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是認識地球
A. 地質災害與人類發展之間的關系
減輕地質災害與可持續發展
張梁
摘要:闡述地質災害與可持續發展的辯證關系,指出地質災害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制約因素,但是,減輕地質災害也是發展,「減負等於加正」,在減災中獲取「加正」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為此,必須提高全社會的減災意識,推動減災社會化;實施減災系統工程進行綜合減災;開展減災示範區工作;綜合治理地質災害,保護地質環境;深入開展災害科學研究,提高社會的減災能力和水平。
關鍵詞:地質災害;可持續發展;減災社會化
中圖分類號:X22;P69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62(1999)04-0001-05
GEOLOGICAL HAZARD REDUC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Zhang Liang
(Chinese Academy of Land Resources Economics,Beijing 101149)
Abstract:The relation between geological hazards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s introced in this paper.Geological hazard is a factor restricting social and economic sustainable development.The rection of geological hazards means development,because recing negative number equals to increasing positive number.So the positive social,eonomic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 may be gained from recing geological hazards.Therefore,we must enhance the social consciousness to rece geological hazards,push forward the socialization of geological hazards rection,carry out the system engineering to rece geological hazards comprehensively,push forward the demonstration region of hazard work rection,control geological hazards comprehensively to protect geological environment.Deepen scientific researches to elevate social stability and level of geological hazards rection.
Key words:geological hazards;sustainable development;hazard rection socialization
1 減輕地質災害與可持續發展的辯證關系
我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是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從人口、社會和資源、環境、減災相互協調中推動經濟建設的發展,並在發展過程中帶動人口、資源和環境、災害問題的解決,逐步將高投入、高消耗、低產出和低效益的發展模式轉變成資源節約型的發展模式。同時,通過生產模式和生活方式的改變,重新確立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關系,推動和建立新的社會文明。可以看出,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減輕災害既有聯系,又不等同。環境保護、減輕災害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但不是它的全部。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是發展,但要求在保持資源和環境永續利用的前提下進行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系統離開資源與環境的依託,經濟將走向衰退;社會系統離開經濟系統的支撐,社會將走向原始;同樣,資源與環境系統離開發達的經濟和公平的社會,環境也將不能體現自身的價值;並且當環境破壞、災害發生,也沒有經濟能力和科學的機制使其環境質量得到恢復和改善。可持續發展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側重點,發達國家更多地是側重環境保護,減輕災害,而發展中國家必須以發展為核心,在發展中解決好環境保護、減輕災害問題。對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減輕災害問題尤其重要。據統計我國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20世紀50至60年代平均400~500億元,70至80年代平均500~600億元,進入90年代已增到1 000億元以上,1996年達到2 300億元左右。建國以來,截止1990年,因災害死亡人口約50餘萬人,直接經濟損失達28 000多億元(1990年價),平均約佔GNP的5.09%,財政收入的27.02%。巨大的災害損失,不僅直接造成了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而且沖擊了社會發展的各項事業。大量的調查研究證明,許多地區的貧窮、經濟落後、發展緩慢、生態環境惡化等均與自然災害相關。因此,為了保障社會可持續發展,必須減輕自然災害;為了增大減災力度,則有賴於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由此說明,減災是社會可持續發展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地質災害是自然災害之一。其中,地震災害是突發性最強、傷亡人口最多、對社會發展最具震懾力的地質災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面塌陷等災害的70%~80%是人類工程活動誘發的,1949~1990年,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億元,毀壞耕地8.7×104 hm2,死亡1萬人,年均死亡200餘人。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土地鹽漬化、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是生態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從某種意義上講,環境保護與減輕災害是不可分割的,減輕地質災害是可持續發展的保障。因此,減輕災害不僅是一個復雜的自然科學問題,也是一個極其嚴肅的社會科學問題,應從保障國家長治久安和促進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高度來認識減災事業。因為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口不斷增長且向城市集中;投資不斷增加並伴之採用新技術,而有時這種技術易於被破壞;不安全建築物,易遭破壞的重要設施和脆弱的生命線系統在大量增加;地區、國家乃至國際社會中公眾間的互相依存關系在增長,所有這些因素都使整個世界在自然災害面前變得更加脆弱。因此,要動員世界各國政府和民眾的共同參與,充分發揮科學技術和公共管理的作用,減輕社會易損性,保護社會可持續發展。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必然使社會財富增多。不難想像,同樣的災害強度可造成更大的損失;而且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由於人類生產與生活過程中減災意識淡薄又往往導致環境惡化、災害叢生,進而成為人為的災害源,從而又危害了人類與社會。因此,在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中,減輕地質—自然災害,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2 地質災害是可持續發展的制約因素
要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走可持續發展道路,首先,要使人們在思想上充分認識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在各自的崗位上自覺地貫徹、實施;其次,必須分析存在的不利於可持續發展的因素,提出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對策,制訂解決問題的措施。通常而言,實施可持續發展面臨的問題有:思想認識問題、人口問題、資源問題、環境問題、災害問題、發展不平衡問題、法制建設問題等。本文重點談論地質災害問題。
2.1 地質災害對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制約
歷史證明,大災對社會影響非常嚴重。如:清咸豐五年(1855年)黃河決口,河南不少州縣遭黃水漫淹,江蘇、山東、安徽等省災害頻仍。1856年人口年增殖率為-10.39‰,比上年減少人口477.3萬人,其中,江蘇省減少400萬人,安徽減少70萬人。1852~1871年為清朝第三次人口下降期,這是由於清軍與太平天國起義軍的戰爭、黃河第六次決口大遷徒及帝國主義軍隊攻陷京津等原因造成的綜合結果。清光緒三年(1877年),山西、河北、陝西、河南等省大旱,共計死亡1 300萬人。連年災荒和清政府的腐敗,引起人民的反抗,為清朝滅亡吹響了前奏曲。
建國以來,黨和政府對減災非常重視,並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自然災害對國民經濟也造成巨大的沖擊。例如:1976年唐山大地震,死亡24萬多人,直接經濟損失100億元,震撼了全中國,引起人們的極大惶恐。由於「文化大革命」和地震的雙重影響,使1976年前10個月全國生產普遍下降,財政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6.3%,國民收入下降2.7%,當年財政赤字29.6億元。1989年7月四川華鎣山滑坡發生前已經進行了調研,並制定了防治方案,只是由於1 000萬元經費難以籌集,未予實施。結果發生滑坡、泥石流,造成死亡259人,直接經濟損失1.2億元的慘劇。1998年,長江流域和嫩江、松花江流域的洪水災害,截止同年8月22日初步統計,全國受災面積0.21×108 hm3,成災面積0.13×108 hm2,受災人口2.23億人,死亡3 004人(其中,長江流域1 320人),倒塌房屋497萬間,估計直接經濟損失1 666億元。其中,以江西、湖南、湖北、黑龍江、內蒙古和吉林等省(區)受災最重。由於全黨、全軍、全國人民總動員,誓死保衛大堤,沒有造成決堤的重大災害,否則後果將不堪設想。此次抗洪搶險,引起全社會的普遍關注,全國人民捐錢捐物支援災區,可見災害對社會影響之巨大。
