息,進行正確決策,作出了重大貢獻。可計算的經濟效益高達208億元,是投入費用的12.4倍。
(9)長江三角洲地下水資源及環境地質綜合研究,已取得階段性成果,該成果對我國東部地區水工環的工作方向及下一步的工作部署都具有重大意義。
(10)浙江省優質高效農業地質調查,為地質工作服務於農業探出一條新路,並在蕭山的試點中取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生態效益。
三、進一步提高公益性地質工作社會效益的建議
1.公益性地質工作要變「供給驅動」為「需求驅動」
地質工作社會效益取決於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結合,而結合的關鍵是找准社會對它的需要。只有與社會需要更好地結合,才能有良好的社會效益;只有良好的社會效益,才能不斷地推動公益性地質事業的發展。
我國地質工作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發展起來的,經費由財政投入,地質成果無償上交。因此,長期以來作為地質成果供給方,從來不與需求方直接見面,需求方也沒有任何手段來制約供給方。在這種情況下,用供給(計劃)來驅動地質工作也就習以為常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推進,商業性地質工作已由市場調節,它同用戶的結合已經表現為一種市場行為,結合則生,不結合則死,是經濟利益上的一種強制。因此,公益性地質工作應轉變為「需求驅動」。
所謂需求驅動是指以需求為動力,推動公益性地質工作的發展。在政府財政為地質工作提供經費的情況下,在經濟上會出現3種關系:①地調單位同政府財政的關系;②地調單位作為地質成果供給方同需求方的關系;③地質成果需求方同政府財政的關系。但是,在供給驅動的情況下,人們常常看到的只是前兩種關系,即要錢和給錢的關系,使用地質成果和生產地質成果的關系,而根本看不到第三種關系,即地質成果需求者同政府財政的關系。當前要解決的正是這個問題,即通過地質成果供給方主動為需求方服務,進而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讓需求方及其已產生的社會效益對政府財政施加影響,促進地質工作經費源源不斷地得到保證並逐步增加,這就是需求驅動。
2.公益性地質工作的供給方要主動促進「需求驅動」
公益性地質工作的需求方常常表現為社會性,因此,對公益性地質工作的供給方來說,調查社會需求,研究社會需求,就成為用需求驅動地質工作的關鍵所在。所以,公益性地質工作一定要搞好社會需求調查,緊緊圍繞可持續發展對地質工作的需要,來實現地質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結合。
(1)要開展以礦產資源、能源為主要關注對象的公益性地質工作。重點是開展新區、重要成礦區、西部礦區、西部地區的區域礦產評價,增加國內資源總量,提高國內資源對經濟發展的保證程度,降低商業性地質工作風險,吸引社會資金,增加地質工作投入。當前特別要重視老礦區外圍的找礦突破。
(2)要開展以生態環境為主要關注對象的公益性地質工作。通過新興的生態環境地質調查,將為生態系統的運行和保護提供許多有用的優質信息。當前土壤污染、礦山環境污染和地下水環境仍在惡化,調查治理礦山生態環境已是公益性地質工作的當務之急。對國家重工業區、重要經濟區、重點城市的地質災害的調查和防治,也有大量的公益性地質工作要做。
(3)要開展以人口增長為主要關注對象的公益性地質工作。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圍繞飲用水、食物、住區和城市化,以及人體健康等民生問題加強地質工作,大有可為。在加快城市化進程中,面臨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任務和建設生態城市的新時期,對城市地質環境質量和容量評價的需要,必然越來越多。
總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地質工作的需要,有很多領域可以開拓。為此,地質工作者必須爭取主動,不能坐等需求。
3.加強管理,抓住關鍵環節,搞好供給和需求的結合
公益性地質工作要變供給驅動為需求驅動,關鍵是抓好地質項目的供給與需求結合,重點在3個環節上。
(1)立項上的結合是最重要的結合。立項正確是實現結合的基本前提,是取得良好社會效益的基礎,立項不對,實際工作做得再好,也是一種損失。要正確立項,首先,在立項程序上要先徵求需求方的意見,即良好的結合不在於地質工作本身能做什麼,而在於社會需要做什麼。其次,在立項評估上要吸收需求方專家參加,按照他們的意見去完善、修改設計。
(2)地質成果表達方式上的結合。長期以來,我們的地質報告無論在文字還是圖件上,專業性太強,大多數使用者看不懂,沒有直觀性。今後應當根據每一個地質項目需求方的需要,對地質報告的表達方式加以適當改進,做到簡單化、大眾化、通俗化。
(3)地質成果使用上的結合。一份地質報告,如果完成之後從來沒有利用,那是最大的浪費;反之,如果一份地質報告,完成之後被大量利用(非排他性的),那麼它的社會效益將是最好的。用這個觀點檢查我們提交的所有地質報告,對促進地質工作同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結合將是非常有益的。應當把地質報告被利用情況作為最重要的完成情況監控指標,用它來促進地質工作更好地與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結合。為此,要大張旗鼓地宣傳地質成果,公開地質成果,為社會充分利用地質成果提供各種方便條件。
4.制定公益性地質工作社會效益的評價方法
要對公益性地質工作的社會效益進行評價,必須研究制定公益性地質工作社會效益的科學評價辦法。一般說來,制定公益性地質工作項目社會效益的評價方法分成以下幾個步驟。
(1)建立指標和指標體系。公益性地質工作社會效益評價指標和指標體系,目前尚未見有人提出。應根據地質項目的不同性質,按照科學性、全面性、獨立性、可行性等原則,建立不同的評價指標和指標體系。建立評價指標,可採用定量方法,也可採用定性方法,例如,要建立生態環境地質項目社會效益的評價指標,可邀請一批對生態環境地質工作具有豐富理論知識和豐富工作經驗的專家,就其生態環境地質項目可能產生的正效益和負效益以及產生的直接效益和間接效益等問題建立評價指標和指標體系。建立指標和指標體系後,要對每個指標的內涵給予明確定義,並對每個等級進行具體描述,以便賦值。
