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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公示牌

發布時間: 2021-03-02 09:46:35

❶ 年度太原市國土資源局晉源分局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演練方案

太原市國土資源局晉源分局

(2011年7月)

主辦單位:太原市國土資源局晉源分局

時間:2011年7月22日

地點:晉源街辦風峪溝程家峪村東北山體崩塌

參加人員:晉源分局應急搶險指揮部及各小組人員

一、應急演練的目的

通過演練,提高我局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力,在臨災時能科學規范、協調有序、快速高效地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進一步檢驗分局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機構內部各小組協作配合的實戰能力。努力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應急演練的任務

擬設場面:區某鎮某村地質災害隱患點,遭強降雨,發生山體滑坡、崩塌,共50戶148餘名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分局立即啟動《突發地質災害搶險實施方案》,成立單位指揮機構和現場指揮機構,協助當地政府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並設立警示標志。提出應急處置的對策和措施,並快速組織危險區的群眾撤離到安全區域。

三、操作步驟

1.9:00分所電話報告局值班室:7月22日早8:50,因連續強降雨,我區晉源街辦程家峪村發生崩塌地質災害,經初步了解,災害區周邊有50戶148人,現場有部分房屋倒塌,目前傷亡情況不明。報告完畢。

2.值班室工作人員立即通知王海全局長、楊愛鳳副局長:「今早8:50接到晉源國土所報告,7月22日早8:40,因連續強降雨,我區晉源街辦程家峪村發生崩塌地質災害,經初步了解,災害區周邊有50戶148人,現場有部分房屋倒塌,目前傷亡情況不明。報告完畢。」。

3.9:05,王海全局長命令辦公室主任胡劍敏:

(1)向區政府匯報,並建議區政府啟動Ⅳ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同時向市局報告。

(2)通知我局應急指揮機構、各應急小組組長9:20分到分局四樓大會議室集合待命。

4.9:10,辦公室分頭電話通知:

(1)立即向區政府、市局報告:「報告區政府……」「報告市局……」。

(2)通知副局長王春光、楊愛鳳、段俊生,紀檢組長孟晉原,局長助理楊潤貴及各應急小組負責人:「請各位領導及各應急小組負責人9:20到分局4樓大會議室集合待命」;

(3)通知各應急車輛司機立即備車在機關大樓門前待命;

(4)通知辦公室立即做好搶險救災後勤保障的有關工作,將所需食品、礦泉水等按車配置發放。

(5)通知礦管科武軍、地籍科張秀斌、測繪科郝翠生、服務中心馬海龍立即准備相關地質資料。

5.9:20分,分局4樓大會議室召開應急動員會。

楊愛鳳副局長:「報告總指揮,接分所報告,我區晉源街辦程家峪村地質災害隱患點發生崩塌地質災害,威脅附近村莊50餘戶148人生命財產安全,目前傷亡情況不明。根據《突發地質災害搶險實施方案》,建議啟動我局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方案。請總指揮指示。」

王海全局長:「同意啟動我局地質災害搶險實施方案。按照《實施方案》的各項要求,命令各應急小組馬上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密切注意災情發展,發現情況,隨時報告。」

楊愛鳳副局長:「現場各應急小組注意,9:30分整裝到局門口院內列隊集合,聽候指令。」

6.9:30,整隊完畢,副總指揮楊愛鳳要求各小組負責人報告列隊情況。

調度聯絡組王玉忠報告:「調度聯絡組人員全部到位」;

緊急搶險組胡鐵臣報告:「緊急搶險組人員全部到位」;

技術資料組武軍報告:「技術資料組人員全部到位」;

後勤保障組胡劍敏報告:「後勤保障組人員全部到位」;

信息發布組張秀斌報告:「信息發布組人員全部到位」。

現場總指揮楊愛鳳副局長:「報告總指揮,現場應急各小組集合完畢,請總指揮下達指令。」

總指揮王海全局長:「立即趕赴災害現場,出發。」

7.9:35,各應急小組按順序乘車向目的地出發。

8.9:50,搶險人員抵達現場。各應急小組分別進入應急響應工作狀態。

9.現場搶險

(1)調度聯絡組組長王玉忠帶領組員鄭重、牛新中、曹海俊、秦成變、榮俊峰、王增平向搶險車輛駕駛員分發號牌等(每車兩個,貼於前擋風玻璃右上側和後窗中間),負責現場三道警戒線的布置,牛新中和曹海俊負責第一道警戒線(某村東停車場入口處),秦成變和榮俊峰負責第二道警戒線(災害現場),鄭重和王增平負責第三道警戒線(某村西),指揮車輛依序到達指定地點,負責現場的聯絡工作。

馮俊科、李建榮負責引導車輛按號牌順序停於指定停車位。

秦成變和榮俊峰負責將「滑坡現場,房屋掩埋處」標牌插於指定位置,鄭重和王增平將「地質災害危險區嚴禁進入」標牌插於指定位置。

(2)緊急搶險組

組長胡鐵臣帶領組員攜帶應急搶險裝備到大樓前列隊集合。

(3)技術資料組組長武軍帶領組員攜帶《晉源區地質災害易發分區圖》、《程家峪村1:10000地形圖》、《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實施方案》、《地質災害監測點台賬、基本信息表》。

(4)後勤保障組組長胡劍敏組織將礦泉水搬至車上。

調度聯絡組組派2人留於某村東警戒,疏導車輛停於臨時指定停車場;並於某村上游道路距現場1公里處設警戒線,專人把守。技術資料組提供有關技術資料,緊急搶險組胡鐵臣組織搶險人員立即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5)信息發布組組長張秀斌攜組員郝翠生、王鑫進行現場拍攝,組織發布信息。

10.10:30,各應急小組向總指揮匯報應急演練情況。

調度聯絡組王玉忠報告:「報告總指揮,調度組已封鎖通往危險區的道路,警戒工作有條不紊進行,請指示。」

總指揮王海全命令:「立即撤離受威脅群眾實施搶險!」

緊急搶險組胡鐵臣報告報告:「報告總指揮,緊急搶險組已將受威脅群眾全部撤離,並已妥善安排到安全地帶,沒有人員傷亡,請指示。」

技術資料組武軍報告:「報告總指揮,技術資料組通過現場勘查,現已基本查明某村滑坡的成因、規模大小、誘發因素等情況,根據儀器監測結果顯示,該滑坡變化已趨穩定,險情已基本消除。建議指揮部召開會議,研究應急響應結束的有關事宜。」

11.10:50,現場指揮部召開會議。

12.11:00分,應急總指揮王海全局長宣布演練結束:「通過此次演練,提高了我局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力,在臨災時能協調有序、快速高效地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進一步檢驗分局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機構內部各小組協作配合的實戰能力,演習達到預期目的,我宣布:演練結束。」。

一、具體分工

因本次演練預設場景為晉源分所所在地,故晉源分所不參與7月22日在局機關的統一集合,由晉源分所指派四人負責現場兩道警戒線的布置,每兩人為一組,對程家峪村東停車場入口處和災害現場設立警戒線,孫濤和王鼎負責引導車輛按號牌順序停於指定停車位。趙治國負責將「地質災害危險區嚴禁進入」標牌插於指定位置。秦成變負責將「滑坡現場,房屋掩埋處」標牌插於指定位置。