災害對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制約,體現在治理每次重大自然災害,為了安排災民的吃穿住行,國家要撥發大量救災救濟款,重建被災害摧毀的住房和公用設施;由於災害的影響,國家對原來的生產建設安排必須做重新調整,以克服因災區生產的停頓而造成對其他地區生產的負效應;國家在制訂來年國民經濟計劃時,對某些如農業、輕工業易受災害波動的行業計劃要作重新規劃等等。據統計,全國災害經濟損失與GDP之比,1989年為3.1%,1990年為3.3%,1991年為5.6%,1992年為3.2%。根據我國災害對社會影響的實際情況,超過3%即可視為災年,超過5%即為大災年,對全國社會發展有較大影響,需要國家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參加抗災、救災。更嚴重的自然災害還將引起社會動盪,甚至動亂。
2.2 地質災害對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制約
大量資料證明,人類的繁榮區與災害區共存,社會經濟的發展與災害的增長同步。災害經濟損失與經濟發展之間存在著一定的關系,經濟發展速度快,災害損失也相應增大。災害最嚴重的地區與人口、經濟最發達的地區基本重合,這與災害對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制約有一定的關系。例如:我國鐵路沿線分布有大中型滑坡1 000餘處,平均每年中斷交通運輸44次,中斷行車800 h以上,經濟損失近億元,每年投入整修費6 600萬元。鐵路沿線有泥石流溝1 386條,受危害鐵路3 000 km以上,每年所用的復舊費和整治工程費達7 000餘萬元。有近千座水電站及數百座水庫受到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的嚴重威脅,僅雲南一省已毀壞水電站360餘座、水庫50餘座。現在全國已有60餘個城市發生了地面沉降,300個縣(市)發現地裂縫1 000餘處,其中,最嚴重的是西安,年經濟損失數億元。全國有18個省區發現地面塌陷2 800處。這些地質災害主要是破壞了可持續發展的條件,使地面標高降低、地面凹凸不平,破壞了土地,降低了其使用價值;對已有建築物和各種基礎設施造成了嚴重破壞。緩變性地質災害對環境的破壞也日益嚴重。我國水土流失面積已達179×104 km2,每年流失土壤50×108 t,經濟損失20~30億元,並導致下遊河道和水庫淤積與洪水。荒漠化土地已達262.2×104 km2,占國土陸地面積27.3%,是耕地總面積的2倍,且以每年2 460 km2的速度擴展,估計年經濟損失20~30億元。我國財政收入減少的「波谷」年份,多為自然災害嚴重的年份,可見災害對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制約是很大的。
事實證明,地區貧困與區域環境惡劣和各種自然災害的影響有關。嚴重的自然災害必然制約和困擾著這些地區的經濟發展,並成為貧困的重要客觀原因。從全國范圍來看,陝、甘、寧、青等省區的貧困地區較多,是與本區的旱災重而多,且地震、滑坡、泥石流、暴雨等災害嚴重有很大關系。據歷史考證,這些地區在3 000年以前,曾遍布茂密的森林和廣闊的草原,周代時森林覆蓋率尚達50%。由於人口增加和毀林開荒的結果,至1949年森林覆蓋率降至10%,甚至3%,致使水土大量流失,河流淤塞,乾旱、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增多,糧食減產。為了滿足人口的增長需要,於是又變本加厲地毀林開荒,以至造成「越開越窮,越窮越開」的惡性循環,終成貧困地區。綜觀自然災害影響的方方面面:從人口傷亡到社會各界的心理影響;從直接經濟損失到間接經濟損失和衍生災害損失;從構築物的破壞到生態環境的影響;從災區的損失到社會經濟功能的損傷等,均充分表明自然災害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
2.3 減輕地質災害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
減災是一項戰略性的社會發展事業,減災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減負等於加正」,減災也是發展,在「減災」中可獲取「加正」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盡管我國政府重視了減災工作,但自然災害的損失仍在以接近、甚至超過經濟發展的速度增長,對此,人們不能不清醒地認識到,為獲取經濟發展的實際效益,就不能不把減輕災害損失提到重要位置。
近40年來我國興建了大量的防洪工程,投入巨資,也相應取得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全國7大江河流域1949年至1987年防洪工程投資總額為240億元,而產生的直接經濟效益為3 191億元,資金投入與經濟效益之比為1∶13.3,扣除負效益後這一比例為1∶13,再扣除投勞折資後這一比例為1∶7.8。而近年來水災經濟研究者普遍認同的資金投入與經濟效益之比為1∶10。地質災害經濟研究者研究結果顯示,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資金投入與經濟效益之比為1∶20。1988年上海加修了防潮堤,經受了9216號台風風暴潮的考驗。這一次風暴潮給我國沿海造成了90餘億元的經濟損失,而上海僅損失了300萬元。相反的例子是遼河洪水,1964年鐵嶺水文站洪峰流量達3 100 m3/s,當時水位只有59.12 m,損失不過1億元;而1985年洪水首次洪峰流量只有1 710 m3/s,由於河道多年沒有維修,加之人為設障,以致損失達47億元。
從上述實例可以看出,自然災害是可持續發展的制約因素,減輕自然災害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我國40多年來的減災實踐給國家挽回了數千億元的經濟損失,為我國經濟發展、社會安定、人民安居樂業創造了美好條件。
一個國家對於自然災害的防治與減輕所表現的行為與效能,已成為評價其政府和社會的工作與進步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志。我國政府對各類自然災害的預防、求援和重建工作十分重視,提出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取得了一定的減災效果。1975年我國地震工作者成功地預報了海城地震,僅死亡1 000人,估計減少死亡萬餘人。長江沿岸歷史上發生過多次大滑坡,造成大量人員傷亡;而1985年6月12日新灘發生特大滑坡,1 300×104 m3土石從800 m高處滑入長江,但由於預報准確,撤離及時,無一人死亡。1998年長江及嫩江、松花江流域特大洪水,由於黨中央總動員,全黨、全軍、全國人民全力支持,百萬軍民誓死保衛大堤,抗洪搶險,沒有造成潰堤、決堤等重大災害。我國黨和政府的工作能力,中華民族的自強、自立精神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贊譽。對於自然災害的發生:有準備和無准備大不一樣;有意識和無意識大不一樣;有保險和無保險大不一樣;有減災防災措施和無任何措施大不一樣。因此,任其災害發展則制約可持續發展,而主動減輕災害就能保障可持續發展。
3 對策建議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所有的物質運動,對於人類都有正反兩個方面的作用,既造福也可為害。如果我們承認事物的雙重性,那麼地球、生物、環境、人類、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在為人類生存和發展創造有利條件的同時,也必然在另一方面帶來災害,而減輕災害,改善環境造福於人類,就可以保障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1) 必須提高全社會的減災意識,推動減災社會化: 減輕災害是全社會的協調行動,為取得減災的綜合效益,必須提高全社會的減災意識,推動減災工作的社會化,需要制定國家、部門和地方的減災規劃,動員全社會的參與。
(2) 實施減災系統工程,進行綜合減災: 減輕災害是一項系統工程,包括監測、預報、評估、防災、抗災、救災、安置與恢復,宣傳與立法,保險與基金,規劃與指導等項。減災系統工程的制定要與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相協調,突出農業與城市兩大減災重點,充分發揮科技的先導作用和社會各種減災力量的聯合作用,進行綜合減災。
(3) 開展減災示範區工作: 為了研究減災的方法、技術,總結減災經驗,推動全國減災工作的開展,應選擇多災頻發的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重點地區作為減災示範區,在保證這些地區經濟發展的同時,探索系統減災經驗,再向全國普遍推廣。
(4) 綜合治理地質災害,保護地質環境: 實施建設項目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堅持「開發利用與保護環境並重」和「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誰利用誰補償」的方針。加大地質災害防治投資力度,重大地質災害體的治理與國土開發整治相結合,統籌規劃綜合治理。
(5) 深入開發災害科學研究,提高社會減災的能力和水平: 減輕災害是一項系統工程,其中,每一項都需要高新技術的支持和高水平災害科學理論的指導,只有提高災害科學研究的水平,才能提高社會的減災能力。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項目(99BJL047)部分成果。
作者簡介:張梁,男,56歲。研究員。主要從事地質環境經濟、地質災害經濟等研究工作。曾主持國家、省部級科研項目20餘項,獲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3項,四等獎3項。發表論文30餘篇,出版專著4部。地礦部「八五」科技先進個人。
作者單位:張梁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北京 101149
參考文獻
〔1〕 中國21世紀議程管理中心.「中國21世紀議程」高級國際圓桌會議文集〔C〕.北京:科學出版社,1995.
〔2〕 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M〕.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4.
〔3〕 三委自然災害綜合研究組.中國減災社會化的探索與推動〔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6.
