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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防治考試試題

發布時間: 2021-03-04 18:53:58

地質災害防治

由於礦區地質災害防治常常涉及礦區群眾的移民搬遷等,與礦區群眾的利益息息相關,這里介紹地質災害防治的相關內容,以便進一步與和諧礦區建設相關工作進行統籌協調。

(一)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內涵

地質災害防治是指對由於自然作用或人為因素誘發的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現象,通過有效的地質工程手段,改變這些地質災害產生的過程,以達到減輕或防止災害發生的目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按照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進行。

(二)地質災害防治的相關政策

當前,我國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主要法律文件依據是《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和《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2003年國務院出台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地質災害防治的行政性法規。該條例的出台具有重要意義,建立了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原則、主要法律制度,提出了防災措施,確立了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

該條例主要確立了如下三項原則:一是"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由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治理;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三是地質災害防治的"統一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管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了以下五項主要的法律制度:一是地質災害調查制度。確立了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在調查的基礎上編制相應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二是地質災害預報制度。確立了發布機構和預報內容。三是地質災害易發區工程建設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四是對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五是與建設工程配套實施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時"制度。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還就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必須採取的五項防災措施:一是國家建立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和預警信息系統;二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並公布實施;三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公布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四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五是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村應當加強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

2011年,國務院出台了《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簡稱《決定》)全面系統地指導了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對於構建地質災害新機制具有重大意義。《決定》提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則:屬地管理的原則;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綜合防治地質災害的原則;專群結合、群測群防的原則。拓展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原則,豐富了地質災害防治的思路。

《決定》還提出了「各地區要探索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格局。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共同關心、支持地質災害防治事業。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要給予表揚獎勵。」《決定》最後一節的內容,實際上指明了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努力的方向。

國務院辦公廳隨後又印發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職責任務。2012年,國務院同意印發實施《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二五」規劃》、《全國地面沉降防治規劃》,確定了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具體目標和任務。

《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健全防災減災體系,增強抵禦自然災害能力」。並在第二十六條中第三節專門論述「加強山洪地質氣象地震災害防治」,並要求:「提高山洪、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加快建立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和重點治理。加強重點時段、重點地區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對滑坡、泥石流等重點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實施監測預警和綜合治理示範,開展重要城市和地區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緩變性地質災害的綜合治理。」

(三)地質災害防治的成效和相關措施

我國地質災害形勢雖然嚴峻,但已經開展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成效斐然。2006年以來,全國共成功避讓地質災害3200多起,臨災轉移受地質災害直接威脅人員20多萬,防災減災效果明顯。首先,我國地災防治工作在制度建設、體系建設、基礎建設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進展。法規規章體系初步建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以及相關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陸續頒布和出台,各省(區、市)和大部分易發區的市、縣均發布實施了應急預案和防治規劃,資質管理、信息報送和應急響應等均有章可循。其次,完成了2020個縣(市)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三峽移民工程、地震災區恢復重建,以及青藏鐵路、西氣東輸等國家重點工程的地災評估取得實效;建起1個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院、32個省級監測總站、233個市級監測分站和166個縣級監測站,建起了一隻10多萬人的群測群防監測員隊伍;已建成866個「十有縣」,「萬村培訓行動」和「縣、鄉、村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了300多萬人,基層「五到位」宣傳活動培訓了10萬人;完成汶川、玉樹地震次生災害排查等多次重大地質災害的應急搶險工作;中央和地方財政都大幅增加了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這些工作,為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建設奠定了良好基礎。

各地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的探索,出台一系列文件,嘗試運用新思路、新方法推進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涌現出許多地質災害防治典型經驗。比如針對普遍存在的治理資金不足問題,各省探索使用不同方法,通過從財政、土地、余留礦產資源、金融、景觀收益等方面給予優惠的政策,以吸引社會資金開展地質災害治理。探索過程中,還形成了許多良好的治理模式,例如廣西的「梧州模式」、安徽的「後湖模式」等治理模式都獲得了顯著成效。不僅如此,形成了地質災害防治「群測群防」、「五條線建設」和「十有縣建設」以及鄉鎮國土資源所「五到位工作」等良好的思路和經驗。通過探索治理,各省區獲得了豐富的治理經驗,並對構建地質災害防治提供了有力的實踐支撐。

(四)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建議

1.構建「治建統籌、項目拼接、災利捆綁、公商並舉、順勢而為、造福多方」的綜合治理新機制,加快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工程治理進度

地質災害隱患點往往聚集了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生態環境、旅遊資源、基礎設施、市鎮民宅等多種資源、多方面的保護需求和多向度的建設目標,各地應該根據本地實際,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充分利用各種激勵引導政策規定,挖掘各種資源的資本價值,整合各方面的需求,統籌各個部門的建設規劃和經費,與其他建設開發項目結合起來,既可以讓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為其他事業提供地質環境安全的發展空間,也可以在進行建設開發過程中,順勢而為,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各地都應開拓思路,積極探索,建立具有本地特色、治建統籌、項目拼接、災利捆綁、公商並舉、治災興利、多方共贏、多目標統籌規劃的地質災害工程綜合治理的新機制。

「治建統籌」,就是要將地質災害工程治理與經濟社會建設活動,如扶貧開發、下山脫貧、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文化旅遊、市政工程建設、城市景觀美化等予以統籌,以「建設式治災模式」治理地質災害。

「項目拼接」,就是要將地質災害治理專項項目與其他部門的項目,如水電建設項目、水土保持項目、小流域治理項目、山洪治理項目、公路鐵路機場建設項目、環保工程項目、生態建設項目、保障安居工程項目、天然林保護工程項目、農田水利工程項目、農村水改項目等,進行拼接,以「部門項目拼接模式」一並實施,既治理地質災害,又可以在地質災害區發展其他部門事業。