二、參演人員及乘坐車輛

(一)參演人員

王海全、王春光、楊愛鳳、段俊生、孟晉原,楊潤貴、胡劍敏、王玉忠、高宏俊、胡鐵臣、張秀斌、郝翠生、馮俊科、楊健、李有生、李建榮、秦本興、吳斌斌、武軍、常秀明、王增平、孟慶勇、李昕、趙治國、曹超穎、李永強、李國偉、馬海龍、張俊、閆建兵、焦冠、秦成變、榮俊峰、曹海俊、鄭重、牛新忠、王鑫、孫濤、黃文忠、王鼎。共40人。

(二)人員分組

(1)調度聯絡組組長王玉忠帶領鄭重、牛新中、曹海俊、王增平開展工作。

(2)緊急搶險組胡鐵臣帶領馮俊科、楊健、李建榮、秦本興、吳斌斌、常秀明、孟慶勇、李昕、曹超穎、李永強、張俊、焦冠、秦成變、榮俊峰開展工作。

(3)技術資料組武軍帶領高宏俊、馬海龍開展工作。

(4)後勤保障組胡劍敏帶領黃文忠、王鼎開展工作。

(5)信息發布組張秀斌帶領郝翠生、王鑫開展工作,按照演練流程,同步跟蹤攝錄,工作結束後,將所錄所攝的相關內容整理編輯後,刻錄光碟送局領導觀看。

(三)車輛乘坐

1號車:晉ABQ538,王海全、楊愛鳳、孟晉原

2號車:晉AFW993,王春光、胡鐵臣、馬海龍、李國偉

3號車:晉AHA976,段俊生、高宏俊、郝翠生、武軍

4號車:晉2Q699,楊潤貴、王玉忠、焦冠、曹海俊

5號車:晉AN3049,榮俊峰、牛新忠、鄭重、孫濤

6號車:晉AY3411,胡劍敏、黃文忠、王鼎、王增平

7號車:晉AZ5550,秦本興、李永強、秦成變、張俊

8號車:晉AZ5540,李建榮、馮俊科、常秀明、曹超穎

9號車:晉ACE266,楊健、孟慶勇、李昕、吳斌斌

0號車:晉ACD200(攝像車),閆建兵、張秀斌、王鑫

(四)演練服裝

參演本次演練的工作人員統一著迷彩服。

(五)搶險裝備

總指揮王海全佩帶「搶險總指揮」袖章,攜對講機、喊放器各1部。

副總指揮王春光佩帶「搶險副總指揮」袖章。

副總指揮楊愛鳳佩帶「搶險副總指揮」袖章,攜對講機一部。

副總指揮段俊生佩帶「搶險副總指揮」袖章。

副總指揮孟晉原佩帶「搶險副總指揮」袖章。

緊急搶險組胡鐵臣帶領搶險人員攜帶10把軍用鐵鍬,並負責將鐵鍬發放至具體參與搶險的人員手中。

各組組長佩帶袖章。

注意事項:

(1)各分所人員將應急搶險裝備全部攜帶車上以便演練時需用;

(2)參與演練人員應全程注意人員、行車安全,調度聯絡組需做好全程協調指揮工作;

(3)所有演練人員要准時到達,不得遲到,如有特殊情況需向總指揮請假;

(4)演練時應妥善保管所用裝備,結束後交由各組組長,由組長統一交回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中心;

(5)參與演練車輛要保持清潔;

(6)演練全程服從總指揮安排部署,嚴禁擅自行動。

(7)調度聯絡組需與太古公路收費站做好協調工作,以保持車輛有序順利通行;

(8)其他未盡事宜在請示現場總指揮後執行。

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演練流程

主要操作程序:

1.晉源分所電話報告局值班室;

2.分局值班室工作人員報告局領導;

3.王海全局長電告辦公室主任胡劍敏;

4.召開應急動員會:

(1)楊愛鳳副局長報告局長,建議啟動我局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方案。

(2)王海全局長同意啟動我局地質災害搶險實施方案。

(3)楊愛鳳副局長命令現場各應急小組列隊集合,聽候指令。

5.各應急小組分別進入待命狀態。

(1)各小組負責人報告列隊情況。

(2)搶險車輛號牌發放。

(3)分組上車就位,出發。

6.應急處理。

(1)一是晉源分所設現場警戒線,插警示牌,二是調度組指揮車輛依序就位,三是調度組插滑坡標志牌,並專人職守。

(2)緊急搶險組胡鐵臣組織搶險人員立即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技術資料組現場提供技術支持。

(4)後勤保障組組長胡劍敏提供物資保障。

演練照片

❷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強化地質災害防治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0〕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今年入汛以來,各地站在維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把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予以部署和落實,做到部署到位、檢查到位、應急到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得到了國務院領導同志的充分肯定。2010年的地質災害防治有別於往年,西南乾旱、西北降雪、南方暴雨等極端天氣的出現,以及青海玉樹地震等,使得地質災害呈多發頻發之勢,防災形勢異常嚴峻。重大地質災害事件時有發生,3月10日,陝西省榆林市子洲縣石溝村發生黃土崩塌,造成27人死亡。5月23日,江西省撫州市東鄉縣因滑坡導致列車脫軌,造成19人死亡。6月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梧州市降雨引發群發性地質災害,造成43人死亡和失蹤。為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地質災害防治中的一些重要環節,需要進一步重視和強化。現就有關事項要求如下:

一、強化信息報送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特別是未能及時上報地質災害災情險情信息的省份,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查找未能及時上報的原因,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和月報制度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175號)的有關規定,在報送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的同時,對於《國家總體應急預案》中規定的特別重大和重大地質災害事件,要在事件發生後3小時內向部報告。對於國土資源部門人員尚未抵達現場,暫未核實的地質災害災情,各地要將已知的情況及時報告,並及時將核實的信息補報。對於可能導致人員重大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以及媒體已經報道或社會影響較大的地質災害事件,務必要在第一時間,通過傳真、電話等多種方式將所了解和掌握的情況報部。

二、強化應急反應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必須樹立強烈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凡是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又涉及國土資源管理職責的事宜,特別是一些突發性的災害事件,各級國土資源部門都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盡心盡力地予以指導、提供服務,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對於具有明確責任主體或地方政府已經明確災害性質的地質災害事件,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也要認真履行主管部門職責,及時趕赴現場,積極主動服務,掌握進展情況並及時上報信息。

三、強化排查巡查

各地要在汛前完成地質災害隱患排查的基礎上,強化汛期巡查工作,修訂監測手段和監測方法,完善防災預案,組織人員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定期巡查。部近期將與交通運輸部、鐵道部聯合就做好公路、鐵路沿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各地要切實予以貫徹落實。四川、甘肅、陝西和青海省國土資源部門要指導和協助相關部門、地方政府,盡快組織人員隊伍,在雨季來臨前對汶川地震災區和玉樹地震災區的交通幹道開展一次全面排危除險工作。