〔4〕 高文學.中國自然災害史(總論)〔M〕.北京:地震出版社,1997.
B. 什麼是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是指由於自然地質作用或人為地質作用,使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從而導致人類生命、物質財富造成損失的事件。例如,崩塌、滑坡、岩爆、泥石流、地裂縫、地面沉降和塌陷、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層自燃、黃土濕陷、岩土膨脹、沙土液化、土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等。
地質災害廣泛存在於我們的生活中,它給我們的生產、生活造成了諸多的不便,同時,也給我們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因此,在認識了解地質災害的過程中,我們不僅要認識地質災害本身,還要了解掌握地質災害的成因、觀測、分類、預防,以及地質災害的救援知識,以便為我們科學的預防和救援打下堅實的基礎。
地質災害一般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大類。因為發生災害的地理環境不同,所以治理災害的方法和減災措施也有所差別。近年來為深入研究,又把地質災害分為山地地質災害、平原地質災害和城市地質災害等。
地質災害根據其主導動力成因具體分為內動力地質災害,包括地震、火山、構造沉降、構造地裂縫、岩爆等;外動力地質災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人為動力地質災害,包括水庫誘發地震、抽水塌陷、礦區采空塌陷等。實踐表明,單一成因的地質災害較少,復合型地質災害較多。
根據地質災害成災動態特徵可分為突發型地質災害——發生突然,過程短暫的地質災害,主要包括地震、火山、煤瓦斯突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緩發型地質災害(或累進型地質災害)——發生過程比較緩慢,具有累進性特徵的地質災害,主要包括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地鹽漬化、海水入侵等。
根據地質災害發生的自然地理位置可分為山地地質災害,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質災害,主要包括地面沉降、土地鹽漬化等;濱海地質災害,主要包括海水入侵、海岸侵蝕等;海洋地質災害,主要包括海底滑坡等;城市地質災害,主要為地面沉降和塌陷以及地裂縫等。
根據與社會經濟關系可分為城市地質災害、礦區地質災害、農業地質災害、工程地質災害等。
地質災害的普查是在正確認識各種地質災害的基礎上,對一個特定區域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的全面排查,進而有效地進行預防和治理。它是地質災害預防的前提。
所謂地質災害防治是指對由於自然作用或人為因素誘發的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現象,通過有效的地質工程手段,改變這些地質災害產生的過程,以達到減輕或防止災害發生的目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按照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進行。
各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區域:城市、農村和其他人口集中居住區,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重點工程設施,主要河流,交通干線,重點經濟技術開發區,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等。
研究地質災害的最終目的是減少地質災害發生對人們造成的損失,然而有效地預防又離不開不間斷的、准確有效的觀測,所以觀測在地質災害防治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常用的方法有簡易監測法和精密觀測法。
簡易監測法有定期目視檢查和安裝簡易監測設施進行監測兩種。定期目視檢查要求監測責任人定期目視檢查或在暴雨天氣時目視檢查,監測地質災害有無異常變化,例如,建築物變形情況、地面裂縫的發生發展情況以及地下水異常變化等。
安裝簡易監測設施要求在監測地災點敏感變化部位(如滑坡前緣或後緣裂縫處)設立簡易固定標尺(如打入木樁或釘繩法、貼紙法)或用水泥砂漿貼片等觀測坡體滑移變化情況。
儀器精密監測主要分為水平與垂直位移監測(包括深部位移監測和孔隙水壓力、地應力監測等),主要針對需花費較大資金進行治理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此類監測工作一般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技術人員承擔。
分析地質災害的成因、給地質災害進行分類、地質災害的普查等都是在災害沒有發生前進行的一系列為減災減損採取的措施。但是當地質災害發生以後,我們不但要進行正確的治理,還必須有有效的營救機制。地質災害的營救要以科學發展觀理論為指導,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
我國地域遼闊,地理和地質條件都很復雜,地質災害種類多、分布廣、影響大,占各種自然災害的1/4。平均每年因地質災害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達75億~120億元,特別是一旦發生地震等重大災害,其損失就會更大。
地震是各種地質災害中破壞性最大的一種。我國地處歐亞地震帶與環太平洋地震帶之間,是歐亞板塊與太平洋板塊、印度洋板塊的接觸及俯沖帶,構造活動劇烈,地震頻繁。從20世紀初到1988年,我國發生6級以上的地震655次,其中8級以上的9次。20世紀以來,全球發生7級以上地震1272次,死亡人數超過百萬,其中,我國地震佔10%,死亡人數佔一半以上。1976年唐山地震,建築物幾乎全被破壞,人員傷亡多達40萬。
崩塌、滑坡、泥石流也是破壞性很大的地質災害,在我國山區、高原廣泛出現,西北、西南地區更多。僅四川,近10年來就達數萬次,死亡2500多人,經濟損失達20多億元。
地面沉降和塌陷,是沿海和東部地區出現較多的地質災害。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和大城市,影響嚴重,不可低估。上海、天津地面沉降最大累計達2米多,對人民生活和經濟發展造成重大威脅。
我國地質災害發展趨勢:次數增多,損失日益加重,面積越來越大。造成地質災害的原因很多,其中,人為的因素相當重要。據分析,全國50%以上的地質災害的發生與人類活動有關。由於人類不按客觀規律進行經濟、軍事、生產活動,嚴重破壞地質環境,加劇了災害的發生。缺乏科學規劃、對自然資源掠奪性開發、亂挖濫采、亂棄廢渣、過量抽取地下水等,都會引發地質災害。在缺乏科學論證和科學決策的情況下興修水庫,鋪設鐵路,修建公路或其他大型工程,不僅影響工程質量,而且會誘發地質災害。事實告訴我們:一旦人類活動破壞了環境,要想重新建立起來需要付出更昂貴的代價,甚至比當初想在經濟活動中獲得的價值還要多得多,如寶成鐵路建成後,每年要支出大量經費維修路基,僅1987年的投資費用,就相當於當年建路費用的50%。
C. 如何認識地球系統與自然災害的關系
天循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
D. 地質災害和地貌災害有什麼區別與聯系
地質災害按類型應該可以分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成因有多個因素,比如地貌因素,降雨因素,地質條件背景因素,人為擾動因素等。地貌是地災的致災因素之一。