(2)確立指標權重。建立指標和指標體系是評價公益性地質工作社會效益的基礎和前提,但要比較客觀地評價其社會效益,根據各指標在評價社會效益中的重要程度確定其權重是十分重要的。確定權重目前雖有定量和定性的方法,但就公益性地質工作社會效益的評價指標而言,因為缺乏有關統計資料,直接採用定量的方法有一定困難,也可以採用專家評定的方法,如直接打分法、強制確定法、AHP法等。
(3)選擇評價模型。指標及其權重確定後,即可選擇模型進行評價。對公益性地質工作社會效益評價而言,可根據指標的特性和賦值的方法,採用常用的精確的綜合評價模型或模糊評價模型。
5.大力宣傳公益性地質工作的社會效益,擴大公益性地質工作在社會上的影響
公益性地質工作的社會效益,由於消費上沒有排他性,受益上沒有壟斷性,利用者不需要支付成本,所以常常被社會所忽略,甚至受益者本身也沒感到它的「效益」。而公益性地質工作的供給者長期以來又強調「保密」,更增加了許多神秘色彩,自覺不自覺地隱蔽了它的社會效益。因此,要採取各種措施開展公益性地質工作社會效益宣傳,讓社會了解地質工作及其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進而從需求層面上推動公益性地質工作的發展。
(1)組織專家和相關人員撰寫公益性地質工作社會效益的文章,在報紙和雜志上發表,用事實和數據論證公益性地質工作的社會效益。
(2)舉辦公益性地質工作社會效益的專題報告會、新聞發布會、展覽會,向社會及時通報公益性地質工作成就。
(3)組織有關人員,編輯《公益性地質工作社會效益一百例》,向中央有關部門和省(市、自治區)、地(市)政府相關人員贈送,擴大公益性地質工作的社會影響。
H. 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初探
毛學翠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河北三河,101149)
摘要 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正在廣泛開展,災害防治工程不僅具有經濟效益,同時具有重大的社會效益,本文提出了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的概念,並對社會效益評價的內容加以論述,以期得到專家的指點。
關鍵詞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社會效益
1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的提出
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各類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造成的損失也呈上升趨勢。僅地質災害2001年就發生約6000次,造成經濟損失約35億元,788人死亡。地質災害不僅造成了經濟損失,還嚴重威脅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在2002年召開的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江澤民同志在談到國土資源工作時提出,全面加強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繼續做好三峽庫區等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已成為國土資源部的一項重要任務。
為了防治地質災害,僅三峽庫區國家就撥出專款40億元,用於三峽庫區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防治。除此之外,國家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資金用於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及防治。2001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231次,避免人員傷亡4200餘人。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開展,不僅取得了很大的經濟效益,而且具有重大的社會效益。對國家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的地質災害防治效益如何評價,是當前災害經濟學研究的重點。
地質災害防治資金的投入不同於一般建設項目資金的投入。一般建設項目在論證階段往往將項目的經濟效益評價作為重點,只有經濟效益好的項目才能投入建設。而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投入,在注重投入的經濟效益時,其社會效益的評價往往是很重要的指標。對於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的評價已有很多專家在研究,而對於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的評價則僅僅停留在一些定性的描述上,尚有待於從理論及方法上進一步研究。本文旨在拋磚引玉,以期得到專家們的指點。
2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涵義
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雖沒有進行過社會效益評價的系統研究,但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對項目的社會效益歷來都是非常重視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由國家出資的公益性項目,是以保證人民生命安全及物質財富不受損害為目的,以創造社會效益為主的非生產性建設項目,項目的投入產出與生產項目是不一致的,因此項目的效益評價是以「負負得正」理論為基礎進行計算與評價的。社會效益評價是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價的重點。
項目社會效益評價有狹義及廣義兩種。西方國家將項目的經濟評價加收入分配分析稱為社會評價,這是一種狹義的社會評價,是一種經濟意義上的社會評價。