地質災害隱患點及其影響范圍內,存在可以開發利用的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或者游覽休閑景觀資源的,可以將地質災害隱患治理要求與資源開發權益捆綁——即「災利捆綁」,以招拍掛的方式出讓附帶地質災害隱患治理要求的土地使用權、采礦權、景觀資源經營利用權,或者通過與房地產開發、土地整理復墾、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余留礦產資源開發、游覽休閑景觀開發等其他項目進行捆綁,以「土地建造治災模式」、「土地復墾整理治災模式」、「房地產開發治災模式」、「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治災模式」、「采礦治災模式」、「旅遊開發治災模式」等方式進行運作,吸引社會資金,實現地質災害隱患的工程治理。

「公商並舉」就是發揮公共公益工程與商業治理模式各自的功能和優勢,能夠利用市場機制商業模式治理的盡量以商業模式運作,否則以公共投入、公共工程、公益事業的方式進行。

2.將地質災害避讓搬遷納入政府規劃,作為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建立「財政支持、部門聯動、社會支持、應搬盡搬、群眾獲益、擇地發展」的地質災害避讓搬遷機制

避讓搬遷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要途徑,各地應加倍重視,積極實施。凡經過調查評價確定地質災害隱患的工程治理,在技術上不可行、經濟上不合理的,應制定方案,對隱患區及其影響范圍的居民,盡快做到合理避讓,應搬盡搬。各地應將地質災害避讓搬遷作為重大公共工程、公益工程、民生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做好做實。各地要出台相關政策,將地質災害避讓搬遷與各級政府推動的區域發展、新農村建設、產業培育、生態移民、下山脫貧等社會經濟重大舉措結合起來,統籌解決。各地要積極建立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公益基金和社會捐助機制,並積極爭取各種公益慈善機構對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工程的資金支持。各地還可以將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工作與宅基地復墾、土地整理等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並將部分收益反哺老百姓,真正使其搬得出、穩得住。

各地要制定地質災害避讓搬遷管理辦法規范避讓搬遷行動。各地國土資源部門要負責做好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申報、審查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做好經費的落實,相關職能部門在進行生態移民、下山脫貧、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負責好避讓搬遷項目的組織管理。對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安置房用地,各地可以從建設用地指標中切塊,增列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建設用地專門計劃指標,並簡化用地項目審批程序,安排好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建設用地,切實解決地質災害避讓搬遷落地難的問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目的選擇要向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多的地區傾斜。在避讓搬遷和補償安置上,必須以政府為拆遷主體,做好民意徵求工作,認真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對項目實施的社會風險、資金風險和社會經濟效益進行充分的論證。堅決防範查處假借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實施強拆強征,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對結合土地整治和城鄉增減掛鉤試點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的項目,要確保項目操作符合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關於城鄉增減掛鉤制度的相關規定。

3.建立「府地聯建、各方動員」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救援能力

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重點是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市、縣、鄉、村、組及其學校、醫院和小、微企業。由於人才、技術、隊伍建設、資金和設備物資不足,我國各地的市、縣、鄉、村、組及其學校、醫院和小、微企業往往是地質災害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的薄弱環節。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市、縣政府應盡快成立應急管理辦公室,通過「府地聯建」的方式建立應急中心——市、縣政府與從事地質災害防治的地勘單位、地礦工程勘察設計院等聯系聯合建立市、縣級應急中心,市、縣級政府提供工作場地、必要的設備和工作補助經費,聯建的地勘單位應向市、縣應急中心派駐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長期或者汛期駐市、駐縣,負責應急中心的技術工作和培訓。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鄉、村、組及其學校、醫院和企業都應該積極動員起來,成立各自的應急隊伍,制定應急預案,配備應急設備,儲備應急物資,建好地質災害應急避險場所,在縣級應急中心的指導下開展應急演練。市、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及編制的應急預案要主動將當地駐軍、武警、消防支隊、民兵等納入應急救援體系,明確當地駐軍、武警、消防支隊、民兵的應急救援任務、應急救援裝備配備標准和應急演練要求,建立溝通協調機制。通過「府地聯建、各方動員」的方式建立應急指揮有力、應急技術支撐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實戰能力強、應急物質設備充足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救援能力。

4.建立「技術援助、服務外包、全職監測、補助獎勵」的農村地質災害防治體系,提高農村地質災害防治技術能力

農村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強化的關鍵是解決好專業技術人才和經費短缺的問題。各級政府應該積極探索建立農村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援助制度、地質災害防治服務外包制度,積極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村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援助補助專項基金,鼓勵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專業技術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對地質災害易發區農村建房、修路、工程建設等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監理等開展技術援助。各省都要制定措施,明確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專業技術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援助社會責任及其責任地域、工作任務等。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專業技術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每年都應該完成一定量的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工作。沒有完成技術援助任務的專業技術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不得承擔各級財政投入的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和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任務。各級政府也可以將地質災害易發區農村的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服務工作外包給相關專業技術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制度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的重要手段。各地要積極建立農村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汛期全職監測員隊伍,出台農村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員經費補助和獎勵辦法,對群測群防員每年給予一千元以上的補貼、通訊費,免費配備手機、監測設備、保障器材等,提高汛期地質災害監測實效。各地還應該在汛期結束後,對監測員的監測情況進行評優,設立獎項,對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進行公開表彰和獎勵。

5.構建「財政投入引領,經濟政策激勵,商業融資支持」的地質災害防治投入機制,增強地質災害防治的資金保障

地方政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納入每年的財政預算。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積極協調,通過多種渠道籌集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各地可以從土地出讓收入、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探礦權采礦權價款和使用費、礦產資源有償使用費、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和可持續發展費等財政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建立地質災害防治財政專項。利用廢棄礦山餘量資源吸引企業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的,要免除資源稅。各地還應積極爭取國際和國內商業貸款,探索通過BT,BOT等商業融資模式解決資金問題。