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它的主要類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震等等。
滑 坡:是指斜坡上的岩體由於某種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向下滑動的現象。
崩 塌:是指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體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脫離母體崩落、滾動堆積在坡腳的地質現象。
泥石流:是山區特有的一種自然現象。它是由於降水而形成的一種帶大量泥沙、石塊等固體物質條件的特殊洪流。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並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現象。
滑坡發生的前兆:1、泉水復活;2、土體上隆;3、岩石開裂或被剪切擠壓的音響;4、坍塌和鬆弛;5、變形發生突變;6、裂縫急劇擴張;7、動物異常驚恐、植物正常生長發生變化。
泥石流的識別:中游溝身長不對稱,參差不齊;溝槽中構成跌水;形成多級階地等
地面塌陷的前兆:泉、井的異常變化;地面變形;建築物作響、傾斜、開裂;地面積水引起地面冒氣泡、水泡、旋流等;植物變態;動物驚恐。
滑坡、崩塌、泥石流三者除了相互區別外,常常還具有相互聯系、相互轉化和不可分割的密切關系。
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是人類依賴的自然界中所發生的異常現象,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觸目驚心的。它們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發、泥石流、海嘯、台風、洪水等突發性災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乾旱、海岸線變化等在較長時間中才能逐漸顯現的漸變性災害;還有臭氧層變化、水體污染、水土流失、酸雨等人類活動導致的環境災害。這些自然災害和環境破壞之間又有著復雜的相互聯系。人類要從科學的意義上認識這些災害的發生、發展以及盡可能減小它們所造成的危害,已是國際社會的一個共同主題。
地球上的自然變異,包括人類活動誘發的自然變異,無時無地不在發生,高低溫試驗箱當這種變異給人類社會帶來危害時,即構成自然災害。因為它給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損害,包括以勞動為媒介的人與自然之間,以及與之相關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災害都是消極的或破壞的作用。所以說,自然災害是人與自然矛盾的一種表現形式,具有自然和社會兩重屬性,是人類過去、現在、將來所面對的最嚴峻的挑戰之一。
世界范圍內重大的突發性自然災害包括:旱災、洪澇、台風、風暴潮、凍害、雹災、海嘯、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災、農林病蟲害等。
中國自然災害種類繁多。地震、台風、暴雨、洪水、內澇、高溫、雷電、大霧、灰霾、泥石流、山體滑坡、海嘯、道路結冰、龍卷風、冰雹、暴風雪、崩塌、地面塌陷、沙塵暴等等,每年都要在全國和局部地區發生,造成大范圍的損害或局部地區的毀滅性打擊。
E. 急…地質災害和自然災害分別有什麼兩者有什麼區別
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它的主要類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震等等。
滑 坡:是指斜坡上的岩體由於某種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向下滑動的現象。
崩 塌:是指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體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脫離母體崩落、滾動堆積在坡腳的地質現象。
泥石流:是山區特有的一種自然現象。它是由於降水而形成的一種帶大量泥沙、石塊等固體物質條件的特殊洪流。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並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現象。
滑坡發生的前兆:1、泉水復活;2、土體上隆;3、岩石開裂或被剪切擠壓的音響;4、坍塌和鬆弛;5、變形發生突變;6、裂縫急劇擴張;7、動物異常驚恐、植物正常生長發生變化。
泥石流的識別:中游溝身長不對稱,參差不齊;溝槽中構成跌水;形成多級階地等
地面塌陷的前兆:泉、井的異常變化;地面變形;建築物作響、傾斜、開裂;地面積水引起地面冒氣泡、水泡、旋流等;植物變態;動物驚恐。
滑坡、崩塌、泥石流三者除了相互區別外,常常還具有相互聯系、相互轉化和不可分割的密切關系。
1、滑坡與崩塌的關系
滑坡和崩塌如同孿生姐妹,甚至有著無法分割的聯系。它們常常相伴而生,產生於相同的地質構造環境中和相同的地層岩性構造條件下,且有著相同的觸發因素,容易產生滑坡的地帶也是崩塌的易發區。例如寶成鐵路寶雞?綿陽段,即是滑坡和崩塌多發區。崩塌可轉化為滑坡:一個地方長期不斷地發生崩塌,其積累的大量崩塌堆積體在一定條件下可生成滑坡;有時崩塌在運動過程中直接轉化為滑坡運動,且這種轉化是比較常見。有時岩土體的重力運動形式介於崩塌式運動和滑坡式運動之間,以至人們無法區別此運動是崩塌還是滑坡。因此地質科學工作者稱此為滑坡式崩塌,或崩塌型滑坡、崩塌、滑坡在一定條件下可互相誘發、互相轉化:崩塌體擊落在老滑坡體或鬆散不穩定堆積體上部,在崩塌的重力沖擊下,有時可使老滑坡復活或產生新滑坡。滑坡在向下滑動過程中若地形突然變陡,滑體就會由滑動轉為墜落,即滑坡轉化為崩塌。有時,由於滑坡後緣產生了許多裂縫,因而滑坡發生後其高陡的後壁會不斷的發生崩塌。另外,滑坡和崩塌也有著相同的次生災害和相似的發生前兆。
2、滑坡、崩塌與泥石流的關系
滑坡、崩塌與泥石流的關系也十分密切、易發生滑坡、崩塌的區域也易發生泥石流,只不過泥石流的暴發多了一項必不可少的水源條件。再者,崩塌和滑坡的物質經常是泥石流的重要固體物質來源。滑坡、崩塌還常常在運動過程中直接轉化為泥石流,或者滑坡、崩塌發生一段時間後,其堆積物在一定的水源條件下生成泥石流。即泥石流是滑坡和崩塌的次生災害。泥石流與滑坡、崩塌有著許多相同的促發因素。
影響泥石流形成的因素很多也很復雜。它們包括岩性構造、地形地貌、土層植被、水文條件、氣候降雨等。泥石流既然是泥、沙、石塊與水體組合在一起並沿一定的溝床運(流)動的流動體,那麼其形成就要具備三項條件,即水體、固體碎屑物及一定的斜坡地形和溝谷,三者缺一不可。水體主要源自暴雨、水庫潰決、冰雪融化等。固體碎屑物來自於山體崩塌、滑坡、岩石表層剝落、水土流失、古老泥石流的堆積物及由人類經濟活動,如濫伐山林、開礦築路等形成的碎屑物。其地形條件則是自然界經長期地質構造運動形成的高差大、坡度陡的坡谷地形。
當具備了泥石流發生的三項條件,泥石流又是如何形成暴發的呢?一般有三種形式:
(1)地表水在溝谷的中上段侵潤沖蝕溝床物質,隨沖蝕強度加大,溝內某些薄弱段塊石等固體物松動、失穩,被猛烈掀揭、鏟刮,並與水流攪拌而形成泥石流。
(2)山坡坡面土層在暴雨的浸潤擊打下,土體失穩,沿斜坡下滑並與水體混合,侵蝕下切而形成懸掛於陡坡上的坡面泥石流。北京山區農民常稱之為「水鼓」、「龍扒掌」。
(3)溝源崩、滑坡土體觸發溝床物質活動形成泥石流。既崩、滑體便發生潰決,強烈沖擊並帶動溝床固體碎屑物的活動而形成泥石流。