從20世紀70年代起,社會影響評價、社會分析等評價方法逐步發展起來,並引入到項目評價中。這種方法從社會學角度分析項目對實現國家或地方各項社會發展目標所做的貢獻和影響,以及項目與當地社會環境的相互影響。該方法著重分析項目所在地的社會環境對項目實施的影響,預測項目實施對人民生活、社區結構、健康、安全、教育、文化、風俗習慣等方面可能產生的影響及社會問題,以及如何在決策中考慮這些影響,這是一種廣義的社會評價。目前多採用廣義的社會效益評價概念。
結合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特點,我們對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社會效益評價的涵義表述為:地質災害社會效益評價是從災害學及社會學的角度出發,分析治理項目實施對減少人員傷亡,保證人民生命安全以及對當地生產、人民生活、生態環境等的影響,以及如何在項目實施中考慮這些影響。地質災害防治最大的社會效益是減少人員傷亡;對當地生產的影響包括對生產結構的影響、對農業種植方式的影響等;對人民生活的影響包括人民的收支水平、生活方式、居住條件、健康、安全、公平、穩定就業、消費、人際關系和生活環境、風俗習慣、交通、教育、移民、信仰、道德價值觀的影響等;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包括新增植被、土地、資源、減少水土流失面積等。3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方法及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社會效益評價是多學科綜合運用的結果,幾乎所有的社會科學研究方法和一些自然科學研究方法都可用於社會效益評價。常用的幾種方法有:情景分析法、清單法、矩陣法、網路法、社會學調查方法、參數評價法、多目標綜合分析法等,一般以「有無對比」(即治理與不治理對比)為基礎,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綜合評價地質災害治理的社會效益。
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的主要內容有:
3.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人口安全性評價
在一切社會財富中,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因此,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最大的社會效益就是減少由地質災害引發的人員傷亡。地質災害發生可能造成的最大死傷人數就是災害治理後可減少的人員傷亡數。計算公式為:
S=R·L
其中:S——評價區或單個災害體最大可能傷亡人數;
R——評價區或單個災害危害范圍內承災人口數;
L——評價區或單個災害體的人員傷亡概率
評價時需統計評價區的承災人口數,人員傷亡率則是根據評價區歷史災情統計數計算的或根據同類同級別災害人員傷亡概率確定的。
3.2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對當地生產和人民生活的影響評價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開展,在某種程度上會影響到當地的生產及產業結構的調整,必然會對當地的人民生活產生一定的影響,通過問卷調查、矩陣法等方法可對這些影響進行定性分析評價。評價內容主要有:
(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開展影響到的生產部門;
(2)災害防治限制和制約了哪些行業及生產方式的發展;
(3)當地居民的災害意識及對災害治理的認識程度;
(4)災害治理對當地人民就業狀況的影響;
(5)災害治理對交通、移民、居住條件、風俗習慣、人際關系等的影響。
3.3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評價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對區域環境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包括對植被、土地、資源等的影響。評價時先列出相關的生態環境因素清單,然後對治理工程與環境因素的相互作用以矩陣的形式進行分析,從而分析工程對哪些環境因素有影響、影響的范圍及程度、性質等。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本身及它引起的相關活動很多,對環境的影響也很復雜,評價時只能擇其主要因素進行分析。如破壞及新增植被面積、減少水土流失面積、破壞及新增土地面積、對地質環境的影響等。
3.4綜合評價地質災害防治的社會效益
在對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多效益評價的基礎上,對防治社會效益進行綜合評價,指出評價中的問題,提出災害防治的對策建議。
4結語
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是一門新興的研究領域,有待於從理論上加以研究,從實踐上加以完善。本文的部分觀點及理論將應用到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減災社會效益評價中,並在應用中加以完善。
參考文獻
[1]王五英等主編.投資項目社會評價方法.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1997.
[2]中國科技促進發展中心.三峽工程社會評價研究.[內部資料],1995.
I.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是指地礦行政管理部門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各地區、各部門和各行業都有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義務。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②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並對其監督管理;③管理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工作;④制定有關標准、規范;⑤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⑥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的資質管理;⑦進行地質災害責任鑒定和糾紛調處。