6.盡快建立「地質災害保險制度和地質災害救助公益基金制度」為核心的社會補償救助機制,完善地質災害災後社會救助體系

各地應盡快研究建立以地質災害保險制度和地質災害救助公益基金制度為核心的地質災害社會救助機制。地質災害保險具有分擔地質災害風險、進行經濟補償、實施社會救助、科學評估損失的作用。各地要出台地質災害保險機制建設鼓勵政策,建立財政支持的地質災害保險基金,鼓勵引導保險機構設立地質災害防治相關險種,增強全社會的地質災害風險防範意識、能力和地質災害救助能力。地質災害保險既可以設計為獨立險種,也可以將地質災害保險與農房保險、農業保險、自然災害保險等結合起來,進行綜合險種開發。地質災害保險制度建設的核心是要建立資源開發和工程建設的地質災害防治強制責任保險和以房屋、耕地、園地、人身為保險標的的地質災害傷害損害保險。各地要積極研究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公益基金,為社會各界的地質災害防治公益慈善捐助提供平台,強化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捐助救助服務能力。

7.建立「政府領導負責、部門共同負責、分工分片包干」的地質災害防治領導責任體系,明確相關機構人員的防治領導責任

各地要出台政府文件,明確政府及其各個部門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主體責任,積極推動地質災害防治共同責任機制的構建。建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分工分片包干」責任制度、項目管理責任制度和年度責任考核制度。制定地質災害防治責任認定辦法,建立地質災害專家論證制度。實施重大地質災害點掛牌督辦制度。

② 地質災害防治的主要手段和內容是什麼

地質災害防治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專群結合、群測群防;誰引發、誰治理;統籌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地質災害防治手段大致可以分為四類:事前預防、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

③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與防治原則

一、地質災害防治途徑與基本方法

如前所述,地質災害的形成必須具備災害體和受災體。這兩方面條件決定了成災程度。因此,防治地質災害的基本途徑主要有兩方面:第一,限制災害源,消除或消弱災害體活動能量,解除或緩解災害活動威脅;第二,對受災體採取防避保護措施,使其免受災害破壞,或增強受災體對災害的抵禦能力。

防治地質災害的具體方法主要包括:

保護和治理區域地質自然環境,消弱災害活動的基礎條件。其基本措施是根據區域條件,科學地進行資源開發和工程建設活動,特別注意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水資源、生物資源,避免過度開發。在廣大山區應廣泛植樹造林,治山治水,宜農則農,宜牧則牧,宜林則林,涵養水土,防治水土流失。在城鎮和沿海地區,尤其注意合理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量入為出,保持地下水動態平衡,防止地下水環境惡化,預防地面沉陷和海水入侵等活動。

加強地質災害勘查。弄清地質災害的分布情況與形成條件。合理制定城鎮規劃,選擇工程建設場地,盡可能避開地質災害危害區;對於必須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實施的工程建設,制定防災規劃,實施預防措施。

對重要受災體實施專門性防治工程。為了保護城鎮、企業和鐵路、公路、橋梁、房屋等工程建設安全,應專門實施不同的防護工程、加固工程等。對不同防災工程措施不一,將在下面進行專門論述。

加強災害監測,有效地進行災害預測預報。應根據需要及時疏散人口、財產、或採取其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二、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雖然各種地質災害的防治途徑基本相同,但具體措施不一。所以,無論是哪種地質災害,都必須首先進行深入細致的勘查工作,以查清災害體范圍、性質、活動條件和受災體類型、分布情況等。在勘查的基礎上選擇防治措施,並合理地設計工程規模,取得充分的減災效果。

(一)崩塌(危岩)災害防治措施

1.清除危岩

對規模小、危險程度高的危岩體可採用靜態爆破或手工方法予以清除,消滅隱患。

2.部分削坡

對於規模較大的危岩體,難以全部清除其隱患。但可以在危岩體上部清除部分岩土體,降低臨空面的高度,減小斜坡坡度和上部荷載,提高斜坡穩定性,從而降低危岩的危險程度或減少其它防治工程的工程量。

3.排水防滲

在危岩體及其周圍地帶,應修建地面排水系統和堵塞裂隙孔洞,以防治過量地表水進入危岩斜坡,從而提高危岩穩定程度,減少崩塌機會。

4.加固斜坡、改善危岩岩土結構,提高斜坡穩定程度

所採取的措施,其具體內容有:①灌漿加固,以增強岩體完整性,提高岩體強度。②採用支撐墩、支撐柱、支撐牆等支撐措施保護斜坡,防止坍落。③採用預應力錨桿或錨索等錨固措施加固危岩體,防止崩落。④軟基加固,即在危岩或陡崖底部發育有泥岩等軟弱岩層時,採用噴漿護壁等方法保護軟基,防止強烈的風化作用和水體浸泡。如在軟基發育部位已形成風化凹腔,應根據規模、形態,採用嵌補、支撐、噴漿護壁等方法保護加固;如凹腔內積水,應進行疏干,並採取措施防止繼續浸水。

5.攔截

對於在雨季才發生活動的墜石、剝落或小型崩塌活動,可在岩石崩落滾動途中修建落石平台、落石槽、擋石牆等,以攔截落石,防止破壞建築設施。

6.遮擋

為了防止小型崩塌對鐵路等工程設施的破壞,可修建明硐、棚硐等對工程設施進行保護。

7.加強監測預報

(1)危岩體形變監測主要手段包括:通過地面觀察、形變測量、地傾斜測量、綜合自動監測等方法從外部監測危岩體位移、裂縫變形、地面傾斜等現象;採用鑽孔傾斜測量、電測、聲發射監測、地應力測量等方法從內部監測危岩體深部變形位移及應力變化情況。