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是人類依賴的自然界中所發生的異常現象,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觸目驚心的。它們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發、泥石流、海嘯、台風、洪水等突發性災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乾旱、海岸線變化等在較長時間中才能逐漸顯現的漸變性災害;還有臭氧層變化、水體污染、水土流失、酸雨等人類活動導致的環境災害。這些自然災害和環境破壞之間又有著復雜的相互聯系。人類要從科學的意義上認識這些災害的發生、發展以及盡可能減小它們所造成的危害,已是國際社會的一個共同主題。
地球上的自然變異,包括人類活動誘發的自然變異,無時無地不在發生,高低溫試驗箱當這種變異給人類社會帶來危害時,即構成自然災害。因為它給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損害,包括以勞動為媒介的人與自然之間,以及與之相關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災害都是消極的或破壞的作用。所以說,自然災害是人與自然矛盾的一種表現形式,具有自然和社會兩重屬性,是人類過去、現在、將來所面對的最嚴峻的挑戰之一。
世界范圍內重大的突發性自然災害包括:旱災、洪澇、台風、風暴潮、凍害、雹災、海嘯、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災、農林病蟲害等。
中國自然災害種類繁多。地震、台風、暴雨、洪水、內澇、高溫、雷電、大霧、灰霾、泥石流、山體滑坡、海嘯、道路結冰、龍卷風、冰雹、暴風雪、崩塌、地面塌陷、沙塵暴等等,每年都要在全國和局部地區發生,造成大范圍的損害或局部地區的毀滅性打擊。
[編輯本段]自然災害的形成與發展
凡危害動植物的各類事件通稱之為災害。縱觀人類的歷史可以看出,災害的發生原因主要有二個:一是自然變異,二是人為影響。因此,通常把以自然變異為主因的災害稱之為自然災害,如地震、風暴,海嘯;將以人為影響為主因的災害稱之為人為災害,如人為引起的火災、交通事故和酸雨等。
自然災害形成的過程有長有短,有緩有急。有些自然災害,當致災因素的變化超過一定強度時,就會在幾天、幾小時甚至幾分、幾秒鍾內表現為災害行為,像火山爆發,地震、洪水、颶風、風暴潮、冰雹等,這類災害稱為突發性自然災害。旱災、農作物和森林的病、蟲、草害等,雖然一般要在幾個月的時間內成災,但災害的形成和結束仍然比較快速、明顯,所以也把它們列入突發性自然災害。另外還有一些自然災害是在致災因素長期發展的情況下,逐漸顯現成災的,如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環境惡化等,這類災害通常要幾年或更長時間的發展,則稱之為緩發性自然災害。
許多自然災害,特別是等級高、強度大的自然災害發生以後,常常誘發出一連串的其他災害接連發生,這種現象叫災害鏈。災害鏈中最早發生的起作用的災害稱為原生災害;而由原生災害所誘導出來的災害則稱為次生災害。自然災害發生之後,破壞了人類生存的和諧條件,由此還可以導生出一系列其它災害,這些災害泛稱為衍生災害。如大旱之後,地表與淺部淡水極度匱乏,迫使人們飲用深層含氟量較高的地下水,從而導致了氟病,這些都稱為衍生災害。
當然,災害的過程往往是很復雜的,有時候一種災害可由幾種災因引起,或者一種災害因會同時引起好幾種不同的災害。這時,災害類型的確定就要根據起主導作用的災因和其主要表現形式而定。
[編輯本段]自然災害的特徵
突然、是不可預測的。自然災害通常是劇烈的,其破壞力極大。持續時間有長有短。災難包括了很多因素,它們會引起受傷和死亡,巨大的財產損失以及相當程度的混亂。一次災難事件持續時間越長,受害者受到的威脅就越大,事件的影響也就越大。另一個影響災難程度的主要特徵,是人們是否獲得了足夠的預警。
自然災害有許多重要的特徵,它們突然、有力,無法控制,引起破壞和混亂,通常很短暫,有最低點,有時可以預報。
[編輯本段]自然災害的影響
災難影響行為和精神健康的方式有多種:
⑴災難會帶來實質性的創傷和精神障礙;
⑵絕大多數的痛苦在災後一兩年內消失,人們能夠自我調整;
⑶由災難引起的慢性精神障礙非常少見;
⑷有些災難的整體影響可能是正面的,因為它可能會增加社會的凝聚力;
⑸災難擾亂了組織、家庭以及個體生活。
自然災害會引起壓力、焦慮、壓抑以及其它情緒和知覺問題。影響的時間以及為什麼有些人不能盡快適應仍然是未知數。在洪水、龍卷風、颶風以及其它自然災害過後,受害者表現出惡念、焦慮、壓抑和其它情緒問題,這些問題可以持續一年。
一種極度的災難的持續效果,稱為創傷後應激障礙,即經歷了創傷以後,持續的、不必要的、無法控制的無關事件的念頭,強烈的避免提及事件的願望,睡眠障礙,社會退縮以及強烈警覺的焦慮障礙。
[編輯本段]中國的自然災害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種類最多的國家,其中對我國影響最大的自然災害有七大類。
1、氣象災害
氣象災害有20餘種,主要有以下種類:
(1)暴雨:山洪暴發、河水泛濫、城市積水;
(2)雨澇:內澇、漬水;
(3)乾旱:農業、林業、草原的旱災,工業、城市、農村缺水;
(4)乾熱風:乾旱風、焚風;
(5)高溫、熱浪:酷暑高溫、人體疾病、灼傷、作物逼熟;
(6)熱帶氣旋:狂風、暴雨、洪水;
(7)冷害:由於強降溫和氣溫低造成作物、牲畜、果樹受害;
(8)凍害:霜凍,作物、牲畜凍害,水管、油管凍壞;
(9)凍雨:電線、樹枝、路面結冰;
(10)結冰:河面、湖面、海面封凍,雨雪後路面結冰;
(11)雪害:暴風雪、積雪;
(12)雹害:毀壞莊稼、破壞房屋;
(13)風害:倒樹、倒房、翻車、翻船;
(14)龍卷風:局部毀壞性災害;
(15)雷電:雷擊傷亡;
(16)連陰雨(淫雨):對作物生長發育不利、糧食霉變等;
(17)濃霧:人體疾病、交通受阻;
(18)低空風切變:(飛機)航空失事;
(19)酸雨:作物等受害。
2、海洋災害
海洋災害主要有如下種類:
(1)風暴潮:包括台風風暴潮、溫帶風暴潮;
(2)海嘯:分遙海嘯與本地海嘯2種;
(3)海浪:包括風浪、涌浪和近岸浪3種,就其成因而言又分台風浪、氣旋浪;
(4)海水;
(5)赤潮;
(6)海岸帶災害:如海岸侵蝕、滑坡、土地鹽鹼化、海水污染等;
(7)厄爾尼諾的危害。
3、洪水災害
(1)暴雨災害;
(2)山洪;
(3)融雪洪水;
(4)冰凌洪水;
(5)潰壩洪水;
(6)泥石流與水泥流洪水。
4、地震災害
(1)構造地震;
(2)陷落地震;
(3)礦山地震;
(4)水庫地震等;
5、農作物生物災害
(1)農作物病害:主要有水稻病害240多種,小麥病害50種,玉米病害40多種,
棉花病害40多種及大豆、花生、麻類等多種病害;
(2)農作物蟲害;主要有水稻蟲害252種,水麥蟲害100多種,玉米蟲害52種,棉
花蟲害300多種,及其它各種作物的多種蟲害;
(3)農作物草害:約8000多種;
(4)鼠害。
6、森林生物災害
(1)森林病害:2918種;
(2)森林蟲害:5020種;
(3)森林鼠害:160餘種。
7、森林火災
國家科委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自然災害綜合研究組將自然災害分為七大類: 氣象災害、海洋災害、洪水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災害、農作物生物災害和森林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但與我們日常生活關系密切的災害主要有:
一、地質災害
自然變異和人為的作用都可能導致地質環境或地質體發生變化,當這種變化達到一定程度時,所產生的諸如滑坡、泥石流、地面下降、地面塌陷、岩石膨脹、沙土液化、土地凍融、土壤鹽漬化、土地沙漠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後果,會給人類和社會造成危害。將這種現象稱為地質危害。地質危害也包括派生的災害。
(一) 泥石流。泥石流是在山區溝谷中,因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發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塊的特殊洪流。