(一)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
我國地質災害分布廣泛,災情嚴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涉及很多方面,開展這一工作必須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為了避免工作重復、交叉和相互脫節,需要統一規劃,分級、分部門實施。所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是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主要任務是明確地質災害防治的目標,各時期的工作重點,各地、各部門的職責,應該採取的主要措施和方法,一定時期內需重點發展的防災技術手段等。
地質礦產部曾於1989年組織編制了《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1990~2000年)》,1990年,地礦部、國家計委、國家科委聯合轉發了這個綱要。1991年地礦部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部署分省區的1:50萬以地質災害為主要內容的地質環境調查、區劃工作。這一工作將於2000年基本結束。屆時將重新組織編制《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各級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開展地質環境及地質災害調查,掌握地質災害的發育、分布規律,圈定地質災害多發區,查明危害嚴重的地質災害點及其可能的危害程度、目前災害體的穩定狀況等。在此基礎上,結合上一級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按各地質災害點的危急程度、可能的危害大小,區分輕重緩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按照「自然形成的地質災害,誰受益,誰出資,人為引起的地質災害,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將防治工作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同時報上一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納入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規劃的組織實施。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嚴格監督。
(二)劃定、管理地質災害危險區
將明顯可能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區域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對危險區進行建設限制和人為活動限制並編制必要的防災預案,是世界各國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調查,將明顯可能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區域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經所在地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地質災害危險區劃定、公布以後,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該根據公布的危險區范圍在周界上,特別是周界的道路旁設立明顯的危險區標志,如樁、牌等。同時加強對地質災害危險區的監督管理。
(1)在造成災害威脅的地質災害體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災害威脅尚未解除前,危險區內禁止開展任何建設活動。若確需開展建設的,其建設方案中必須包括切實、有效的防災措施並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查認為足以抵禦地質災害威脅,方可開展建設。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工程建築遭到已有地質災害的威脅。
(2)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任何可能加劇、誘發地質災害的活動。如在崩塌、滑坡危險區內進行削坡、填土、開挖水渠等活動都應禁止。在岩溶塌陷危險區不能超量開采地下水。
(3)責成危險區所在鄉級人民政府編制地質災害危險區防災預案。防災預案必須明確:災害體動態監測機構和人員、防災預警的判據、預警發布機構及負責人、預警信號、撤離路線等。
(4)責成有關部門、單位編制危險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實施。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
由於建設工程選址不當和人類活動對地質環境的破壞,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外動力地質現象,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危害而成為地質災害。例如湖北省巴東縣城新址曾幾次出現滑坡,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主要原因就是縣城搬遷選址時未進行地質災害勘查,將新縣城選在一古滑坡體分布區。1994年四川省武隆縣由於小煤礦開挖崖腳引起雞冠嶺岩崩,造成烏江斷流,經濟損失高達8億元。所以,必須在工程建設前進行地質災害勘查評價,以防工程選址不當或工程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因此,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是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核心內容。只要抓住這個環節就等於從災害發生的「源頭」上把住了關。實現真正的「以防為主」。