四、強化臨災避險

臨災避險是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的有效手段。各級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人員要從自身做起,堅決克服防止工作中可能的麻痹、懈怠思想和畏難情緒,以對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組織臨災避讓。對於已經發現的地質災害險情,要及時協助和指導地方政府設置警戒線和警示牌,安排專人24小時看管,堅決防止群眾轉移後再進入地質災害危險區導致人員傷亡事件的發生。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❸ 附錄二 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9〕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是廣大基層幹部群眾在實際工作中探索出來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防災減災工作方法,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國農村地質災害防治知識萬村培訓行動」和「全國縣(市)、鄉(鎮)、村級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取得圓滿成功的基礎上,部研究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以縣(區、市)為對象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等的「十有縣」建設,計劃利用5年時間,將全國絕大多數重點山地丘陵縣(區、市)建設成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

通過開展「十有縣」建設,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的規范化、標准化,深化縣級地質災害防災機制和體制建設,提高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內容要求

(一)有組織:成立了以分管縣(區、市)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有專門的辦事機構。縣、鄉兩級簽訂了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書。

(二)有經費:每年都有穩定的經費投入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包括對隱患點的治理、應急處置和監測,對受威脅的群眾進行搬遷避讓。

(三)有規劃: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已經縣(區、市)政府批准實施。每年都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經縣(區、市)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布。

(四)有預案:對本縣(區、市)內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制定了應急預案,包括險情發生時受威脅群眾的撤離信號、路線和安置場所。

(五)有制度:有地質災害汛期值班、災情險情速報、應急處置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復查制度。

(六)有宣傳: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災減災日」,有針對群眾和中小學生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七)有預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和氣象部門聯合開展了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預警預報信息在當地電視台中播出,或通過其他媒體、通信等手段將信息告知防災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

(八)有監測:已發現和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都已有落實到人的監測員和行政責任人,有完整的監測記錄,已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鄉鎮國土所中有負責聯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人員。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安裝了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簡易監測儀器等,監測人員配備有簡易監測預警工具。

(十)有警示: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設有警示牌、貼有宣傳畫,地質災害隱患出現發生前兆時,群眾能及時得到警示信息。

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按照建設內容要求,組織縣(區、市)開展建設活動。每年10月20日前,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對完成「十有縣」建設的縣(區、市)開展驗收,並將通過驗收的縣(區、市)名單報部。部以通報形式公布「十有縣」名單。

三、政策措施

(一)為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部將在地質災害治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地質災害詳細調查項目及經費安排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縣(區、市)被通報命名為「十有縣」之後,部將不定期開展檢查、抽查,以召開座談會、現場會等形式推廣先進經驗,促使各地提高建設質量,加快建設步伐。

❹ 國土資源部中國氣象局關於進一步推進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1〕135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氣象局,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國家氣象中心、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 〔2011〕20 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意見》(國辦發 〔2011〕33 號)和 《國土資源部與中國氣象局關於深化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合作的框架協議》有關精神,進一步推進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共同推進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體系建設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氣象部門要根據地質災害實際情況,圍繞地質災害防治氣象服務需求,採用多種方式,爭取多方支持,依託現有資源,共同推動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建立綜合的地質災害氣象觀測站網,加快對易發區及周邊地區氣象觀測站的升級改造,加強對已建氣象設施的維護和保障,使氣象觀測設施處於良好運行狀態,以滿足地質災害易發區市 (地、州)、縣 (區、市)的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順利開展的需要。

二、健全完善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共享平台和應急聯動工作機制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氣象部門加快建設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和氣象預報預警信息的共享平台,建立會商機制,共同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要建立應對惡劣天氣特別是突發強降雨等極端氣象條件的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國土資源部門應根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加強應急值守,一旦發生 4 級以上地質災害氣象預警的災害性天氣,要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切實做好應對防範工作。氣象部門應加強 4 級以上地質災害氣象預警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和服務保障工作,根據國土資源部門提供的地質災害發生情況,組織開展加密觀測和針對性的預報服務會商,及時提供氣象服務信息,並提出相關防範意見和措施建議。要依託現有通信專線,進一步加強雙方信息數據共享,重點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區監測、災害數據的充分共享。要進一步加強應急聯動能力建設,完善雙方信息互通制度,拓展災害應急聯動方式渠道,豐富應急聯動技術手段。雙方要明確各自的責任部門、聯絡人員及聯系方式,做到責任到人。

三、大力推進地質災害氣象業務標准體系建設

要加強科研和聯合攻關,大力推進地質災害防治氣象業務標准體系建設,不斷提高地質災害氣象監測預警預報精細化水平。地方各級國土資源、氣象部門要聯合制定地質災害易發區氣象觀測站建設安裝、運行維護、檢測校準、通訊協議、信息交換共享、預報服務產品製作、信息發布等方面的規范和標准,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技術優勢,形成合力,共同加快相關標准和規范的編制工作,促進地質災害氣象業務的規范化發展。聯合加強對各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業務人員的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和能力。要針對地質災害突發性強等特點,聯合研發 6 小時間隔的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產品,逐步開展地質災害短時臨近預警預報業務。要積極推動基層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的深入開展,推進福建省泉州市、雲南省玉溪市和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區建設,深入開展精細化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試驗研究,探索積累經驗並在全國推廣應用。

四、全面提高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發布能力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氣象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不斷加強易災地區特別是偏遠山區、學校、農村等地區的地質災害氣象預警及氣象災害信息發布傳播設施建設,努力拓寬預報預警信息覆蓋范圍。要加強與廣電、電信、城建等部門的聯系與合作,通過建立協同高效的聯合響應機制,利用電視和電台、手機簡訊、城區顯著位置電子廣告牌等設施及時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保證預報預警信息渠道暢通、播發及時。

五、積極探索建立多樣化的地質災害防治合作模式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氣象部門要根據各地特點和需求,積極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實際的地質災害氣象業務發展長效合作機制,建立多方參與、權責明晰的地質災害氣象監測系統建設、運營維護與服務提供模式。對於面向公眾的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實況監測信息等服務,屬氣象部門公益服務范疇的,由各級氣象部門無償提供。對於相關部門和單位提出的個性化地質災害氣象服務需求,由氣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協議方式予以提供。

國土資源部 中國氣象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❺ 地質災害避難場所標識標牌規格型號

點擊我的個人資料網站,上面有你想了解的標牌內容

❻ 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人為因素的作用或影響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的地質作用(現象)。

地質災害的形成是致災地質作用與受災對象(人、財、物、設施)相遭遇的結果。沒有致災地質作用,災害無法發生;而若致災地質作用遇不到有價值的受災對象,造不成損失,也不稱為災害。致災地質作用是主導因素,受災對象是被動客體。地質災害的類型常按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和特點進行劃分,而災害大小則以受災對象的損失大小進行評估。我國地質災害種類很多常見的有10類30多種。

地質災害可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類。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進程,有的是逐漸完成的,有的則具有很強的突然性。據此,又可將地質災害分為緩變性地質災害和突發性地質災害兩類。緩變性地質災害如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突發性地質災害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緩變性地質災害常有明顯前兆,對其防治有較從容的時間,可有預見地進行,其成災後果一般影響范圍大,只造成經濟損失,不會出現人員傷亡。突發性地質災害突然,可預見性差,其防治工作常是被動式的應急進行,其成災後果常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所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對象。