泥石流的形成: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陡峻的便於集水、集物的地形地貌;豐富的鬆散物質;短時間內有大量的水源。
泥石流按期物質成分可分為三類:由大量粘性土和粒徑不等的砂粒、石塊組成的叫泥石流;以粘性土為主,含少量粘粒、石塊、粘度大,成稠泥狀的叫泥石流;由水和大小不等的砂粒、石塊組成的叫水石流。
泥石流的危害:對居民點的危害;對公路、鐵路的危害;對水利、水電工程的危害;對礦山的危害;
(二) 滑坡。滑坡上的岩石山體由於種種原因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地向下滑動的現象叫滑坡。俗稱「走山」「跨山」「土溜」等。
滑坡的條件:斜坡岩、土只有被各種構造面切割分離成部連續狀態時,才可能具備向下滑動的條件。
滑坡的活動強度:主要與滑坡的規模、滑坡速度、滑坡距離及其蓄積的位能和產生的動能有關。
滑坡的活動時間:主要與誘發滑坡的各種外界因素有關,如地震、降雨、凍融、海嘯、風暴潮及人類活動等。
(三) 崩塌。崩塌也叫崩落、垮塌或塌方,是陡坡上的岩體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脫離母體崩落、滾動、堆積在坡腳(或溝岩)的地質現象。
按崩塌體物質的組成,崩塌可分為土甭和岩崩兩大類。
崩塌的活動時間:崩塌一般發生在暴雨及較長時間連續降雨過程中或稍後一段時間;強烈地過程中;開挖坡腳過程中之中或稍後一段時間;水庫蓄水初期及河流洪峰期;強烈的機械振動及大爆破之後。
崩塌的地域性:西南地區為我國崩塌分布的主要地區。
(四)地面下沉。地面下沉是由於長期乾旱,使地下水位降低,加之過量開采地下水等導致的地殼變形現象。
(五)地震。地震是一種破壞力極大的自然災害。除了地震直接引起的山崩、地裂、房倒屋塌之外,還會引起火災、水災、爆炸、滑坡、泥石流、毒氣蔓延、瘟疫等次生災害。
二、 洪澇及其它災害
(一) 雨澇。雨澇是指大范圍的暴雨或特大暴雨所造成的山洪暴發,江河水位陡漲,洪水泛濫,致使農田、房舍、人畜及交通設施等遭到淹沒的洪澇災害,以及低地積水難排,造成作物減產失收的漬澇災害。
(二) 洪水。洪水災害是指水流脫離水道或人工的限制並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現象。
(三) 凌汛災害。凌汛災害是因冰凌對水流產生阻力而引起江河水位明顯上漲並引起災害的現象。
(四) 地震災害。地震水災是指因地震而誘發的滑坡堵塞河流或震垮堤壩造成的洪水災害。
三、大風災害。風力達到足以危害人們的生產活動、經濟建設和日常生活的風,成為大風。
大風的危害:危害性大風主要指台風、寒潮大風、雷暴大風、龍卷風。
根據大風對農業生產的影響,可歸納為機械損傷、風蝕、生理危害、影響農牧業生產活動等幾個方面。台風在大風危害中的破壞力最為突出。
四、熱帶氣旋災害。熱帶氣旋是一種發生在熱帶或副熱帶海洋上的氣旋性渦旋。
強烈的熱帶氣旋伴有狂風、暴雨、巨浪、風暴潮,活動范圍很廣,具有很強的破壞力,是一種重要的災害性天氣系統。我國是世界上少數幾個受熱帶氣旋嚴重影響的國家之一。
五、冰雹災害。冰雹是從發展強盛的積雨雲中降落到地面的冰塊或冰球。據冰雹大小及其破壞程度,可江寶還分為輕雹害、中雹害和重雹害三級。我國是世界上雹災較多的國家之一。
六、海洋災害
(一) 風暴潮。來自高緯地帶的冷空氣與來自海上的熱帶氣旋通過交互影響,使沿海大風與巨浪接連發生,因此形成風暴潮。西太平洋是生產風暴潮最多的地區。
風暴潮的類型:台風型;冷高壓配合黃、渤海氣旋型;橫向冷高壓型;強孤立黃、渤海氣旋型;強蒙古低壓型;
風暴潮災害的空間分布。我國的風暴潮遍及沿海各地,但主要集中的地段從北到南是:萊州灣;江蘇小洋河口至浙江的德海門;溫州、台州、沙埕至閩江口;廣東汕頭至珠江口;雷州半島東岸及海南島東北部沿海。
(二) 災害性海浪。在海上引起災害的海浪叫災害性海浪。
災害性海浪的形成:由台風、溫帶氣旋、寒潮等天氣系統引起並在強風作用下形成的。
災害性海浪按天氣系統類型:冷高壓型(也稱寒潮型);台風型;氣旋型;冷高壓與氣旋配合型。
(三) 海冰。海冰是有害水凍結而成的,也包括流入海洋的河冰和冰山等。海冰是極地海域和某些高緯度區域是突出的海洋災害之一。
海冰造成的災害。推倒海上石油平台,破壞海洋工程設施、航道設施,或撞壞船舶造成重大海難;阻礙船舶航行,損壞螺旋槳或船體,並實施其失去航行能力。海冰封鎖港灣,使港口不能正常運作或大量增加使用破冰船破冰引航的費用;使漁業休漁期過長和破壞還是養殖設施、場地等,造成經濟損失。
海冰災害主要出現特點:我國冬季易於結冰的渤海、黃海北部和遼東半島沿海海域,以及山東半島部分海灣。
(四) 海嘯。海嘯主要是太平洋沿岸國家遭受的由於猛烈的地震所引起的海洋災害。
海嘯形成的條件:引起海嘯的海底地震震源較淺,一般要小於20公里至50公里;震級一般在里氏震級的6.5以上;必須有海底的大面積垂直運動;發生海底地震的海區要有一定的水深,尤其是橫跨大洋的大海嘯,一般水深都在1000米以上。
海嘯的危害:海嘯在濱海區域的表現形式是海水陡漲,驟然形成向岸行進的「水牆」,並伴隨著隆隆巨響,瞬時侵入濱海陸地,吞沒良田和城鎮、村莊,然後還海水又驟然退去,或先退後漲,有時反復多次,對人類造成生命財產的巨大損失。
(五) 赤潮。赤潮的概念:赤潮是因海水中一些微小的浮游植物、原生動物或細菌,在一定地環境條件下突發性的增值,引起一定范圍內在一段時間中的海水變色現象。
赤潮的危害:引起海洋異變,局部中斷海洋食物鏈,威脅海洋生物的生存;有些赤潮生物的體外排泄或死亡後分解的粘液,翻蓋海洋動物濾食和呼吸,從而使其窒息死亡。或赤潮生物所含毒素被海洋動物攝食後造成魚、蝦、貝類等中毒死亡。有的還會使脊椎動物和人類在食用後中毒死亡;在以下幾節中,我們將對幾種常見的,危害面積大的自然災害進行介紹,同時介紹一些防災救災的措施。
七、其它災害
除了地震、洪水、台風、瘟疫等災害嚴重影響了我們的生活乃至威脅我們的生命以外,我們對雷電、大霧、冰雹等其他災害也要不斷提高防範意識,加強防範能力。
雷電
(一)雷電的形成
伴有雷聲和閃電現象的天氣,氣象上成為雷暴。雷暴天氣時,當雲層與地面之間的電位差達到一定強度時,就會發生放電想像,閃電擊到地面或擊中某些物體就造成雷擊。據研究,雷擊的電流強度通常可達幾萬安培,溫度可達攝氏兩萬度,如此強大的電流和高溫,其危害程度可想而知。
(二)預防雷擊的措施
1、在雷雨天,人應盡量留在室內,不要外出,關閉門窗,防止球行閃電穿堂入室。
2、盡量不要靠近門窗、爐子、暖氣爐等金屬的部位,也不要赤腳站在泥地或水泥地上,腳下最好墊有不導電的物品坐在目椅子上等。
3、不要在河裡游泳或劃船,以方雷電通過水介擊中人體。
4、在野外遇雷雨時,盡快找一低窪或溝渠蹲下,不要在孤立的大樹、高塔、電線桿下避雨。
5、一旦有人遭到雷擊,應及時進行搶救,救護方法同觸電急救相同,及時作人工呼吸和體外心臟按摩等,同時急送醫院。
防濃霧
在近低層空氣中懸浮大量小水滴或冰晶微粒,使人的視線模糊不清,當事人的水平能間距離下降到1000米以下時,就稱霧。霧有等級之分,能間距離小於1000米大於500米時稱為輕霧;能見距離不足500米時稱為大霧;能見距離不足200米時稱為濃霧。
霧災的防護措施:
1、盡量不要外出,必須外出時,要戴上口罩,防止吸入有毒氣體。
2、盡量少在霧中活動,不要在霧中鍛煉身體。
3、行人穿越馬路要當心,應看清來往車輛。
4、駕駛車輛和汽車要減速慢行,聽從交警指揮,乘車(船)不要爭先恐後,遇渡輪停航時,不要擁擠在渡口處。
冰雹
(一)冰雹的概念
冰雹是從發展強盛的積雨雲中降落到地面的冰塊或冰球。
(二)冰雹的危害
根據冰雹大小及其破壞程度,可將雹害分為輕雹害、中雹害和重雹害三級。冰雹對農作物的危害相當大,我國是世界上雹災較多地的國家之一。
(三)我國冰雹的地理分布特點
1、多雹區:
青藏高原多雹區、北方多雹區、南方多雹區。
2、少雹區:
我國的少雹區主要分布在大平原、大沙漠、大盆地。
3、冰雹的時間分布特徵:
我國降雹集中的季節主要是春夏季早秋時期。
根據各地降雹季節的變化特徵,可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春季多雹型、夏季多雹型、春末夏初多雹型、雙峰型。
降雹日變化主要有幾種類型:午後多雹型;夜雹型;中午多雹型;多峰型等。
(四)冰雹的強度特徵
降雹范圍大小,冰雹的大小及重量,降雹持續時間及堆積厚度。