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評價單位的資質管理。即承擔評價工作的單位必須具備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地質災害勘查評價資質。
(2)勘查、評價報告管理。沒有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同意的地質災害勘查評價報告,不能作為建設依據,有關部門不得批准該建設項目。
(3)監督防治工程和實施。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工程建設項目中必須包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和設施。而且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使用。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負責建設項目中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驗收工作。
(四)制定有關標准、規范
為了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章可循,嚴格監督管理,制定和頒布有關標准、規范是十分重要的。這些標准和規范主要包括:①地質災害勘查技術標准;②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技術標准;③地質災害災情統計標准;④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估標准;⑤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技術要求。
(五)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工作
我國政府現有的財力不可能對所有地質災害體都進行治理,對大部分地質災害體,只能加強監測、預報,以避免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盡可能減輕經濟損失。所以,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工作尤為重要。各省(區、市)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管理辦法;根據地質災害調查結果,確定各自的監測、預報重點。然後,根據災害體所在的位置、威脅的對象,將災害監測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的部門、單位。對危害很大,可能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危害點,要由專業隊伍進行監測;其他災害點,由災害點所在鄉、鎮設立地質災害監測組,由鄉鎮負責,選派工作認真,有一定知識和專業技能的責任心強的村民為監測員,對每個監測員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制定崗位責任制,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開展群眾性簡易監測。
鑒於地質條件本身的發展變化以及降雨、人類活動等影響,每年都會出現新的災害和隱患,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力量在每年汛前對地質災害嚴重的地區進行調查,汛期加強監測,汛後進行復核,及時掌握災害體的變化情況,提高預報的准確性、預防的實效性。
當發生重大地質災害事件時,市(地)、縣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在24小時內向省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特大地質災害事件要同時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發生地質災害時,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了解災害的形成原因、發展趨勢,提出治理對策。
(六)審定地質災害防治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一項不同於一般道路、橋梁及城市建設的特殊的地質工程。必須在充分掌握地質災害的形成機制、發生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實施治理工程才可能對症下葯,取得有效的治理效果。所以,對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工作的單位的素質有特別的要求。國務院賦予地礦主管部門負責地質災害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的職能。地礦主管部門已頒布實施了《地質災害勘查-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辦法》;目前,正在制訂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按現行管理程序,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甲、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對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資質實行年度審核制度;除對單位的資質管理以外,還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工程師的資質審批工作。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的資質管理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承擔與其資質不相適應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以保證工程質量,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七)地質災害責任鑒定、糾紛調處