【地質災害易發區】是指容易產生地質災害的區域。易發區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並且可按照災害種類劃定,不同災種其易發區范圍不同,有點、帶、區域性易發區。一般說,崩塌、滑坡易發區為點狀;地裂縫易發區為條帶分布;地面沉降、泥石流易發區呈區域性分布。易發區的劃定要通過專業隊伍進行地質災害專門調查,按照易發區劃定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劃定,並經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查認定。

【地質災害危險區】是指致災地質作用處於臨界穩定狀態或不穩定狀態,有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將造成較多人員傷亡和較大經濟損失的地區。危險區需進行監測和應急調查,提出預防措施,危險區范圍一般較小,且多指突發性災害,即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災害所影響的范圍。危險區劃定要通過專業隊伍進行專門調查或勘查,對致災地質作用的穩定性作出評價後劃定,並經縣(市)人民政府地礦主管部門審查認定。危險區應有明顯預警牌和告示,以防災害發生,造成人員傷亡。

【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國土資源部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每年汛期前必須編制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這是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的一項防災減災的有效措施。

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防災預案,主要對省內重要城市、重點礦山、重要交通干線等災害作出初步評價預測,對其防治提出原則建議;對影響特別大、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財產損失的隱患點,盡可能提出較為具體的預報意見,提出可行的防災、減災措施建議;作出汛期突發災害陷患巡迴檢查計劃。

市(地)、縣級防災預案,主要應參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防災預案對本地區地質災害的趨勢預報和防災要求,圈定重點防範區段;對重要災害隱患點,作出中長期預報,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預測。逐點落實包括監測、報警、疏散、應急搶險等內容的預防措施,防災責任要落實到具體的鄉鎮、單位,簽訂責任書。明確具體負責人;作出群測人員培訓計劃和重要隱患點巡迴檢查計劃。

【地質災害預報制度】地質災害預報制度是地質災害防治過程中,為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針對不同地質災害實行事先預報的一項基本制度。防治地質災害應該是「預報」重於「治理」。預報的內容主要包括:發生時間、發生地點、成災范圍、影響強度。預報分為長期、中期、短期和臨災預報。

地質災害長期預報,是指5年以上的地質災害危險性的預報,包括地質災害區劃和易發區的圈定;地質災害中期預報,是指幾個月到5年內將要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地質災害短期預報,是指幾天到幾個月內將要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地質災害臨災預報,是指幾天之內將要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

地質災害各期預報按有關規定分別由縣以上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發布。

【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1998]15號《關於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中,特別強調要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速報制度,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發生地質災害後,要把准確情況迅速上報,其要求如下:

發生一般級地質災害,所在縣人民政府應及時向地區(市)主管部門上報,並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發生較大級地質災害,所在縣人民政府應於48小時內上報地區(市)主管部門,同時越級上報省主管部門,由地區(市)組織及時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將詳情上報省主管部門;發生重大級地質災害,所在縣人民政府應於24小時內上報地區(市)主管部門,並同時越級上報省主管部門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由省組織及時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並將詳情上報國務院主管部門;發生特大級地質災害,所在縣人民政府應於24小時內上報地區(市)主管部門並同時越級上報省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由國務院主管部門或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組織及時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在24小時內提交的速報報告,應根據已獲得信息說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地質災害類型,並盡可能說明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誘發因素、地質成因和發展趨勢等。同時提出主管部門所採取的對策和措施。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結束後,應及時提交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①發生位置,包括行政區、縣、鎮、鄉、村等;②發生時間、傷亡人數;③已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的間接經濟損失;④地質災害類型;⑤地質災害規模;⑥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包括地質條件和誘發因素(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⑦發展趨勢;⑧已經採取的防範對策、措施;⑨今後的防治工作建議。

【地質災害險情巡視制度】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1998]15號《關於加強汛期地質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等文件中,特別強調要進一步完善險情巡視制度,要求地質災害嚴重的地區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汛期要組織技術力量對重點危險區進行地質災害巡迴檢查,發現危險點和群眾提供的險情線索,要作現場調查、迅速作出危險性、危害性判斷,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督促當地政府採取必要的應急防災措施。特別要加強連續降雨後或暴雨後的險情巡迴檢查,防患於未然。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預警體系】地質災害嚴重的縣(市),當地人民政府要在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過程中,進行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預警體系建設。初步建立起群眾監測網路、群專結合的預報預警系統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的防災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危險區管制】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調查,將明顯可能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區域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經所在地區縣(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地質災害危險區劃定、公布以後,國土資源部門應該根據公布的危險區范圍在周界上、特別是周界的道路旁設立明顯的危險區標志,如樁、牌等。同時加強對地質災害危險區的監督管理。

(1)在造成災害威脅的地質災害體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災害威脅尚未解除前,危險區內禁止開展任何建設活動。若確需開展建設的,其建設方案中必須包括切實、有效的防災措施並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查同意方可開展建設。

(2)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任何可能加劇、誘發地質災害的活動。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險區內進行削坡、填土、開挖水渠等活動;在岩溶塌陷危險區不能超量開采地下水。

(3)責成危險區所在鄉級人民政府編制地質災害危險區防災預案。

(4)責成有關部門、單位編制危險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後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

【地質災害防治原則】從我國國情出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堅持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要求,促進經濟發展和地質環境保護的綜合決策,保障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突出「以人為本」的思想,要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著重落實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包括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體系、監督管理體系、監測預報和群測群防的防災體系;堅持各級政府對地質災害防治負責制度,依靠地方政府組織,形成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防災預警體系;堅持按客觀規律辦事,因地制宜,東、中、西部防治重點各有側重的原則。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要求】查明災害險情是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前提。地質災害實施防治工作前,為工程措施的選擇、工程布置、結構設計和施工要求等提供依據。必須做好勘察工作,准確查明地質災害的險情狀況,包括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原因、變形機制、邊界、規模、活動狀態、穩定狀況及危險程度,以及所處的地質環境條件,並預測評價可能造成的危害。

要合理確定防治目標。防治工程的防治目標包括形象目標和安全目標。形象目標指防治對象的范圍、部位;安全目標指經過工程防治所應達到的安全標准。

要多方案比選防治工程方案。方案比選的依據是地質有效性、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

要妥善確定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實行信息法施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方法,既要有利於順利完成本身的施工任務,又要不因施工擾動而對變形的質體造成新的破壞。對每種新的或較有破壞性的施工方法,採用之前都要進行方法(工藝)試驗。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要分階段進行,以便根據前期效果修改後期工程設計。在施工中遇有地質情況與設計圖所預計的不同或發生新的變化時,應及時修改。