(五)冰雹的預測和防禦
1、冰雹是比較難以預報的災害性天氣,氣象台以天氣雷達、氣象衛星監測和天氣圖等大量實時氣象信息對冰雹天氣進行追蹤和外推預報。民間也有許多預報經驗,如「旱年多冰雹」「春季多陡風,夏季多冰雹」「烏雲寶塔形,下邊泛紅雲,冰雹到眼前」等,總結起來預測的方法有六點:
(1)感冷熱;(2)辨風向「不刮東風不天潮,不刮南風不下雹」;(3)看雲色;(4)聽雷聲;(5)識閃電;(6)觀物象。
2、冰雹的防禦:
(1) 避雹;(2)防雹;(3)抗雹;(4)消雹
避雹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而後三項則需要專門的部門和人員來進行,如今隨著技術的進步,人工消雹已能取得較好的效果。
3、冰雹來時的應對:
(1) 得知有關冰雹的天氣預報,應將人畜及室外的物品都轉移到安全地帶。
(2) 冰雹來時盡量不要外出,不得已要出門時,應注意保護頭、面部。
(3) 若冰雹來時你正在室外,應馬上尋找可以躲避的地方,最好是堅固的建築物。
(4) 若你正在駕駛汽車,或在車內,應立即將車停在可以躲避的地方,切不可貿然前行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5) 有時,冰雹會伴有狂風暴雨,需特別注意預防及躲避。
F. 地質災害的種類及成因
一、地質災害的定義
(一)定義
地質災害是指由於地質營力或人類活動而導致地質環境發生變化,並由此產生各種危害或嚴重災害,使生態環境受到破壞、人類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現象或事件(汪新文主編,1999)。地質災害按成因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自然地質災害,如地震,火山噴發,滑坡,泥石流;另一類是由於人類活動引起的地質災害,如地面沉降等。
(二)特點
地質災害與氣象災害、生物災害一樣是自然災害的一個主要類型,具有突發性、多發性、群發性和漸變影響持久的特點,並且容易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和巨大的經濟損失(段永侯等,1993)。地質災害中以突發性、群發性小型土質滑坡、崩塌為主。直接誘發因素是集中性強降雨;山區切坡建房、修路等工程活動是產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重要因素;群眾防災意識淡薄、避災自救知識缺乏是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而地震、火山噴發這樣的地質災害發生的頻率相對來說比較小,但是它的破壞性是巨大的。
二、地質災害的種類及成因
(一)地震
地震是岩石圈在內力作用下突然發生破裂,地球內能以地震波的形式強烈釋放出來,從而引起一定范圍內地面震動的現象。引起地震的原因很多,據此可以分為構造地震、火山地震和沖擊地震,人類活動引起的地震還可以稱為誘發地震(宋春青和張振春,1996)。構造地震是構造變動特別是斷裂活動所產生的地震,約佔全球地震總數的90%。其中大多數又屬於淺源地震,因此對建築物的破壞程度很大,波及的范圍很廣,常引起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汶川地震就屬於此種類型。
人們根據地震的活動地區,在地理上劃分出幾條主要的地震活動帶。環太平洋地震帶,約80%的淺源地震都發生在這一帶內;地中海—南亞地震帶,帶內亦發生破壞性地震以及很少的深源地震。此外,還有北極—大西洋海嶺地震帶、東太平洋海隆地震帶、西印度洋地震帶、東非地塹地震帶等次要地震帶。
(二)火山噴發
火山噴發是地幔物質在地球內部動力的作用下不斷運動,當岩漿中氣體成分游離出來使內壓力增大到一定極限時,岩漿就會順地殼裂隙或薄弱地帶噴出地表,形成火山噴發。根據火山通道的形狀可分為裂隙式噴發和中心式噴發。裂隙式噴發是岩漿沿一個方向的大斷裂或斷裂群上升,噴出地表;中心式噴發則是噴發物沿火山喉管噴出地面,平面上成點狀噴發。
人們根據火山的活動性,將火山劃分為死火山、活火山和休眠火山三種。如今,地球上已發現的活火山共有523座,其中有455座在陸地上,有68座位於海底(李克,2005)。死火山大約20000餘座。這些火山在地理分布上有一定的規律性,他們大多集中在幾個主要的火山帶上。如環太平洋火山帶、大洋中脊火山帶、阿爾卑斯—喜馬拉雅火山帶、東非裂谷火山帶。
火山噴發形成典型的火山地貌景觀,有火山錐,如海南瓊山馬鞍嶺,山西大同火山錐;火山口;火山湖,也叫火口湖,如吉林延邊長白山天池;堰塞湖,黑龍江五大連池和鏡泊湖;火山溶洞;火山瀑布等。
(三)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體或岩體在重力的作用下和其他因素的影響下,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整體的向下滑動。滑坡經常發生在粘土質為主的土層或泥質岩及變質岩的分布區。俗稱「走山」、「垮山」、「地滑」、「土溜」等。滑坡的形成與氣象水文、地層岩性、地質構造、地形地貌、外營力改造和人類工程活動等因素密切相關。鬆散土體和高陡的斜坡是形成滑坡的內因,河流沖刷及淘蝕是產生滑坡的外因,人類工程活動和降雨是發生滑坡的主要誘發因素。
另外,產生滑坡的基本條件是斜坡體前有滑動空間,兩側有切割面。例如中國西南地區,特別是西南丘陵山區,最基本的地形地貌特徵就是山體眾多,山勢陡峻,溝谷河流遍布於山體之中,與之相互切割,因而形成眾多的具有足夠滑動空間的斜坡體和切割面,廣泛存在滑坡發生的基本條件,滑坡災害相當頻繁。
(四)泥石流
泥石流是在山區的溝谷中,因暴雨、洪水等充足的水源激發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塊的特殊的洪流。泥石流具有暴發突然,運動快速,來勢兇猛,破壞力強,成災率高等特點。泥石流的形成有三個必備的條件:①地勢陡峻,山高溝深,流域面積大;②有大量的鬆散的物質;③在短時間內有充沛的水量。泥石流粘度大、容量高、具有重大沖擊力,具有很大的破壞性,在我國的南方地區,暴雨、洪水過後經常會出現這種地質災害。
泥石流發生機制是陡峭的河床堆積物由於暴雨而飽和,進而在其表面產生水流,堆積物失去力學的穩定性而開始滑動形成泥石流。另外,崩塌土塊在其運動過程中,破壞了結構,而又有水的供給也可以形成泥石流。泥石流的發育過程與氣候環境的變化有關,如冰川的消融,冰體填充山谷,阻塞成湖,山坡重力侵蝕加劇;與季風在一個地區的盤踞時間的長短有關;與一個地區的植被繁盛也有關系;泥石流還與區域地質構造運動的強弱、地勢起伏和岩石軟硬有關。
(五)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又稱為地面下沉或地陷,它是在人類工程經濟活動影響下,由於地下鬆散地層固結壓縮,導致地殼表面標高降低的一種地質現象。
地面沉降主要發生於大型沉積盆地和沿海平原地區的工業發達城市及油氣田開采區。其特點是涉及范圍廣,下沉速率緩慢,往往不易被察覺;在城市內過量開采地下水引起的地面沉降,其波及的面積大;地面沉降具有不可逆特性,就是用人工回灌辦法,也難使沉降的地面回復到原來的標高。近年來,在軟土等不良工程土體較發育地區,由於人類工程活動造成的基礎不均勻沉降現象成為影響大型工程建設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地面沉降對於建築物、城市建設和農田水利設施危害極大。
三、中國的主要地質災害
中國是一個面積廣闊、資源豐富的國家,面積廣闊又決定了中國的地形地貌、地質構造以及氣候條件的復雜性。因此中國的地質災害分布廣泛,類型多樣,發生頻繁。中國常見的地質災害有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
(一)中國地震災害的分布特點
中國處在世界兩個最活躍的地震帶上,東瀕臨環太平洋地震帶,西部和南部是歐亞地震的經過區域,因此中國的地震災害比較頻繁同時它也是中國主要的地質災害。
(1)中國地震分布特點是東少西多,地質構造特點是以東京105°為界分為東西兩部分。中國西部地區是世界上大陸地震最活躍、最強烈和最密集的地區。環太平洋地震帶對中國台灣及其附近海域影響最大。