(2)激發崩塌活動要素監測主要包括雨量監測、水文動態監測、地下水動態監測、地溫場監測、地震監測等。

(3)綜合分析與預測預報基本方法是分析斜坡穩定程度,建立危岩變形數值模型,確定崩塌活動的臨界值。在條件允許時,應建立預警系統,進行有效的災害預報。

8.躲避搬遷對於威脅嚴重,防治困難的建築設施,應選址搬遷,避免受害。

(二)滑坡災害防治措施

1.消除或減輕地表水、地下水對滑坡的誘發作用

(1)修建排水溝,攔截地表水,減少進入滑坡體的地表水量,並及時將滑坡體發育范圍內的地表水排走,減輕地表水對斜坡的破壞。

(2)修建截水盲溝和支撐盲溝、開挖滲井或截水盲洞、敷設排水滲管、實施排水鑽孔等,以攔截疏導地下水,減輕地下水對斜坡的破壞。

2.改善斜坡狀況,增加滑坡平衡穩定條件

(1)在滑坡體上部削坡減重,在坡腳加填,改變斜坡外形,降低斜坡重心,提高滑坡穩定程度。

(2)修建抗滑垛、抗滑柱、抗滑牆、抗滑洞等支擋工程,阻止滑坡體滑動,提高斜坡穩定程度。

(3)實施錨固工程,「加固」滑坡,提高斜坡穩定程度。

(4)採用焙燒法、電滲排水法、灌漿法等物理方法或化學方法,改善滑坡體岩土性質,提高軟弱岩土層強度,提高斜坡穩定程度。

3.加強監測預報

(1)滑坡體形變監測通過地面觀察、形變測量、地傾斜測量、綜合自動監測等方法監測裂縫變形、滑坡體水平位移、垂直形變以及滑坡體上樹木、房屋等工程設施形變等情況。採用傾斜儀測量、短基線測量、地應力測量等監測滑坡體內部形變位移情況。

(2)激發滑坡活動的外界要素監測主要包括降水監測、水文動態監測、地下水動態監測、地震監測等。

(3)綜合分析與預測預報方法與崩塌預測預報基本相同。

4.躲避搬遷

對於威脅嚴重,防治困難的工程建築,應選址搬遷,避免災害破壞。

(三)泥石流災害防治措施

1.實施生物措施,保護水土,消弱泥石流活動的基本條件

基本方法是保護森林植被。禁止濫砍亂伐,合理耕牧,並且有計劃地植樹種草,以提高森林覆蓋率和植被覆蓋率,抑制水土流失,減緩泥石流活動。

2.實施工程措施,限制泥石流活動,保護耕地與工程設施

(1)攔擋工程修建谷坊、攔砂壩、格柵壩等,蓄水攔砂,減小泥石流流速、容重、規模,抬高局部溝段侵蝕基準,護床固坡,降低泥石流沖刷破壞能力,減輕溝床侵蝕。

(2)排導工程修建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引水輸砂,規范泥石流路徑,防止漫流,降低泥石流流速,削弱泥石流沖擊破壞能力。

(3)停淤工程根據泥石流發育地區地形條件,修建停淤場,將泥石流引入預定場所減速停淤,防止漫流。

(4)溝道整治工程採用固床砂壩、水泥砂漿砌石、石籠等方法保護泥石流溝坡,防止岸坡坍塌、滑移;在溝底進行鋪砌或修建肋板穩固溝底,減少溝底沖刷。

(5)防護工程與錯避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鐵路、公路、橋梁、隧道、房屋等工程設施,進行防護或錯避,抵禦或避開泥石流的危害。防護工程包括修建護坡、擋牆、順壩、丁壩等。錯避工程主要包括跨越式錯避、穿過式錯避等。跨越式錯避是指修建橋梁,使工程設施凌架於泥石流溝上空,免受泥石流破壞。穿過式錯避則是將工程設施置於泥石流溝地下,避開泥石流破壞。

3.監測預報

除利用遙感技術,結合氣象資料分析,進行區域泥石流活動中長期預報外,主要是利用降雨預測進行泥石流活動的短期預報和臨災警報。此外,還可利用泥石流遙測地聲警報器、泥石流超聲波泥位警報器、地震式泥石流警報器等儀器直接監測泥石流活動,並進行短期預報和臨災警報。

4.躲避搬遷

對於威脅嚴重,難以防護的工程建築,應選址搬遷,避免災害破壞。

(四)岩溶塌陷災害防治措施

1.控水措施

(1)地表水防水措施在塌陷區周圍修建排水溝,防止地表水進入塌陷區,減少向地下的滲入量。在地勢低窪、洪水嚴重的防治區圍堤築壩,防止洪水入侵灌入塌陷洞或岩溶孔洞。對塌陷區內嚴重淤塞的河道進行清理疏通,加速泄流,減少對岩溶水的滲漏補給。對嚴重漏水的河溪、庫塘,鋪底防漏或人工改道,減少地表水倒灌。對嚴重灌水的塌陷洞隙採用粘土或水泥灌注填實,減少地表水入滲倒灌。採用混凝土、氯丁橡膠、玻璃纖維塗料等封閉地面,增強地表土層強度,防止地表水沖刷入滲。

(2)地下水控水措施根據水資源條件規劃地下水開采層位、開采強度、開采時間,合理開采地下水。必要時進行人工回灌,控制地下水動態,限制地下水位的頻繁升降,並使動水位最低水位不低於基岩面,保持岩溶水承壓狀態。在地下水主要逕流帶修建堵水帷幕,減少區域地下水補給,促使外圍地下水位升高,防止塌陷向外圍地帶擴展。在礦區井下修建防水閘門,建立有效的排水系統,對水量較大的突水點進行注漿封閉,控制礦井突水、突泥,避免礦區地下水大排大放,防止地下水位和岩溶水壓力的大起大落,控制地面塌陷活動。

2.加固措施

(1)挖填當孔洞規模和埋藏深度較小時,可清除岩溶上部覆蓋層中的軟弱土層和洞穴中的軟弱充填物,回填碎石或混凝土,改善建築場地條件,提高地基強度。

(2)強夯在土體厚度較小,地形平坦情況下,採用強夯砸實覆蓋層,破壞土洞,提高土層強度。

(3)灌注填充在溶洞埋藏較深時,通過鑽孔灌注水泥砂漿,填充岩溶孔洞,提高強度。

(4)鑽孔充氣鑽孔深入到基岩面下溶蝕裂隙或溶洞的適當深度,破壞真空腔的岩溶封閉條件,減少發生塌陷的機會。

(5)採用錨固柱、柵欄柱,支撐建築物,防止洞穴坍塌。

(6)跨蓋採用梁式基礎、拱形結構,或以剛性大的平板基礎跨越、敷蓋溶洞,避免塌陷危害。

3.監測預測

目前對岩溶塌陷還沒有建立有效的預報方法,只能根據專門地質調查,查明岩溶分布情況和岩溶塌陷的活動規律,結合淺層地質雷達探測和地下水動態監測、水文動態監測、氣象預報等方法,進行一般性預測。