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中的監測工作。通過監測才能較准確地掌握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效果。監測內容依地質災害的性質及防治措施而定,監測網一經建立,就要按預定期限,堅持連續監測,並須及時整理分析監測資料,做出定期動態評價;發現險情要及時上報。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資質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一項非標准化特殊的地質工程。對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工作的單位的素質有特別的要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已頒布實施了《地質災害勘查—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上述幾項辦法明確規定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甲、乙、丙三級資質單位應具備的具體條件。按現行管理程序,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甲、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核,報國務院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申請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報國務院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對地質災害的活動程度進行調查、監測、分析、評估工作,主要評估地質災害的破壞能力。地質災害危險性通過各種危險性要素體現。分為歷史災害危險性和潛在災害危險性。歷史災害性是指已經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活動程度,要素有:災害活動強度或規模、災害活動頻次、災害分布密度、災害危害強度。其中危害強度指災害活動所具有的破壞能力,是災害活動的集中反映,是一種綜合性的特徵指標,只能和災害等級進行相對量度。

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指未來時期將在什麼地方可能發生什麼類型的地質災害,其災害活動的強度、規模以及危害的范圍、危害強度有多大的一種分析、預測。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受多種條件控制,具有不確定性。地質災害活動條件的充分程度是控制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的最重要因素,包括地質條件、地形地貌條件、氣候條件、水文條件、植被條件、人為活動條件等。歷史地質災害活動對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具有一定影響。這種影響可能具有雙向效應,有可能在地質災害發生以後,能量得到釋放,災害的潛在危險性削弱或基本消失。也可能具有周期性活動特點,災害發生後其活動並未使不平衡狀態得到根本解除,新的災害又在孕育,在一定條件下將繼續發生。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災害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資源毀壞以及社會經濟系統失控等一系列社會——經濟現象稱為災情。地質災害災情評估是指對由於地質災害造成的自然環境惡化,人類生命財產損毀或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資源、環境發生嚴重破壞的現象進行調查統計、分析、評估的工作。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要素包括:致災環境要素、地質災害活動要素、受災體要素、破壞損失要素。地質災害災情評估有多種類型:根據評估時間分為災前預評估、災中跟蹤評估、災後總結評估;根據評估范圍分為點評估、面評估、區域評估。

災前預評估是對一個地區或一個潛在地質災害事件的危險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破壞損失程度(期望損失)的預測性評估,它的目的除了為減災決策和防治工程提供依據外,還可對地區經濟發展規劃、城市建設規劃以及土地利用規劃等提供依據;災中跟蹤評估和災後總結評估都是在災害發生後,對已經出現的災害進行調查、統計、分析,其目的是為及時、有效地進行抗災救災提供依據;點評估是指對一個地質災害體或一個具有相同活動條件和特徵的相對獨立的災害群的災情進行評估;面評估是對一個具有相對統一特徵的自然區域或社會經濟區域進行的地質災害災情評估。區域評估是指跨流域、跨地區的地質災害災情評估。

【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和《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中都明確規定,建設用地審批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所謂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就是對在進行工程建設項目過程中,可能導致工程建設場地及其附近地質災害發生的危險性,或者在已知的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項目過程中,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危險性進行評價和估量,提出切實可行的防止地質災害發生的必要措施,以避免或減輕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之所以會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危害而成為地質災害,基本有兩種情形:一是工程選址不當,將居民點、重要工程選在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威脅的地方;二是不適當的工程活動誘發了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從而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危害。如果在工程建設前進行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避免因工程選址不當或不恰當的工程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減輕損失,這是做好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最有效的手段。

進行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規范、約束人類工程經濟活動,減少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評估結果必須經省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申請辦理建設用地審查批准手段時,必須持經省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凡省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認定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需要具有專門資質的單位按統一的技術要求進行評估工作。

❼ 中原區國土資源局

中原區位於鄭州市區西部,是鄭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所在地,素有「鄭州西大門」之稱;轄區總面積97.1平方公里,城區面積25平方公里,總人口57萬,下轄12個街道辦事處。

魏瑞民 黨組書記、局長

蔣全奇 黨組成員、副局長

馬文成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宇靜 黨組成員、副局長

韓衛強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胡新保 黨組成員、副局長

胡立紅 黨組成員、副局長

魏瑞民簡介:1964年4月生,1981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專學歷。1981年7月~1982年3月,空軍第一預備學校學員;1982年3月~1984年7月,空軍第十二飛行學院學員;1984年7月~1986年8月,空軍98團副連職飛行員;1986年8月~1987年10月,空軍130團正連職飛行員;1987年10月~1989年6月,空軍97團副營職飛行員;1989年6月~1993年6月,空軍97團飛行中隊長;1993年6月~1995年6月,空軍97團正營職中隊長;1995年6月~1998年3月,空軍97團副團職副大隊長;1998年3月~2001年6月,空軍97團副團職副參謀長;2001年6月~2002年1月,空軍97團正團職副參謀長;2002年1月~2003年10月,空軍33師副參謀長;2003年10月~2007年11月,任中原區國土資源局副局長;2007年11月~2009年9月任中原區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2009年9月至今任中原區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機構設置】中原區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區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區政府職能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1987年7月,成立中原區土地管理辦公室,屬區政府管理土地的職能部門,編制10人;鄉內設土地管理所,村設兼職土地管理員,實行區、鄉、村三級土地管理體系。1989年4月,區土地辦公室更名為區土地管理局,局內設1室3科,即辦公室、地政地籍科、建設征地科、監察科。2002年1月,區土地管理局更名為區國土資源局。現內設辦公室、人勞計財科、建設用地科、地政地籍科、政策法規科、監察科、規劃測繪科、地礦耕保科、信訪科9個科室;轄中原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須水國土資源所。

【土地資源概況】全區土地總面積146859.5畝,其中農用地42038.0畝(其中耕地30236.0畝),建設用地99063.6畝,未利用地5757.9畝。

【基本農田保護】嚴守基本農田「紅線」,建立健全了區、鄉、村、組四級保護網路,加大定期分級巡查力度,完善基本農田保護台賬。全區現有區級基本農田公示欄1座,鄉級基本農田公示欄2座,村級公示欄10座,地塊級保護牌196塊,確保了全區基本農田面積穩定在目標任務內。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根據上級規劃修編的工作安排,將新一輪規劃修編主要控制指標落實到位,經全市規劃修編專家評審組多次論證,2010年5月,中原區須水鎮、航海西路街道兩個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鄭州市政府批准實施。

【服務重點工程】緊緊圍繞重點工程建設特別是跨越式重點項目建設,充分發揮職能優勢,貼身全程服務。鄭州紡織產業園內的光大紡織印染廠、泰陽紡織器材廠、省第一紡織器材廠等項目用地已完成「招拍掛」,在完善相關費用後進行登記發證;紡織產業園項目用地正在修訂規劃設計條件,完善後進行土地掛牌;朱屯村「城中村」改造項目正在積極協調國有農用地轉用指標和耕地佔補平衡指標。

【第二次土地調查】全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特別是「第二次土地調查決戰年」開展以來,各項工作在全市統一部署下扎實有序推進。中原區按照上級要求緊鑼密鼓做好第二次土地調查的收尾和成果驗收的各項准備工作,確保盡快完成全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為中原區跨越式發展提供翔實數據。

