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治理圖片
1. 地質災害治理
第三十四條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質災害,確需治理的,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災害發生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質災害,確需治理的,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跨行政區域的地質災害,確需治理的,由所跨行政區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治理。
第三十五條 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責任單位承擔治理責任。
責任單位由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專家對地質災害的成因進行分析論證後認定。
對地質災害的治理責任認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六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確定,應當與地質災害形成的原因、規模以及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危害程度相適應。
承擔專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資質審查合格,取得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活動,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有一定數量的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工程地質等相應專業的技術人員;
(三)有相應的技術裝備;
(四)有完善的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技術規范。
第三十七條 禁止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攬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業務。
禁止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業務。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偽造、變造、買賣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資質證書。
第三十八條 政府投資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竣工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竣工驗收。其他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竣工後,由責任單位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時,應當有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參加。
第三十九條 政府投資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指定的單位負責管理和維護;其他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後,由負責治理的責任單位負責管理和維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損毀、損壞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施。
2. 誰有杭州市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含圖)
杭州市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保護失誤規劃他的圖紙,你可以在圖書館或者是網路文件里可以找到。
3.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平面圖包括哪些內容
災害分布,治理工程分布,等高線,建築物,控制點,文字說明,圖例,主要工程量
4. 地質災害治理有哪些好處
保護地質環境,利於人們生產和生活,能避免人民的財產受到損害和人員的傷亡。
5.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是干什麼的
什麼是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答: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是指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回、地答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或者地質災害隱患,採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
勘查就是實地查看、現場調查的意思。勘查就是專門從事勘查的部門或人員利用現代科學原理、現代科技知識和方法,對需要取證的事實進行勘驗、檢查、調查訪問、尋找、發現、固定和提取與有關的痕跡、物品等證據材料和信息,為科技鑒定、綜合分析判斷提供服務。如:現場勘查。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 就是採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的前期准備工作。
6. 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圖設計時,應包含哪些附圖
地形圖,,地質構造圖。。
7. 地質環境治理和地質災害治理是一回事嗎
不是同一回事抄:
首先概念襲不同,地質環境是指由岩石圈、水圈和大氣圈組成的環境系統。而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地質作用和人類活動造成的惡化地質環境,降低了環境質量,直接或間接危害人類安全,並給社會和經濟建設造成損失的地質事件。
地質環境是地球本身的環境,並不一定會帶來災害,人類是為了更好地利用地質環境去治理。比如說將山丘改成梯田,將低窪處填平都屬於地質壞境治理。
地質災害是指危害人類安全、帶來財產損失的災害。因此治理還帶有減小災害的目的。比如說滑坡、泥石流的治理。
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有一定的相似處,即都是為了更好地發展。但不是一回事。
8. 地質災害治理設計內容
1.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防治
中國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十分嚴重的國家之一,在全國,除了上海及個別省區外,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危害。斜貫中國中部的川滇山地、鄂西山地、秦嶺、黃土高原、燕山山地、遼東山地等是受災最為嚴重的地區,西部和西北部的阿爾泰山、天山、祁連山、青藏高原部分地區,也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的多發、易發地區。已有資料表明,崩塌、滑坡、泥石流是我國常見地質災害中分布最為廣泛、影響最大的災種,全國共發育特大型崩塌51處、滑坡140處、泥石流149處;大型崩塌3000多處、滑坡2000多處、泥石流2000多處;中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達40多萬處。全國有350多個縣的上萬個村莊、100多個大型工廠、55座大型礦山、3000km以上的鐵路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嚴重危害。
作為地質災害的主要災種,崩塌、滑坡、泥石流具有突發性強,分布范圍廣,具有一定的隱蔽性,每年都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已成為國民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的嚴重製約因素。據統計,因崩塌、滑坡或泥石流災害造成的損失約占常見地質災害損失的70%~80%。國土資源部2008年發布的《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中劃分的16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中,除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華北平原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以外,其餘13個重點防治區均要求對崩塌、滑坡或泥石流災害進行重點防治。
根據我國地質災害發育特點,以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點,本著教學為生產服務的宗旨,本教材在安排地質災害治理設計案例時,擬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的防治案例作為學生實訓的基本要求,要求學生通過本課程的學習,能運用所學的地質災害防治基本理論、方法、手段,進行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的治理工程設計。
2.其他地質災害防治
我國地質災害發育具有地區之間的差異性,表現為地勢階梯特徵明顯:第一階梯(海拔4000m以上),凍融、泥流等災害發育;第二階梯(海拔為1000~2000m)與第一階梯過渡地帶,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災害為主;東部廣大平原、盆地為第三階梯,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淤積等災害為主。
考慮到我國地質災害發育的上述地域性差異,有的學生畢業後可能在非滑坡、泥石流高發區工作,因此,在安排地質災害治理技術實習時,可作如下調整:
1)針對我國第一階梯地質災害發育特點,凍融災害屬於特殊土災害問題,特殊土災害在《地基處理》課程的教學中,對各種地基處理方法的設計進行了較詳盡的介紹,可供參考。
2)針對我國第二階梯的地質災害發育特點,即以地面沉降、塌陷、淤積等災害為主,由於地面沉降災害的防治重在預防、治理難度大、且效果並不明顯,實際工作中對於地面沉降的治理任務較少,因此,為適應第二階梯廣大地域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有必要考慮的實訓主要是地面塌陷的治理。各院校在安排實訓時,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另行考慮是否增加地面塌陷治理設計的實訓。
9. 地質災害治理圖怎麼看
對照圖例,先看分區,確定對應的災害類型和工程措施。