(五)地裂縫災害防治措施

1.控制人為因素對地裂縫活動的強化作用

主要是合理開采地下水,限制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從而控制地面沉降活動,防止地面沉降對地裂縫的促進活動。其次是在礦區井下開采時,根據實際情況,控制開采范圍,增多、增大預留保安柱,防止礦井坍塌誘發地裂縫。

2.建築設施避災、防災措施

(1)查明地裂縫發育帶及潛在危害區,據以作好城鎮發展規劃和場地工程地質勘查,合理規劃工程建築物布局,使工程設施盡可能避開地裂縫危險帶,特別是嚴格限制永久性建築設施橫跨地裂縫,一般避讓寬度不少於4~10m。

(2)對於已建在地裂縫危害帶內的工程設施,應根據具體情況採取加固措施進行加固。對於必須建在地裂縫危害帶內的新的工程設施,應實施設防措施。如跨越地裂縫的地下管道工程,可採用外廊道隔離、內懸支座或內支座式管道活動軟接頭連結措施預防地裂縫的破壞。對於已受地裂縫嚴重破壞的工程設施,進行局部拆除或全部拆除,防止對整體建築或相鄰建築造成更大規模破壞。

3.監測預測措施

通過地面勘查、地形變測量、斷層位移測量以及音頻大地電場測量、高分辨縱波反射測量等方法監測地裂縫活動發展情況,預測預報地裂縫發展方向、速率及可能危害范圍。

(六)地面沉降災害防治措施

1.控制人為活動對地面沉降的促進作用

(1)根據水資源條件,限制地下水開采量,防止地下水水位大幅度持續下降,控制地下水降落漏斗規模。

(2)根據地下水資源的分布情況,合理選擇開采區,調整開采層和開采時間,避免開采地區、層位、時間過分集中。

(3)人工回灌地下水,補充地下水水量,提高地下水水位。

2.防護措施

地面沉降除有時會引起工程建築不均勻沉降外,主要是因沉降區地面標高降低,導致積洪滯澇,海水擴侵等次生災害。次生災害可造成十分嚴重的破壞損失。針對這些次生災害,採取的主要防護措施是修建或加高、加固防洪堤、防潮堤、防洪閘、防潮閘以及疏導河道,興建排洪排澇工程等。

3.監測預測

基本方法是設置分層標、基岩標、孔隙水壓力標、水準點、水動態監測網、水文觀測點、海平面觀測點等。定期進行水準測量;進行地下水開采量、地下水位、地下水壓力、地下水水質監測及回灌監測;進行河流水位、流量監測;進行潮汐及海平面變化監測等。根據地面沉降活動條件和發展趨勢,預測地面沉降速度、幅度、范圍及可能危害。

(七)海水入侵災害防治措施

1.控制人為活動對海水入侵活動的促進作用

(1)限制地下水開采量,防止地下水水位持續下降。使地下水位保持在海平面或地下鹹水水位以上,並具有一定的水頭壓力。使其能維持濱海地區地下水與海水動力平衡,扼制海水入侵。

(2)利用回灌井、回灌廊道等實行人工回灌,補充地下水,提高濱海地區地下水水位。

(3)在發生海水入侵或容易誘發海水入侵的濱海地帶,禁止挖砂,保護海岸,防治海岸侵蝕,削弱海水沿河上溯活動。規范曬鹽、海產養殖,防止人為將大量海水抽引到陸地,減少海水補給源。

2.限制海水入侵的工程措施

(1)修建防潮閘,抑制海水沿河上溯活動。

(2)建造隔水牆或防滲圍幕,阻斷海水入侵通道,扼止海水擴侵。

3.監測預測

主要監測手段是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網,進行水位、水化學監測,必要時輔以海水水文動態監測。根據海水入侵活動機制和歷史海水入侵規律,預測海水入侵速率、規模、危害范圍。

(八)膨脹土脹縮災害防治措施

主要包括避災措施和防災、治災措施。

在進行城鎮規劃和建築工程選址時,要進行充分的地質勘查,查明工程地質條件,弄清膨脹土的分布范圍、發育厚度、埋藏深度以及膨脹土的物理力學性質;在此基礎上合理規劃建築布局,使容易受害的建築工程盡可能避開膨脹土發育區。在膨脹土分布面積比較大,難以選擇非膨脹土工程場地時,盡可能選擇地形簡單、膨脹土脹縮性相對較弱、厚度較小而且地下水水位變化較小、容易排水,而且沒有淺層滑坡和地裂縫的地段進行工程建築,最大限度地減少膨脹土的危害。

在膨脹土發育區進行工程建築時,應避免大挖大填,加寬建築物四周散水,設置圈樑,敷設砂墊。鐵路、公路施工避免深長路塹,多填少挖,路堤底部墊砂,路塹設置擋土牆,邊坡植草鋪砂。水利工程要快速施工,合理堆放棄土;必要時設置抗滑樁、擋土牆;渠道要合理選擇渠坡坡角;穿過壠崗時使用涵管、隧洞。工程設施附近要修建排水設施,避免降雨、地表水、城鎮廢水等大量滲入地下。同時要合理開采地下水,保持地下水位相對穩定,避免地下水位大幅度地頻繁升降,防止膨脹土反復脹縮。

對於已受膨脹土破壞的工程設施則視具體情況,採用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進行治理。

綜合上述8種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基本可分為4個方面,即:削弱災害活動強度措施;受災體防護措施;監測預報措施;避災措施。不同災害的具體方法不同(表8-1)。

三、地質災害防治基本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的根本目標是取得最充分的減災效果。然而要實現這個目的,必須遵照下列原則科學地規劃、設計、實施防治工程。