【地質災害防治】根據汛期特點,結合全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點,及早行動,組織專人對地質災害隱患進行了詳細排查,確定4處地質災害隱患點(須水鎮3處,航西辦事處1處)。同時,制定了地質災害防治和救災應急預案,並發放了防災明白卡和防災避險卡50餘份,維護和加固了4處防災警示牌,落實防災責任制及檢測責任人,並建立完善了四級救災工作機制和網路,充分做好了各項防範工作。2010年全區未發生地質災害事故。

【登記發證工作】繼續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進城鎮住房登記發證工作,共發證3136戶,其中新登記發證1635戶,辦理過戶1501戶,並針對老弱病殘人員實行送證上門5次,辦理宅基地登記發證59宗。

【基層國土資源所建設】根據省國土資源廳和鄭州市國土資源局關於開展基層所規范化建設活動的要求,中原區國土資源局在以往工作的基礎上,從明確工作職責、完善硬體設施、強化軟體建設、建立培訓機制和加強全面監督等方面入手,積極穩妥推進基層所建設,基本實現了「機構設置規范、名稱標識統一、辦公設施完善、人員編制落實、經費保障到位、管理制度配套、工作紀律嚴明、綜合素質優良、基層群眾滿意」的標准。積極抓好基層國土資源協管員隊伍建設,對全區31名國土資源協管員進行專項培訓教育,特別是在進一步明確了其在加強土地執法巡查、協助做好基層國土資源信訪穩定和宅基地審批等方面職責後,整體作用發揮明顯增強。

【執法監察】2010年,毫不鬆懈地加強對違法用地查處力度,共處理各類土地違法案件89宗,已全部立案,其中已下達行政處罰決定的89宗,涉及土地面積551.41畝。同時,加強移送、移交力度,向中原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十批次,共184宗;向鄭州市財政局公物倉申請移送罰沒建築物14宗,向中原區財政局申請移送罰沒建築物23宗;對涉嫌國土資源犯罪案件符合移送條件的進行了移送,向公安部門刑事移送4人;涉嫌國土資源犯罪案件已向鄭州市國土資源局申請鑒定土地破壞程度的案件共14宗。進一步完善多部門聯動機制,2010年向區政府、區政法委、區紀委、區檢察院和相關職能部門報告及發函共69件,上下聯動多部門聯合執法,共同管理,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0年新佔地與往年相比違法佔地的宗數和面積分別下降了90%和92%。

【衛片執法檢查】全面開展全區第十次(2009年)衛片執法檢查工作。經核查:第十次(2009年)國家衛星遙感監測系統在我區共拍攝到24塊變化圖斑,涉及土地面積212.7畝,涉及宗地24宗。其中,合法用地圖斑10塊,宗地數10宗,面積51.4畝,宅基地群9塊(84戶),涉及石武鐵路搬遷的7塊(72戶);實地偽變化14塊,宗地數14宗,面積161.3畝,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面積比例為0。順利通過上級部門的檢查驗收,高質量地完成這次土地衛片執法的各項工作任務。

【信訪工作】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年活動」為抓手,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對重大不穩定因素,實行領導包案。同時,提高信訪工作接待質量,嚴把結案質量關,明確到人,直至問題解決。2010年共接待人民群眾來信來訪85起170餘人次,信訪總量與去年相比分別下降29%和22%。今年共立案38起,目前已結案33起,其餘案件正在調查處理,按期結案率達90%以上。其中,全國人大轉辦2起,國土部轉辦7起,國家信訪局轉辦1起,市國土局轉辦3起,區信訪局轉辦17起,自立案8起,辦理的信訪案件申請復查的有3起。另外,共接待並解答來局對相關業務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咨詢100餘人次。

(劉永剛)

❽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是指地礦行政管理部門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各地區、各部門和各行業都有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義務。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②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並對其監督管理;③管理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工作;④制定有關標准、規范;⑤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⑥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的資質管理;⑦進行地質災害責任鑒定和糾紛調處。

(一)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

我國地質災害分布廣泛,災情嚴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涉及很多方面,開展這一工作必須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為了避免工作重復、交叉和相互脫節,需要統一規劃,分級、分部門實施。所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是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主要任務是明確地質災害防治的目標,各時期的工作重點,各地、各部門的職責,應該採取的主要措施和方法,一定時期內需重點發展的防災技術手段等。

地質礦產部曾於1989年組織編制了《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1990~2000年)》,1990年,地礦部、國家計委、國家科委聯合轉發了這個綱要。1991年地礦部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部署分省區的1:50萬以地質災害為主要內容的地質環境調查、區劃工作。這一工作將於2000年基本結束。屆時將重新組織編制《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各級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開展地質環境及地質災害調查,掌握地質災害的發育、分布規律,圈定地質災害多發區,查明危害嚴重的地質災害點及其可能的危害程度、目前災害體的穩定狀況等。在此基礎上,結合上一級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按各地質災害點的危急程度、可能的危害大小,區分輕重緩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按照「自然形成的地質災害,誰受益,誰出資,人為引起的地質災害,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將防治工作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同時報上一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納入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規劃的組織實施。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嚴格監督。

(二)劃定、管理地質災害危險區

將明顯可能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區域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對危險區進行建設限制和人為活動限制並編制必要的防災預案,是世界各國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調查,將明顯可能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區域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經所在地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地質災害危險區劃定、公布以後,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該根據公布的危險區范圍在周界上,特別是周界的道路旁設立明顯的危險區標志,如樁、牌等。同時加強對地質災害危險區的監督管理。

(1)在造成災害威脅的地質災害體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災害威脅尚未解除前,危險區內禁止開展任何建設活動。若確需開展建設的,其建設方案中必須包括切實、有效的防災措施並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查認為足以抵禦地質災害威脅,方可開展建設。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工程建築遭到已有地質災害的威脅。

(2)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任何可能加劇、誘發地質災害的活動。如在崩塌、滑坡危險區內進行削坡、填土、開挖水渠等活動都應禁止。在岩溶塌陷危險區不能超量開采地下水。

(3)責成危險區所在鄉級人民政府編制地質災害危險區防災預案。防災預案必須明確:災害體動態監測機構和人員、防災預警的判據、預警發布機構及負責人、預警信號、撤離路線等。

(4)責成有關部門、單位編制危險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實施。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

由於建設工程選址不當和人類活動對地質環境的破壞,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外動力地質現象,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危害而成為地質災害。例如湖北省巴東縣城新址曾幾次出現滑坡,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主要原因就是縣城搬遷選址時未進行地質災害勘查,將新縣城選在一古滑坡體分布區。1994年四川省武隆縣由於小煤礦開挖崖腳引起雞冠嶺岩崩,造成烏江斷流,經濟損失高達8億元。所以,必須在工程建設前進行地質災害勘查評價,以防工程選址不當或工程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因此,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是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核心內容。只要抓住這個環節就等於從災害發生的「源頭」上把住了關。實現真正的「以防為主」。

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評價單位的資質管理。即承擔評價工作的單位必須具備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地質災害勘查評價資質。

(2)勘查、評價報告管理。沒有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同意的地質災害勘查評價報告,不能作為建設依據,有關部門不得批准該建設項目。

(3)監督防治工程和實施。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工程建設項目中必須包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和設施。而且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使用。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負責建設項目中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驗收工作。