對地質災害防治,實行「以防為主」的方針。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質災害實行「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即受災害威脅,開展防治工作後能受益的部門、單位和個人出資開展防治工作。對人為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則由責任者負責治理。由於地質災害成因十分復雜,很多情況下,不易分清是自然成因還是人為誘發,實際上不少情況是兩種因素的疊加作用。所以,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各自許可權進行地質災害的責任鑒定。在充分調查、勘查的基礎上,弄清災害發生的真正原因,各種因素在災害形成中所起的作用大小,進行災害糾紛調處。
注釋
J. 我國現有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效益評估
這里所指的防治工程包括地質災害調查、監測、治理工程等用於減少地質災害發生所做的各方面工作。
12.3.1 經濟效益評估
(1)地質災害調查
據統計,全國共發現較大規模的崩塌3000多處,滑坡2400多處,泥石流2300多處;中小規模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多達數十萬處,但災害點主要分布在廣大的農村,全國400多個縣(市)的1萬多個村莊受到這些地質災害的威脅,每年80%的地質災害發生在農村,傷亡人員中90%為農民。目前,我國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所依靠的主要是1∶50萬環境地質調查成果,由於精度不夠,大多數地質災害隱患點還沒有被調查出來,因而每年發生的地質災害90%以上不在我們的管理視線之內,而短期內建立一套先進完整的預警預報體系,不論是資金還是技術都有相當的難度。因此,群測群防是當前防治地質災害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而群測群防工作的基礎和前提是摸清「家底」,是在基本了解隱患點和危險點分布的情況下,才能進一步布設群測群防網。因此,自1999年起,國土資源部啟動縣(市)地質災害調查工作,對全國700個地質災害嚴重的縣(市)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強調「以人為本」的原則,專業人員與地方結合,大力推行群測群防體系。目前已完成545個縣(市)的調查工作,調查面積達150萬km2,共查出地質災害隱患點約5.4萬個,對4萬多處隱患點開展了群防群測工作。
在近兩年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使我國地質災害的預報成功率總體上大大提高。據初步統計,2001年全國成功預報突發性地質災害231起,避免了4200多人的傷亡。與2000年相比,2001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數量提高了2.8倍,地質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下降了29%,受傷人數下降了80%,直接經濟損失減少約14億元。2002~2003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1111次,避免了3.6萬人的傷亡(表12.2)。
表12.2 群測群防成功預報實例
(2)地質災害監測
地質災害監測主要分為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和緩變性地質災害監測兩類。
1)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監測(主要為崩塌、滑坡、泥石流)。①對於通過一定的工程措施可以消除災害隱患,並且具有明顯治理效益(治理費用與潛在損失相比)。對這類災害應及早進行勘查治理,在消除災害隱患之前必須採取可靠的監測手段對其動態變化進行實時監測,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避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②對於災害體特徵復雜、災害徵兆不十分突出、難以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避讓或治理的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點,由國家和地方政府等出資建立專業監測點。也可接受其他部門的委託,對重大工程區(沿線)的突發性地質災害建立專業監測點。
單體監測方案:建立以GPS測量法、鑽孔傾斜儀法、地下水動態監測法等監測技術方法為主體的綜合監測技術組合體系。包括滑坡地面絕對位移監測系統,滑坡深部位移監測系統,滑坡地下水動態監測系統,滑坡相對位移監測系統,滑坡誘發因素監測系統等監測體系。
目前已經對分布在13個省(區、市)的重大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點50處(其中崩塌(岸)1處、滑坡44處、泥石流5處)在治理和消除隱患之前開展監測工作。下面為3個成功預報實例:
實例1 1985年6月12日凌晨3時45分至4時20分,湖北秭歸縣境內長江西陵峽中新灘鎮發生大型滑坡。該滑坡體的體積約3000餘萬m3,堅硬的石塊、碎石及泥土快速崩滑下來,將新灘鎮全部摧毀。滑坡體前部的土石堵塞長江江面的1/3,頓時江中激起高54m的巨浪,涌浪波及上下游共42km長的江段。由於預報及時,撤離措施果斷有效,致使首當其沖的新灘鎮475戶居民1371人無1人傷亡,使一場毀滅性的地質災害帶來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減小到最低程度。