(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地質災害雖然是一種不可避免和無法准確預測的自然現象。隨著人類科學技術水平及社會生產力水平的不斷發展,人類對地質災害的認識水平逐漸提高,因此,在災害面前擁有了越來越大的自主能力。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災害發生機會,削弱災害活動強度;特別是對於那些主要因人為活動控制的地質災害,可以通過調整人類活動基本扼制災害的發展,防止或減少災害的破壞損失。例如,可以通過人工改變斜坡形態、負荷,減少地表水入滲,加固斜坡等方法增強斜坡穩定程度,減少發生崩塌、滑坡發生的可能;可以通過限制地下水開采量,調整地下水開采層等方法,控制地下水水位,預防和限制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的發生與發展。第二,有效地進行災害預測預報,及時避災。在地面塌陷、地裂縫和膨脹土發育地區,盡可能使工程設施避開高危險區。對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災害可進行綜合監測,根據災害發生的危險程度,及時疏散人口、財產,減少災害損失。實踐證明,適時採取預防措施是防止災害破壞,減少災害損失的最有效途徑。

(二)防災減災的相對性、持續性原則

盡管人類對地質災害的防治手段越來越豐富,防治技術越來越高超,但要想制止地質災害的發生,或者是完全預測預報地質災害,徹底防治地質災害是不可能的;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對地質災害的防治效果永遠也不會達到百分之百。因此,任何時候人類所進行的防治工作都是相對的。基於這種現實,地質災害的防治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任務。為了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地質災害防治要長期持續地進行下去,在不同社會經濟發展階段,力求取得與之相應的減災效果。

表8-1地質災害主要防治措施

(三)全面規劃與重點防治相結合的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除了具有長期性特點外,還具有廣泛性特點。因此,要取得充分的減災效果,首先要做好防治規劃,根據不同地區地質災害發育情況和不同時期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提出地質災害防治目標、防治對策與措施,從總體上指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由於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目前科學技術水平和社會財力還都不高,因此,不可能對所有地質災害進行全方位的徹底防治。在這種情況下,只能在全國和地區災害防治規劃指導下,一方面加強區域環境保護與治理,改善地質自然環境,削除或削弱地質災害活動的背景條件;另一方面選擇受地質災害威脅強烈,破壞損失嚴重的城鎮、交通干線、重要企業等實施重點防治,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減災效果,真正做到「好鋼用在刀刃上」。

(四)防治地質災害與其它社會經濟活動相結合的原則

實踐證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常常並不是孤立進行的,它與其它社會經濟活動具有不同程度的聯系。因此,把防治地質災害措施與其它環境治理結合起來,並且把地質災害防治納入國家和地區社會經濟規劃,可以取得充分的效果。

首先,從宏觀上看,地質災害防治與土地資源開發、水資源開發、礦產資源開發、植被資源開發以及城鎮建設、交通建設等具有直接關系。因此,地質災害防治應該與這些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一方面在這些活動中積極主動地進行相應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另一方面地質災害的有效防治將促進這些活動的正常進行,二者取得相互促進的效果。另外,地質災害防治不僅是中央政府的責任,而且是一種廣泛的社會行為。因此,隨著國家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地方政府、企業以及個人在發展經濟活動中,為了免受災害損失,取得效益和利潤,就應該將所涉及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經濟活動之中,在市場經濟利益驅使下開展防治工作。

(五)防治工程最優化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一般需要比較巨大的投入。它所防治的對象是復雜的自然現象,所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既是復雜的技術工作,又是復雜的經濟工作。無論是哪個部門實施哪種防治工程都需要本著最優化原則審慎對待。最優化原則的核心就是實現科學性、可操作性與最小風險、最大效益的有機結合。

1.科學性

其科學性主要體現在:防治工程類型選擇要有充分依據,符合地質災害的減災特點或受災體的防護需要;防治工程設計要有針對性,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規范要求。

2.可操作性

其可操作性主要體現在:在目前技術水平條件下能順利實施;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有充分保障;現場環境沒有嚴重障礙。

3.最小風險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在對災害評價基礎上實施的。由於對災害破壞損失認識的不徹底性,所以防治工程具有一定的風險。其主要表現在:防治工程不完全符合地質災害成災特點和受災體防護需要;設防標准不完全符合災害活動概率和成災規模,因而導致防治工程部分失效、完全失效或者超標准運行;防治工程不符合施工標准,達不到預期功能或達不到使用年限。基於這種性質,在設計、實施防治工程時,要力求將風險程度降到最低程度。

4.最大效益

其主要表現是以盡可能少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投入,取得最大、最長效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環境效益。

④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4)地質災害防治考試試題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⑤ 關於地質災害防治階段問題

根據多年從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體會,地質災害防治可以劃分下面幾個階段:①地質災害勘察階段;②可行性研究階段,地質災害規模小時可與前階段合並;③初步設計階段;④施工圖設計階段,地質災害規模小時可與前階段合並;⑤施工階段;⑥效果檢查階段。

(一)地質災害勘察

地質災害勘察是地質勘察的一種,它有其特殊性,其主要工作內容是查清災情和成災條件。災情不僅是指現在已經發生的,更重要的是對將來可能發生災情的預測。成災條件不僅是要查清地質條件,也要查清水文、氣象、地理、地震等條件。其他幾個階段的勘察內容和工程地質勘察內容一樣。效果檢查,是十分重要的一個階段,地質工程和其他工程建設一樣,必須進行效果檢查。

目前,很多單位把地質災害勘察按一般的勘察來進行。應該明確其特殊性,作為地質災害勘察,是為地質災害防治服務的。目前,這個工作的不足在於勘察中對地質災害的研究不夠,在勘察報告中對地質災害的災情論述不夠。地質災害勘察報告中應該論述的是要防治的孕災體一旦成災,可能造成的損失是多大。要進行災情預測,這一點非常重要。

(二)地質災害防治立項

地質災害勘察必須提供地質災害防治立項所需的資料,一般應從三個方面進行論證。

1.成災可能性判斷——穩定性分析

(1)宏觀判斷:根據地質、地貌形態、生物植被特徵及其發展狀況判斷。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依據;

(2)勘察評價:通過計算分析給出穩定性系數,評價孕災體的穩定性,這項工作不應該是純理論的,必須充分地吸收經驗資料,其結論必須與宏觀分析、監測分析結果對照,綜合分析判斷;