(四)制定有關標准、規范

為了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章可循,嚴格監督管理,制定和頒布有關標准、規范是十分重要的。這些標准和規范主要包括:①地質災害勘查技術標准;②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技術標准;③地質災害災情統計標准;④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估標准;⑤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技術要求。

(五)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工作

我國政府現有的財力不可能對所有地質災害體都進行治理,對大部分地質災害體,只能加強監測、預報,以避免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盡可能減輕經濟損失。所以,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工作尤為重要。各省(區、市)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管理辦法;根據地質災害調查結果,確定各自的監測、預報重點。然後,根據災害體所在的位置、威脅的對象,將災害監測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的部門、單位。對危害很大,可能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危害點,要由專業隊伍進行監測;其他災害點,由災害點所在鄉、鎮設立地質災害監測組,由鄉鎮負責,選派工作認真,有一定知識和專業技能的責任心強的村民為監測員,對每個監測員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制定崗位責任制,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開展群眾性簡易監測。

鑒於地質條件本身的發展變化以及降雨、人類活動等影響,每年都會出現新的災害和隱患,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力量在每年汛前對地質災害嚴重的地區進行調查,汛期加強監測,汛後進行復核,及時掌握災害體的變化情況,提高預報的准確性、預防的實效性。

當發生重大地質災害事件時,市(地)、縣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在24小時內向省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特大地質災害事件要同時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發生地質災害時,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了解災害的形成原因、發展趨勢,提出治理對策。

(六)審定地質災害防治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一項不同於一般道路、橋梁及城市建設的特殊的地質工程。必須在充分掌握地質災害的形成機制、發生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實施治理工程才可能對症下葯,取得有效的治理效果。所以,對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工作的單位的素質有特別的要求。國務院賦予地礦主管部門負責地質災害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的職能。地礦主管部門已頒布實施了《地質災害勘查-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辦法》;目前,正在制訂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按現行管理程序,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甲、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對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資質實行年度審核制度;除對單位的資質管理以外,還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工程師的資質審批工作。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的資質管理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承擔與其資質不相適應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以保證工程質量,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七)地質災害責任鑒定、糾紛調處

對地質災害防治,實行「以防為主」的方針。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質災害實行「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即受災害威脅,開展防治工作後能受益的部門、單位和個人出資開展防治工作。對人為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則由責任者負責治理。由於地質災害成因十分復雜,很多情況下,不易分清是自然成因還是人為誘發,實際上不少情況是兩種因素的疊加作用。所以,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各自許可權進行地質災害的責任鑒定。在充分調查、勘查的基礎上,弄清災害發生的真正原因,各種因素在災害形成中所起的作用大小,進行災害糾紛調處。

注釋

❾ 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

國土資源部通報 2011 年第 71 期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今年以來,國務院領導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特別是國務院第 157 次常務會議對全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出總體部署。2011 年 6月,國務院印發了 《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 《決定》)。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各地和有關部門的職責任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決定》,大力推進防治體系建設,著力加強汛期防範工作,並取得了明顯進展。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在深入學習貫徹落實 《決定》的同時,認真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防治體系建設和年度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我部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結合相關部門和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對 《決定》貫徹落實和 2011 年地質災害防治情況進行了認真梳理總結。現將有關情況予以通報。

一、地質災害基本情況及其特徵

截至 2011 年 12月20日,2011 年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 15620 起,其中滑坡11474 起、崩塌 2299 起、泥石流 1380 起、地面塌陷 352 起、地裂縫 86 起、地面沉降 29 起。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財產損失的地質災害 117 起,243 人死亡,32 人失蹤,137 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 40 億元。全國共成功避讓地質災害403 起,避免人員傷亡 3.5 萬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 7.2 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地質災害發生數量接近一半,死亡失蹤人數降至不足十分之一; 與過去 5 年同期平均數相比,發生數量相當,死亡失蹤人數降至不足三分之一。今年的地質災害特點如下:

一是誘發因素以降雨、地震等自然因素為主,累計 13092 起,占總數的 90%。9月份,陝西、四川等省連續出現較強降雨過程,局部地區出現多日強降雨,引發地質災害 1765 起,造成 72 人死亡、失蹤,直接經濟財產損失 14 億元。

二是地質災害類型以滑坡為主,全國共計發生11474 起,占總數的73%。滑坡規模以中小型居多,在強降雨條件下呈現群發性。如 9月18日,汶川地震影響區的南江縣受降雨影響,引發地質災害 765 起,造成 14 人死亡失蹤,多處基礎設施受損。

三是地質災害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主要發生在中西部山地丘陵區,其中山西、湖北、湖南、廣西、四川、雲南、陝西等 7 省 (區)共發生 12815 起,造成 227 人死亡失蹤,分別占總數的 82%和 83%。

四是主汛期地質災害多發,從 6月至 10月,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 15072 起,累計造成 217 人死亡失蹤,分別占總數的 96%和 79%。

各地通過組織開展排查巡查復查工作,共確認新生地質災害隱患點 1.9 萬處,威脅人員 76.4 萬人。對威脅人員和財產安全的隱患點,及時開展了應急處置,並納入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體系。

二、防範工作部署早落地實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認真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地質災害防治的最高價值准則。

一是部署工作周密及時。2011 年 2月召開年度地質災害防治趨勢預測會商會,分析形勢,判斷趨勢,確定防範重點。3月下發通知,提出總體工作要求。4月召開全國汛期防治工作視頻會議,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5月啟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為社會公眾和相關部門提供防災信息。7月根據防災總體情況,召開緊急視頻會議,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等。今年以來,我部針對降雨、雨雪冰凍、融雪等發出防災通知 30 余次,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共召開地質災害防治會議129 次,發出通知 份。

二是檢查指導突出重點。在汛期防災關鍵時期,部領導親自帶隊赴汶川、三峽庫區、西南山區、西北黃土地區指導檢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2011 年我部共派出50 多個由部領導、司局長帶隊的工作組,汛期啟動了 7 大片區地質災害防治專家長期駐守 18 個重點省份開展巡迴檢查。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共組織開展督促檢查407 次,組織專 業 技術 人員 4.1 萬 人 指 導 各 地 開展 地質災害 隱患 排 查 巡 查 復 查工作。

三是監測預警及時准確。國土資源部與中國氣象局聯合下發文件,進一步推進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服務工作。共製作預警產品 153 份,通過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發布,新增國土資源手機報、微博空間等手段,向社會公眾及時發布信息。

四是應急處置科學有效。針對突發地質災害,我部派出 30 個應急工作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派出 3106 個工作組,協助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全年沒有出現次生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事故。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和應急技術指導中心堅持做好應急值守工作,共 700 多人次參與應急值守,報送有關信息 600 多條。

三、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顯著提升

通過加強群測群防、預警預報、科學研究和教育培訓等工作,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提升。

(一)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加強

一是通過開展以縣 (區、市)為對象的群測群防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等的 「十有縣」建設,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顯著提高。目前,全國 「十有縣」總數達到 1337 個,覆蓋 95%以上的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

二是專業技術力量不斷加強,全國共有地質災害應急專家 2500 人分布在各省(區、市)指導防治工作,3520 家地質災害防治資質機構共計 10 多萬人承擔著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今年累計有 4.1 萬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地質災害排查巡查核查、應急處置宣傳培訓工作。