(2)華北區、台灣地區地震多發的成因是該區處在亞歐板塊與太平洋板塊的交界帶,地殼活動強烈。西南地區地震、滑坡、泥石流多發的成因是由於印度洋板塊和亞歐板塊的擠壓碰撞。
(二)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特點
中國泥石流的分布明顯受地貌、地質和降水條件的控制,集中分布在階梯狀地形的過渡帶上,尤其是沿大斷裂、深大斷裂發育的河流溝谷兩側(馮天駟,1998)。其中雲南、四川、甘肅、陝西、西藏等地區是中國泥石流的多發地區。同時西南地區也是中國崩塌、滑坡等發育的主要地區。
(三)地面沉降分布特點
地面沉降活動主要發生在中國東部地區,尤其以沿海城市和華北平原等地區最嚴重。在該區域內,發生地面沉降的城市或地區有的是孤立存在,有的則是密集成群或斷續相連,形成大面積的地面沉降帶。
(四)水土流失的分布特點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重力、風力等外營力作用下,水土資源和土地生產力的破壞和損失,包括土地表層侵蝕和水土損失,亦稱水土損失。
20世紀90年代末全國水土流失總面積356萬平方千米,占國土面積37%,其中:水蝕165萬平方千米,風蝕191萬平方千米,在水蝕和風蝕面積中,水蝕風蝕交錯區水土流失面積為26萬平方千米。水土流失分布范圍廣、面積大。西部12省(區、市)(桂、蒙、陝、甘、寧、青、新、川、貴、滇、藏、渝)占國土面積70.78%,土壤侵蝕(均指微度以上侵蝕,下同)面積107萬平方千米,佔全國土壤侵蝕面積的82.61%,水土流失最嚴重,分布面積最大;中部10省(冀、晉、遼、吉、黑、皖、贛、豫、鄂、湘)占國土面積24.28%,土壤侵蝕面積49萬平方千米,佔全國土壤侵蝕面積的14.64%,水土流失較嚴重;東部10省、市(京、津、滬、蘇、魯、浙、閩、台、粵、瓊)占國土面積8.13%,土壤侵蝕面積9萬平方千米,佔全國土壤侵蝕面積的2.74%,流失相對較輕。
(五)土地沙漠化分布特點
中國現有荒漠化土地共計262萬平方千米,約占國土總面積的27%。廣泛分布在中國西北、華北、東北等地區,以新疆、甘肅、青海、內蒙古、寧夏、陝西、山西、河北等省(區)最嚴重。全國荒漠化面積和荒漠化程度不斷地增加。荒漠化不僅使中國的耕地面積不斷減少而且對中國的環境造成嚴重的破壞,使中國的旱災、沙塵暴等災害不斷地嚴重(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宣傳教育中心,2003)。
G. 地質災害的概念
地質災害屬於災害的范疇。為了討論地質災害的概念,有必要先明確何謂災害。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普遍地能夠領悟或感受到災害的存在和災害的威脅,然而,對於災害的定義卻有不同的說法。
(一)災害的內涵
在自然災害學中,有一種觀點認為,災害是指「地球表面因自然變異、人為因素或二者共同作用所引發的對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發展條件造成的危害」;另外的一種觀點認為,「災害是由種種不可控制或未予控制的破壞性因素引發的、突然的或在短時間內發生的、超越本地區或本團體防救能力所能解決的大量人員傷亡與物質財產損毀的事件」。此外,還有學者認為,「災害是由反常(意外)事件導致人類社會遭受的損害」。1984年聯合國減災組織(UNDRO)對災害作了如下定義:「一次在時間和空間上較為集中的事故,事故發生期間當地的人類群體及其財產遭到嚴重的威脅並造成巨大損失,以致家庭結構和社會結構也受到不可忽視的影響。」
上述定義在文字表述上雖不完全相同,但在內涵上卻有共同之處,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
(1)災害就其本意是指後果,而不是現象本身。鑒於人們對某些事物產生的後果有先驗的認識,所以,常把具體現象與其對人的損害、威脅聯系在一起,不再嚴格區分它們之間的語義差異,直接把有關的現象視為災害,如洪水災害、地震災害。
(2)從人的利益或者價值取向角度審視,許多客觀事物對人的生存、發展是不利的,但不利的程度有差異,而能夠稱之為災害的,是指其後果對人是不可接受或不可忍受(危害性最高的等級)的,即造成人員傷亡的那些事物。
(3)災害具有突發性和能量集中的特點,正是因為突然發生才使人猝不及防,而能量集中則使人難以抵禦,釀成嚴重後果。
(二)地質災害的內涵
地質災害是災害的一種特殊類型,其內涵應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要符合災害定義的要件;二是具地質學屬性。缺少其中任一個方面都不能稱為地質災害。
目前有關地質災害的定義有許多不同的提法,其中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2003)和《地球科學大辭典》(2006)最有代表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是這樣規定的:「本條例所稱地質災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地球科學大辭典》中地質災害的解釋是:「以地質動力活動或地質環境異常變化為主要成因的自然災害。在地球內動力、外動力或人為地質動力作用下,地球發生異常能量釋放、物質運動、岩土體變形位移以及環境異常變化等,危害人類生命財產、生活與經濟活動或破壞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環境的現象或過程。地質災害種類繁多、對其范圍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應該指出,上述兩個定義存在一些不完善之處:①一個准確的定義其邏輯規則應是內涵明確,外延方能清楚,而上述定義存在用災害定義災害的同義反復之嫌;②對定義災害的要件,即災害的本質特徵表述不夠清楚,缺乏「度」的控制;③定義中更多的是陳述地質災害的成因或外延(具體災種),而未能全面地概括地質災害的基本屬性和特徵。或許正是這些原因,造成了目前人們對地質災害與地質環境問題理解上的混亂。
綜合以上的分析,我們認為地質災害是指:可對人的生命財產構成嚴重危害後果的突發性的地質現象及地質過程。
弄清地質災害與地質環境問題的關系,有著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社會管理方面的需要。
H. 認識地球的四個階段
大陸漂移─抄─海底擴張──板塊構襲造,這是人類對地殼運動認識過程不斷深化發展的三部曲。地球外球轉動說地球外球轉動說是江發世於2012年提出來的,後來又經過了修改。江氏依據參照物將地殼運動劃分為:1、以黃道面為參照物的地殼運動;2、以地軸為
I. 地質災害研究方面的意義
我國災害之重、災史之長、災域之廣、災種之多是世界少有的。地質災害已內給我國經濟及人民容生命財產的安全造成了重大損失。近40年來,每年由氣候、水文、海洋及地震等類型的突發性自然災害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為當年新增國民生產總值的25%~35%,占當年國民生產總值的3%~5%,平均每年因災害死亡的人數逾萬人。以地震為例,本世紀全球死亡萬人以上的地震共29次,我國佔了5次;死亡20萬人以上的共2次,這2次全在我國發生。地質災害問題已成為我國乃至全世界人類社會所必須解決的一個嚴重問題,迫切需要基礎研究的深化和地球系統科學理論的指導。
對地質歷史時期尤其是重大地質事件多發的中新生代進行生物古海洋事件方面的研究,無疑會進一步深化對全球地質事件、全球地質構造運動及其動力學機制的認識,這對於解釋由岩石圈構造運動所引起的地震等地質災害的發生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地質系統科學理論方面的突破可以為准確地預報地質災害的發生提供理論基礎。只有準確地預報地質災害的發生,才能夠對即將發生的地質災害制定出相應的應急措施,減輕由其所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