(3)監測分析:這是極重要的依據,但是監測資料必須可靠。變形監測資料不僅可給出孕災體的穩定性,而且還可以給出變形發展階段,變形體結構特徵,必要時可以採用鑽孔傾斜儀進行監測,對地面裂縫進行專門監測。

2.防治效益分析

(1)經濟效益:投資額與災情評估額之比為經濟效益,根據國內已進行的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分析,就我國目前的經濟實力,著者認為立項防治的經濟效益取1∶20較為合適。經濟效益分析中的難點在於:災情很難搞准。原因在於災害發生影響范圍及致災時間很難預測准確。這也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沒有解決好的一個問題。

(2)社會效益:有一些地質災害如果發生的話,造成的經濟損失並不大,但是名勝古跡遭破壞產生的後果十分嚴重,如都江堰二王廟斜坡如果產生破壞將對都江堰構成威脅。都江堰灌溉面積已超過1000萬畝,不論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都很大。

(3)環境效益:環境效益常常與經濟效益密切相關。環境效益論證必須與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論證相結合進行,環境效益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數是間接的和遠景的,但在效益分析中必須考慮這個方面,而且這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

3.方針政策依據

在地質災害防治立項決策中往往受投資制約,不可能對所有提出的符合上述條件的項目都給予資助立項,必須有所選擇傾斜。立項認可後,才能考慮防治方法。地質災害防治首先是決定防治方案。從大的方面來講,防治是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防;一個是治。

目前,我國對地質災害的防治在世界上還是名列前茅的。1992年國務院撥款9000萬元防治長江三峽鏈子崖危岩體和黃臘石滑坡,這在國際上是首屈一指的。而從1991年開始國家計委每年撥款5000萬元專門用於地質災害勘察和防治,現在已經立項勘察的防治工程70多項。鏈子崖危岩體、黃臘石滑坡、豆芽棚滑坡、烏江雞冠嶺崩塌已經撥款治理。實際上,中國地質災害防治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工程防治實施階段,這是令人鼓舞的歷史階段。

⑥  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及防治對策

一、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

綜合評估是在現狀評估及預測評估的基礎上,並綜合考慮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①地質災害形成的地質環境條件;②地質災害類型、分布、發育特徵、穩定狀態及其對管線的危害程度;③災種共生時,按其組合形式評估對管線的危害程度;④不同地域地質環境容量對管線在選線時的限制情況;⑤地質災害在採取工程治理或其他措施時的難易程度;⑥工程建設及運營過程中由於人類活動引起的對地質環境條件的破壞、加劇地質災害情況,及其對管線的危害程度。首先,將沿線地質災害危險性分為危險大、危險中等及危險小三個等級。然後,在上述三個等級的基礎上進一步劃分為16個段。具體劃分及綜合評估結果見圖9-10和表9-5。其中,地質災害危險性大的段9個,長121.572km,約占管線的36%;危險性中等的段5個,長155.841km,約占管線的45%;危險性小的段2個,長66.782km,約占管線的20%。

西氣東輸工程陝西段建設用地范圍內地質災害多發,然而管線在選線過程中對多數地質災害作了相應的繞避,總體上來說,土地適宜性為較適宜。然而管線在一些地段仍存在安全隱患,需要進行詳細工程地質勘察,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相應的工程措施或繞避。具體如下:

(1)DD205樁段處淤地壩壩地,由於淤地壩年久失修,壩肩為洪水泥流損壞,受洪水泥流沖蝕,致壩地拉裂形成沖溝迅速向壩地內部擴展,距DD205樁相距僅20m左右,在拉裂的沖溝內明顯可見沿新近系粘土岩與披覆的黃土接觸面有泉水溢出,如任其發展,不僅沖溝威脅管道,而且可能造成由此處越梁的黃土斜坡產生不穩定變形,需進行工程整治。

(2)DD278—DD279樁處存在黃土崩塌,管線通過崩塌體前緣長80m左右,距崩塌體相距不過5m左右,且崩塌前緣由於人為切坡影響,仍有復活的可能,應採取工程治理措施或繞避。

(3)DD279—DD280樁之間,存在有4個小滑坡,滑坡穩定程度差,可見到滑動時致電線桿傾倒,對從滑坡前緣通過的管線危害較大。建議此處管線採取工程治理或繞避。

(4)DD288—DD289樁之間為一大型滑坡,滑體前緣處於永坪川侵蝕岸,受河水沖刷側蝕,前緣發生小范圍滑動,可見到梯田明顯錯位,管線恰好從滑體中前部通過。建議對該滑坡進行詳細工程地質勘察後,採取相應工程治理措施或從滑面下穿越管道。

(5)在DE004—DE005樁之間,位於寒砂石水庫左壩肩的大型滑坡,滑體前緣形成高8.5m的陡坎,前緣陡坎下三疊系砂岩與黃土接觸面處有滑坡泉溢出,滑體中部有灌溉水渠通過,水渠無任何防滲襯砌措施,見有滲水產生的潛蝕落水洞。平行水渠尚有中山川水庫—永坪、寒砂石水庫——永坪兩條輸水管道通過,在輸水管道開始供水後,滑體前緣發生三處小范圍滑動,前緣滑動的變形已擴展至水渠邊,而管道恰好從水渠前部通過。線路在此段應進行詳細工程地質勘察後,採取工程治理措施或繞避。

圖9-10西氣東輸管道工程陝西段地質災害危險性分區圖

表9-5陝西段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表

續表

(6)在DD143—DD144樁之間的棗樹坪滑坡,滑體長450m,寬1000m,為巨型黃土滑坡,滑動時滑體前緣直抵秀延河,將河流推至對岸,滑體明顯隆起為鼓丘,滑體後緣為兩條沖溝所環繞,沖溝底部為濕地,滑體前緣受秀延河沖刷,可見局部小范圍滑動,管線從滑體中部通過,建議對該滑坡進行詳細工程地質勘察,對其穩定性做出判定後,採取工程治理措施或從滑面下穿越管道。