實例2 長江上游隴南、陝南片境內滑坡、泥石流災害非常發育,嚴重阻礙了地區資源開發和經濟發展。自1991年預警系統建立以來,本著「因害設防、確保重點」的原則和「防大汛、抗大災、減輕災害損失、服務於當地經濟」的指導思想,在隴南、陝南片設立了1個一級站,3個二級站,19個監測預警點,359個群測群防看守點和3個群測群防試點縣。目前已配備專業預警技術人員89人,預警設施850個,交通通訊設備32台,在監測站點建成了規范的站房、監測斷面、排樁等設施和監測預警儀器,配置了辦公設施和無線電台通訊等。監控滑坡體積達12.5億m3,監控泥石流面積達2.0萬km3,保護著40萬人口、24.5億元的生命財產安全。1991~1998年成功預報滑坡19處,避免了1085人傷亡,2920萬元財產損失;成功預報泥石流6處,避免了770人傷亡,245萬元財產損失。
實例3 重慶市於2003年5月正式啟動三峽庫區地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目前,這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預警網路監測點已密布於庫區兩岸。已確定專業監測點108個,群測群防點近1700個。該系統建成後,一旦庫區發現地質險情,就可以立即上報,為適時作出應急處理贏得時間。2003年重慶市成功預報地質災害489起,避免了4000餘人的傷亡和6600多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
2)緩變性地質災害監測(主要為地面沉降和地裂縫)。全國有16個省(區、市)、82個城市存在較嚴重的地面沉降,其中,有監測資料的14個城市沉降面積已經超過6.4萬km2。據估算,14個城市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800億元,平均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7億元。1921~2000年的80年間,僅上海市區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就達176.6億元,間接經濟損失達2943.07億元,平均每年直接經濟損失2.2億元,間接經濟損失36.8億元(據上海市地質環境監測總站)。據估算,2004~2010年,我國僅14個城市由於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將達到260億元,2010年當年經濟損失約為50億元。
僅就上海市而言,每年投入地面沉降監測網的費用為1500萬元(投入),以保證上海市年下沉量控制在2mm范圍內,可避免年均直接經濟損失2.2億元(產生的效益)。投入效益比(即投保比)約為1∶14.7。
(3)地質災害治理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2年底,全國已完成重大地質災害前期勘查可行性論證273處,完成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522處。我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大多分布在城鎮、人口集中居住區、國家重點文物區、風景名勝區、機關學校部隊駐地、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居住地、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和用於保護交通干線、重點水利電力工程等基礎設施。通過重點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實施,保護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保障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參見表3.9和表3.10)。
例如:雲南永勝縣城泥石流治理工程。在2年的前期勘查、可行性研究和設計的基礎上,2001年4~12月實施的治理工程總投資約500萬元,可保護永北鎮12270萬元的固定資產免遭泥石流的危害,投保比為1∶24.6。
又如:廣東恩平市洪滘中學滑坡治理工程。國家投入80萬元,恩平市洪滘鎮政府籌集20萬元,總投資100萬元用於滑坡綜合調查、勘探和試驗以及滑坡體治理。由於滑坡體正對洪滘中學主教學樓,直接威脅著4層教學樓和數百名師生的安全,投入少量資金進行治理可確保600餘名師生的安全,同時節省洪滘中學整體搬遷所需費用650多萬元,可見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十分顯著。
12.3.2 社會效益評估
社會效益是考核以國家投資為主的滑坡災害治理工程的重要指標,所謂社會效益就是指工程實施後對國家和地方社會發展目標的影響和貢獻,包括工程本身及其對周圍地區的影響。由於社會效益的復雜性和難以量化的特點,採用邏輯框架分析方法,如表12.3所示。
表12.3 我國部分滑坡治理工程社會效益指標分析
12.3.3 環境效益評估
環境效益的分析主要側重分析項目實施後對環境的影響,包括區域環境質量改善、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對生態平衡的影響和貢獻等。
如浙江永嘉縣甌北鎮嶼塘山滑坡治理工程完工後,美化了環境,已成為一個休閑場地。
甘肅文縣關家溝泥石流災害綜合治理工程,在實現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投保比1∶23)的同時,增加水保持治理面積1萬畝,加上穩定的溝道和山坡,新增治理面積共計1.5萬畝,摺合10km2,占總面積的26%,占水土流失面積的54%。加上原來已治理的土地面積,治理程度可達到78%;從關家溝流域每年將減少進入白水江的泥沙為8.7萬m3,這不僅對延長下游尚德和碧口電站的壽命具有重要意義,而且還能大大減輕對下游農田、村鎮和公路的危害,有利於長江流域的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