三是依託專業防治機構開展防治技術研究。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試驗基地建設、地震擾動重大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範與生態修復、重大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及應急救災關鍵技術研究、汶川地震帶科學鑽探等一批科研項目的開展,為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發揮了重要的科技支撐作用。

四是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普遍提高,通過廣泛宣傳培訓,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深入人心,進入千家萬戶,幹部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得到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業務水平得到提升。我部全年針對甲級地質災害防治單位開展防治施工與監理培訓班 38 期,共有 300 家單位、8000 多人參加培訓。

五是各地加強了群測群防隊伍建設,目前,全國群測群防監測員已從前幾年的10 萬名增加到 35 萬名,他們在汛期看守著 20 萬處隱患點,不畏艱險、不分晝夜、用心監測、及時預報,在最困難、最危險的環境中執行著最崇高的生命任務。2011年全國成功避讓地質災害 400 多起,避免 3.5 萬人傷亡。

(二)綜合採取防治措施,有效消除地質災害威脅

我部積極指導各地在扎實做好監測預警工作的基礎上,重點實施工程治理和搬遷避讓手段,徹底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威脅,通過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建設工作調動各方力量參與地質災害防治。

一是通過工程措施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各地通過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共實施2260 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消除了威脅 87.8 萬人的地質災害隱患,可保護經濟財產240 多億元。部分已完成的防治工程在應對今年汛期地質災害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如 2010 年 8月13日爆發特大山洪泥石流的四川省綿竹市清平鄉文家溝,通過實施科學的治理工程,在今年雨情水情比去年還復雜的情況下,成功阻止了泥石流災害再次發生。

二是通過搬遷避讓有效規避地質災害。各地結合扶貧開發、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等開展受威脅群眾的搬遷避讓工作。今年全國共實施 6438 處 28.1 萬人的搬遷避讓。福建省將 「造福工程」搬遷避讓與地質災害防治相結合,計劃通過兩個階段的努力,實現 13 萬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的搬遷避讓,目前已完成第一階段的搬遷任務。陝西省則結合陝南地區生態移民工程,計劃用 5 ~10 年左右時間,將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 60 萬群眾逐步搬遷至安全地帶。

三是積極探索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各地在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機構和責任管理制度創新,技術力量和保險制度引入等方面都進行了積極的探索與實踐。廣西梧州市積極探索治理與搬遷避讓相結合的辦法,將地質災害防治與舊城改造、新農村建設、土地開發利用、市政建設、城市景觀改造、城鄉增減掛鉤相結合,由點及面,化被動防災為主動防災,既消除了地質災害隱患點百姓所受的威脅,又通過建立新的社區讓百姓安居樂業。江蘇鎮江、甘肅蘭州、重慶、山西靈石等地政府積極引導、吸引社會技術力量和資金參與地質災害防治。

四、各地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 《決定》

《決定》作為新時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得到各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貫徹落實工作深入推進。

(一)地方黨委政府狠抓落實

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狠抓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的貫徹落實工作,加大機構、人員和經費保障力度,加強具體防治任務部署,加強演練培訓等手段運用。一是從組織機構上,全國已有 24 個省 (區、市)明確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27 個省 (區、市)明確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機構,224 個市及近1000 個縣加強機構建設。山東、陝西、甘肅等省已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領導年度考核內容。二是從經費投入上,省級財政累計投入資金 50 多億元,是 2010 年的 2.1 倍,其中四川、雲南、陝西、重慶、廣西、山西等省財政大幅加大投入力度。三是措施落實上,各地加緊部署調查工作,廣東省提出開展全省山區重點縣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和威脅 100 人以上及飲用水源地等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詳細勘查目標。四是應急演練上,2011 年全國共組織開展不同規模地質災害演練 2563 次,參加人數達到 100 多萬人。通過演練示範,險情出現時,地方決策果斷,避險路線場所明確,防災減災效果明顯,對今年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減少發揮了重要作用。五是培訓教育上,各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大力開展防治知識宣傳與培訓。四川省在汛期培訓群眾 200 多萬人,浙江省組織專家深入基層開展 「送一套書、貼一幅畫、放一部片、講一堂課」的地質災害防治 「四個一」活動,對 10000 多名群測群防監測員開展培訓。安徽省開展 「六個一」貫徹學習 《決定》活動,編制 《學習問答30 題》,對 《決定》 進行深入解讀和宣傳。

(二)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

各相關部門全力支持,認真組織開展相關領域內的地災防治,加大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和技術力量投入力度,部門分工協助的防治機制進一步完善。一是中編辦積極支持,我部在相關司局和直屬事業單位分別加掛了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和應急技術指導中心牌子,配備專門管理幹部和技術人員。二是財政部進一步加大了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投入力度,由 2010 年的 14 億元增加到 25 億元; 交通運輸、鐵路系統分別投入資金 16.6 億元和 10 億元,開展 6585 公里國省干線公路和鐵路沿線山洪地質災害防治; 民政部、財政部加大地質災害救災資金投入。三是發展改革、教育、科技、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旅遊、能源等部門在制定實施有關規劃和工程建設過程,重點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和易災地區生態環境評估和監管,國務院三峽辦積極推進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實施。四是水利部先後派出 19 個檢查組赴各地督促檢查山洪災害的防禦及非工程措施項目建設工作; 氣象部門在重點地區建設 1300 個鄉鎮自動氣象站、5000 個暴雨監測站,加強雨情動態監測; 鐵道部組織開展鐵路沿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重點排查。五是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積極參加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援,共出動兵力 10526 人、民兵預備役 11972 人、車輛機械 1420 余台、直升飛機 11 架,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累計轉移、解救群眾 2.9 萬人。

五、精心謀劃,扎實做好下一步工作

地質災害具有隱蔽性、突發性和破壞性,且我國地質地貌復雜,全球極端氣候事件頻發,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還需一段時間,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我們將在謀劃長遠的同時,扎實做好當前工作。

一是繼續做好 《決定》的貫徹落實,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繼續深入貫徹落實 《決定》,積極主動指導、督促各地制定相關貫徹落實意見和重點工作分工方案,將目標、任務、措施落實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 《決定》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配合國辦開展 《決定》貫徹實施的督促檢查。繼續開展以提升縣級防治能力為目標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規范化建設,開展 《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修編和調查評價、防治工程等技術規范編制工作,加強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技術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是編制實施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加強防治項目的實施。《全國地面沉降防治規劃》已上報國務院,《全國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已徵求相關省和部門意見,將盡快與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報國務院,同時我部將積極配合發展改革委、三峽辦組織實施好 《全國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禦和綜合治理總體規劃》、《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內容。

三是加強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防治,扎實做好明年防治工作。通過會商、動員、檢查等部署開展年度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做好預警預報和應急處置。在做好常規性工作的基礎上,加大對地震災區、三峽庫區等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指導力度,指導各地做好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附件: 2011 年各省 (區、市)地質災害防治情況統計表 (略)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❿ 地質災害警示牌該怎麼寫

地震局會有標准格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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