二、地質災害防治對策與措施建議

各類地質災害的防治對策及措施在陝西段分省評估報告中有詳細論述,這里僅就主要地質災害點提出具體的治理措施建議。

(1)延川縣寒砂石滑坡(DE004—DE005):治理可採取排水和支擋相結合的綜合治理措施。在滑坡前緣復合段後部設置盲洞排水或修建防水帷幕,對DE004號樁以南的縱向水溝和橫向水渠用水泥漿砌,防止地表水滲入坡體。在滑坡前緣河岸部分設置抗滑擋牆,同時還能防止河流沖刷。

(2)棗樹坪滑坡(DE143—DE144):可採取截排地表水和修築堤防、防止沖刷的綜合治理措施。截排地表水即在滑坡外圍修建截水溝,將斜坡及其以上的地表水攔截在滑坡體之外,對滑坡體內的潛蝕洞穴應逐一回填夯實,防止地表水滲入坡體。修築堤防即在滑坡前部修建漿砌石堤壩,防止雨汛期河水沖刷和軟化滑坡坡腳,以消除滑坡前緣局部失穩導致滑坡整體穩定性降低的可能。

(3)王家院滑坡群(DD279—DD281):在疏排地下水的同時,限制當地群眾切削坡腳,並應在前緣作反壓處理。修建排水盲洞,疏排坡內地下水,滑坡群上方修明溝攔截地表水,前緣用土反壓,放緩坡腳。

(4)梁家渠滑坡(DD288—DD289):除採用與王家院滑坡群相同的措施外,尚應在前緣修建漿砌石堤防,以防止河流沖刷對滑坡穩定性的不利影響。

(5)清澗河右岸崩塌(DE216—DE217):可採取預先清除或支頂鑲補勾縫、攔截工程。預先清除就是先將不穩定岩體破碎,並用撬杠撬落,以消除隱患。支頂鑲補勾縫就是對崩塌的局部加固,可在下墜方支墊或對原有裂縫用水泥砂漿充填。攔截是在崩塌下方修築漿砌石擋牆,使其不致影響管線。

(6)DC081樁處黃土崩塌:鑒於本處管線與崩壁正交,且黃土崩塌崩壁陡立,穩定性差,具進一步發生崩塌的可能。因此,應先治理加固,後進行工程建設,對崩壁的加固治理應在坡下修建護坡或擋牆,或適當放緩邊坡。在崩壁上部回填夯實裂縫並注意排水等。

⑦ 我本科專業是資源勘查工程,13年考研打算考地質災害防治與風險評估這個方向,想考成都中科院山地災害所

1. 工程力學不難,吉林大學編制過一本工程力學,你可以參考一下,只要有版力學基礎的人,不會很權吃力。
2. 地質災害目前近幾年來說很熱門,國家也很重視,各個地方都在提地質災害防治的事,就業應該不簡簡單單是專業的問題。
3. 盡量考中科院所的研究生,待遇比較好。
4. 只要以前有學過力學的基礎課程,不會有太大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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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步驟

1.查明地質災害的特徵及致災的地質環境條件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不同於一般建築工程,它是控制地質作用和改造地質體的特殊工程。工程措施的選擇、工程布置、結構設計和施工要求等都要以地質災害的發育情況及其防治要求為依據,所以必須做好勘查工作,准確查明地質災害的特徵及致災的地質環境條件,包括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原因、變形機制、邊界、規模、活動狀態、穩定狀況、危險程度,以及所處的地質環境條件(如岩土體特性、地下水及降雨情況、地震情況等),並預測評價可能造成的危害(包括可能受災的人、物或設施的位置、數量、規模、價值及可遷移程度等)。

2.確定地質災害防治目標

地質災害防治目標包括形象目標和安全目標。形象目標是指防治對象的部位、范圍;安全目標是指經過工程防治所應達到的安全標准。明確防治目標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環節。

確定防治對象的范圍,一般應以致災地質作用的活動單元為界,作整體考慮,不宜隨便切割取捨。但在總體范圍內,則應視地質災害險情的輕重緩急劃分出重點與一般,或主要與次要的不同部位,並加以區別對待。

對於防治工程應達到的安全標准,應根據所欲保護的受災對象的重要性及可撤離程度,國家的財力水平和有關的工程規范合理確定。關鍵是適度,既不能標准過低、治而無效,又不能過分追求高標准,浪費國家資金。但對一個防治對象的不同部位或不同影響方面,也可以區別對待。

3.經多方案比選確定防治工程方案

對任何一處地質災害的防治,為達到穩定變形地質體和控制致災地質作用的目的,常有多種工程方案可供選用。工程方案的選擇是否合理常常影響到防治工程的效益。因此,必須進行多方案的慎重比選,從中選出最好的方案。方案比選的依據是地質有效性、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所謂地質有效性,是指能有效地達到穩定變形地質體或控制致災地質作用的目的,而又不會引起其他不良地質後果。所謂技術可行性,是指在技術方法、施工設備、材料及施工條件等方面不存在大的困難。經濟合理性是指投資相對較低,較易承受。這三者要相互結合,綜合考慮。對於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需進行專門的可行性論證。

4.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選擇合適的施工方法,既能順利地完成本身的施工任務,又不至於因施工擾動而對變形地質體造成新的破壞。對每種新的或有破壞性的施工方法,採用之前都要進行方法(工藝)試驗。

施工程序包括防治工程總體的階段程序和具體防治工程單元的施工程序。每處防治工程的效果並不是都能一次性預見的,防治工程對變形地質體的長期擾動效應也不一定能很快暴露出來,有時需要通過局部或前期工程實踐才能有把握地確定下一步工程的做法。所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要分階段進行,以便根據前期效果修改後期工程設計。在施工中遇到地質情況與設計所預計的不同或發生新的變化時,應及時修改設計,使施工設計或工程結構設計能適應新的地質情況。

5.地質災害及其防治工程的監測

地質災害的發展情況需要通過監測才能較准確地掌握,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效果也需要通過監測對比才能反映出來。因此,必須重視和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工作,使之貫穿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始終。監測內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性質及防治措施而定,監測方法以經濟實用為原則。監測網一經建立,就要按預定計劃持之以恆地監測,並及時整理、分析監測資料,定期進行動態評價,發現險情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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